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常管理办法(总15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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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温度预警管理制度

异常温度预警管理制度

异常温度预警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对异常温度预警的管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对气象变化的应对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异常温度预警管理的单位、部门,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

第三条异常温度预警管理应遵循“科学、及时、准确、可靠”的原则,做到实时预警、快速响应、全面覆盖、科学处置。

第二章预警体系建设第四条各单位、部门应建立健全异常温度预警管理体系,包括但不限于预警数据采集、信息发布、应急响应、监测评估等环节。

第五条应建立完善的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包括但不限于气象局、气象卫星、气象雷达、自动气象站等,确保预警信息的及时获取和准确性。

第六条应建立完善的信息发布机制,向社会公众及时发布异常温度预警信息,并配以科普宣传,提高公众对异常温度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七条应建立灵活、快速的应急响应机制,能够迅速组织人员、物资投入到应急救援工作中,最大限度地减少灾害损失。

第八条应建立完善的监测评估机制,对异常温度预警及时进行跟踪监测,评估预警的准确性和有效性,及时调整预警措施。

第三章应急处置第九条当接到异常温度预警后,各单位、部门应立即启动应急响应机制,迅速组织人员投入到应急处置工作中。

第十条应根据异常温度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处置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人员疏散、临时避难、物资储备等,确保人员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一条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灾害防范教育和培训,提高人员应对极端天气变化的能力,增强对突发事件的快速反应能力。

第四章监督管理第十二条各级政府部门应加强对异常温度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提高对异常温度的监测能力和应对能力。

第十三条应建立健全的异常温度预警检查评估机制,定期对各单位、部门的预警工作进行检查评估,对达标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不达标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要求整改。

第十四条应建立舆情监测机制,及时了解社会公众的反馈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完善异常温度预警管理措施。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

异常行为管理制度第一部分:总则为规范员工的行为,提高组织的内部管理水平和效益,保障员工的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部分: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职工,包括兼职人员。

第三部分:行为管理的原则1. 良好信用原则:员工应当维护组织和个人的信用,不得有违背社会公德、损害组织声誉的行为。

2. 神圣职责原则:员工应当牢记个人使命和责任,不得有违背职业操守的行为。

3. 公平原则:行为管理要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能有私心私利的行为。

第四部分:异常行为的定义异常行为是指有违规定或超出许可权限的行为,或者不利于组织发展的行为。

1. 超出权限行为:员工未经批准,擅自处理本职工作范围之外的事务。

2. 违反规章行为:员工有违反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

3. 损害单位利益行为:员工有损害企业利益的行为,包括浪费资源、贪污腐败等。

4. 侵害员工权益行为:员工有侵害其他员工权益的行为,包括性骚扰、人身攻击等。

第五部分:异常行为处理程序发现异常行为后,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处理:1. 收集证据:相关人员应当收集证据,确保异常行为的事实清楚。

2. 提请领导:将收集到的证据提交给上级领导,由领导负责决定处理程序。

3. 调查论证:领导应当组织人员对异常行为进行调查,并做出相应的论证。

4. 处理决定:经过调查论证后,领导应当作出相应的处理决定,并通知相关人员。

第六部分:异常行为的处理方式根据异常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可以采取以下处理方式:1. 员工批评教育:对于轻微的异常行为,可以进行口头批评和教育。

2. 职务限制处分:对于一般的异常行为,可以限制员工的职务和权限,以期改正行为。

3. 薪酬处罚:对于严重的异常行为,可以对员工的薪酬进行处罚,包括降低工资、奖金取消等。

4. 解雇处理:对于极其严重的异常行为,可以考虑对员工进行解雇处理。

第七部分:异常行为管理的监督和检查1. 部门负责人应当定期对员工的行为进行检查,发现异常行为及时处理。

2. 员工应当相互监督,发现异常行为及时报告,不得包庇和纵容。

异常上报管理制度

异常上报管理制度

异常上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规范企业内部异常情况的上报和处理,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和员工权益,提高企业内部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公司内部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安全生产事故、职业道德问题、员工谈话和投诉、风险管控意见等。

第三条公司成立异常上报管理小组,负责制定具体的异常上报管理细则,并组织实施,不时修改。

第四条公司成立异常上报处理小组,负责接收、审核和处理各项异常上报,并对其行为进行跟踪和追责,及时做出合理处理。

第五条公司成立异常上报监督部门,监督异常上报管理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监督,确保处理结果符合规定。

第六条本制度尊重事实,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恶意举报行为进行严肃处理。

第七条公司对参与本规定的员工进行相关制度和规定的教育和培训,在规定的期限内达到其应具备的基本素质,对其进行相关考核,合格者提供岗位调整,不合格者予以辞退。

第二章异常上报的程序第八条公司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章程制度,规定不同情况的异常上报程序和渠道,明确异常上报的主体对象、流程和时间要求,制定相应的流程表。

第九条异常情况的发现者应及时向所在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部门、异常上报管理小组或者其他指定的管理部门进行报告,并配合上级部门、相关部门进行相关调查。

第十条具体的异常上报程序和渠道包括:口头报告、书面报告、电话报告、网络报告等,其中书面报告应是规范的、格式化的报告表。

第十一条异常情况管理小组应当及时受理异常上报,并分派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和处理。

第十二条异常情况管理小组在接到异常上报后应当及时进行初步核实,情形复杂的,应当在接到报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预审结论或行动建议。

对于需要进一步调查的异常情况,核实时间应当按实际情况合理延长。

第十三条异常情况原始报告应及时保存为公司内部文件,其中揭示的个人隐私信息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保存。

