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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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一、筹划一:企业组织形式的纳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是否合并缴纳

2、子公司与分公司的差异

①设立的难易程度②公司间亏损是否能冲抵

③纳税筹划难易程度④承受的经营风险

(二)筹划思路:

(三)筹划案例

某公司每年预计应纳税所得额为1000万元,准备设立一分支机构,预计分支机构从2010年度至2013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100万元、-50万元、100万元和200万元。

方案1:设立全资子公司

方案2:设立分公司。

思考:案例:某公司2011年准备在北京、上海和深圳设立三个分支机构,北京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10万元、20万元和30万元,上海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100万元、-40万元和140万元,深圳的分支机构预计在未来三年的收益分别为50万元、80万元和100万元。该分支机构应当采取分公司形式还是子公司

二:筹划二:规范母子公司之间的收支行为减轻总体税负

筹划原理:

(一)“费用下放”的节税方案

1、母公司高管在子公司兼职

2.将在子公司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部分费用“下放”给子公司,让子公司提取董事会费,据实列支在子公司兼职的母公司高管的相关费用。

3、将部分办公人员“下放”给子公司,其相关费用也随之“下放”,在子公司的税前据实列支。

(二))“向下收费”的节税方案

1、母公司向子公司按市场价格收取办公用房租金。

2、母公司向子公司据实分摊电话费、物业费以及水电费用等各项期间费用。

3、母公司对子公司要实行有偿服务,进行市场化运作,比如在担保等方面按市场价格收取一些费用,加大子公司的税前扣除,以便减轻总体税负。

4、母公司对其他盈利的子公司或参股公司,也应进行市场化操作,该收费的一定要收费,若母公司扭亏为盈,即可最大化地减轻企业所得税的总体税负。

四、广告宣传费节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四十四条规定,企业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除国务院财政、税务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2、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3、烟草企业的烟草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一律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二)筹划原理及案例

大华公司(盈利企业)为一家生产经营企业,其从事行业发生的广告宣传费根据规定不允许税前扣除。该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适用企业所得税率为25%,未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虽然不能税前扣除广告宣传费支出,但甲公司为了不断扩大市场份额,每年还是要投入相当金额的广告宣传费用于企业形象宣传。以2009年为例,当年的财务预算预计投入广告宣传费用6000万元,因不能在税前扣除,将调增应纳所得税额6000×25%=1500万元。

问题:如何筹划

分析:

1.可考虑将委托他人促销改为员工促销。

2.可考虑由一些供应商进行广告宣传。

五、征收方式纳税筹划

(一)政策依据

(二)筹划原理及案例

案例1:

某建筑业企业A公司, 2009年实现营业收入1000万元,进行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申报时,公司年度申报表主表中“纳税调整后所得”为-100万元。

方案1:账证健全,核算规范,符合税务机关规定的查账征收条件,

方案2:如果A公司企业所得税不符合查账征收条件,税务机关对其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征收企业所得税。假设税务机关规定当地建筑业应税所得率为8% 结论:查账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小于核定征收方式

案例2:某工业企业B公司,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应按规定采取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主营业务的应税所得率为5%。2009年B公司取得政府拨付的财政补贴收入100万元,不属于税法规定不征税收入和免税收入,应按规定征收企业所得税。

方案1:采用核定征收方式,不考虑其他各项应税收入。

方案2:假设B公司采取的是查账征收方式,其取得的财政补贴收入(无相应支出)

结论:核定征收方式应纳税额小于查账征收方式

主要适用于:常见于取得应税财政补贴收入金额较大或实际利润率比应税所得率较高的企业。

例3:利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降低高应税所得率业务的税额

政策依据:国税发〔2008〕30号文件

规定,实行应税所得率方式核定征收企业所得税的纳税人,经营多业的,无论其经营项目是否单独核算,均由税务机关根据其主营项目确定适用的应税所得率。

主营项目应为纳税人所有经营项目中,收入总额或者成本(费用)支出额或者耗用原材料、燃料、动力数量所占比重最大的项目。

筹划原理:主营业务的应税所得率明

显低于其他业务的企业,纳税人可以通过合并分立等方式,将不同应税所得率的经营业务收入在不同纳税人之间进行筹划,从而达到降低应税所得率高的经营业务的所得税税负。

案例:某大酒店A公司和某经营KTV的B公司均能正确核算(查实)收入总额,但不能正确核算(查实)成本费用总额,适用核定应税所得率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2009年A公司取得饮食业营业收入1000万元,B公司取得娱乐业营业收入800万元。税务机关规定的饮食业应税所得率为10%,娱乐业为20%。

方案1:分别交税;

方案2:将 A公司和B公司合并为C公司,经营业务和经营收入不变

课堂练习案例:

如果A公司同时经营饮食业和娱乐业,2009年分别取得饮食业和娱乐业营业收入800万元、1000万元,税务机关规定的饮食业应税所得率为10%,娱乐业为20%。

问题:设计税务筹划方案并计算实际少缴的企业所得税。

六、小型微利企业倒挂区间的所得税筹划

(二)筹划原理及筹划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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