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种植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明确合作社的性质、宗旨、组织形式、权利义务等,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________种植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团结社员,发挥集体优势,提高农业种植水平,增加社员收入,为农民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址:________。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________种植、农产品加工、销售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
第二章组织形式与机构第六条本合作社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七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会员大会,会员大会由全体社员组成。
第八条会员大会的职权包括:(一)制定和修改合作社章程;(二)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三)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四)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五)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六)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会员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第十条理事会是会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一)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二)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和重大经营计划;(三)制定合作社的年度工作报告;(四)决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五)决定合作社的财务预算和决算;(六)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七)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二条理事会由理事会成员组成,理事会成员人数为________人,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
第三章社员的权利与义务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的社员享有以下权利:(一)参加会员大会,行使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技术培训、信息服务等;(三)按照章程规定享受合作社的盈余分配;(四)对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五)请求合作社为其提供的服务;(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的社员应履行以下义务:(一)遵守合作社章程,执行会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章程规定出资,承担合作社的经营风险;(三)积极参加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四)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不得损害合作社的利益;(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种植业专业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障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住所:[合作社住所]。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坚持以农为本,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农业生产经营效益,增加成员收入,推动农业现代化。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性质:由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共同出资组成的具有独立法人地位的合作社。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成员资格: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农业生产经营者;2. 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合作社章程;3. 愿意承担合作社风险,并愿意履行合作社成员义务。
第七条入社程序:1. 提交入社申请书;2. 经合作社理事会审查批准;3. 缴纳股金,成为合作社成员。
第八条成员权利:1. 享有合作社的民主管理权;2. 享有合作社的盈余返还权;3. 享有合作社的分红权;4. 享有合作社的财产权;5. 享有合作社的咨询、建议权。
第九条成员义务:1. 遵守合作社章程;2. 履行出资义务;3. 参加合作社活动;4. 维护合作社利益;5. 接受合作社的监督管理。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机构第十条合作社组织机构包括: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1. 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2.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决定合作社的重大事项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1. 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2.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决议、制定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决定合作社的重大经营决策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1. 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2.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监督理事会的工作、审查合作社的财务状况、提出对理事会的监督意见等。
第四章合作社经营与管理第十四条合作社的经营原则:1. 自愿互利;2. 公平公正;3. 诚实守信;4. 按劳分配;5. 风险共担。
第十五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1. 农业生产资料的采购、供应;2. 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3. 农业技术培训、咨询服务;4. 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合作社的名称是XX农民种植专业合作社,简称XX合作社。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址为XX省XX市XX县义义镇XX村。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为XXX。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和活动地域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加强农业合作,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促进农民增收。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主要经营范围是种植、销售农作物。
