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新政办理操作指引2019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
减税降费政策操作指南(一)——月销售额15万元以下免征增值税政策一、适用对象小规模纳税人二、政策内容自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销售行为,合计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45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5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5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
三、操作流程1.享受方式纳税人在增值税纳税申报时按规定填写申报表即可享受优惠。
2.办理渠道可通过办税服务厅(场所)、电子税务局办理,具体地点和网址可从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纳税服务”栏目查询。
3.申报要求(1)按固定期限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可以选择以1个月或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一经选择,一个会计年度内不得变更。
(2)符合条件的小规模纳税人应填写《增值税及附加税费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
其中,企业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0行“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个体工商户和其他个人享受本项优惠的,填写第11行“未达起征点销售额”。
4.发票管理(1)已经使用金税盘、税控盘等税控专用设备开具增值税发票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的,可以继续使用现有设备开具发票,也可以自愿向税务机关免费换领税务Ukey开具发票。
(2)销售额未超过15万元,但已就部分销售额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未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仍可享受免征政策,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销售额若要享受免征政策,需要按规定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或者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才能享受。
开具红字发票流程:开具纸质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根据不同情况,由购买方或者销售方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填开并上传《开具红字增值税专用发票信息表》,销售方凭税务机关系统自动校验通过的信息表,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中以销项负数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若开具的是增值税电子专用发票,除无需追回已经开具的蓝字电子专票外,其他流程与纸质发票流程一致。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与申请流程介绍
企业所得税的减免政策与申请流程介绍企业所得税是指适用于企业利润的一种税收。
为了支持和促进企业发展,许多国家和地区都实施了一系列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帮助企业降低税负,提高利润,并鼓励企业投资和创新。
本文将介绍企业所得税的常见减免政策和申请流程,帮助企业更好地了解和利用这些政策。
一、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小型微利企业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年度应税所得不超过一定金额的企业。
为了支持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推出了相应的减免政策。
减免政策的具体内容和标准会因国家和地区而异,一般包括以下方面:1. 减免税率:小型微利企业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税率,通常低于普通企业税率。
2. 免征税收:对于部分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可能会免征企业所得税。
3. 减免期限:小型微利企业可以在一定期限内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一般为2-5年。
申请流程:1. 检查资格:企业需要核对自身是否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定义和相关减免政策的条件。
2. 提交申请:企业需要向税务部门递交减免政策申请,提供相关纳税申报资料和证明材料。
3. 审核和批准:税务部门将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规定的流程和标准来决定是否批准减免申请。
4. 获得减免:一旦申请获得批准,企业将按照减免政策享受减免的税收待遇。
二、鼓励企业研发的所得税优惠政策为了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和创新能力,一些国家和地区实施了鼓励企业研发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降低企业在研发领域的税负,激励企业增加科技创新的投入。
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企业可以将研发相关支出纳入扣除范围,减少应纳税所得额。
2. 投资项目抵免: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研发项目,企业可以将实际投入金额抵免企业所得税。
3. 研发税收优惠设施:鼓励企业在特定地区或园区开展研发活动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减免或免税政策。
申请流程:1. 确定项目资格:企业需要核实自身是否符合相关研发项目的条件和标准。
2. 计算研发费用:企业需要计算和确认符合政策规定的研发费用,并保留好相关的凭证和证明材料。
企业所得税减税申请流程(一)
企业所得税减税申请流程1.了解相关政策- 首先,企业需要了解当前的国家或地方的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
这包括政府颁布的各种文件、公告或通知,对于企业所得税的减税政策进行了解,以便准确申请减税。
- 企业还需要了解各种减税的条件和标准,对于哪些行业或类型的企业可以享受税收优惠,以及享受减税的具体幅度等。
2.准备资料- 接下来,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财务报表、纳税申报表等与企业所得税相关的文件。
- 企业还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表格,填写企业基本信息、纳税人识别号等必要的信息。
3.填写申请表格- 在准备好相关材料后,企业需要认真填写减税申请表格,确保填写的信息真实准确。
- 在填写表格时,企业需要按照要求详细填写各项内容,包括企业的纳税信息、减税的依据和原因等。
