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计算表
本月数
累计数
项 目
应交增值税 应交印花税 应交城建税 应交教育费附加 交纳增值税税负率 原材料期初结存数 原材料期末结存数 利润率 现 金—期末余额表 银行存款—**行期末余额 银行存款—**行期末余额Fra bibliotek本月数
累计数
利润总额 净利润
差旅费 招待费
主营业务收入、成本、利润计算表
品 名
****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 ****产品收入 小 计 含税收入 不含税收入 销项税额 进项税额
产 品 税 金 及 附 加
城建5% 教附3% 教附2% 小 计
营业成本
营业费用
营业利润
项 目
主营业务收入 主营业务成本 营业税金及附加 营业费用 营业利润 加:其他业务收入 减:生产成本 减:管理费用 减:财务费用 加:营业外收入 减:营业外支出 减:所得税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填写指引
3.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一、表样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二、主要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 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确认企业所得税收入若干问题的通知》(国税函[2008]875号 )三、填写思路本表适用于除金融企业、事业单位和民间非营利组织外的企业填报,小型微利企业可免于填报此表。
收入成本费用表的填报数据全部取自企业财务会计核算数据, 与税收口径数据无关。
纳税人应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
“营业收入”和“营业外收入”这两行的金额需要跟年度利润表中的对应行次金额一致,不一致的话需要核实申报数据填写是否有误。
收入产生的税会差异通过A105010《视同销售和房地产开发企业特定业务纳税调整明细表》和A105020《未按权责发生制确认收入纳税调整明细表》进行调整。
四、主要项目填报解析(一)营业收入(第1行=第2+9行,第1行=表A100000第1行)第1行“营业收入”:根据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的数额计算填报。
营业收人是一个计算数值项目, 由主营业务收人与其他业务收入组成, 数据分别取自营业务收人与其他业务收人两个不同的会计科目, 在税收上没有对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人的划分标准, 企业根据其会计核算要求及经营内容, 划分主营业务收入与其他业务收入进行填报。
1.主营业务收入(第2行=第3+5+6+7+8行)第2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在主营业务收入项目下, 细分销售商品收人, 提供劳务收入、建造合同收人、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四大类, 分类原则主要是参照《企业会计准则》的收入分类方法。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人》规定“本准则所涉及的收入, 包括销售商品收人、提供劳务合同的确认、计量和相关信息的披露的特殊规定, 单独从提供劳务收入中抽取出建造合同收入作为单独一项收人类型进行填报。
公司收入支出明细表
公司收入支出明细表
日期:XXXX年XX月XX日至XXXX年XX月XX日单位:XXX公司
编制人:XXX
【正文开始】
序号项目名称收入(元)支出(元)
1 销售收入
1.1 产品A销售收入
1.2 产品B销售收入
1.3 产品C销售收入
2 服务收入
2.1 服务A收入
2.2 服务B收入
2.3 服务C收入
3 其他收入
3.1 利息收入
3.2 投资收益
3.3 其他
4 总收入
5 直接成本
5.1 原材料成本 5.2 人工成本
5.3 业务外包费用
5.4 其他
6 营业费用
6.1 销售费用
6.2 市场推广费用 6.3 物流运输费用 6.4 仓储费用
6.5 办公场地租金 6.6 水电费
6.7 其他
7 管理费用
7.1 行政办公费用
7.2 人力资源费用
7.3 培训费用
7.4 差旅费
7.5 通讯费
7.6 技术研发费用
7.7 信用卡手续费
7.8 其他
8 财务费用
8.1 利息支出
8.2 手续费
8.3 汇兑损失
8.4 其他
9 总支出
10 净收入
【正文结束】
备注:本明细表仅为参考,具体项目名称和金额请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填写,以便准确反映公司的收入和支出情况。
收入明细表
11 (3)包装物出租收入
12 (4)其他
13 (二)视同销售收入(14+15+16)
14 (1)非货币性交易视同销售收入
15 (2)货物、财产、劳务视同销售收入
16 (3)其他视同销售收入
17 二、营业外收入(18+19+20+21+22+23+24+25+26)
18 1.固定资产盘盈
19 2.处置固定资产净收益
20 3.非货币性资产交易收益
21 4.出售无形资产收益
22 5.罚款净收入
23 6.债务重组收益
24 7.政府补助收入
25 8.捐赠收入
26 9.其他
鉴证标识与说明:详细审核见后附各收入鉴证表 1、 主营业务收入鉴证表 索引号:2B-01; 2、 其他业务收入鉴证表 索引号:2B-02; 3、 营业外收入鉴证表 索引号:2B-04 。
鉴证结论:
金额-宁波中诚税务师事来自所收入明细表行次
项
目
1 一、销售(营业)收入合计(2+13)
2 (一)营业收入合计(3+8)
3 1.主营业务收入(4+5+6+7)
4 (1)销售货物
5 (2)提供劳务
6 (3)让渡资产使用权
7 (4)建造合同
8 2.其他业务收入(9+10+11+12)
9 (1)材料销售收入
10 (2)代购代销手续费收入
A101010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000120001300014000150001600017一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00018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00019三债务重组利得00020四政府补助利得00021五盘盈利得000一营业收入29一主营业务收入356781
