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期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并发布清单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提高公司的效率和效益,维护正常的运转和秩序,促进公司的发展和达成目标。
保障公司秩序,促进员工发展,从而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此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以及适用性确认。
三、职责1、各职能部门和基层单位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应按照规定定期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其清单。
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将识别和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的管理制度中。
4、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递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五、内容获取渠道1、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和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2、地方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从各级安全生产监督行政管理部门获取;3、企业各职能部门通过走访、电话、传真、信件、会议等方式获取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同时建立必要的联系;4、企业各职能部门通过阅读和整理有关报刊收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登记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记录表上。
六、内容识别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领导审核批准执行。
七、内容更新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进行一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以及更新工作;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重新识别。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对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获取和更新,确保与公司安全生产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在公司得到有效贯彻落实,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并为相关方及员工所获取,促进员工自觉依法开展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管理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途径:通过官方网站、行业报刊、数据库、中介服务机构、媒体及上级有关部门等渠道获取。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识别和获取责任单位及工作要求:(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与选矿及尾矿库安全生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并建立文件目录清单,定期进行更新并及时地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定期将适用部分融入各项规章制度并执行。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及时识别和获取与选矿及尾矿库安全生产技术、安全设施等相关法规、标准及规范,建立本部门适用的法规标准清单,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等法规条款内容信息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定期将适用部分融入操作规范及各项规章制度并执行。
(3)其它相关管理部门负责获取本部门管理范围内适用的相关安全法规、标准及规范等,建立本部门适用的安全法律法规及标准清单,形成《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评审与更新清单》(见附件1)记录交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并及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标准等法规条款内容信息及时传达给相关方,定期将适用部分融入各项规章制度并执行。
第三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等的培训、传达管理1、公司人力资源部负责牵头组织相关法律法规的培训教育工作,并不定期跟踪调查职工对有关法规、标准等对其意识的提升效果和对法规的需求意识。
2、其它管理部门应支持配合公司人力资源部开展安全生产相关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拟定相关的培训教学计划、大纲、课件等内容。
3、各项法律、法规、标准除集中组织培训外,还可通过安全生产知识竞赛、答题活动等进行培训、传达。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规定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应用于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各项安全生产管理满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公司系统各单位。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三条各单位安全监督部门是本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归口管理部门。
负责组织识别、获取、更新和应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形成本单位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应用一览表,并负责定期组织本单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合规性或适用性评审、评价。
第四条其他各职能部门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和执行,并形成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应用一览表,并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合规性或适用性评审、评价。
第三章管理内容及要求第五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范围(一)法律法规的范围1.法律:是指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2.行政法规:是指由国务院制定的各类条例、办法、规定、实施细则、决定等。
3.地方性法规:是指省(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4.行政规章:是指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机构在其职责范围内制定的规范性文件、省(自治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制定的规范性文件。
(二)标准的范围标准:是指为消除、限制或预防产品质量不合格、危害因素,保障质量、环境、健康、安全等制定的统一规定,包括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和企业标准。
(三)其他要求的范围1.各级政府主管部门的要求;2.和相关方的有关协议;3.质量、健康、安全与环境认证标志的有关承诺;4.行业协会的要求;5.上级公司的要求及其对公众的承诺等。
第六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上级公司、各级政府主管部门、行业协会、新闻媒体、技术服务机构及合作伙伴等。
第七条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和应用1.各职能部门获取相关的法律法规后,识别与其职能适用的条款要求,填写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清单应用一览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后与文本一并提交安全监督部门组织适用性审核、评审。
06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识别、获取制度一、目的为了规范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识别、获取流程,明确管理职责,以确保相关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其它要求,从而履行公司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承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三、编制依据3.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3.2《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3.3《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标准及评分细则》中国核建3.4 公司《管理手册》及相关管理程序文件四、职责4.1 本制度由公司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修订、解释,经部门主任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4.2 安全生产部负责收集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标准规范,形成目录清单并每年定期发布。
对各单位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3 各事业部/专业公司对所属单位执行情况监督检查,对上报的法规、标准规范进行备案。
4.4 各分公司、项目部负责收集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规章、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方的要求,形成目录清单后逐级上报。
对各项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严格执行。
4.5 各单位对识别、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方要求进行合规性评价。
4.6 公司各职能部门、各单位以及全体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
5 工作程序5.1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的获取5.1.1 获取方式5.1.1.1 通过学习、培训、会议等形式获取;5.1.1.2 从专业刊物、互联网、新华书店及有关政府部门获取;5.1.1.3 其他方式。
5.1.2 获取内容5.1.2.1 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以及相关要求;5.1.2.2 国家有关环境和职业健康安全标准;5.1.2.3 国家相关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规章、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5.1.2.4 各行业、地方有关安全规章、地方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要求;5.1.2.5 相关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管理要求或行业标准等。
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分标准
2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与国家、地方等有关规定不符的,扣1分.
