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典型案例汇总
工伤事故案例集
工伤事故案例集集团企业公司编码:(LL3698-KKI1269-TM2483-LUI12689-ITT289-工伤事故案例集案例一:上下班、出差被车撞伤判断:算依据:第九条第六款规定:“在上下班途中,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而第五款规定:“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下落不明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案例二:司机违章肇事受伤判断:不算依据:由于司机是特殊工种,职业危险性大。
其在执行正常工作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伤亡,被交警部门认定为无责任或负次要责任的,一般会认定为工伤,反之则不能认定为工伤,可能还要赔偿单位的经济损失。
案例三:白领伏案工作落下颈椎腰椎病判断:目前还不算依据:据国家有关职业病诊断机构解释,受到国家经济承受能力等的约束,颈椎腰椎病、肩周炎和高血压等病种目前尚未被正式列入我国115种法定职业病范畴。
案例四:在单位组织的比赛中意外受伤判断:视个案情况而定依据:草案未有具体规定,但第九条第七款规定:“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的,应认定为工伤。
案例五:为个体户干活受伤判断:算依据:第二条规定:“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及事业单位和与之建立劳动关系的职工或雇工。
”案例六:因工受伤,但单位未办工伤保险判断:算,相关费用由单位支付依据:第十三条规定:“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由单位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负责工伤认定。
”第五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期间,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本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向职工支付费用。
”案例七:领导让陪客人喝酒喝出病判断:不算依据:第十一条规定:“醉酒导致伤亡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视同工伤。
”案例八:在工作时突发疾病死亡判断:算依据:第十条第一款规定:“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分享
工伤赔偿十大案例分享工伤赔偿是指因工作原因造成的工人受伤或患病,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承担的经济责任。
在实际工作中,工伤赔偿案例层出不穷,其中有一些案例具有代表性和启示意义。
下面,我们就来分享十大工伤赔偿案例,希望对大家有所启发和帮助。
案例一:工人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手指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案例二:一名工人在工作中因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而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三:一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因操作不当导致坠落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安全带和其他安全设施,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四:一名女工人在生产线上因工作疏忽导致机器伤人,用人单位未对员工进行必要的操作培训,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五:一名司机在工作中因疲劳驾驶导致交通事故受伤,用人单位未对驾驶员进行规范管理和休息安排,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六:一位保安在工作中因追捕小偷而受伤,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安全装备和培训,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七:一名服务员在工作中因滑倒受伤,用人单位未对场地进行及时清理和警示,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八:一名厨师在工作中因操作不当导致火灾,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消防培训和设施配备,最终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承担赔偿责任,并加强安全管理。
案例九: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因高温中暑,用人单位未提供必要的防暑降温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案例十:一名工人在工作中因长时间工作而患上职业病,用人单位未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和防护措施,最终被判定为工伤,并获得了相应的赔偿。
