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投资项目立项与评估业务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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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

国有企业投资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行为,防范投资风险,健全和完善投资管理机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结合商业惯例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应用指引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公司及其子公司根据战略布局需求,所进行的与主业相关的股权投资、金融资产投资的总称。

第三条投资的基本原则: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相关产业政策;应符合公司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应当以直接或者间接提升资本的经济效益为原则;应纳入年度投资计划和预算;在对外投资事项未公开前,知情人员均负有保密义务。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股权投资行为以及公司金融资产投资行为,其他增量投资行为参照执行。

第二章投资项目的过程管理第一节投资管理职责第五条董事会/股东大会负责决定公司投资计划,审议批准投资方案。

第六条董事会战略投资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工作机构,负责对公司重大投资决策事项进行研究,并向董事会提供咨询意见和建议。

如有必要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第七条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组织实施经董事会批准的投资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八条投资部是组织编制公司投资预算的职能管理部门,主要承担投资项目的协调推进、组织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编写和评审、负责投资项目报备及审批、组织投资项目后评估等工作。

负责对投资项目进行跟踪管理,及时收集相关资料,定期组织投资收益分析,关注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以及投资合同履行情况,发现异常情况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

第九条相关分子公司和事业部是公司在各个业务范围内投资活动的主要承担者和责任者。

在项目投资前期,负责投资项目预立项、立项阶段的申报;在项目投资完成后,负责编制投资项目的后评估报告,报公司投资部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进行运营纠偏。

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附件3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桂国资发〔2010〕11号)为加强和改进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章项目后评价概念及一般要求第一条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并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按时点划分,项目后评价又可分为项目事后评价和项目中间评价。

项目事后评价是指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项目中间评价是指从项目开工或投资行为发生到竣工验收前或投资行为的某一节点的阶段性评价。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应注重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

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要确保所依据数据的真实可靠,确保评估结论的公正性和对策措施的可行性。

(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

(三)以企业为主体的原则。

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实施主体,企业要通过研究制定后评价工作的制度,开展项目后评价工作,为今后的决策和项目建设提供依据和借鉴。

(四)全面、及时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不仅要分析项目投资过程、生产经营过程、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等,而且要分析项目经营管理水平和项目发展的后劲潜力,确保项目后评价内容的全面、完整。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年71号)

《项目融资业务指引》(银监发2009年71号)

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文件银监发[2009]71号中国银监会关于印发《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的通知机关各部门,各银监局,各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为加强项目融资业务风险管理,促进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银监会制定了《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请各银监局将本通知转发至辖内银监分局和银行业金融机构。

二○○九年七月十八日项目融资业务指引第一条为促进银行业金融机构项目融资业务健康发展,有效管理项目融资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固定资产贷款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经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设立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以下简称贷款人)开展项目融资业务,适用本指引。

第三条本指引所称项目融资,是指符合以下特征的贷款:(一)贷款用途通常是用于建造一个或一组大型生产装置、基础设施、房地产项目或其他项目,包括对在建或已建项目的再融资;(二)借款人通常是为建设、经营该项目或为该项目融资而专门组建的企事业法人,包括主要从事该项目建设、经营或融资的既有企事业法人;(三)还款资金来源主要依赖该项目产生的销售收入、补贴收入或其他收入,一般不具备其他还款来源。

第四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具备对所从事项目的风险识别和管理能力,配备业务开展所需要的专业人员,建立完善的操作流程和风险管理机制。

贷款人可以根据需要,委托或者要求借款人委托具备相关资质的独立中介机构为项目提供法律、税务、保险、技术、环保和监理等方面的专业意见或服务。

第五条贷款人提供项目融资的项目,应当符合国家产业、土地、环保和投资管理等相关政策。

第六条贷款人从事项目融资业务,应当充分识别和评估融资项目中存在的建设期风险和经营期风险,包括政策风险、筹资风险、完工风险、产品市场风险、超支风险、原材料风险、营运风险、汇率风险、环保风险和其他相关风险。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项目立项指引模版

私募基金管理公司基金项目立项指引模版

XX公司基金项目立项指引二〇一X年X月XX公司基金项目立项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XX公司(简称“R”或“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项目立项管理,明确项目立项的条件和程序,提高项目立项工作的科学性和透明度,从源头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管理业务风险,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立项,是指公司对项目人员经过初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后所提出的项目承接申请进行会议评审或审核的过程。

第三条由2名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风控人员及项目人员成立立项评审小组负责项目立项评审的审核工作。

由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担任立项评审小组负责人。

第二章初步尽职调查与风险评估第四条项目人员应利用有效渠道积极获取项目信息,在对业务信息进行有效甄别的基础上确定拟重点开发的项目并与其就业务合作事宜进行初步沟通。

第五条项目人员应对拟重点开发的项目进行初步尽职调查,尽可能了解项目的基本情况、项目的投融资金额、政府有关主管部门对项目的规划和意见、项目潜在风险分析、项目投融资后管理及对项目成本、效益的预测等。

第六条项目人员应根据初步尽职调查获取的相关信息,围绕下列事项开展项目立项前的风险评估:(一)项目承接是否会影响公司对相关职业道德要求的遵循;(二)公司是否具备执行业务所必需的人力资源和专业胜任能力;(三)目标公司的内部治理、生产经营、财务会计等是否符合公司的业务承接标准;(四)目标公司是否存在重大的法律、财务和业务经营风险;(五)预期的项目收入是否可以弥补项目支出。

第七条项目人员应在对拟承接业务可能面临的行业风险进行评估,分析宏观经济运行的周期性、国家产业政策的调整、行业市场状况的变化等因素可能对目标公司生产经营产生的不利影响。

