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规定一、总则为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障劳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确保工程项目的质量、安全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建筑工程、市政工程、装饰装修工程等。
二、劳务分包单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具备相应的劳务资质和施工能力,其资质等级应与工程项目的规模和要求相匹配。
2、具有良好的信誉和业绩,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3、具备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劳务人员管理制度。
(二)准入程序1、劳务分包单位需向本企业提交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组织机构代码证等相关证件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提供近三年的工程业绩清单及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工程合同、竣工验收报告等。
3、本企业对劳务分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了解其办公场所、设备设施、人员配备等情况。
4、经综合评估合格后,纳入本企业的劳务分包单位名录。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与管理(一)合同签订1、劳务分包合同应采用书面形式,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合同内容应包括工程项目名称、地点、范围、工作内容、工期、质量标准、劳务报酬、支付方式、违约责任等。
3、合同中的劳务报酬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当地市场行情,不得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二)合同管理1、设立专人负责劳务分包合同的管理,建立合同档案,对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解除等情况进行记录和跟踪。
2、定期对劳务分包合同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如发生合同变更或解除,应按照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的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四、劳务人员的管理(一)人员招聘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工程项目的要求招聘合格的劳务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本企业备案。
2、招聘的劳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业技能和从业资格,身体健康,符合国家相关规定。
(二)人员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对劳务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包括安全生产知识、操作规程、质量要求等。
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

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劳务分包是指原始承包商将工程项目中某一部分工作分包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完成的一种形式。
在现代社会,劳务分包已成为一种常见的工作方式,但在执行过程中必须符合法律要求与规定。
本文将从不同的角度探讨劳务分包的法律要求与规定。
一、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劳务分包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
根据这些法律法规,劳务分包需满足以下要求:1. 分包合同的签订:主劳动承包商与分包企业或个人之间应签订明确的分包合同,确立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分包合同应包含工作范围、工作期限、工作量、报酬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2. 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与实际从事工作的劳动者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作内容、工资待遇、工作时间等。
3. 劳动报酬的支付:劳动分包商需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发放劳动者的工资、福利和社会保险等。
未按时支付劳动报酬将面临法律责任。
4. 劳动保护的义务:劳务分包企业或个人应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提供良好的劳动条件和安全保障。
同时,他们也应承担相应的劳动安全责任。
5. 劳动纠纷的处理:当劳动纠纷发生时,各方可通过调解、仲裁或诉讼等合法途径解决。
劳务分包商需合法执行适用法律判决或仲裁裁决的决定。
二、劳务分包的法律限制虽然劳务分包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工程项目的整体效率,但也存在一些法律限制,以确保劳动者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1. 行业限制:部分行业或职业不允许进行劳务分包,例如医疗、教育等涉及公众安全和福利的领域。
2. 劳动者保护:劳务分包商不得通过分包方式规避法律规定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责任。
如果劳动者发现违反规定,他们有权要求受益方承担责任。
3. 分包合同限制:分包合同不得与职工劳动合同冲突,不得限制劳动者的权益,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
4. 安全生产责任:劳务分包商与受益方都应承担安全生产的责任,确保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5. 惩罚与追责: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劳务分包商将面临处罚和赔偿责任,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或其他法律救济。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和加强企业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障员工权益,提高工作效率,提升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规章制度。
