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一、背景检察机关是维护国家法律尊严、维护社会公共利益、保证人民民主权利的法律监督机构。
为了让检察机关更好地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实现全面从严治党,中国检察机关不断进行管理创新,注重推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
二、目的为了更好地推行目标管理考核制度,此方案旨在确立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的实施机制,建立科学、透明、公正的考核评价体系,激发检察院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力,提高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和质量。
三、考核对象检察院四、考核指标体系1. 完成工作任务的质量和数量;2. 绩效管理的质量和效果;3. 案件质量和效率;4. 出庭质量和效率;5. 办案人员的业务水平;6. 工作标准化和流程优化;7. 党建工作和廉政建设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以上指标应根据检察院的实际情况,分别有相应的细分指标。
五、考核程序1. 制定目标计划。
每年初,根据上一年的工作实绩和今年的工作任务,制定全院的目标计划,并在全院范围内公示。
2. 考核评估。
对于制定的目标计划进行考核,评估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效果和质量,评估周期为一年。
3. 奖惩措施。
对于考核评估结果,执行奖惩措施,奖励表现优异的部门和个人,惩罚工作不达标的部门和个人。
六、评价方式1. 直观评价。
采用现场检查的方式,对完成特定任务的工作过程进行评价。
2. 统计评价。
采用统计数据的方式,对工作成效、单位财务运行等方面进行评价。
3. 问卷调查。
对社会各界、当事人等进行满意度调查,对工作效果进行评价。
七、责任人1. 目标计划的编制者和审核人;2. 目标计划的执行者和负责人;3. 考核评估人员。
八、考核结果1. 成果公示。
将考核的结果及有关情况向全院范围公示,并传达到各部门和个人。
2. 改进提升。
根据考核结果和意见,进行改进提升,推动工作进一步突破。
3. 员工考核。
考核结果将作为评价员工表现的重要依据,影响晋升、奖励等方面的事宜。
九、总结通过上述措施,检察机关将从以往的管理模式转变为一种目标管理考核制度,促使各部门和个人逐步转变工作方式、工作思路,倡导科学发展、创新发展,提升检察机关的工作效率与质量。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
机关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范本第一章总则为了进一步加强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完善工作目标责任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考核目标责任制的原则1. 依法依规。
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文件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2. 公平公正。
对机关全体干部和职工一视同仁,公平公正进行考核。
3. 客观公正。
根据工作实际和业绩情况进行考核,客观公正评价干部和职工的工作表现。
4. 量化标准。
设置明确的考核指标,量化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第三章考核内容和方式1. 考核内容(1)工作目标进展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年度工作目标,在年度内的进展情况进行评估。
(2)工作绩效指标完成情况。
对机关制定的各项工作指标,在年度内的完成情况进行评估。
(3)工作质量和效率。
对机关工作的质量和效率进行评估,包括工作成果的质量、办事效率、服务水平等。
2. 考核方式(1)定期汇报。
机关各单位根据工作目标和绩效指标,定期向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汇报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
(2)考核评分。
根据单位的工作进展和完成情况,进行定量评分,并给予相应的排名。
(3)综合评价。
根据工作目标进展情况、绩效指标完成情况和工作质量效率等因素,综合评价单位和个人的工作表现。
第四章考核结果的运用1. 绩效奖励。
对于工作表现优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相应的绩效奖励,包括奖金、荣誉称号等。
2. 绩效考核。
根据绩效考核结果,对工作表现较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警示和整改,并提出改进的意见建议。
3. 职称晋升。
绩效考核成绩作为评定职称晋升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考核工作的组织和监督1. 考核组织(1)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和领导考核工作。
(2)设立考核小组,负责具体考核事项的执行和评估工作。
2. 考核监督(1)建立考核监督机制,加强对考核工作的监督和检查。
(2)建立申诉机制,对考核结果有异议的单位和个人可提出申诉,经核实属实的,予以调整并进行重新考核。
第六章附则1. 本办法由机关党委或主管部门负责解释和修改。
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一、背景随着我国司法改革的推进,检察机关的作用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检察机关承担着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责任。
然而,检察工作也面临着一系列的问题,如运行效率不高、工作作风不严谨等。
为解决这些问题,并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级检察院开始规范化建设,实行量化考核。
二、考核指标为实现量化考核,需要明确具体的考核指标。
经过多次讨论和调研,制定如下考核指标:1.案件办理效率2.办案质量3.执法作风4.工作效果5.队伍建设详细解析:1. 案件办理效率案件办理效率是衡量检察机关工作水平的重要指标之一。
主要考核项目包括案件受理速度、立案时间、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等。
具体考核指标:(1)首次受理案件时间比例(2)立案率(3)办理时限超期率(4)审查逮捕及提起公诉率2. 办案质量办案质量是检察机关工作的重要保证。
主要考核项目包括案件质量、起诉质量、侦查和审判的指导质量等。
具体考核指标:(1)不良办案率(2)撤案率(3)刑事判决准确率(4)光荣清退率3. 执法作风执法作风是检察机关的形象和信誉的体现。
主要考核项目包括办案诚信、执法规范、服务群众、如实记录等。
具体考核指标:(1)违反执法纪律情况(2)举报处理及回访率(3)案件落地服务率(4)办案记录完整准确率4. 工作效果工作效果是检察机关工作的最终目的。
主要考核项目包括社会反响和影响、破案打击效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等。
具体考核指标:(1)破获刑事案件比例(2)影响力和知名度提升情况(3)监督效果评价(4)群众信任度提升情况5. 队伍建设队伍建设是检察机关持续发展的基础。
