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审批表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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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1)DOC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初级职业技能培训□中级职业技能培训拟设立机构名称举办者填表日期年月日泰安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一、本表(含附件)一式三份,由举办者据实填写。

培训学校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一份留市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留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一份退还举办者。

二、除填写本表外,举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一)申办报告;(二)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三)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法人举办者免)或举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四)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五)拟聘用管理人员、财会人员和教师的身份证、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合同;(六)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七)教学、实习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包括出租方的所有权证明)、消防安全证明文件;(八)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九)联合办学协议(两个或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者须提供)。

三、申报材料中,除明确要求提供原件的材料外,提供复印件即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须在实地考核评估时提供原件备查。

四、个人申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五、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六、本表须填写的内容可打印、复制,或一律由蓝色、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A4纸附页。

注:申办报告作附件(一),办学章程及其他规章制度作附件(二),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六)。

注: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作附件(八)注:举办者学历证明材料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作附件(三);联合办学协议作附件(九)。

注: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作本表之附件(四)。

注:拟聘用管理人员和教师的身份、学历、职称、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及聘用注:培训场地、设施设备的所有权证明或租赁合同作附件(七)。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
法人代表
申请日期:年月日
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机关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相关部门(办事处)填写;
4、本表中“学校名称”,是指经审批机关批准符合规定要求的规范名称,由审批机关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毛笔填写或打印。

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6、县(市、区)人社部门审批意见填写,根据《洛阳市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和管理办法》规定,经认真审查材料和现场勘查,认为✕✕✕✕✕✕职业培训学校符合办学条件。

同意成立✕✕✕✕✕✕职业培训学校,并报请洛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备案)。

民办学校审批表填表说明

民办学校审批表填表说明

栾川县民办学校正式设立审批表填写说明1、学校名称格式:(1)幼儿园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幼儿园”。

行业表述应当符合教育规律和儿童身心发展规律,不得含有片面强调办学特色等误导家长或者引发歧义的内容和文字。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的,名称中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

(2)中小学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中/小学(学校)”。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的,名称中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

(3)培训机构名称为“行政区划+字号+行业表述(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培训(课外培训、课外教育、自修、自学、辅导、考试补习、补习)学校或中心”。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或者行业习惯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的,名称中可以不加学科门类或者办学特色。

培训机构同时具备独门独院、注册资本50万元以上、专职教师10人以上、办学场所建筑面积600平米以上、办学规模6个班以上等条件的可命名为“XX学校”,达不到的应命名为“XX中心”。

(4)营利性民办学校需先到工商部门预先核准企业名称,核准的名称后面含有“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企业形式)。

(5)学校简称:非营利性学校没有简称;营利性民办学校去掉名称中“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企业形式)剩余部分为简称。

封皮学校名称可以用简称(不含企业形式),表内名称必须用全称。

培训机构不得使用简称。

(6)所有附属材料名称必须统一。

2、举办者:个人或单位名称,联合举办的举办者名称均需填上。

3、学校类型:幼儿园、小学、普通初中、职业初中、九年一贯制学校、培训机构。

4、学校性质:民办非营利性、民办营利性5、举办者及证件号码:填举办个人姓名及身份证号或举办单位名称及法人登记证号。

6、联系人电话及邮箱:填举办者本人、法人或指定人的电话和邮箱。

7、拟定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理事长)或校长担任,职务填“董事长(理事长)或校长”。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全套资料

民办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全套资料

x x x
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
举办者:
拟办学校名称:
申请日期:年月日
XXX教育体育局制
Xx县校外培训机构办学审批表
填表说明:1.培训层次分为:小学、初中、高中。

2.培训类型分为:语文、数学、英语、物理、化学、生物等。

3.培训形式分为:假期、星期天、晚自习等。

4.培训规模:班数及人数。

表一:办学申请
注:举办者二人以上,复填表二;申报时需提供举办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注:举办者二人以上,复填表二;申报时需提供举办者身份证及户口本原件。

表三:资金、资产情况
以及土地合法使用证明、校舍合法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3.办学场地房屋安全鉴定材料;4.消防安全证明材料。

(A4纸)
表四:章程
表五: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表六:校长登记表
注:此表后依次附校长资格证、学历证、教师资格证、教师职称证复印件(A4纸)。