第三章立项申请与立项评审第八条项目组已按规定进行了初步尽职调查和风险评估工作方可申请立项。

第九条立项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一)项目立项审批表;(二)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三)项目初步尽职调查报告;(四)相关业务合作协议(草案);(五)其他相关材料。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08.30•【字号】济国资〔2021〕63号•【施行日期】2021.08.3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综合规定正文济国资〔2021〕63号济宁市国资委关于印发《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各市管企业:《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已经市国资委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宁市国资委2021年8月30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第三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依据和范围第四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主要内容第五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实施第六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应用第七章附则济宁市市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依法履行国有资产出资人职责,加强市管企业投资监督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收益,促进企业高质量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山东省省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济宁市市属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济宁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市管企业(以下简称企业)。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投资是指企业及其各级权属企业从事的固定资产投资和长期股权投资。

第四条投资项目后评价是指投资项目投入使用或运营一定时间后,通过对项目前期准备、实施过程、运营情况及其影响效果进行全面回顾和系统评价,与项目决策时预期的目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异,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对策建议,以改善企业投资管理,达到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的原则和方法第五条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应把握以下原则:(一)科学规范原则。

根据投资项目类型、决策程序、实施进度等情况,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形成规范的《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项目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尽职调查的管理程序 (2)第三章尽职调查的范围 (3)第四章附则 (10)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制定目的为做好控股公司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提高尽职调查效率,充分排查风险,规范尽职调查流程,准确评估项目投资价值,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责与分工(一)经营管理中心:牵头组织各类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负责根据项目实际情况成立尽调小组,协调目标单位确定尽职调查时间和方式,安排调查行程,分配调查任务;负责商业模式评估、市场行情调研、行业发展调研。

(二)审计稽查部:根据财务历史数据作出合理预测, 以发现目标企业的价值及评估市场风险、运营管理风险和资金风险;现场尽调完成后负责尽职调查报告内容的收集和撰写。

(三)资金管理中心:负责融资可行性调研、资金风险评估、投资资金计划制定。

(四)成本合约部:负责项目成本与造价核算、合同审查。

(五)工程技术部:负责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的审核,施工计划制定与评估。

如需分子公司或其它部门参与的,根据实际情况由尽调小组商讨分配尽调任务。

第三条尽职调查的目标(一)发现目标项目的投资价值。

(二)发现目标项目的战略、管理及其他运营的不足,为投资项目决策作支持。

(三)制定投资方案。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原则(一)实事求是原则。

以客观公正的立场对目标公司进行调查,如实反映目标公司的真实情况;(二)重要性原则。

尽职调查不能事无巨细,面面俱到,应将主要精力集中于和调查目的密切相关的重要信息上;针对不同行业、不同企业要依照风险侧重点和风险水平重点调查;(三)证伪原则。

站在“中立偏疑”的立场,循着“问题-怀疑-取证”思路展开尽职调查,用经验和事实来发现目标公司的投资价值。

第二章尽职调查的管理程序第五条尽职调查的流程项目投资的流程需经历以下流程:投资项目的发现--初步考察和筛选--项目初审立项--现场项目尽调--撰写调查报告—商务谈判—立项评审决策--项目投资实施/进入项目资料库(放弃)。

工程业务指引手册

工程业务指引手册

工程业务指引手册工程业务指引手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为促进事业部工程业务有序、良性、规范、高效开展,提高项目开发质量,降低经营风险,加强市场开发到合同履约完毕的全寿命周期管理,特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手册适用于事业部及其下属分子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公司的业务全寿命周期管理。

第二章释义第三条定义一、工程业务:指公司通过市场开发行为,受工程项目业主方委托,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或分阶段进行专业化管理和服务并收取报酬的活动。

二、根据工程业务实际实施主体不同分为自营和联营两类。

自营:由事业部自行施工的施工总包/专业分包类业务。

整个工程建设全过程需事业部自行承担施工、回款风险。

联营:事业部为施工总包/专业分包方,联营方负责项目的垫资施工及回款催收。

三、根据是否需投资或融资分为融建和纯施工两类。

融建类:为取得项目需先行投资或融资;需事业部或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除外);工程垫资额大于等于合同额的20%,满足上述三个条件中的一个即为融建类业务。

纯施工类:工程垫资额小于合同额的20%,没有投资或融资义务,不需事业部或其关联企业提供担保(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除外)的业务。

第三章职能部门分工第四条职责一、市场营销建立事业部市场营销体系并指导执行;制定事业部市场营销目标及年度开发工作计划;管理事业部及下属各分子公司、区域公司、项目公司营销工作;组织项目备案、项目立项、项目投决工作。

(一)营销开发团队按照公司业务拓展方向及年度营销目标,组织完成市场营销工作,包括项目信息收集、项目备案、项目立项、项目投决、合同签约;协助完成项目融资。

(二)营销支持协助营销开发团队进行项目前期技术交流、项目研判、商务谈判、合同谈判;协助项目备案、立项、投决及合同签约流程;协助分管副总完成市场管理工作。

二、工程履约部、各分/子公司负责组织完成各自市场营销目标;全面负责项目履约,包括生产组织,各项计划编制、执行;负责项目团队组建、培养;负责项目总结、优秀经验推广等工作;负责对外树立企业良好市场形象。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

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的通知桂国资发〔2010〕11号各监管企业:为做好监管企业投资管理工作,现将我委制定的《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一○年一月十二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引为加强和改进监管企业及其重要子企业(以下简称企业)投资项目的管理,建立和完善投资项目后评价(以下简称项目后评价)制度,规范项目后评价工作,提高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国有资产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企业投资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工作指引。

第一章项目后评价概念及一般要求第一条项目后评价一般是指项目投资完成之后所进行的评价。

它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并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改善投资管理和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第二条按时点划分,项目后评价又可分为项目事后评价和项目中间评价。

项目事后评价是指对已完工项目进行全面系统的评价;项目中间评价是指从项目开工或投资行为发生到竣工验收前或投资行为的某一节点的阶段性评价。

第三条项目后评价应注重分析、评价项目投资对经济布局、产业结构调整、企业发展、技术进步、投资效益和国有资产保值增值的作用和影响。

第二章项目后评价的原则第四条项目后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客观、公正、真实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分析研究的是项目的实际运行情况,必须要确保所依据数据的真实可靠,确保评估结论的公正性和对策措施的可行性。

