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
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
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
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
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一、项目安全策划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二、安全技术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三、消防、临建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七、安全检查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八、安全会议记录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九、分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一、文明施工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二、基坑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三、脚手架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四、模板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五、高处作业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六、施工用电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七、塔式起重机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八、施工机具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1.1安全策划书审批表1.2工程概况表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h武汉市2014年最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190192194196安全策划书审批表表1.1表1.2198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2、本表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填写。
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名称:表1.3注:此表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填写,若有单位变动,应及时变更。
危险源(危害)辨识评价表项目名称:表1.4编制人:审核人: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表1.5项目名称:表1.6200注:此表由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填写。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1.7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登记表表2.1表 2.220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要论证的范围详见表2)填报时间:表2.3续表204续表注:1.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和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3.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手续时,应将本表提交至办事窗口。
建设单位签章:监理单位签章:施工单位签章: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2)(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要进行专家论证)填报时间表2.4续表206续表208续表注:1.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
(建筑工程安全)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一、项目安全策划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二、安全技术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三、消防、临建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七、安全检查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八、安全会议记录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九、分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一、文明施工管理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二、基坑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三、脚手架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四、模板工程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五、高处作业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六、施工用电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七、塔式起重机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十八、施工机具目录施工企业:广州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湖北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1.1安全策划书审批表1.2工程概况表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
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
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
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
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文字部分
建筑附着式升降脚手架
【基本规定】
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应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关于进一步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292号)和《武汉市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武城安字[2010]20号)的规定。
1.凡在我市从事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维护、拆卸等经营活动的专业承包单位,必须具备附着式升降脚手架专业一级资质。
具有自主研发并通过建设部组织鉴定的产品。
资质和产品不得挂靠经营。
2.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工程必须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并组织进行专家论证。
3.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和拆除前,应按规定办理告知手续。
4.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安装完成后,安装单位应当进行自检。
施工总承包单位、使用单位、安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组织联合验收、检测,并取得使用登记证明。
5.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每次升降前后,施工、安装、监理单位必须对架体的安全装置、保险设施、提升系统进行检查验收。
6.安装单位应按规定安装防倾覆、防坠落和同步升降控制等安全装置,并做好架体维护工作。