主要考核项目包括干部队伍建设、培训培养、岗位设置和适用等。
具体考核指标:(1)干部任用情况(2)岗位定位和人员配备规范情况(3)培训计划和效果评价情况(4)员工满意度和绩效情况三、考核形式为了确保考核的客观性和公正性,考核应该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包括:1. 考核问卷考核问卷是检察机关工作考核的一种常见手段。
检察院指标考核制度范本
检察院指标考核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我院检察工作的质量和效率,科学评价检察人员的工作绩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检察工作的决定》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全体检察人员,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检察官、助理检察员和其他从事检察工作的人员。
第三条指标考核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以案件质量、工作效率、法律监督能力、群众满意度为核心,全面评价检察人员的工作绩效。
第四条指标考核分为年度考核和任期考核,任期考核主要包括检察长、副检察长的任期目标考核。
二、考核指标第五条案件质量指标:(一)案件办理的合法性、合规性、正确性;(二)案件办理的效率和时效性;(三)案件办理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四)案件质量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六条工作效率指标:(一)案件办理的数量和质量;(二)案件办理的进度和期限;(三)检察资源的合理配置和利用;(四)工作效率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七条法律监督能力指标:(一)对刑事案件的审查起诉和公诉能力;(二)对民事案件的审判监督能力;(三)对行政案件的监督能力;(四)对公益诉讼的办理能力;(五)法律监督能力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第八条群众满意度指标:(一)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二)群众对检察人员的服务态度和质量的满意度;(三)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的采纳情况;(四)群众满意度的持续改进和提升。
三、考核程序第九条考核程序分为自评、互评、领导评价和群众评价四个环节。
(一)自评:检察人员按照考核指标要求,对自己的工作进行自我评价,形成自评报告。
(二)互评:检察人员之间相互评价,互相提出意见和建议。
(三)领导评价:检察长、副检察长对检察人员的工作进行评价,结合自评和互评结果,形成领导评价意见。
(四)群众评价: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形式,收集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作为评价检察人员工作绩效的重要依据。
四、考核结果运用第十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级。
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
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在进行检察院规范化建设的过程中,量化考核方案是非常重要的一部分。
它可以为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提供具体的指引和目标,并帮助检察院评估自身的建设水平和效果,促进工作的持续改进。
下面是一个检察院规范化建设量化考核方案的示例,供参考。
一、考核目标和指标1. 规范化建设考核目标:- 提高检察工作的科学性、法治性和规范性;- 加强组织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优化工作流程,提高服务水平和满意度。
2. 规范化建设考核指标:1) 组织管理指标:- 检察院规章制度的完善程度;- 岗位责任制度的落实情况;- 决策程序和流程的规范性;- 绩效考核和激励制度的建立和运行;- 工作流程的优化和改进情况;- 资源配置和使用的效率。
2) 工作质量指标:- 案件办理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法律文书的规范性和准确性;- 查办案件的深度和广度;- 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工作;- 公众反馈的满意度和意见采纳率。
3) 服务水平指标:- 侦查活动的协作和支持度;- 司法机关的合作和配合度;- 社会公众对于检察院工作的认可度;- 律师和法律服务机构对于检察院工作的评价;- 社区居民满意度和参与度。
二、考核流程和方法1. 考核周期:每年一次,以自然年为单位进行考核。
2. 考核方法:1) 指标自评:每个单位根据规范化建设指标,自行进行自我评估,并汇总上报给上级检察院。
2) 指标考评:上级检察院根据下级检察院的自评情况,进行指标考评,对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进行评估和排名。
3) 环节检查:上级检察院对下级检察院进行检查,对自评情况进行核实和验证,确保数据的真实可靠性。
4) 综合评定:根据自评结果、考评结果和环节检查结果,对各检察院的规范化建设水平进行综合评定,确定工作重点和改进措施。
3. 考核结果和奖惩措施:1) 考核结果公示:检察院对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向社会公开,并接受社会的监督和评价。
2) 奖励措施:对规范化建设成绩突出的检察院给予表彰和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方案
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方案检察机关绩效考核方案检察机关信息化建设,作为“三位一体”内容之一,在全国各地进行得如火如荼。
信息化建设的内涵也日益丰富,由最初的网站建设发展到现在的业务工作信息化,有条件的单位更是将管理信息化纳入了信息化建设内涵之中。
绩效考核信息化,作为管理信息化的基础平台,已渐上日程,初露端倪。
那么,如何在检察机关有效地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成为意欲部署管理信息化的单位要着力研究的重要问题。
本文拟结合南京市检察机关实施绩效考核信息化实例,谈点初浅认识,抛砖引玉。
一、绩效考核信息化理论依据从管理的角度看,检察机关的整体运作绩效,与领导层战略目标之设定息息相关,与干警个人的工作业绩也同样密不可分。
因此,通过对干警工作绩效良莠的评价,并保持对干警的有效回馈,激发每位工作人员的工作热情和创新精神,推动干警们的能力发展与潜能开发,形成一支高效率的工作团队显得尤为重要。
绩效考核(Performance Appraisal)作为现代人力资源管理的一种高效工具,对检察机关提升人力整体效能具有很强的应用价值,是检察机关规范建设的基础之一。
科学的绩效考核体系有助于调动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创造性;有助于发掘干警的聪明才智,实现个人的自我价值;有助于盘活人力资源,发挥群体的优势,形成集体的合力,创造出更优异的政绩。
随着业务软件应用的逐渐深入,检察干警工作的质和量更多地通过业务软件中的数据来体现。