4.提交申请材料- 填写完申请表格后,企业需要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一并提交给所在地的税务部门。
- 在提交申请材料时,企业需要注意递交的时间和地点,确保材料的完整和及时性。
5.等待审核- 提交申请后,税务部门会对企业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这个过程可能需要一定的时间,企业需要耐心等待。
- 在等待审核的过程中,企业也可以随时与税务部门保持联系,了解申请的进展情况。
6.获得减税资格- 若审核通过,企业将获得相应的减税资格。
税务部门会通知企业并出具相关的文件或证明,企业可以依据此文件享受减税政策。
- 企业需要妥善保管获得的减税资格文件,以备日后的备查和使用。
7.遵守相关规定- 获得减税资格后,企业需要严格遵守相关的减税政策和规定,确保所享受的减税权益合法有效。
- 企业需要及时了解和适应国家和地方税收政策的变化,确保自身的减税行为符合最新的规定。
通过以上流程,企业可以顺利申请并享受到企业所得税的减税优惠,从而减轻税收负担,提升企业的经济效益。
但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申请减税过程中,要严格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自身的合法权益。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操作步骤
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指南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操作步骤在我国的经济发展过程中,减税降费一直被视为优化营商环境、促进企业发展的重要举措。
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出台,为企业减轻负担、提高竞争力提供了有力支持。
为了帮助企业更好地理解和操作减税降费政策,接下来将为大家介绍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指南中具体的操作步骤。
第一步:了解减税降费政策首先,企业需要仔细研读《企业所得税法》以及相关的减税降费政策文件,了解政策的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
在进行具体操作之前,确保对政策的理解准确无误。
第二步:搜集涉税信息企业需要搜集和整理好减税降费政策所需的涉税相关信息,包括企业营业收入、成本费用、所得税应纳税额等。
这些信息是后续申请减税降费的基础,需要保证准确和完整。
第三步:制定减税降费策略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指南,企业可以制定相应的减税降费策略。
例如,通过优化财务管理、调整业务结构、合理安排成本费用等方式,减少应纳税额并获得相应的减税优惠。
第四步:合规操作企业在减税降费操作中需严格合规,确保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按时履行申报纳税义务。
同时,需保留好相关的财务和税务凭证,备查以备税务机关查验。
第五步:填写申报表格根据企业所得税税务处理指南,企业需要按要求填写减税降费申报表格,如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等。
填写申报表格时,需确保信息准确无误,如有疑问可咨询税务专业人士。
第六步:提交申报材料在准备好相关申报材料后,企业需要按照规定的申报期限,将申报表格及相关附件提交到所属税务机关。
提交后,注意保存好相应的签收凭证。
第七步:申报结果查询企业可通过税务机关提供的在线查询系统,查询减税降费申报结果。
如发现问题或异常,应及时与税务机关沟通并核实处理。
第八步:优化税务管理减税降费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企业需要不断优化税务管理,及时关注和应用新的减税降费政策,以便能够最大程度地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总结: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政策的具体操作步骤是企业减轻负担、提高竞争力的重要方式。
2019减税降费实施方案
2019减税降费实施方案随着国家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正式实施,为了更好地贯彻落实国家的减税降费政策,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我们制定了以下实施方案:一、降低增值税税率。
根据国家相关政策,2019年4月1日起,制造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6%降至13%,交通运输业等行业的增值税税率由10%降至9%。
此举将有效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提升市场竞争力,促进产业升级和经济增长。
二、扩大小微企业减税优惠。
针对小微企业,2019年将进一步扩大减税优惠政策。
具体措施包括,将小微企业增值税起征点提高至100万元,减少增值税负担;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100万元以下的小微企业,减按25%的税率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这将有效减轻小微企业的税收压力,促进其发展壮大。
三、减免社保费。
为了减轻企业社保负担,2019年将继续对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减免部分社会保险费。
具体措施包括,对参保人数在10人以下的企业,减免其失业保险费;对参保人数在20人以下的企业,减免其工伤保险费。
这将有利于降低企业用工成本,吸引更多人才加入企业。
四、优化个人所得税制度。
2019年1月1日起,新个人所得税法正式实施。
根据新法,个人所得税起征点提高至5000元,适用税率分为7个档次,最高税率为45%。
这将减轻中低收入群体的税收负担,促进消费升级,拉动内需增长。
五、加大税收征管力度。
为了确保减税降费政策的有效实施,2019年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严厉打击偷逃税行为,保障国家税收稳定。
同时,加强税收执法公正性和透明度,提升税收征管水平,确保税收政策的公平公正实施。
六、加强宣传和督导。
为了让更多的纳税人了解和享受减税降费政策带来的红利,2019年将加强政策宣传和督导工作。
通过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让纳税人深刻理解政策内容,确保政策的落地生根。
综上所述,2019年减税降费实施方案将有力促进经济发展,提升企业和个人获得感,为经济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我们将全力以赴,确保政策的顺利实施,为国家经济发展贡献力量。
企业所得税-2019年纳税人税收优惠政策
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完善研究开 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的通知》(财税〔2015〕 11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研究开发费 用税前加计扣除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 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9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 于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归集范围有关问题的公 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40号)
