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7

目的:明确压缩气瓶/ 罐的采办/ 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及定期技术检验的管理,消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定义:工业压缩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C)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 (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

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C的液

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1.1气瓶/ 罐体必须是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

1.2气瓶/ 罐体外观不允许有锈蚀,撞击、电弧损伤等缺陷,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

1.3气瓶/ 罐体的颜色应与国家标准/ 行业标准相一致,各部件配套齐全。

1.4压力表、阀门应定期进行检验标定,确保压力表、阀门在标定范围内使用。

2.0 气瓶采办/ 租赁

2.1必须严格按照《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XX)的要求进行采

购/ 租赁。

2.2采购/ 租赁的气瓶应符合1.0 中的安全要求,验货人应对气瓶的完整性(附件、标签、气瓶颜色、字样和出厂合格证等项)进行检查。

2.3气瓶的安全检验证书、合格证等资料应建立档案以备检查。

3.0 运输

3.1 使用单位应委托专业运输公司具备危险品运输资质的车辆进 行气瓶运输工作。

3.2 运输过程必须做到

旋紧瓶帽、配好防震圈、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

3.2.8 不同种类的气瓶分车运输,不得混运。

3.2.9 吊运气瓶时,必须使专用托架笼。

3.2.10 严禁使用三轮车机动车、非机动车、摩托车等车辆运送。

4.0 气瓶储存

4.1 空瓶和满瓶应分开放置,设置明显的标志。

4.2 气瓶应分区、分类、分库储存,并保持足够的安全间距,并 在附近设置灭火器材。

3.2.1 3.2.2 严禁超载运输。

3.2.3

运输过程中固定牢靠。 3.2.4

运输车辆夏季有遮阳设施、防止暴晒,尽可能避免中午气 温较高时运输;运送车辆要配备运输专用干粉灭火器。

3.2.5 运送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才能上岗,必须按照要求穿戴劳动

保护用品。

3.2.6 可燃气气瓶运输过程中严禁倒置,易燃易爆品、油脂类、

腐蚀性物品严禁与气瓶同车运输。

3.2.7 运输杜瓦瓶时,必须直立运输,运输过程中要固定牢靠,

运送杜瓦瓶时必须装进笼内,挡板要超过杜瓦瓶高度的 2/3。

4.3 气瓶储存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气设备;夏季要防止暴晒;与 明火的距离一般不小于10m (高空作业时,应是与垂直地面处的平行距 离)。

4.4 气瓶应放置整齐,关紧瓶体阀门,拧紧保护帽,储存时保持

直立,并设防倾倒的措施。

4.5 在使用切割气瓶的现场,储存量不宜超过 5 瓶;超过 5 瓶但 不超过 20 瓶,应使用专

用储气笼;超过 20 瓶,应设置切割气瓶库。在气瓶存放点设置足

够的灭火器。

气瓶储存区域负责人负责气瓶的日常检查,做好发放、回收 记录。

严格遵照规定用途使用气瓶,不得用于充装其他气体。气瓶 充装站及充装人员应

具备法规要求的资质能力。

5.2 使用工业压缩气体进行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技术培训

和安全教育,考核合格获得操作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5.3 气瓶使用前,检查瓶阀、减压器,发现漏气、滑扣,压力表