这样,采用现代信息技术,在业务系统的基础上,结合先进的人力资源管理方法实现检察机关绩效考核系统,达到上级院各部门对下级院对口部门,检-察-院各部门对本部门人员进行考核的目的;实现在管理方面,以关键绩效指标(Key Performance Indicator,KPI)考核与全视角反馈考核相结合在检察机关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业绩网络考核方法;在技术方面采用数据仓库和OLAP技术,建立基于数据仓库的绩效挖掘平台。
二、绩效考核信息化的实施原则(一)体现以人为本原则。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5)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1. 引言本文档旨在制定一份实施方案,用于对检察院的目标管理考核进行系统化、科学化的管理。
通过明确考核指标、建立考核体系、规范考核流程,提高检察院的工作效率和质量,促进公正司法的实现。
2. 目标管理考核指标目标管理考核指标是对检察院工作进行综合评估的量化指标,旨在量化工作结果、评估工作绩效。
为确保考核的科学性和客观性,考核指标应具备以下特点:•可量化性:指标能够被准确测量和计算,并以数值形式呈现。
•目标导向性:指标与检察院的工作目标紧密相关,能够反映工作质量和绩效。
•公平公正性:考核指标应具备公平公正的特点,不偏袒任何一方。
根据检察院的具体情况,可以确定诸如案件承办数、办结率、质量评价等指标,以评估检察院综合工作能力和绩效。
3. 考核体系建立为有效实施目标管理考核,需要建立健全的考核体系,包括确定考核机构、制定考核办法和建立考核档案等。
3.1 确定考核机构考核机构在检察院内具有独立性和权威性,该机构应由检察院内部的专业人员组成,具备评估和统计能力。
考核机构负责监督、执行和评估考核工作的全过程,确保考核的公正性和透明性。
3.2 制定考核办法考核办法是指对考核目标、指标、流程和评估方法进行详细规定的文件。
考核办法应当包括以下内容:•考核目标:明确考核的目标和要求,确保考核与检察院的整体发展目标一致。
•考核指标与权重:明确各项指标的权重和计分规则,确保评估结果的公正和客观。
•考核流程:规定考核的具体流程、时间节点和相关人员的职责,确保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考核结果的使用和反馈:规定考核结果的使用方式、反馈机制和信息公开的方式。
3.3 建立考核档案建立完整的考核档案可以记录和保存考核相关的信息,包括考核指标、得分、评估报告等。
这些档案可以作为评估和审计的依据,对检察院的绩效进行长期跟踪和分析。
4. 考核流程考核流程是指对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过程的规范和操作流程,包括考核计划制定、指标评估、结果分析和反馈等。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是指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并考核实施情况,以评价和激励检察机关的工作效果和绩效水平。
本文将从目标管理的意义、考核指标的制定、考核周期和方式、考核激励机制等方面,提出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一、目标管理的意义目标管理是现代管理理念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有助于明确组织工作方向,统一工作目标,指导工作实施。
对于检察院而言,目标管理具有以下几点意义:1.明确职责。
通过目标管理,检察院能够明确机关的职责和任务,明确各部门和个人的工作目标,避免工作重复和职责不清的问题。
2.提高工作效率。
通过制定明确的目标,可以避免目标不清晰、工作无重点、工作内容冗杂的问题,从而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
3.激励工作动力。
目标管理可以将工作的结果与个人绩效挂钩,通过激励机制激发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二、考核指标的制定考核指标是检察院目标管理的核心内容,它应该与检察机关的工作实际紧密结合,能够真实反映工作情况和绩效水平。
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制定考核指标:1.工作目标完成情况。
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制定相应的工作指标,如案件办理数量、质量和速度,活动开展情况等。
2.绩效指标。
绩效指标可以从定性和定量两个方面考虑,如案件办结率、办结时限等。
3.群众满意度。
可以通过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群众对检察工作的评价和满意度。
4.党风廉政建设。
考核检察机关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如党员干部遵纪守法情况、廉洁自律情况等。
三、考核周期和方式考核的周期一般以年度为单位,但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中期或季度性考核。
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进行考核:1.定性考核。
通过评价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或者通过问卷调查、座谈会等方式,进行定性评价。
2.定量考核。
通过对工作指标的定量评价,制定评分规则,对工作进行量化评估。
3.综合考核。
综合定性和定量考核的结果,以及其他因素,进行综合评价。
四、考核激励机制为了激励检察院各级机关和个人在目标管理方面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可以制定相应的考核激励机制,如:1.奖励制度。
检察院三类人员绩效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院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以下简称“三类人员”)的管理,提高工作效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员额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以依法履职、公平公正、客观真实为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导向,实行分类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四条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政治素质:考核人员政治立场、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的情况。
2. 业务能力:考核人员的业务知识、办案技能、法律适用能力等。
3. 工作实绩:考核人员在完成工作任务、案件办理、服务群众等方面的表现。
4. 廉洁自律:考核人员的廉洁从检、遵守职业道德等情况。
5. 工作态度:考核人员的工作责任心、团队合作精神、工作积极性等。
第三章考核方式第五条考核方式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式。
1. 定性考核:通过民主测评、领导评价、同事评议等方式,对人员的政治素质、工作态度、廉洁自律等方面进行评价。
2. 定量考核:根据工作实绩,结合工作目标、岗位职责和考核指标,对人员的业务能力进行量化评价。
第四章考核程序第六条考核程序分为以下步骤:1. 制定考核方案:由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明确考核内容、考核方式、考核指标等。