通过以上案例的分享,我们可以看到,工伤赔偿案件中,用人单位未尽到安全保障责任和健康防护责任是造成工伤的主要原因之一。
工伤意外案例
工伤意外案例
工伤是指在工作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人身伤害或者疾病。
工伤意外案例时有发生,下面我们就来看一些真实的工伤意外案例,以便更好地了解工伤意外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案例一:小王在工厂上班,一天他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夹住了手指,造成手指严重受伤。
经过医院检查,确认为工伤。
这起意外事故给小王带来了巨大的身体和心理创伤,也给企业带来了不小的经济损失。
案例二:小李是一名建筑工人,他在高空作业时没有系好安全带,不慎从高处摔下,导致严重骨折和内伤。
经过紧急救治,小李脱离了生命危险,但长时间的康复治疗和休息给他的家庭和企业都带来了巨大的压力。
案例三:小张是一名办公室职员,长时间对着电脑工作导致他患上了严重的颈椎病。
经过医生诊断,确认为职业病,属于工伤范畴。
小张的工作和生活都受到了极大的影响,也给企业增加了不小的赔偿费用。
通过以上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工伤意外给受害者和企业都带来了巨
大的伤害和损失。
而这些意外事故往往可以通过加强安全意识和采取预防措施来避免。
比如,工厂应该加强对机器操作的安全培训,建筑工人在高空作业时必须系好安全带,办公室职员要注意劳逸结合,定时休息等等。
在工作中,安全第一,预防工伤意外是每个人都应该重视的问题。
只有加强安全意识,做好预防工作,才能避免工伤意外的发生,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和企业的稳定发展。
希望大家都能珍爱生命,关注安全,共同营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工伤案例800例
工伤案例800例案例1:建筑工人高空坠落背景:张某是一名建筑工人,负责在一栋高楼建筑上进行外墙施工。
在一次工作中,由于安全绳未正确固定,导致张某从高处坠落。
过程:张某在进行外墙施工时,站在离地面50米高的脚手架上。
由于工期紧迫,他没有正确固定安全绳,而是将其随意绑在脚手架上。
突然,一阵大风吹来,张某失去平衡,从脚手架上摔落下来。
结果:张某坠落后当场昏迷,被紧急送往医院抢救。
经诊断,他全身多处骨折,脊椎受损,面部严重受伤。
经过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训练,张某恢复了部分功能,但仍然残疾,无法再从事体力劳动工作。
案例2:工厂化学物品泄漏背景:李某是一名工厂化工操作工,负责操作一台化学反应设备。
在一次操作中,由于设备故障,化学物品泄漏导致李某受伤。
过程:李某在操作化学反应设备时,突然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化学物品开始泄漏。
由于紧急情况,他没有及时戴上防护装备,而是试图修复设备。
在修复过程中,化学物品溅到了他的身上,导致皮肤灼伤和呼吸系统受损。
结果:李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经过一段时间的抢救,他的伤势得到了控制。
然而,由于皮肤灼伤严重,他需要接受多次植皮手术。
此外,他的呼吸系统受到永久性损伤,导致他无法从事原先的工作,只能依赖呼吸机维持生命。
案例3:机械操作工手指被夹伤背景:王某是一名机械操作工,负责操作一台压力机。
在一次操作中,由于操作不慎,他的手指被夹伤。
过程:王某在操作压力机时,由于疏忽大意,没有将手指完全收回,结果被机器夹住。
由于机器的高压力,他的手指立即被严重压伤,造成血管和神经损伤。
结果:王某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手术,医生尽力挽救他的手指。
然而,由于伤势过于严重,无法完全恢复功能。
王某的手指永久性丧失了灵活性和感觉,无法再从事需要精细操作的工作。
案例4:商场保安遭遇暴力袭击背景:刘某是一名商场保安,负责维护秩序和安全。
在一次执勤中,他遭到一群闯入商场的暴徒的暴力袭击。
过程:刘某在执勤时,发现一群暴徒闯入商场,并开始肆意破坏和抢劫。
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在工作中发生意外伤害或职业病时获得经
济补偿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下面我们来看几个关于工伤保险的典型案例。
案例一:小李在工厂受伤
小李是一名工厂的普通职工,某天在操作机器时不慎被机器夹到手指,造成手指骨折和多处软组织损伤。
小李立即向公司报告了事故,并前往医院接受治疗。
根据工伤保险制度,公司应该为小李支付医疗费用、护理费用和伤残津贴。
公司按照规定办理了相关手续,小李得到了保障和赔偿。
案例二:小张患职业病
小张是一名化工厂的职工,长期接触有毒化学品,导致他患上了肺部疾病。
小张向公司申请工伤保险,得到了认定。
公司按照规定给小张支付了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并帮助他申请了职业病鉴定,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
案例三:小王在出差途中发生意外
小王是一名销售人员,他经常需要出差。
某次出差途中,小王在路上摔倒受伤,导致手臂骨折。
小王可以向公司申请工伤保险,但需要证明这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