针失效时,应及时维

5.4气瓶在使用时环境温度超过 40C 时,应采取有效的降温措施。

5.5 使用时要注意捆绑固定,防止倾倒,严禁卧放使用。

4.6

4.7 严禁无关人员和无关车辆进入气瓶储存区域。

上。 4.8

4.9

气瓶存放处应在醒目的地方应设置危险、严禁烟火的标志。 气瓶严禁放置在通风不良的场所,且不得放在橡胶等绝缘体 5.0

使用 5.1

5.6必须装设专用的减压器、回火防止器。开启时,操作者应站在阀口的侧后方,动

作要轻缓。使用压力不得超过0.15 Mpa,输气流速不应超过1.5-

2.0m3/h 瓶。

5.7严禁铜、银、汞等及其制品与切割气接触,必须使用铜和金属器具时,合金含铜

量低于70%。

5.8 气瓶要始终保持正压,不得将气用尽。瓶内至少应留有

0.3 Mpa以上的压力。

5.9 气瓶不得放置在可能出现高空落物的地方,应避免气瓶受到剧烈震动和冲击,

严禁从高处滑下或在地面上滚动。

5.10气瓶吊运时应使用封闭的吊篮,禁止用起重设备的吊索直接系挂气瓶,禁止使

用磁性起重设备吊运气瓶。使用前应检查瓶阀阀体。

5.11气瓶使用时要保持直立,采取固定措施,防止滚动、倾倒。

5.12氧气和可燃气瓶应保持5 米以上的安全距离,气瓶与火源保持10 米以上的距离。

5.13检查气密性时,应用肥皂水,严禁使用明火试验。

5.14氧气口操作时严禁使用沾有油脂的工具、手套接触瓶阀、减压器;一旦被油脂

类污染,应及时用二氯化烷或四氯化碳去油擦净。

5.15使用杜瓦瓶时,严格遵守使用要求,不得超出设计使用范围。

5.16 氧气瓶禁止用于通风换气、气动工具的动力气源以及吹扫容 器、设备和各种管

5.17 不得手提瓶帽把气瓶从一个位置提运到另一个位置。

5.18 绝对不能用弧光或热源灼烧气瓶。

5.19 气瓶上的数字和标记不得篡改。氧气瓶和燃气瓶应以色彩进 行编码,防止误认。

已经被供应商染色编码的气瓶不得再次涂色。

不能用掐挤胶管来阻止气源,要始终用控制阀关闭气源。 气瓶使用过程中严禁敲击碰撞,严禁在气瓶上进行电焊引弧 和防止气瓶被动作

为导体。

5.25 发生瓶阀持续泄露,应该停止使用,贴上标签放于空气流通 处,远离任何引燃源。

6.0 气瓶定期检验

6.1 气瓶的定期检验和报废应按照有关的安全技术规范及标准执 行。

6.2 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盛装腐蚀性气体的 气瓶,每二年检验一

次。在使用过程中若发现气瓶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安全可靠性 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库存或停用时间超过一个检验周期的气 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7.0 相关文件和记录

5.20 气瓶都不得用于滚筒或者作支撑物。 5.21 使用的胶管,其接头必须使用专用的金属候箍扎紧。

5.22 作业前检查所有接头,保证在有压力时不会松脱。 5.23

5.24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20xx)溶解乙炔气瓶》GB11638-89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 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工业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通用版) 一目的 在生产中使用的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多,极易发生火灾和爆炸事故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内氧气瓶、乙炔瓶、氮气瓶、氩气瓶、二氧化碳气瓶等工业气瓶 1.要有生产中使用的各类工业气瓶与供应商的安全租赁协议。 2.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应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车间安全管理员要对工业气瓶管理员进行安全知识的培训和灭火器的使用方法。培训方式为:每月一次。 3.瓶库要有明显的“禁止烟火”标识,并配备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氧气瓶与乙炔瓶不得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有瓶帽和防震圈,有可靠的防倾倒装置。 7.气瓶严禁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6.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可燃和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上。 8.夏季防止暴晒,严禁用超过40°热源对气体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9.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沾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10.严禁更改气瓶钢印和颜色标记。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版)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温馨提示:该文件为本公司员工进行生产和各项管理工作共同的技术依据,通过对具体的工作环节进行规范、约束,以确保生产、管理活动的正常、有序、优质进行。 本文档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改和使用。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 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 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 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 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 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 应防止滚动, 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 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 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 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 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 瓶阀冻结时, 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 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 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 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 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 且必须安放稳固, 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 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 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 应拧开瓶阀, 吹尽出气口内杂质, 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 要缓慢开启阀门, 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 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 防止开气时脱落, 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 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气瓶安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全面认真贯彻实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监察条例》、《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危险化学品登记管理办法》、《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溶解乙炔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及相关的法规、规范和标准,确保气瓶的安全营运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为~30MPa (表压,下同),公称容积为~3000L,盛装永久气体、液化气体或混合气体的无缝、焊接和特种气瓶(“特种气瓶”指车用气瓶、低温绝热气瓶、纤维缠绕气瓶和非重度充装气瓶等其中低温绝热气瓶的公称工作压力的下限为),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 第三条气瓶充装站及经销点、运输、储存、使用等单位必须认真执行本办法,集团公司安监部特种设备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本办法执行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引用了国家、省、市、集团公司有关特种设备、气瓶安全管理法规、规定、标准和技术要求,如本办法的内容与我国现行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等相抵触之处,应以国家、省、市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条例、规程、标准、技术条件为准。 第二章一般要求 第五条气瓶充装站要遵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等规定进行管理。 第六条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永久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永久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七条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石油气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的要求。 第八条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要执行《液化气体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液化气体气瓶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九条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要符合《溶解乙炔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溶解乙炔充装规定》的要求。 第三章充装站的基本条件 第十条气瓶充装站必须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2002年1月26日发布)《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规定,经集团公司主管部门同意,会同政府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查,获准后方可建站。 第十一条充装站应在省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气瓶充装许可手续,省安全生产监督局办理危险化学品注册登记手续,并取得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证后,方可从事气体充装工作。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 定示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示范文本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 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 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 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 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 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 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

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2021)