表七:决策机构成员登记表
(A4纸)。

表八:党建材料
表九:教师登记表
注:此表可续。

表后附学历证、教师资格证、身份证复印件(A4)。

表十:财会人员登记表(会计、出纳)
注:此表会计、出纳分别填写,后附学历证、会计资格证、职称证复印件(A4)。

培训机构课程备案表

培训机构课程备案表
7月:教材第二十九章同步复习
10:00-12:00
95元/小时
3
9年级英语基础班
课本基础知识复习巩固
春季班
9年级学生
4月:教材第一、二、三章同步复习
5月:教材第四、五、六、七章同步复习
6月:教材第八、九、十、十一章同步复习
7月:教材第十二、十三、十四章同步复习
8:00-
10:00
95元/小时
股室意见
科创区培训学校备案审批表
学校名称(章):
地 址:
证书编码:
举 办 者(签字):电 话:
校 长(签字):电 话:
教学期限(明确到月份):2020年4月19日至2020年7月26日
科创区社会事业发展局制
序号
教师姓名
性别
教师资格证编码
培训班名称
培训内容
班次
招生对象
进度
安排
上课
时间
收费标准
联系方式
1
6年级数学基础班
局领导意见
课本基础知识复习巩固
春季班
6年级学生
4月:教材第章同步复习
5月:教材第二、三章同步复习
6月:教材第四、五章同步复习
7月:教材第六章同步复习
10:00-12:00
80元/小时
2
9年级数学基础班
课本基础知识复习巩固
春季班
9年级学生
4月:教材第二十六章同步复习
5月:教材第二十七章同步复习
6月:教材第二十八章同步复习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资料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资料

举办者申请实行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一)宁波市民办非企业单位名称预登记通知书(由宁波市民政局办理)。

(二)申办报告三份(附件2)。

(三)《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三份。

(四)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章程。

(五)单位办学应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

公民个人申请办学应提交申请人身份证及复印件。

(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力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联合举办的,应当视出资比例及公证过的出资协议书,确定一方为举办者。

)(六)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人员、拟任校长、财会人员、管理人员、拟聘理论教师、实习指导教师的身份、学历、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各类人员具体要求见《浙江省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置标准(试行)》)。

(七)拟办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资产及经费来源的证明文件。

(要求注册资金达到20万元以上,应提供具有资质的验资机构出具的验资报告,其中以货币资金以外的方式出资的,还应提交具有评估资质的机构出具的评估报告).(八)适合用作办公、培训和实习场地证明及消防验收报告。

(要求办公用房20平米以上,理论课集中教学场地300平米以上,如是租赁的,租赁期不少于3年。

自有场地的民办培训学校,提交场地产权证明,租借场地的提交具有法律效力的租借契约及场地产权证明。

)(九)满足教学和实操培训需要的主要设施、设备的清单。

(十)开展相应职业(工种)培训的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相应的教材(教学计划、教学大纲和教材应符合国家职业标准,教材可知提供书名、编者及目录)。

编号: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表申请单位(个人)名称外文名称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印制填表说明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单位(鉴定机构)各一份;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编号: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表
申请单位(个人)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外文名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申请日期年月日浙江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印制
填表说明
1、本表一式三份,申请单位(个人)、审批和备案单位(鉴定机构)各一份;
2、呈报本表时,须附申办职业(工种)的培训大纲、培训计划及所选用的教材;
3、个人申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由申请人户口所在地政府部门填写;
4、本表中“机构名称”,是指由审批机关按照规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名称要求所确定的名称,由审批机关负责填写;
5、本表一律由钢笔或毛笔填写,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人社局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流程图
办事指南
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行政许可
流程图
初审不合格,一次性书面通知
申报单位 (申报)
承办人 (登记初审)
科室 (研究)
材料齐全合格 5 个工作日办结
通过申报单位或个 人领取材料
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将办理结果填写在 收文承办笺并向监察室备案
投诉、举报、落实、反馈
局务会 (审批)
3、有与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固定场所、办公设施和开办经费;4、有两名以上持有省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颁发的
《职业介绍资格证书》的专职工作人员。
(三)、提出申请的时限: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应当自接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对符合《河北省劳动力市场管理条例》第九
条规定条件的予以批准;不符合条件的不予批准,并说明理由。
审查:1、对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由办理人对申报材料进行认真的审查,并提 出同意筹设或不同意筹设的初步意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2、对完成筹设期(或 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在办理人对全部材料进行全面审查的基础上, 由两人以上核查人员对其实际办学场地、设备等进行核实,制作现场检查笔录,并由核查 人员签字。办理人根据审查材料和实地核查的结果,提出同意设立或不同意设立的初步意 见,报就业服务局负责人复核(必要时需召开由相关业务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讨论决定) 后,报主管局长批准。
1、法律依据:《社会力量 办学条例》 2、 任科室:就业服务局 3、 理时限:30 日 4、监督电话:8722396
xx 县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职业技术培训学校办学行政许可流程图
承办审批工作部门:县就业服务局
受理时间:1、凡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请于每个季度第一个月的 1~ 15 日向职业培训处提交申请;2、凡完成筹设期(或直接)申请正式设立民办 职业培训学校的,于每年的 1 月和 7 月向就业服务局提交正式设立申请。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设立审批程序一、审批范围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者个人,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举办以职业技能为主的职业资格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的民办职业学校。

