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全国各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发证情况汇总表
张涛
03513938868 03534356789 1.36E+10
李文芳 葛钦章
黄政权
1.39E+10
张永祥
03583059111
周伟明
1.39E+10
薛小峰
03547740688
安惠 吕周义 窦豆
03527213137 1.56E+10 03492201441 吴凡 140302*** ***081513
60000吨/ 年
10
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 品(HW03)、农药废物(HW04) 、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有 机溶剂废物(HW06)、热处理含氰 废物(HW07)、废矿物油 (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 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 渣(HW11)、燃料、涂料废物 (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 2013年4月 山西鑫广源 HW14010 21日至 收集(不得 (HW13)、新化学品废物 再生物资回 300吨/年 (HW14)、感光材料废物 70014 2016年4月 贮存) 收有限公司 (HW16)、表面处理废物 21日 (HW17)、焚烧处置残渣 (HW18)、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HW19)、无机氟化物废物 (HW32)、无机氰化物废物 (HW33)、废酸(HW34)、废碱 (HW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 (HW38)、含酚废物(HW39)、 含醚废物(HW40)、废有机溶剂 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 品(HW03)、农药废物(HW04) 、木材防腐剂废物(HW05)、有 机溶剂废物(HW06)、热处理含氰 废物(HW07)、废矿物油 (HW08)、油/水、烃/水混合物或 乳化液(HW09)、精(蒸)馏残 渣(HW11)、燃料、涂料废物 (HW12)、有机树脂类废物 (HW13)、新化学品废物 2013年11 (HW14)、感光材料废物 HW14072 月1日至 收集贮存处 (HW16)、表面处理废物 2.5吨/日 90015 2016年 10 置 (HW17)、焚烧处置残渣 月31日 (HW18)、含金属羰基化合物废物 (HW19)、无机氟化物废物 (HW32)、无机氰化物废物 (HW33)、废酸(HW34)、废碱 (HW35)、有机磷化合物废物 (HW37)、有机氰化物废物 (HW38)、含酚废物(HW39)、 含醚废物(HW40)、废有机溶剂 (HW42)、其他废物(HW49中038 、039、041、042、043、046 ,以上 38700吨/ HW14022 2013年10 收集贮存利 、047、999中部分内容) 含铅废物(HW31中322-001-31 30016 月12日至 用 、394-004-31、431-001-31) 年 HW14010 2014年1月 收集(不得 医药废物(HW02)、废药物药 500吨/年 90017 24日至 贮存) 品(HW03)、农药废物(HW04) HW14060 2014年4月 收集、贮存 废矿物油(HW08中含油污泥、 1000吨/年 30018 8日至2017 、利用 浮渣、沉渣、过滤黏土和沉积物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本样本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编号:发证机关: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发证日期:年月日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住所经营设施地址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及经营规模有效期限自至初次发证日期:附件三:—16 —附件:危险废物经营单位:XXXXXXXX,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环境保护标准和要求,依法履行相关义务,采取措施,防治污染环境,保障经营安全。
包括:一、有关法律法规1、《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国务院令第408号)3、《危险废物转移联单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5号)4、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二、标准和技术要求1、《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2、《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3、《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4、《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4〕15号)5、《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环发〔2004〕75号)三、其他要求1、新建、改建、扩建设施:新建、改建、扩建设施在批准试运行期结束时,必须确保污染物排放稳定达到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标准。
—17 —在试运行期间,持证单位必须对实际工况进行记录,并定期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实际运行情况。
2、根据《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规定:危险废物经营单位:XXXXXXXX,必须符合以下要求:(1)建立危险废物经营情况记录簿,如实记载收集、贮存、处置危险废物的类别、来源、去向和有无事故等事项。
(2)每年3月31日之前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情况等。
(3) 定期向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报告环境监测数据。
附1、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包括:(1)废物分析管理制度;(2)安全措施;(3)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制度;(4)人员培训制度;(5)意外突发事故应急救援措施;(6)环境监测制度;(7)新产生危险废物的管理计划;(8)发生意外突发事件或正常操作下,造成土壤等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保障措施等。
河南省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