政策依据:《财政部 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 除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8〕 54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设备 器具扣除有关企业所 得税政策执行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8年第46号)。
(三)符合条件的委托境外研发经费可以加计扣 除
主要内容:2018年1月1日起,委托境外进行研 发活动所发生的费用,按照费用实际发生额的 80%计入委托方的委托境外研发费用。委托境 外研发费用不超过境内符合条件的研发费用三 分之二的部分,可以按规定在企业所得税前加 计扣除。
(GB/4754 -2011)》为准,并随之更新。
(七)扩大境外投资者以分配利润直接投资暂不 征收预提所得税范围
主要内容:2018年1月1日起,对境外投资者从中国境 内居民企业分配的利润,用于境内直接投资暂不征收 预提所得税政策的适用范围,由外商投资鼓励类项目 扩大至所有非禁止外商投资的项目和领域。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事项办理办法
特殊事项:享受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 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 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等优惠事项的企 业,应当在完成年度汇算清缴后,按照《目录 》“后续管理要求”项目中列示的清单向税务 机关提交资料。
2019年减税降费主要政策措施
2019年减税降费主要政策措施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出,今年减税降费近2万亿元。
主要包括5项内容:增值税改革、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实施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降低社保费率、清理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
目前,5项政策措施均已明确。
一、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根据1月9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印发了《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规定自1月1日起:一是对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二是大幅放宽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的小型微利企业标准,同时加大所得税优惠力度,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三是由省(区、市)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以及宏观调控需要确定,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可以在50%的税额幅度内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六税两费”,各省、区、市均明确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50%的税额幅度顶格减征,最大限度减税让利;四是扩展投资初创科技型企业享受优惠政策的范围。
二、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政策1月1日起,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支出6项专项附加扣除政策开始实施,进一步减轻了广大纳税人的税收负担。
三、深化增值税改革根据3月20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财政部、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印发《关于深化增值税改革有关政策的公告》,明确了4月1日起深化增值税改革的具体措施和操作办法。
主要包括以下四项内容:一是降低增值税税率水平。
将适用16%税率的项目改按13%税率征税,主要涉及制造业等行业;将适用10%税率的项目改按9%税率征税,主要涉及交通运输业、邮政业、建筑业、房地产业、基础电信服务和农产品等货物;保持6%一档税率不变,主要涉及现代服务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和增值电信服务。
2019年度广州市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办税指南共12页
2019年度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办税指南更新日期:2019-02-14 来源:广州市国家税务局作者:所得税处一、目前税务机关对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实施何种管理方式除国务院明确的企业所得税过渡类优惠政策、执行新税法后继续保留执行的原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新企业所得税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的民族自治地方企业减免税优惠政策,以及国务院另行规定实行审批管理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外,其他各类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均实行备案管理。
目前实施备案管理的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分两种管理模式,一种是“简易备案”管理模式,另一种是“登记备案”管理模式;实行“登记备案”管理的优惠项目又分为预缴期可开始享受(“预缴期登记备案”)的优惠项目和只在汇算清缴期享受(“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的优惠项目企业所得税税优惠管理方式分类图:二、如何办理”简易备案”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包括预缴期)按规定报送相应的资料,税务机关受理后,纳税人即可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
三、如何办理“预缴期登记备案”企业在预缴期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规定的预缴期报备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受理后,企业即可在预缴企业所得税时享受该企业所得税减免优惠;年度汇算清缴结束前,企业应按规定提交汇算清缴期报备资料报主管税务机关备案,税务机关接到企业备案申请后,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企业执行。
四、如何办理”汇算清缴期登记备案”企业在汇算清缴结束前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规定的资料,主管税务机关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登记备案工作,并告知企业执行。