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活动地域为XX省XX市XX县XX镇XX村。
第三章成员的资格、数量、权利和义务第七条本合作社的成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具有种植、销售农作物的经验和技能;(三)认可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
第八条本合作社的成员数量为XX人。
第九条本合作社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本合作社的成员大会,并行使表决权;(二)按照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享受盈余分配;(三)对本合作社的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和建议;(四)退出本合作社。
第十条本合作社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合作社的章程和决议;(二)按照本合作社的要求参加各项活动,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三)按照本合作社的规定交纳会费。
第四章股本、股份结构和出资方式第十一条本合作社的股本为人民币XX万元。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的股份结构如下:(一)发起人持有XX股,占总股本的xx%;(二)其他成员持有XX股,占总股本的XX%。
第十三条本合作社的出资方式为货币出资。
第五章决策机构及其职权范围第十四条本合作社的决策机构是成员大会,其职权范围如下:(一)制定和修改本合作社的章程;(二)选举和罢免本合作社的理事长、监事长、秘书长等高级管理人员;(三)审议本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财务预算;(四)决定本合作社的投资、融资和资产处置等重大事项;(五)监督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六)其他需要由成员大会决策的事项。
第六章经营管理模式,包括财务管理、业务管理、风险管理等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模式是实行理事长负责制,由理事长全面负责本合作社的经营管理活动。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地区。
第三条本合作社是由自愿结合在一起、具有相同或相近的职业或经营范围的农民经营户组成的,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组织形式和目标第四条本合作社以多种植类作物的种植为主要经营范围,兼备其他种植类农产品的生产、加工、销售等业务。
第五条本合作社采取自愿、民主、平等、公正、互利的原则,依法开展经营活动,增加农民收入,促进农村经济发展。
并不以盈利为唯一目标,注重社员的团结协作和共同发展。
第六条本合作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接受国家和农业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保证合作社的合法权益和项目的可持续发展。
第三章成员和权益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由农民经营户组成,以农民为主要成员,不限制成员的数量。
第八条合作社的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每位成员有平等的表决权。
第九条合作社鼓励成员按照规定缴纳社员入资。
第十条如成员需要退出合作社,应提前向合作社提出书面申请,并经合作社同意后予以退出。
第四章组织架构第十一条本合作社设立董事会、监事会和理事会,具体人数根据合作社的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第十二条董事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全体社员选举产生。
第十四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机构,由合作社的董事长、副董事长和其他理事组成。
第五章业务范围和运作机制第十五条本合作社的主要业务范围包括土地的选择和准备、农产品的种植、农药与肥料的选择和使用、农产品的采摘和包装、农产品的销售和物流等。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经营决策由董事会负责,日常经营管理由理事会负责。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资金管理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证合作社的财务透明和资金安全。
第六章财务管理第十八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财务报表的真实、准确和完整。
第十九条合作社财务收支由专门负责的财务人员进行核算,严禁挪用农民入资和合作社的经营收入。
种植蔬菜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运营,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本社”。
第三条本社的宗旨是:以服务成员、提高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为宗旨,通过组织种植蔬菜,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条本社的住所:(合作社所在地)。
第五条本社为从事蔬菜种植、销售及相关业务的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二章宗旨和业务范围第六条本社的宗旨:1. 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水平;2. 优化种植结构,提高蔬菜品质;3. 降低生产成本,提高经济效益;4. 增强市场竞争力,保障成员利益。
第七条本社的业务范围:1. 组织成员进行蔬菜种植、栽培、病虫害防治等技术培训;2. 提供蔬菜种子、肥料、农药等生产资料;3. 组织蔬菜的统一销售,建立稳定的销售渠道;4. 开展农业项目申报、资金申请等服务;5. 组织成员开展农产品加工、储藏、运输等业务;6. 开展与其他农业合作社或企业的合作与交流。
第三章合作社成员第八条加入本社的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2. 拥有稳定的蔬菜种植基地;3. 愿意遵守本章程;4. 经理事会审查同意。
第九条成员的权利:1. 参加本社的成员大会,享有表决权;2. 优先购买本社提供的生产资料;3. 优先享受本社的种植技术服务;4. 优先获得本社的种植项目;5. 参与合作社的盈余分配;6. 对合作社的工作提出建议和批评;7. 退出合作社。
第十条成员的义务:1. 遵守本章程,执行合作社的决议;2. 按规定缴纳会费;3. 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生产活动;4. 维护合作社的合法权益;5. 接受合作社的监督和管理。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一条本社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成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执行监事;5. 理事长;6. 副理事长;7. 秘书处。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等。
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
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本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那么,以下是CN人才公文网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供大家阅读参考。