河南省危险品废物经营许可证变更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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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需满足的条件及申请程序危险废物是指具有毒性、腐蚀性、爆炸性、可燃性、放射性等特性的废物。
危废企业需要申请经营许可证,才能合法经营危险废物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
下面将详细介绍危废企业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及申请程序。
一、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条件1.合法注册:申请企业必须是一家合法注册的企业,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
2.具备必要的设施和设备: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危废的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所需要的必要设施和设备,并且符合相关技术要求。
3.具备合格的人员:申请企业必须有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经验的管理人员,能够进行安全管理、环境保护和危废处理等工作。
4.符合规定的资金条件:申请企业必须具备一定的资金实力,足以保障危废的安全收集、储存、转移、处置等活动。
5.安全环保能力: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和环境保护能力,能够保障危废的安全处置,避免对环境造成损害。
6.法律合规:申请企业必须具备守法经营的意识,能够合规操作,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积极履行环境保护义务。
7.具备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申请企业需要针对可能发生的危险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确保能对突发事件进行及时有效的处置。
二、申请经营许可证的程序1.填写申请表:申请企业需要填写申请表格,提供申请企业的基本信息、设施设备情况、人员构成、安全环保能力等相关资料。
2.报送材料:申请企业需要将填写完成的申请表及其它相关材料报送给主管部门,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许可证等文件。
3.现场核查: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检查企业的实际情况是否符合要求,并对设施设备、安全环保措施进行审核。
4.公示与听证:在核查通过后,主管部门会对申请企业的信息进行公示,并组织听证会,听取相关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5.许可证颁发:在听证会结束后,主管部门会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听证结果作出是否颁发经营许可证的决定。
如符合条件,主管部门会颁发经营许可证。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豫环文[2010]99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正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的通知(豫环文〔2010〕99号)各省辖市环保局:为加强我省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督管理体系,指导和规范各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工作,现将《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印发你们,请参照执行。
二〇一〇年三月二十六日河南省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能力建设标准为加强我省固体废物监管能力建设,防治固体废物污染环境,规范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固体废物监管体系,依据环境保护部《关于印发〈国家级和省级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建设标准〉的通知》(环发〔2008〕58号),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标准。
本标准分为一、二、三级,三级为基本配置标准。
其他县(区)级环境保护部门的固体废物管理机构可参照本标准执行。
一、基本职能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是在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领导下开展固体废物污染(包括危险废物)环境防治工作的机构,受同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承担下列工作:1、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废物转移计划的审批;2、负责本辖区内危险废物产生和危险废物经营单位的日常监管;3、参与本辖区内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和可用作原料的废物进出口的审批;4、建立和管理全市固体废物管理信息统计;5、负责本辖区内固体废物管理人员培训;6、参与协调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国际条约在本辖区内的履约活动及其他相关国际合作交流;7、负责固体废物管理的其他相关工作。
二、机构及人员配置建议标准省辖市固体废物管理中心应是国家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由市政府下达,经费列入政府财政预算。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4.19•【字号】豫环文[2012]75号•【施行日期】2012.04.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涉重金属若干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的通知(豫环文〔2012〕7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按照省政府《关于批转省环保厅等部门2012年河南省环境综合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2012〕13号)精神,为切实做好我省重金属防治工作,省环保厅根据国家产业政策和环保部对重金属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并结合我省实际,针对我省重点重金属污染行业,组织编制了《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河南省皮革及其制品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河南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和《河南省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2、河南省皮革及其制品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3、河南省化学原料及化学制品制造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4、河南省重有色金属矿(含伴生矿)采选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九日附件1:河南省重有色金属冶炼及压延加工行业综合治理技术规范一、综合治理范围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包括铜冶炼、铅锌冶炼、钨钼冶炼、锑冶炼和贵金属冶炼(以矿产金银为主的冶炼系统和铜铅锌冶炼企业的金银铂钯等贵金属综合回收系统)。
