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标准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陕西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12.03.31•【字号】陕价服发[2012]43号•【施行日期】2012.04.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陕西省物价局关于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陕价服发〔2012〕43号)各设区市物价局、杨凌示范区发展改革局,陕西省气象局:为进一步规范气象服务收费,满足社会对气象服务多层次的需求,参照外省气象服务收费标准,结合我省实际,对气象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进行了规范。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收费范围各级气象部门为农业、工矿、城建、交通运输、海洋开发、水利电力、环境保护、财贸、旅游、文化教育等行业的企事业单位和个体从业者(包括外资企业),以及党、政、军领导机关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生产经营和创收活动提供的各种专业专项服务,并符合自愿互利原则的,属于有偿服务,可以收费。
气象部门为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包括乡、镇政府和政府各职能部门)指挥生产、组织防灾抗灾而提供的气象服务和为军事、国防科学实验而提供的天气预报,以及通过广播、电视、报刊、自动应答系统等手段向社会提供气象服务,不得收费。
二、取消以下气象服务收费项目(一)气象预报收费6项1、半年预报每份60元;2、短期预报(含警报传递)每月500-800元;3、区域预报每月150-300元(一个地市以内);4、跨区预报每月200-400元;5、全省分片预报每月300-500元;6、单项要素短时预报每项次5-10元。
(二)气象情报收费7项1、提供全省雨量表每份5-10元;2、提供区域雨量每份3-5元;3、提供全省旬、月雨量表每份15-20元;4、旬、月气象分析报告每份5-10元;5、提供区域旬、月雨量表每份10-15元;6、提供农业气象情报旬报每份8-10元;7、实时气象资料及传输服务费用面议。
(三)气象资料收费5项1、日平均、合计值每个0.05-0.10元;2、旬、月平均、合计值每个0.10-0.20元;3、某年平均、合计值每个0.30-0.50元;4、已整编的累年平均、合计值每个1.50-3.00元;5、气象部门编印出版的资料,按实际编印出版资料成本加10%收取资料工本费。
河南省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附件1河南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标准序 号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备 注1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和设施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定期检测、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检测每个检测点检测点高度15米以下的100元,每增高5米,每个检测点加收5元。
1-4项包含SPD安装检查,不含SPD的性能测试,SPD性能测试按第5项执行;对于无法用建筑面积计量的特殊建构筑物(如油气站、化工、管线设施等)跟踪检测费可按检测点计费。
2电子信息系统机房防雷(防静电接地)装置定期检测实用面积每平方米100平方米以内,每平方米100元,超过100平方米部分按每平方米50元计收,不含空间电磁环境检测评估费。
3新、改、扩建构筑物防雷装置施工跟踪检测(不含电气设备等电位接地检测)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三类建构筑物0.8元,一、二类建构筑物加30%。
4新、改、扩建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施工跟踪检测项按防雷装置总造价的5%计收。
5SPD性能测试压敏电压(启动电压)、漏电流片120元分电源、信号(含天馈)两大类。
标称电流、残压800元无法用建筑6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场所防雷装置设计技术评价建筑面积每平方米三类建构筑物0.15元,一、二类建构筑物加30%。
面积计量的特殊建构筑物可以按占地区域面积计费。
7电子信息系统防雷装置、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设计技术评价项按防雷装置工程总造价的2%计收8电子信息系统机房空间电磁环境检测评估次3000元9雷击风险评估项1000万以下(含1000万)1.2‰;1000-5000万0.9‰;5000-10000万0.6‰;1亿-10亿0.3‰;10亿以上0.1‰。
按项目投资总额差额定率累进计收注:1.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按照上浮幅度为0,下浮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每个项目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
3、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内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河南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标准
附件1
河南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标准