2. 组织实施:各部门按照考核方案组织实施考核工作。
3. 结果汇总:各部门将考核结果汇总上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
4. 结果运用: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对考核结果进行审核、汇总,并作为评先评优、职务晋升、薪酬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第五章结果运用第七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
1. 优秀:考核结果达到优秀等级的人员,将优先推荐评先评优、晋升职务。
2. 良好:考核结果达到良好等级的人员,将予以表彰和奖励。
3. 合格:考核结果达到合格等级的人员,将予以正常管理。
4. 不合格:考核结果达到不合格等级的人员,将进行约谈、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
市直机关2024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策划方案策划方案
市直机关2024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策划方案嘿,各位客官,今天我要给大家带来一份超有料的“市直机关2024年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策划方案”!这可是我运用了10年方案写作经验的精华之作,保证让你眼前一亮!一、考核背景咱们得了解一下这次考核的背景。
市直机关作为政府工作的核心部门,其工作目标的完成情况直接关系到民生福祉和社会发展。
为了进一步提高市直机关的工作效率,确保各项工作目标顺利实现,咱们这次考核可谓是势在必行!二、考核目标1.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工作任务;2.提高工作效率,优化服务质量;3.强化队伍建设,提升干部素质;4.深化党风廉政建设,严明党纪国法。
三、考核内容1.工作任务完成情况:对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量化考核,包括项目进度、质量、效益等方面。
2.工作效率:通过对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制度创新、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考核,评价其工作效率。
3.服务质量:从窗口单位、电话、网络问政等多个渠道收集市民对市直机关服务的满意度,作为考核依据。
4.队伍建设:对市直机关干部的选拔任用、培训教育、考核评价等方面进行考核,评价队伍建设情况。
5.党风廉政建设:通过民主评议、举报核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等方面,考核市直机关党风廉政建设情况。
四、考核方法1.数据分析法:收集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工作数据,运用统计学方法进行分析,得出客观的评价结果。
2.实地调研法:组织考核组深入市直机关各部门,了解工作实际情况,进行现场考核。
3.民意调查法: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市民对市直机关工作的满意度。
4.同行评价法: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对市直机关的工作进行评价,提供专业意见。
五、考核结果运用考核结果将作为市直机关各部门年度考核的重要依据,具体运用如下:1.考核结果与市直机关各部门的年度奖金挂钩,表现优秀的部门将获得奖励。
2.考核结果作为市直机关干部选拔任用、培训教育、职务晋升的重要参考。
3.对考核不合格的部门,将进行通报批评,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
自贡市沿滩区人民检察院内设机构绩效管理考核实施办法(试行)一、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自贡市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市院)和中共沿滩区委(以下简称区委)对本院检察工作的各项要求,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顺利实施,促进本院检察工作科学发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院各内设机构。
第三条目标管理工作的原则。
(一)突出针对性。
目标的制定、分解应与我区基本情况和当年市院总体工作安排相一致,区分各部门的不同情况,突出目标的针对性。
(二)突出可行性。
根据市院、区委、区人大和本院的工作部署,下达给各部门的工作目标应体现经过努力可以达到的要求,结合部门实际和工作重点,具有合理性、科学性和可行性。
(三)突出层级性。
对各部门的目标管理工作实行分类指导、分级负责。
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目标责任人对自己所承担的目标负责,对目标实施过程中发生的问题自行协调解决,确实不能解决的,应及时上报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由院党组和检察长决定。
(四)突出公正性。
按照客观、公正、公开的原则,院绩效考核领导小组认真组织目标考评,并对目标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二、绩效管理体系第四条目标管理责任体系。
(一)本院目标管理工作实行检察长负责制,检察长为全院目标总责任人,副检察长、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组织分管工作相关目标的实施。
(二)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目标责任人,向本院检察长负责,副检察长、其他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对本部门目标负责,组织本部门相关目标的落实。
第五条建立绩效管理组织体系。
(一)本院成立绩效考核领导小组,党组书记、检察长任组长,班子成员、分管案管绩效工作的副检察长任副组长,其他院领导任领导小组成员。
目标绩效管理领导小组下设绩效管理办公室,常设于第三检察部。
第三检察部主任兼任绩效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年度目标的制定、分解、监控、督办、考核等日常工作。
(二)各部门应当将绩效管理工作列入议事日程,落实专(兼)职人员,建立健全绩效管理制度。
三、目标制定第六条本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组织法》规定的检察机关的任务和职责,按照市院、区委对当年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制定各部门绩效管理任务。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方案
最高人民检察院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方案一、背景和目的近年来,随着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的深入推进,检察机关在维护国家安全、保障人民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然而,在检察工作中,还存在一些管理不规范、效率不高、质量不优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以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检察服务。