A101010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名称: 行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项 一、营业收入(2+9) (一)主营业务收入(3+5+6+7+8) 1.销售商品收入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建造合同收入 4.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 5.其他 (二)其他业务收入(10+12+13+14+15) 1.销售材料收入 其中: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入 2.出租固定资产收入 3.出租无形资产收入 4.出租包装物和商品收入 5.其他 二、营业外收入(17+18+19+20+21+22+23+24+25+26) (一)非流动资产处置利得 (二)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利得 (三)债务重组利得 (四)政府补助利得 (五)盘盈利得 (六)捐赠利得 (七)罚没利得 (八)确实无法偿付的应付款项 (九)汇兑收益 (十)其他 目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列至角分) 金 额
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曰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其它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 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为本表第2+7+12 行。
该行数额填入主表(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下同)第1 行。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2 、第2 至6 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1)第3 行“销售商品”: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第4 行“提供劳务”: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5行“让渡资产使用权”: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属于“营业外收入” ,不在本行反映。
让渡现金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债权利息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和股息性收入一并在附表三填报。
4)第6 行“建造合同”: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7至11行: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
(1)第8 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
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审核:
制表:
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中油测井 项 合 目 计
年累计实现收入 小计 测井 射孔 生产测井 录井 其他 小计
2008年8月
其中:年累已结算收入(开票) 测井 射孔
金额单位:元 其中:年累计未结算收入(未开票) 其他 小计 测井 射孔 生产测井 录井 其他 说明
生产测井
录井
主营业务收入明细表
单位:中油测井 项 目
年累计实现收入 小计 测井 射孔 生产测井 录井 其他 小计
2008年8月
其中:年累已结算收入(开票) 测井 射孔
金额单位:元 其中:年累计未结算收入(未开票) 其他 小计 测井 射孔 生产测井 录井 其他 说明
生产测井
录井
合 计 气探井 油探井 气开发井 油开发井 生产井 合计
一、CNPC内 1、中油股份 其 2、未上市企业 其中:本地区
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第一勘探公司(完成) 塔里木石油勘探开发指挥部第二勘探公司(完成) 辽河石油勘探局测井公司(上年)
其他地区 二、非CNPC 中石化西北分公司
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工程西南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库尔勒华鹏油油田技术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中海北方石油技术有限公司(上年) 河南石油勘探局塔里木河南勘探公司(上年) 中海油田服务股份有限公司新疆分公司(完成)
一般企业收入明细表
⼀般企业收⼊明细表⼀般企业收⼊明细表本表适⽤于据实申报的⾮⾦融⾏业⾮居民纳税⼈填报。
纳税⼈应根据国家统⼀会计制度的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和“营业外收⼊”。
1.第1⾏“营业收⼊”:根据主营业务收⼊、其他业务收⼊的数额计算填报。
2.第2⾏“主营业务收⼊”:根据不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核算的主营业务收⼊。
3.第3⾏“销售商品收⼊”:填报从事⼯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的纳税⼈取得的主营业务收⼊。
4.第4⾏“其中:⾮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填报纳税⼈发⽣的⾮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会计制度应确认的主营业务收⼊。
5.第5⾏“提供劳务收⼊”:填报纳税⼈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邮电通信、咨询经纪、⽂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以及其他劳务活动取得的主营业务收⼊。
6.第6⾏“建造合同收⼊”:填报纳税⼈建造房屋、道路、桥梁、⽔坝等建筑物,以及⽣产船舶、飞机、⼤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
7.第7⾏“让渡资产使⽤权收⼊”:填报纳税⼈在主营业务收⼊核算的,让渡⽆形资产使⽤权⽽取得的使⽤费收⼊以及出租固定资产、⽆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取得的租⾦收⼊。
8.第8⾏“其他”:填报纳税⼈按照国家统⼀会计制度核算、上述未列举的其他主营业务收⼊。
9.第9⾏:“其他业务收⼊”:填报根据不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核算的其他业务收⼊。
10.第10⾏“销售材料收⼊”:填报纳税⼈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
11.第11⾏“其中:⾮货币性资产交换收⼊”:填报纳税⼈发⽣的⾮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国家统⼀会计制度应确认的其他业务收⼊。
12.第12⾏“出租固定资产收⼊”:填报纳税⼈将固定资产使⽤权让与承租⼈获取的其他业务收⼊。
13.第13⾏“出租⽆形资产收⼊”:填报纳税⼈让渡⽆形资产使⽤权取得的其他业务收⼊。