(二)科学规范的原则。

项目后评价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规范运作,在分析项目实施现状基础上,及时发现问题,引导企业正确把握未来发展方向和发展趋势。

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指引

股权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指引在进行股权投资时,为了降低投资风险,做出明智的决策,对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尽职调查是至关重要的。

本指引旨在为投资者提供一个系统的框架和方法,帮助其有效地开展股权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

一、尽职调查的目标和重要性尽职调查的主要目标是全面了解被投资企业的业务、财务、法律和管理等方面的情况,评估其投资价值和潜在风险。

通过尽职调查,投资者可以:1、验证被投资企业提供的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发现潜在的问题和风险,包括财务风险、法律纠纷、经营困境等。

3、评估被投资企业的管理团队的能力和经验。

4、了解被投资企业的市场竞争力和发展前景。

5、为投资决策提供依据,确定合理的投资价格和交易结构。

二、尽职调查的范围和内容(一)业务尽职调查1、行业分析了解被投资企业所处行业的发展趋势、市场规模、竞争格局。

分析行业的周期性、季节性和区域性特点。

研究行业的政策环境和监管要求。

2、公司业务考察被投资企业的主营业务、产品或服务。

分析公司的业务模式、盈利模式和核心竞争力。

了解公司的市场定位、客户群体和销售渠道。

3、竞争优势评估被投资企业相对于竞争对手的优势和劣势。

研究公司的技术创新能力、品牌影响力、成本控制能力等。

4、发展战略了解被投资企业的未来发展规划和战略目标。

评估公司战略的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二)财务尽职调查1、财务报表分析审查被投资企业的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

分析财务指标,如偿债能力、盈利能力、营运能力等。

核实财务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会计政策和税务了解公司的会计政策和估计是否合理。

检查税务合规情况,包括税收优惠政策的享受和潜在的税务风险。

3、财务预测评估被投资企业提供的财务预测的合理性和可靠性。

考虑宏观经济环境、行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对财务预测的影响。

4、关联交易审查关联交易的性质、金额和定价政策。

评估关联交易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影响。

(三)法律尽职调查1、公司设立和历史沿革核实公司的设立程序是否合法合规。

平安直投-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操作指引

平安直投-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操作指引

附件: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尽职调查操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合理保证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投资项目的投资质量,防范投资风险,明确对投资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工作的范围和标准,为公司筛选、甄别出具有潜力的投资项目提供指导性意见,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工作指引所称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所组成的项目团队对拟投资项目的目标公司及其子(分)公司、其他关联公司(如有必要)(下称目标企业)进行法律、财务、经营等方面的全面调查,充分了解目标企业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目标企业符合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基本要求以及确信目标企业相关材料、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第三条本工作指引主要针对公司投资项目的一般特征制定。

各项目团队应当在参照本工作指引基础上,根据项目的行业、业务等实际情况,在不影响尽职调查工作质量前提下,调整、补充、完善尽职调查工作的相关内容。

第四条本工作指引是对公司尽职调查工作的一般要求。

不论本工作指引是否有明确规定,凡涉及对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做出投资决策有重大影响的信息,均应当勤勉尽责地进行尽职调查并披露第二章目标企业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第五条根据投资项目的实际情况,项目组对投资项目的尽职调查工作可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与目标企业高管人员交谈;列席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会议;查阅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听取公司核心技术人员和技术顾问以及有关员工的意见;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通过网站查询以及行业研究报告等形式对目标公司基本情况进行分析;在可行的情况下,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工商部门、税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广泛查询(如面谈、通过中介机构发函询证等)。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0号-研究与开发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

企业内部控制应用指引10号-研究与开发风险评估及管控措施

五、研究与开发业务的主要风险点及管控措施(一)立项立项主要包括立项申请、评审和审批。

◆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研发计划与国家(或企业)科技发展战略不匹配,研发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不具有相应资质,研究项目未经科学论证或论证不充分,评审和审批环节把关不严,可能导致创新不足或资源浪费。

◆ 主要管控措施:第一,建立完善的立项、审批制度,确定研究开发计划制定原则和审批人,审查承办单位或专题负责人的资质条件和评估、审批流程等。

第二,结合企业发展战略、市场及技术现状,制定研究项目开发计划。

第三,企业应当根据实际需要,结合研发计划,提出研究项目立项申请,开展可行性研究,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企业可以组织独立于申请及立项审批之外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进行评估论证,出具评估意见。

第四,研究项目应当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审批,重大研究项目应当报经董事会或类似权力机构集体审议决策。

审批过程中,应当重点关注研究项目促进企业发展的必要性、技术的先进性以及成果转化的可行性。

第五,制定开题计划和报告,开题计划经科研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开题报告应对市场需求与效益、国内外在该方向的研究现状、主要技术路线、研究开发目标与进度、已有条件与基础、经费等进行充分论证、分析,保证项目符合企业需求。

(二)研发过程管理实务中,研发通常分为自主研发、委托研发和合作研发。

1.自主研发自主研发是指企业依靠自身的科研力量,独立完成项目,包括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在引进消化基础上的再创新三种类型。

◆ 该环节的主要风险是:第一,研究人员配备不合理,导致研发成本过高、舞弊或研发失败。

第二,研发过程管理不善,费用失控或科技收人形成账外资产,影响研发效率,抬高研发成本甚至造成资产流失。

第三,多个项目同时进行时,相互争夺资源,出现资源的短期局部缺乏,可能造成研发效率下降。

第四,研究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错误,导致修正成本提高。

第五,科研合同管理不善,导致权属不清,知识产权存在争议。

业务指引DOC

业务指引DOC

业务流程指引1项目搜集公司的项目主要有三个来源:(1)依托银行业务、收购兼并业务,投资对象为上市及非上市企业。

它的特点是贴近资本市场,资金回收周期短,回报较为丰厚;(2)与省内外投资公司结为策略联盟,互通信息,联合投资;(3)派出专门人员跟进资本市场的项目,通过项目洽谈、寄送资料、报刊资料、电话查询、项目库推荐、访问企业或网上搜索等方式寻找项目信息,作好项目储备。