二、审批条件1、举办民办学校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学校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基本办学规模不低于200人,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租赁场所租赁期不少于3年。

理论课集中的教学场所应当达到300平米以上,无危房,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桌椅、讲台和黑板设施齐全;有满足实习教学需要的实习操作场所,实习操作场所和食宿场所应符合环保、劳保、安全、消防、卫生等有关规定及相关工种的安全规程.在居民楼或居民院举办民办学校的,需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

3、应具有满足教学和技能训练需要的教学、实习、实验设施和设备,有充足的实习工位;各培训专业(职业、工种)技能训练条件符合相对应的国家职业标准具体要求。

4、应配备专职校长。

校长应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熟悉国家职业培训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5、学校理(董)事会由5人以上组成,其中1/3以上的理(董)事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6、学校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者校长担任.7、应根据办学规模配备相应数量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2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丰富的教学管理经验。

应配备从事职业指导和就业服务的相关人员.财务管理人员应具有财会人员资格证书.8、应配备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结构合理的专兼职教师队伍。

专职教师一般不少于教师总数的1/4,所开设的每个专业(职业、工种)至少配备2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均应具有与其教学岗位相应的教师上岗资格,并达到相应职业标准要求的任教条件.9、具有与培训专业(职业、工种)相对应的教学(培训)计划、大纲和教材。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教育培训机构设立审批表

编号:深圳市教育培训机构
设立审批表(样表)
举办者:深圳市XX公司
拟办教育培训机构名称:深圳市XX培训中心(培训学校、培训学院)
申请日期:201X年 XX月XX日
受理日期:201X年 XX月XX日
深圳市教育局制
填表须知
一、本表(含附件)应报一式三份,所有内容必须真实无误。

二、本表请用蓝色或黑色墨水填写,字迹要清晰、工整。

三、本表内的时间、电话号码一律用阿拉伯数字填写。

四、表内填写不下的内容,可另加A4纸附页。

五、除填写本表外,申办者还需提供下列附件材料:
1、申办单位法人证书、执照复印件(个人举办者免);
2、拟任校长学历、职称、资格证书复印件;
3、开办资金验资报告(原件);
4、学校用地、校舍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
5、教育培训机构章程(草案)。

六、两个以上举办者联合申请办学的,每个单位(或个人)都必须填写《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或《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另外还必须提供联合办学协议。

七、申请者提交的文件、证明复印件一律使用A4纸。

八、教育培训机构获准成立后,申报材料分别由审批机关、业务主管单位、举办者各存一份。

一、简况表
注:开办资金验资报告作附件(三)
二、申请办学法人单位情况表
三、申请办学个人情况表
四、拟办教育培训机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情况表
五、拟任校长(负责人)履历表
六、拟聘任教职工情况表
本页写不下可另附页。

七、校园校舍设备情况表
八、办学审批表(一)
八、办学审批表(二)。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

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一、事项名称: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举办民办职业学校审批参照执行)二、受理部门:番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事项类别:行政许可四、办事对象:法人单位、个人五、办事依据:1、《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发日期:20021228;施行日期:20030901;修改日期:20161107)第十二条、第五十五条、第六十条;2、《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颁发主体:国务院;颁发文号:令399/2004;颁发日期:20040318;施行日期:20040401)第六条、第十一条;3、《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保留取消调整行政审批备案事项的决定》(颁发主体:穗府;颁发文号:穗府令第38号/2010;颁发日期:20100915;施行日期:20100915)附件3第3点序号9、序号10。

