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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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建筑设施消防安全检查要点
1范围
本要点规定了建筑设施现场消防安全检查的相关事宜。
本要点适用于建筑设施的现场消防安全检查。不适用于建筑设施的消防设计、安全评价及设备设施的检测。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要点的引用而成为本要点的条款。本要点所依据的规范性引用文件更新时,应按更新后的规范性文件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当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严于本要点时,按相关地方标准和本企业标准相关条款要求进行检查。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16-2006
《高层民用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95(2005版)
《消防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系统》GB17945-2010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16-2013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GB25201-2010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建筑消防设施检测技术规程》GA503-2004
《消防产品现场检查判定规则》GA588-2012
《人员密集场所消防管理》GA654-2006
《防火门》GB12955-2008
《档烟垂壁》GA533-2005
《消防控制室通用技术要求》GA767-2008
3内容
3.1建筑防火设施
3.1.1防火门的设置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a)防火门表面应完整、均匀、平整、光滑、无破损,割角、拼缝应严实平整;钢板表面不应有凹痕或机械损伤,不应有假焊、漏焊、烧穿等现象;防火门的标志应符合《防火门》GB-12955规定;
b)防火门应能自动闭合,双扇防火门应按顺序关闭;关闭后应能从内、外两侧人为开启;c)常闭防火门开启后应能自动闭合,并处于常闭状态;
d)电动常开防火门,应在火灾报警后自动关闭并向消防控制室反馈信号;
e)设置在疏散通道上、并设有出入口控制系统的防火门,应能自动和手动解除出入口控制系统。
防火卷帘的设置应该符合下列规定:3.1.2.
a)防火卷帘应有永久性标牌,标牌的内容应正确完整;
b)防火卷帘组件应齐全完好,紧固件不应有松动现象;运行时平稳顺畅、无卡涩现象;
c)现场手动启动防火卷帘内、外两侧防火卷帘控制器或手动控制装置上的控制按钮,防火卷帘上升、停止、下降等动作应正常,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d)在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上手动启动防火卷帘控制装置,防火卷帘停止、下降等动作应正常,并向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e)用于分隔防火分区的防火卷帘,当其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感温火灾探测器分别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是否由上限位一次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f)用于疏散通道、出口处的防火卷帘,当火灾探测器组的感烟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应由上限位降至距地面1.8m处定位,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中位信号。当火灾探测器组的感温探测器发出火灾报警信号后,防火卷帘应由中位降至下限位全闭,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全闭信号。
3.1.3防火阀的设置应该符合下列规定:
a)防火阀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
b)安装在排烟系统管道上的防火阀平时应呈开启状态。安装在排烟风机房入口处的防火阀能联锁关闭排烟风机,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防火阀应设有手动关闭和手动复位装置。
3.2应急疏散设施
3.2.1消防应急照明系统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消防应急灯具(含消防应急照明灯、消防应急标志灯、消防应急照明标志灯,下同)的设置应符合设计要求及竣工验收要求,运行状态正常;
b)正常交流电源供电切断后,消防应急灯具应顺利转入应急工作状态,其应急转换时间不应大于5s。对自带电源型消防应急灯具,切断正常供电的交流电源后,消防应急灯具能迅速转入应急工作状态;
c)消防应急灯具的应急工作时间不应小于30min;
d)疏散用的消防应急照明灯,其地面最低水平照度不应低于0.5Lx;人防工程最低照度不应低于5Lx。消防控制室、消防水泵房、防烟排烟机房、配电室和自备发电机房、电话总机房以及发生火灾时仍需坚持工作的其他房间的应急照明,应能保证正常照明的照度;
e)对集中控制型的消防应急灯具,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应能以手动、自动方式启动消防应急灯具。当手动启动时,能使所有与其相连的消防应急灯具转入应急工作状态,能够接收和显示消防应急灯具的动作状态信号;
f)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处于自动状态时,接收到火灾报警信号后应及时启动消防应急灯具,并向控制室消防控制设备反馈其动作信号。
3.2.2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a)疏散通道的疏散距离、疏散通道宽度、疏散通道数量和安全出口的设置数量、宽度应符合规范的有关要求。.
b)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设置的疏散门应向疏散方向开启,不应使用旋转门、侧拉门作为疏散门。
c)通往疏散楼梯间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常闭式防火门应经常保持关闭;需要经常保持开启状态的防火门,保证其火灾时能自动关闭;自动和手动关闭的装置应完好有效;平时需要控制人员出入或设有门禁系统的疏散门,应有保证火灾时人员疏散畅通的可靠措施。
d)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在使用和营业期间疏散出口、安全出口的门不应锁闭。
e)安全出口、疏散门是否设置门槛和其他影响疏散的障碍物,且在其1.4m范围内不应设置台阶。
f)安全出口、疏散门应设置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消防应急照明、安全疏散标志完好、有效、不被遮挡。
3.2.3建筑的楼梯应符合下列要求:
a)楼梯的设置数量、设置宽度、踏步应符合有关规范的规定;
b)建筑应按规范规定设置了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