工业压缩气瓶安全管理规定(2021)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目的:明确压缩气瓶/罐的采办/租赁、运输、储存、使用及定期技术检验的管理,消除气瓶使用过程中的安全隐患。 范围:适用于工用工业压缩气瓶/罐的安全管理。 定义:工业压缩气瓶是指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MPa(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仅在灭火时承受压力、储存时不承受压力的灭火用气瓶)。 规定内容 1.0气瓶/罐的安全要求 1.1气瓶/罐体必须是具备压力容器生产资质的厂家生产的合格产品 1.2气瓶/罐体外观不允许有锈蚀,撞击、电弧损伤等缺陷,有出厂合格证和定期检验的合格标志。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匚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a I时'间H 卜/ / 1 / 4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 5 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通用规则 1、 2、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C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 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 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 - 1 %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 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止倾倒。 3、取瓶帽时,只能用手或扳手旋转,禁止用铁器敲击。 4、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以前,应拧开瓶阀,吹尽出气口内杂质,并轻轻的关闭阀门。装上减压器后,要缓慢开启阀门,防止减压器燃烧和爆炸。 5、在瓶阀上安装减压器时,与阀口连接的螺母要拧紧,防止开气时脱落,人体要避开阀门喷出方向。 6、严禁氧气瓶阀、氧气减压器、焊(割)炬、氧气胶管等沾上易燃物质和油脂等,以免引起火灾和爆炸。 7、夏季在露天使用气瓶时,应有防晒措施,严禁阳光照射;冬季不要发在火炉和距离热源太近的地方,以防爆炸。 8、冬季要防止氧气瓶阀冻结。如有结冻现象,只能用不超过热水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也不准用金属物敲击,以免瓶阀断裂。 9、氧气瓶的氧气不能全部用完,要留有0.1M Pa以上压力,以便充氧时鉴别气体的性质和防止空气或者可燃气体倒流入氧气瓶内。 10、气瓶要远离高温、明火、熔融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爆物质等。 般规定相距10 米以上,与乙炔瓶相距 5 米以上。 11 、氧气瓶阀着火时,应迅速关闭阀门,停止供气,使火焰自行熄灭。如果邻近建筑物或者可燃物失火,应尽快将氧气瓶移到安全地 点,防止受到火场高热烘烤而引起爆炸。 三、乙炔瓶的安全使用 使用乙炔瓶时除了遵守氧气瓶的安全使用外,还应严格遵守下列要求: 1、乙炔瓶不应受到剧烈震动和撞击,避免引起乙炔瓶爆炸。 2、乙炔瓶在使用时应直立放置,不能躺卧,以免丙酮流出。

最新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存放气瓶时,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 风、干燥、避免阳光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分室存放,并 在附近配备灭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 时,头部应朝同一方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不能横躺卧放,以防丙酮流出引燃 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 配戴瓶帽等),气瓶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使用气瓶过程中应遵守下列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第一责任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 及时间,在得到许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不得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 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 须齐全有效,皮管应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 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 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 距明火必须大于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 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 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衡阳华菱钢管有限公司 安全环保处 环境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作业指导书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文件编号:13 059—2013 控制状态:受控 发放编号:13— 生效日期:2013年3月1日

1 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管理工作,保证气瓶安全使用,防止事故发生,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使用的气瓶,其采购、充装、运输、储存、销售、使用和检验等各项活动。 本规定适用于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使用的、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表压)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氧舱。 3 职责 3.1 部负责气瓶供应环节的安全管理; 3.2 部负责外来施工单位气瓶的安全管理; 3.3 负责外来气瓶的门卫检查和管理; 3.4 负责内供气瓶的充装、装卸、运输; 3.5负责本单位气瓶安全管理并对本辖区外来施工(作业)单位气瓶监督管理; 3.6负责气瓶安全的监督管理。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 一般规定 4.1.1 气瓶采购和使用单位必须采购和使用有制造许可证的企业的合格产品.