注:1.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按照上浮幅度为0,下浮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每个项目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3、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内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气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出具的技术报告、证照工本费、制作费等费用。
附件2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
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
附件3
信息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
河南省最新版医疗服务收费标准(1)
M 1201
1.护理费
钛银金属抗菌防护材 料
M 120100001
重症监护
L 120100002
特级护理
A 120100003
Ⅰ级护理
A 120100004
Ⅱ级护理
指重症监护室内连续监测。 医生护士严密观察病情变 化,密切观察血氧饱和度、 呼吸、血压、脉压差、心率 、心律及神志、体温、出入 量等变化,发现问题及时调 整治疗方案,预防并发症的 发生,并作好监测,治疗及 病情记录,随时配合抢救。
L 1202
L 120200001 L 1203
L 120300001
E 1203000012
精神病护理 狂躁型精神病护理 气管切开护理
吸痰护理 造瘘护理 动静脉置管护理 一般专项护理
引流管护理
不含重症监护
不含重症监护
含吸痰、药物滴入、定时
消毒、更换套管及纱布; 药物
包括气管插管护理
含叩背、吸痰。不含雾化 吸入
A:豫计收费[2001]1018号 B:豫计收费[2002]527号 C:豫发改办[2004]145号 D:豫发改收费[2004]1307号 豫发改收费[2005]1378号 G:豫发改收费[2005]1379号 H:豫发改收费[2006]1714号 I:豫发改收费[2008]60号 豫发改收费[2010]230号 L:豫发改收费[2011]2377号 M:豫发改收费[2013]228号 N:豫发改收费[2014]1647号
次
床日 次 次 次
A 110300001
急诊监护费
含床位、诊查、仪器监护 、护理
日
A 1104 A 110400001 A 1105 A 110500001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豫价费字[2000]165号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正文:
---------------------------------------------------------------------------------------------------------------------------------------------------- 河南省物价局关于我省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豫价费字[2000]165号二000年五月三十日)
省气象局,各市地物价局,济源市物价局:
省气象局“关于气象信息电话收费标准的请示”(豫气产发[2000]9号)收悉。
根据豫价费[1998]362号文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我省121气象信息台气象信息服务收费标准不分信息类别,一律按0.40元/分钟收取。
收费单位收费前需到当地物价主管部门办理《河南省收费许可证》,凭收费许可证到电信部门办理计费手续,并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以上规定自2000年5月15日起执行。
——结束——。
暴雨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
暴雨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1.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的制定依据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评价对象的规模和复杂程度- 评价过程中所需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 评价结果的可行性和专业性评估- 报告撰写和呈递的工作量2. 收费标准分类根据评价对象的不同类型和规模,将收费标准分为以下几个分类:2.1 暴雨影响评价基础服务收费标准此类评价主要涉及基本的数据收集和分析工作,收费标准如下:- 小型评价对象:5000元 - 元- 中型评价对象:元 - 元- 大型评价对象:元以上2.2 暴雨影响评价综合服务收费标准此类评价涉及更多的专业分析和可行性评估工作,收费标准如下:- 小型评价对象:元 - 元- 中型评价对象:元 - 元- 大型评价对象:元以上2.3 报告撰写和呈递服务收费标准在完成评价工作后,需要进行报告的撰写和呈递,收费标准如下:- 小型评价对象:2000元 - 5000元- 中型评价对象:5000元 - 元- 大型评价对象:元以上3. 附加收费项除了基本的评价服务收费外,还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增加以下附加收费项:- 数据收集和整理费用- 外部专家咨询费用- 地勘和勘测费用- 交通和食宿费用4. 收费标准确认和费用支付具体的收费标准应与客户进行明确确认,并在评价合同中明确约定。
费用支付可以根据工作进度分阶段进行,也可以一次性支付。
以上为暴雨影响评价的收费标准,请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评估和协商确定。
如有其他问题,请随时与我们联系。
