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方案】尚志市2018年新建浆果基地补贴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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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8.08.29•【字号】黑政办明传〔2018〕14号•【施行日期】2018.08.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种植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报送2018年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的通知黑政办明传〔2018〕14号各市(地)、县(市)人民政府(行署),省政府各有关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政策,保护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切身利益,保证补贴资金顺利发放,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玉米和大豆生产者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规〔2017〕13号)及国家关于水稻补贴政策的相关要求,经省政府同意,现就组织开展2018年全省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核实报送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核实范围及口径(一)核实范围。

核实范围为我省辖区范围内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

玉米、大豆和水稻合法实际种植面积是指拥有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的土地承包、承租或开发使用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且用途为非林地、非草原、非湿地的耕地上实际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下列情况不得享受玉米、大豆和水稻生产者补贴:1.未经过申报、公示、审核的玉米、大豆和水稻种植面积。

2.在国家和省有明确退耕(退耕还林、退耕还草、退耕还湿)要求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3.在未经批准开垦的土地或者在禁止开垦的土地上种植玉米、大豆和水稻的面积。

4.享受粮改饲试点政策的青贮玉米面积。

(二)核实口径。

1.村集体耕地合法种植面积以二轮土地承包台账数据为依据,拱地头、扩地边形成的耕地不纳入补贴范围。

2.与村集体、乡级以上政府或有关单位(林业局、地方农牧场等)签订合同,且合同约定用于农作物种植二轮土地承包范围内的坝外河滩地种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积纳入补贴范围,其他坝外河滩地种植的玉米、大豆和水稻面积不纳入补贴范围。

尚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尚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

尚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讨论稿)中国哈尔滨 日期:2006.7.25 【字体:大中小】【打印关闭】序言“十一五”时期,是尚志市抢抓机遇、加快发展,努力打造区域核心城市、现代工业重镇、特色农业基地、滑雪旅游胜地和商贸物流中心,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

科学编制和实施好“十一五”规划,对于加快新兴中等工业城市建设,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尚志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以《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为指导,按照《中共尚志市委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的建议》精神制定的。

《规划纲要》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以人为本,从不断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增长方式的转变、统筹城乡发展、深化改革扩大开放、加强和谐社会建设等方面提出了我市未来五年的发展目标和发展重点及政府的主要职责。

对我市未来五年和十五年经济和社会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作用。

一、发展基础与条件(一)“十五”计划执行情况“十五”期间,全市上下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借外资力、打特色牌、走工业路、发旅游财、建中等城”的总体方针,埋头苦干,开拓创新,圆满完成了“十五”计划,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取得了全面发展。

综合实力明显增强。

2000年,尚志市在哈尔滨市“十五”规划中定位为中等工业城市,2002年综合实力排在全省县(市)级第五位,2003年被省委确定为全省重点扶持发展的十强县(市)之一,2004年,又被省委确定为哈尔滨大都市经济圈卫星城市。

“十五”期末,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实现98亿元,比2000年增长42.6%,年均增长7.4%。

全口径财政收入达到3.45亿元,按可比口径比2000年增长96%,年均增长14.5%。

经济结构日趋完善。

三次产业增加值占生产总值的比重由2000年的13.3:50.0:36.7调整为14.5:50.5:35.0。

农业基础地位得到巩固。

农场补贴实施方案

农场补贴实施方案

农场补贴实施方案为了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政府决定对农场实施补贴政策。

本方案旨在明确补贴对象、补贴标准、补贴资金来源以及具体实施步骤,以确保补贴政策的有效实施。

一、补贴对象本方案所指的农场包括种植农场、养殖农场、农业合作社等各类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依法登记注册的农场均可作为补贴对象。

二、补贴标准1. 种植农场:对于种植农场,补贴标准将根据种植面积、作物类型、产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分配。

补贴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种子、化肥、农药等农业生产必需品,以及用于改善农田基础设施、提高农业生产效率的投入。

2. 养殖农场:对于养殖农场,补贴标准将根据养殖规模、养殖品种、产量等因素进行综合考虑,确保补贴资金的合理使用。

补贴资金将主要用于购买饲料、兽药、养殖设备等养殖必需品,以及用于改善养殖环境、提高养殖效益的投入。

三、补贴资金来源补贴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财政拨款、农业发展基金、农业保险资金等渠道。

政府将加大对农业的投入力度,确保补贴资金的充足来源,保障农场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