第十四条被调查人、被举报人应予以配合公司的调查,包括提供相关证据和说明,不得拒绝。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企业的生产异常管理,确保生产过程安全和质量稳定,提高企业的竞争力和可持续进展本领,订立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全部生产环节,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设备、生产现场、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

第三条本制度依法合规,任务分工明确,质量标准严格,责任追究明确。

第四条生产异常管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生产设备故障、工艺异常、质量问题、物料损失、安全事故等。

第二章生产异常管理机构第五条企业应设立生产异常管理专门机构,实在负责生产异常的防备、处理和追踪。

第六条生产异常管理机构由法务部门负责人、生产、质量、安全等相关部门的负责人构成。

第七条生产异常管理机构负责订立和完善生产异常管理制度,订立异常应急预案、处理流程、考核标准,并监督落实。

第三章生产异常管理流程第八条生产异常管理流程包括异常报告、分析、处理、评估、追溯等环节。

当生产异常发生时,责任人应立刻将异常情况填报到异常报告系统,包括异常描述、发生时间、地点、原因等。

第十条生产异常报告由生产异常管理机构进行分析,确定异常等级和处理方式,并通知相关责任部门。

第十一条责任部门应依据异常等级和处理方式,适时订立处理方案,并执行,确保处理过程标准化、规范化。

第十二条处理完成后,生产异常管理机构将异常处理结果进行评估和追溯,总结阅历教训,并提出改进措施。

第十三条生产异常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召开异常管理工作会议,对生产异常管理情况进行汇报、分析和评估,并适时调整和优化管理措施。

第四章管理标准第十四条生产异常管理机构要建立健全企业生产异常管理指标体系,包括但不限于异常数量、处理效率、处理结果评估等指标。

第十五条生产异常处理应遵从以下标准: 1. 依照处理流程和时间节点,适时处理异常。

2. 异常处理过程中,要确保信息畅通、沟通顺畅。

3. 异常处理人员要具备专业学问和技能,并接受培训。

4. 异常处理结果要进行记录和归档,并适时通报相关部门和责任人。

混管异常处理规章制度

混管异常处理规章制度

混管异常处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混合管道系统的运行,确保安全生产和生产效率,保障工作人员和设备的安全,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混合管道系统指的是将多种液体或气体混合输送的管道系统。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混合管道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和紧急事件,对于正常运行的管道系统不适用。

第四条运行维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及时处理混合管道系统中的异常情况和紧急事件,确保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第五条相关责任人应当对混合管道系统的异常处理工作负有全面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推卸责任。

第二章异常情况处理第六条异常情况是指混合管道系统运行过程中出现与正常情况不符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管道压力异常、流量异常、温度异常、泄漏等。

第七条当发现混合管道系统出现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向相关责任人报告,并根据实际情况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八条针对不同的异常情况,应当采取不同的处理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停止供液、排空管道、关闭泄压阀等。

第九条异常情况处理过程中,应当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工作,确保人员和设备安全。

第十条异常情况处理完毕后,应当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和事故报告,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措施。

第三章紧急事件处理第十一条紧急事件是指混合管道系统发生突发事件,对人员、设备和环境造成重大危害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爆炸、泄漏、火灾等。

第十二条当发生紧急事件时,应当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尽快控制事态发展,避免事故扩大。

第十三条紧急事件处理过程中,应当按照预案组织人员进行逃生和救援工作,确保人员安全。

第十四条同时,还需及时报警,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处置工作,避免造成更大的损失。

第十五条紧急事件处理完毕后,应当进行彻底清查和事故原因分析,并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接受处理。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十六条为了提高混合管道系统运行安全性,应当加强巡查和监测工作,定期对系统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十七条应建立健全相关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各岗位的职责和权限,加强人员培训和技术培训。

车辆异常管理制度汇编

车辆异常管理制度汇编

车辆异常管理制度汇编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车辆异常管理工作,保障车辆安全运行,维护企业和员工的利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使用企业车辆的员工,包括驾驶员、车辆管理员和其他相关人员。

第三条车辆异常管理应当以安全为第一要务,加强监督和管理,确保车辆异常情况得到及时处理。

第四条车辆异常管理应当遵循规范程序,确保相关记录真实、准确。

第五条车辆异常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流程,提高管理效率,降低风险。

第二章车辆异常的分类和识别第六条车辆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车辆故障、事故、交通违法、盗窃等。

第七条员工应当及时识别车辆异常情况,如发现异常应当第一时间向车辆管理员报告。

第八条车辆管理员应当对车辆异常情况进行核实和处理,必要时应当向上级主管汇报。

第九条驾驶员在发现车辆异常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障车辆安全,如有必要停车检查或联系维修人员。

第十条车辆异常应当根据严重程度进行分类,制定相应的处理措施,确保不影响车辆正常运行。

第三章车辆异常处理流程第十一条车辆异常处理流程包括异常发现、报告、核实、处理、记录和总结等环节。

第十二条员工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应当立即向车辆管理员报告,并提供详细情况和相关证据。

第十三条车辆管理员收到报告后应当立即核实异常情况,采取相应措施,确保车辆安全。

第十四条车辆管理员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处理方案,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执行。

第十五条处理完毕后,车辆管理员应当及时记录处理情况和结果,形成文件存档。

第四章车辆异常处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六条车辆管理员是负责处理车辆异常情况的主要责任人,应当保证处理及时、准确。

第十七条驾驶员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应当立即采取措施保障车辆安全,配合车辆管理员处理。