> 注意:本文档中的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请与具体项目协商确认。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7.16•【字号】豫政[2002]30号•【施行日期】2002.07.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批转省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意见的通知(豫政[2002]30号)各省辖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省气象局《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已经省政府研究同意,现批转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河南省人民政府二00二年七月十六日关于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意见近几年来,为了适应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我省不少部门先后建立了以行业特殊需要为主的专业气象台站,但由于缺乏统一的规划和管理,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气象信息资源共享渠道不畅,重要气象设施重复建设严重,规范全社会气象工作的法规和国家标准、体系不健全,行业执法检查和监督力度不大等问题。
为了贯彻落实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以下简称《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切实履行气象部门的政府气象行政管理职能,进一步加强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特提出以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进一步提高对气象行业管理重要性的认识实施气象行业管理是《气象法》和国务院赋予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的法律责任和行政管理职能。
实施气象行业管理有利于合理配置资源、优化结构、促进优势互补和气象科技进步;有利于统一气象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实现资源共享;有利于发展地方气象事业,使气象科技更好地为经济建设、国防建设、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服务。
依法实施气象行业管理是气象主管机构和各有关职能部门的共同职责。
各级气象主管机构和有关业务部门要切实转变观念,充分认识搞好气象行业管理工作的重要意义,从加强部门内部气象管理工作着手,站在气象行业全局的高度,面向全行业依法管好气象工作。
二、气象行业管理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气象行业管理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气象法》和《河南省气象条例》,发挥群体优势,加强气象行业规划、政策、标准的制定和管理,实施有效的行业监督,最大限度地发挥国家对气象行业投入的总体效益,全面提高气象服务水平。
我国气象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
我国气象服务管理若干问题研究摘要:气象服务管理在社会生活中的重要性引起了人们对其的关注。
我国气象服务管理迅猛发展的背后,在效益评估、城乡均等化、运行机制等方面存在着一些问题。
本文通过对这些问题的深入研究,提出一些解决这些问题的合理化建议,以促进我国气象服务管理朝更好地方向发展。
关键词:气象服务管理;效益评估;城乡均等化;运行机制中图分类号p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 1674-6708(2012)66-0033-02随着气象服务与社会经济发展日趋密切,人们越来越感到气象服务在社会生产生活等诸多领域的重要性。
如何做好气象服务管理成为人们热议的话题。
近年来,我国在气象服务管理方面,做出了很多努力,也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我国气象服务管理发展现状:气象服务领域进一步拓宽,服务内容更加丰富,服务方式更加丰富,服务手段更加多样化,服务水平和效率不断提升[1]。
但是,对于处在探索阶段的气象服务事业来说,仍存在的一些问题。
充分了解与深入分析这些问题,并找出这些问题的解决办法,将对我国的气象服务体系的完善有积极影响,有助于气象事业有序健康发展。
1 当前气象服务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分析1.1 气象服务管理中的效益评估问题1.1.1 评估结果在各种受益者间的分歧在我国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的实践中,一般情况下存在提供气象服务单位有扩大效益值的倾向,而接受的用户有缩小效益值的倾向。
其合理性并没有取决于各种受益者的现实意义。
如2008年我国河南省气象服务对牧业子行业的效益评估中,定量评估气象服务对河南省牧业子行业主要生产环节增加或节省的产值等得出气象服务的效益贡献率。
其采用的专家评估法受专家的选区及其评估次数等因素的制约,得出的效益有一定的主观因素和不确定性,且没有达成各种主体的共识,未征求用户评价[2]。
气象服务效益评估管理中,由于效益评估具有不确定性,其大小受到提供气象服务提供单位、用户,以及具体气象条件的影响,而实际上气象效益评估应得到提供气象服务的提供单位、用户的肯定和平衡才有价值。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6.08.26•【字号】豫发改收费〔2016〕1128号•【施行日期】2016.08.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正文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重新核定我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16〕1128号省气象局: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河南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豫气函〔2016〕71号)收悉你局《关于申请重新核定河南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函》(豫气函〔2016〕71号)收悉。