二、活动目标通过开展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检察机关的办案质量和效率,实现以下目标:1. 提高案件办理质量,确保案件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合法、适用法律正确。
2. 提高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办案周期,减少案件积压。
3. 提高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效率,优化工作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和程序。
4. 提高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提高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满意度。
三、活动内容1. 加强案件管理,确保案件质量。
(1)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责任制,明确案件质量责任人和责任范围。
(2)加强案件办理过程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案件办理中的问题。
(3)建立案件质量评估机制,定期对案件质量进行评估和考核。
2. 加强案件办理效率,缩短办案周期。
(1)优化办案流程,减少不必要的工作环节和程序。
(2)加强案件办理进度的跟踪和监控,确保案件办理按计划进行。
(3)建立案件办理期限预警机制,对可能超期办理的案件进行预警和处理。
3. 加强检察机关内部管理,提高工作效率。
(1)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分工。
(2)加强内部协调和沟通,确保工作高效运转。
(3)加强信息化建设,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
4. 加强检察机关服务人民群众的水平。
(1)建立健全服务人民群众的制度,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
(2)加强服务人民群众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服务中的问题。
(3)建立服务人民群众的评估机制,定期对服务质量和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
四、活动时间2022年1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五、活动组织1. 成立高质效检察管理年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活动的组织领导和工作协调。
机关管理岗位目标考核细则
机关管理岗位目标考核细则一、考核目标的确定1.1机关工作核心任务考核目标1)协助领导层管理机关的能力和水平;2)推动机关内部各项工作的进展和协调;3)实现机关工作的目标和成果。
1.2管理岗位的职责考核目标管理岗位的职责通常包括日常管理、人员管理、财务管理、绩效管理等。
因此,管理岗位的职责考核目标应包括以下方面:1)日常工作组织和计划管理能力;2)人员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3)财务管理和资源调配能力;4)绩效管理和效率提升能力。
二、考核内容的确定根据考核目标的确定,机关管理岗位考核内容应包括以下方面:2.1任务完成情况考核职员在工作岗位上所承担的任务分解情况、完成情况以及评价他人任务完成情况的能力。
2.2协助领导层管理机关的能力和水平考核职员在协助领导层管理机关、推动工作进展、协调各部门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3日常工作组织和计划管理能力考核职员在日常工作中的组织能力、时间管理能力、计划执行能力等方面的表现。
2.4人员管理和团队建设能力考核职员在人员管理、激励、培训等方面的能力,以及在团队建设和协作上的表现。
2.5财务管理和资源调配能力考核职员在财务管理和资源调配方面的能力、预算编制和支出管理能力等的表现。
2.6绩效管理和效率提升能力考核职员在绩效管理方面的能力,包括绩效考核制度的建设、绩效目标的设定和绩效评价等。
三、考核方法的选择3.1定性考核方法定性考核方法主要是通过对职员表现的观察、记录、反馈等方式进行评价,例如通过工作日志、工作汇报、领导评价等方式进行考核。
3.2定量考核方法定量考核方法主要是通过对职员目标完成情况、工作绩效等进行定量化评价,例如通过指标考核、绩效工资等方式进行考核。
3.3综合考核方法综合考核方法即通过综合运用定性和定量考核方法进行综合评价,以全面了解职员的工作情况和绩效表现。
可以采用考核评分表、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综合考核。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考核结果应被认真记录和分析,以帮助职员了解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并进一步改进和提高自己。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为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纲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公正执法,建立科学、规范、符合我县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保证我县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1、对科室局工作实行全年百分制考核,一月一考核,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结果,半年进行一次奖评。
考核内容分两部分,即全院共性工作(政务事务)和科室局检察基本业务。
共性工作基础分为60分,科室局检察基本业务基础分为40分。
共性工作实行全院统一考评内容、统一记分标准,由各部门根据每名干警的共性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分别考评统计其共性工作实绩得分。
检察基本业务考核内容的设定以上级院的对口考核内容为依据,实行任务指标量化,并设定相应的加减分因素。
凡上级院下达任务指标的业务科室,按上级院下达的任务指标考核,上级院没有下达任务指标的业务科室,以XXXX、XXXX年两个年度的办案(或完成其他主要工作项目)平均数为考核基准。
非业务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基本业务系指其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就其完成工作质量情况进行定性考核,达到规定标准得基础分,工作突出或受到肯定、表扬依据工作量、效果加分,出现质量问题,按照考核细则相关规定相应减分。
对业务科室和非业务科室考核结果分别排名。
2、由于各科室局的职能作用、工作任务、衡量标准、计分XX方法不同,对检察基本业务的考核实行扣分不奖分制,即检察基本业务考核不得突破40分。
为调动积极性,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特设奖励分,以此解决工作“封顶”的问题。
