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伏电站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设备定期试验与切换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确保运行值班人员应对所有系统及设备进行定期检查、维护的质量,特制订本措施。
第二条本措施适用范围为公司光伏电站电气设备的定期切换工作。
第二章对定期工作的要求
第三条设备正常运行时,每小时记录一次运行日志表,记录应按时、准确,字迹工整、清楚,并随时比较分析运行状态,发现异常应及时查明原因并及时处理。
第四条要求值班人员对所属设备定期检查并记录签字。
第五条重要设备的试验及定期切换工作必须经过部长的许可,在部长的统一领导下,监护人、操作人各负其责,认真完成试验要求的各项内容。
第六条将定期工作情况,除记录在《运行日志》外还应记入专用的记录簿。因故不能试验与切换的设备,要将原因详细地记录,并向部长汇报。
第七条在试验中出现问题应及时联系处理,必要时应停止试验,并恢复试验前工况,待处理好再进行试验。
第八条切换后的设备必须恢复备用。
第九条有自动联锁的在做定期工作时应解除,恢复备用时再投入。
第十条设备绝缘不合格,禁止投入运行或备用,应立即通知检修处理。
第十一条凡规定试验项目,因设备停用或不具备试验条件的应标明原因并
在下次运行或定期试验期限内再做。
第十二条在规定试验切换期限内,设备已进行过一次联锁保护试验,本次定期试验工作可以免做。
第三章定期试验、切换项目与执行标准
第十三条设备定期试验、切换项目与执行标准
第四章定期工作管理考核标准
第十四条定期试验工作必须严格按照定期试验的相关标准执行。
第十五条运行中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应及时、如实、认真地完成,试验完毕要做好记录。
第十六条定期工作的执行应根据实际运行工况进行,因不具备条件或其他特殊原因未能按时进行的试验,应记录清楚原因,并汇报相关领导,否则考核执行人50元,监护人20元。
第十七条重要的定期试验必须通知相关领导到现场,否则不得进行试验,如违反考核执行人50元,监护人20元。
第十八条试验中如有异常,必须及时检查处理,并汇报相关领导,否则考核执行人50元,监护人20元。
第十九条正常定期切换试验工作未做或漏做,每项考核50元。
第二十条运行中的定期切换试验工作做了,但未做记录,按未做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弄虚作假者,每项考核100元。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