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建设工程防雷许可的决定》(国发〔2016〕39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取消停止征收和调整有关收费项目的通知》(豫政〔2008〕52号)、《河南省定价目录》(豫发改价调〔2015〕835号)等有关精神,经研究,现就我省气象专业服务收费及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气象部门为各级党政军领导机关(包括乡镇政府和政府职能部门)发展经济、指导生产建设、组织防灾抗灾提供的气象服务,为国防、军事活动和其他特殊任务提供的天气预报服务,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新闻媒体和公益性电话咨询等方式,为社会公众提供的天气预报、警报服务,其他公开发布的天气、气候公报等不得收费。
二、气象专业服务收费是指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接受委托并为委托人提供专业气象服务所收取的费用,其收费项目和标准按照附件1执行。
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应严格按国家、我省的行业技术规范要求开展专业气象服务工作。
对需要专业资质的专业气象服务项目,其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必须具备相应专业资质才能开展专业气象服务收费,并严格按规定的操作规程开展气象服务业务。
专业气象服务机构不得强求委托人购买其指定的服务、产品或设备。
三、专业气象服务机构开展服务时,应按照自愿的原则,与用户签订服务合同,严禁强制服务、强制收费,或只收费不服务、多收费少服务,以及重复收费等行为。
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房地产行业
二
仲裁收费
国办发[1995]44号、豫计收费[2003]2163号
1000元以下
争议金额
40-100元
1001-50000元
争议金额
4-5%
50001-100000元
争议金额
3-4%
100001-200000元
争议金额
2-3%
200001-500000元
元/次测点
50
5
易燃易爆场所、防静电装置
元/次测点
55
(三)
防雷装置施工技术检测收费
元/测点
40
国土
一
土地评估费
省物价局、土地局豫价房字[1995]12号、豫政[2008]52号
涉及“三改”企业减半收费
(一)
宗地地价评估收费
1
100万元以下(含100万)
评估额
3‰
2
101—200万元
评估额
2.5‰
3
240
由于搬家和房屋拆迁等原因,需挪动终端、重新配置器材铺设线路的其工料费
元/户
50
(二)
联网费
每户以一个输出口
1
500户以下者(含500户)
元
100
2
501-1000
元
80
3
1001-5000
元
70
4
5001-10000
元
60
5
10000户以上者
元
50
(三)
网络维护费
元/端口.月
6
(四)
节目收视费
1
新建商品住房
元/平方米
3
关于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
4、数据库开发企业一条龙服务,网站建设总体策划,贵州农经网广告信息服务,按技术难度和用户需求,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收费。
(三)新建防雷装置设计技术鉴定或评价1、建筑物:每平方米建筑面积0.10元,六层以下最高不超过1000元,六层以上最高不超过3000元;2、构筑物(烟囱、水塔、铁塔):每座100.00—300.00元;3、弱电系统每项200.00—400.00元。
4、加油站:每座500元。
(四)防雷装置检测技术服务(具备自检能力的可自检)每个检测点收费不得超过70.00元。
气象部门对老残院、荣军疗养院、幼儿园、农村中小学等单位检测,可根据工作量大小、难易程度和其他特殊情况适当减免。
对检测中不合格的避雷装置,整改后重新检测的,只能按防雷装置检测的30%收取费用。
防雷装置的检测点原则上按照《贵州省防雷装置安全性能检测点暂行规定》(贵州省气象局、贵州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黔气发[2002]82号文件)的要求确定。
三、在开展气象有偿服务时,必须坚持自愿互利、有偿提供、公平合理、诚实信用的原则,在委托人自愿的基础上,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和范围为其提供服务,并签定书面协议,协议书应包括委托事项、签约双方的义务和责任、收费方式、收费金额和付款时间等内容。
四、已经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气象部门必须严格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收费,不得擅自扩大收费范围和提高收费标准。
难以制定统一收费标准的服务项目,可由供需双方协商,签订服务合同,按合同规定收费。
五、对农村乡镇企业、农场和经营性养殖业、种植业等开展气象服务,应实行优惠服务。
六、以上标准为最高标准,各地物价部门可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制定当地的收费标准。
省气象局接此通知后,按规定的收费范围和标准到省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省气象局所属各单位到当地同级物价局办理《贵州省经营性服务收费许可证》,示证收费,照章纳税,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