第二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范围1. 劳务分包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管理。
2. 企业内部各类劳务分包活动,包括临时性员工、项目执行人员等。
3. 劳务分包对外委托的各项活动,包括保洁、保安、餐饮等服务的管理。
第三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公平公正管理。
2. 安全保障: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环境、工作条件等进行全面保障,确保他们的人身安全。
3. 精准管理:对每一位劳务分包员工的情况进行监督管理,确保他们的工作质量。
4. 合法合规:对劳务分包管理活动进行规范管理,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
第四章劳务分包管理的责任1. 企业领导:负责全面领导劳务分包管理工作,保证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2. 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制定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各项管理工作。
3. 监督部门:负责监督劳务分包管理活动,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企业全体员工:负有维护劳务分包员工权益的责任,确保劳务分包管理秩序良好。
第五章劳务分包管理的流程1. 招聘阶段: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统一的劳务分包员工招聘,确保符合企业要求的劳务分包员工加入。
2. 委派阶段:将合格的劳务分包员工委派至相应岗位,确保他们能够熟悉工作内容和工作环境。
3. 监督阶段:由监督部门实施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 结算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资、福利待遇等进行结算,确保员工权益得到保障。
5. 评估阶段:对劳务分包员工的工作情况进行评估分析,为员工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第六章劳务分包管理的处罚制度1. 违反规定:对违反劳务分包管理规定的员工,根据规定进行相应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职等。
2. 工作失误:对因工作失误导致企业造成损失的员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处理,包括责令赔偿、停职等。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竞争越来越激烈,施工企业要重视自身施工水平的不绝提升,掌控本钱,赢取更大的市场竞争优势,劳务分包将是今后建筑市场的发展趋势。
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怎么写呢?为伙伴们带来了劳务分包管理制度【优秀4篇】,希望能够为您的写作带来一些参考。
劳务分包管理制度篇一第1条为加强安全生产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安全生产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法》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劳动法》,特订立本规定。
第2条施工现场安全由施工企业负责。
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
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听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3条施工总承包单位不得将工程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4条全部承包单位进场施工,一律签定特地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商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权利和义务。
总承包单位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
第5条承包单位应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总承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规章制度,严格按施工规范和安全技术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总承包单位依法实施的安全监督检查,采取必需的安全防护措施,除掉事故隐患。
第6条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并对其安全负责。
总承包单位不得要求承包单位在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管理制度的情况下进行施工。
第7条承包单位用工必需符合国家及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必需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证。
第8条承包单位投入生产的各类机械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需齐全有效,特种设备及劳动防护用品必需符合国家规定。
总承包单位应对承包单位的各类设备的安全性能进行验收,不合格的一律清退出场。
第9条两个以上承包单位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应当签定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3篇)

劳务、工程分包管理制度1.总则为了加强对工程分包的管理,使所选择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能满足本公司的要求,以确保整个工程质量和进度,特制定本制度。
1.范围适用于公司(含外地项目公司)所有工程需要分包的劳务和工程分包项目。
2.职责(1)公司负责劳务、工程分包的招、投标及组织项目部、工程部、质安部调查、评审、推荐合格分承包方的工作。
(2)经营部负责劳务、工程分包合同的编制和解释工作。
(3)审计科负责劳务、工程分包报价书的编制和劳务、工程分包结算的审计工作。
(4)工程部、质安部负责劳务工程技术、质量的监督管理工作,参与考评、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及开标工作。
(5)财务部负责劳务、工程结算付款比例控制及参与开标工作。
(6)项目部负责提供工程分包招标计划及对签约的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现场施工进行综合管理,并参与对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评、推荐工作。
4.工作程序(1)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信息收集。