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1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张三、李四、王五、赵六发起,于xxxx年5月8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xx市xxx种植专业合作社。
成员出资总额20万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张三(理事长)。
本社住所:市,城区街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如下:(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二)组织收购、销售社员生产的产品;(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应与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人营业执照》中规定的主要业务内容相符。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
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合作社种植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合作社种植活动,保障合作社成员的合法权益,提高种植效益,促进合作社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合作社种植活动,包括种植品种、种植技术、种植管理、产品销售、财务管理等方面。
第三条合作社种植活动遵循以下原则:(一)自愿原则:合作社成员自愿参加种植活动,共同承担风险,共享收益。
(二)民主管理原则:合作社成员共同参与种植活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三)效益优先原则:以市场为导向,提高种植效益,实现合作社可持续发展。
(四)依法经营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规范种植活动。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四条合作社设立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种植活动的决策、管理和监督。
第五条理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六条理事会设会长一名,副会长若干名,负责理事会日常工作。
第七条合作社设立监事会,负责监督理事会工作,保障合作社成员合法权益。
第八条监事会成员由合作社成员选举产生,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九条监事会设监事长一名,副监事长若干名,负责监事会日常工作。
第三章种植品种第十条合作社种植品种应遵循市场需求,选择优质、高产、抗病虫害的品种。
第十一条合作社种植品种的引进、推广和淘汰,由理事会负责决策。
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可根据市场需求和个人意愿,选择种植品种。
第四章种植技术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引进先进的种植技术,提高种植效益。
第十四条合作社定期组织种植技术培训,提高成员的种植技术水平。
第十五条合作社成员应遵守种植技术规程,确保种植质量。
第五章种植管理第十六条合作社设立种植管理小组,负责种植活动的日常管理。
第十七条种植管理小组负责制定种植计划、组织实施种植活动、监督种植过程、收集种植数据等。
第十八条合作社成员应遵守种植管理制度,服从种植管理小组的安排。
第六章产品销售第十九条合作社实行统一销售,提高产品市场竞争力。
第二十条合作社销售产品应保证质量,遵守合同约定。
第二十一条合作社设立销售管理小组,负责产品销售工作。
XX种植专业合作社互助章程(2023年)
XX种植专业合作社互助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农民合作经济的发展,发挥资金联结农民作用,建立适应农户合作经济发展要求的合作金融体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和政策设立本部,为规范本部行为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发展资金互助,本部坚持以下原则:1、坚持以农户为主体原则,非农户成员不得超过本社农户成员的百分之三十;2、坚持以合作社组织成员内部信用为活动的,超越范围和边界开展社会信用;3、坚持以资金互助与自营业务经营相结合原则,实现生产、购销、信用合作一体化发展;4、坚持利益共享和风险共担经营原则;5、坚持自我发展与国家帮助相结合原则,努力探索国家财政或政策银行转贷款机制,实现国家引导农村经济、扶持农业产业和帮助农民的联结机制;6、坚持市场主体发展原则,民主决策、管理和监督,强化通过资本建立起自我激励和约束机制,独立承担经营风险责任,建立起与农村商业银行既合作又竞争的市场主体关系;7、坚持自我学习与教育原则,努立提高核心成员文化和素质,关心社区发展,实现社区经济、文化、社会事业和民主政治的和谐发展;8、坚持尊重国际合作社原则,不断创新合作社发展机制。
第三条本部以从事家庭经营农户为主体,按照自愿、民主、互利原则成立。
本部定名为:XX市农民专业合作社资金互助,本社简称为:合作社资金互助。
社址:XX市X路X 号。
邮政编码:X第四条本部按照“自担责任原则”和“一人一票”(或一人权票)制方式,实行自主经营、自我服务、民主管理和监督。
社员享受平等权利,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第五条本部依法开展资金互助活动,在经济和其他活动中承担民事责任,并接受确认和登记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第六条本社股金分原始股(发起股)、基本股(理财股)、普通股(贷款股)、单一股东不得超过股金总额的30%.原始股没有固定红利,承担风险,年底分红,不得退股,每股IoOO元起;普通股有固定红利,可享受入股5倍的资金互助,可以自由退股,每股IOoO元起。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本合作社)的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作社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XXX农业种植专业合作社第三条本合作社的成立旨在促进农民的经济发展,加强农业种植专业化管理,提高农产品质量和效益。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住所设在XXX市XXX区XXX街XX号。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包括:农业生产、种植业务、农资供应和销售、技术服务、农产品加工、农机设备租赁等。
第二章合作社成员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成员由自愿加入并认同本章程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组成。
第七条合作社成员享有平等的权利和自愿的义务,每个合作社成员仅享有一票表决权。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应按照合作社的规定参与合作社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个人利益影响合作社的整体利益。
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可以申请退出合作社,但需要提前向合作社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完成相关程序。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应按时缴纳合作社的会费和其他规定的费用。
第三章合作社组织形式第十一条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由全体合作社成员共同组成合作社大会、理事会、监事会。
第十二条合作社大会是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关,由所有合作社成员组成。
合作社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职责包括:选举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合作社年度工作计划和财务报告;修订章程等。