7.施工总承包单位和监理单位应加强附着式升降脚手架的使用管理,做好现场监督管理和旁站,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应督促落实整改。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文字部分)
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电子版(文字部分)1安全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化要求1.1.1公司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应根据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要求,制定项目部管理人员、班组长、作业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确定各级安全责任。
1.1.2项目部应制定各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列为班组班前会和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并作为评定责任制落实的依据。
1.1.3施工现场各类管理人员的岗位责任必须上墙。
1.1.4施工现场应按照相关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1.5制度牌标准化制作及安装标准详见《内蒙古蒙西建设集团安全施工现场安全标准化手册》.安全目标管理标准化要求1.2.1公司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动本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
1.2.2项目部应根据公司的安全管理目标,并结合项目部的实际情况,制定本项目部安全管理目标。
1.2.3公司要根据总体目标,把目标分解到项目部,项目部要把总体目标分解到各级管理人员及各施工班组长。
1.2.4公司与项目部、项目部与各级管理人员及施工班组长签订安全生产责任状。
施工组织设计、专项施工方案标准化要求1.3.1项目部应根据工程特点、施工工艺、作业条件等编制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
1.3.2对专业性较强、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文明施工、基坑开挖、基坑支护、脚手架、模板、临时用电、塔吊、物料提升机、起重吊装作业等)应当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按审批通过的专项方案进行施工,确保施工安全。
1.3.3施工组织设计及各专项施工方案,由项目部技术负责人进行编制,报公司相关部门及分管负责人进行审批,审批合格后报监理单位审批,最后报甲方审批实施,所有审批必须盖章方可生效。
1.3.4 对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必须进行专家论证,专家组成员不得少于5人,方案论证通过后方可按照方案实施。
安全技术交底标准化要求工程项目总的安全技术交底在工程开工前进行,要求参加项目施工的所有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接受交底。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1幕墙施工及高处作业吊篮文字部分
十一、幕墙施工和高处作业吊篮幕墙施工应符合《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的规定。
建筑幕墙按材料形式分为玻璃幕墙、金属板幕墙、复合板幕墙、石材幕墙等;按结构形式分为框架式幕墙和单元式幕墙。
1.建筑幕墙施工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
专项方案中应包含幕墙构配件吊运、使用的吊运设备、以及吊运和安装过程中的安全防护措施等内容。
高度超过50m的建筑幕墙施工,专项施工方案应经专家论证。
2.幕墙施工应按资质范围承接工程。
一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种类型和高度的建筑幕墙工程的施工。
二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各为单项工程面积在8000平方米以下,高度80米以下的建筑幕工程的施工。
三级资质企业:可承担各类单项工程面积在3000平方米以下、高度30米以下的建筑幕工程的施工。
(一)幕墙安装施工1.吊运作业使用的吊带、钢索等吊具应具备产品合格证和相应的检测报告。
使用前后,应检查吊具的状态。
单元板块吊运时应设置缆风绳。
2.幕墙材料吊运时应设置警戒区,专人值守。
3. 幕墙施工使用的脚手架,应进行承载力验算。
严禁擅自拆除架体连墙杆件和固结杆件。
4.动火作业应办理动火审批手续。
高处动火部位应设置接火斗。
5. 四级及以上大风天气应停止幕墙的吊运、安装作业。
(二)高处作业吊篮1.高处作业吊篮应符合《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的规定。
2.吊篮应使用厂家生产的定型产品,具有产品合格证和使用说明书。
3.吊篮悬挂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7.5m的吊篮平台;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5.5m的吊篮平台;吊篮悬挂高度在100m及其以上的,宜选用边长不大于2.5m的吊篮平台。
不得擅自将吊篮改装或违规接长使用。
4.吊篮安装应按专项方案实施,安装完后应进行验收。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4模板支架文字部分
四、模板支架
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应符合《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要求实施。
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管理应执行《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建质【2009】254号)。
支撑用钢管、扣件应符合《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并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30号)的规定进行进场查验和见证取样监测。
1.模板工程及支撑体系应按有关规定编制专项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立杆基础承载力必须进行验算,支撑体系立杆间距、横杆步距应经计算确定;剪刀撑和固结点设置应按照《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执行。
2.钢管、扣件等材料在进入施工现场时,应由施工总承包单位组织进场验收,监理单位应对进场验收情况进行复查及见证取样。
3.支撑架体顶部必须设可调支托,安装时应保证上下同心。
4.模板支架严格按照规范和方案设计组织施工。
搭设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交底。
高大模板支撑架体搭设人员必须取得建筑施工脚手架特种作业操作证。
模板支架搭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应有人员检查和旁站。
5.高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前应进行基础验收,搭设完成后应由施工单位技术人员、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验收,未经验收不得施加荷载。
6.高大模板工程竖向结构和水平结构的混凝土应分开浇筑,先期浇筑的竖向结构混凝土必须达到一定强度后,方可浇筑水平结构混凝土。
7.模板支架拆除需经现场技术负责人和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拆除。
拆除时必须划定警戒区域,设置监护人。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