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吉林省物价局•【公布日期】2002.10.25•【字号】吉省价经函字[2002]36号•【施行日期】2002.10.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气象综合规定正文吉林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的复函(吉省价经函字[2002]36号二00二年十月二十五日)吉林省气象局:你局《关于请批调整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的函》(吉气函[2002]57号)收悉。
经研究,同意你局所提出的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标准。
试行一年。
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属于经营性收费,在服务收费过程中,应坚持自愿有偿,委托服务的原则,委托人可自主选择提供服务的气象部门,气象部门不得强制或变相强制当事人接受服务并收费。
气象部门应在收费场所显著位置公布服务程序或业务规程、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等,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委托人及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附件: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表一、气象预报产品及情报服务单位:元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6小时以内定点天气预报次400需雷达开机另酌情加收212小时以内定点天气预报次500需雷达开机另酌情加收3短期(1-2天)天气预报月4004中期(3-5天)天气预报月4505周逐日天气预报周(7天)2006旬天气趋势预报旬1507月天气预报月3008季度天气预报季4009年度天气预报年500每年12月预报年的天气10全年供应季.月.旬气候概况和年2000农业气候信息11整套中长期天气预报年协商12专业专项天气预报协商13开展现场预报服务协商14大气环境评价和气象论证项协商15气象警报接收机服务年250016甚高频电话服务年300017气象微机服务工作站部/月400018BP机寻呼天气预报服务100台/年5019手机传播天气预报产品协商20手机短信息气象服务天/次25021电视.广播.报纸(刊)媒体气协商象服务.广告22计算机网络(站)气象服务协商23气象卫星接收专项观测次400提供卫星云图资料24多普勒气象雷达开机专项服务次(2分钟)800每增加1分钟增加200元25高空探测气象服务次100026其他专题气象服务次协商表二:气候分析和基本气象资料加工单位:元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 气候旬报旬802 气候月报月1203 气候影响评价月100季300 年5004 气候诊断季150年3005 气象灾害年鉴年1506 风玫瑰图月2007 气候应用分析次协商8 农业气象情报份809 天气雷达图片资料张8010 天气雷达数字资料张15011 卫星云图图片资料张5012 卫星云图数字资料张10013 卫星遥感图片资料张50014 卫星遥感数字资料张100015 卫星遥感信息处理协商16 定时值单站.个 1.517 日值(含合计.平均.极值) 单站.个 318 候值(含合计.平均.极值) 单站.个 619 旬值(含合计.平均.极值) 单站.个920 月值(含合计.平均.极值) 单站.个1221 年值(含合计.平均.极值) 单站.个2022 1-5年单站.个1523 5-10年单站.个2024 10-15年单站.个3025 15年以上单站.个4026 查阅气象图表人/小时1527 气象资料证明保险索赔理赔额≤2万500理赔额>2万按2.5%收费公检法司协商司法证明28 其它资料协商表三、气象计量器具检定维修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检定收费检修收费标准(元)标准(元)1动槽水银气压表支200200-5002海拔高度表支10050-1003各类温度表点810-504双金属温度表台13080-2005毛发湿度计台18080-2006温湿度计台240100-3007温湿度表个13080-1008毛发温湿度表个10050-1009通风干湿表套20080-15010太阳辐射仪台200100-30011自记钟台7080-10012电接风向风速仪台200200-40013电接风仪记录器台150150-20014轻便风速仪个180150-20015热球式微风仪台160150-20016虹吸雨量计台17080-20017空盒气压计台18080-20018空盒气压表个20080-10019遥测雨量计台270150-50020遥测温度计台260100-50021遥测湿度计台260100-50022遥测气压计台260100-50023遥测风向风速仪台260100-50024其它仪器设备协商协商25用计量设备搞科研检定小时协商协商26对进口的气象仪器,要增收80%的检定费27对超过检定期限的仪器,超检一年加收50%的超检费28对非成批仪器急需检定的,加收50%检测设备的损耗费29气象技术装备有偿转让价格协商表四:符合气象资料共享条件的台站服务项目单位:元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打印气象资料A3张 2A4张 1B4张 1.6 B5张0.82打印气象彩色图像资料A3张10A4张 5B4张8B5张 43复制气象资料软盘张 5 3480磁带盒804mm磁带盒1008mm磁带盒120CD光盘张20可擦写光盘张304提供气象资料图片照片(8*12cm)张105代用户摘抄气象资料天150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6提供手工统计加工气象资料天250不足半天按半天计算7提供气象资料出版物本协商8通过网络发送气象资料兆109通过微机电话发送气象资料兆10远程拨号服务10定时值个0.15加工处理费11资料日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0.3加工处理费12资料候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0.6加工处理费13资料旬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 1.5加工处理费14资料月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 2.0加工处理费15资料年值(含合计.