第十八条其他相关人员如发现车辆异常情况,应当及时报告对车辆异常处理提供支持。

第十九条车辆异常处理不当导致车辆损失的,责任人应当承担相应责任,并赔偿损失。

第五章车辆异常记录和汇总第二十条车辆管理员应当建立健全车辆异常记录制度,详细记录各类异常情况及处理过程。

异常处罚管理制度

异常处罚管理制度

异常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内部管理,保障公司的正常运营,加强员工自律,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公司所有员工,包括但不限于职工、管理人员、临时工等。

第三条异常处罚管理制度是公司用以规范员工行为的制度,是对员工违反公司规定行为的处理方式。

第四条公司将以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来管理处罚行为,及时对违反公司规定的员工予以纠正。

第五条公司将根据员工的违规情况和性质对违规员工进行惩罚和教育,同时也会对员工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肯定。

第六条违反本管理制度的员工将受到公司的相应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警告、罚款、调岗、降职、开除等。

第七条公司将严格执行本管理制度,对违规员工进行处理,以保证公司的正常运营和员工的秩序井然。

第八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异常处罚管理制度档案,对每一起异常处罚进行记录和归档,并对处罚情况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

第二章违规行为及处理措施第九条下列行为属于违规行为:1. 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的行为;2. 在工作中懈怠、玩忽职守、造成工作遗漏的行为;3. 长期迟到、早退、呈擅自调动工作岗位的行为;4. 私自倒卖公司产品或资料、盗窃公司财物的行为;5. 伪造证据或作假报告、虚构数据、信息的行为;6. 严重影响公司形象的言行举止、不尊重他人的行为;7. 对上级领导、同事、下属进行人身攻击或诽谤的行为;8. 未经批准转发涉及公司机密的信息,存在泄漏公司秘密的行为;9. 私自携带公司设备、产品、资料离开公司离职的行为;10. 其他违反公司规定、有损公司利益的行为。

第十条对违规行为的处理措施,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和性质来确定。

1. 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和批评教育的方式进行处理;2. 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理;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公司可以采取降职、调岗、停职甚至开除的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公司在处理违规行为时,将充分尊重员工的合法权益,采取人性化的处理措施,让员工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并且进行改正。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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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此表每一个月更新一次,如无内容更新那么以此份为主。
实用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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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电子
文件名称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行日期
装配课制程异常反应申报表
GLG-WI-QC001 版次 A3 页次 6/10
异常
异常状态
作业 车间 行政 车间 车间 品质 制造 PMC 经 品质 行政 技术 总经
部件
员 组长 部 品管 主管 主管 经理 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理
4.0 定 义:
4.1 品质异常:在生产过程中因人/机/料/法/环的变异而可能或已经造成产品品质不符合相关品质标
准的现象。
5.0 作业流程图:见附件
6.0 作业内容:
6.1、当发现品质异常时,由发生单位 QC 及生产组长开出异常单并相互确认后,并对现场不良批次物
料、产品进行标识隔离,将信息反应到 PQE。
深圳市电子
制程异常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 发行日期
GLG-WI-QC001
版次
A3
页次 7/10
.
装配课制程异常反应申报表
实用文档
异常
异常状态
作业 车间 行政 车间 车间 品质 制造 PMC 品质 行政 技术 总经
部件
员 组长 部 品管 主管 主管 经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经理 理
针座
缺针 混料 刮伤 跳针 弯针 短针 金线色差 发白 3%<不良率<10%
行标示隔离并处理。
6.5.PQE 依据电子流内容,确认相关单位原因分析/改善对策,在确认完措施的可行性后,必须根据
责任单位回复的预防对策连续确认三批物料,如合格那么可结案,反之那么转纠正预防电子流要

异常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异常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异常事件处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内部异常事件的处理程序,保障企业正常运营并确保员工的安全与利益,订立本异常事件处理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发生的各类异常事件,包含但不限于突发事故、员工异常行为、安全隐患等。

三、异常事件分类异常事件依照危害程度和紧急程度划分为三个级别:1. 一级异常事件一级异常事件指危害严重、需要立刻采取紧急措施的事件,如火灾、爆炸、人员伤亡等。

一级异常事件由紧急事件应急小组负责处理。

2. 二级异常事件二级异常事件指危害较大、需要及时处理的事件,如设备故障、网络停止、违规操作等。

二级异常事件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3. 三级异常事件三级异常事件指危害相对较小、需要跟踪处理的事件,如细小事故、业务过错、投诉反馈等。

三级异常事件由相关部门负责处理。

四、异常事件处理流程1. 事件报告与登记任何员工在发现异常事件后,应立刻向部门负责人或上级汇报,并填写异常事件报告表。

部门负责人收到报告后,应及时登记记录,并分类划分异常事件级别。

2. 应急响应一级异常事件一级异常事件发生后,紧急事件应急小组应立刻启动应急响应,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和资产安全。

同时,应及时通知上级领导和本地公安消防部门,并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应急处理工作。

二级异常事件二级异常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组织人员进行紧急处理,恢复正常运营。

如需要协调其他部门帮助处理,相关部门应及时通知并协调。

三级异常事件三级异常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实真相,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件扩大。

若事件涉及客户或合作伙伴,应及时沟通解释并采取挽救措施。

3. 事件调查与分析无论异常事件的级别,相关部门应对事件进行调查和分析,确定事件的原因和责任人,并提出改进措施和建议,避开仿佛事件再次发生。

4. 结果反馈与总结完成事件处理后,相关部门应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上级领导和相关部门,并进行总结。