五、享受“免税收入”优惠项目的办理规定免税收入是指纳税人取得某些属于应税收入,但按税法规定免于征收企业所得税的收入,目前主要包括:国债利息收入、投资收益、符合条件的非营利组织的收入、投资者从证券投资基金分配中取得的收入、软件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证券投资基金从证券市场中取得的收入、证券投资基金管理人运用基金买卖股票、债券的差价收入等。
企业所得税减免办理步骤
企业所得税减免办理步骤一、申请企业在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前,需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申请表,提交所需材料,申请所得税减免。
以下是几个常见的所得税减免政策的申请步骤:1.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免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减免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一定比例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填写《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企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如技术开发活动、研发人员情况、技术成果等证明材料。
申请后需进行审核评估。
2.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率减半的政策。
企业需要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优惠申报表》,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资金运作情况、固定资产情况等。
3.技术进步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技术进步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是指符合一定条件的服务企业,可以享受较低的企业所得税率。
企业需要在年度纳税申报时填写《技术进步型服务企业所得税优惠申请表》,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申请材料,如企业基本情况、服务项目情况、技术进步情况等。
二、审核税务部门会对企业所提供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的资格和符合条件。
这一步是保证只有符合条件的企业才能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
税务部门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进一步的证明材料或进行现场核查。
三、备案四、享受企业所得税减免备案后,企业可以在年度纳税申报时享受所得税减免优惠政策。
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年度纳税申报表,将减免部分的所得税计算在内,并进行纳税申报。
税务部门会对企业所申报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所得税减免政策的合规性。
需要注意的是,企业在享受所得税减免政策时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申请、审核、备案和纳税申报。
此外,企业还需要及时更新自身的经营状况和符合条件的资料,以确保所得税减免政策的连续性和合规性。
同时,企业需要配合税务部门的监管和管理工作,提供所需的证明材料和信息,确保税收政策的落实和效果。
2019年新出税收优惠政策大全减税降费
2019年新出税收优惠政策一、小规模10万元免增值税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合计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的,免征增值税。
二、企业所得税最低5%税负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小型微利企业条件放宽了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
四、小规模六税两附加减按50%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按照税额的50%减征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
(二)五、国内车票可以抵扣增值税了4月1日起,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飞机票、火车票、汽车票等可计算抵扣增值税,无需认证!纳税人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的,暂按照以下规定确定进项税额:1.取得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的,为发票上注明的税额;2.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航空运输电子客票行程单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航空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价+燃油附加费)÷(1+9%)×9%3.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铁路车票的,为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的进项税额:铁路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9%)×9%4.取得注明旅客身份信息的公路、水路等其他客票的,按照下列公式计算进项税额:公路、水路等其他旅客运输进项税额=票面金额÷(1+3%)×3%六、一般纳税人增值税申报表精简了废止部分申报表附列资料:一是废止原《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五)》(以下简称《附列资料(五)》)。
2019年减税降费企业所得税部分政策解析
本通知所称企业是指属于增值税纳税人或企业所得税纳税人的企业等单 位。
减税降费企业所得税政策
三、国务院扶贫办在每年1月15日前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名单及相关信息提供给人力资 源社会保障部、税务总局,税务总局将相关信息转发给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税务部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依托全国扶贫开发信息系统核实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身份信息。
为支持举办2019年武汉第七届世界军人运动会(以下简称武汉军运会) ,现就有关税收政策通知如下:
一、对武汉军运会执行委员会(以下简称执委会)实行以下税收政策 (一)对执委会取得的电视转播权销售分成收入、国际军事体育理事会 (以下简称国际军体会)世界赞助计划分成收入(货物和资金),免征应缴 纳的增值税。 (二)对执委会市场开发计划取得的国内外赞助收入、转让无形资产( 如标志)特许权收入和销售门票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三)对执委会取得的与中国集邮总公司合作发行纪念邮票收入、与中 国人民银行合作发行纪念币收入,免征应缴纳的增值税。