在各工程项目合同签订(或项目部组建)后三日内,公司派员(或与项目人员)以合法有效的方式,向当地已快完工的建筑工程项目的各相应劳务班组、人员传递工程所需的劳务班组信息,以广泛收集当地劳务班组的相关信息资料。
(2)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考察评价。
在收到劳务班组报名后三日内,建材公司组织项目部等有关部门人员,对其进行考察、评价、筛选,查其目前实际施工项目与其签订的分包合同及现场施工质量、能力、交工期、能否及时退场、信誉情况等等,填写《劳务、工程分包方资格调查表》、《劳务、工程分包方主要业绩调查表》,推荐合格分承包方,原则上每一分项工程选择3~____家合格分承包方,报总经理审批后,公布《合格分承包方名册》。
(3)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编制。
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招标书由公司汇总编制。
其中,工程分包合同由经营部提供,报价书由审计科提供,其他与工程相关的特殊内容由项目公司(项目部)提供。
(4)劳务、工程分承包方的招、投标。
在项目公司(项目部)组建后二日内,须填报《___项目劳务招标计划表》,经工程部审核后,由公司按《合同分承包方名册》进行工程分包招、投标的组织实施:①劳务、工程分承包方按招标书内容进行投标。
劳务分包安全管理规定(3篇)

第1篇一、总则为加强劳务分包安全管理,保障施工现场安全,防止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劳务分包单位在施工现场从事的各类劳务作业,包括但不限于:土建、安装、装饰装修、园林绿化、设备安装、管道铺设、劳务派遣等。
三、安全管理责任1. 劳务分包单位应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劳务分包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2. 劳务分包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3. 施工现场项目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直接责任人,负责施工现场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4. 施工现场各工种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安全管理。
四、安全管理制度1. 安全生产责任制(1)劳务分包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2)项目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3)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负责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指导、协调和考核。
2.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1)劳务分包单位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安全生产意识。
(2)新入场人员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复训。
3. 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从业人员了解作业过程中可能存在的危险因素和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交底应记录在案,并由从业人员签字确认。
4. 安全防护设施(1)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2)施工现场安全防护设施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5. 事故报告和处理(1)发生安全事故时,劳务分包单位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
(2)事故发生后,劳务分包单位应按规定及时上报,配合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五、安全管理措施1. 劳务分包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缴纳工伤保险费。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一、总则为规范公司劳务分包活动,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维护公司和劳务分包队伍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劳务分包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有工程项目的劳务分包管理。
二、劳务分包队伍的选择与准入(一)选择原则1、资质合规:劳务分包队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营业执照,且在有效期内。
2、业绩良好:具有类似工程的施工经验和良好的业绩表现。
3、信誉可靠:在行业内具有良好的信誉,无不良信用记录。
(二)准入流程1、发布招标公告或邀请符合条件的劳务分包队伍参与投标。
2、对报名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资格审查,包括资质、业绩、人员配备等方面。
3、组织实地考察,了解劳务分包队伍的实际情况。
4、综合评估,确定入围的劳务分包队伍。
三、劳务分包合同的签订(一)合同内容1、工程范围、工作内容和工作期限。
2、劳务分包价格及支付方式。
3、质量标准和验收要求。
4、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责任。
6、违约责任和争议解决方式。
(二)合同签订流程1、公司相关部门与选定的劳务分包队伍进行合同谈判,协商确定合同条款。
2、合同草案经公司法律部门审核,确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双方正式签订合同,并加盖公章。
四、劳务分包队伍的进场管理(一)人员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合同要求配备足够的施工人员,并将人员名单报公司备案。
2、施工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从业资格证书和技能水平。
3、公司对劳务分包队伍的施工人员进行入场安全教育和培训。
(二)设备和材料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自带的设备应符合工程施工要求,并提供设备清单和相关证明文件。
2、工程所需的主要材料由公司统一采购供应,劳务分包队伍负责保管和使用。
五、施工过程管理(一)质量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公司定期对工程质量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要求劳务分包队伍整改。
(二)进度管理1、劳务分包队伍应根据工程进度计划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