二、政策要求(一)河南省所有重有色金属冶炼企业生产工艺及装备必须符合当前国家和我省产业政策的有关规定,同时还应符合国家关于铜冶炼、铅锌锑冶炼、钨钼冶炼和贵金属冶炼的清洁生产技术标准和污染物排放要求。
(二)按照国家环保相关法律和产业政策,对下述工艺和装备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予以淘汰:1、密闭鼓风炉、电炉、反射炉炼铜工艺及设备(不含综合回收利用);采用烧结锅、烧结盘、简易高炉等落后方式炼铅工艺及设备,未配套建设制酸及尾气吸收系统的烧结机炼铅工艺;烧结-鼓风炉炼铅工艺;采用马弗炉、马槽炉、横罐、小竖罐(单日单罐产量8吨以下)等进行焙烧、采用简易冷凝设施进行收尘等落后方式炼锌或生产氧化锌制品的生产工艺及设备。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环文[2018]155号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执法检查情况的通报豫环文[2018]155号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环境保护局:根据《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坚决遏制固体废物非法转移和倾倒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的通知》(环办土壤函〔2018〕266号)精神,为严厉打击危险废物非法转移倾倒违法犯罪行为,坚决遏制危险废物非法转移高发态势,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监管,有效防控环境风险,5月27日至6月4日,省环保厅成立执法检查组,对全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进行综合执法检查。
现将检查情况通报如下:一、基本情况执法检查分4组对全省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85家、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31家共计116家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
检查发现存在问题企业77家,其中危险废物综合经营单位54家、废矿物油收集贮存单位23家。
各地环保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调查核实,对确认存在的问题依法做出处理。
二、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一)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
检查发现,一些经营单位危险废物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包括危险废物管理台帐、生产经营情况记录薄不规范;应急预案及演练形同虚设;申报登记存在漏报、不报,申报登记不全,未将危险废物包装物纳入危险废物申报登记。
部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持证单位外委处置的危险废物,虽有委托处置合同,但实际长期没有转移;次生危险废物登记不清、去向不明。
(二)个别持证单位存在超范围超规模经营、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情况。
平顶山市润丰再生资源有限公司持有平顶山市环保局核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经营范围中不含“油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审查和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审查和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3.08.02•【字号】〔2013〕82号•【施行日期】2013.08.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正文关于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审查和行政许可有关事项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和《河南省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参照环境保护部《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审查和许可指南》(以下简称《指南》),现将我省危险废物经营单位资质审查和行政许可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应提交的材料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应按照要求,提交符合《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所规定的材料(详见附件1)。
材料应当详实充分并合理有效,利于查阅。
二、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受理、审批、公示、制作和颁发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受理大厅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受理;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公示和制作;省固体废物管理中心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技术审查;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受理大厅负责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颁发。
三、关于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审批程序(一)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的受理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大厅负责受理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证明材料)。