第十三条理事会是本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理事长由理事会成员中互选产生。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本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合作社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会计记录和章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四章财务管理第十五条本合作社自成立之日起,采用独立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健全的会计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第十六条合作社的资金来源包括:合作社成员的入股资金、社员经营所得和其他合法收入。
第十七条合作社要按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每年编制年度财务报告,并定期向监事会报告财务状况。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文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组织名称:种植专业合作社(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二条经济性质:合作社为非营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地址:合作社的注册地为__________(具体地址)。
第二章组织宗旨和业务范围第五条宗旨:合作社的宗旨是依法组成,自愿参加,统一经营,互利发展,提高合作社成员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第六条业务范围:合作社的业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2.种子、化肥、农药等农资供应;3.农产品的收购、加工、销售等;4.农业机械设备的租赁和维修等。
第三章合作社成员第七条合作社的成员由合作社发起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个体农户等组成。
第八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1.参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决策;2.按照合作社章程共同分担经营风险和收益;第九条合作社成员应履行下列义务:1.遵守合作社规章制度;2.按照合作社章程和合同约定,及时缴纳出资额;3.积极参与合作社的经营和管理。
第四章组织机构第十条合作社的组织机构包括会员代表大会、理事会、监事会和理事长。
第十一条会员代表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决策机构,由合作社全体成员组成。
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提出或审议合作社事务,选举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经营管理,决定重大事项,并且有权召开临时会议。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和检查,监督会计工作的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和纠正问题。
第五章资金管理和分配1.成员缴纳的资金;2.政府补贴和扶持资金;3.贷款和信用;4.商品销售所得等。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对资金进行合理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七条合作社根据成员的劳动和出资额度,按照产权比例分配红利和利润。
第十八条合作社在分配红利和利润时,应考虑到成员的实际贡献和经营成果,根据合作社章程和合同的约定进行分配。
第六章组织和解散第十九条如需对合作社进行组织形式的,应通过会员代表大会进行决策,并按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二条本合作社的名称为“种植专业合作社”,下称“合作社”。
合作社的组织形式为农民专业合作社。
第三条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主要包括农产品种植、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加工和销售等。
第二章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第四条合作社的组织和管理主要由会员大会、理事会和监事会负责。
第五条会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会员大会由合作社的所有会员组成,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理事会召集并进行决策。
第六条理事会是合作社的执行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的成员包括主席、副主席和其他理事,由理事会选举产生。
理事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和事务处理。
第七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由会员大会选举产生成员,监事会负责对合作社的财务情况和经营活动进行监督,并向会员大会报告。
第八条合作社的会员应享有平等权利和义务,合作社在进行分配时,应按照会员的劳动、资金投入等因素进行合理分配。
第三章合作社的成员管理第十条加入合作社的会员应填写《加入申请书》,并经理事会审查通过后,方可成为合作社的会员。
第十一条合作社的会员应当按照合作社章程的规定,依法履行各项义务,履行会员的权利。
第十二条会员可以自愿退出合作社,但应提前向理事会提出书面申请,经理事会同意后生效。
第四章合作社的经营管理第十三条合作社应制定详细的经营计划,明确生产目标和经营策略,确保合作社的经营活动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第十四条合作社应依法纳税,合理管理资金,确保对会员的合理分配和回报。
第十五条合作社应积极推广现代农业技术,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和产品质量。
第十六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及时准确地记录和核算经营活动,保证财务的透明和合法性。
第十七条合作社应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合作社的正常运转。
第五章其他事项第十八条本章程的修改应通过会员大会决议,并按照法定程序报备相关部门。
第十九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规定,以本章程为准。
第二十条本章程自通过会员大会决议后生效,并备案。
农民种植合作社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民种植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各成员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合作社的合法权益,促进农业产业发展,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为:(合作社名称),以下简称“合作社”。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宗旨是:以服务农民、提高农业效益、增加农民收入为目标,通过合作经营,实现资源共享、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注册地为:(注册地),住所地为:(住所地)。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经营范围)。