02
《财政部 税务总局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进一步支 持和促进重点群体创业就业有关税收政策的通知》 (财税〔2019〕22号)
减税降费企业所得税政策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 (局)、扶贫办,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税务局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
减税降费企业所得税政策
二、企业招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口,以及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公共 就业服务机构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且持《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 (注明“企业吸纳税收政策”)的人员,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的,自签订劳动合同并缴纳社会保险当月起,建设税、教育费附加、 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优惠。定额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最高可上浮 30%,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在此幅度内确 定具体定额标准。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的计税依据 是享受本项税收优惠政策前的增值税应纳税额。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
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前言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减税降费工作的决策部署,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下发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政策》、《深化增值税改革》等一系列公告。
为方便税务人员和纳税人正确理解减税降费相关政策,有效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引导纳税人充分享受减税降费红利。
国家税务总局实施减税降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地政策执行过程中反映问题的答复口径进行了认真梳理分类,形成《2019年减税降费政策答复汇编》,供大家参考。
目录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 (44)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税标准的月(季)销售额的口径是什么? (44)2.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的适用对象界定? (44)3.按次纳税与按期纳税的划分标准是什么? (44)4.小规模纳税人的纳税期限是否可以自行选择? (45)5.小规模纳税人何时可选择纳税期限? (45)6.纳税期限变更需要什么资料和流程? (46)7.纳税人季度中变更纳税期限,对享受增值税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有什么影响? (46)8.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从2019年3月1日起成为一般纳税人,公司一季度如何申报,如何享受免税政策? (47)9.境外单位是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免税政策? (47)10.国家税务局总局公告2019年4号中销售额30万是指不含税销售额? (47)11.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是否需要预缴? (47)12.小规模纳税人异地提供建筑服务,自行开具专票,月销售额不超过10万,是否需要在预缴地预缴税款? (48)13.预缴地实现的月销售额是扣除前还是扣除后的销售额? (48)14.建筑行业纳税人经营地主管税务机关如何确定预缴税款时实现的收入? (49)15.在同一预缴地有多个项目的建筑业纳税人总销售额以什么为标准? (49)16.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累计销售额该如何计算? (50)17.适用增值税差额征税纳税人,其转登记规定中的“累计销售额”如何计算? (50)18.转登记规定中累计销售额是否包括免税销售额? (51)19.营改增和服务业一般纳税人是否可选择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1)20.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有行业限制? (51)21.2018年5月1日之后登记为一般纳税人的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52)22.转登记小规模政策是否仍仅适用于原来因较低标准成为一般纳税人的工业和商业企业? (52)23.2019年以后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有无时间要求? (52)24.转登记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只要满足一个条件? (53)25.是否转小规模条件不再执行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一条?.. (53)26.如何理解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18号第八条中的“自转登记日的下期起连续12个月”? (54)27.如何理解总局关于转登记的政策解读? (55)28.2018年已转登记过的企业能否再转登记? (55)29.提供科研开发服务的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达到10万元,是否可以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55)30.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调整后,自开专用发票的标准是否同步提高? (56)31.是否月销售超过10万元(季度超30万)才可自开专票?..5732.政策调整后,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是否强制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7)33.月销售额不超10万的未使用税控系统的小规模纳税人,是否可以去税务机关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58)34.月销售未超10万元的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放弃使用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 (58)3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是显示实际征收率还是显示***? (59)36.