查:公司、管理处:安全组织机构、主要负责人、管理人,用文件发放.
查安全管理制度,文件、上墙.
查:
按照相关规定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3
未设置或配备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进行设置或任命的,不得分;配备的人员不符合规定的,每人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6分.
公司查对管理处检查记录日常、维修、保洁、设备抽查记录.
定期对安全生产目标的完成效果进行评估和考核,依据评估考核结果,及时调整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的实施计划.评估报告和实施计划的调整、修改记录应形成文件并加以保存.
3
未定期进行效果评估和考核的含无评估报告,不得分;未根据评估结果及时调整实施计划的,不得分;调整后的目标与指标以及实施计划未以文件形式印发的,扣2分;记录资料保存不齐全的,扣1分.
1、查公司对各职能部门的考核记录表
2、管理处查对小组的考核记录表.
查:目标实施计划、考核办法
按照制度规定,对安全生产目标和指标实施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测,并保存有关监测记录资料.
3
无安全目标实施情况的检查或监测记录的,不得分;检查和监测不符合制度规定的,扣2分;检查和监测资料不齐全的,扣1分.
1、查管理处的安全工作记录,安全检查表、专项检查表、设备安全检查记录
四、法律法规与安全管理制度
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 目的为确保公司安全生产和其相关活动符合国家、省部委及行业现行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为获取、识别、更新适用于本厂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准确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防止使用失效或作废文件,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并建立台帐。
3. 职责3.1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编写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负责本制度的管理、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3.2安全领导小组负责不定期获取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识别其适用性,确认其现行版本,并负责及时对从业人员进行宣传和培训。
3.3 相关部室应建立本部室适用的安全标准清单,并设立专人负责标准的管理(借阅、保存)。
3.4 相关部室负责编写本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3.5 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公司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文件清单的发布(电子版要适时更新,纸质文件定期更新)。
3.6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对每年至少一次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符合性评价。
4. 工作程序4.1 获得途径4.1.1 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通过政府官方网站、行业协会、新闻媒体、专业书籍、期刊杂志、网络信息等渠道获取国家、省、市及行业主管部门发布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4.1.2 安全领导小组应与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和掌握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
4.1.3 安全领导小组应建立与各级政府、行业主管部门、行业协会的联系机制,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4.2 识别和更新4.2.1 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进行识别和筛选,确定其适用性。
4.2.2 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它要求进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取得、评审、更新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规范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取得、评审、更新和其他要求的管理,确保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员工和企业资产的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部员工,包含正式员工、临时工、外包人员等,涉及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取得、评审、更新和其他要求管理。
三、术语定义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指国家相关部门订立的与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等。
2.识别:指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辨识、确认其适用范围和内容的过程。
3.取得:指取得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渠道和方式,包含通过互联网、政府机构、法律咨询、培训机构等取得相关信息的途径。
4.评审:指对取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认真研读、分析和评估的过程。
5.更新:指对企业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定期检查、更新和修订的过程。
6.其他要求:指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取得、评审、更新相关的其他要求。
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识别1.企业应委托专业法务机构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识别,确保准确理解和掌握法律法规的适用范围和内容。
2.法务机构应每年对企业所属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梳理和整理,形成相应的清单,并及时进行更新。
3.企业全部部门应紧密搭配,供应相关法律法规的执行情况和反馈看法,确保法律法规的识别准确性。
五、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取得1.企业应加强与国家相关部门的合作,通过互联网等渠道取得最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
2.企业应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培训和研讨活动,加强员工的法律法规意识和素养。
3.企业可以委托具备法律咨询资质的机构进行咨询,取得针对企业实际情况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解读。
六、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评审1.企业应成立法律法规评审小组,由专业法务人员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构成,负责对取得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进行评审。