同时,将案例归档,供以后参考。

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生产异常管理办法

第1 页共15 页1.目的:1.1采取适当措施,有效解决生产过程中发生的品质异常问题,1.2针对发生的品质异常问题进行责任和执行部门归属划分,1.3确保生产过程中品质异常问题快速处理,提高生产效率,特制订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生产部各车间所发生的生产异常。

3.分类、定义、责任部门:在生产现场,异常包括但不限于下表中的8 大类。

4.异常处理流程:4.1在生产的相应节点设置生产异常报警装置,采用红、黄、绿三色声光报警,设置办法见下表:4.1.1生产异常发现人可分为3 类:(1 )生产车间:作业员/班组长/ 车间主任;(2)责任部门责任人:IE/PE/QE ;(3)责任部门负责人:生产部/工程技术部/ 品保部的部门负责人。

4.2 异常报警流程:发现人为作业员班组长车间主任的报警流程:4.2.2 发现人为IE/PE/QE ,在生产车间巡视时发现异常报警流程:4.2.3 发现人为生产部/工程技术部/ 品保部的部门负责人,在生产车间巡视时发现异常并报警流程4.3 生产异常汇报时间流程和时限:4.4特别说明:(1)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发生,时间在10 分钟以上时,必须填具《生产异常报告单》。

(《生产异常报告单》见附件1。

)(2) 相关部门在接到《生产异常报告单》后应立即去现场了解情况,并分以下情况进行处理:XXXX有限公司文件编号Q/XX01-3-ZJ02-2017 版本01生效日期年月日生产异常管理办法页码第5 页共15 页流程权责部门重要说明表单输出NG发现异常,通报车间主任直接上级立即通知责任单位相关人员发现人车间主任OK相关人员及部门负责人到场:分析原因,给出临时解决方案车间主任IE、PEME 、QEOK品保、工临时解决方案确认并执行、落实相关部门处理责任。

OK异常未解决前,已制品及在制品判定、标识、隔离、处理OK异常排除后,首件检验合格后恢复生产程技术、生产的部门负责人品保工程技术生产的负责人生产部品保部OK异常排除后,填报生产异常报告单生产部责任部门OKPMC 统计汇总异常损失金额(工时)PMCOK品保部1.发现人发现异常,按下红色报警按钮后,立即通报车间主任(或部门主管);2.1生,2.2人,直接上级(车间主任、主管)10 分钟内确认异常发确认异常,立即停产;通知工程技术部、品保部等责任单位人员和负责前来研究对策,加以处理;3.QE/IE/PE 及责任单位的负责人到达现场后:3.1 立即对所发异常按照“人机料法环”五个方面进行调查分析,查找异常原因;3.2 立即判断出问题的严重程度和其可能的影响程度,如事态严重由工程技术部召开现场会并汇报上级领导;4.相关部门负责人找出发生异常的原因4.1 立即采取临时解决方案,消除异常,防止事态继续扩大;4.2 落实相关参与处理部门责任。

异常标准停线管理规定

异常标准停线管理规定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异常标准停线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
品质部
文件编号
密级
秘密
版本
A0
第 1 页/共 6 页 制定日期
2019-7-9
版本
日期
修订内容/摘要
修订原因
聚合物电芯质量目标值(附表).docx
编制
签 署 栏 会签
审核
批准 日期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文件非经书面准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及对外发行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内部文件非经书面准许,不得以任何形式复制及对外发行
2
东莞市言科新能源有限公司
文件名称 异常标准停线管理规定 制定部门
品质部文件编号密级源自秘密版本A0
第 3 页/共 6 页 制定日期
2019-7-9
5、具体内容 5.1 品质异常反馈规则、流程及时间要求:
反馈流程
生产操作员
反馈
指示
生产组长/生产主管
反馈
指示
生产经理
IPQC/设备维修员/PE
反馈
指示
质量工程师/ME 工程师/PE 工程师
反馈
指示
品质经理/ME 经理/PE 经理
处理时限
异常发生 15 分钟内 异常发生 30 分钟内 异常发生 60 分钟内
备注:为了正确反馈和处理品质异常,请严格按照以上反馈流程图进行异常反馈,反馈过程中如果同级相关人员不能 联络上的情况,可以向更高级别的相关负责人反馈,以及时争取解决问题 5.2 品质异常停线判定标准及处理流程 5.2.1 线体直通率良率低于 98%,生产部反馈给当线 IPQC,IPQC 对异常进行确认后发《品质异常改善通知单》反馈给 PE 人员,PE 部门进行不良原因分析,并提供临时或长期对策。1 小时后未能改善,则要求停线处理,品质部发出 《停线通知单》给相应的责任部门 5.2.2 不得违规 SOP、规格书等相关文件标准作业 5.2.3 制程中发现设备失效/员工违规操作(如:焊点全检/GO-NO-GO 等未按要求操作)则立即停止生产,标识隔 离上个检验时段已生产的产品做返工处理 5.2.4 功能测试仪器误差较大(不准确) 5.2.5 产线当工序操作员不得私自变更设备参数(制程 IPQC 监控) 5.2.6 每条拉线所使用设备校准有效期是否存在超期(以计量校准日期为准) 5.2.7 产线正常生产/返检品无返工流程以及返工流程作业指导书,制程 IPQC 监控如有不符通知组长改善必要时知 会 QE 工程师协助处理 5.2.8 生产过程中,如来料不良导致不良率 5%以上,生产部反馈给当线 IPQC,IPQC 对异常进行确认,若导致制程滞 料由 PE 人员提供临时或长期对策。若来料不良,反馈 IQC 处理,由 SQE 提供临时或长期对策。1 小时后未能改善, 则要求停线处理,制造部发出《停线通知单》给相应的责任部门 5.2.9 功能测试工序产品不良率品控标准:0.2%,外观全检工序不良率品控标准:2%超出标准,由制程 IPQC 发出《品 质异常停线通知单》立即停止生产推动改善后经品质和其他部门评估合格后再恢复生产 5.2.10 相似型号不允许在同一拉线或两条相邻拉线生产(避免混料) 5.2.11 拉线每个工序不允许有漏工序或间断性操作,IPQC 对异常进行确认后发《品质异常改善通知单》反馈给生产 部门进行停线改善,责任部门通过采取有效的纠正预防措施对异常进行改善,且经过品质人员(QE/IPQC)确认同 类型异常已不再发生,可以按照正常生产流程进行批量生产时,移除异常工序的停线牌,解除之前所做出的停线管 制,恢复正常生产 5.3 品质异常停线确认 5.3.1 品管部在接收到制造部异常反馈时 ,应在 10 分钟内对异常进行确认,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出《品质异常改善通知 单》,并在相对应的栏确认签名,描写内容应按 5W2H 的方式填写, 至少包括: (1)异常发生之时间、型号、站别、物料信息(P/N)、停线时间等… (2)异常现象描述 ( 有无法用语言描述请附图片、文件、实物样品……)