武汉市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指导手册安全文明施工资料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目录表单备注1一、项目安全策划2二、安全技术管理3三、消防、临建管理4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5五、安全技术交底6六、安全教育培训7七、安全检查8八、安全会议记录9九、分包管理10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11十一、文明施工管理12十二、基坑工程13十三、脚手架14十四、模板工程15十五、高处作业16十六、施工用电17十七、塔式起重机18十八、施工机具一、项目安全策划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项目安全策划书及审批表1.12工程概况表1.23安全体系组织机构表1.34安全生产领导小组1.45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B、C合格证)1.56安全生产目标1.67危险源(危害)辨识评价表1.78安全生产责任制1.89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1.910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1.1011施工现场安全标志平面布置图1.1112施工现场消防平面布置图1.1213安全标志、标语、标牌登记表1.1314重大危险源公示牌1.1415责任制考核记录1.15二、安全技术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登记表2.12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2.23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2.34专家论证记录2.4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2.56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超过一定规模) 2.6三、消防、临建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消防专项方案3.12现场临建验收表3.23施工现场消防设施验收表3.34动火申请、审批记录3.4四、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项目安全费用预算表4.12项目安全费用统计表4.2五、安全技术交底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安全技术交底制度5.12安全技术交底汇总表5.23安全技术交底记录表5.34地下设施、管线和施工周边环境情况交底5.4六、安全教育培训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安全教育制度6.12安全培训教育记录6.23三级安全教育记录卡6.34班前安全活动记录6.4七、安全检查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安全检查制度7.12安全检查记录表7.23隐患整改通知单7.34隐患整改情况反馈单7.45安全罚款通知单7.56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日志7.67安全检查汇总表7.78建筑起重机械维修保养记录7.89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评分(汇总)表7.9八、安全会议记录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容表单编号备注1安全生产例会制度8.12安全会议签到表8.23项目安全会议记录表8.34领导带班工作记录8.4九、分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工程分包单位名录9.12分包单位营业执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9.23项目分包安全机构9.34特种作业人员登记表9.45三类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复印件9.56劳务分包安全管理协议9.67专业分包安全管理协议9.78总包对分包总交底记录9.8十、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应急预案10.12应急预案演练评价记录表10.23伤亡事故快报表10.34伤亡事故月报表10.4十一、文明施工管理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表单编号备注1文明施工设施验收单11.1十二、基坑工程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基坑工程施工方案12.12(基坑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12.23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2.34基坑工程监测记录12.4十三、脚手架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脚手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审批表12.12脚手架施工安全技术交底记录12.23落地式脚手架验收表12.34门式脚手架验收表12.45碗扣式脚手架验收表12.56承插式脚手架验收表12.67满堂脚手架验收表12.78悬挑式脚手架验收表12.89附着式升降脚手架首次安装完毕及使用前检查验收表12.910附着式升降脚手架提升下降作业前检查验收表12.10十四、模板工程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模板工程施工方案14.12模板支撑体系安全专项施工方案14.23专家论证记录14.34(模板工程)施工方案审批表14.45(模板工程)施工安全技术交底14.54模板支架验收表14.66模板工程拆除申请表14.7十五、高处作业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现场安全防护专项方案15.12方案审批表15.23高处作业安全防护验收表15.34悬挑式钢平台验收表15.45落地式操作平台搭设验收表15.5十六、施工用电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16.12(施工用水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审批表16.23(施工用水用电)安全技术交底16.34施工用电验收表16.45电工巡视维修工作记录16.56接地电阻测试记录16.6十七、塔式起重机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施工方案17.12施工方案审批17.23塔式起重机安装(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7.34塔式起重机出租前检查表17.45塔式起重机安装自检表17.56塔式起重机安装验收记录表17.67塔式起重机升节检查表17.78塔式起重机周期检查表(年度定检)17.89塔式起重机月度检查表17.910塔式起重机交接班记录17.1011建设工程项目流动式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表 17.1112塔式起重机安装检查及旁站记录表17.1213塔式起重机拆除检查及旁站记录表17.1314起重吊装旁站记录17.14十八、施工机具目录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物流调度中心、后勤辅助楼、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序号项目内容表单编号备注1施工机具安全技术交底18.12施工机具验收表18.23施工机具检查、维修工作记录4施工现场机电设备一览表18.41.1安全策划书审批表施工企业:XX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表1-1工程名称XX中烟武汉卷烟厂易地技改后勤辅助楼、物流调度中心、废品站(含垃圾站)、化学品库工程建设项目编制人编制日期年月日评审意见评审部门负责人企业审批部门工程部门技术部门安全部门审核企业安全总监:审批企业主管生产领导:工程概况表表1-2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址邮政编码所在区县所属街道建设单位负责人电话监理单位资质等级负责人设计单位资质等级负责人总承包单位资质等级负责人开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项目部概况项目经理职称联系电话生产经理职称联系电话项目技术负责人职称联系电话项目安全负责人职称联系电话安全监督概况安全管理目标受检安全站受检登记日期监督负责人联系电话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3基坑文字
三、基坑防护基坑施工按照《武汉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武城建【2012】7号)进行安全管理。
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编制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
1.开挖深度超过5m或深度虽未超过5m,但岩土工程条件和周边环境较复杂的基坑工程实行设计,施工方案论证制度。
基坑工程施工前,应从基坑工程评审专家库中抽取相应的专家组成评审专家组,对基坑工程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专家论证。
2.基坑内及基坑周边应设置排水系统,满足施工、防汛等安全要求。
3.对基坑周边原有建(构)筑物、重要设施等设置观测点,发现异常情况立即采取措施处理。
(一)基坑施工安全防护1.基坑施工应设置人员通道,按照规定设置防护栏杆。