小王向公司提供了出差行程表和医院的诊断报告,证明这是在工作过程中发生的意外。
公司最终按照规定为小王支付了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
综上所述,工伤保险是保障职工权益和提高职工生产积极性的一项重要制度,对于职工而言,及时了解和申请工伤保险是保障自身权益的必要措施。
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
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第一例:高空作业坠落某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因安全防护措施不到位而坠落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示我们在进行高空作业时一定要严格按照安全规定执行,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
第二例:化学品中毒某工人在操作化学品时,由于未佩戴防护用具而导致化学品中毒。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接触化学品时一定要注意佩戴防护用具,确保自身安全。
第三例:机械伤害某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因未按照操作规程执行而导致手部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在操作机械设备时一定要严格按照规定操作,确保自身安全。
第四例:职业病某劳动者长期接触化学物质,导致患上职业病。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在工作中要注意防止职业病的发生,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健康。
第五例:交通事故某员工在上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示我们在上下班途中要注意交通安全,确保自身安全。
第六例:工作场所暴力某员工在工作场所遭受暴力袭击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加强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防止暴力事件的发生。
第七例:不合理劳动安排某员工因长时间超负荷工作而导致身体不适。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要合理安排工作,保护好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八例:工作环境恶劣某员工在恶劣的工作环境中长期工作,导致身体健康受损。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改善工作环境,确保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九例:不当操作某员工因不当操作导致工作中受伤。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告诉我们要加强员工的操作培训,确保员工的安全操作。
第十例:心理伤害某员工在工作中遭受心理伤害,导致身心健康受损。
经医院诊断,确认为工伤。
这一案例提醒我们要关注员工的心理健康,建立健康的工作氛围。
以上就是十大典型工伤认定案例,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更加深入地了解工伤认定的相关情况,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凉山州工伤保险典型案例
凉山州工伤保险典型案例1. 袁某在凉山州某煤矿工作,由于工作疏忽,不慎摔倒受伤,导致右腿骨折。
根据凉山州工伤保险制度,袁某享受了工伤保险赔偿,得到了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生活补贴。
2. 张某在凉山州某建筑工地工作,一天在高空作业时不慎坠落,造成严重头部受伤。
根据凉山州工伤保险规定,张某获得了全额医疗费用报销和伤残津贴,帮助他渡过了难关。
3. 李某是凉山州某快递公司的员工,一次送货途中遭遇车祸,导致多处骨折和内脏受伤。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李某提供了康复治疗费用和伤残津贴,帮助他重新恢复健康。
4. 王某是凉山州某工厂的工人,一次操作机器时发生事故,左手被机器夹伤。
根据凉山州工伤保险制度,王某得到了及时的救治和手术费用报销,帮助他尽快康复。
5. 刘某是凉山州某餐馆的厨师,一次在切菜时不慎割伤手指,导致严重出血。
根据凉山州工伤保险规定,刘某得到了急救和伤残津贴,帮助他度过了伤痛的日子。
6. 陈某是凉山州某建筑工地的工人,一次在搬运重物时不慎受伤,导致腰椎受损。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陈某提供了手术费用报销和伤残津贴,帮助他重新站起来。
7. 张某是凉山州某农场的农民工,一次在收割庄稼时被机器切伤,导致手臂严重受伤。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张某提供了紧急救治和手术费用报销,帮助他重新融入工作和生活。
8. 赵某是凉山州某酒店的服务员,一次在搬运餐具时不慎摔倒,导致脊椎骨折。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赵某提供了康复治疗和伤残津贴,帮助他重新站起来。