四、具体实施步骤1. 申请资格审查:农场向当地农业部门提出补贴申请,经过资格审查合格后,方可获得补贴资金支持。

2. 补贴资金发放:经过审查合格的农场将获得相应的补贴资金支持,资金将直接发放到农场指定的账户中。

3. 资金使用监督:相关部门将对补贴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资金的合理使用,防止出现挪用、滥用等情况。

4. 效果评估:政府将定期对农场的生产经营情况进行评估,对补贴政策的实施效果进行考核,及时调整和改进补贴政策。

五、总结农场补贴政策的实施,将有力促进农业生产的发展,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推动农业现代化进程。

政府将加大对农业的扶持力度,确保补贴政策的顺利实施,为农场的发展提供更多的支持和保障。

同时,农场也要积极配合政府的政策,合理使用补贴资金,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为农业的可持续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14•【字号】黑农委科发[2013]160号•【施行日期】2014.0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科技正文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黑农委科发〔2013〕160号)各有关市(地)、县(市、区)农委(农业局、水产局、农机局):为加快推进我省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切实提升基层农技推广机构公共服务能力,按照《农业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3年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实施指导意见〉的通知》(农办财[2013]38号)要求,我们制定了《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联系人:省农委科教处周晓兵李宁联系电话:*************电子邮箱:**************黑龙江省农业委员会2014年1月14日黑龙江省2013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实施方案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中央有关文件精神,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大力提升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公共服务效能,2013年,中央财政继续安排专项资金对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工作进行补助。

为确保政策落到实处,资金使用科学、合理、高效,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实施目标着眼于我省现代化大农业发展需要,以满足广大农民的科技需求为出发点,以服务农民的成效为检验标准,通过明确职能、理顺体制、优化布局、加强队伍、充实一线、创新机制等一系列措施,建立健全运行高效、服务到位、支撑有力、农民满意的基层农业技术推广机构,真正发挥好在农业技术推广中的主导作用,不断提高农业科技推广服务效能,为我省农业持续增产和农民持续增收,提供强有力的科技支撑和人才保障。

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

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

尚办发…2012‟3号中共尚志市委办公室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的通知各乡镇党委、政府,市直各单位:现将《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望认真贯彻实施。

附:1、《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乡镇任务指标分配表》2、《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市直单位任务指标分配表》中共尚志市委办公室尚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2年2月16日尚志市2012年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实施方案2012年是我市经济发展和推进招商引资关键之年,为了全面贯彻落实尚志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加快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的步伐,市委、市政府决定将2012年确定为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推进年,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招商引资统领地位,本着实事求是、一以贯之的原则,以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为指针,以优环境、树形象,引项目、增财力,聚人气、促发展为主线,大力实施“突出一心、打造两带、培育两大市场、建设六大基地”的发展战略,坚定信心,打好基础,突出重点,创新方式,健全机制,提升项目的规模和质量,加大项目建设的推进力度,通过全市上下的不懈努力,力争我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实现新的跨越,取得新的实质性的成果。

二、任务目标2012年,全市招商引资项目建设协议引资金额40亿元以上,项目建设实际到位资金完成20亿元以上;引进总部经济项目,完成实际纳税额3亿元以上.三、工作重点(一)坚定信心,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

要始终坚持招商引资中心工作不动摇,突出其核心作用。

各乡镇、市直各单位要把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已任,上下齐心,努力拼搏,自加压力,积极工作,自觉地承担招商引资的责任和义务,不断增强招商引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以契而不舍的精神和勇气,全力推进招商引资工作的有效开展,通过不懈的努力,确保招商引资任务指标的全面完成。

(二)夯实基础,加大项目的引进力度。

一是要抓好项目的谋划生成。

要把对外招商项目的储备作为“蓄水池”,围绕我市优质资源、优势企业、优良品牌,结合我市“十二五”规划的实施,努力从产业链延伸、大项目配套服务生成项目。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农业农村厅•【公布日期】2018.08.02•【字号】黔农委函〔2018〕138号•【施行日期】2018.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贵州省农业委员会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国有贫困农场专项扶贫资金项目建设工作的通知相关市(州)农委、县农业(农工、农牧)局、农垦农场:根据《关于拨付2018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财农〔2018〕20号)和《关于下达2018年第二批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国有贫困农场扶贫资金)的通知》(黔财农〔2018〕60号)文件精神,2018年国有贫困农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379万元已下达。