实验室检测结果超标、异常管理规程(OOS、OOT)(DOC)

实验室检测结果超标、异常管理规程(OOS、OOT)(DOC)

一、目的规范调查检测结果超标、异常的程序,保证检验工作中出现的超标结果能得到全面分析与正确处理;保证检验数据可靠、有效。

二、范围适用于使用已批准的检验规程检验时出现的超标、异常结果调查、分析.三、职责1、试验人员负责出现超标或结果异常时及时控制样品并通知实验室负责人,与实验室负责人等相关人员进行调查并完成调查记录。

2、检测项目复核人2.1 对结果进行确认,对可能的原因进行客观及时的评估.2.2确认发生OOS试验人员的经验和能正确使用方法的能力.2.3检查计算、溶液、检验用材料、仪器和玻璃器具,确定有无异常和可疑信息.2。

4 检查检验用仪器的性能、校验情况及使用记录.2.5检查质控品、试剂、溶剂和其它用到的溶液,应满足质量控制的要求。

2。

6保存整个调查过程中的记录和相关证据。

3、实验室负责人3.1安排、指导工作人员按照要求进行实验室调查与分析,对调查过程及相关记录进行检查,并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调查进展。

3.2决定是否进行实验室调查,如需要调查,则要组织、参与调查过程,并协助QA的全面调查。

3.3如果为实验室差错(培训、仪器、工作不仔细等),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根本原因分析,确定差错的来源,对调查出的问题采取纠正预防措施以避免再次发生,并监督处理过程。

若属检验人员错误,则需对检验人员进行再培训.3。

4 将OOS调查记录上报QA及质控经理审批。

4、质保部人员监督执行。

四、正文1、结果超标、异常的情况1.1超出质量标准的实验结果(OOS):检测结果超出设定质量标准,质量标准包括注册标准以及企业内控标准。

1.2 超出趋势(OOT)的实验结果:检测结果虽在质量标准之内,但是仍然比较反常,与长期观察到的趋势或者预期结果不一致。

1。

3 异常数据(AD):指超出标准及超趋势以外的异常数据或来自异常测试过程的数据或事件。

例如:仪器设备停机、人为差错、系统适用性不合格、样品(或溶液)异常等产生的数据或事件。

2、结果超标、异常的处理要求2.1 一般要求2。

质量异常责任划分

质量异常责任划分
4、《出厂检验规程》5、《质量记录控制程序文件》6、《原材料检验规程》
7、《质量管理处罚制度》
八、附件
1。《质量事故分析报告》
2.《制作中心质量事故调查、处罚单》
制定
审核
批准
4。1。2.2批量退货或重大质量事故(含客户投诉),追究相关责任部门的责任,具体承担比例为退货造成经济损失的30%。具体的分担比例如下:
直接责任人
班组长
主管
经理
副总/总监
总经理
40%
10%
15%
15%
10%
10%
若责任部门无班组长、主管,则班组长、主管承担的比例由直接责任人承担.
注:①退货损失包括退货后返工费用、产品报废损失、公司货款被扣减、去客户现场返工产生的费用等费用.
1.1负责对不合格品进行检验及数据的统计,并判定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
1。2负责对原材料分选费用的审核
1.3负责判定不合格品的责任部门,提出处理意见;每月汇总在制品返工、报废、客户退货不合格品,客户投诉、厂内质量事故责任部门及其承担比例报财务部。
2.技术:负责制定不合格品的处理工艺和参与对不合格品的评审。
1。1.2因其他部门或个人原因导致材料不合格,由责任部门全部承担。
1。2材料不合格的处理流程
制定
审核
批准
文件名称
品质异常责任划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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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页共4页
文件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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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由品管协助仓库判定责任部门及其承担损失比例,具体按《不合格品控制程序》执行。
1。2。2由物资管理部每月10前汇总材料不合格情况报财务部。
7.人事:负责根据各责任部门承担的费用,从当月各部门的工资中扣除。
8。副总经理、中心总监:负责对进仓后不合格品、客户退货不合格品,客户投诉、厂内质量事故处理提出审批意见。