第六条本章程适用于合作社的全体成员。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本合作社实行民主管理,设立以下组织机构:1. 成员大会2. 理事会3. 监事会4. 经理部第八条成员大会是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1. 修改本章程;2. 选举和罢免理事、监事;3. 审议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4.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方针、发展规划;5. 审议和批准年度财务预算、决算;6.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和清算;7.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九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选举和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3.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投资方案;4. 选举和罢免经理部成员;5. 决定合作社内部机构的设置和人员配备;6. 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7. 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监事会行使下列职权:1. 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检查理事会的工作报告;3. 审查合作社的财务报告;4. 对理事会成员的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举报;5. 决定对理事会成员的罢免。
第十一条经理部是合作社的日常管理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运营。
经理部由经理、副经理和相关部门负责人组成。
第三章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十二条合作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1. 参加成员大会,行使表决权;2. 选举和被选举为理事、监事;3. 优先购买合作社的产品和接受合作社的服务;4. 享有合作社分配的盈余;5. 对合作社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进行监督;6. 退出合作社。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天和祥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政策,由发起人*****等五户农民自愿组成,并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定名为****天和祥种植专业合作社,社址设在******村。
第三条本社坚持入社自愿、退社自由、风险共担、利益共享的原则,宗旨是不以营利为主要目的,最大限度地为社员服务。
第四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种草、种树、育苗、打坝、垫地等。
第五条本社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依法组织供应、生产和收购,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接受政府和有关单位的监督。
第二章合作社资本第六条本社创建资本总额50万元,分为5股份,每股10万元。
第七条社员必须按其业务量认购相应股份,并在注册登记时一次付清,由合作社开据股金证书。
第八条一个社员,不论其持多少股份,都只承认其为一个股东,股份不可分割,可以继承和转让,但必须到合作社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章社员第九条承认本社章程,遵守本社规章制度,并认购股金者,经本人申请,由理事会批准,即为本社社员。
第十条社员享有以下权利:1、依据生产资料供应证,享受本社提供的服务。
2、参加社员代表大会,有发言权、表决权、咨询权和监督权;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参与制定或修改本社章程和细则。
3、按照章程的规定程序改选或罢免董事、监事。
4、参加年终分红或其他分配。
5、享有合作社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社员的义务:1、遵守本社的章程和社员代表大会的决议。
2、根据章程的规定交纳入社费,认购股金及由社员大会决定的其他费用。
3、保证按合作社的技术指导和要求实施生产,严格履行合同,保证供货时间、数量和质量。
违反者,按合作社有关规定处理。
第十二条社员有退社自由。
退社必须遵循以下原则:1、社员退社一定要在业务年度结束前2个月提出,经理事会批准,完成当年任务后方可办理退社手续,中途不得退社。
2、社员退社时,根据当年本社的财务状况,退还其持股的全部或一部分,当本社财产不够抵偿债务时,扣除其全部股份,不再承担股份以外的亏损额。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是怎样的?那么,下面请参考公文站小编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相关范文,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农业种植合作社章程1第一条:专业合作社名称和住所1、专业合作社名称:XXXX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2、专业合作社住所:。
第二条:专业合作社经营范围蔬菜种植、销售。
第三条:专业合作社注册资本:人民币壹拾万元。
第四条:成员姓名: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XXX:身份证号码:XXX。
第五条: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比资比例:第六条:成员的权利和义务1、成员的权利:(1)按照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
(2)专业合作社新增资本时,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3)按出资额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
(4)有查阅成员会议记录和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报表的权利。
(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成员转让的股权的权利。
(6)有依法分得专业合作社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
(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2、成员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
(2)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成员承担违约责任。
(3)专业合作社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4)以其出资额为限对专业合作社承担责任。
(5)遵守专业合作社章程。
第七条:成员转让出资的条件一、成员之间可以互相转让其全部或部份出资。
但转让后,成员人数不得少于二人。
二、成员向成员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成员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成员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经成员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成员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成员依法转让出资后,专业合作社将受让人的姓名、住所和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成员名册上。