各农垦农场要加快项目建设,合理使用扶贫资金,确保项目建设。

其中遵义市播州区遵义县国营龙坪茶场车间改造工程项目建设,下达资金50万元;安顺市安顺市茶场70亩高标准有机抹茶园打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40万元;安顺市安顺市茶叶果树场300亩高标准有机抹茶园打造及配套设施建设项目,下达资金150万元;黔南布依族苗族自治州惠水县斗底畜牧场肉牛养殖项目,下达资金50万元;惠水县七里冲茶果场生产基地建设项目,下达资金49万元;铜仁市思南县贵州省思南县茶场茶叶加工设备购置项目,下达资金40万元。

各地要严格按照《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17〕8号)、《贵州省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黔财农〔2017〕220号)的有关规定,积极做好资金项目的衔接工作,切实加强资金监管。

设置专帐核算,确保专款专用。

各项目建设单位要认真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并组织实施。

各地要加强项目建设及管理力度,督促各实施单位进一步加强项目建设管理,项目建设涉及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按政府采购或政府购买服务的规定和程序办理;涉及直补农工的,要严格按照相关公示程序进行补贴公示;明确专人加强项目财务、文件等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管理,确保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严肃性及合规性;同时做好项目资金绩效自评和使用情况的总结工作,于12月10前逐级上报省农委,绩效评价结果是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

加快小浆果产业发展问题研究——以尚志市为例

加快小浆果产业发展问题研究——以尚志市为例

AND TRADE加快小浆果产业发展问题研究———以尚志市为例张学信1,张恒2(1.中共尚志市委党校,黑龙江尚志150601;2.东北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哈尔滨150030)摘要:小浆果被誉为“第三代黄金水果”,占据了世界水果市场的高端,在尚志市栽培历史悠久,目前相应的配套技术较为成熟,已经逐渐达到规模化种植,形成了优势显著的小浆果特色产业,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尚志市的小浆果产业发展在一定程度上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目前还面临着许多急需解决的问题。

应实现标准化技术栽培,保证小浆果产量、品质;加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果农专业技术水平;加强小浆果种植专业合作社建设;强化政府支持引导,促进小浆果产业化进程;积极开拓国内市场,加快推进“农超对接”。

关键词:小浆果;产业发展;问题研究中图分类号:F470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5-913X (2018)05-0124-02收稿日期:2018-02-01基金项目:黑龙江党校系统阶段性科研课题成果作者简介:张学信(1968-)男,黑龙江尚志人,高级讲师,经济学学士,研究方向:产业经济学;张恒(1995-)女,黑龙江尚志人,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农业经济管理。

小浆果泛指果实较小、多汁的一类果树树种,主要包括蓝莓、树莓、草莓、黑加仑、红加仑、蔓越橘、蓝靛果忍冬等等,具有绿色、生态、保健等特点,被誉为“第三代黄金水果”,占据了世界水果市场的高端,它们不但具有较高的营养价值,而且还具有较高的市场价值和食用价值,越来越受到消费者的青睐,市场需求量也越来越大,价格也是节节攀升。

早在2000年,尚志市就将大力发展小浆果产业作为发展和振兴尚志市经济的主导产业之一。

近些年,尚志市小浆果产业发展迅速,目前相应的配套技术较为成熟,已经逐渐达到规模化种植,形成了优势显著的小浆果特色产业,并创造了较大的经济效益。

一、尚志市小浆果产业发展现状(一)栽培种植状况尚志市地处北纬45度,位于世界浆果带黄金地段,适宜栽培种植小浆果。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9〕4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9〕4号

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正文:----------------------------------------------------------------------------------------------------------------------------------------------------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办公室关于做好2018年稻谷补贴资金发放工作的通知黑垦局办文〔2019〕4号各管理局,各农(牧)场,农垦科学院、总局驻佳木斯办事处:按照《黑龙江省财政厅等七部门关于印发<2018年黑龙江省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和《黑龙江省农垦总局关于印发<2018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为做好2018年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

各农(牧)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层层压实责任,做到人员、责任、工作、效果“四个到位”,建立相关部门协调工作机制,明确分工,形成合力。

各农(牧)场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抓,对本地稻谷生产者补贴发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和具体经办人员为直接责任人,确保稻谷补贴发放工作符合标准,达到效果。

二、明确分工,狠抓落实。

各农(牧)场要严格按照《2018年黑龙江省农垦总局稻谷补贴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确定补贴对象。