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劳务分包简单来说是指在工程项目中,承包单位将项目中的劳务的一部分分包给有资质的其他单位来完成的行为,为了规范劳务分包行为,保证工程项目的质量,我国实施了劳务分包管理办法,那么,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下面跟着我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劳务分包管理办法有何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管理、健全安全质量管理体系,提高现场管理水平,使工程项目劳务分包业务管理工作更加科学化、规范化和法制化,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指为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补充集团内部劳力不足,将承包工程中的劳务作业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劳务承包企业,即劳务作业承包人的活动。
劳务分包主要指向的是工程施工的劳务,计取的是人工费,主要特点是包工不包料,俗称“包清工”。
(工区注:根据实际情况,为方便现场施工、管理与核算,一般将小材料费及小机具费一同纳入承包综合劳务单价中)。
第三条劳务分包商是指具有劳务资质,与总承包商签订劳务分包合同,向总承包商劳务服务的分包企业。
第四条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应坚持以下原则:1、依法合规。
2、管理要坚持“公平、公开、公正”,和谐诚信,严管善待,合作共赢。
3、要满足现场施工能力要求,符合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以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保证公司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方针、目标、指标的实现。
第五条本办法中所指项目部,为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项目部。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厦门西通道A2标段范围内劳务分包。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管理职责第七条为确保项目部分包工作的顺利开展,落实集团公司有关规定要求,强化工程公司对分包的控制,项目部成立分包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长:副组长: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项目部计划合同部。
第八条项目部代表集团公司在本项目部对分包进行监管,负责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分包过程的监督管理。
主要职责是:1、监督落实集团公司分包管理有关制度。
2、监督、指导及考评工区分包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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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分包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附件1:劳务分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劳务分包管理,进一步规范用工行为,降低用工风险,促进公司施工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部门规章,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劳务分包是公司的主要用工形式,公司施工总承包项目应依本办法的规定建立劳务作业总分包关系,实现施工管理层与劳务作业层分离。
第三条劳务分包应使用公司集采平台采取招标方式实施,逐步减少直接发包劳务作业。
同一项目实施劳务分包应分工种或分阶段签订分包合同,原则上不得将劳务作业整体分包。
第四条项目部对施工现场劳务分包具体实施日常管理,工程公司、分公司对管辖项目部劳务分包直接实施业务管理,同时分公司对区域范围内劳务分包统一实施归口管理,公司职能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对劳务分包分别实施监督管理。
项目部应配备专职劳务员,工程公司、分公司根据经营规模配备专(兼)职劳务员,其工作职责由工程公司、分公司制定。
第二章劳务分包企业选择第五条项目中标后,工程公司、分公司依据施工图、内部控制单价等组织编制目标成本,提出资源配置计划,会同项目部进行用工策划,制定劳务分包招标文件,并利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招标信息。
第六条公司市场部建立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将与工程公司、分公司多次合作、管理规范、信誉良好的分包企业统一入库,入库分包企业具备投标资格。
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对拟引进分包企业的考察、评价,经初审合格报公司市场部审批后入库。
明确劳务公司的主体资格、关联关系以及独立性要求。
劳务公司必须有独立的注册地与办公地址,并保持人员独立即专业劳务公司的中高级管理者的委托书、任命书、上岗证书、劳动合同、社保(五险)证明、工资表都必须是独立的。
第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成立评标小组对投标文件实施评标,坚持“合理低价、优质优价”的原则,择优确定分包企业和项目负责人,按规定流程审批后在公司集采平台发布中标结果。
第八条总包合同签订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分包合同的起草、谈判、评审,分公司统一签订辖区内的分包合同,并按项目属地主管部门和公司规定实施分包合同备案。
第九条劳务作业不得直接发包给新进分包企业,与中标新进分包企业签订分包合同应约定缴纳一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或其他有效的保证措施,约束分包合同履行。
第十条完善建筑劳务分包合同管理,分包合同推荐使用建设部、工商总局示范文本,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和法定代表人印鉴,或由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约定分包企业劳务费用结算账户。
第十一条分包合同签订并落实履约保证措施后,工程公司、分公司组织相关人员结合总包合同对项目部进行分包合同交底。
第三章劳务分包队伍进场第十二条项目部在接受分包合同交底后,根据现场情况通知分包队伍进场。
分包队伍应当配备与分包业务相匹配的管理人员,企业主要人员配置如下:技术负责人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高级工以上资格,持有岗位证书的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少于5人,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劳务员等人员齐全,经考核或培训合格的技术工人不少于50人。
进场前项目部应对分包队伍进场条件实施审查,收集审查资料,建立分包队伍档案。
进场条件审查应当包括:分包队伍项目负责人委托书与管理人员任命书及社会保险证明,工人进场计划和花名册、身份证与上岗证复印件,劳动合同等。