3、考核对象包括本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含司法警察、工勤人员),同时包括在本院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大学生。
班子成员考核按分管科室工作,取其平均分值进行考核奖励。
4、抽调参加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的,检察业务得科室平均分;共性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得基准分,半年以上的得全院干警平均分值。
检察人员考核考勤管理制度
检察人员考核考勤管理制度为规范和强化检察人员的工作考核和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关于改革和加强监督管理的决策部署,促进检察人员的廉洁自律,增强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提高工作效能,特制定本制度。
二、考核考勤管理的性质和意义考核考勤管理是一项重要的管理制度。
它既是对检察人员工作的及时监督和评价,又是对检察人员工作态度和业绩的实时记录和审核,更是对检察人员管理责任的监督和考核。
它的建立和实施,有助于加强检察机关的管理和监督,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更好地服务社会和人民群众。
三、考核考勤管理的内容和原则(一)考核管理内容1. 工作考核:对检察人员在日常工作中表现出的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工作效果等方面进行考核。
2. 考勤管理: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工作情况、请假和出差等进行考勤管理。
(二)考核原则1. 公平、公正:实行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的考核制度,确保每一位检察人员都能按照规定接受公正的考核。
2. 精准、科学:采用科学合理的指标和方法进行考核,确保考核结果客观、准确。
3. 纪律、严明:对于工作中的违纪违规行为,要按照规定进行惩处,维护工作纪律的严肃性。
四、考核考勤管理的程序和方法(一)考核管理程序1. 年度考核:对检察人员在一年内的工作表现进行综合考核,包括日常工作表现、专业技能、廉政自律等方面。
2. 季度考核:每季度进行一次工作考核,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价,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
3. 月度考核:每月进行一次考勤管理,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和请假情况进行记录和审核。
(二)考核方法1. 个人述职:每年进行一次个人述职,检察人员要对自己的工作进行总结和反思,接受领导的评价和指导。
2. 个人考核指标:对检察人员的工作绩效、工作态度、工作效率等方面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作为表现评价的重要依据。
3. 考勤记录:对检察人员的工作时间、请假情况等进行详细记录和管理,确保工作时间的合理利用。
检察院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工作方案
检察院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工作方案本方案旨在明确各级检察院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分解和细化工作,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的履职尽责,提升检察工作的精准度和效率。
一、总体要求按照“依法履职,严格管理,公正司法,服务社会”的工作要求,统筹抓好目标责任考核任务分解工作,确保目标和任务具有可操作性、可量化性和可考核性。
二、工作内容(一)明确任务分解原则。
任务分解应与工作实际相结合,注重贯彻“谁主管、谁负责、谁检查”的原则,明确任务的实际可行性,避免任务设置过大、过难或过于简单,确保任务责任人有一定的挑战性和可完成性。
(二)细化考核指标。
依据年度工作计划及年度绩效目标,按照“工作完成数量、工作完成质量、工作完成进度、工作完成效果”等方面制定具体指标,考虑指标权重的科学性和实用性,制订出细致、全面、可操作的考核指标。
(三)明确任务责任人。
在任务分解中,应明确任务责任人,确保每个任务责任人具有明确的工作职责和权利,确保任务责任人的工作担当和责任感,并通过任务责任人的工作成果来实现目标完成任务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四)落实分工合作。
各级检察院应当采取作业独立、信息共享、分工协作、互帮互助的形式,实现任务之间的协同性,确保目标责任考核任务的高质量完成。
三、工作要求(一)任务分解工作要在年度初进行,明确任务责任人和考核指标,并在年度内不断调整修订。
(二)任务责任人应全面调查研究,合理遵循原则,认真制定任务计划,按期按质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三)各级检察院应按时、准确反馈任务完成情况,及时完善考核文件和分类指标,并不断加强自身的实践经验和做法的总结。
(四)在实践中,公平公正、真实客观的提供满意的服务,为检察工作的检验提供有力保障。
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建好目标责任考核机构,制定制度规章,明确制度流程,确保工作落实。
(二)建立工作台账,定期考核评估,确保任务责任人和考核指标的有效执行和独立审查。
(三)加强对任务实际进展监管,审慎分析考核结果,及时调整修订任务计划,以提高任务完成率和质量。
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第一篇: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县妇幼保健院综合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县妇幼保健院:为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强化妇幼保健院工作职责,督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进一步提高服务水平,规范服务行为,促进全县妇保事业稳步发展,切实保障全县妇女儿童权益,经局务会研究,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考核对象县妇幼保健院二、考核内容及分值以年度工作任务为依据,考核内容包括组织管理、妇女保健、儿童保健、妇幼信息管理、产科建设、健康教育、出生证明管理、基本分为100分。
其中,组织管理15分、妇女保健20分、儿童保健20分、妇幼信息管理15分、产科建设10分、健康教育10分、出生证明管理10分。
三、考核办法考核采取平时检查指导与半年、年终考核相结合,通过听汇报、看资料、查现场,实地考核,逐项打分对目标责任单位目标考核提出初评意见,经局务会审定后形成考评结果并进行通报。
综合考评90分以上为优秀,80~89分为良好,70-79分为达标,70分以下为不达标。
四、奖惩措施1、确定为当年目标管理考核优秀及良好单位,给予精神、物质奖励,确定为不达标单位给予处罚。
2、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取消全部奖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撤销职务等处分。
五、组织领导成立由局长任组长,局领导任副组长,局机关有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综合目标管理考核领导小组,具体负责考核工作的组织指导。