财务部门牵头负责分配并拨付补贴资金,对补贴资金发放管理进行监督指导,通过粮食补贴“一折(卡)通”将补贴资金足额兑付给补贴对象。

统计部门做好本地稻谷合法实际种植面积解读工作。

水务部门掌握好地表水灌溉和地下水灌溉面积确定情况。

各农(牧)场要区分好灌区已灌溉、灌区未灌溉、水库、江河自流水、沟渠水、井灌等水田情况,充分解释好确定补贴标准的依据和原因。

农业部门牵头负责政策宣传及政策解读,加强稻谷生产技术指导,提高稻谷品质。

【最新2018】黑龙江粮食补贴政策-易修改word版 (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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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粮食补贴政策
黑龙江粮食补贴政策【1】
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在黑龙江展开实施
自201X年起,我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农民粮食直补、农资综合补贴和良种补贴)改革,将农业“三项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

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将农业“三项补贴”统一调整为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标准为每亩71.45元。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考虑目前流转土地较多的实际,对于流转土地补贴对象,凡是承包(租赁)双方在合同(协议)中对补贴归属有明确规定的,按双方合同(协议)执行;没有合同(协议)的,补贴给拥有耕地二轮承包权的农民(集体、单位)。

补贴已于近日由县级财政部门通过“一折(卡)通”兑付到农民手中。

此次农业“三项补贴”改革,黑龙江省根据中央财政对农垦系统与市县有关补贴拨付渠道的不同,实行市县和农垦总局分别研究制定补贴改革办法,市县与农垦分别确定补贴依据,分别测算补贴标准。

同时,改革坚持“远近结合,平稳过渡”的原则,长远考虑是待全省土地确权工作全面完成后,以确权面积为依据分配发放耕地地力保护补贴,以保证合理合法耕地都能享受地力保护政策。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5.10•【字号】项政办〔2018〕30号•【施行日期】2018.05.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项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项政办〔2018〕30号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市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现将《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2018年5月10日项城市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扶持种植项目实施方案按照《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18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指标的通知》(豫财贸〔2017〕119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拨付2017年产油大县奖励资金的通知》(豫财贸〔2017〕65号)的规定,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周口市委、市政府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战略要求,结合项城市委、市政府的发展农业优质粮、油总体规划,为圆满完成优质芝麻、优质花生项目种植任务,更好地以项目促优质芝麻、优质花生产业发展、促进在农民增收中的示范带动作用,现结合项城市生产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根据河南省委、省政府和周口市委、市政府的农业“四优四化”发展战略要求,结合项城市委、市政府的发展农业优质粮油总体规划,在确保粮食稳产增产的基础上,调整油料种植结构和区域布局,适当扩大油料种植面积,着力培育油料优势产业。

以推广新品种和先进技术、提高单产为关键措施,重点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植大户、科技示范户),以建立百亩示范方为突破口,以政府推动、市场引导、项目带动,扩大油料作物种植面积,促使先进科学技术快速转化为生产力,提高油料产量和种植效益,大幅度提升全市油料生产综合水平,促进全市油料产量稳定增长。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政府•【公布日期】2018.01.24•【字号】阜蒙政发〔2018〕4号•【施行日期】2018.01.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的通知阜蒙政发〔2018〕4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部门,中省直各单位:《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业经县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阜新蒙古族自治县人民政府2018年1月24日2017年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使用安排意见2017年,阜新市农委会同阜新市财政局统筹核定我县种植结构调整补贴资金4550.9万元。

根据省、市、县相关文件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2017年设施农业项目(一)2017年上半年我县春季新建设施农业暖棚小区经市验收组验收合格设施内面积1328.44亩,冷棚小区经市验收组验收合格设施内面积23.19亩。

根据补助政策,暖棚小区每亩生产面积补助1万元,我县本级财政需给予暖棚小区补助资金1304.43万元(扣除福兴地镇已享受冷棚补助资金);冷棚小区每亩生产面积补助0.3万元,我县本级财政需给予冷棚小区补助资金5.927万元。