第八条:专业合作社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种植专业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种植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社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以服务成员为宗旨,遵循自愿、民主、平等、互利的原则,实行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
第三条本社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接受政府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依法纳税。
第二章名称和住所第四条本社的名称为“XX种植专业合作社”,住所位于[具体地址]。
第三章业务范围第五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包括:种植业生产、加工、销售;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服务;从事与种植业相关的其他业务。
第四章成员资格第六条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成员义务,均可申请加入本社。
第七条申请加入本社的成员,须经本社理事会审查通过,方可成为本社成员。
第五章成员权利和义务第八条成员享有以下权利: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利用本社提供的服务和生产经营设施;按照本章程规定或者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对本社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自愿退出本社。
第九条成员应履行以下义务: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按照本社规定从事种植业生产、经营活动;维护本社利益,爱护生产经营设施;按照本社规定的方式和标准缴纳相关费用。
第六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设立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等组织机构。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制定和修改章程,选举和罢免理事会、监事会成员,审议和批准理事会、监事会的工作报告和财务报告等。
第十二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负责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制定本社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经营方案,组织实施本社的生产经营活动等。
第十三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本社的财务管理、业务执行以及法律、法规的遵守情况,对理事会的工作进行监督。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三篇
种植专业合作社章程三篇篇一:种植类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二章业务范围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种植【农作物、蔬菜、瓜果、林木林苗、花卉种植,受委托的农作物种子繁育,土地流转(国家法律、政策许可范围内),以本社成员为主要对象的农资(前置许可除外)、自产品购销,提供种植技术、信息、病虫害防治服务。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万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名。
其中,农民成员名,所占比例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名,所占比例 %;其他非单位成员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
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靖宇县XXXXX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XXX、XXX、XXX、XXX、XXX等X人发起,于XXXX年XX月XX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靖宇县XX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XXXXXXX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XXX。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
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和生活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主要业务范围: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农业生产资料和生活资料;组织收购、储藏、运输。
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手工艺品加工制作;建设标准化种植、养殖示范基地;充分开发利用农村现有的秸秆、畜禽粪便等废弃资源。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金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第六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
种植合作社公司章程模板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旨在规范本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明确成员的权利和义务,确保合作社的健康发展。
第二条本合作社名称:[合作社名称]。
第三条本合作社的住所:[住所地址]。
第四条本合作社的宗旨:坚持以服务成员为宗旨,发挥合作社优势,提高成员的经济效益,促进农业现代化发展。
第五条本合作社的经营范围:种植、加工、销售农产品及相关服务。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本合作社的最高权力机构为成员大会。
第七条成员大会的职权包括:1. 审议和批准合作社章程的修改;2. 选举和罢免理事会成员;3. 审议理事会工作报告;4. 审议监事会工作报告;5. 决定合作社的合并、分立、解散;6. 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八条理事会是成员大会的执行机构,负责合作社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九条理事会的职权包括:1. 执行成员大会的决议;2. 筹备召开成员大会;3. 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4. 决定合作社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5. 决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6. 决定合作社的年度财务预算和决算;7. 决定合作社的利润分配方案;8. 决定合作社的劳动报酬方案;9. 决定合作社的内部管理制度;10. 决定其他需要理事会决定的事项。
第十条监事会是合作社的监督机构,负责监督理事会的工作。
第十一条监事会的职权包括:1. 监督理事会执行成员大会决议的情况;2. 监督合作社的财务状况;3. 监督合作社的经营行为;4. 向成员大会报告工作;5. 提出对理事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章成员第十二条加入合作社的成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1. 拥有农业生产经营能力;2. 遵守合作社章程;3. 愿意承担合作社的义务;4. 能够提供必要的技术、资金或其他支持。
