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童游乐项目存在四大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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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游乐项目存在四大问题
当前,在各大商场、广场和超市等人流密集地段,形式多样的儿童游乐项目随处可见,也备受流广大家长和儿童热捧,但由于设施维修、管护不善等问题对儿童造成伤害的事故频发,凸显儿童游乐项目存在四大问题应引起高度重视。
存在问题:
一是监督管理困难。室内儿童游乐场既不属于文化娱乐场所,也不完全属于体育健身场所,没有制定强制性的卫生标准,小型儿童娱乐项目不属于高空、高速的游艺游乐设施,不在质监局的监管范围内,无资质经营现象严重,私营业主自主管理,存在监管空白,若发生事故,消费者维权追责难,有关部门相互推诿责任。
二是设施安全隐患。根据防火规范的要求,室内游乐场的选址不能在商场的三层以上,但商家为经营考虑成本会将儿童乐园设置在商场四层以上,部分游乐项目露天经营,日晒雨淋对铁质或塑料材质的设施具有很大损害,部分经营者不愿意投入资金更新、维护,很多流动游乐设施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陈旧等现象,无法达到安全标准。
三是卫生安全隐患。部分游乐设施卫生条件脏、乱、差的现象普遍存在,长期不清扫、不消毒,病菌滋生,导致儿童疾病传染,有关部门还没有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条文专门对广场、商场、超市内的儿童游乐项目卫生状况进行规范,在监管上处于空白。
四是消费者维权困难。商家极少提供消费凭证,一旦消费者与其发生消费纠纷,消费者拿不出证据,经营者采取回避抵赖、逃避甚至换地经营等态度对待,消费维权困难,严重损害消费者权益。
对策建议:
一是建立并完善监管体系。制定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逐步规范经营管理制度,将流动儿童游乐项目纳入质监部门的安全监管范围,定期进行抽检,经营者应接受专项培训,在日常经营活动中持证上岗,以保障游乐项目安全。
二是加强安全监管。强化行政指导,要求经营者在经营过程中加强安全管理、增设安全防范措施、制定险情急救方案、保障服务质量,确保少年儿童获得安全、放心的游乐体验。
三是自觉加强卫生管理。制定安全管理细则,定期对场所和玩具清洗消毒,维修养护,组织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从业人员在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后方可上岗。
四是做好消费维权。执法部门应定期不定期对流动儿童游乐项目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减少消费纠纷,受理消费侵权的投诉、举报,认真平衡消费双方的利益关系,化解消费纠纷,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