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税率如何显示? (59)37.小规模纳税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税率显示***,该如何填增值税申报表? (59)38.预缴地季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预缴税款可否退还? (60)39.机构和不动产所在地一致的不动产转让是否需要预缴? (61)40.增值税起征点的规定是什么? (62)41.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过10万是超过部分纳税还是全额纳税? (62)42.保险公司或者证券公司,为保险、证券代理人汇总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能否享受小微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增值税的免税标准是否月销售额一并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按季纳税30万元)? (62)43.自然人与保险公司签订长期代理合同,且不属于一次性取得收入的,是否可视为按期纳税的纳税人,按规定适用增值税优惠政策? (63)44.光伏发电项目发电户销售电力产品能否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10万元以下免税政策? (63)45.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超10万元但季度销售额不超30万能否免征增值税? (63)46.增值税免税政策是否只针对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 (64)47.按季申报小规模纳税人一月份有销售,二月三月办理停业登记,能否享受按季30万元免征增值税政策? (64)48.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税政策的标准是适用月度销售额还是季度销售额标准? (64)49.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4号第六条、第八条、第九条产生的多缴税款可以申请抵扣税款吗? (65)50.《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是否有调整?6551.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剔除不动产转让销售额后可享受免征增值税政策,在申报时应注意什么? (66)52.按季申报的小规模纳税人现转让不动产,除了按照申报系统提示填报不动产信息以外,还需要填报申报表相关栏次吗? (66)53.纳税人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后冲红,当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时,已经缴纳的税款是否可以申请退还? (66)54.如果缴纳过税款后专票丢失,按现行规定办理了丢失手续,后续开具了红字专用发票,可以申请退还税款吗? (67)55.总局公告2019年底4号中“增值税专用发票全部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后”这句话怎么理解?专票开具后对方公司已认证,再追回能否退税? (68)56.总局2019年4号公告“联次追回或者按规定开具红字专用发票”是必须在当期进行处理,还是后期也可以进行处理? (68)57.原发票无法退回红冲导致的增值税免税政策执行难问题 (69)58.符合免税条件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是代开普票时不进行征收税款,还是先征后退? (70)59.租金收入分摊政策的适用范围? (70)60.以预收款形式收取租金和到期一次性收取租金是否都可在租赁期分摊? (71)61.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其他个人发生销售不动产如何处理? (72)62.增值税免税标准提高后,文化事业建设费的标准是否提高?.. (72)63.未超过免税标准的小规模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是否需要征增值税? (73)64.如何应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开具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造成的上游免税下游抵扣问题? (73)65.如何保持税控服务单位对不收取服务费的小规模纳税人的服务质量? (74)66.按次申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能否按月享受未达10万元增值税免征政策? (75)67.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当期有留抵,转成小规模纳税人之后,该如何处理? (75)68.小规模纳税人销售不动产能否享受10万元以下增值税免税政策? (76)69.其他个人在2018年采取预收款方式出租不动产,一次性取得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的预收租金收入,月均租金超过3万元但未超过10万元的,能否申请退还2019年及以后租赁期对应的增值税税款? (77)70.转登记纳税人在一般纳税人期间已申报纳税但未开具发票、转登记前业务发生销货退回需要冲红、以及开具错误需要重新开具发票的,在转登记后如何开具发票? (77)71.对于已经实行汇总纳税的一般纳税人的分支机构,分支机构年销售如果达不到500万元,该分支机构能否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8)72.按月纳税的小规模纳税人上月发生的销售在本月发生销售退回,本月实际销售额超10万元,如何确定本月销售额能否享受增值税免征优惠? (78)73.新办或注销小规模纳税人按季申报的,实际经营期不足一个季度的,是按照实际经营期享受还是按季享受优惠? (78)74.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取得的租金收入在2019年1月1日后到税务机关代开发票,对应的租赁期在2019年1月1日之前的,能否享受4号公告相关优惠政策? (79)75.成品油销售企业(加油站)是否可以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 (79)76.行政事业单位、居民委员会、村委会等非企业性单位,对外出租不动产收取的预收款,能否以分摊后的销售额享受小规模纳税人普惠性免征增值税政策? (80)77.孵化器自用或出租等方式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产权权属不为企业所有,为零租金租入房产或为有租金租入房产,且此房产有不动产经营租赁收入,房屋租赁收入或房屋转租收入。
2019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南及温馨提醒word精品文档12页
2019年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指南及温馨提醒临近年终,为方便广大企业用好用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的税收优惠项目及所需报送资料汇总如下,请各企业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进行比对,如符合条件的请及时按规定报送相关资料办理涉税手续。