2.法规评审小组应认真研读、分析和评估法律法规的适用性和对企业的影响,确保企业能够全面理解和正确执行。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识别获取和更新本公司应遵守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建立获取渠道,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以规范安全行为,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3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各部门对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的获取、识别与更新的控制。
第一章职责第一条与公司活动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包括:国际公约;国家、行业、地方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章及其他规范性要求。
第二条安全环保部、企管部、行政管理部、设备管理部和相关部门,都有责任通过各种渠道获取与公司安全生产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并负责对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确认其适用性,制定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
第三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安全法律、法规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四条安全环保部负责向各部门单位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并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第五条企管部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各部门、车间,各部门、车间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第六条企管部负责建立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目录和法律法规库,并每年进行一次更新。
第二章工作程序及获取方法第七条由企管部负责组织,行政管理部、技术质量部、设备管理部、安全环保部和供应部等职能部门配合,根据收集到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确认结果,制定公司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清单”经公司领导审批,并发放到相关部Ho第八条企管部等职能部门应建立获取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文件的有效渠道;获取渠道包括:各级政府、行业协会或团体、数据库和服务机构、媒体、网络等。
第九条企管部及其他职能部门应经常性的,主动对公司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等相关文件进行识别和获取,确保工作依据的合法有效性。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管理制度1为了识别、获取、更新适用于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规定,为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运行提供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2职责分工2.1本单位技术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的识别、获取、更新并建立台帐,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认其适用性。
2.2专职安全员负责向各岗位相关人员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
2.3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相关岗位人员对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进行符合性评价。
2.4各相关岗位人员获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传递给技术负责人或专职安全员。
3程序3.1获取途径3.1.1由技术负责人通过网络、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形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1.2上级部门的通知、公告等。
3.1.3各岗位人员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规定,应及时报送技术负责人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3.2识别与登记3.2.1根据单位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
3.2.3技术负责人组织有关人员对获取和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组织评审确认,报单位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文件目录》。
3.3更新3.3.1当现行的适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更新时,应及时重新识别。
3.3.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每年组织进行一次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获取、识别、更新工作。
3.3.3当生产过程中的危险、有害因素发生变更时,应及时进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重新识别。
3.4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的发放、实施、检查与符合性评价3.4.1专职安全员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规定中的重要内容进行摘编,并下发到相关部门。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
国家标准委
(GBT29639-2013)
全公司
22.
法规
《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
2009年11月1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26号
全公司
23.
法规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贸等行业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工作的通知》
国家安监总局
国家安监总局令第l6号
全公司
13.
法规
《关于开展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申报工作的通知》
2007年2月1日
国家安监总局
安监总职安[2007] 20号
全公司
14.
法规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2009年9月1日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安监管理总局令第23号
全公司
15.
法规
《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有限公司
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清单
序号
类别
文件名称
实施日期
颁发单位
法规/标准编号
主要适用部门
1.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2014年12月1日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七十号
全公司
2.
法律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995年1月1日
全国人大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二十八号
全公司
3.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令第20号
全公司
10.