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制度

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制度为了提高企业的生产安全和员工的工作环境,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异常情况和事故能够及时得到有效管理和处理,订立本《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全部生产部门和员工,以确保生产安全和员工健康。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订立以下规章制度:一、责任与义务1.企业管理层应设立专职或兼职的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负责人,负责订立、实施和监督本制度的执行,并向上级报告工作进展。

2.生产部门负责人应依照本制度的要求,组织订立本部门的生产异常与事故处理规程,并对本部门员工进行相关培训与引导。

3.员工有责任在工作中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依照本制度和相关规定进行工作,并乐观参加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的相关培训。

二、生产异常管理1.生产异常管理范围:包含但不限于设备故障、料子质量问题、工艺异常、生产计划异常等。

2.异常上报:任何员工发现生产异常情况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由部门负责人及时上报生产异常管理负责人。

3.生产异常处理流程:–首先,生产异常管理负责人接到上报后,应立刻组织成员进行现场勘察,了解异常情况并采取必需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其次,依据异常情况的严重程度,由生产异常管理负责人决议是否需要成立异常处理专案组。

–异常处理专案组应依据实际情况订立认真的处理方案,并进行实施,包含但不限于修理设备、更换料子、调整工艺等。

–处理完毕后,生产异常管理负责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和员工通报处理结果,并记录异常情况和处理过程,作为以后的参考。

三、事故管理1.事故分类:–人身损害事故:包含员工损害、生产环境中发生的事故等。

–资产损失事故:包含设备损坏、产品质量问题、原材料子挥霍等。

–环境事故:包含废物排放超标、环境污染等。

2.事故报告:任何员工在工作中发生事故应立刻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报告,并及时通知生产异常与事故管理负责人。

3.事故处理流程:–首先,事故管理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刻组织成员进行现场救援,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人身安全。

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异常名录管理制度

异常名录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企业异常名录管理,规定异常名录的报告、确认、核实、整改和归档的处理流程,维护企业合法权益,保障企业正常经营和生产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部异常名录管理工作。

三、异常名录的种类1、财务异常名录:涉及企业财务方面的异常行为或异常情况记录。

2、生产异常名录:生产过程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记录,包括但不限于设备故障、生产质量问题等。

3、安全异常名录:涉及企业生产安全方面的异常行为或异常情况记录。

4、人事异常名录:涉及员工违纪违规、员工关系异常等情况的记录。

5、其他异常名录:其他与企业运营、管理及生产活动相关的异常情况记录。

四、异常名录报告流程1、发现异常情况的员工应立即向所在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报告。

2、部门主管或相关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及时对异常情况进行初步核实和记录,并上报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

3、上级主管或相关部门应及时召集相关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深入分析,确定异常名录并报告给企业管理层。

4、企业管理层对异常情况进行确认,并做出相应处理决定,涉及重大异常情况需上报公司高层领导。

五、异常名录的确认和核实1、企业管理层接到异常名录报告后,应对异常情况进行确认,并要求相关部门尽快对异常情况进行核实。

2、相关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异常名录进行核实,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核实结果上报给企业管理层,并提出整改意见。

3、企业管理层对核实结果进行审核,并要求相关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对异常情况进行整改。

4、如异常情况属实,将进行相应处理,并做好记录和归档。

六、异常名录的整改和归档1、相关部门应按照企业管理层要求的整改意见,制定整改计划,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和记录。

2、整改计划完成后,相关部门应及时将整改情况报告给企业管理层,并进行归档。

3、企业管理层对整改情况进行审核,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

4、企业管理层对整改情况进行确认后,将整改情况归档,并定期进行复查和跟踪,确保异常情况得到彻底解决。

公司生产异常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生产异常管理制度范文

公司生产异常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制度旨在明确生产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各类异常情况,规定异常发现、上报、处理及追踪的流程。

适用于公司所有生产线及其相关的辅助部门。

二、管理原则生产异常管理遵循及时性、准确性、责任性和预防性的原则。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防止问题扩大;同时需准确记录异常情况,便于事后分析和改进;每项异常都应有明确的责任人,并建立起完整的责任追溯体系;通过不断的异常管理实践,提升预防机制,减少异常发生的可能。

三、异常分类1. 设备异常:包括机械故障、设备老化等导致生产线暂停的情况。

2. 材料异常:如原材料质量不符、供应不足等问题。

3. 质量异常:产品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任何质量问题。

4. 人力异常:员工病假、人员短缺等情况导致的生产能力下降。

5. 环境异常:例如停电、停水、火灾等影响生产的外部因素。

四、异常处理程序1. 发现异常:任何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发现异常,应立即向直属上级汇报,并采取初步措施控制影响范围。

2. 上报异常:根据异常性质,由现场管理人员填写异常报告单,详细记录异常发生的时间、地点、现象及初步判断的原因等,并在规定时间内上报至相关管理部门。

3. 异常评估:相关部门收到异常报告后,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对异常情况进行评估,确定影响程度和紧急处理级别。

4. 处理措施: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分配责任人,并限定完成时间。

必要时可启动应急预案。

5. 跟踪与反馈:异常处理过程中,应实时更新处理进展,并对处理结果进行验证。

确保问题得到妥善解决。

6. 总结与改进:事件结束后,应对整个异常处理过程进行总结,找出根本原因,提出改进建议,防止同类异常再次发生。

五、责任与考核所有员工都有义务维护生产过程的正常运转,对于及时发现并正确处理异常情况的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对于因个人疏忽或违规操作导致异常发生的,应依据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异常名单管理制度