9. 周某是凉山州某矿山的矿工,一次在井下作业时发生煤气爆炸,导致重伤。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周某提供了全额医疗费用报销和伤残津贴,帮助他重新开始新的生活。
10. 杨某是凉山州某工厂的操作工,一次在机器维修时发生意外,导致手指被夹伤。
凉山州工伤保险为杨某提供了康复治疗和伤残津贴,帮助他恢复工作能力。
这些凉山州工伤保险典型案例都是真实的,说明了凉山州工伤保险在保障劳动者权益和提供及时救助方面的重要作用。
通过这些案例,我们可以看到工伤保险对于受伤工人的帮助和支持,让他们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救治和生活补贴,帮助他们重新站起来,过上正常的生活。
工伤案件争议案例(5篇)
工伤案件争议案例(5篇)工伤案件争议案例(精选5篇)工伤案件争议案例篇1案情介绍赵某1981年8月20出生于莒县棋山镇某村,后曾就读于淄矿集团高级技工学院。
20__年9月,赵某回到县城所在地的山东某能源公司工作,平时住在单位职工宿舍。
20__年1月23日(大年初一)16时30分,赵某驾驶摩托车从山东某能源公司下班回棋山镇某村家途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被撞身亡。
日照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莒县大队认定赵某承担事故的次要责任。
20__年3月1日,赵某之妻何某向莒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其丈夫赵某的工伤认定申请,被认定为工伤。
山东某能源公司对该工伤认定不服,于20__年7月10日向法院提起工伤行政诉讼。
争议分歧关于赵某的死亡能否认定为工伤,形成了两种意见。
一是不认定为工伤。
《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可认定为工伤。
此情形中上下班途中是指从居住地到工作场所之间的正常路线,赵某平时住职工宿舍,并非下班之后便回老家居住,因此,其死亡不认定为工伤。
二是认定为工伤。
赵某家庭住址在棋山镇某村,其父母妻子均在该村有固定住所。
20__年1月23日又适逢中国传统节日春节,赵某下班后自单位回家过年合情合理,其在回家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的要件,应当认定为工伤。
笔者同意第二种观点。
法院在审理涉及上下班途中,受机动车事故伤害工伤认定行政案件时,要体现保护职工权利的原则,正确理解《工作保险条例》的规定。
上下班途中应考虑职工上下班目的、路途方向、距离远近及时间等合理因素进行综合判断,上下班途中应理解为职工在合理时间内往返于工作单位和居住地的合理路线的途中,包括职工按正常工作时间上下班以及职工加班加点后上下班的途中。
赵某的父母妻子均在棋山镇某村居住。
在农历春节期间,赵某返回棋山镇某村,符合民俗常理,赵某回棋山镇某村家中与他人发生交通事故,应确定是在上下班途中,应认定为工伤。
工伤典型案例汇总
工伤典型案例汇总
1、某村委会工作人员梁某在上班途中被车辆碾压,造成双腿粉碎性骨折。
经诊断,梁某需要进行大量手术和恢复治疗,工作能力受到严重影响。
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梁某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2、某工厂的工人小张在工作时因机器故障被机器夹住手臂,造成手臂骨折和全身多处受伤。
经过手术和治疗,小张的手臂功能受到很大影响,也无法从事体力活。
工厂为此承认了责任并支付了医疗费和赔偿金。
3、某建筑工人在施工过程中从高处坠落,造成多处骨折和脊椎损伤。
他需要接受长期治疗和康复训练,无法继续从事体力劳动。
工程承包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4、某餐厅的服务员小李在上班时滑倒并摔伤了手脚,导致手臂和脚踝骨折。
由于受伤严重,小李需要停工接受治疗。
餐厅承认责任并支付了她的医疗费和赔偿金。
5、某电子厂的工人在清理机器时,不慎手指受伤。
虽然伤势不大,但因为无法握紧力度,导致其无法继续从事电子厂的工作。
公司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并为其提供了适合的岗位。
6、某鞋厂的工人小王,因为连续工作时间过长和缺乏足够的休息时间,导致其手部肌肉过度劳累。
最终,小王患上了手部肌肉萎缩。
鞋厂承认责任并支付了他的医疗费和赔偿金,并采取措施确保工人有足够的休息时间。
工伤保险认定案件典型案例
工伤保险认定案件典型案例一、上班途中遇意外,算不算工伤?老张是个普通上班族,每天都得早早出门赶公交去公司。
有一天,他像往常一样在公交站等车。
突然,路边有个摩托车不知道为啥失控了,直接冲向公交站人群,老张躲闪不及被撞了个正着。
这一撞可不得了,腿骨折了,人也被送去了医院。
老张的家人就寻思着,这在上班路上出的事儿,得算工伤吧?于是就去申请工伤认定。
公司那边呢,却有点犹豫,觉得这是个意外事故,跟公司工作好像也没啥直接关系。
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啊,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老张在公交站好好站着,被摩托车撞了,他可没什么过错,这就是典型的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啊。
老张的工伤认定申请被批准了,医疗费用啥的都有工伤保险来承担一部分了。
这就告诉咱们,上下班途中遇到意外,只要符合条件,可别轻易就觉得不是工伤哦。
二、工作间隙休息受伤,算不算工伤?小王在一家工厂上班,工作强度还挺大的,每天都累得够呛。