一、需事先备案的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一)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所得优惠对象:企业从事农、林、牧、渔业项目(国家限制和禁止发展的项目除外)的所得,可以免征、减征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税[2019]149号、国税函[2019]850号备案时限:企业首次申报享受减免税前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2)远洋捕捞企业须提供“远洋渔业企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并在有效期内;(3)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二)从事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投资经营所得优惠对象:企业从事《公共基础设施项目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国家重点扶持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的投资经营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税[2019]46号、财税[2019]116号、国税发[2009]80号备案时限:该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后15日内报送资料:(1)《企业所得税优惠项目备案登记表》;(2)有关部门批准该项目文件复印件;(3)该项目完工验收报告复印件;(4)该项目投资额验资报告复印件;(5)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的会计凭证及账页复印件;(6)属于优惠期内转让的项目,受让方应提供项目权属变动资料及原享受优惠情况的有关资料;(7)主管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三)符合条件的技术转让所得优惠对象: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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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减税降费新政办理操作指引
一、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企业所得税减免
(一)政策依据
1.《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
2.《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型微利企业普惠性所得税减免政策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2019年第2号)
(二)政策要点
自2019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对小型微利企业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100万元的部分,减按25%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对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100万元但不超过300万元的部分,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三)案例解析
案例一:某科技有限公司2019年一季度实际利润额为280万元,季度平均资产4800万元,从业人员280人,该公司选择按实际利润额预缴的预缴方式,则预缴申报时,小型微利企业的资产总额、从业人数、年度应纳税所得额指标,暂按当年度截至本期申报所属期末的情况进行判断。
因此,该企业符合小型微利企业的条件,一季度预缴申报企业所得税23万元(100*25%*20%+180*50%*20%)。
案例二:C企业2019年第1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不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但是此后的第2季度和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经过判断符合小型微利企业条件。
第1季度至第3季度预缴企业所得税时,相应的累计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50万元、100万元、200万元。
C企业在预缴2019年第1季度至第3季度企业所得税时,实际应纳所得税额和减免税额的计算过程如下:
(四)填报方法
1.预缴申报:
(1)实行查账征收的小型微利企业,按季度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纳税申报表(A类)》,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9行“实际利润额\按照上一纳税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平均额确定的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2)纳税人为核定征收的,填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月(季)度预缴和年度纳税申报表(B类,2018年版)》,本纳税年度截至本期末的从业人数季度平均值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季度平均值不超过5000万元、本表“国家限制或禁止行业”选择“否”且本期本表第12行“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的纳税人,选择“是”,否则选择“否”。
2.汇缴申报(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8年第58号编写,届时政策若有变动,以最新政策规定为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A100000)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表单;
(2)《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基础信息表》(A000000)中的“基本经营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必填项目;“有关涉税事项情况”为选填项目,存在或者发生相关事项时小型微利企业必须填报;“主要股东及分红情况”为小型微利企业免填项目;
(3)小型微利企业免于填报《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10)、《金融企业收入明细表》(A101020)、《一般企业成本支出明细表》(A102010)、《金融企业支出明细表》(A102020)、《事业单位、民间非营利组织收入、支出明细表》(A103000)、《期间费用明细表》(A104000)。
(五)注意事项
1.小型微利企业无论按查账征收方式或核定征收方式缴纳企业所得税,均可享受该优惠政策;
2.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且同时符合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3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5000万元等三个条件的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