2.基坑边1.2m范围内严禁堆放土石方、料具等荷载较重的物料,不得搭设操作和堆料平台。
3.基坑支护结构上不得搭设操作平台、设置加工车间或堆放、悬挂重物。
基坑支护结构上需要人员行走作业的,应在两侧设置防护栏杆。
4.支撑结构拆除时,应避免垂直交叉作业;需爆破拆除的,应制定专项施工方案并经专家论证。
(二)人工挖孔桩安全管理人工挖孔桩工程应执行《关于严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09】9号)的规定。
我市原则禁止采用人工挖孔桩,对因特殊工程需要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必须符合下列要求:1.由于地质条件采用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无法施工的2.由于交通不便利或施工场地的限制,采用各种措施后,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机械设备无法进场的3.采用钻桩、打桩、压桩等工艺对周边环境产生较大影响的。
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办理施工许可证前,建设单位会同勘察设计单位要将采用人工挖孔桩的可行性报告、施工方案和施工安全措施等材料报市审查办审核认证;完全符合人工挖孔桩条件,且施工和施工安全措施也满足施工要求的,方可进行人工挖孔桩施工。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1文明施工部分文字部分
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o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
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
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 X 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
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o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 2.5m。
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 •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 1.8m ,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2014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标准化施工指导手册—下册(横版)
第五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主要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索引一、法律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主席令第70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主席令第6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主席令第28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主席令第4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主席令第9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主席令第22号)8.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主席令第31号)9.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32号)10.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主席令第47号)1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六)(主席令第51号)1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主席令第52号)13.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77号)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主席令第87号)二、法规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2.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国务院令第397号);3.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
4.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第493号令);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549号);7.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国务院令第559号)8.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国务院令第619号)三、国家主管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71号)2.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28号);4.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5.建筑业企业资质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59号)6.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66号)7.《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和《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质〔2003〕82号);8.建筑施工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管理暂行规定(建质〔2004〕59号);9.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的通知(建质电〔2005〕46号);10.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使用管理规定(建办〔2005〕89号);11.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导则》的通知(建质〔2005〕184号)12.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2005〕232号);13.关于严格实施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的若干补充规定(建质〔2006〕18号);14.绿色施工导则(建质〔2007〕223号)15.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人员个人劳动保护用品使用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建质〔2007〕255号);16.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工作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建质〔2007〕257号)17.关于印发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规定(建质〔2008〕75号);18.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办法(建质〔2008〕76号);19.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质〔2008〕91号);20.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动态监管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121号)2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22.关于印发《建设工程高大模板支撑系统施工安全监督管理导则》的通知(建质〔2009〕254号)23.住建部关于印发《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安全质量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0〕5号)24.