法规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
2006年3月1日
2024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二篇)
2024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及时获取国家和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遵守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熟悉和掌握法律法规知识和规定,是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得到贯彻落实,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识别方法和获取途径以及对获取的法律法规的管理、更新以及应用,适用于公司各个分厂和部门。
第三条公司安环部、办公室负责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与识别以及组织相关部门进行宣传贯彻。
第四条其他各部门负责与本部门职能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收集、保管、评估以及更新等工作,并列出本部门获取的法律法规清单。
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教育培训,切实保证本部门每一个员工能及时掌握最新的法律法规,为正确的、法制化的工作方向和思路提供保障。
第五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对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建档保存工作,对于更新的法律法规登记时进行更新。
第六条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的获取主要采取书籍购买、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和天津市安全生产信息网网上等形式获取,并对获取的法律法规进行条款内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按程序上报总经理。
第七条新购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符合性评价,评价有个相关部门完成,出具评价报告。
第八条各部门对新购置或者网上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进行分类登记建档,及时对法律法规清单进行跟新和废止删除。
第九条安环部主管安全部长对新获取的法律法规必须认真学习、熟练和掌握法律法规条款内容,结合公司实际,制订学习、宣传和贯彻法律法规的计划,并下发文件落实法律法规的规定和要求。
第十条公司安环部和办公室负责对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实施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标准进行整理、登记和建档,对已经废止或者不使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删除,并送交档案室存档。
2024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和获取管理制度(二)一、引言安全生产是国家重要的法律法规领域之一,对于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的意义。
安全生产二级标准化评分标准
、责任归属,主管单位(即查部门责任范围、管理内容)按执行。
发文通知。
、各类法规的收集归档、标准等文件。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制度中每缺一个环节内容的,扣分。
查:公司制定的年度安全培训计划、制度以文件发放,培训评估、考核、实施的记录。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对落实情况进行考核。
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每缺一个纵向、横向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扣分;责任制内容与岗位工作实际不相符的,每个扣分;没有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考核的,不得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分。
一级要素
二级
要素
基本规范要求
企业达标标准
标准分值
评分方式
自评评审
描述
实际得分
一、目标
企业根据自身安全生产实际,制定总体和年度安全生产目标。
建立安全生产目标的管理制度,明确目标与指标的制定、分解、实施、考核等环节内容。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未以文件形式发布生效的,不得分;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缺少制定、分解、实施、绩效考核等任一环节内容的,扣分;未能明确相应环节的责任部门或责任人相应责任的,扣分。
查:公司的操作规程、制度是否融入法规。
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发放到相关工作岗位,规范从业人员的生产作业行为。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包含下列内容:安全生产职责、安全生产投入、文件和档案管理、隐患排查与治理、安全教育培训、特种作业人员管理、设备设施安全管理、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验收管理、生产设备设施报废管理、施工和检维修安全管理、危险物品及重大危险源管理、作业安全管理相关方及外用工管理,职业健康管理、防护用品管理,应急管理,事故管理等。
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最新版)
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管理制度(最新版)1.目的确定本公司管理体系应遵守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并建立获取这些要求的渠道;确保执行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是最新版本,并通过检查和评审使之持续有效,以确保公司的活动、产品和服务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与管理体系活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管理。
3.相关文件及引用标准《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通用规范》4.职责4.1主要负责人职责4.1.1负责对各部门各途径识别和获取的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进行批阅并批准转发至相关部门;4.1.2每年组织一次“获得适用的安全年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符合性评审会议;4.1.3负责公司级不符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文件”项的纠正措施和预防措施、整改方案的审批、检查。
4.2安全科职责4.2.1安全科负责制、修订《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4.2.2负责全公司通用部分的相关法律法规的获取、识别、更新;4.2.3负责监督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其所分管专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进行获取、识别、更新;4.2.4负责组织各专业主管部门对公司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2.5安全科负责将经识别确认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学习内容列入公司年度培训计划并组织落实。
4.3各部门职责4.3.1各专业主管部门分别负责所分管专业涉及的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识别、更新,并监督、检查其执行情况。
4.3.2公司各部门负责将《公司安全生产适用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简称《清单》)中适用于本单位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传达给职工并遵照执行。
5.控制程序5.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获取与识别5.1.1公司安全科应与相关上级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各专业主管部门应与相应的上级专业主管部门保持联系,及时获取与本专业相关的国家及地方最新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识别更新法律法规清单
识别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在企业运营中,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至关重要。
然而,法律法规的更新频率很高且内容复杂,很容易被遗漏或者误解。