申请领取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以下简称申请单位)填写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依据附件1整理办证所需材料并将申请材料一式两份送省环境保护厅行政审批受理大厅受理(申请单位不再请相关机构做危险废物经营能力评估报告)。
行政审批受理大厅收到材料后应对申请是否属于受理范围、材料的完整性等进行审查,书面做出受理或不予受理的通知。
行政审批受理大厅将符合受理条件的申请材料转交省环境保护厅污染防治处。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公布日期】2012.01.10•【字号】〔2012〕18号•【施行日期】2012.01.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枪支弹药、危险物品管理正文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的通知〔2012〕18号各省辖市、省直管试点县(市)环保局: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防范环境风险,省环保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环保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十二五”全国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督查考核工作方案〉和〈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指标体系〉的通知》(环办〔2011〕48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要求,制定了《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二〇一二年一月十日河南省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工作指南(试行)为进一步加强危险废物全过程风险防范和监督管理,实现危险废物管理规范化,确保我省实现“到2015年产生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0%,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抽查合格率达到95%”的目标,制定本指南。
1 总论1.1 适用范围本指南适用于我省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以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和经营单位进行的监督管理。
1.2 术语概念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危险废物,是指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或者根据国家规定的危险废物鉴别标准和鉴别方法认定的具有危险特性的固体废物。
贮存,是指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的活动。
利用,是指从固体废物中提取物质作为原材料或者燃料的活动。
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一)
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一)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危险废物是对人类健康和环境造成威胁的废弃物品,因此,对危险废物的管理和处理十分重要。
铝灰渣属于危险废物的一类,河南省对铝灰渣的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非常重视。
本文就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进行详细介绍。
一、办理条件1. 办理单位必须是经营危险废物的企业或单位。
2. 办理单位必须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3. 申请办理单位需要具备相关的技术与管理能力。
二、申请材料1. 申请书:包含企业简介、申请的环保类别、经营范围、资金来源等。
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3. 经营执照副本及其复印件。
4. 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
5. 申请单位的铝灰渣废物处理方案。
6. 铝灰渣分析报告。
7. 相关的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
三、注意事项1. 办理单位必须是合法的危废经营企业或者单位,必须具备相关的技术和管理能力。
2. 办理单位需要制定合理的铝灰渣废物处理方案,确保处理过程符合相关的国家标准。
3. 办理单位必须保证铝灰渣废物的安全性,避免对环境造成污染和损害。
4. 申请单位必须尽快提交相关材料,以便能够及时审核并得到批准。
5. 在办理过程中,申请人需要仔细阅读相关的政策法规,确保符合国家标准和规定。
以上为河南省铝灰渣类危险废物综合经营许可证办理工作要点的详细介绍。
办理单位在申请之前要充分了解和掌握相关的政策、法规和要求,以确保申请能够顺利通过。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能够帮助办理单位更好地进行申请,并为环境保护贡献自己的力量。
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颁发情况(2015年4月24日执行)(精品)
24
豫环许可危 废字29号
省环保厅
郑州蓝天焦废回收 处置有限公司
张长林
新密市超化镇杏树 新密市超化镇杏树
岗村
岗村
煤气及煤化工生产行业分离煤 收集储存 、油过程中产生的煤焦油渣
252-010-11
HW08废矿物油 071-001-08、
071-002-08、251-001-08、
25
豫环许可危 废字30号
(001-008)-02,276(001至
4
豫环许可危 废字06号
省环保厅
郑州天辰环保科技 有限公司
乔颖丽
郑州市政六街2号楼 新郑市郭店镇天辰
12层
路9号
005)-02;废药物、药品HW03 综合经营 900-002-03;染料、涂料废物
HW12 264-(002至013)-
12,221-001-12,900-(250
张爱恒
安阳市龙安区南田 安阳市龙安区南田
村
村
综合经营
HW49处理废铅酸电池(拆解破 碎后提炼粗铅)900-044-49
8000 9000 15万
2017.09.04 剧长生15343796666
2018.11.26 李天法13849782735
2018.08.30 李永祺13803720239
HW06(261-005-06、261-006- 废有机溶剂2000吨
序号 1 2
可证编号 发证机关
法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住所
核准经营方
经营设施地址
式
核准经营危险废物类别
收集贮存废矿物油HW08
豫环许可危 废字01号
省环保厅
河南环美再生能源 有限公司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
1.准备申请材料:
首先,申请人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
这些材料通常包括公司的注
