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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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刻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特点

吴永良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我们党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促进农村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而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扎实有效地推进新农村建设,首先必须提高对新农村建设的认识,尤其要深刻认识和把握新农村建设的特点。

一、建设主体的广泛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动态的不断推进的过程,它不会自发地实现和完成,而必须有实践主体的直接参与和强力推动。特别是作为一项庞大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它需要调动一切积极因素,组织各方面力量,充分发挥各方面的作用,这就决定了建设主体的广泛性。

首先,广大农民群众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基本主体。历史唯物主义认为,群众是真正的英雄。任何一项改革和建设,如果没有广大群众的热情参与都是注定不能成功的。新农村建设同样如此。农民群众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他们对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有着高度的热情,对富裕、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有着强烈的向往。因而必须坚持以农民群众作为新农村建设的主体和基本依靠力量,最广泛最充分地调动他们想新农村、盼新农村、干新农村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依靠广大农民群众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用自己的勤劳和智慧,建设美好家园。只有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新农村建设才会取得成功。正如胡锦涛同志所指出的::“充分发挥广大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败的关键。”因此,新农村建设必须坚持以农民为本,真心实意地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尊重农民的意愿,尊重农民的首创精神,紧紧依靠和充分发挥农民自身的智慧和力量来建设新农村。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无数实践证明,群众中蕴藏着无穷的智慧和力量,只要真心依靠群众,把群众发动起来、组织起来,使他们为新农村建设贡献聪明才智,就一定能够将新农村建设顺利推向前进。

同时,各级党委、政府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主体。推进新农村建设,加强领导是根本保证。各级党委、政府是新农村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服务者,在新农村建设中负有制定政策、组织实施、

扶持帮助、教育引导等职责。新农村建设的进度,在一定程度上取决于党委、政府重视的程度和工作的力度。因此,各级党委和政府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出发,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作为一件大事,真正列入议事日程,切实加强领导,认真制定规划,精心组织实施,狠抓贯彻落实。各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门都要明确自身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职责和任务,认真履行职责,搞好配合协作。各级领导干部要深入农村调查研究,总结实践经验,加强指导服务,帮助基层解决新农村建设中遇到的各种矛盾和问题。当然,强化政府在新农村建设中的责任,并不是讲政府包办代替,否定农民的主体地位,而是要使政府扶持同发挥农民的主体作用更好地相互结合,进而发挥更大地效能。

此外,社会各界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力量。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党全社会的共同事业,需要各方面力量共同参与。为此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新农村建设,既要动员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对乡村进行结队帮扶,把工作重点向农村延伸,又要鼓励扶贫、环保、慈善等民间团体投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高服务新农村建设的本领,尤其要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在新农村建设中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先锋模范作用。总之,要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主导、群众参与、各方努力的工作机制,形成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巨大合力。

二、建设内容的全面性

社会主义新农村不是一个简单的概念,而是一个内涵丰富的重大课题。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是某一方面的孤立发展,而是一个全面发展的系统工程。

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基本内涵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5句话20个字,言简意赅,通俗易懂,高度概括了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方方面面。其中,“生产发展”是其物质条件、“生活宽裕”是其具体落实、“乡风文明”是其思想基础、“村容整洁”是其环境氛围、“管理民主”是其体制保障。这五个方面相互融通、相辅相成、互为前提,共同构成“社会主义新农村”概念的科学内涵,形成一个统一的有机整体。

新农村建设的目的在于改善农村居民的生产、生活和生态环境,提高农民的生活福利水平和持续的自我发展能力。它以新农民、新风尚、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的“五新”为标志,以加强农村道路、水

电、水利等生产生活设施建设,促进农村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为农民提供最基本的公共服务为手段,最终将目前还比较落后的农村建设成为经济繁荣、设施完善、环境优美、生活幸福、文明和谐的新农村。这一宏伟目标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它既要求发展农村生产力,又要求完善农村生产关系;既要求加快农村经济发展,又要求加快农村社会事业发展;既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物质文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又要求加强农村社会主义生态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既要求推进农村生产方式的现代化,又要求推进农民生活方式、思维方式和价值观念的现代化。这充分表明,新农村建设是一个大课题、一篇大文章,它涉及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以及党建等诸多方面,涵盖了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等各个领域。

因此,对于新农村建设的内容,我们必须全面地理解,完整地把握。要防止和克服两种错误倾向:一是克服认识上的简单化倾向。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新村建设、环境整治,也不能简单地理解为搞一些移风易俗的宣传活动,而必须以经济建设为中心,把发展农村生产力,增加农民收入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首要任务,把“五位一体”建设作为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村庄建设、环境整治和移风易俗,无疑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内容和最直观的体现,但更重要的任务是发展农村新产业,增强农民经济实力,欠发达地区尤其要在这个方面下功夫。只有经济发展了,才有能力建设新村庄,才有条件过上健康文明的新生活。二是克服行为上的片面化倾向。一方面,不能“只见人不见物”。如果只强调新农民、新风尚,甚至用空洞的说教来代替新农民、新风尚的培养,而忽视生产发展这一首要任务以及与其相适应、相配套的其他“硬件”如新房舍、新设施、新环境的建设,就会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由于缺乏足够的物质保障而不能持久下去。另一方面,不能“只见物不见人”。如果只强调村庄建设和环境整治,或者仅仅把新农村建设看作是一种经济活动,忽视“四位一体”建设,忽视新农民、新风尚的培养,就会使新农村建设失去根本的意义。为此,必须牢牢地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个系统的工程,它不仅仅是一个村镇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村民发展的问题;也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建设的问题,而且是一个包括经济、政治、文化、科技、教育、交通、社会等方面建设内容在内的有机整体。社会主义新农村既要见“人”,又要见“物”,是“人”和“物”彼此协调、同步推进、共同提升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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