因此,建立一份清单来识别和更新法律法规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如何建立一份清单来准确识别和更新法律法规,并保证企业合法经营。
识别法律法规清单首先,需要识别适用于企业的法律法规列表。
这可以通过以下步骤完成:1.确认企业所属的行业和业务范围。
不同行业和业务领域会适用不同的法律法规,因此需要明确企业所处的具体领域。
2.在政府官方网站上搜索相关的法律法规。
政府官方网站提供了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可以根据关键字进行搜索。
例如,在中国,可以通过政府官方网站或中国法律法规数据库等渠道获取法律法规信息。
3.对于没有明确法律法规的领域,可以参考相关行业协会或专业机构发布的行业标准和建议。
在这个过程中,需要确保收集到的法律法规清单是正确的、全面的,对企业的运营具有约束力。
更新法律法规清单法律法规的变化通常是不可避免的。
因此,需要定期更新法律法规清单,以确保企业在法律法规上始终保持符合要求。
以下是更新法律法规清单的步骤:1.了解所有法律法规的更新频率。
有些法律法规需要在每年或每季度更新,而其他的则更为静态。
要定期检查政府官方网站,以获取最新的法律法规信息。
2.检查法律法规的更新是否影响企业的经营。
更新可能导致某些业务或流程不再合法,或者需要调整或更改。
因此,需要对更新进行仔细的评估,以确定是否需要相应的调整。
3.更新法律法规清单并批准。
一旦确定需要更新,就需要修改法律法规清单,添加新的法律法规,同时删除或更新旧的法律法规。
然后,需要由企业管理层批准新的清单,并邮件或公告通知所有相关人员。
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确定清单和更新清单是重点,但只有在实践中严格遵守法规,才能真正保证企业合法经营。
以下是确保遵守法律法规的建议:1.建立内部报告机制。
鼓励员工在发现或怀疑违反法律法规的情况下立即上报,并确保没有报复行为。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管理制度企业应建立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制度,明确主管部门,确定获取的渠道、方式,及时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
建立识别、获取、评审、更新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的管理制度。
无该项制度的,不得分;缺少识别、获取、评审、更新等环节要求以及部门、人员职责等内容的,扣2分;未明确主管部门的,扣2分;未以文件发布生效的,扣2分。
企业各职能部门应及时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跟踪、掌握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修订情况,及时提供给企业内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主管部门汇总。
各职能部门应定期识别和获取本部门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向归口部门汇总。
每少一个部门定期识别和获取的,扣2分;未及时汇总的,扣2分;未分类汇总的,扣2分。
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
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清单。
未定期识别和获取的,不得分;工作程序或结果不符合规定的,每次扣2分;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清单的,不得分;每缺一个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文本或电子版的,扣2分。
及时将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传达给从业人员,并进行相关培训和考核。
未培训考核的,不得分;无培训考核记录的,不得分;每缺少一项培训和考核的,扣2分。
企业应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
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将相关要求及时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贯彻到各项工作中未及时融入转化成规章制度的,每项扣2分;制度与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不符的,每项扣2分;未落实到实际工作中的,每项扣2分;本小项不得分时,追加扣除16分。
2024年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三篇)
2024年识别和获取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一、目的确定适用于本公司质量、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的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进行获取、识别、更新、传达等管理与控制。
二、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所有获取、识别、更新、传达、管理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活动。
三、职责1.董事长(总经理)负责批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2.安环部负责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收集、汇总、登记、存放、查询、更新工作,并监督检查各部门的执行情况。
3.各部门获取、识别与本部门相关的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整理后传达到适用部门,及时将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报办公室汇总、登记。
4.各部门负责获取、识别、执行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及时传达到员工。
四、程序1、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的途径(1)各级政府、安监、环保等政府和职能部门。
(2)图书馆、报纸、杂志、书籍、网络等渠道获取颁布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3)相关方2、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获取收集的范围(1)国际公约和条约:我国签署的国际公约。
(2)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相关法律。
(3)法规:____和地方政府颁布的有关条例和实施细则。
(4)规章:____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地方政府及所属行政主管部门有关的规范性文件。
(5)标准:国家、地方政府、行业颁布的有关标准。
(6)其他要求:执法(相关)部门____、公告等其他要求。
3、收集、传递、识别及频次(1)以国家、地方政府、源丰达公司下发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由办公室收集传递。
(2)有关安全生产、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劳动保护、环境保护、职业健康类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分别由安全环保部从政府有关部门等相关职能部门收集传递。
(3)有关特种设备等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设备部收集传递。
(4)有关产品质量、产品检验、产品技术标准等类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由技术部收集传递。
(5)各部门随时追踪获取新的法律法规、标准与其他要求,对适应性进行识别,报安环部登记,安环部每半年识别一次获取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文件,形成新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清单》。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识别、获取、使用的管理制度1.目的为了使公司认识、了解与其活动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并将这些信息及时传达给从业人员和相关方,提高他们的法律意识,规范安全生产行为。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及各部门获取、识别、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3.职责3.1安全管理办公室3.1.1负责安全法律法规、标准与其它要求的收集、识别及更新并建立台帐,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1.2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单位对识别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进行符合性评价。
3.1.3负责向各部门宣传适用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