4.1.2 使用者必须到已办理充装注册的单位或经销注册的单位购气。 4.1.3 不使用超期未检的气瓶.气瓶使用前应进行安全状况检查,对盛装气体进行确认,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的气瓶严禁入库和使用;使用时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书的要求使用气瓶。 4.1.4气瓶外表面的颜色、字样的色环,必须符合7144《气瓶颜色标志》的规定,并在瓶体上以明显字样注明产权单位和充装单位。 4.1.5气瓶警示标签的字样、制作方法及应用应符合 16804《气瓶警示标签》的规定。 4.1.6 气瓶的充装单位对自有气瓶和托管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按期检验负责,并应建立气瓶档案。气瓶档案包括: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检验记录等。气瓶的档案应保存到气瓶报废为止。 4.1.7 气瓶必须专用。只允许充装与钢印标记一致的介质,不得改装使用。 4.2 气瓶附件 气瓶附件包括气瓶专用爆破片、安全阀、易熔合金塞、瓶阀、瓶帽、液位计、防震圈、回火防止器、紧急切断和充装限位装置等。根据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公布的目录,列入制造许可证范围的安全附件需取得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发的制造许可证。 4.3 气瓶充装 4.3.1 气瓶充装单位必须办理注册登记手续和换发注册登记手续。 4.3.2 充装单位应符合相应的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国家标准的要求,严格执行气瓶充装有关规定,确保不错装、不超装、不混装和充装质量的可追踪检查。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的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是一种特殊的压力容器,主要是指装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的气瓶。从安全角度看,气瓶与其他压力容器相比具有它的特殊性。一是,气瓶内装的压缩气体、液化气体的压力受温度的影响大,因此,设计要求以60℃时的瓶内压力作为设计压力;二是,由于气瓶直径小,无法进行内部检查,因此,对耐压试验要求高,即要求的试验压力比一般压力容器的要高,试验压力要求为设计压力的1.5 气瓶的设计、制造、检验、安装、使用、运输和贮存均应严格执行气瓶安全监察规程和有关的技术标准。气瓶使用前必须检查是否有检验标志,是否超过检验周期。气瓶检验周期的规定是:对于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每三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每五年检验一次;对于盛装腐蚀性介质的气瓶,每二年检验一次。气瓶的外观检查主要是检查气瓶外观漆色是否良好,色标与盛装的气体是否相符,外壁有否严重腐蚀或严重损伤的情况。根据气瓶安全监察规程规定,气瓶上应有符合规定的色标,如制造钢印、检验钢印、气体名称、色环和整体漆色等。凡是漆色、字样和所装气体不符合规定的,或漆色、字样脱落不易识别气体种类的;钢印标记不全或不能识别的;超过检验期限的;外观检查有缺陷不能保证安全,以及安全附件不全、损坏或不符合规定等情况的,严禁充装气体。气瓶在使用、充气、运输及储存过程中,应严格管理预防因使用不当而引发事故。 气瓶虽然结构简单,但是瓶内承受压力高,应力状况复杂,瓶内介质种类多且性质各异;再加上气瓶流动范围广,使用条件恶劣等危险因素较多,极易发生 (1)气瓶的产权单位应建立气瓶管理档案,包括:制造单位、气瓶编号、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气瓶改装记录、充装使用记录、定期检验证与记录、气瓶判废通知书及管理 (2)气瓶使用单位必须对气瓶的入库与发放实行登记制度,登记内容应包括:气瓶类别、编号、定检周期、外观检查,入、出库时间和领用单位,管理责任人 (3 (4 (5)表面漆色、字样和色环标记应符合规

气瓶安全管理规定考试题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考试题(2017年2月) 部门:岗位:姓名:分数: 一、填空题(每空2分,共40分) 1.工业气瓶使用部门(含相关方)必须落实(),对使用过程实施全程监控。 2.气瓶使用前,使用单位应指定专人对()、()及()进行确认,对不符合安全技术规定的气瓶()投入使用。 3.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电器设备。与明火的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氧气瓶、乙炔瓶水平距离不得小于()米。 4. 气瓶使用时,必须直立,禁止()使用。 5.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措施防止气瓶受爆晒或烘烤,禁止用()℃以上的热源对气瓶进行加热。 6.气瓶瓶阀出口处必须配置专用的()和(),按规定放气流量、放气压力使用。 7.气瓶内气体禁止用尽,必须留有充足()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MPa。 8.工作现场的同类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得超过( )瓶,不同气瓶存放应保持( )距离。 9.氧气瓶是贮存和运输氧气的专用高压容器,它是由( )、( )、( )和( )4部分组成。 10. 盛装剧毒或高毒介质的气瓶,在定期技术检验同时,还应进行()试验。 二、判断题(每题2分,共40分) 1.气瓶使用过程中,开闭瓶阀的专用扳手应始终装在专用工具箱里。() 2.气瓶使用过程中,发现泄漏要及时处理,禁止在泄漏的情况下使用。()