1、项目初审项目投资经理在接到商业计划书或项目介绍的七个工作日内,对项目进行初步调查,提出可否投资的初审意见并填制《项目概况表》。

项目经过初选后分类、编号、入库。

2、签署保密协议在要求提供完整的商业计划书之前,项目投资经理应主动与企业签署保密协议。

若企业一开始提供的就是完整的商业计划书,则在接受对方的商业计划书之后就可与之签署保密协议。

3、立项申请与立项项目初审后认为需要对企业做进一步调查研究的,项目投资经理填写《立项审批表》,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批准立项。

立项批准一般在两个工作日内完成,经批准的项目可以进行尽职调查工作。

4、尽职调查立项批准后,项目投资经理到项目企业进行尽职调查,并填写完成企业《尽职调查报告》。

尽职调查认为可以投资的企业与项目,项目投资经理编写完整的《投资建议书》。

尽职调查一般在二十个工作日内完成。

5、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董事会下设投资决策委员会,由该委员会代董事会行使投资决策权。

投资决策委员会采用会议及信函两种工作方式,投资项目应取得投资决策委员会简单多数通过,当投资决策委员会中对所提交讨论的投资项目赞成与反对票各占1/2时,由董事长做出投资决议。

所有内部审查工作自接到项目投资经理提交完整材料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完成,并形成《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意见表》。

在项目投资具体实施的过程中,若因客观原因遇到与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之相关投资决策不符的情况,应撰写书面报告并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重新决策。

6、签订投资协议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查同意进行投资的企业或项目,经公司法律顾问审核相关合同协议后,由董事长或董事长授权代表与合作对方签署《投资协议》。

投资操作指引

投资操作指引

__资本项目投资操作指引二零一三年五月目录第一章项目初筛 (3)一、工作内容 (3)二、工作程序 (3)三、工作文件 (3)四、工作时间 (3)第二章项目初审(投资例会) (4)一、工作内容 (4)二、工作程序 (4)三、工作文件 (4)四、工作时间 (5)第三章项目立项(立项评审会) (6)一、工作内容 (6)二、工作程序 (6)三、工作文件 (7)四、工作时间 (7)第四章尽职调查 (8)一、工作内容 (8)二、工作程序 (8)三、工作文件 (9)四、工作时间 (9)第五章交易谈判与项目投资建议 (10)一、工作内容 (10)二、工作程序 (10)三、工作文件 (10)四、工作时间 (10)第六章内部答辩(投委决策前的讨论会) (11)一、工作内容 (11)二、工作程序 (11)三、工作文件 (11)四、工作时间 (12)第七章投资决策(投委会议事规则) (13)一、工作内容 (13)二、工作程序 (13)三、工作文件 (14)四、工作时间 (14)第八章签订协议与划款 (15)一、工作内容 (15)二、工作程序 (15)三、工作文件 (15)四、工作时间 (15)第九章项目管理 (16)一、工作内容 (16)二、工作程序 (16)三、工作文件及工作时间 (19)第十章项目退出 (20)一、工作内容 (20)二、工作程序 (20)三、工作文件及工作时间 (21)第一章项目初筛一、工作内容投研团队根据基金的投资政策与投资策略,分析项目池中储备项目。

项目池中的项目一般通过行业细分研究后的主动开发和通过渠道资源承揽而来。

投研人员应对本基金投资的重点行业发展保持关注,做好行业背景研究,并有选择地做深入研究。

项目承揽人员应该深挖行业、地区等渠道资源以便获得充足的项目源。

二、工作程序1、团队主管合伙人是主要项目承揽人,其他团队成员均应积极寻找项目源。

项目初筛由团队主管合伙人指定团队成员完成,进行项目初步筛选并撰写《项目筛选报告》后,提交团队主管合伙人审阅,团队主管合伙人一般作为项目主管合伙人对是否符合公司投资标准给与意见。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

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作者:————————————————————————————————日期:华润(集团)有限公司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讨论稿)华润(集团)企业开发部二零零二年五月目录1.前言 1 2.应用模块(一): 步骤流程 4 3.应用模块(二): 评分分析系统和评估文件133.1 《项目投资建议书》143.2《战略定位评估分析报告》153.3投资评分分析系统163.31《投资评分问卷表》173.32投资评估分析工具包54 4.应用模块(三): 评估工作进度控制表66 5. 应用模块(四): 投资评估过程中的有关制度文件685.1 《投资管理办法》5.2 《编写可研报告的基本要求和框架》前言:为了全面、科学、系统地分析评估投资项目,提高投资质量,更好地配合华润集团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把华润集团建成在主营行业有竞争力和领导地位的优秀国有控股企业, 从而实现股东权益最大化和员工价值最大化。

特制定本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

本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由四个应用模块构成:应用模块一:步骤流程第一阶段:项目提出第二阶段:战略定位分析第三阶段:项目预可研分析第四阶段:项目可研分析及决应用模块二:评分分析系统和评估文件它包括了整个流程中所要运用的评分系统、分析工具和评估文件★《项目建议书》★《战略定位评估分析报告》★投资评分分析系统第一部分: 《投资评分问卷表》第二部分: 投资评估分析工具包应用模块三:《评估工作进度控制表》应用模块四:投资提议评估过程中所需应用的有关制度文件★《投资管理办法》★《编写可研报告的基本要求和框架》本《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的主体适用范围:1.投资建议单位:集团本部、利润中心、企发部等2.投资评估单位:集团战略发展委员会之工作机构(企发部、人事部、财务部等)3.投资决策单位:集团常董会、集团战略发展委员会应用模块一:步骤流程本《投资评价与决策指引》使用步骤流程将详细介绍投资评估与决策中需要经过的阶段以及每个阶段所要完成的工作。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建设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督促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机制,促进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的标准化和规范化,提升执业质量,根据《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以下简称《内部控制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应按照本指引要求建立投资银行类业务工作底稿电子化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底稿系统”),实现对投资银行类业务项目立项、尽职调查、发行承销、后续管理(包括持续督导、受托管理、存续期管理)等作业过程及质量控制、内核、监管审核等流程中所形成的工作底稿进行电子化管理。