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建质〔2010〕164号)25.住建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66号)26.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施工现场带班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11号)27.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挂牌督办暂行办法》的通知(建质〔2011〕158号)28.住建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的通知(建质〔2012〕6号)29.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30.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用具及机械设备使用监督管理规定(建建〔1998〕164号);31.关于落实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理责任的若干意见(建市〔2006〕248号);32.建筑施工附着升降脚手架管理暂行规定(建建〔2000〕230号);33.建筑业企业职工安全培训教育暂行规定(建教〔1997〕83号);34.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号);35.安全生产领域违法违纪行为政纪处分暂行规定(监察部、安监总局11号令);3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罚款处罚暂行规定(安监总局令第13号)37.高层建筑消防管理规则(公安部(86)公(消)字41号);38.建设工程消防监督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106号.39.火灾事故调查规定(公安部令第108号);40.《公安部关于修改<火灾事故调查规定>的决定》(公安部令第121号)41.公安部、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公消〔2009〕131号)42.住建部关于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建办质〔2008〕41号)43.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建质安(2013)4号)44.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45.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46.国务院关于实行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的意见(国发〔2012〕3号)47.国务院七部委关于加强重大工程安全质量保障措施的通知(发改投资〔2009〕3183号)48.基本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国家计划委员会、国家基本建设委员会、国家经济委员会、国务院环境保护领导小组联合发布)(国环字〔1981〕12号)49.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工地食堂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国食药监食〔2010〕172号)四、国家、行业标准1.《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范》GB50656-20112.《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113.《建筑施工安全技术统一规范》GB50870-2013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 9006—20105.《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标准》JGJ/T77-20106.《土方与爆破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01-20127.《建筑施工土石方规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80-20098.《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JGJ120-20129.《建筑深基坑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JGJ311-201310.《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11.《建筑工程施工现场供用电安全规范》GB50194-9312.《钢管脚手架扣件》GB15831-200613.《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11 14.《建筑施工碗扣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66-200815.《建筑施工工具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202-201016.《液压升降整体脚手架安全技术规程》JGJ183-200917.《建筑施工承插型盘扣式钢管支架安全技术规程》JGJ231-2010 18.《建筑施工门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28-201019.《建筑施工模板安全技术规范》JGJ162-200820.《液压滑动模板施工安全技术规程》JGJ65-201321.《起重机械安全规程》GB6067-201022.《塔式起重机安全规程》GB5144-200623.《建筑起重机械安全评估技术规程》JGJ/T189-200924.《建筑施工塔式起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196-201025.《建筑施工起重吊装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276-201226.《建筑施工升降机安装、使用、拆卸安全技术规程》JGJ215-2010 27.《起重吊运指挥信号》GB5082-8528.《龙门架及井架物料提升机安全技术规范》JGJ88-201029.《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JGJ33-201230.《施工现场机械设备检查技术规程》JGJ160-200831.《手持式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GB/T 3787-200632.《建筑卷扬机安全规程》GB13329-9133.《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GB50720-201134.《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 50140-200535.《安全帽》GB2811-200736.《安全帽测试方法》GB/T 2812-200637.《安全带》GB6095-200938.《安全带检验方法》GB6096-200939.《安全网》GB16909-200940.《焊接眼面防护具》GB3609.1-200841.《安全色》GB2893-200842.《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43.《建筑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0944.《施工现场临时建筑物技术规范》JGJ/T188-2009 45.《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46.《高处作业分级》GB/T3608-200847.《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48.《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9.《生产过程安全卫生要求总则》GB/T12801-2008 50.《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 51.《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0452.《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53.《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199654.《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55.《空气总悬浮物颗粒物测定法(重量法)》GB15432-1995 56.《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大气环境》HJ/J2.2-1993 57.