这天上午,工作中间有个短暂的休息时间,小王就找了个角落想眯一会儿。
他看到旁边有个看起来很结实的大箱子,就靠了上去。
谁知道啊,这箱子是个“纸老虎”,外表看着结实,其实里面是空的,承受不了小王的重量,一下子就倒了,把小王的脚给砸伤了。
小王想这肯定得算工伤啊,自己在工作场地,休息也是为了能更好地继续工作嘛。
可工厂方面觉得,这休息时间又不是工作时间,而且是小王自己靠箱子才导致受伤的,不应该算工伤。
其实呢,虽然是休息时间,但是在工作场所内,而且是合理的休息需求。
只要是和工作有一定关联的,在这种情况下受伤也有可能被认定为工伤。
最后经过调查和判定,考虑到小王在工作间隙休息属于正常的工作生理需求,而且工作场所的安全管理也存在一定疏忽(那个看似结实的空箱子放在那里本身就是个安全隐患),小王的这个伤也被认定为工伤了。
这就好比是在工作这个大舞台上,幕间休息出了事,舞台也得负责呢。
三、参加公司团建受伤,是工伤吗?小李所在的公司特别注重团队建设,经常组织大家出去搞团建活动。
公司工伤案例分享大全
公司工伤案例分享大全在职场上,工伤是常见的事情。
尽管公司对员工的安全是负有责任的,但事故的发生仍然无法完全避免。
在这里,我将分享几个公司工伤的案例,以便让大家更好地了解工伤的危害和预防措施。
案例一:小明在一家电子公司工作,他的工作是负责机器的维护和操作。
有一天,他在操作机器时因疏忽大意被机器夹住了手指,导致手指受伤。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操作机器时一定要保持高度的警惕,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可随意调整机器。
案例二:小李在一家建筑公司工作,他的工作是搬运重物。
有一次,他在搬运重物时没有按照正确的姿势,结果拉伤了背部肌肉。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进行重物搬运时一定要使用正确的姿势,不可过度用力,以免造成身体损伤。
案例三:小王在一家化工公司工作,他的工作是进行化学试验。
有一次,他在试验过程中没有戴防护眼镜,结果被强酸溅到了眼睛,导致严重的眼部伤害。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在进行化学试验时一定要做好个人防护,戴上防护眼镜等必要的防护装备。
这些案例都是实际发生在我们身边的事情,它们给我们提供了很多重要的启示和教训。
工伤不仅会给受伤人员带来身体上的创伤,还会给公司带来财产损失和声誉危机。
因此,预防工伤非常重要。
首先,公司应该提供全面的工作安全培训,包括操作规程、安全知识和急救方法等。
员工应该全方位了解工作场所的安全风险,并学会应对突发事故的方法。
其次,公司应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安全装备,比如护栏、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
员工在工作中应该正确使用这些装备,保护自己的安全。
此外,定期进行工作场所的安全检查也是必不可少的。
公司应该建立起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对工作环境和工作设备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员工的安全。
总之,工伤的发生给公司和员工都带来了不幸,预防工伤是每个公司都应该重视的事情。
通过分享这些工伤案例,希望能让大家更加重视工作安全,做好工作安全的预防工作,减少工伤的发生。
工伤认定案例
工伤认定案例工伤认定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对发生在劳动者工作期间、与工作岗位相关的事故、职业病进行鉴定和认定的过程。
下面列举了10个工伤认定案例,以便更好地理解工伤认定的具体情况。
1. 案例一:李某在工作时不慎从楼梯上摔下,导致右膝盖受伤。
经医院诊断,李某右膝盖半月板撕裂,需要手术治疗。
根据李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2. 案例二:王某在工作时使用电焊机时,不慎触电,导致右手受伤。
经医院检查,王某右手多处电击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王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3. 案例三:张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电脑,导致颈椎病发作。
经医院检查,张某颈椎间盘突出,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张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4. 案例四:刘某在工作时进行重物搬运,不慎被重物砸中,导致胸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刘某胸部多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刘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5. 案例五:赵某在工作时长时间站立,导致腰椎病发作。
经医院检查,赵某腰椎间盘突出,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赵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6. 案例六:陈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机器,导致手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陈某手部多处切割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陈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7. 案例七:黄某在工作时进行高空作业,不慎从高处坠落,导致腿部受伤。