项目部应当审查注册地在海安的分包企业录用海安籍职工缴纳人身保险情况,原先已纳入海安社会保险中心的职工应当继续缴纳社会保险,未纳入的职工应当确保有相应的保险全部覆盖。
第十三条项目部全面实行劳务人员实名制管理,核验分包队伍实际进场人员的身份证、上岗证,组织健康检查并造册登记,发放工作牌。
发现与花名册及证件不符或体检不符上岗要求的,责令分包队伍清退不合格人员。
第十四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项目部组织入场培训,对现场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操作规程、应急预案等实施交底,建立学习与交底档案,完善劳务人员技能培训考核制度。
第十五条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进场后,必须先进行标板间或标板层的施工,经总包方、业主或监理综合评定达标后,方可展开后续大面积施工,否则,须无条件撤换队伍或作退场处理。
第四章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第十六条项目部应积极履行分包合同权利义务,保持与分包队伍有效的沟通联系,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七条分包合同履行过程中,涉及调整分包范围、单价、付款、违约责任等合同变更,或情势变更需解除合同,项目部应按合同签订流程实施评审,办理变更、解除手续。
分公司(工程公司)应明确分包队伍签证、索赔的内部审批流程。
第十八条项目部根据施工进度计划向分包队伍下达施工任务书,明确工作内容及进度、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管理要求,加强日常监管,落实总包现场管理主体责任。
第十九条分包队伍主要管理人员严重不称职,项目部应将相关情况报告分公司(工程公司)和分包企业,并要求分包队伍限期调整,由分包企业重新任命。
第二十条项目部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人员、料具等进出场登记,鼓励使用电子监控、门禁、考勤系统等信息技术手段,实现动态管理。
第二十一条分包队伍按月向项目部报送劳务人员考勤记录并在指定位置公示,项目部劳务员实时更新劳务人员花名册、完善档案,按月核查整理分包队伍劳务人员考勤记录。
第二十二条项目部对分包队伍使用的料具实施分类管理,采取费用包干或总消耗量控制,制定节超措施和奖惩办法。
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建立分包队伍领(退)料台账,分阶段控制使用量。
第二十三条项目部、分公司(工程公司)、公司职能部门按照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定期或不定期督查分包队伍合同履行情况。
分公司统一汇总履约情况并及时反馈给分包企业,保持与分包企业联动,共同监管分包队伍。
第二十四条出现重大劳务纠纷,项目部应迅速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稳定劳务人员情绪,控制事态发展,并立即展开调查,做好相关资料、证据的收集整理,加强与分包企业沟通协调,协同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企业研究制定解决方案。
第二十五条跨项目部或分公司区域施工的分包企业,出现严重信用不良行为,公司项目运营中心联合分公司及时通报相关情况,实现信息共享,促进公司内部联动。
第五章劳务分包队伍退场第二十六条分包队伍完成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或因情势变更无法继续施工,可申请或由项目部通知办理退场手续,项目部依据履约情况核定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项目部制定分包队伍退场方案,明确分包工程、相关设施、证件资料移交时间和方式,以及人员、机具退场安排。
分包队伍填报离场清单,经项目部验收、审批,办理放行手续。
第六章劳务分包完成工程量结算与费用的支付第二十八条项目部因工程进度需要,将部分工程量分包给专业分包队伍完成,必须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与专业分包队伍签订劳务分包合同,约定承包范围、工作内容、承包价格、付款方式、划分工作界面等。
第二十九条分包工程每月或全部完成工程后按劳务分包合同约定办理月度报表或结算申请报表,申请报表必须按照分公司(工程公司)统一格式的表格,要求对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施工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耗用、奖罚等进行填报,经项目经理、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保管员、分管预算员签署确认的结算审批流转申请表,作为劳务分包费用申报进度款或结算的依据。
分包工程承包范围、工作内容以外的经济签证必须按分公司(工程公司)分包统一表格填报,经分公司(工程公司)主管负责人审核批准后方可作为结算依据。
项目部签证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一律不予结算,因项目签署工程量不实及未经分公司(工程公司)审核批准的签证单造成经济损失,一旦发现按所发生的损失金额扣罚项目签证责任人。
第三十条项目部对工作量、进度、质量安全、材料消耗、现场配合等情况审核会签后,将分包结算报分公司(工程公司)审定。
进度(节点)结算仅作为劳务费用中间支付的依据,完工结算应加盖分包企业法人公章。
第三十一条分包企业依据分包合同约定和审定的结算书提出付款申请,执行分公司(工程公司)规定审批流程后,由分公司统一将劳务费用支付到分包合同约定账户。
第三十二条分包企业应通过银行卡发放劳务人员工资,提出付款申请的同时提交经项目部劳务员核查确认的考勤及工资发放记录。
分公司(工程公司)必须采取得力措施进行过程监控,以防发生劳资纠纷。
随着全国建筑工人信息平台一卡通实名制管理和总包企业代发工资机制的逐步推行,工人工资的按时足额发放将得到充分的保证。
一卡通实现劳务工人全职业周期管理,包括为劳务工人建立职业档案、职业履历、职业技能、健康状况等信息的个人职业档案,促进劳务工人职业化,有利于培养社会工匠精神。
第三十三条分包企业一定是专业劳务公司,要有独立的记账系统,独立完整的劳务公司财务报表,要求记账凭证真实性与劳务结算单的每年度每项目分包单价及结算金额基本相符。
第七章劳务分包企业考核评价第三十四条项目部组织对劳务队伍实施月度和完工考评,工程公司、分公司结合项目部考评以及公司内、外部督查情况对分包企业实施年度考评。
第三十五条推进劳务市场信息化建设,分公司年终统一将对分包企业的年度考评结果报公司市场部,考评不合格的清出公司合格分包企业数据库,严重失信的列入黑名单。
第三十六条为防范经营风险,要求与本公司处于长期合作的劳务公司,必须与分公司签订专业的合作协议。
第八章附则第三十七条工程公司、分公司应依据本办法制定和完善劳务分包企业考察引进、考核评价以及劳务分包现场管理细则,并将相关制度报公司市场部、项目运营中心备案。
第三十八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总承包项目与公司及公司全资、控股子公司承包的专业工程实施劳务分包,公司总承包范围内专业分包公司实施劳务分包参照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办法不适用于使用自有劳务人员和劳务派遣人员实施劳务作业。
第四十条本办法经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讨论通过,自颁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