《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噪声环境》HJ/T2.4-1995 58.《环境卫生图形符号标准》CJJ/T125-200859.《基坑工程技术规程》DB42/T 159-201260.《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技术规程》DB42/535-2009 61.《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规程》DB42/T553-2009 62.其他安全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和导则五、地方法规、规章1.湖北省安全生产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公告第56号)2.湖北省建筑市场管理条例(湖北省人大常委会第108号文);3.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227号);4.湖北省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湖北省人民政府令第339号)5.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4〕74号)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5〕105号)7.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评价管理办法》的通知(鄂建〔2007〕39号)8.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业企业监督检查办法(试行)》的通知(鄂建〔2008〕125号)9.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工地农民工业余学校考评暂行办法》的通知(鄂建〔2009〕71号)10.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加强房屋建筑施工现场部分施工工艺和设备的使用管理的通知(鄂建〔2010〕119号)11.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和质量事故查处督办细则》的通知(鄂建〔2012〕22号)12.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安全事故查处的通知(鄂建文〔2005〕211号)13.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6〕70号)14.湖北省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延期工作的通知(鄂建文〔2007〕252号)15.关于调整我省建筑市政工程安全防护费、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费的通知(鄂建文〔2007〕302号)16.湖北省建设厅关于贯彻落实《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的实施意见(鄂建文〔2008〕135号)17.湖北省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的通知(鄂建文〔2013〕12号)18.湖北省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及整改效果评价办法(鄂安〔2010〕22号)19.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在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工地使用塔式起重机安全报警及现实记录装置的通知(鄂建办〔2011〕162号)20.关于进一步加强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鄂建办〔2014〕43号)21.湖北省建筑起重机械租赁安装拆卸维修保养“一体化”管理暂行规定(鄂建设规〔2013〕1号)22.湖北省住建厅关于印发《湖北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工程安全监督办法》的通知(鄂建设规〔2009〕1号)23.湖北省房屋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鄂建设规〔2010〕1号)24.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现场(楚天杯)评审办法》的通知(鄂建质安协〔2009〕24号)25.武汉市重特大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办法(试行)(武汉市政府令第162号)26.武汉市绿色建筑管理试行办法(武汉市人民政府令209号)27.武汉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11号)28.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武汉市政府令第229号)29.武汉市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突发事件预警和应急信息发布与传播办法(试行)的通知(武政〔2008〕59号)30.武汉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意见(武政办〔2007〕98号)31.武汉市建委关于建立建设工程重大安全事故、重大安全隐患约谈制度的通知(武建〔2005〕243号)32.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模板工程管理的通知(武建〔2006〕317号)33.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重点监控企业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建〔2007〕21号)34.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和模板支撑架安全管理的规定》的通知(武建〔2007〕126号)35.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房屋拆除施工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武建〔2007〕179号)36.武汉市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拆除工程既有公共建筑装修工程和改扩建工程监督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武建〔2007〕181号)37.武汉市建委关于认真贯彻落实《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通知(武建〔2007〕204号)38.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记录与公布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建〔2007〕248号)39.武汉市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案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建〔2008〕142号)40.武汉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建〔2009〕172号)41.武汉市城建委关于严防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加强安全生产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09〕9号)42.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超过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实施细则》的通知(武城建〔2010〕11号)43.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电梯井施工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0〕358号)45.武汉市城建委关于继续做好建设工程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意见(武城建〔2011〕191号)(待定)46.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切实加强施工脚手架安全管理的紧急通知(武城建〔2011〕197号)47.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城建重点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武城建〔2012〕4号)48.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基坑工程管理规定》的通知(武城建〔2012〕7号)49.