4、《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下放省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审批备案工作的通知》(穗人社【2015】2026号)(发文日期:2015年10月27日)六、办理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8:30-12:00 14:30-17:30时七、办理期限:批准时限为30个工作日八、受理地点:市桥万丰路8号二楼206室九、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十、联系方式:十一、办理流程、申办标准及相关表格:见附表民办职业培训机构办学许可证核发(含变更)(公办学校参与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流程3 / 34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申办标准及资料目录编号:广东省广州市民办职业培训学校(院)申请表申请单位(举办者)法定代表人(盖章)申请日期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制填表说明1、本表采用A4纸打印一式三份。

2、拟办机构名称统一使用“广东省**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职业培训学校(院)”、“广州市**区**职业培训学校”。

3、办学经费来源:①应明确是否属于财政拔款、依法取得并应当上缴国库或者财政专户的财政性资金。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审批办事一、举办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单位和个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有稳定、可靠的经费来源,举办国家职业资格四级(中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五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一百万元以上;举办国家职业资格五级(初级)职业(工种)培训的,固定资产三十万元以上,注册资金五十万元以上。

2.有专职校长,校长具有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从事职业教育培训工作五年以上,年龄不超过七十周岁,熟悉国家职业培训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无担任或者兼任其他学校的校长的情形。

3.有与办学规模和办学专业相适应的稳定的专、兼职教师队伍,专职教师不少于教师总数的四分之一,每个培训职业(工种)配备二名以上理论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

聘任的教师应当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教师任职资格。

4.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和专业财会人员。

专职教学管理人员应当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及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三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有二年以上职业教育培训工作经历和教学经历;财务人员应当具有会计从业资格,会计和出纳不得兼任。

5.有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培训场所和办公用房,办公、教学和实习场地相对集中、独立,且为非危险房屋,有良好的照明、通风条件,能够满足各职业(工种)教学、实习需要,并符合劳动保护、平安卫生、消防环保、房屋质量平安等有关规定。

理论课教室建筑面积,属于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八百平方米;属于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的,不少于三百平方米。

初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中级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由所在区(市)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主管部门审批。

民办职业培训学校行政审批程序:(一)申请筹设。

申请筹设民办职业培训学校的举办者应向审批机关递交以下材料:1、申办报告(格式要求见附件2);2、举办者身份证明(单位办学出具举办者的法人资格证明及复印件,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办学的证明文件;个人办学提交举办者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证明和身份证及复印件);(二)受理。

教师工作流程审批表

教师工作流程审批表

教师工作流程审批表一、申请人信息
姓名:
职工号:
性别:
联系电话:
所在学校/机构:
部门/科室:
二、流程审批事项
请在下方按照流程顺序填写审批事项及相关信息:1. 课程设置申请
(1)课程名称:
(2)课程编号:
(3)适用年级/班级:
(4)课程简介:
2. 授课计划申请
(1)授课科目:
(3)授课时间:(4)授课地点:(5)授课教材/教辅:(6)连续课时数:3. 宿舍、办公场所申请(1)申请场所:(2)使用时间:(3)使用事由:(4)场所描述:
4. 教学资源申请
(1)资源名称:(2)用途:
(3)使用时间:(4)资源描述:
5. 实习项目申请
(1)实习项目名称:
(3)实习地点:
(4)实习对象/班级:
(5)实习任务描述:
6. 进修培训申请
(1)进修/培训项目名称:
(2)培训时间:
(3)培训地点:
(4)培训机构:
(5)培训内容:
7. 资金使用申请
(1)申请金额:
(2)用途:
(3)经费来源:
三、审批流程
请按照流程顺序填写审批人员姓名及审批结果。

若有多人审批,请添加相应行数。

流程顺序审批人员姓名审批结果审批意见审批日期
1
2
3
4
...
四、备注栏
请在此栏填写备注信息(选填)。

备注:
五、申请人签字
我已阅读并理解本审批申请表内容,并保证所填写信息真实有效。

申请人签字: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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