2017年春季设施农业共需县级补助资金1310.357万元(详见附件1)。

(二)2016年秋建冷棚小区2017年春季补建设施农业共需补助资金6.338万元(详见附件2)。

(三)2016年苍土乡王家村是“集团帮扶贫困村”,由市县领导和帮扶单位到苍土乡召开“集团帮村”协调会,确定王家村农业结构调整规划和帮扶项目。

其中一项是对王家村废弃多年的棚区恢复生产。

苍土乡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一致通过对王家村暖棚进行统一施工维修,享受200万亩示范带扶持政策,县政府给予相应资金配套。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通知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8.18•【字号】•【施行日期】2018.08.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的通知有关市州农委、财政局:根据农财两部《关于深入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开展产业兴村强县示范行动的通知》(农财发〔2018〕18号)和农财两部办公厅《关于批准开展2018年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的通知》精神,省农委、省财政厅联合制定了《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湖南省农业委员会湖南省财政厅2018年8月18日2018年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实施方案经农业农村部、财政部批复同意,2018年我省在长沙县金井镇、宁乡市双江口镇、衡阳县曲兰镇、常宁市塔山瑶族乡、邵东县廉桥镇、华容县插旗镇、桃源县茶庵铺镇、永定区王家坪镇、道县梅花镇、祁阳县茅竹镇、涟源市桥头河镇等11个乡镇开展国家示范农业产业强镇(含乡,下同)建设,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按照“基在农业、利在农民、惠在农村”的基本方针,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乡土经济、乡村产业为核心,抓好产业融合发展,打造一批主导产业突出、经济实力雄厚、绿色生态宜居、产业特色明显的农业产业强镇,促进其在乡村振兴战略中发挥重要支撑作用。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规划引领、统筹布局。

在农业产业功能区划的基础上,加强农村产业融合发展与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有效衔接,一体设计,多规合一,产业融合发展规划符合当地经济社会和乡村振兴战略规划要求,与当地产业基础、区位优势、生态状况和资源承载力相匹配。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0.05.26•【字号】黑政办发[2000]31号•【施行日期】2000.05.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黑政办发〔2000〕31号)各行政公署,各市、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直属单位:经省政府同意,现将《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00年5月26日黑龙江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发展实施方案为加快我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的发展,根据《黑龙江省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意见》,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一)指导思想:以农业增效和农民增收为目标,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充分发挥资源优势和区域比较优势,紧紧依靠科技进步,强化基础设施建设,规模推进生产基地建设,提高专业化和集约化生产水平,大力发展产业化经营,扩大省内市场,抢占省外市场,开拓国际市场,力争经过5年的努力,构筑黑龙江菜、果、瓜及设施农业新优势,促进农业结构调整和农业强省建设。

(二)发展目标。

1、近期目标。

2000年,全省菜、果、瓜及设施农业总面积达到56.53万公顷,总产量1488万吨,产值83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2.3%、5%和9.3%。

(1)露地蔬菜面积31.67万公顷,总产855万吨,产值38亿元,分别比1999年增长0.2%、5%、9%。

要在重点发展优质菜和特菜的同时,着力发展适应俄罗斯和我国南方市场需求的绿色蔬菜,特别是适于长途运输、耐贮、南方7月份--10月份需求量大菜果瓜类,加快与国际绿色蔬菜标准对接。

重点菜类每年以3%--5%的速度递增。

其中,西红柿2万公顷,大白菜6万公顷,胡萝卜6666.67公顷,油豆角2万公顷,马铃薯10万公顷(菜用部分),洋葱2666.67公顷,大葱1.33万公顷,辣椒2万公顷,黄瓜2万公顷,茄子1.33万公顷,甘兰2万公顷。

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

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很多朋友在问2018年农业补贴政策有哪些?其实农业农村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给出了答案,以下是《2018年财政重点强农惠农政策》全文,供大家了解。

一、农民直接补贴1.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补贴对象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

补贴资金通过“一卡(折)通”等形式直接兑现到户。

具体补贴依据、补贴条件、补贴标准由各省(区、市)继续按照《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要保持政策的连续性、稳定性,确保广大农民直接受益。

鼓励各省(区、市)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探索将补贴发放与耕地保护责任落实挂钩的机制,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2.农机购置补贴。

中央财政资金全国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为15大类42个小类137个品目,实行补贴范围内机具敞开补贴。

补贴对象为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优先保证粮食等主要农产品生产所需机具和深松整地、免耕播种、高效植保、节水灌溉、高效施肥、秸秆还田离田、残膜回收、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等支持农业绿色发展机具的补贴需要。

允许各省(区、市)选择不超过3个品目的产品开展农机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重点支持绿色生态导向和丘陵山区特色产业适用机具。