武汉市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3〕4号)50.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建〔2013〕233号)51.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安装使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26号)52.市城建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施工脚手架、模板支撑工程安全管理的通知(武城建〔2014〕30号)53.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贯彻落实《武汉市建筑起重机械备登记与监督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武城安字〔2008〕23号)54.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印发《武汉市建筑施工附着式脚手架安全技术要求》的通知(武城安字〔2010〕20号)55.武汉市城建安全站关于印发《电梯井施工操作架(平台)搭设及安全防护技术要求》的通知(武城安字〔2011〕5号)56.武汉市安委会关于印发《武汉市生产安全事故说清楚制度(试行)》的通知(武安〔2008〕11号)57.武汉市城建委关于印发《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公示制度(试行)》的通知(武城建规〔2012〕259号)58.转发《市城建委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武城建安办〔2013〕12号)59.市建委关于印发建筑起重机械等三项专项整治实施细则的通知60.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安全检查指南(试行)61.《市人民政府批转市城乡建设委关于进一步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若干意见的通知》(武政规【2013】6号)62.《市城建委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监理管理若干规定的通知》(武城建规【2013】4)63.《建筑施工升降设备设施检验标准》(JGJ 305-2013)第六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安全策划书审批表表1.1工程概况表表1.2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武汉市2014年最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
fz武汉市2014年最新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第七部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资料1 项目安全策划目录2 安全技术管理目录3 消防、临建管理目录4 安全生产措施费用管理目录5 安全技术交底目录6 安全教育培训目录7 安全检查目录8 安全会议记录目录9 分包管理 目录10 应急救援与事故管理 目录11 文明施工管理 目录12 脚手架 目录13 模板工程 目录14 高处作业 目录15 施工用电目录16 塔式起重机目录17 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目录18 施工机具目录安全策划书审批表表1.1工程概况表表1.2注:1、项目技术负责人为项目总工,安全负责人为安全总监,未设安全总监的为安全部负责人。
2、本表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填写。
安全管理人员登记表项目名称:表1.3注:此表由项目安全负责人填写,若有单位变动,应及时变更。
危险源(危害)辨识评价表项目名称:表1.4编制人:审核人:安全管理制度汇总表表1.5安全标志、标语、标牌登记表项目名称:表1.6注:此表由项目安全部门负责填写。
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记录表1.7施工组织设计(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登记表表2.1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审批表表 2.2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表1)(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范围,需要论证的范围详见表2)填报时间:表2.3续表续表注:1.施工单位编制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必须按照《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建质【2009】87号)文件的要求,由施工单位项目技术人员编制,由施工单位技术部门组织本单位施工技术、安全、质量等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进行审核,经审核合格的,由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签字后报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2.超过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应当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施工单位应当根据论证报告和意见修改完善专项施工方案,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签署审查意见后,方可组织实施;3.办理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审查手续时,应将本表提交至办事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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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武汉市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解第一章施工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及设施、设备管理标准一、文明施工(一)工地大门和施工图牌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为2个,特大型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
车辆进出后及时关闭。
2.大门宽度不得大于8m,安装封闭门扇,门扇高度与施工围挡一致,下底悬空不得大于200mm。
采用门楼式大门的,大门高度应满足特种工程车辆通行。
3.施工现场大门标识的设置宜突出企业文化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门头应有企业名称。
4.大门处应设门卫室,实行人员车辆出入登记和门卫交接班制度,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应佩戴工作卡。
5.施工现场大门内醒目处,应设置施工总平面布置图、工程概况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消防保卫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五牌一图。
图牌处宜设置照明及防雨措施。
6.项目管理班子责任牌、施工现场八不准、渣土管理责任牌等图牌应设置在大门外侧醒目处。
市政等工程还须有工程工期公示牌。
(二)施工围挡(围墙)1.施工围挡(围墙)应按方案实施,并按规定组织验收。
2.施工围挡(围墙)可采用PVC板等新型环保材料,或采用加气混凝土砌块、粉煤灰砖等新型墙体材料砌筑,提倡采用新型环保节能材料。
3.砖砌围墙厚度应不小于240mm,不大于5m间距设240mm×370 mm砖柱加固,墙顶批条压帽,墙面粉刷。
彩钢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300mm的基座,PVC板围挡底部设置不小于500mm的基座,每垛间距不大于3m。
4.施工现场必须设置围挡(围墙)封闭施工;工期超过30天的,要设置固定围挡或围墙,高度不低于2.5m。
围墙必须保证安全牢固。
5.施工周期在30天内或因施工工艺特殊要求,不能设置固定围挡的市政工程或管线迁改工程,可设置连续活动围挡隔离维护,高度不小于1.8m,且基座部位全封闭。
6.活动围挡应采用金属硬质材料制作,高度不小于1.8m,采取靠接、背撑和封闭基座等措施,保证围挡安全牢固平整和防止污水、泥土外溢路面。
7.拆除工程应设置施工围挡(围墙)。
开工前可设置活动围挡,拆除完工后应设置固定围挡(围墙),待建地块(建设储备地)围挡(围墙)高度不低于2.5m。
8.场内堆放材料及其它物品,不得倚靠围挡(围墙),不得危及围挡(围墙)安全。