第十三条成员的权利包括:1.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2. 参与合作社的管理和决策;3. 获得合作社提供的服务;4. 获得合作社的利润分配;5. 对合作社提出意见和建议;6. 退出合作社。
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
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本(2)种养专业合作社章程示范文本第三十七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库房、加工设备、运输设备、农机具、农产品等实物、技术、知识产权或者其他财产权利作价出资,但不得以劳务、信用、自然人姓名、商誉、特许经营权或者设定担保的财产等作价出资。
成员以非货币方式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三十八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个月内缴清。
第三十九条以非货币方式作价出资的成员与以货币方式出资的成员享受同等权利,承担相同义务。
经理事长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转让给本社其他成员。
第四十条为实现本社及全体成员的发展目标需要调整成员出资时,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形成决议,每个成员须按照成员大会决议的方式和金额调整成员出资。
第四十一条本社向成员颁发成员证书,并载明成员的出资额。
成员证书同时加盖本社财务印章和理事长印鉴。
第四十二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的公积金,用于扩大生产经营、弥补亏损或者转为成员出资。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积金。
】第四十三条本社从当年盈余中提取百分之的公益金,用于成员的技术培训、合作社知识教育以及文化、福利事业和生活上的互助互济。
其中,用于成员技术培训与合作社知识教育的比例不少于公益金数额的百分之。
【注:农民专业合作社可以根据自身发展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提取公益金。
】第四十四条本社接受的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均按本章程规定的方法确定的金额入账,作为本社的资金(产),按照规定用途和捐赠者意愿用于本社的发展。
在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接受他人的捐赠,与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四十五条当年扣除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成本,弥补亏损、提取公积金和公益金后的可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照下列顺序分配:(一)按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比例返还,返还总额不低于可分配盈余的百分之【注:依法不低于百分之六十,具体比例由成员大会讨论决定】;(二)按前项规定返还后的剩余部分,以成员账户中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以及本社接受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到成员的份额,按比例分配给本社成员,并记载在成员个人账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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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大会纪要任命书根据本社设立大会决议,任命为本社理事长。
任命、、、为本社理事。
任命、、、为本社监事。
设立人签名(盖章):年月日专业合作社章程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本社的发展,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名称与住所第一条本社名称:专业合作社。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二章业务范围1.第二条本社的业务范围:农业开发、种植、养殖、药材、农作物、旅游、土地整改工程、工程施工。
第三章成员的出资方式、出资额第三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为500万元人民币。
其中,货币出资额为元人民币;非货币财产作价出资额元人民币;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评估作价。
第四章成员第四条本社成员共 5 名。
其中,农民成员 5 名,所占比例100 %;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成员/ 名,所占比例/ %;其他非单位成员/ 名,所占比例/ %。
第五条本社成员享有下列权利:(一)参加成员大会,并享有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二)利用本社提供的各项服务和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三)按照成员大会决议分享盈余;(四)查阅本社的章程、成员名册、成员大会或者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帐簿。
第六条本社成员大会选举与表决实行一人一票制,成员各享有一票的表决权。
第七条本社成员须履行下列义务:(一)遵守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执行成员大会和理事会的决议;(二)按照规定缴纳出资;(三)积极参加本社各项业务活动,接受本社提供的技术指导,按照本社规定的质量标准和生产技术规程从事产品生产,履行与本社签订的业务合同,发扬互助协作精神,谋求共同发展;(四)维护本社利益,爱护各种生产经营设施,保护本社成员共有财产;(五)不从事损害本社成员共同利益的活动;(六)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承担责任。
第八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终止其成员资格:(一)自愿申请退出的;(二)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三)死亡的;(四)团体成员所属企业或组织破产、解散的;(五)被本社除名的。
第九条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理事会讨论通过予以除名:(一)不遵守本社章程、内部管理制度,不执行成员大会、理事会决议,不履行成员义务,经教育无效的;(二)给本社名誉或者利益带来严重损害的;第五章组织机构第十条本社的机构由成员大会、理事会、监事会构成。
第十一条成员大会是本社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成员组成。
第十二条成员大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审议、修改本社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二)选举和罢免理事长、理事会和监事会成员;(三)审议批准年度业务报告;(四)审议批准年度盈余分配方案和亏损处理方案;(五)审议批准本社理事会、监事会的年度业务报告;(六)决定本社重大财产处置、对外投资、对外担保和其他生产经营活动中的重大事项;(七)对合并、分立、解散、清算作出决议;(八)决定聘任经营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人数、资格、任期;(九)听取理事长关于成员变动情况的报告。
(十)决定本社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本社每年至少召开一次成员大会。
成员大会由理事会负责召集。
召开成员大会,理事会须提前十五日向成员通报会议内容。
第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在二十日内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一)百分之三十以上成员提出;(二)监事提议。