3.使用气瓶的单位和个人可以自行对瓶阀、易熔合金塞等附件进行修理和更换但禁止对在用气瓶瓶体和底座进行焊接修理。() 4.气瓶禁止敲击、碰撞、在瓶体上引弧,禁止将气瓶放置在电绝缘体上使用。( ) 5. 气瓶禁止放置在通风不良或有放射性射线源的场所使用。( ) 6.移动作业时,应采用专用小车搬运,禁止氧气瓶、乙炔瓶同车搬运。( ) 7. 防震圈是为了防止气瓶受撞击的一种保护装置,要求具有一定的厚度和弹性。( ) 8. 氧气瓶在充装时由于违反操作规程或操作失误造成超装,使瓶内压力升高,并超过它的许用应力,最后发生过量的塑性变形而爆炸。( ) 9. 开启高压气瓶时,操作者须站在气瓶出气口的侧面,气瓶应直立,然后缓缓旋开瓶阀。气体必须经减压阀减压,不得直接放气。( ) 10. 氧气瓶及其专用工具严禁与油类接触,氧气瓶附近也不得有油类存在,操作者必须将手洗干净,绝对不能穿用沾有油脂或油污的工作服、手套及油手操作,以防万一氧气冲出后发生燃烧甚至爆炸。( ) 11. 氧气瓶上及贮存氧气的库房应有严禁油脂的标志,提醒人们注意:除了氧气瓶不准接触油脂外,包括与氧气接触的附件(如减压阀、焊接炬、输气胶管等),都不能接触油脂.( ) 12. 开关高压气瓶瓶阀时,应用手或专门扳手,不得随便使用凿子、钳子等工具硬扳,以防损坏瓶阀。( ) 13. 高压气瓶可以在太阳下曝晒,但不能强烈震动需要且应远离火源。( ) 14. 禁止使用没有减压器的氧气瓶。() 15. 乙炔瓶可以与氯气瓶同库存放,但不能与氧气瓶、电石同库存放。() 16. 氧气瓶在贮存、运输时要戴上安全帽,防止油脂或尘埃的侵入或瓶嘴受到机械损伤。() 17. 对于使用、贮运操作及管理人员都不得穿戴沾染油污的工作服、手套等接触氧气瓶及其附件。()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1 目的 工业气瓶(含蓄能器,下同)虽然结构简单,但瓶内承受压力高,使用介质性质、使用环境各异,极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为规范公司内以及相关方对工业气瓶的管理和使用,保障公司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2适用范围 本规定适用于需要使用正常环境温度(—40~60℃)下,公称工作压力大于或等于0.2 MPa (表压),并且压力与容积的乘积大于或等于1.0 MPa.L的盛装气体、液化气体和标准沸点等于或低于60℃的液体的气瓶(不含灭火用气瓶、呼吸器用气瓶、非重复充装气瓶等)的公司各部门、相关方(外协施工单位)。 3 引用文件 3.1 特种设备监察条例 3.2 气瓶安全监察规定 3.3 GB16163-1996瓶装压缩气体分类 3.4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4 管理职责 4.1特种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气瓶的综合管理工作。 4.2 采购部门应确保采购工业气体时的气瓶和气体符合公司安全生产要求。 4.3 气瓶贮存保管单位应落实专人负责气瓶入库检验、保管、发放、回收工作,并做好记录。 4.4 气瓶使用单位应落实管理责任人,负责气瓶使用全过程的安全管理。 4.5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气瓶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并反馈、督促责任单位整改安全隐患。 4.6相关方使用的气瓶由发包方实施管理。 5 工业用气体的分类 5.1 永久气体(临界温度小于—10℃):氧气、氮气、氢气、氩气、一氧化碳、煤气。 5.2 高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或等于—10℃,且小于或等于70℃):六氟化硫、二氧化碳。 5.3 低压液化气体(临界温度大于70℃):氯气、氨气。 5.4 溶解气体:乙炔。 6 工业气瓶检验 6.1 工业气瓶应按规定检验合格,由检测机构在瓶颈或瓶圈上加盖钢印,并颁发合格证。6.2 检验周期:氧气、煤气瓶四年,乙炔瓶三年,惰性气体瓶五年。 6.3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下列情况的,应提前检验: 6.3.1 瓶体或附件严重腐蚀、损伤或变形; 6.3.2 对瓶内填料、溶剂的质量有怀疑; 6.3.3 有回火、烧灼或表面漆色发黑的痕迹。 7 供应方管理 7.1 工业气体采购部门应督促供气单位提供合法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危化品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工业气瓶产品合格证、产品质量证明书、定期检验合格证等相关复印件。并明确相关方安全职责。 7.2 供气单位提供的工业气瓶外表颜色、字样和色环,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7144《气瓶颜色标记》的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范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企业标准 Q/SY 1365-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气瓶的安全使用以及相关审核、偏离、培训和沟通的管理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可搬运的钢质压缩气瓶(一下简称气瓶)。 本标准不适用于防护用空气呼吸气瓶、灭火器瓶、民用液化气瓶、车载燃料气瓶、医用和家庭用气瓶,以及运输工具上和机器设备上附属的瓶式压力容器。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 16804-1997 气瓶警示标志 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 ]552号 3 职责 3.1 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组织制定、管理和维护本标准。3.2 专业分公司组织推进、实施本标准。