册资料、经营场所的证明文件、经营能力证明、环保设施和设备的证明材料、从业人员的资格证明等。
2.提交申请材料:
3.审核材料:
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的内容通常包括申请材料的完
整性、合法性以及申请人的经营能力等方面。
如果申请材料不符合要求,
相关部门会要求申请人补充或者修改材料;如果材料通过审核,将继续进
行后续的审批流程。
4.现场检查:
在审核材料的同时,相关部门还会对申请人的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的目的是确认企业的场地、设备和环保措施是否符合相关标准。
如果现场检查不合格,申请将不会继续进行。
5.公示和听证:
经过审核和现场检查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公示。
公示的目的是
让社会各界对申请做出监督和反馈。
在公示期间,如果有人对申请有意见
和异议,可以向相关部门提出,并且相关部门还会组织听证会,听取各方
的意见和建议。
6.审批和发证:
公示和听证结束后,相关部门会根据审核和现场检查的结果,以及社会各界的意见,作出最终的审批决定。
如果申请顺利通过审批,相关部门将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给申请人,并将信息录入相关数据库。
以上就是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新证申请办理流程的大致步骤。
实际的流程可能因地区和部门的不同而有所差异,申请人应该根据当地的规定和要求进行申请。
此外,申请人还应该了解和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严格按照要求进行经营和管理,以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保护。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指南一、申请前的准备工作1.了解相关法律法规2.准备必要的申请资料3.确保符合申请条件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满足一定的条件,例如具备相应的危险废物处理设施、具备技术设备和技术人员、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等。
申请人在申请前要核实自身是否符合这些条件。
二、申请流程及注意事项1.填写申请表申请人应填写完整并准确地填写申请表,确保不遗漏重要信息。
根据实际情况,可能需要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危险废物处理设施情况、危险废物产生与储存情况等。
2.提交申请资料申请人应将填写完整的申请表及相关申请资料报送给所在地环境保护部门。
注意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以免因虚假资料导致申请失败。
3.收费及审批根据相关规定,申请人需要缴纳一定的申请费用。
环境保护部门会对所提交的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可能需要现场勘查或要求补充材料。
审批周期一般在3个月至半年不等。
4.申请结果及证照颁发环境保护部门审核完申请资料后,将按照相关程序进行评审,并根据评审结果作出批准或驳回的决定。
如果审核通过,环境保护部门将颁发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三、注意事项1.注重信息准确性在申请时,申请人应注意填写准确的企业信息、设施信息等。
任何信息的虚假填报或不准确填报都可能导致申请失败或后续使用时出现问题。
2.合规经营申请人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应严格按照许可证规定的范围和条件进行生产经营活动,确保符合环境保护要求。
同时,应及时将相关信息报送给环境保护部门,并按期参加相关培训和考核。
3.证照管理获得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后,申请人应妥善保管该证件,定期进行证照年检。
证照的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备,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总结起来,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需要事先准备相关资料,确保符合申请条件,并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申请。
申请人应重视申请资料的准确性和合法性,遵守相关法规,确保危险废物的安全处理和环境的保护。
同时在获得许可证后,应合规经营,并妥善管理证照,定期参加培训和考核,以确保危险废物处理活动的安全性和可持续性发展。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说明
&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领条件的证明材料及其说明一、关于有3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从事危险废物经营活动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劳动合同复印件。
2、技术人员三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单位公章)。
3、相关专业包括:化工、冶金等。
二、关于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交通主管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2、投入危险废物运输的车辆运营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上岗资格证书。
3、运输危险货物的车辆、容器、装卸机械及工具经道路运输机关审验合格的有效证明。
4、从事收集、贮存、处置医疗废物的单位还应提供转运车符合《医疗废物转运车技术要求(试行)》(GB 19217-2003)的详细证明材料。
三、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包装工具照片、图样及文字说明;2、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的照片、图纸及文字说明;3、贮存设施、设备经卫生、消防和安全生产监督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
四、关于有符合国家或者本市危险废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治设施的证明材料,以及关于医疗废物集中处置设施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医疗废物处置的卫生标准和要求的证明材料应包括:1、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图纸(包括厂区平面布置图,厂区内设施设备分布图)和文字说明。