但证监会、证券交易场所另有规定的除外。

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是指《内部控制指引》规定的业务种类。

第三条底稿系统至少具备以下功能:能够覆盖投资银行各类业务;能够动态反映项目整个生命周期;能够实现业务流程清晰、控制流程完整、底稿管理严格。

第四条证券公司应将底稿系统的有效性评估纳入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估,并根据市场、业务发展、技术、监管环境的变化适时调整和完善,确保系统重要资料和工作记录完整、功能完备、运行正常、相关制度健全,能有效提高证券公司投资银行业务风险控制水平。

第五条涉及国家秘密的项目,应按照国家有关保密规定执行。

第六条中国证券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对证券公司实施本指引的情况进行自律管理,督促证券公司持续完善底稿系统。

第二章组织与制度保障第七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底稿系统管理工作的组织体系,指定相应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相关工作。

第八条证券公司应建立健全底稿系统电子化的相关规章制度,明确有关部门的职责、技术规范、操作规程等。

建立健全岗位分离和监督制约机制,对底稿系统用户实行适当的授权管理。

第九条证券公司应当制定相应管理制度,明确工作底稿的扫描、上传、存储等规程,特别是工作底稿的上传规范,防止因底稿文件上传不及时、不准确导致相关风险控制工作出现较大误差,有效控制业务风险。

项目立项评审决策指引完整版

项目立项评审决策指引完整版

项目立项评审决策指引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1 项目可行性评审方式和要求项目立项的评审经两步完成,包括管理公司经营策划规划管理委员会的评审和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的评审。

管理公司经营策划规划管理委员会的评审采用资料审查方式进行,各评审委员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提出书面评审意见,交由经营管理部修订完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集团经营决策委员会做出项目立项评审的最终决定。

2 评审内容要点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附件资料的审查a)所用背景资料的可靠性;b)可行性论证分析的内容是否完整;c)分析方法是否可行;d)是否存在先入为主的“假设”。

拟开发项目与集团房地产发展战略的符合性a)所在地域选择;b)项目品牌与企业品牌的协调性;c)开发项目规模;d)开发项目档次;e)目标客户选择。

投资收益及风险a)风险分析是否充分;b)风险规避措施是否可行;c)潜在风险对集团经营策略的影响;d)投资收益测算的可信程度;e)投资收益是否满足要求。

项目策划的评价a)项目规划分析与集团业务策略的符合性;b)规划概念的创新;c)工程计划及销售计划是否可行。

资源能力评价a)开发项目对近期经营计划的影响;b)资金来源的可行性;c)项目开发管理能力;d)专业资源及解决途径的可行性。

3 项目可行性评审决策会议评审会计划应至少提前3天通知各与会人员,并随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

与会人员必须提前审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相关资料。

评审人员可先行与报告编写相关人员进行沟通,或在评审会上提出评审意见。

评审会应保证充足的时间,以便问题的澄清和认可各位评审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

评审人员在会议最后做出书面的综合评估意见、开发建议和评审结论。

管理公司经营管理部在三天内综合分析各委员意见和评审结论,形成集团决策会议纪要,报集团主管领导签发。

4 评审决策结论评审结论分为三种:同意立项、反对立项、推迟立项。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指引

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指引

附件:平安财智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指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项目团队执行投资项目价值评估(以下简称“项目评估”)的模式,提高工作效率,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风险,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特制定本投资项目价值评估操作指引。

第二条 本指引作为规范公司股权投资项目中股权价值评估以及相关信息披露要求。

第二章 基本要求第三条项目组在进行项目评估时,应当收集、获取充分信息,并进行谨慎分析,确保价值分析所依赖信息的可靠性、准确性和时效性。

第四条项目组执行项目评估应当遵循下列步骤:(一)数据资料收集:项目组进行项目评估,需获取充分信息资料,并进行审慎分析,以合理保证信息来源是可靠和适当的;(二)财务预测与假设:项目组进行项目评估,需合理应用和完整披露所有影响估值分析、判断及结论的预测与假设条件,并已就其影响作必要说明;(三)数据输入与财务报表重组: 项目组进行企业估值,需准确输入相应数据,引用的数据与源文件中的数据一致;(四)模型构建:项目组进行企业估值,需恰当选择估值模型,模型构建的设置合理、逻辑清晰,模型运算准确,并同时包括绝对估值法和相对估值法两种方法的估值结果;(五)估值结论和信息披露:项目组进行企业估值,需要确保不存在对估值结论具有重大影响的实质性疏漏和错误,并且确保不以预先设定的价值作为评估结论。

第五条其他企业估值基本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一)财务模型原则上以过去至少三年(经营期不足三年的,以经营期为准)经尽职调查调整后的历史数据为基础,针对未来至少五年的盈利和财务状况建立模型,最终输出结果包括未来至少五年的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和现金流量表。