3.3 企业根据本标准制定、管理和维护本单位的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具体负责本程序的执行,并提供培训、监督、考核。 3.4 企业HSE部门对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的执行提供咨询、支持和审核。 3.5 企业基层单位按要求执行本单位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对实施程序提出改进建议。 3.6 员工接受培训,执行气瓶使用安全管理程序,并提出改进建议。 4 管理要求 4.1气瓶检查 4.1.1企业应从具备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受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4.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它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4.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1997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识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见附录B。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编订: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Word格式 / 完整 / 可编辑

文件编号:KG-AO-4273-50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规定(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气瓶存储: 1、气瓶的储存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相关人员要了解气瓶、气体的安全知识。 2、气瓶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可燃、助燃气体气源;距离明火10米以外。 3、瓶库有明显的“禁止烟火”的安全标志,并备有灭火器。 4、空瓶、实瓶应分开存放,乙炔瓶与氧气瓶不能同储一室。 5、储气的气瓶应戴好瓶帽,实瓶一般应立放贮存。卧放时,应防止滚动,瓶阀应朝向一致。垛放不得超过5层,妥善固定。气瓶排放应整齐,固定牢靠。 6、实瓶的贮存数量在满足当天使用量和周转量的情况下,应尽量减少贮存量。

气瓶安全使用: 一、通用规则 1、气瓶禁止敲击、碰撞、滚动,不得用电磁起重机、叉车搬运。 2、夏季防止曝晒;严禁在瓶体上引弧。 3、严禁用超过40℃的热源对气瓶加热,瓶阀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瓶内气体不得用尽,永久性气体瓶剩余压力应大于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有大于0.5~1%的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5、气瓶立放不稳固时应采取防止倾倒措施。 6、气瓶瓶阀及其附件禁止粘有油脂,特别是氧气瓶。 7、不得更改气瓶的钢印和颜色标记,确保瓶帽和防震圈的完好。二、氧气瓶的安全使用 1、搬运气瓶时,必须使用专用的小车并固定牢固。不得将氧气瓶放在地上滚动。 2、氧气瓶一般应立直放置,且必须安放稳固,防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 1 气瓶检查 1.1 企业应从具有气瓶生产或气瓶充装许可证的厂家采购或充装气瓶,接收前应进行检查验收,对检查不合格的气瓶不得接收。 1.2 气瓶使用单位应指定气瓶现场管理人员,在接收气瓶时以及在气瓶使用过程中定期对气瓶的外表状态进行检查,并按照《安全目视化管理规定》(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安全环保部安全[2009]552号)的有关要求,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应与其他气瓶分开,并及时更换或报废。 1.3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的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 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 16804-1997的要求。 ——气瓶的外表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气瓶的使用状态(满瓶、使用中、空瓶)。 1.4 企业委托具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如下:——盛装腐蚀性气体的气瓶(如二氧化碳、硫化氢等),每两年检验一次。——盛装一般气体的气瓶(如空气、氧气、氮气、氢气、乙炔等),每三年检验一次。 ——盛装惰性气体的气瓶(氩、氖、氦等),每五年检验一次。 1.5 气瓶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有严重腐蚀、损伤或对其安全可靠性有怀疑时,应提前进行检验。超过检验期限的气瓶,启用前应进行检验。