2、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批复意见;论证其能符合国家或者本市环境保护标准,特别是《危险废物焚烧污染控制标准》(GB 18484-2001)、《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7-2001)、《危险废物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8-2001)的科学和工程技术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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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
申请书
法人名称:(章)
申请情况:首次申请□ 重新申请□ 换证申请□
处置场所在
地:
危险废物处置信息:
1、名称:类别:代码:
规模
(t/a):
2、名称:类别:代码:
规模
(t/a):
3、名称:类别:代码:
规模
(t/a):
4、名称:类别:代码:规模
(t/a):
联系人:联系电话:申请日期:
河南省环境保护厅制、基本情况
一)新建危险废物经营设施
二)改建、扩建原有危险废物经营设施
三)增加危险废物经营类别 四)改变危险废物经营方式
五)经营危险废物超过原批准年经营规模20%以上
六)经营许可证到期换发新证
二、地表水及地下水功能和监测本底
三、周围 1公里范围内居民及周边土地使用情况
四、厂房面积:单位 m 2
申请 原因
处置设施建设日期
处置设施运行日期
□ □ □ □ □ □
五、设施所在地的地质结构六、厂区平面图:平面图应采用电脑绘制,并标明: 1、设施法定边界; 2、进货和出货地点及路线;3、危险废物贮存设施地点; 4、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设施地点等。
七、危险废物的来源及特性描述
八、主要原辅材料及其危害
5
九、危险废物处理、处置工艺 1、处理、处置的原理及工艺流程
2、主要生产设备
6
3、包装、运输工具及其贮存设施
4、污染防治设施
7
十、省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审
批意见
经办
人:
审批
人:
单位盖
章
年月日
填表说明:申请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单位需提交以下材料:
初次申请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申请书。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3、环评报告批复及“三同时”验收有关材料。
4、有3 名以上环境工程专业或相关专业中级以上职称,并有3 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技术人员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职称证书复印件;技术人员3 年以上固体废物污染治理经历的证明材料由申请单位出具并加盖公章。
5、有符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危险货物运输安全要求的运输工具的证明材料。
如交通部门颁发的允许从事危险货物运输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证的复印件,无危险货物允许资质的申请单位应提供与拥有相关危险货物运输资质的单位签订的运输协议 (或合同)的复印件, 运输工具清单(包括车辆型号、运输年限) 。
6、有符合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包装工具,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以及经验收合格的贮存设施、设备的证明材料:如:包装工具照片或图样及文字说明,中转和临时存放设施、设备图纸及文字说明,贮存设施、设备经环保、卫生、消防安全等部门验收合格的证明文件等。
7、有符合国家或省、自治区、直辖市危险废物处置设置建设规划,国家或地方环境保护标准和安全要求的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的污染防止设施的证明材料。
如:(1) 处置设施、设备和配套污染防治设施的文字说明;(2) 现有设施提供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意见及最近一年内的环境监测报告;(3) 提供论证其符合《危险废物集中焚烧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试行)》(环发[2004]15 号)及《危险废物安全填埋处置工程建设技术要求》 (环发[2004]75 号)的各项证明材料;(4) 经营易燃易爆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消防部门的证明; 经营剧毒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公安部门的证明,经营危险化学品废物的,需提供安全生产评估报告;(5) 建设项目工程质量、消防和安全验收的证明材料。
8、与所经营的危险废物类别相适应的处置技术和工艺的说明材料。
如:(1) 危险废物预处理工艺及其说明;(2) 危险废物处置工艺及其说明。
9、保证危险废物经营安全的规章制度、环境监测制度污染防治措施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包括:(1) 规章制度。
(a)
执证单位如何了解所接收的危险废物与危险废物转移联单所列危险废物相一致;(b) 应分析何种成分;(c) 对拟接受的废物如何取样;(d) 拟采取的测试分析方法;(e) 重复测试的频率;(f) 每批废物的接收标准和拒绝标准。
(2) 安全措施。
(a) 控制进入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施的安全措施;如:设置24 小时的监控系统,对进出危险废物贮存、处置设置进行持续监测和控制等;(b) 对易燃、反应或不相容废物的安全管理措施;(c) 对应急设备、警报和确保人员及设备通过的最低通道空间的维护和定期监测的措施
等;(3) 内部监督管理措施和计划。
(4) 人员培训计划;(5) 突发事故应急计划;(6) 环境监测措施;(7) 发生突发事故造成环境污染时,消除污染的资金保障措施。
10、土地性质证明复印件,以填埋方式处理危险废物的,应当提交填埋场所土地使用权证书复印件。
11、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12、所在地县(区)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的初审意见(正式公文)。
换证
1、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申请书。
2、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复印件(正副本) 。
3、所在地县(区)级和地(市)级环保部门出具的同意换证文件(正式公文) ,文件应包括经营单位现有主要生产设备和污染防治设施的名称、规格型号、设计及成产能力,经营期间主要污染物排放监测数据和固体废物处理处置情况,以及守法经营情况。
4、有监测资质部门出具的近期企业生产区域及周边范围内的大气、土壤、水、噪声等污染物的监测报告。
5、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企业代码证复印件。
6、危险废物综合利用、处理处置协议书复印件。
7、事故应急预案的定期演练记录和证明材料。
8、危险废物管理计划。
9、企业持证期间工作总结。
10、原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复印件,领新证时,须将过期证件退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