围挡(围墙)外严禁堆放建筑材料及渣土。
9.应定期检查、清洗和刷新施工围挡(围墙),发生歪斜破损应及时整修更换,保证其牢固、整洁。
10.市政工程应在施工围挡醒目处规范书写建设工程项目竣工日期和温馨提示标语。
11.处于交通路段的建设工程应在施工围挡(围墙)顶部安装警示红灯或在醒目处张贴反光警示标志,警示红灯或警示标志间距应不大于20m。
(三)材料堆放1.建筑材料、构配件、料具应按施工现场总平面布置图分类堆放,布置合理。
2.材料堆放场地应坚实平整,地面无积水。
3.建筑材料、构配件及其他料具等应按品种、规格堆码整齐,堆码高度应满足安全生产的要求。
4.材料堆放场地应设置统一制作的材料标识牌,标明材料名称、品种、规格、型号、产地等。
与其他施工区域分隔。
5.易燃易爆物品和粉尘材料应入库分类堆放,专人负责,确保安全、环保。
6.施工现场应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建筑垃圾应及时清运,临时存放现场的也应集中堆放整齐,挂设标牌。
(四)施工进出道口和场区道路1.施工现场应合理设置进出道口,并满足消防要求。
道路排水、城市立交等线性工程因施工需要可设置临时进出道口,车辆进出后应及时封闭。
2.施工进出道口应采用混凝土硬化,保证平整,强度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mm,宽度不小于施工大门宽度,长度宜不小于15m,并应与场区道路相连。
3.城区、城市道路等重要区域施工现场场区道路应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其强度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mm,宽度不小于3m。
4.城市其他区域或受条件限制的建设工程可与作业面同步设置临时施工便道,并与进出道口相接。
临时施工便道应采用碎石、煤渣、三合土等材料夯实固化处理。
5.场区道路两侧宜设置高度不小于1.2m的围护设施,与其它区域有效分隔。
(五)冲洗设施和排水系统1.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处应设置冲洗设施。
包括洗车槽、冲洗台、排水沟、沉淀池、自动冲洗设施、高压水枪等。
自动冲洗设施宜选择滚筒式自动冲洗设施2.洗车槽为下沉式弧形蓄水混凝土结构,混凝土强度应不小于C25,厚度不小于220 mm,最大蓄水深度不小于300mm,蓄水长度不小于6m,槽体宽度不小于3m,槽底应设置宽度不小于200mm的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洗车槽距离大门不小于8m。
3.冲洗平台为下沉式轻钢混凝土结构,基槽深度不小于300mm,长度不小于5m,宽度不小于3.5m。
平台底部硬化找平,设置不小于3%的排水坡度,并在合理部位设置宽度不小于200mm的排水沟,与沉淀池相连。
冲洗平台面层采用工字钢排列罩盖,四周搭接的混凝土强度不小于C30,混凝土搭接宽度不小于300mm,厚度不小于220mm。
4.城区、城市道路等重要区域的建设工地,一般应安装自动冲洗设施。
城市其他区域的建设工地可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施工特点,设置符合要求的冲洗设施。
自动冲洗设施宜选购滚筒式成型产品,也可结合冲洗平台自行改装。
自行改装的自动冲洗设施扬程不小于32m,喷嘴数量不少于64个。
5.进出道口大门处应设置止水沟,长度与大门同宽,宽度不小于200mm,深度不小于150mm,采用铁篦罩面,通过排水管网与沉淀池相连。
6.沉淀池应不少于两级沉淀,长度不小于1.5m,宽度不小于1.2m,一级沉淀池深度不小于1m,二级沉淀池深度不小于1.5m。
有效沉淀深度不小于400mm。
沉淀池应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并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沉淀池口采用铁篦或混凝土盖封闭。
7.未设置自动冲洗设施的施工现场进出道口,应配置不少于两部380V电压的高压水枪。
8.施工现场应设置排水系统,与市政污水管网相连。
施工现场周边无市政污水管网的,应设置集水井,定期抽排。
集水井长度不小于2.5m,宽度不小于2m,深度不小于1.5m,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并用水泥砂浆抹面找平,集水井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处理,集水井口采用铁篦或混凝土盖封闭。
9.施工现场排水沟截面应不小于200mmх150mm,采用砌块砌筑,抹面找平,或用混凝土浇筑收浆找平。
10.施工现场排水沟应在转角处和间距不大于50m处设置收集井,收集井深度应不小于600mm,井口不小于300mmх400mm,并用铁篦封闭,管网转接处应设置检查井。
11.施工围挡(围墙)影响城市排水系统正常工作的,应在围挡(围墙)底部设置排水孔、在围挡(围墙)内侧设置排水沟,并与工地排水系统相连。
排水孔间距应不大于6m,截面应不小于150mmх150mm。
12.施工废水、雨水排放的沉淀池应与生活污水排放的沉淀池分开设置。
13.禁止向饮用水源及江河湖泊等水域排放污水。
(六)施工现场保洁1.施工现场应配备专职保洁人员负责进出道口车辆冲洗保洁、工地门前卫生包干、施工围挡(围墙)清洗维护、施工现场清扫整理等工作,确保门前无生活垃圾、无污水积水、无车辆带泥上路现象。
保洁人员应佩戴袖章上岗,上路保洁人员应身着反光警示背心,确保交通安全。
2.施工现场应配备满足卫生要求的保洁器具。
3.渣土和泥浆运输应使用符合城管部门要求的封闭型车辆。
车轮应经保洁人员冲洗干净后,车辆方可驶离工地。
渣土外运时,出入口保洁人员应不少于6人。
4.受施工场地条件限制,不能设置冲洗设施的建设工地,在清运渣土时要保证停车泊位硬化处理,随时保持泊位干净,及时处置车轮泥土,并在与城市道路接口处铺设干净湿润的毛毡。
毛毡铺设长度不小于15m,脏污后应及时更换,渣土运输车辆应经毛毡上通行后,进入城市道路。
5.在进行易产生泥浆的基础作业前,根据工作量和泥浆量,应设置满足施工需要的泥浆池。
泥浆池长度不小于3m,宽度不小于2m,深度不小于1.5m,采用不小于120mm的砌块砌筑,水泥砂浆抹面找平,底部采用混凝土硬化找平,四周设置高度不小于1200mm的防护栏杆。
泥浆池也可采用钢板制作。
施工泥浆应及时清运,防止漫溢。
6.施工现场每天应及时清扫保洁,干燥天气还应及时湿水,防止扬尘。
(七)环境保护1.扬尘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土方应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应设置围护集中堆放,并采取覆盖措施,采用防尘网布覆盖时,网(布)搭接长度应不小于150mm。
堆放高度一般应不超过施工围挡(围墙)高度。
土方堆放时间超过一个月且季节合适的,应对土方采取绿化措施。
(2)破除的石块、砖渣等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不能及时清运的要集中堆放,应采用防尘网覆盖。
(3)桩基施工和盾构施工的新鲜泥浆应与泥浆土分区晾晒,泥浆土应采用防尘网覆盖。
(4)主体工程施工至2层以上(含2层)时,应采用防护网同步进行立面封闭,封闭高度应不低于作业面,防护网之间应连接牢固,防止物料、建筑垃圾和渣土等外溢或漏撒,避免扬尘污染。
(5)建筑物内施工垃圾的清运应采用相应容器或管道运输,严禁凌空抛掷。
(6)水泥和其它细散颗粒材料应入库保管,砂石料应覆盖防止扬尘。
细散颗粒材料运输时应封闭、包扎、覆盖。
(7)在进行混凝土凿毛、清理杯口以及破除等易产生扬尘的工序时应采取湿水措施降尘,隧道暗挖施工的应采用吸入式除尘设备施工。
(8)土方作业,白灰土、膨润土等材料拌合装卸时,应同步湿水压尘。
市政道路工程路床和水稳基层施工完后,应结合路基养护,铺设毛毡,并及时湿水,防止起尘。
(9)施工现场不得现场搅拌混凝土,应当使用商品混凝土和预拌砂浆。
(10)城区、城市道路等区域的施工项目,工程造价5000万元以上的市政工程应配备洒水车,及时给周边道路降尘。
(11)拆除工程施工时,应采取必要的措施,防止粉尘污染,禁止高空抛掷建筑垃圾,拆除的建筑垃圾在工地围墙内集中堆放,并采取洒水、遮盖等措施,及时密闭清运。
(12)四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得进行房屋拆除、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它容易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13)提倡在施工现场场区道路沿线安装喷淋降尘系统控制施工扬尘。
2.有害气体排放控制(1)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2)施工车辆、机械设备的尾气排放应符合国家和武汉市的排放规定。
(3)施工中所使用的阻燃剂、混凝土外加剂氨的释放量应符合国家规定。
(4)钢筋加工区域应保证通风良好,宜安装通风设备,及时吹散有毒废气。
(5)暗挖法隧道施工中,应使用通风设备,保证通风良好。
泥土运输宜采用电瓶车等电动运输设备,降低洞内废气排放。
3.水土污染控制(1)施工现场所需的油料和化学溶剂等物品应设置专用库房存放,地面应做防渗漏处理。
废弃的油料和化学溶剂应集中处理,不得随意倾倒。
(2)在河流、湖泊地区施工,应采取水体保护措施。
严禁将生活污水、施工用水、泥浆直接排入河流、湖泊,严禁将生活垃圾、施工废料等直接丢入河流、湖泊,并定期清理水面漂浮的各类垃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