2 气瓶运输与搬运 2.1 运输气瓶的要求 2.1.1 装运气瓶的车辆应有“危险品”的安全标志。 2.1.2 气瓶必须佩戴好气瓶帽、防震圈,当装有减压器时应拆下,气瓶帽要拧紧,防止摔断瓶阀造成事故。 2.1.3 气瓶应直立向上装在车上,妥善固定,防止倾斜、摔倒或跌落,车厢高度应在瓶高的三分之二以上。 2.1.4 运输气瓶的车辆停靠时,驾驶员与押运人员不得同时离开,运输气瓶的车不得在繁华市区、人员密集区附近停靠。不应长途运输乙炔气瓶。 2.1.5 运输可燃或有毒气体气瓶的车辆应备有灭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2.1.6 夏季运输时应有遮阳设施,适当覆盖,避免曝晒。 2.1.7 所装介质接触能引燃爆炸,产生毒气的气瓶,不得同车运输,易燃品、油脂和带有油污的物品,不得与氧气瓶或强氧化剂气瓶同车运输。 2.1.8 车辆上除司机、押运人员外,严禁无关人员搭乘,司乘人员严禁吸烟或携带火种。 2.2 搬运气瓶的要求 2.2.1 搬运气瓶时,要旋紧瓶帽,以直立向上的位置来移动,注意轻装轻卸,禁止从瓶帽出提升气瓶 2.2.2 近距离(5m内)移动气瓶,应手扶瓶肩转动瓶底,并且要使用手套。移动距离较远时,应使用专用小车搬运气瓶,特殊情况下可采用适当的安全方式搬运。 2.2.3 禁止用身体搬运高度超过1.5m的气瓶到手推车或专用吊篮等里面,可采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93854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 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 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标准范 本 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公司气瓶的安全管理,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领用气瓶时,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第四条搬运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压缩气体(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范 1.目的 为了加强各种瓶装压力气体的存放和领用、使用安全管理,防范事故,消除隐患,特制定此规范。 2.范围 适用于生产作业活动中使用的各种钢制压缩气体气瓶。 3.引用标准 GB7144-1999 气瓶颜色标志 GB/T9251-1997 气瓶水压实验方法 GB17075-1999 钢制无缝气瓶定期检验与评定 GB/T16804-2011 气瓶警示标签 4.管理要求 气瓶检查 气瓶或气瓶充装应是具有气瓶生产或充装许可证的厂家;气瓶检验应委托有气瓶检验资质的机构对气瓶进行定期检验,检验周期按 GB/T775-1999的要求; 接收气瓶时接收人员应对气瓶的外观状态进行检查,并挂贴相应的标签,对有缺陷的气瓶拒收。 对气瓶的检查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气瓶标识 气瓶钢印标记 下图为打在瓶肩和护罩上的两种钢印标记 气瓶钢印标志 下图为制造钢印标志 图中标记含义 1—气瓶制造单位代号; 2—气瓶代号; 3—水压实验压力,MPa; 4—公称工作压力,MPa; 5—实际重量,Kg; 6—实际容积,L; 7—瓶体设计壁厚;

8—制造单位检验标记和制造年月;9—监督检验标记; 9—检验监督标记; 10—寒冷地区用气瓶标记; 气瓶钢印标记 下图为气瓶检验钢印标记 气瓶是否有清晰可见外表涂色和警示标签,气瓶颜色应满足GB7144-1999的要求,警示标签应满足GB16804-2011的要求。常见气瓶颜色标志见附录A,瓶装气体危险特性警示标签参见附录B; 气瓶是否存在腐蚀、变形、磨损、裂纹等严重缺陷; 气瓶的附件(防震圈、瓶帽、瓶阀)是否齐全、完好; 气瓶是否超过定期检验周期; 应对气瓶的公称压力或气体重量进行抽查; 卸车时应在气瓶落地点铺上软垫或橡胶皮垫,逐个卸车,严禁溜放;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 范文本 In The Actual Work Production Management, In Order To Ensure The Smooth Progress Of The Process, And Consider The Relationship Between Each Link, The Specific Requirements Of Each Link To Achieve Risk Control And Planning 某某管理中心 XX年XX月

工业气瓶安全管理制度示范文本 使用指引:此管理制度资料应用在实际工作生产管理中为了保障过程顺利推进,同时考虑各个环节之间的关系,每个环节实现的具体要求而进行的风险控制与规划,并将危害降低到最小,文档经过下载可进行自定义修改,请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整与使用。 1、目的 为加强气瓶安全监察工作,保证气瓶在充装、使 用、入库验收、保管、发放及回收各环节准确无误,保护 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公司工业气瓶、气体库的安全管理。 3、气瓶充装与运输 3.1气瓶应在有营业执照和省级质监部门颁发的《气瓶 充装许可证》的气瓶充装单位进行充装。 3.2气瓶充装单位对向本公司提供的气瓶安全全面负 责; 3.3气瓶充装单位负责气瓶的维护、保养和颜色标志的

涂敷工作; 3.4 气瓶充装单位应向本公司说明安全使用知识和危险性警示要求,并在所充装的气瓶上粘贴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及国家标准规定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 3.5气瓶充装单位应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气瓶送交地(市)级或地(市)级以上质监部门指定的气瓶检验机构报废销毁。 3.6运输和装卸气瓶时,必须配戴好气瓶瓶帽(有防护罩的气瓶除外)和防震圈(集装气瓶除外)。 4、气体库的安全要求 4.1气体库内的电气装置必须为防爆装置。气体库内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条件,防止曝晒。 4.2库房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有关规定,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库房门口应有醒目的安全标志。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规定定稿版