(二)财务模型至少包括乐观、中观和悲观三种情景假设。

第三章 具体要求第一节 数据资料收集第六条项目组在执行项目评估时应当尽量收集来源于第三方的数据。

如:中介机构报告(含审计报告和尽职调查报告)、行业协会报告、权威机构或网站数据库、券商或市场调研机构研究报告、 可比公司招股说明书和其他相关的第三方数据等。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立项管理办法模版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项目立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公司投行业务的管理,建立规范的立项制度,有效监控项目风险,依据有关监管机关及公司的关于规定,特拟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对符合以下情形的投行项目实行立项制度:1、需要以公司名义向监管机构报送行政许可申请或备案资料文件的;2、需要在各类法定信息平台披露有关资料文件的;3、需要履行保荐义务或延续督导义务的;4、内核负责人认为有必要履行立项程序的。

除在项目承揽阶段需出具的保密协议、合作协议及财务咨询顾问协议等资料文件外,对尚未立项的项目,投行管理总部不受理该项目的业务资料文件。

投行业务部门与企业签订的合作协议或财务咨询顾问协议须在协议中注明该项目经公司立项、内核通过后上报中国证监会。

需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挂牌项目的立项程序,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三条投行业务部门在履行初步尽职调查的基础上,认为有承做价值且符合公司立项标准的项目,部门立项通过后可向公司申请立项。

第一次公开发行并上*项目必须在辅导前申请立项;再融资项目应当在发行人关于本次发行的第一次董事会召开以后申请立项;其他项目由业务部门依据有关详细情形,在适当的时间申请立项。

第四条申请立项的项目必须基本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发行条件,符合公司投行项目立项标准。

第五条公司鼓励投行业务部门选择和培育业绩优良、成长性好的企业作为项目资源。

第六条公司投资银行委员会下设投行立项小组,负责投行项目立项的评估工作。

投行立项小组建员由投资银行委员会聘任,由5-15人组建。

投行管理总部负责项目立项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项目立项标准第七条在基本符合监管机关发行条件的基础上,投行项目立项还应符合下列条件:1、发行人生产经营(包括募集资金的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发行人在所属行业中具备明显或较为明显的竞争优势,如拟在创业板上*,发行人还应当具备良好的成长性和较强的自主创新能力;3、发行人财务状况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具备延续经营能力;4、发行人历史沿革不存在重大障碍;5、发行人公司治理结构基本健全,运作较为良好;6、发行人在其他方面不存在重大障碍或瑕疵。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

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指导证券公司建立健全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完善自我约束机制,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依据《证券法》《证券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和《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是指证券公司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和中国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经营管理和执业活动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识别、评价和管理的制度安排、组织体系和控制措施。

本指引所称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是指:(一)承销与保荐;(二)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三)公司债券受托管理;(四)非上市公众公司推荐;(五)资产证券化等其他具有投资银行特性的业务。

第三条证券公司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应当按照《证券公司内部控制指引》和本指引的规定,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和机制,保证内部控制有效执行。

第四条证券公司对投资银行类业务的内部控制应当实现下述目标:(一)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开展投资银行类业务,切实保证所有与投资银行类业务相关的管理人员、业务人员和其他人员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二)建立健全分工合理、权责明确、相互制衡、有效监督的组织体系,形成科学、合理、有效的投资银行类业务决策、执行和监督等机制,防范投资银行类业务风险;(三)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制度、工作流程和操作规范,确信其所提交、报送、出具、披露的相关材料和文件符合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自律规则的相关要求,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四)提高证券公司经营效率和效果,提升投资银行类业务质量。

第五条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应当遵循健全、统一、合理、制衡、独立的原则,确保内部控制有效。

(一)健全性:内部控制应当覆盖各类投资银行业务活动,贯穿于决策、执行、申报、反馈、后续管理等投资银行类业务各个环节,对项目执行质量和风险实施全程监控,确保不存在内部控制空白或漏洞;(二)统一性:同类投资银行业务应当制定并执行统一的执业、内部控制标准和流程;(三)合理性:证券公司投资银行类业务内部控制应当与自身业务规模、组织机构、风险状况和内部文化等相适应,以合理成本实现内部控制目标;(四)独立性:质量控制、内核、合规、风险管理等履行内部控制职能的部门、机构或团队(简称内部控制部门)应当独立履职,与前台业务运作相分离;(五)制衡性:证券公司应当从组织架构、权责分工、流程设置等方面保证业务部门和内部控制部门、各内部控制部门之间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投资尽职调查工作指引

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指引所称的尽职调查是指公司投资团队的业务人员遵循勤勉尽责、诚信、客观、公正的原则,通过实地考察等方法,对项目进行全面调查,取得相关各方的资料,据此形成项目投资可行性报告的过程。

其目的是掌握项目的第一手材料,确保提交公司风控部和投资决策相关委员会审批的材料真实、简洁、明晰,为其决策奠定良好的基础,以有效地防范和控制风险。

第二章尽职调查工作基本要求和方法第二条各业务投资团队负责尽职调查工作。

每一个项目至少包括一名投资团队负责人以上人员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并实行项目AB角色双人参与制。

第三条尽职调查工作手段包括但不限于现场核查、法律文件审查、财务凭证审验、函证、人员询问笔录以及独立聘请会计师、律师和评估师等。

具体形式可为:3.1 与公司管理层(包括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下同)或股东及实际控制人交谈;3.2 查阅、收集公司营业执照、公司章程、重要会议记录、重要合同、账簿、凭证等;3.3 实地察看重要实物资产(包括物业、厂房、设备和存货等);3.4 通过比较、重新计算等方法对数据资料进行分析,发现重点问题;3.5 询问公司相关业务人员;3.6 与注册会计师、律师密切合作,听取专业人士的意见;3.7 向包括公司客户、供应商、债权人、行业主管部门、同行业公司等在内的第三方就有关问题进行查询(如面谈、发函询证等)。

第四条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但不限于用款方及其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保证人、资金运用项目及其所属行业、投资顾问等。