平均.极值)个 6.0加工处理费16资料累年平均值.极值个10.0加工处理费17复印气象资料协商按市场价表五:建设工程防雷设施图纸审查、跟踪检测、竣工验收单位:元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备注1新.改.扩建(构)筑物一类每套图纸2000防雷装置图纸审查二类1500三类及以下10001新.改.扩建(构)筑物一类每平方米面积 1.5防雷装置施工质量跟踪检二类 1.2测验收三类及以下 1.03信息系统防雷工程施工质量检测验收防雷工程总造价3%4避雷器(SPD)检测只1205土壤电阻率检测点2006发电.变电.输电场所防雷检测点1007信息系统防雷工程施工图纸审查每套图纸20008发证建档工本费套50表六:气象通讯设施(网络、线路)租用和信息网络技术服务序号收费项目计量单位收费标准(元)1300波特速率不同城市间条/小时90 相同城市间条/小时402≤600波特速率不同城市间条/小时100 相同城市间条/小时503用户调用接口月504卫星通讯信道面议协商5气象通讯网络技术服务面议协商。
山东省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检定:按国家技Biblioteka 监督局、物价局、财政部技监局法发[1991]323号
《计量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执行
2
检修:按山东省技术监督局、物价局、财政厅鲁技监量发[1994]42号文件执行
3
气象技术装备安装、调试、校准
双方协商
视工作量大小定
八
防雷设施安全性能检测
个
45
1
楼房、厂房、行吊
个
50
2
水塔、冷却塔、塔吊、灯塔
山东省气象专业有偿服务收费项目及标准
单位:元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一
气象预报
1
短时专业天气预报
双方协商
视用户要求工作难易而定
2
短时天气预报
汛期降水
月
1000
非汛期降水
月
500
大风
月
200
温湿度
月
500
干热风
年
500
霜冻
年
600
3
中长期天气预报
年度书面预报
份
150
季度书面预报
份
60
月报
份
50
旬报
份
30
4
专业气象要素预报
大雾
月
400
作物产量预报
双方协商
视预报范围定
适宜播种期预报
年
300
序号
项目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物候期预报
份
50
土壤水分预报
份
80
农业气象灾害预报
份
400
病虫害发生气象条件预报
份
公告费收费标准
公告费收费标准篇一: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公示说明一、经营服务性收费(价格)应坚持公开、公平、自愿有偿、委托人付费的原则。
二、条件具备的,用户可以自主选择有资质的服务机构。
三、相关经营服务机构应按规定与用户签订协议,明确委托服务的项目、服务内容和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金额、付款时间等。
四、经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应在执收单位的醒目位置,公示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监督电话等。
五、有关收费优惠及减免政策按上级有关文件要求规定执行。
六、本公示内容实行动态管理,凡与上级文件有不一致的,一律以上级文件为准。
二00八年八月七日一、有线电视收费机顶盒由用户自行购买。
二、专业气象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说明:其他气象服务收费由气象服务机构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气象服务机构提供公益气象服务,不得收取气象服务费。
三、房地产服务费四、地产交易服务费说明:涉及农村住房改造建设的地产交易手续费按规定减半收取。
篇二:政府规费收费标准一览表(NEW)政府规费收费情况一览表1、领取《土地使用证》:缴纳土地出让金及其契税(土地款的4%)、土地测绘费(0.37元/米2)、登记费:登记费1000平方米以下为110元,每增加500平方米多增加40元2、设计方案评选费: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执行。
3、各项施工图审查:(1)施工图审查费:1.57元/M (含岩土)(2)施工图抗震审查费:0.42元/M2(3)人防施工图审查:3.2元/M2×人防面积(4)防雷设计审查验收费:1.1元/M24、环评报告:收费按:计价(2022)125号《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关于规范环境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5、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局代收:50%的规划技术服务费(住宅:0.9元/米,商业:1.2元/米)6、地名注册公告费:4500元/宗7、地震灾害性评估费、防雷击风险性评估费:1、该两项费用只在超高层建筑报建时发生。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08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