经医院检查,黄某腿部多处骨折,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根据黄某工作期间发生的事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8. 案例八:杨某在工作时长时间操作振动工具,导致手臂受伤。
经医院检查,杨某手臂肌肉拉伤,需要进行物理治疗。
根据杨某工作期间发生的职业病及医院的诊断结果,劳动保障部门认定此为工伤。
9. 案例九:郭某在工作时进行重型机械操作,不慎被机械划伤,导致手部受伤。
工伤案例
工伤保险条例相关案例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典型案例:王某是一家公司的员工,上班时间为8∶30-17∶30。
工作楼层在3楼。
前天上午10点,在5楼的分管经理急需一份该部门的材料,部门经理接到通知后,临时安排小王送上楼。
为不耽误本职工作,小王把材料送到后,没有等电梯,而是从楼梯下楼。
下至4楼转弯处时,脚下突然踩空,从楼梯上滚落,当场昏迷。
后经医院诊断为轻微脑震荡。
专家点评:虽然王某是在下楼时由于自己的不慎摔倒,而并不是企业不安全因素造成,但前因是为了公事上楼送材料。
因此,也应按照工伤办理。
但如果王某不是因为工作原因上下楼,即使在工作时间内,也不能认定为工伤。
2.在工作时间内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典型案例:张先生是一家单位的人事干部,不久前,有老员工到单位讨要有关待遇问题,后因双方未能谈得来,来访者出手打了张先生,而张先生并未还手。
专家点评:处理老职工的人事问题,待遇问题,均是人事部门的工作,而张某因为是该部门的负责人,必须义务履行有关职责,接待来访的职工。
被打伤是属意外伤害,而张先生又并无责任,应按工伤办理。
但如果在该事件中,公安部门或司法部门判定为互殴行为,则张先生已违反了治安管理条例,因此不能作为工伤处理,只能通过法律渠道,按照民事案件处理。
3.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典型案例:业务员吴某因公被派到外地出差,但途中遇到了车祸,且受伤较重。
专家点评:正常情况下,吴某受伤是因公派遣,即使未达到目的地,也可按工伤处理。
但如果吴某在途中顺便回家探亲,且在探亲途中受伤,则不能被认定为工伤。
4.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典型案例:从周先生家中到工作单位,正常情况下需要20分钟时间,但他每天需在上下班途中顺带骑摩托车到幼儿园接送孩子。
一天在途中他被一辆汽车撞伤。
专家点评:周先生虽然顺带接送小孩,但根据规定仍属于合理时间、合理路线范畴,因此,一旦遭受到机动车伤害,且交管部门已下达了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则可做为工伤认定。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精选6篇)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精选6篇)工伤劳动争议案例篇1陈老汉之女陈某某于20xx年10月30日在上班途中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20xx年6月20日,经大兴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陈某某所受伤害为工伤。
20xx年8月6日,陈老汉向大兴仲裁委申请仲裁,后向本院起诉,要求陈某某生前所在的某科技公司支付其供养亲属抚恤金。
经查,陈老汉是1954年7月26日出生,因其未达到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法定年龄,大兴仲裁委和本院均驳回了陈老汉该项请求。
20xx年7月26日,陈老汉年满60周岁。
其于20xx年3月2日,再次申请仲裁,后提起诉讼,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20xx年7月至20xx 年3月期间的供养亲属抚恤金。
科技公司不同意陈老汉的诉讼请求,主张陈某某死亡时,陈老汉未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陈老汉年满60周岁后要求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没有法律依据。
法院经审理认为,陈老汉之女陈某某于20xx年10月30日因工死亡,而陈老汉20xx年7月26日才年满60周岁,不符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规定,故对陈老汉要求某科技公司支付20xx年7以后的供养亲属抚恤金的诉讼请求,法院不予支持。
工伤劳动争议案例篇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26条规定,对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鉴定结论不服的,可在收到鉴定结论之日起15日内向省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就劳动能力认定结果申请再次鉴定,相关鉴定结果成为法院认定劳动者工伤保险待遇的依据。