各投资团队应根据项目所属行业及公司特点,对相关风险点进行重点调查。

第五条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制度。

工作底稿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所实施的尽职调查工作。

其内容至少应包括公司名称、调查事项的时点或期间、计划安排、调查人员、调查日期、调查地点、调查过程、调查内容、方法和结论、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工作底稿还应包括从公司或第三方取得并经确认的相关资料,除注明资料来源外,调查人员还应实施必要的调查程序,形成相应的调查记录和必要的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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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投资项目立项与评估业务指引一项目投资的有关界定一、项目投资与投资方向本指引所述项目投资,是指xx公司贸易主业领域之外的股权性资金或资金等价物的投入。

基于行业吸引力、主业关联度、公司自身优势等因素,依照xx 公司投资发展战略(待定),这些领域一般可包括:(一)属于公司支柱业务、本身具有市场前景的重要商品上游生产加工与下游营销领域;投资项目应重点围绕钢、煤、电三大类商品。

(二)与公司主业无关联,但行业属于成长型,市场空间较大,发展前景较广的领域。

一般集中于高科技和新兴服务贸易领域。

前者以信息产业中某些专业化网络软件开发、专业化网络信息服务、专业化电子商务为主,对环保产业中技术含量较高的水处理产品、空气净化产品、新型环保材料等,也应跟踪研究,抓住机会适时进入;后者可在保险、媒体、咨询、教育、旅游等产业中寻找机会,重点发展,尤其是可发挥xx公司现有协同效应的保险业。

上述投资领域仅做为参考,具体要求应遵循《xx投资管理办法》。

xx公司投资管理部将不断跟踪有关行业的发展态势,与公司内外各部门合作,共同研究各项目投资价值,抓住市场机会。

二、投资主体xx公司及下属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注册资金实际到位的公司,都可成为项目投资主体,具体资格要求详见《xx投资管理办法》。

投资主体应负责项目建议书的编制与报批、项目后期的日常经营管理等。

xx公司控股的上市公司,其投资项目应受xx投资管理办法指导,并遵守中国证监会等有关机构的规定。

项目的投资决策,应履行xx公司项目评审程序,并按公司章程由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批。

对于项目投资决策过程中欠协调之处,xx公司有关各部门应充分协商,妥善解决,以利于公司整体利益。

鼓励xx公司各公司积极寻求投资机会。

具备投资资格的,应力图通过适当投资增强主业竞争力;对认为适合xx公司或其他公司投资的,可向投资管理部推荐。

投资管理部将遵循xx公司发展战略,认真评估申报或推荐的项目,高效率地推动项目进展,不轻易放过任何有重要价值的投资机会。

三、投资方式(一)新建投资:包括xx公司或公司以现金、资产等独资新建项目、与境内外合作伙伴合资新建项目。

(二)并购投资:xx公司或公司以现金、资产或股份等方式收购外部现存企业的股权(参股或控股),从而参与管理取得收益,乃至掌握其经营控制权。

(三)风险投资:xx公司或股份公司建立或利用风险投资基金及专业投资人员,对信息、环保、医药等领域科技含量高的项目进行早期培育,适当时候在境内外资本市场包装上市,从而获取项目高速成长所带来的高额资本回报。

四、投资动机面对各类投资机会,各投资主体在选择、分析时,应清醒认识自身及合作伙伴的投资动机,识别各种动机的实现条件,正确把握项目投资的主导动机,以实现投资目标,确保项目成功。

项目投资动机一般可基于以下三大类:(一)事业发展动机欲在某一行业领域内长期发展,将其作为一项战略性事业来投资。

根据对拟投资行业的熟悉程度、行业进入壁垒高低等不同,我司可采取独资、合资或收购等方式,通过控股实现控制,从而掌握项目发展的主动权。

具体目标又可分为:1、控制关键资源:一般投资于我司主业上游,如货源基地。

我司投资应实现对这些资源一定程度上的垄断;而这些资源应在储量、品位、加工、储运、市场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独特性。

2、巩固区域市场:一般投资于我司主业下游,如境内外分销机构与设施建设。

我司的投资力度应建立在对区域市场的深刻把握上。

3、核心业务扩张:为强化现有核心业务而合资或并购企业。

合资伙伴或被并购企业应在品牌、技术、人才、管理等方面有一项或多项优势。

4、新兴行业进入:在拟长期发展的新领域内合资或并购。

我司这类投资,对合资伙伴或被并购企业的行业地位、公司实力和声誉等要有高标准要求。

(二)财务收益动机基于财务目的,通过目标公司稳定的财务利润而获取股东长期性财务收益。

其主要投资方式是发起参股和增资参股。

这一投资动机的实现有赖于目标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在保护投资者利益方面机制完善。

投资主体应特别关注其股利分配政策,在资本增值的同时,应争取更多的现金分红。

(三)资本收益动机同样基于财务目的,但不依赖于股利分配;主要是通过对目标公司的资本运作,利用资本市场股权交易功能而套取高额资本利得。

其投资方式主要是风险(创业)投资,投资领域也集中在科技含量高的某些产业领域内。

这一投资动机的实现有赖于自身高超的资本运作能力和外部发达完善的资本市场。

在项目投资中上述三类动机可能各有不同程度体现。

基于强化主业及优化投资组合的要求,以及资金、人力等资源的约束,除xx公司及上市公司外,一般投资主体不宜投资于以财务或资本收益为动机的项目。

考虑到实际经营范围,在经营能力许可的情况下,xx财务公司、外贸租赁公司可适度参与以财务或资本收益为动机的项目。

在以财务或资本收益为动机的投资项目中,投资主体也要力求增加投资收益以外的附加价值,如强化客户关系、巩固物流/资金流/信息流渠道、为今后事业发展型投资积累经验,等等。

二项目投资价值评估基本要素一、行业吸引力――行业在国民经济中具有较高地位或受产业政策扶持;――行业平均利润率满足我司的基本要求;――行业处于成长期,市场容量或市场空隙较大,具有发展潜力;――行业现有竞争环境较为规范,市场竞争强度适中;等等。