第十五条成员大会须有本社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成员因故不能参加成员大会,可以书面委托其他成员代理。
成员大会做出决议,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过半数通过;对修改本社章程,合并、分立、解散、清算等重大事项做出决议的,须经本社成员表决权总数三分之二以上的票数通过。
第十六条理事会是本社的执行机构,对成员大会负责。
理事会由 4 名成员组成,设理事长一人,理事长和理事会成员任期续年,可连选连任。
第十七条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并报告工作,执行成员大会决议;(二)制订本社发展规划、年度业务经营计划、内部管理规章制度等,提交成员大会审议;(三)制定本社年度财务预决算、盈余分配和亏损处理等方案,提交成员大会审议;(四)决定成员加入、退出、继承、除名、奖励、处分等事项;(五)组织培训和各种协作活动;(六)决定聘任或者解聘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七)管理本社的资产和财务,保障本社的财产安全;(八)接受、答复、处理监事会提出的有关质询和建议;(九)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八条理事会成员各享有一票表决权,重大事项集体讨论,并经三分之二以上理事同意方可形成决定。
第十九条理事长为本社的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成员大会,召集并主持理事会会议;(二)签署本社成员出资证明;(三)签署本社经营管理人员和财务会计人员、专业技术人员聘书;(四)组织实施成员大会和理事会决议,检查决议实施情况;(五)代表本社签订协议、合同等。
第二十条监事会是本社的监察机构,代表全体成员监督检查理事会和工作人员的工作。
监事会由2 名监事组成,任期续年,可连选连任。
监事会设监事2 人。
第二十一条监事行使下列职权:(一)监督理事会对成员大会决议和本社章程的执行情况;(二)监督检查本社的生产经营业务情况,负责本社财务稽核工作;(三)监督理事和经营管理负责人履行职责情况,发现侵害本社利益行为时,有权要求理事会予以纠正,对造成本社重大经济损失的,提请理事会或者成员大会按照本章程的规定,追究当事人的经济赔偿责任;(四)向成员大会做年度监察报告;(五)向理事会提出工作质询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六)提议召开临时成员大会;(七)履行成员大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二条本社经理由理事会聘任,对理事会负责。
第二十三条本社现任理事长、理事以及理事长和理事的直系亲属、经理和财务会计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二十四条本社理事、监事和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侵占、挪用或者私分本社资产;(二)违反章程规定或者未经成员大会同意,将本社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本社资产为他人提供担保;(三)接受他人与本社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四)从事损害本社经济利益的其他活动。
理事长、理事和管理人员违反前款规定所得的收入,应当归本社所有,给本社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章财务和盈余返还第二十六条本社应当按照国务院财政部门制定的财务会计制度进行核算。
第二十七条财务年度终了时,由理事会按照本章程规定,组织编制财务年度盈余分配方案以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财务状况变动表等其他财务会计报告,经监事会审核同意后,于成员大会召开十五日前,置备于办公地点,供成员查阅并接受成员的质询。
第二十八条本社对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资金和其他社会捐赠,均按接受时的现值记入会计科目,作为本社的共有资产,按照规定用途用于本社的发展。
解散、破产清算时,由国家财政直接扶持补助形成的财产,不得作为可分配剩余资产分配给成员,处置办法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接受的社会捐赠,捐赠者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法处置。
第二十九条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成员帐户,主要记载下列内容:(一)该成员的出资额;(二)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三)该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
第三十条本社当年分配盈余,经成员大会决议,按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的比例返还。
第七章章程修改第三十一条修改本章程,须经理事会或者半数以上成员提出,理事会负责修订,成员大会讨论通过后实施。
第八章解散事由清算办法第三十二条本社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成员大会决定,报登记机关核准后予以解散:(一)因成员退出,本社成员人数少于五人;(二)本社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后不再继续生产经营;(三)本社分立或者与其他同类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合并后需要解散;(四)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本社无法继续经营;(五)本社宣告破产。
第三十三条本社决定解散后十五日内,由成员大会推选成员组成清算小组,对本社的资产和债权、债务进行清理,并制定清偿方案报成员大会审议通过。
第九章公告事项与发布方式第三十四条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本社成员和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债权人应当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债权。
清算组应当对债权人申报的债权认真核实并进行登记。
在申报债权期间,清算组不得对债权人进行清偿。
第三十五条本社清算完毕后,向成员公布清算情况,并向原登记机关申请注销。
第十章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第三十六条本章程由成员大会表决通过,成员或理事会理事在章程上签字后生效,并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十七条本章程内容与法律法规不一致的,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修改。
第三十八条本章程由本社理事会负责解释。
第三十九条本章程自本社设立之日起执行。
设立人签名(盖章):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申请书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定代表人登记表农民专业合作社设立登记提交文件目录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名册本农民专业合作社的成员符合《农民专业合作社登记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并对此承诺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出资清单成员出资总额:(元)法定代表人签名:年月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称预先核准申请书经办人签名:年月日注:经办人为农民专业合作社全体设立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
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