企业收入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附表一(1)《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一、适用范围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的一般工商企业的居民纳税人填报。
二、填报依据和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税收政策,以及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企业会计准则,以及分行业会计制度规定,填报“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其他业务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确认的视同销售收入。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广告费和业务宣传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2.第2行“营业收入合计”:填报纳税人根据国家统一会计制度确认的主营业务收入和其它业务收入。
本行数额填入主表第1行。
3.第3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1)第4行“销售货物”: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2)第5行“提供劳务”: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6行“让渡资产使用权”: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在主营业务收入中核算取得的租金收入。
(4)第7行“建造合同”: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4.第8行: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按照国家统一会计制度核算的其他业务收入。
(1)第9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纳税人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取得的收入。
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附表一( 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填报时间:年月曰经办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附表一(1)《销售(营业)收入及其他收入明细表》填报说明一、本表适用于执行《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的纳税人填报。
二、本表填报纳税人根据会计制度核算的“主营业务收入” 、“其它业务收入”和“营业外收入”,以及根据税收规定应在当期确认收入的“视同销售收入”和“其他收入”。
三、有关项目填报说明:1、第1 行“销售(营业)收入合计” :金额为本表第2+7+12 行。
该行数额填入主表(即《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下同)第1 行。
本行数据作为计算业务招待费、业务宣传费、广告费支出扣除限额的计算基数。
对主要从事对外投资的纳税人,其投资所得就是主营业务收入。
2 、第2 至6 行“主营业务收入”:根据不同行业的业务性质分别填报纳税人在会计核算中的主营业务收入。
(1)第3 行“销售商品”:填报从事工业制造、商品流通、农业生产以及其他商品销售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
(2)第4 行“提供劳务”:填报从事提供旅游饮食服务、交通运输、邮政通信、对外经济合作等劳务、开展其他服务的纳税人取得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5行“让渡资产使用权”:填报让渡无形资产使用权(如商标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版权、专营权等)而取得的使用费收入以及以租赁业务为基本业务的出租固定资产取得的租金收入。
转让处置固定资产、出售无形资产(所有权的让渡)属于“营业外收入” ,不在本行反映。
让渡现金资产使用权取得的债权利息收入(包括国债利息收入)和股息性收入一并在附表三填报。
4)第6 行“建造合同”:填报纳税人建造房屋、道路、桥梁、水坝等建筑物,以及船舶、飞机、大型机械设备等的主营业务收入。
3、第7至11行:按照会计核算中“其他业务收入”的具体业务性质分别填报。
(1)第8 行“材料销售收入”:填报销售材料、下脚料、废料、废旧物资等收入。
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表
营业收入及成本费用明细表
四、表单说明
一、本表是《非居民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适用于据实申报企业)》相关栏目的明细补充,反映企业营业收入、成本和费用明细的情况。
非居民企业(以下简称“企业”)在纳税年度内无论盈利或者亏损,都必须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将本表与主表和相关资料一并报送主管税务机关。
二、本表主要栏目填写如下:
1. 主营业务收入:填写企业经常性的、主要业务所产生的收入,一般占企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
2. 其他业务收入:填写企业非经常性、兼营的业务所产生的收入。
如果有其他业务收入的,填写数额的同时在其他业务收入下面的空白处填写收入的明细项目。
3. 营业费用:填写企业在销售货物过程中发生的包装费、广告费等费用和为销售本企业货物而专设的销售机构的职工薪酬、业务费等经营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营业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4. 管理费用:填写企业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发生的管理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管理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管理费用应按照表内所列项目分项如实填写。
5. 财务费用:填写企业筹集生产经营所需资金等而发生的筹资费用。
本项目应根据“财务费用”科目的发生额分析填列。
利息填写利息支出扣除利息收入后的净额;汇兑损益填写汇兑净损失,是汇兑收益扣除汇兑损失后的数额,如为汇兑净收入以负数填列。
三、本表一式二份,一份由企业留存,一份由主管税务机关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