杨师傅于20xx年3月6日入职某物流公司,任厢式货车司机,该物流公司未为杨师傅缴纳工伤保险费。
20xx年6月3日,杨师傅在工作工程中发生交通事故受伤住院,并于7月24日出院。
杨师傅于20xx 年5月27日,被劳动行政部门认定为工伤,于20xx年6月19日被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认定达到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标准六级,杨师傅为劳动能力鉴定支付了鉴定费200元。
20xx年8月27日,杨师傅以物流公司未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为由与物流公司解除了劳动关系。
工伤十大典型案例
工伤十大典型案例案例一:高空作业没防护,摔成重伤悔当初。
小张是个建筑工人,在一个高楼建筑项目上干活。
那天他图省事,没系安全绳就上了脚手架。
结果一阵大风吹过,他脚一滑,直接从十几米高的地方掉了下来。
那场面,就像个断了线的风筝。
好在工友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可还是摔断了好几根骨头,下半身瘫痪的可能性都有。
这工伤啊,完全就是他自己麻痹大意造成的。
所以说,高空作业的时候,那些安全防护措施可不是摆设,那是保命的家伙事儿。
案例二:机器操作不规范,手指被夹惨兮兮。
小王在一家工厂操作冲床机。
他平时就有点大大咧咧的,操作机器的时候也不按照规定的流程来。
那天,他一边和旁边的工友聊天,一边伸手去摆弄冲床机里的零件,也没等机器完全停下来。
就听“咔嚓”一声,他的手指就被夹在机器里了。
那手指瞬间就变得血肉模糊的,疼得他嗷嗷直叫。
这工伤啊,就是因为他不遵守操作规程,一心二用才导致的。
在工厂里,那些机器可都是铁家伙,得按照规矩来,一点都不能马虎。
案例三:疲劳驾驶送货忙,车毁人伤泪汪汪。
老李是个货车司机,为了多赚点钱,他经常长时间连续开车。
有一次,他已经连续开了十几个小时的车,困得眼睛都快睁不开了,但想着还有几单货没送完,就硬撑着继续开。
结果,在一个弯道的时候,他一下子就迷糊过去了,车子直接冲出了公路,撞到了路边的树上。
老李自己被卡在驾驶座上,身上多处骨折,那货车也报废了。
这工伤啊,就是他疲劳驾驶惹的祸。
开车可不能太拼了,累了就得休息,安全第一啊。
案例四:办公室里滑一跤,尾椎受伤也中招。
小赵在一家公司做白领,公司刚拖完地,地面湿漉漉的。
他呢,走路的时候还看着手机,没注意脚下。
“哧溜”一下,就滑倒了。
这一摔可不得了,小赵的尾椎骨正好磕在地上,疼得他半天都爬不起来。
去医院一检查,尾椎骨骨折了。
他还觉得挺冤的,在办公室里也能受工伤。
但这就是因为他自己不小心,公司拖地后没有及时提醒员工注意地面湿滑,也有一定的责任。
所以啊,不管在哪,都得小心脚下。
十大典型工伤案例
十大典型工伤案例工伤案例是指发生在工作场所的事故或疾病导致工人受伤或丧失工作能力的案件。
下面将介绍十大典型工伤案例。
1. 李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因操作不当从高处跌落,造成脊椎骨折,永久丧失行走能力。
这起案件暴露出施工安全管理不到位的问题。
2. 张某是一位机械厂工人,因未使用个人防护装备而导致手部被机械设备夹紧,造成手指骨折和挫伤。
这起案件揭示出企业对安全教育培训的不重视。
3. 王某是一名化工厂工人,因长时间接触有毒有害化学物质而引发严重肺部疾病,导致永久丧失劳动能力。
这起案件暴露出企业对职业卫生的不重视。
4. 白某是一名汽车修理工,因维修机油的过程中发生火灾,导致身体多处烧伤,长期住院治疗。
这起案件揭示出企业对消防安全的疏忽。
5. 陈某是一名餐饮服务员,因滑倒在地面洒落的油污上而摔倒,造成腰椎骨折和椎间盘突出。
这起案件暴露出企业对清洁卫生的不重视。
6. 刘某是一名矿工,因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导致多处烧伤和呼吸道损伤,虽经抢救但最终不幸去世。
这起案件揭示出煤矿安全管理存在严重问题。
7. 陶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因电焊时未佩戴防护眼镜而导致眼睛受到强光照射,造成视网膜烧伤和永久视力丧失。
这起案件暴露出职业卫生设施不完善。
8. 吴某是一名危险品运输司机,由于企业未提供适当的危险品运输装备,导致发生化学品泄露事故,吴某遭受严重化学灼伤。
这起案件揭示出企业对危险品运输安全的忽视。
9. 赵某是一名快递员,因长时间搬运重物导致腰椎间盘突出,需要接受手术治疗和长期康复。
这起案件暴露出劳动强度过大和缺乏劳动保护的问题。
10. 郑某是一名农民工,因在高温环境下长时间工作,导致中暑晕倒,最终造成脑部永久损伤。
这起案件揭示出企业对高温作业保护措施的不完善。
这些典型工伤案例反映出工作场所安全管理不到位、职业健康保护不完善、劳动条件过于恶劣等问题。
对于这些案例,相关部门应加强监管,企业应重视员工的健康与安全,加强安全教育和培训,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完善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人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
企业工伤案例汇总
企业工伤案例汇总1. 工人失足摔伤在某工厂生产车间,一名工人在操作设备时不小心失足摔倒,导致腰部受伤。
事故发生后,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并被诊断出腰椎骨折。
工人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企业对其进行了相应的赔偿并加强了安全培训。
2. 操作不当导致眼部受伤在一家制造业公司,一名工人在操作机械设备时未佩戴护目镜,导致金属碎片击中其眼部。
