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代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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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代理及相关技术服务合同

甲方(受让方或受让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邮箱:

乙方(转让方代理人):

身份证号或者组织机构代码证号:

地址:

联系人:联系人电话:

邮箱: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实施条例》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就甲方请求乙方依法代理专利事务订立本合同;如无另订书面协议,本合同的内容也可以在今后甲方以口头或其他形式委托乙方办理类似专利事务时,作为确定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参照。

一、专利委托事项与收费

1、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以下发明创造的申请事项,具体委托代理项目和收费标准如下:

专利申请国家收费标准:

2、针对本合同中甲乙双方约定的专利申请代理及相关技术服务费为¥:元,人民币大写:整;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首付款元,

大写:整;甲方收到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尾款¥:元,大写:整;自专利申请日起,乙方需在1年内出具由国家专利局下发的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如乙方未在1年内出具授权通知书,甲乙双方可选择以下方式中的种进行处理:

(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向甲方退还首付款元,乙方有权将甲乙双方在本合同中约定的专利申请提交主动撤回,即将已提交的专利申请作废;

(2)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授权通知书,乙方不退换甲方首付款,继续负责甲方的专利申请相关所有事务,若约定的专利最终未能授权,乙方需退还甲方首付款元;若约定的专利最终授权,乙方收取甲方相应尾款金额的70%作为最终尾款费用;

(3)未在规定的时间内拿到授权通知书,乙方不退换甲方首付款,继续负责甲方的专利申请相关所有事务,若约定的专利最终未能授权,乙方需退还甲方首付款元;若约定的专利最终授权,乙方需退还甲方首付款元,约定的专利权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收益归甲乙双方共同平均享受。

4、上述所述的费用不包括专利在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官费(专利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实质审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专利在申请过程中产生的官费由甲方自行承担,在缴费过程中,乙方有义务协助其办理缴费流程相关手续。

5、根据规定,专利申请项目的申请费、实审费和授权后前六年年费可以减免,符合条件的单位或个人减免85%;单位或个人减免的需要提供知识产权管理单位出具的减免证明(乙方有义务协助甲方办理相关费用减缓流程手续)。

6、若甲方不符合国家知识产权局要求的相关享受费用减缓的条件,乙方在专利申请中向专利局提出官费的费用减缓请求的,若该官费减缓请求未获批准,则甲方须及时补足相关官费费用的差额,上表中的官费只做参考,以实际项目产生的官方为准;

7、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

二、专利代理项目

1、乙方接受甲方委托后,指派专利代理人担任甲方代理人;如指派的代理人因故中途不能执行任务,乙方应负责另行指派其他代理人接替,并及时通知甲方。乙方可

安排专利代理人助理从事相关辅助性工作。

2、乙方代理人应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在甲方的授权范围内履行职务,而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真实的技术内容或文件资料,以配合乙方完成代理项目。

3、乙方代理专利事务过程中的程序性事务,如代理项目涉及到甲方权利的撤回、放弃、变更等实体性事务,必须要经甲方的书面授权或指示办理。

4、甲方应当全面、真实地向专利代理人陈述发明创造的情况或项目内容,乙方如发现甲方有弄虚作假或不配合行为,造成代理项目无法继续进行的,乙方有权终止代理项目,对已产生费用不予退还。

5、专利申请代理项目至该申请取得“专利证书”,或该专利申请被撤回、驳回、视为撤回即结束;专利授权以后甲方如需委托乙方代缴专利年费,可以与乙方另行签订代缴专利年费协议。

三、双方权利义务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需在合同约定时间内完成合同约定发明专利研发数量,并通过邮件方式传递给甲方;

2、本合同指定邮件为唯一有效传递途径,若合同指定邮箱发生变化,甲方和乙方均有责任三天内告知对方;因未告知合同指定邮箱发生变化造成的专利授权延后及失效,该责任由未告知方全权承担;

3、甲方需自收到乙方发明技术成果邮件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将发明专利技术成果上传到国家专利系统;

4、甲方需在国家专利系统下发相应缴费通知三个工作内缴纳合同涉及的所有专利的申请费、公布印刷费和实质审查费及其他相关费用,针对本合同中甲方需加快发明专利授权,乙方有权将甲方超出合同约定缴费日期的实际等额天数增加至本合同约定的授权期限中。

5、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仅负责合同约定发明专利研发及申请过程中的补正、答复,自国家专利局下发发明专利授权通知书之日起乙方合同责任履行完毕,不负责后续专利权维持等一切相关事物;

6、甲方应按约定时间向乙方支付相应的费用,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专利权归乙方所有;

7、甲方应及时将合同涉及专利号告知乙方;

8、甲、乙双方应对本合同条款及直接或间接从对方获得的资料、谈话记录等信息承担

保密责任。

四、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如国家政策、法律规定变动等),导致专利无法授权,合同双方均不承担违约责任。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的书面资料及其它有关的商业机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透露给任何第三方,因违反此项造成经济损失,追究法律责任。

六、其他

1.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中除文本空格、双方签章信息外,均为印刷字体。手写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添加、删除、修改)须双方在手写处签章确认后才具备法律效力。

2.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 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 本合同甲、乙双方需要相互提供真实有效证件,如:身份证、营业执照复印件等。

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签订地:签订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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