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850套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及部件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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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2015 号)及行业发展规划、规范条件、准入条件的项目 新建未进入工业园区年内涉及 VOCs 排放的工业企业;新建、扩建生产和使用有机溶剂 型涂料、油墨、粘胶剂等高 VOCs 含量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不含土地费用)
的项目,主要包括表面涂装、包装印刷、家具制造、机械加工等行业
新建、扩建涉及酸洗、磷化、钝化、电镀等表面处理工艺且企业总投资规模低于 1 亿元 (不含土地费用)的项目
不符合生态环境部《关于加强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的意见》(环土壤【2018】22 号)相 关规定的项目
不属于 不属于 不属于
新建、扩建工业园区外排放工业废水的项目
不属于
新增铸造产能的项目
不属于
由上表分析可知,项目不在《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 负面清单>的通知》(齐政发[2018]36 号)所列建设项目负面清单内,可按程序办理环 评审批。
二、项目合理性分析
1
1、产业政策符合性分析 根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11 年本)》(2013 年修正)的 规定,项目既不属于鼓励类项目,也不属于限制类、淘汰类项目,属于允许类项目,同 时,项目已经在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备案号为:2019-371425-21-03-028963,因此, 项目建设符合相关产业政策。 2、与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相关性分析 项目与《齐河县人民政府<关于发布齐河县建设项目环境准入负面清单>的通知》(齐 政发[2018]36 号)的相关分析见下表。
1500
环保投资占总投 资比例
2.5%
预计投产日期
2019 年 9 月
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投资建设“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 850 套实木 家具、软体家具及部件项目”。项目总投资 2000 万元,其中环保投资 50 万元,占总投 资比例的 2.5%。项目地址位于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 308 国道北大马村 乡村公路西 1-4 号。项目占地面积 17000m2,定员 30 人,年运行 300 天。
不属于 不属于 不属于
不属于 不属于
县政府规划的畜禽养殖禁养区、控制养殖区内的畜禽养殖场(区)项目
不属于
砂石料场禁建区域内的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禁建区域外不符合产业布局规划的 砂石加工及商品混凝土项目;新建、扩建砖瓦窑及石灰窑项目
新建不符合山东省及德州市“十三五”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规划的危险废弃物综合 利用及处置项目
表 1 项目与齐政发[2018]36 号文相关分析一览表
基本原则
项目情况
列入《德州市建设项目环评审批负面清单》以内的建设项目;涉及生态红线且不符合省 生态红线管理办法的项目
不符合齐河县总体发展规划、各乡镇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各类园区规划及园 区准入条件的建设项目
不符合《国务院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行动计划的通知》(国发【2018】22 号)、《山 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化工投资项目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鲁政办字
1、项目名称—项目立项批复时的名称,应不超过 30 个字(两个英文字 段作一个汉字)。
2、建设地点—指项目所在地详细地址,公路、铁路应填写起止地点。 3、行业类别—按国标填写。 4、总投资—指项目投资总额。 5、主要环境保护目标—指项目区周围一定范围内集中居民住宅区、 学校、医院、保护文物、风景名胜区、水源地和生态敏感点等,应尽可能 给出保护目标、性质、规模和距厂界距离等。 6、结论与建议—给出本项目清洁生产、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 结论,确定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说明本项目对环境造成的影响,给出 建设项目环境可 行性的明确结论。同时提出减少环境影响的其他建议。 7、预审意见—由行业主管部门填写答复意见,无主管部门项目,可 不填。 8、审批意见—由负责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复。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项 目 名 称: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 850 套 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及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盖章):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编制日期:2019 年 7 月 国家环境保护部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编制说明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由具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资质的单 位编制。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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邮政编码 251100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 308 国道北大马村乡村公路西 1-4 号
齐河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批准文号 2019-371425-21-03-028963
2000
新建
17000 其中:环保投 资(万元)
行业类别 及代码 绿化面积 (平方米)
50
C2110-木质家具制造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和国务院令第 682 号《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项目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 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环保部第 44 号令)及其修改决定(生态环境部 1 号令),本 项目金属结构件属于“十、家具制造业 27 家具制造”,项目不属于“有电镀或喷漆工 艺且年用油性漆量(含稀释剂)10 吨及以上的”范畴,属于“其他”范畴,应该编制环 境影响报告表。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委托我公司对该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我 单位受委托后,派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到现场进行调查和资料收集,按照国家有关环评技 术和规范要求,编制完成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建设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 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年产 850 套实木家具、软体家具及部件项目
建设单位
山东造境智能家居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
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立项审批部门
建设性质 占地面积 (平方米)Biblioteka Baidu总投资
(万元) 评价经费 (万元) 一、项目由来
沈宝宏
联系人
王晓雯
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 308 国道北大马村乡村公路西 1-4 号
3、规划符合性分析 本项目在山东省德州市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 308 国道北大马村乡村公路西 1-4 号,租赁山东聚能盛电力设备有限公司现有厂房,租赁合同见附件 5,根据聚能盛有限
2
公司的土地证,该地块为工业用地,土地证号为齐国用 2010 第 23 号,根据华店镇人民 政府出具的证明,项目位于齐河县华店镇民营创业园区之内,项目的建设及运营符合华 店镇总体发展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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