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08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08.12.15•【字号】豫发改收费[2008]2327号•【施行日期】2008.12.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河南省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2008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的通知(豫发改收费[2008]2327号)各省辖市及巩义、邓州、永城、项城、固始、中牟县(市)发展改革委、物价局:根据省政府两转两提领导小组《关于进一步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和降低部分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豫转提发[2008]4号)精神和《国家计委和国务院有关部门定价目录》(国家计委第11号令)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管理,编制了《2008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目录》汇总了国家和省批准的,截止2008年11月30日前的全省现行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
具体收费项目的执收单位(部门)执收范围、征收标准、执收时限等,应严格按照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二、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管理,对符合规定的新增收费项目,由当地价格主管部门逐级报省价格主管部门审批,并自动进入管理目录。
管理目录实行年度定期公布制度。
管理目录以外的收费项目实行市场调节价。
三、2008年11月30日以前国家和省批准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以《目录》为准;2008年12月1日以后,我省新增或调整的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省发展改革委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附件:2008年河南省经营服务性收费项目目录二ΟΟ八年十二月十五日附件:。
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规费收费标准
【法规名称】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规费收费标准【颁布部门】【颁布时间】2004-06-21【正文】交通部中央气象局规费收费标准第1 条本标准依气象法第三十条第二项规定订定之。
第2 条机关、学校、团体或个人向交通部中央气象局(以下简称中央气象局) 申请提供气象资料、仪器校验、气象专业服务或发给证照,中央气象局应依本标准收费。
第3 条申请气象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下:一、地面及高空气象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一。
二、遥测气象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二。
三、地震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三。
四、海象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四。
五、数值天气预报模式资料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五。
六、中央气象局出版之气象资料汇编刊物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六。
第4 条申请仪器校验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七。
申请现场校验者,除应缴纳校验费外,另依据专用观测站观测仪器校验办法第八条第二项规定负担交通费、加班费、出差费或其他必要之费用。
第5 条申请提供气象专业服务应订定契约为之,其项目及费额如附表八。
前项契约应就气象专业服务之范围、属性、内容及方式等要项计算合约总价。
但其各项费额之计价差额不得逾附表八规定费额之百分之二十。
依第一项契约所得之资料应于约定范围内使用。
但使用于新增设之电视频道或加工后转售,应经中央气象局同意,并加收原合约总价百分之七十费额,且转售后之资料不得移转或再次转售。
第6 条申请发给从事气象或海象预报业务许可证照之项目及费额如附表九。
但因行政区域调整或门牌改编致作业场所地址变动而申请换发证照者免缴证照费。
第7 条机关、学校、团体或个人向中央气象局申请第三条之气象资料专供学术研究之用途者,应检具专供学术研究之证明文件,并依表列费额缴纳百分之三十费额。
与中央气象局签订气象学术研究合作契约,其属中央气象局之业务需要者,基于互惠原则,得向中央气象局申请减免本标准各项收费。
第8 条申请第三条气象资料及第四条仪器校验所需邮资、包装费、运费等费用由申请人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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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
省专业气象服务收费标准
注:1.专业气象服务机构按照上浮幅度为0,下浮不低于成本的原则确定具体收费标准。
2.每个项目收费不足300元的按300元计收。
3、对防雷装置检测不合格项目,经整改后,一次复检合格的,不另行收费;一次复检后仍不合格的,需整改后再次复检的,其收费按复检容对应的定期检测项目计点收费标准的50%收取。
气象技术服务收费标准中已包含出具的技术报告、证照工本费、制作费等费用。
附件2
建(构)筑物、易燃易爆危化品场所
防雷装置检测项目表
附件3
信息系统机房雷击电磁脉冲防护装置检测项目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