工业气瓶使用安全管理 规定 HUA system office room 【HUA16H-TTMS2A-HUAS8Q8-HUAH1688】

企业氧气瓶、乙炔、氮气瓶管理制度 第一条根据国家《气瓶安全监察规程》的各项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符合《气瓶安全监察规程》所规定压力范围的气瓶有:氧气瓶、乙炔气瓶、氮气瓶。 第三条气瓶领用 领用人必须检查气瓶上是否粘贴符合国家标准的警示标签和充装标签。如缺失或没有标签,气瓶不得进入厂区。 第四条气瓶搬运和装卸 必须配戴好瓶帽,轻装轻卸,严禁抛、滑、滚、碰;吊装时,严禁使用电磁起重机和金属链绳。 第五条气瓶存放 应遵守下列要求: 1、仓库内不得有地沟、暗道,严禁明火和其他热源,仓库内应通风、干燥、避免阳光 直射; 2、空瓶与实瓶应分开放置,并有明显标志;气瓶应按种类分室存放,并在附近配备灭 火器材; 3、气瓶放置应整齐,配戴好瓶帽,直立放时,要妥善固定,横放时,头部应朝同一方 向; 4、气瓶的放置地点,不得靠近热源和明火,应保证气瓶瓶体干燥; 5、乙炔瓶存放时应保持直立,严禁横躺卧放,以防液体流出引燃爆炸。 第六条气瓶使用前检查

使用气瓶前应认真进行检查: 1、所选用的气瓶漆色、字样与所充装的气体应符合规定; 2、气瓶的安全附件要齐全、完好,瓶阀应有保护装置(如:气瓶配戴瓶帽等),气瓶 上应配戴两个防震圈; 3、气瓶的有关技术资料齐全,应符合检验期限; 4、瓶体经外观检查无缺陷,能够保证安全使用; 第七条气瓶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规定: 1、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核,持有效证件上岗作业; 2、使用气瓶前,使用人需向气瓶管理负责人说明使用用途、地点及时间,在得到许 可,并且双方签字登记后方可使用。 3、禁止对气瓶敲击、碰撞,阀门冻结时,严禁用火烘烤; 4、开启气瓶阀门时应小心缓慢的进行,操作者应站在侧面以免气流伤人; 5、气瓶防回火装置、减压器、压力表、安全帽等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有效,皮管应 用夹头紧固,不漏气,检验是否漏气,要用肥皂水,严禁用明火; 6、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减压器等,禁止与油类接触,操作人员严禁穿戴有油污的工作 服和手套,使用中的乙炔瓶不准倒放; 7、气瓶不得靠近热源,夏季要防止日光曝晒; 8、氧气瓶与乙炔瓶存放距离不得小于2米,使用距离不得小于5米,距明火必须大于 10米; 9、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剩余压力或重量,永久气体气瓶的剩余压力应不小于 0.05Mpa;液化气体气瓶应留有不少于0.5%~1.0%规定充装量的剩余气体;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规定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

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为加强各类高压气瓶、易燃易爆气瓶的管理,防止储存、使用中发生以外事故,对原《高压气瓶安全管理制度》重新修订后,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储存管理 1、各类有爆炸危险的气体瓶,液体、液化气、氧气、乙炔气、氢气、氮气等气体瓶应存放在阴凉通风的库房,氢气不能和氧气存放在一起,氧气不能和乙炔气、液化气存放在一起。 2、库房电器设施、照明、开关必须采用防爆型,电器线路应穿管固定,库内不许搭接临时照明,库内照明灯不得大于60W。库内不准使用电炉、电取暖器及明火。 3、气瓶与气瓶库房应远离高温、明火、熔化金属飞溅物和可燃易燃物10米以外。 4、各类冲装好的气体瓶,运到公司时要尽快搬入库内储存。入库前库管员要仔细辨认气瓶外观有无裂纹、变形、校验的钢印日期是否在使用周

期内,发现瓶体变形、有裂纹的气瓶、无校验钢印日期和已超出使用日期的气瓶,拒绝收货,并将整批气瓶退回厂家更换,不准强行入库。 5、库房气瓶、瓶帽、阀、防震圈应完好齐全,采购部要建立气瓶的分类台帐,包括(防震圈、瓶帽)等附件。领用部门或个人拒绝领用无防震圈、无瓶帽或阀损坏的氧气瓶、乙炔瓶及其它应有防震圈的气瓶。 6、采购部送到现场的各类气瓶,必须保证在使用周期内,并有检验的钢印日期。不准将过期或附件不齐全的气瓶、有裂纹的气瓶、变形的气瓶送到生产现场。执法人员或使用部门发现有异常的气瓶流入现场,重罚发放部门。 7、用于作业现场的氮气瓶,同一地点放置数量不应超过20瓶,如超过20瓶的必须设二级瓶库。氧气瓶、乙炔气瓶和其他气瓶,在同一维修点一次各存放1瓶,临时存放点和固定存放点一次各存放2瓶。用于生产的氧气瓶,在固定点一次可存放4瓶。理化计量室、光谱室用气一次存放1瓶。采购部送往熔铸车间的氮气瓶一次只能送20瓶,超过20瓶未设二级库房,按违章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由送料部门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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