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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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社科基金结项要求
电子版发至邮箱:(******),均须word版格式。
电子版格式:文件夹命名:项目编号+项目负责人
文件命名格式:最终成果+项目名称、成果简介+项目名称、审批书+项目名称
各类项目结项材料包括:
一.重大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一式2份
3. 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2份,财务处盖章,附在审批书中。
4. 最终成果4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2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人引用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20%),《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重复率检测报告、阶段性成果(论文)电子版
二.年度项目:
1.《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1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 成果简介一式1份。
3. 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1份,财务处盖章。
4. 最终成果1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 最终成果重复率检测报告纸质版1份,打印前2页(去除本人引用部分,重复率不超过15%,最高不超过20%)。
6.《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成果学术规范声明》纸质版1份。
注:
1、满足有关条件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须在《鉴定结项审批书》中填写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并提交《鉴定审批书》纸质版1份,最终成果纸质版1份、有关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
特别说明:申请免于鉴定的项目,有涉及部门采纳或领导批阅材料的,须从线下结项。相关纸质版材料按要求各提交2份。
2、以博士论文或博士后出站报告为基础申报的项目,结项时须书面说明结项成果与原论文(报告)的区别和联系,以及在内容、观点、结构、研究方法等方面的改进与提高。原论文(报告)需在平台上传。
3、修改复审的项目,须提交修改后最终成果及修改说明各1份。
4、修改重新鉴定的项目,须重新提交所有结项材料。
以上结项相关材料的电子版须登录“国家社科基金·科研创新服务管理平台”
(******/userAction!to_subSystem.action?subSystem=expertSystem)
上传相关电子版材料。
三.后期资助项目:
(一)2016年以前立项项目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一式2份,A3纸打印,中缝装订。
2.成果简介一式3份
3.项目经费开支明细表一式2份,附在审批书中。
4.最终成果3套(需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5.修改说明一式2份
6. 审批书、最终成果、成果简介、修改说明电子光盘(贴标签标明单位、作者)
(二)2016年以后立项的项目须先鉴定、后结项出版。
第一步申请鉴定,需提交:
1.《国家社科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申请表》2份
2. 最终成果4套(隐去课题负责人相关信息)
3. 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第二步签订出版合同并由出版社出具出版证明后再结项出版,需提交:
1.《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2份
2.出版证明原件1份、出版合同复印件2份
3.最终成果修改定稿3套
4.光盘1张(含上述所有材料)。
按2007年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网址******/n1/2017/0116/c22********.html下载
按2016年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的项目,相关表格请在全国哲社规划办网址******/n1/2017/0116/c22********.html 下载
申请免于鉴定的理由:
一.重大项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免于鉴定,我办将视情况予以审批:
(1)有2项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获得省部级以上奖励;
(2)有2项以上阶段性研究成果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批示,并被有关实际工作部门采纳;
(3)阶段性研究成果被编发我办《成果要报》2篇以上;
(4)研究成果涉密,不宜公开。
二.年度项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
②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三.后期资助项目: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①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以上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奖项一等奖的;
②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我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③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教育部项目结项要求
(一) 重大项目
1.重大项目需要提交的鉴定和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一式8份(含原件1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8套(书稿鉴定结项前不能出版,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
(3)项目《申请评审书》或《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一式8份(复印件)。如研究计划有变更,应在《终结报告书》中说明,经教育部社科司核准的《变更申请表》附于其后装订。
2.重大项目一般不得申请免予鉴定,但以下两种情况除外:
(1)项目研究的阶段性成果已产生了很大的社会影响,获得国内外同行广泛认可;
(2)最终成果是研究咨询报告,其提出的主要政策建议经省部级以上党政主要领导明确批示并在实际工作中予以采纳、推广、取得明显成效。
符合免予鉴定条件的重大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有关证明材料附于其后装订;
(2)项目成果原件4套;
(3)项目《投标评审书》、《计划合同书》各2份(复印件)
(二)一般项目
1.通过鉴定的一般项目报送下列结项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鉴定意见书(汇总用)》2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鉴定意见表(个人用)》附于其后装订
(3)项目成果2套(未出版的书稿报送装订好的打印稿,正式出版后补报样书2套)
2.一般项目完成《申请评审书》约定的研究任务,研究成果标注“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资助”字样,且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可申请免予鉴定:
(1)专著类成果已正式出版;
(2)在SSCI、A&HCI等国际索引期刊及CSSCI来源期刊发表论文2篇以上;
(3)成果获得国家级、省部级奖励或国家一级行业学会三等奖以上奖励;
(4)研究咨询报告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被地(市)级以上党政领导机关或大型企事业单位采纳并取得实际效果;
(5)成果涉及党和国家机密不宜公开,而质量和水平已得到有关部门认可。
申请免予鉴定结项的项目报送下列材料:
(1)项目《终结报告书》2份
(2)项目成果2套(成果为期刊论文可报送复印件,含期刊的版权页、目录页、论文正文并加盖科研处公章)。
以论文结题的,无论是否达到免鉴条件,最少需要3篇论文。
(三)后期资助项目:
1.项目《终结报告书》原件5份及电子版(Word格式)
2.项目成果原件5套
3.项目《申请评审书》5份(复印件)
附:以上材料下载网址:******/art/2016/6/20/art_3417_257743.html 民族研究课题结题必须要撰写“研究报告”,论文只能作为中期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