异常名单管理制度

财务硬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财务硬件管理工作,提高管理效率,合理配置资源,保障财务数据的安全性和完整性,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部门和员工在财务硬件管理方面的工作。

第三条公司财务硬件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服务器、网络设备、打印机等各类硬件设备。

第四条财务硬件管理应遵循安全、稳定、高效、节能的原则,确保公司财务数据处理顺畅。

第五条公司财务硬件管理由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监督,各支部门和员工配合执行。

第六条公司财务硬件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数据的安全和合规性。

第七条公司财务硬件管理应遵循节约用能、优化资源的原则,降低公司运行成本。

第八条各支部门应保护公司财务硬件资产,合理使用和维护设备,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章设备采购管理第九条公司财务部门负责编制财务硬件设备采购计划,提交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符合公司财务预算。

第十一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应遴选正规厂家或代理商,确保产品质量和售后服务。

第十二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应严格按照程序填写相关采购文件,把关质量。

第十三条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采购财务硬件设备。

第十四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应尽量选择节能环保、性价比高的产品,确保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十五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后,财务部门应及时编制设备领用台账,并定期进行盘点。

第十六条财务硬件设备采购后,公司应对设备进行入库管理,确保设备的安全、完好。

第三章设备使用管理第十七条公司财务硬件设备使用应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避免人为损害设备。

第十八条财务硬件设备使用时,应遵循合理使用的原则,杜绝浪费。

第十九条财务硬件设备使用时,应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长期正常运行。

第二十条财务部门应对设备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监督,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二十一条财务硬件设备使用时,应保持设备和使用环境的整洁和干净,避免影响设备正常使用。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共15页文档

危险作业审批管理办法共15页文档

危险作业控制管理办法1 目的为了加强危险作业管理,对公司紧急特殊需要的生产任务,不适应执行一般性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可靠性差,容易发生人身伤害和设备损坏环事故且后果严重,需要采取特别控措施的危险作业。

必须采取作业前24小时进行申请、申报、安全确认、审批、许可和设置人员统一协调指挥、数据监测、有效信息沟通、安全确认和作业监护制度,必须经职能主管部门和安环办审批,对危险作业采取有效的安全保证措施,确保公司安全生产。

实践也证明,企业危险作业控制的好(同时也让安全生产掌握在可控、预控、监控、在控和全控的过程),安全事故的发生就低非常低。

2 职责2.1据“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谁用工、谁主管、谁负责”原则,“谁审批、谁督促”的原则,各事业部、各单位认真落实本事业部、本单位的安全责任,协调本单位、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控制本单位、本部门的危险作业,生产技术部应协助提供专业技术支持、确保安全措施保障;2.2生产技术中心及各事业部安全员为公司和各事业部安全生产和控制危险作业的归口管理部门和主要负责人,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作业临护、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制止违章冒险作业等;2.3生产技术中心负责理清、起草、制定公司危险作业种类、危险作业管理办法和监督、督促认真执行危险作业申请、申报、审批、许可和作业监护制度,重大危险作业还应有各事业部总经理协调、生产、安全、技术相关专业人员制定专项施工方案,设专人统一指挥、协调和专人监护等措施确保实现安全生产;2.4事业部消防专员负责公司内二级动火作业审批、许可和作业监督、督促工作,确保履行未动火之前,先做好防火和灭火措施,检查、校验公司CO2自动灭火装置完好有效和配置,同时还兼任一级动火和特级动火作业的监护、督促、协调工作;2.5专职消防队除了负责扑救火灾、抢险工作外,还应担任重大危险区域动火作业的监护工作;2.6安环办负责重大危险作业和一级、特级动火作业审批权限,对于公司重点危险作业和动火作业实施安全检查,对发现未进行申报、审批的危险作业采取责令改正、拉闸限电、停止作业、没收劳动工具、全公司通报批评、接受安全再教育、看安全事故典型案例和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等;2.7各事业部负责人、安全员应认真组织安全宣传贯彻,严格督促执行本事业部危险作业前申请、申报、审批、许可和统一协调指挥、作业监护制度,加强员工责任意识、事故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认真做好危险作业前的预控措施、应知、应会和安全交底工作,确保安全生产;2.8各事业部负责人、安全员应认真组织本事业部、本单位内部作业岗位、一线生产车间危险源辨识、危险源识别、危险作业控制和危险工序危害分析等界定哪些属危险作业范围;2.9危险作业的部门和个人必须在作业前的24小时(时间紧急时应致少提前4-6小时申报)认真执行本制度规定的危险作业审批、许可、人身监护和作业前的安全确认制度及准备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对人身安全负责,对员工负责,对公司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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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常管理办法(总15页) -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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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总则
1.1.制定目的
为建立各相关部门对生产异常的责任制度,以减少效率损失,提高生产力,特制定本办法。

1.2.适用范围
本公司生产过程中异常发生时,除另有规定外,均依本办法处理。

1.3.权责单位
(1)总经办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起草工作。

(2)常务副总负责本办法制定、修改、废止之核准。

2.生产异常报告单
2.1.定义
本办法所指的生产异常,系指造成制造部门停工或生产进度延迟的情形,由此造成之无效工时,可称为异常工时。

生产异常一般指下列异常:
(1)计划异常:因生产计划临时变更或安排失误等导致的异常
(2)物料异常:因物料供应不及(断料)导致的异常。

(3)设备异常:因设备故障或水,气,电等原因而导致的异常。

(4)品质异常:因制程中发生,发现品质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5)技术异常:因产品设计或其他技术问题而导致的异常。