3.生产者补贴。

在辽宁、吉林、黑龙江和内蒙古实施玉米及大豆生产者补贴。

中央财政将玉米、大豆生产者补贴统筹安排,补贴资金采取“一卡(折)通”等形式兑付给生产者。

具体补贴范围、补贴依据、补贴标准由各省(区)人民政府按照中央要求、结合本地实际具体确定,但大豆补贴标准要高于玉米。

鼓励各省(区)将补贴资金向优势产区集中。

为推动稻谷最低收购价改革,保护种粮农民收益,在相关稻谷主产省份实施稻谷补贴,中央财政将一定数额补贴资金拨付到省,由有关省份制定具体补贴实施方案。

4.棉花目标价格补贴。

尚志市基层农业技术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点

尚志市基层农业技术工作扎实有序推进要点

尚志市农业基层部门认真落实黑龙江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根据改革创新,持续发展的总要求,广泛开展各项工作,推动现代化大农业加快发展,确保粮食增产、农业“三减”和农民增收等方面的工作扎实有序推进。

1.追求农业可持续发展,努力实现农业“三减”提升黑土地耕地质量,保护自然环境,发展循环农业,实现可持续发展,努力开展农业“减肥、减药、减除草剂”工作。

培育可推广的有机肥生产和施用典型,分别在河东乡南兴村、黑龙宫镇黎明村和元宝镇安乐村等村进行有机肥提质增效示范,全市共开展6000余亩嘉有黄腐酸生物有机肥示范。

实施性诱剂防控水稻二化螟绿色植保技术,效果好、成本低,确保农产品质量和生态环境安全。

2.提升技术指导水平,正确引导科技示范基地建设加强引导和技术服务,充分调动科技示范大户和农业专业合作社的积极性,增强其责任感,发挥他们在现代农业中的主体作用,增强示范基地的发展活力,实现基地和园区自我良性发展。

分别在尚志镇东安村、河东乡南兴村和老街基乡基丰村建设农业科技示范基地,进行水稻钵体摆栽、机械摆插和水稻覆膜技术示范;在尚志镇东安村、河东乡南兴村等村建水稻绿色防控示范基地。

通过新农药、新品种、新技术的示范,使基地成为技术新、效益好的现代农业示范典型,从而辐射、带地区域内农业与农村经济的发展。

3.拓展农技服务领域,有效促进前瞻性技术推广发展现代化大农业和拓展技术服务领域,抓好前瞻性技术的试验示范工作。

筛选适合尚志市的试验示范项目,如水稻绿色生产育苗新技术试验、水稻覆膜有机栽培技术示范、有机肥提质增效示范缓释肥料减肥技术示范等。

根据本地自然条件的限制因素开展试验示范,实现技术创新;根据当前所应用技术模式的薄弱环节开展试验示范,提高技术提质增效能力,为农业持续增产积累后劲。

4.推进农业科技创新,加速转化推广科技成果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加快新成果转化率。

水稻新型基质育苗等科技创新技术在我地应用面积逐年扩大,成效突出;水稻钵体育苗机械摆栽技术、机械化秸秆还田技术、精准施药技术、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技术等技术通过近三年推广实施,技术转化初现成果。

2015年尚志市浆果调研材料

2015年尚志市浆果调研材料

2015年尚志市浆果调研材料2015年尚志市优势特色(浆果)产业调查报告作者:李俊杰尚志市土地面积8825平方公里,17个乡镇,全市总人口约61万人,其中农业人口34万人,占总人口55%。

2014年全市耕地面积为249.2万亩,农业生产总值1037710,农民人均纯收入13791元。

尚志市位于哈尔滨市与牡丹江山之间,交通方便,属于浅山区,土地呈现“八山半水分半田”的格局,不适宜发展大规模的大田作物,而是形成了浆果、食用菌多种农业特色产业,尤其是浆果产业最具特色也最有优势。

近年来,尚志市按照“双轮驱动、三大突破”的发展战略,依据“出口+加工、龙头+基地、品牌+生态”贸工农一体化的可持续发展模式,把浆果产业作为发展农村经济的主导产业,摆在重要位置,认真落实市政府“3255”发展计划,以市场为导向,以科技、信息为支撑,加大扶持和服务力度,积极实施“引品种,用科技,给政策,壮基地,抓宣传,强龙头”,打造浆果知名品牌,促进浆果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一、基地规模逐渐壮大由于尚志市的浆果种植面积和年产量均为全国之最,早在八十年代就是是享誉全国的“三莓之乡”。