六、考核要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对下达的考核目标进行研究分析,采取有效措施认真予以落实。
考核小组要坚持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考核标准,突出重点,做到定量与定性相结合、年终考核与平时工作相结合,力求使考核结果能客观、真实地反映各单位的实际工作业绩和水平,并做好资料的汇总整理工作。
年七月二十三日第二篇:中小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施方案(最终版)附1:固镇县中小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实施方案(试行)为了进一步落实县委办、县政府办有关目标管理考核和县教育局关于加强教学常规管理的文件精神,使教育教学常规的基本要求常态化、规范化,切实促进全县中小学教育教学质量的稳步提升,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现将中小学目标管理综合考核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强化育人为本,质量为先的理念,坚持以考核促发展,规范学校管理行为,不断提升我县教育管理水平,推动全县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协调发展。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通知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印发《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布日期】2021.10.14•【文号】•【施行日期】2021.10.14•【效力等级】司法指导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正文关于印发《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检察院,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民检察院:深化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
为深入推进这项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了《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各级人民检察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检察人员考核作为检察科学管理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推动新时代能动司法检察工作。
要进一步优化考核方式,落实干部考核、公务员考核各项要求,把讲政治更紧密地融入检察业务,实现对检察人员的全员、全面、全时考核。
要进一步注重考核实效,充分发挥考核“风向标”“指挥棒”作用,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区分“干与不干、干多干少、干好干差”,激发检察人员内生动力,以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服务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各地执行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问题,请及时层报最高人民检察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2021年10月14日检察人员考核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绩效评价和干部考核的重要指示精神,提升检察业务和队伍管理水平,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党政领导干部考核工作条例》《公务员考核规定》《公务员平时考核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检察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意见
检察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意见
以下是一个检察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意见的示例,仅供参考。
检察院年度目标任务考核意见
为了客观、公正地评估检察院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特制定本考核意见。
一、考核目的
1.促进检察院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化,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2.明确工作目标和重点,引导检察院履行职责,为社会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
3.激励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创新精神,推动检察事业的发展。
二、考核内容
1.办案质量:评估办案的准确性、公正性和及时性。
2.工作效率:考察案件办理的平均时间和办结率。
3.公众满意度:通过问卷调查或其他方式,了解公众对检察院工作的评价。
4.团队建设:评估检察院内部管理、培训和人员发展情况。
三、考核方法
1.定量考核:根据办案数量、质量和效率等指标进行量化评估。
2.定性考核:通过案卷抽查、听取汇报、实地检查等方式进行定性评估。
3.外部评价:征求上级机关、律师协会、社会公众等对检察院工作的评价意见。
四、考核结果运用
1.考核结果将作为检察院年度工作评价的重要依据,与绩效奖金、评优评先等挂钩。
2.针对考核中发现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促进检察院工作的持续改进。
3.对优秀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激励全体工作人员积极进取。
需注意,以上示例仅供参考,具体的考核意见应根据实际情况和需求进行制定,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同时,考核意见应在制定过程中充分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以保证其公正性和客观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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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
检察院目标管理考核实施方案内容显示中
为落实《基层人民检察院建设纲要》,加强管理,提高效率,公正执法,建立科学、规范、符合我县检察工作发展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增强检察干警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明确工作目标任务,狠抓落实,保证我县检察工作迈上新的台阶,特制定本方案。
一、考核方式及内容