2.2.生产异常报告单内容
发生生产异常,即有异常工时产生,时间在十分钟以上时,应填具《异常报告单》。

其内容一般应包括以下项目:
(1)生产批号:具发生异常正在生产的产品之生产批号或制造命令号。

(2)生产产品:填具发生异常时正在生产的产品之名称,规格,型号。

(3)异常发生部门:填具发生异常之制造部门名称
(4)发生日期:填具发生异常之日期
(5)起讫时间:填具发生异常之起始时间,结束时间。

(6)异常描述:填具发生异常之详细状况,尽量用量化的数据或具体的事实来陈述。

(7)停工人数,影响度,异常工时:分别填具受异常影响而停工之人员数量,因异常而导致
时间损失之影响度,并据此计算异常工时。

(8)临时对策:由异常发生之部门和责任部门共同对策临时应争措施。

(9)填表部门:由异常发生之部门经办入员及主管签核。

(10)责任部门对策(根本对策):由责任部门填具对异常之处理对策。

(1)异常发生时,发生部门之第一级主管应立即通知研发技术部或相关责任单位,前来研拟
对策加以处理,并报告直属上级。

若异常已造成停产,相关责任部门必须在接到通知5
分钟内派人到现场处理。

(2)制造部会同研发技术部﹑责任单位采取异常之临时应急对策并加以执行,以降低异常的
影响。

(3)异常排除后,由制造部填具《异常报告单》一式四联,并转责任单位。

(4)责任单位填具异常处理之根本对策,以防止异常重复发生,并将《异常报告单》之第四
联自存,其余三联退生产部。

(5)制造部接责任单位之异常报告单后,将第三联自存,并将第一联转总经办,第二联转生
管部。

(6)总经办保存异常报告单并督促财务部及采购部,作为向责任厂商索赔之依据,及制造费
用统计之凭证。

(7)生管部保存异常报告单,作为生产进度管制控制点,并为生产计划之调度提供参考。

(8)生管部应对责任单位之根本对策的执行结果进行追踪。

3.相关规定
3.1.异常工时计算规定
(1)当所发生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部分或全部人员完全停工等待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100%计算(或可依据不同之状况规定影响度)。

(2)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生产现场需增加人力投入排除异常现象(采取临时对策)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增加投入的工时为准。

(3)当所发生之异常,导致生产现场作业速度放慢(可能同时也增加人力投入)时,异常工时之影响度以实际影响比例计算。

(4)异常损失工时不足十分钟时,只作口头报告或填入《生产日报表》,不另行填具
3.2.各部门责任的判定
3.2.1.研发部责任
a)未及时确认零件样品。

b)设计错误或疏忽。

c)设计延迟。

d)设计临时变更。

e)设计资料未及时完成。

f)其他因设计开发原因导致之异常。

g)工艺流程或作业标准不合理。

h)工装夹具设计不合理。

i)其他因生技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2.生管部责任
(1)生产计划日程安排错误。

(2)临时变换生产安排。

(3)物料进货计划错误造成物料断料而停工。

(4)设备故障后未及时修复。

(5)生产计划变更未及时通知相关部门。

(6)未发制造命令。

(7)其他因生产安排﹑物料计划而导致之异常。

3.2.3.采购部责任
(1)采购下单太迟,导致断料。

(2)进料不全导致缺料。

(3)进料品质不合格。

(5)未下单采购。

(6)其他因采购业务疏忽所致之异常。

3.2.
4.仓库责任
(1)料帐错误。

(2)物料查找时间太长。

(3)未及时点收厂商进料。

(4)物料发放错误。

(5)其他因仓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5.制造部责任
(1)工作安排不当,造成零件损坏。

(2)操作设备仪器不当,造成故障。

(3)设备保养不力。

(4)作业未依标准执行,造成之异常。

(5)效率低下,前制程生产不及造成后制程停工。

(6)流程安排不顺畅,造成停工。

(7)其他因制造部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6.品管部责任
(1)检验标准﹑规范错误。

(2)进料检验合格,但实际上线不良。

(3)进料检验延迟。

(4)上工段品管检验合格之物料在下工段出现较高不良。

(5)制程品管未及时发现品质异常。

(6)其他因品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1)紧急插单所致。

(2)客户订单变更(含取消)未及时通知。

(3)订单重复发布﹑漏发布或发布错误。

(4)客户特殊要求未事先及时通知。

(5)船期变更未及时说明。

(6)其他因业务工作疏忽所致之异常。

3.2.8.供应商责任
供应商所致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品管部等内部责任部门外,对厂商也应酌情予以索
赔。

(1)交货延迟。

(2)进货品质严重不良。

(3)数量不符。

(4)送错物料。

(5)其他因供应商原因所致之异常。

3.2.9.其他责任
(1)特殊个案依具体情况,划分责任。

(2)有两个以上部门责任所致之异常,依责任主次划分责任。

3.3.责任处理规定
(1)公司内部责任单位因作业疏忽而导致之异常,列入该部门工作考核,责任人员依公司奖惩规定予以处理。

(2)供应厂商之责任除考核采购部门或相关内部责任部门外,列入供应厂商评鉴,必要时依损失工时向厂商索赔。

(3)损失索赔金额的计算:
(4)生管部﹑制造部均应对异常工时作统计分析,于每月经营会议时提出分析说明,以检讨改进。

4.附件
【附件】《生产异常报告单》
生产异常报告单








责任单位主管:审核:填表:
会签
客户投诉作业流程图(客诉异常)
进料异常处理作业流程图(供应商来料异常)
制程异常处理作业流程图(制程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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