近年来,尚志市更是把壮大基地作为浆果产业的基石和根本,通过多种办法扶持和引导企业、果农发展浆果种植。

我市浆果基地面积逐年增长,尤其是2014年全市达到验收标准的新植浆果林面积达到6204.8亩,到2014年底,全市浆果种植面积达7.5万亩,产果面积达3.5万余亩。

其中,红树莓19566亩,黑加仑9851亩,草莓4580亩,葡萄317亩,灯笼果200亩,蓝莓600亩,蓝靛果20亩。

2012-2014年三年平均年总产量1.8万吨,其中红树莓为10000吨,黑加伦为5260吨,草莓为2100吨,葡萄为480吨,灯笼果(醋栗)为150吨,蓝莓为20吨,蓝靛果1吨。

平均亩纯收入3000~4000元。

目前,我市从事浆果种植的村约85个,浆果种植专业合作社26个,从事浆果种植的农户达6800多户。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12.16•【字号】松府办发〔2019〕196号•【施行日期】2019.12.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综合规定正文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松府办发〔2019〕196号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松桃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12月16日松桃苗族自治县2018年第二批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实施方案根据《财政部农业部关于调整完善农业三项补贴政策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31号)、《财政部农业部银监会关于印发财政支持建立农业信贷担保体系的指导意见》(财农〔2015〕121号)、《财政部农业部关于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工作的通知》(财农〔2016〕26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农业种植结构调整工作安排部署,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以高补贴政策效应为目标,着力保护耕地地力,调动种粮积极性,支持农业适度规模经营,促进粮食増产、农民增收,推动农业农村经济发展。

紧紧围绕这场农业结构调整的产业革命,调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由激励性补贴向功能性补贴转变、由覆盖性补贴向环节性补贴转变,提高补贴政策的指向性、精准性和实效性,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二、基本原则(一)积极稳妥。

保持政策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正确处理“保稳定”与“促改革”的关系,积极稳妥推进改革。

(二)重点突出。

集中部分补贴资金,重点支持现代山地特色高效农业和粮食适度规模经营,扶持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种粮大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兼顾效率与公平。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宿农〔2018〕255号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宿农〔2018〕255号

宿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正文:---------------------------------------------------------------------------------------------------------------------------------------------------- 关于印发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的通知各县(区)农委(畜牧兽医、水产、农机局)、财政局:按照《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49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工作,市农委、市财政局制定了《宿州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宿州市农业委员会宿州市财政局2018年9月29日宿州市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使用方案一、指导思想为加强和规范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资金、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补助资金、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农业生产救灾及特大防汛抗旱补助等资金的管理,支持提升农业发展质量,培育乡村发展新动能。

为确保政策有效落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根据《安徽省农业委员会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皖农财〔2018〕149号)精神,制定本方案。

二、分配原则按照突出优势、适当集中的原则,依据因素分析法进行项目资金的分配。

三、资金支持重点按照省委1号文件要求,优化财政供给结构,推进行业内资金统筹整合与行业间资金统筹相互衔接配合,增加市县统筹整合使用涉农资金空间,加快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

2018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等项目资金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方式管理。

市本级资金按照省里下发的任务清单进行项目实施。

浆果产业推进策略--以黑龙江省尚志市为例

浆果产业推进策略--以黑龙江省尚志市为例

浆果产业推进策略--以黑龙江省尚志市为例郭文锐【摘要】文章通过对尚志市浆果产业发展现状的分析,发现浆果产业发展过程中还存在浆果产业规划不完善,对浆果加工企业扶持不够,品牌营销维护缺少管理,农业科技方面投入较少等方面的不足,作者提出政府应制定完善的浆果产业发展规划、做好政策扶持工作、树立宣传推广观念等,完善政府行为,以进一步促进浆果产业的发展。

%By analyzing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the development of the Berry industry in Shangzhi,it is discovered that the berry industry plan is not complete,the support for proces-sors is not enough,brand marketing is not managed efficiently,and there is not enough agri-cultural science and technology support. The government should make a complete develop-ment plan for this industry,provide policy support and develop the idea of brand marketing.【期刊名称】《哈尔滨学院学报》【年(卷),期】2016(037)009【总页数】3页(P58-60)【关键词】尚志市政府;浆果产业;现状;建议【作者】郭文锐【作者单位】哈尔滨商业大学 MBA MPA教育中心,黑龙江哈尔滨 150076【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F327;F326.13尚志市浆果产业迅速发展,主要种植品种有红树莓、草莓、黑加仑子、蓝莓、蓝靛果、灯笼果、葡萄七个品种,重点品种是红树莓,面积和产量为全国之最。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07.23•【字号】沧县政办发〔2018〕8号•【施行日期】2018.07.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沧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的通知沧县政办发〔2018〕8号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沧县2018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8年7月23日2018年沧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施方案2016年起,经国务院同意,在全国全面推开农业“三项补贴”改革,即将农作物良种补贴、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和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2017年统筹整合为耕地地力保护等农业生产发展资金。