3.1.4负责制定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1.5负责法律法规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发布3.2各部门3.2.1获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传递到安全管理办公室。
3.2.2负责将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传达给员工,并遵照执行。
3.2.3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2.4负责制定本单位、部门的安全操作规程。
4.程序4.1获取途径4.1.1安全管理办公室通过标准化信息网、新闻媒体、行业协会、政府主管部门及其他方式查询获取国家的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
4.1.2总经理办公室收集整理上级部门的有关安全生产的通知、公报等。
4.1.3各单位、部门从专业或地方报刊、杂志等索取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应及时报送安全管理办公室进行识别和确认并备案。
4.2登记与识别4.2.1根据公司生产、活动和服务过程中所有的危险、有害因素,结合法律法规的最新内容及版本,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2根据本行业特点,识别适用的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
4.2.3安全管理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对获取和识别的法律、法规、标准及其它要求组织评审确认,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核批准,并编制《适用的法律、法规清单》。
4.3更新4.3.1当现行法律、法规、标准和其它要求更新时,应重新及时识别。
各部门识别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清单
技术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
序号
法规名称
文件号/标准号
发布机构
实施时间
适用条款
备注
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70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2.11.1
消防法
主席令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9.5.1
劳动法
主席令28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995.1.1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生产、技术、设备、财务、安全等部门各一份)
安全部门识别和获取的法律法规、标准
序号
法规名称
文件号/标准号
发布机构
实施时间
适用条款
备注
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70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002.1ຫໍສະໝຸດ .1消防法主席令6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9.5.1
安全标志
GB2894-2008
国家标准
2009.10.1
《消防安全标志设置要求》
GB15630-1995
国家标准
1996.2.1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
总局第16号令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8.2.1
职业病防治法
主席令52号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2002.5.1
安全标志
GB2894-2008
国家标准
2009.10.1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
GB50016-2006
国家标准
2006.12.1
AQ/T9002-2006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2006.11.1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识别和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制度(3篇)
识别与获取适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管理制度1、目的为建立获取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渠道,及时识别和获取出适用于本矿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并保持更新,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国家、地方、行业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办法、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评审和更新。
3、职责3.1综合办公室负责识别和获取适用于与本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及其他要求,并备案,经审批后实施(纳入企业管理文件或直接贯彻执行)。
3.2其他职能部门负责其职责范围内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识别和获取,并传递到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3.3综合办公室负责对全厂通用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方式包括以企业文件形式发放、原文发放和其他形式。
3.4各专业职能部门负责对其本专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等文件的登记、发放,发放形式同第五条。
4、工作程序4.1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标准和其他要求的获取4.1.1获取的内容:法律:全国人大颁布的安全生产法律,如:刑法、安全生产法、职业病防治法、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突发事件应对法等;法规:国务院和省级人大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章:国务院各部、委、局和省级人民政府颁布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国家、地方和行业颁布的安全标准;国际公约:我国已签署的关于劳动保护的公约;其他要求:各级政府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规范性文件,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地方和相关行业有关的安全生产要求、非法规性文件和通知、技术标准规范等。
4.1.2获取渠道:各级人大、政府颁布的法律、法规、条例、办法及其他要求的获取渠道是全国人大公报、国务院公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及其他有关政府职能部门;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获取渠道是各部、委或标准化组织等;上级主管部门的要求获取渠道是各上级主管部门;与咨询机构等部门联系;通过报刊、书店、互联网等渠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定期识别和获取使用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并发布清单
1、安全部负责对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进行识别、获取和评审。
2、安全部要及时掌握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变化情况。
3、每年定期评审获取并使用的法律法规,确保其在有效期内。
4、定期评审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包括: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法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性文件及其他规定。
5、当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将更新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融入标准化系统,以及安全责任制,制度和操作规程中。
6、通过行政主管部门、互联网等渠道获取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
7、变化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得以更新的比例应达到100%。
8、列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规定的更新清单,将更新的法律法规形成文本,及时发放给相关部门和人员。
法律法规评审与更新作业文件
《更改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清单》
《合规性评价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