1、对科室局工作实行全年百分制考核,一月一考核,每季度公布一次考核结果,半年进行一次奖评。
考核内容分两部分,即全院共性工作(政务事务)和科室局检察基本业务。
共性工作基础分为60分,科室局检察基本业务基础分为40分。
共性工作实行全院统一考评内容、统一记分标准,由各部门根据每名干警的共性工作实际完成情况分别考评统计其共性工作实绩得分。
检察基本业务考核内容的设定以上级院的对口考核内容为依据,实行任务指标量化,并设定相应的加减分因素。
凡上级院下达任务指标的业务科室,按上级院下达的任务指标考核,上级院没有下达任务指标的业务科室,以2004、2005年两个年度的办案(或完成其他主要工作项目)平均数为考核基准。
非业务科室(办公室、政工科),基本业务系指其所从事的岗位工作,就其完成工作质量情况进行定性考核,达到规定标准得基础分,工作突出或受到肯定、表扬依据工作量、效果加分,出现质量问题,按照考核细则相关规
定相应减分。
对业务科室和非业务科室考核结果分别排名。
2、由于各科室局的职能作用、工作任务、衡量标准、计分方法不同,对检察基本业务的考核实行扣分不奖分制,即检察基本业务考核不得突破40分。
为调动积极性,对工作成绩突出的,特设奖励分,以此解决工作“封顶”的问题。
3、考核对象包括本院领导班子成员、中层干部、检察员、助检员、书记员(含司法警察、工勤人员),同时包括在本院工作的大学生志愿者、服务基层大学生。
班子成员考核按分管科室工作,取其平均分值进行考核奖励。
4、抽调参加中心工作圆满完成任务的,检察业务得科室平均分;共性工作时间不满半年的得基准分,半年以上的得全院干警平均分值。
二、考核程序
1、自报进度。
每月28日下午5点前,各科室局须将本月完成工作进度表经分管院领导审核签字后报考核组,漏报项目责任自负。
2、审查核实。
由考核组对各科室局的报表逐项进行审核。
共性工(更多精彩文章来自“秘书不求人”)作以纪检组、政工科和办公室统计的数据为准。
各科室局报进度的同时,须将有关法律文书、信息、宣传调研、简报等材料的原件或复印件及时交考核组备查。
3、确定名次。
按计分标准分别计算各科室局当月共性工作得分,按照得分多少,从高到低分别确定各科室局共性工作名次、业务工作名次及综合排名。
经考核组审核后,将汇
总情况呈报检察长并以书面方式通报本院各科室局。
三、考核计分标准
(一)公共事务(基础60分)
1、宣传、调研(基础分15分)
(1)书记员以上干警每人每年撰写报送检察信息2条以上,撰写调研材料1篇。
信息以刊发为准(包括在网站上发表,在市级以上媒体至少1条),调研以交政工科为准。
按各科室局人数完成任务的得基准数,完不成基准任务数的按相应的平均分值从12月份的考评得分中一次性扣除。
完不成信息调研任务的个人和科室取消评先资格。
(2)完成本部门目标任务后检察新闻、信息宣传稿件每篇按下列标准加分、奖励:国家级3分、现金100元,省级2分、现金40元,市级1分、现金20元,县级0.5分,现金10元;调研文章和论文按级加倍加分奖励。
(3)2人以上合作撰写的每篇按上述采用级别相对应的1份分值和稿酬兑现。
(4)在市级媒体发表15篇、省级媒体发表5篇、国家级媒体发表3篇的干警,年终由政工科报市院按市院奖励办法进行奖励。
(5)不按要求按时报送信息、调研等发表稿件复印件的每次扣1分。
以上以政工科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2、政治业务学习(基础分10分)
按要求参加院里统一组织的政治业务学习的,得基础
分。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加、扣分:
(1)集体学习时不遵守学习纪律(闲聊、睡觉、随意进出)受领导批评的、迟到、早退的,每人每次扣0.1分;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每次每人扣0.2分;
(2)集中学习笔记内容要同会议记录相一致,不相一致或缺学的每人每次扣0.1分。
政治、业务学习笔记达不到20000字以上的各扣2分;
(3)无故不参加有关理论考试或不认真答卷的,每人每次扣1分。
(4)每人每年撰写心得体会2篇,缺1篇每人扣1分。
以上以政工科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3、考勤(基础分10分)
认真遵守考勤制度,按规定时间上下班和按要求值班得基础分。
迟到、早退1次扣0.1分,旷工1次扣1分。
安排值班时不遵守值班制度的,一次扣0.2分。
不按规定办理请假手续的,每人每次扣0.1分,事假超过规定天数15天的,超过1天扣0.1分。
以上以办公室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4、环境卫生(基础分8分)
按院里要求按时做好区域卫生大扫除的得基础分。
无故不按时打扫或要求重新打扫而不打扫的,一次扣0.2分。
以上以办公室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5、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基础分2分)
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执行廉政建设的有关规
定,廉洁自律者得基础分。
违反廉洁从检有关规定,不认真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一岗双责,接受吃请、礼品、礼金被有关部门、单位领导批评、通报、处理的,每人每次分别扣1分2分、3分,科室负责人加倍扣分。
拒礼拒贿的,每人每次加2分,考评计分以上交的所拒礼品礼金为依据。
因违纪违规受到纪律处分的取消所在科室的评先资格。
以上以纪检组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6、公益活动(基础分10分)
按要求参加各项集体公益活动(扫雪、植树、浇水、法律宣传、抽调参加中心工件、扶贫济困、市县组织的文体活动、集会等)得基础分。
无故不参加者,每人每次扣0.5分。
参加县以上有关部门组织的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获奖者按县、市、省、国家依级加2、4、6、8分。
以上以办公室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7、报送材料和报表(基础分5分)
及时、准确上报县上、市院和本院要求报送的各类材料、报表得基础分。
报表出现差错、不按时报送或材料不按要求撰写、质量不高的,1次扣0.5分。
以上以办公室和政工科提供的情况为依据
(二)科室检察基本业务部分(40分)
(对各局科室及干警的业务考核办法及细则另发)。
(三)奖励部分
各局科室及每个干警,在完成目标任务后,由于个人或集体经过主观努力(非名额安排)取得特殊荣誉的,给予奖分:
1、特殊贡献奖
受到本院或县直部门表彰的,每次记2分;受到县委、政府、市检察院及市直部门表彰的,每次记5分;受到市委、市政府、省检察院及省直部门表彰的,每次记10分。
科室在市院年终考核中获得一、二、三名的,分别奖励6分、4分、2分。
取得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的,每人奖励5分。
检察日报征订超额完成1份奖励1分。
其中科室集体受到表彰的,按其记分标准给该科室的每个干警记标准分,干警个人受到表彰的,给所在科室按全员平均分记分。
2、工作创新奖
凡是有利于明显提高工作效率或有利于明显改进工作质量或有利于促进司法公正的做法,形成了可操作性的工作经验总结以及相应制度,被市级以上机关推广的,每次奖励5分;被省级机关推广的,每次奖励10分;被中央级机关推广的,每次奖励15分。
(被上级机关推广,是指其经验文章或材料被转发或刊发的)。
四、组织领导
为了保证目标管理考核顺利实施,经院党组研究决定,成立以××任组长,××*.××*.××*为成员的考核小组,负责目标管理考核的具体实施。
本方案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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