为切实做好我县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发放工作,确保补贴政策落实,特制定本方案。

一、补贴政策目标和资金兑现原则按照上级对农业“三项补贴”改革政策和沧州市财政局《关于拨付2018年农业生产发展资金(用于耕地地力保护)的通知》(沧市财综【2018】96号)文件要求,政策目标调整为支持耕地地力保护。

建立耕地地力保护补给的目标是要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提高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水平,引导农民综合采取秸秆还田、深松整地、减少化肥农药用量、施用有机肥等措施,切实加强农药生态资源保护,自觉提升耕地地力。

兑现补贴资金的原则是:(一)有利于调动我县农民发展粮食生产的积极性,进一步完善耕地地力保护补贴政策,鼓励多产粮、多调粮、产好粮,促进粮食增产和农民增收。

(二)统筹考虑柴油、化肥等农资价格变动对农民种粮预计增支的影响,坚持有利于巩固和扩大农业结构调整成果的原则。

(三)坚持因地制宜、简便易行、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农业生产率、土地产出率和资源利用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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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方案】尚志市2018年新建浆果基地补贴实施
方案
2018 年新建浆果基
地补贴实施方案
为了促进尚志市浆果产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加快产业化进程,实现基地规模化、建设标准化、品种优良化、安全可溯化,提高产量和品质,市政府决定对2018年新建的树莓、蓝靛果、蓝莓50亩至500亩的零散基地和2018年新建的500亩以上的标准化示范园区予以补贴。

补贴方案具体如下:
一、补贴原则
1.浆果种类只限树莓、蓝靛果、蓝莓三种。

2.老基地新补植、老苗移植、苗圃不在补贴范围内。

3.2018年以前的种植基地新增到500亩的,不享受500亩以上园区的补贴。

4.必须以树莓、蓝靛果、蓝莓为主要作物,种植浆果的垄上,不得再种植其它作物,间种的其它作物不得影响浆果生长,零散基地和示范园区不得间作玉米等高棵作物。

5.申请补贴的浆果基地和示范园区第二年不得种植其它作物,并且要复检合格,否则第二年的补贴不予发放。

6.凡已享受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享受本补贴。

7.2018年秋季新植地块,当年无法确定成活率的,视为2018年新植,不纳入验收补贴范围内。

8.单块零散基地的种植面积不少于50亩,单块示范园区的种植面积不少于500亩,凡是不相邻的种植面积,虽是同主体种植,
也不得相加作为一个基地(园区)面积,其种植面积不包括道路、房屋等非种植面积。

二、补贴范围
重点扶持绥满高速公路和铁通公路沿线可视范围内、结合林业“百里长廊生态建设规划”的500亩以上示范园区。

在尚志市区域范围的其它地区也可参照享受此优惠政策。

三、补贴金额及方式
1.50亩至500亩零散基地:第一年验收合格,补贴种植者750元/亩;第二年复检合格的基地,补贴种植者150元/亩,对基地所地的乡镇、村工作经费补助100元/亩。

500亩以上的标准示范园区:第一年验收合格,补贴种植者1000元/亩。

第二年复检合格的,补贴种植者900元/亩,对园区所地的乡镇、村工作经费补助100元/亩。

2.第一年新植,验收合格,第二年复检时不合格的地块,第二年的补贴和工作经费补助取消,以后不再享受此补贴政策。

凡是第一年新植,成活率低于85%或其它原因验收不合格的地块,不享受补贴,无工作经费补助。

第二年如果进行补植,则视为第二年新植,不在本补贴办法调整规范范围内。

四、栽植技术要求
1.推荐栽植组培苗、容器苗等。

2.除有特殊需要外,不得栽培已淘汰品种及未经审定备案的品种。

树莓推荐菲尔杜德、新星、秋萍、波尔卡、圣女、秋福、哈瑞太兹等品种。

蓝靛果推荐蓓蕾及中科系列蓝靛果品种并配合授粉品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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