二、进入与退出成本――为明晰目标企业产权关系等,在并购投资中付出的调查成本;――在合资新建项目中,为寻找理想合作伙伴而付出的成本;――所需投入的资金成本(投资金额或并购出价);――满足项目管理而付出的人力成本(包括特殊人才的引进、培养);――项目实地管理而付出的差旅与通讯成本(涉及地理区位);――退出该项目而付出的成本(项目结束后的净损失,包括股权转让净损失、清算费用、诉讼费用等);三、目标公司/合作伙伴的竞争优势――目标公司或合作伙伴在行业中所处的竞争地位如何;――是否具备该行业的核心竞争优势(技术、人才、管理、营销渠道等);――在同业竞争中是否具有鲜明的竞争对策(总成本领先/标异/集中化);――目标公司或合作伙伴法人治理结构是否健全,是否有利于保护我司的合法利益;等等。

四、我司自身资源与能力匹配――管理该项目所需的关键资源与能力是哪些;――我司在该项目领域中现实及潜在优势、劣势有哪些;――为取得项目所需关键资源与能力,我司应采取哪些具体措施;――为保障项目经营管理的连续性、稳定性,我司应采取哪些措施;――同已有项目有无协同效应,为形成各项目之间的整合应采取哪些措施;等。

三项目评估:新建投资项目一、项目外部环境(一)政策因素――政府对拟投资行业有哪些扶持政策,如税收、信贷等;――政府对拟投资行业有哪些管制政策,如企业资质、持股比例等;――政府对拟投资行业的就业有无特殊规定;――环保政策对拟投资项目的影响;等等。

(二)技术因素――拟投资行业的技术含量如何,主要包含哪些领域的技术;――该行业中起主导作用的技术是什么,技术升级速度如何;――该行业中主要技术的替代性如何;――该行业中关键技术有无专利保护,保护力度如何;――该行业中掌握关键技术的专业人才状况如何;等等。

(三)市场因素――拟投资行业处于何种发展阶段,如成长期、成熟期或衰退期;――拟投资行业是否具有明显的区域性特点;――拟投资行业的市场细分状况如何,顾客群有哪些;――不同顾客群的核心需求是什么,相关领域有无替代关系;――这些细分市场的容量大小及其发展潜力如何;――各自细分市场上的顾客特性如何,包括年龄段、性别、教育程度、收入水平、消费习惯,等等。

(四)竞争因素――市场参与者有多少,主要竞争者都是哪些;――这些竞争者地理分布、企业规模状况如何;――主要竞争者各自特点是什么,包括在生产、定价、营销等方面;――行业中有无约定俗成的规范,竞争环境是否公正、透明;等等。

二、项目自身状况(一)竞争优势――该项目最核心的竞争优势在哪里(技术、工艺、产品、原料、市场渠道、管理、人才等);――其核心竞争优势比主要竞争者有多大程度的领先;――其核心竞争优势被替代的可能性在哪里;――如何保障其竞争优势持续存在,主要措施有哪些;等等。

(二)竞争策略――投资项目拟采取的主要竞争策略是什么(总成本领先策略-规模化生产以保持总成本控制方面的领先地位;差异化策略-在产品服务等方面比竞争者有更多的灵活性以满足个性化需求;集中化策略-充分满足某一细分市场顾客需求,占据绝对领先地位以获取充分利益);――所采取的竞争策略与项目自身优势的匹配性如何;――项目的组织结构设计、人员配置等是否与所采取的竞争策略相协调,能否体现其战略意图;等等。

(三)产品与市场――该投资项目产品(或服务)的先进性或独特性在哪里;――该产品(或服务)的顾客群是哪些,是否有足以盈利的市场容量;――目标顾客的需求有哪些,核心需求是什么;――该项目产品(或服务)能在多大程度上满足顾客需求;――该产品(或服务)目标市场的增长潜力如何;――该项目的产品组合是否合理,产品线延伸方向如何;――该项目产品将如何定价,如何促销,分销渠道如何;――销售渠道如何建立、是否稳定可靠,销售队伍是否有效;等等。

(四)技术与研发――该投资项目是否掌握关键技术,是通过何种途径获得的;――关键技术的升级前景如何,被替代的可能性如何;――项目是否具备研发力量,研发人员与设施如何;――若利用外部研发力量,如何保障研发成果来源的可靠性;――该项目研发功能是否有鲜明的市场导向;等等。

(五)生产运作――生产型项目中,厂址选择、工厂布局、生产能力设计、设备配置是否合理;原材料采购是否稳定可靠,对各供应商的依赖程度如何;如何保障产品的质量控制、存货控制和生产调度;等等。

――服务型项目中,如何安排服务产品的合理流程;如何对服务质量进行控制;如何激励员工提供高质量的服务产品;等等。

(六)投资财务――项目总投资预算如何;――资金主要筹措渠道有哪些,可靠性如何;――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投资比例如何,是否经济合理;――投产后原材料采购所需流动资金如何安排,是否合理;――项目建设期长短,如何安排分期投资,是否合理;――项目年营业收入、年成本费用、年营业利润预测,依据是什么;――项目有效经济期限预测,综合资金成本预测;――项目有效期内现金现值净流量(现金流出--流入分布);――重要评价指标(投资净现值、内部收益率、投资回收期等);等。

(七)人力资源――拟投资项目的预计人员规模、专业构成、来源途径如何;――项目管理层人员配置通过何种途径实现(内部委派或外部选聘),是否得当;――项目管理层的激励与监督措施有哪些,是否有效力;――对项目成败具有重要影响的岗位是哪些,人员如何安排;――留住核心专业人才(技术/营销/管理人员等)的措施是什么;等。

(八)利益相关方――合资项目中投资比例如何安排,能否保障我司合法利益;――董事会席位如何分配,能够充分代表我司利益;――为处理好同合作伙伴(股东)的关系而采取的措施;――为处理好项目地关系(工商、银行、税务、司法)而采取的措施;――为处理好同员工的关系而采取的措施;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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