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治疗,但右眼视力受到了永久性损害。
工人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企业赔偿工人医疗费用和损失。
3. 高空坠落造成严重伤害在一家建筑公司,一名工人在进行高空作业时没有正确使用安全绳索,不慎从高处坠落。
工人因此受到严重的骨折和内脏损伤,需要长时间的治疗和康复。
企业被判定违反了安全规定,需要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误工费等。
4. 化学品泄漏导致中毒在一家化工厂,由于管道泄漏,有害化学品散发到了厂房内。
多名工人因此中毒,出现呼吸困难、恶心、头晕等症状。
工人被紧急送往医院进行抢救,企业被责令停产整顿,并被要求赔偿工人的医疗费用和精神损失。
5. 机械故障导致手部受伤在一家机械加工厂,一名工人在操作设备时,由于设备故障导致手部被机械夹住。
工人的手指被严重压伤,需要进行手术治疗。
工人向企业提出工伤赔偿要求,企业承担了相应的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加强了设备维护和安全检查。
6. 劳累过度引发心脏病在一家物流公司,一名员工长期超负荷工作,导致心脏病发作。
员工被紧急送往医院,经诊断确认为劳动过度引发的心脏病。
员工向公司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公司赔偿其医疗费用和误工费,并要求公司改善工作环境和加强员工健康管理。
7. 交通事故导致工人伤亡在一家建筑工地,一名工人在上下班途中被交通事故撞倒,不幸身亡。
工人的家属提起工伤赔偿诉讼,法院最终判决相关责任方进行赔偿,同时要求工地加强员工交通安全教育和提供合适的交通工具。
8. 高温作业导致中暑在一个夏季特别炎热的建筑工地,由于长时间在高温环境下作业,多名工人出现中暑症状,包括头晕、恶心、呕吐等。
工伤法律纠纷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建筑公司(以下简称“建筑公司”)是一家主要从事房屋建筑、装饰装修等业务的建筑企业。
该公司于2015年5月1日与李某签订了劳动合同,约定李某担任施工现场的电工。
2015年7月15日,李某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线铺设作业时,不慎触电,导致全身多处烧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李某于同年7月18日不幸身亡。
事故发生后,李某的家属认为李某的死亡是由于建筑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不到位所致,遂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申请,要求建筑公司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仲裁请求李某的家属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以下仲裁请求:1. 建筑公司承担李某因工死亡的全部责任,支付李某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2. 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家属精神损害赔偿金;3. 建筑公司承担本案的仲裁费用。
三、仲裁过程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理了本案,并依法组成仲裁庭。
在仲裁过程中,双方当事人对以下事实无异议:1. 李某与建筑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合同关系,李某在施工现场担任电工;2. 李某在2015年7月15日进行电线铺设作业时触电,导致全身多处烧伤;3. 李某于同年7月18日不幸身亡。
对于李某的死亡原因,双方当事人存在争议。
建筑公司认为,李某的死亡是由于其在作业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不慎触电所致,与公司无关。
而李某的家属认为,建筑公司未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环境,导致李某触电身亡,公司应承担主要责任。
四、仲裁裁决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 李某在施工现场进行电线铺设作业时,应遵守操作规程,确保自身安全;2. 建筑公司作为雇主,有义务为员工提供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作业环境;3. 李某在作业过程中触电身亡,与建筑公司提供的作业环境有关。
综合考虑以上因素,仲裁庭认为,建筑公司在本案中存在一定的过错,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据此,仲裁庭作出以下裁决:1. 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家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丧葬费、供养亲属抚恤金等费用共计人民币50万元;2. 建筑公司支付李某家属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0万元;3. 本案仲裁费用由建筑公司承担。
工伤骨折判刑案例大全
工伤骨折判刑案例大全工伤骨折判刑案例是指由于工作中的意外事故导致他人骨折并被判刑的案例。
以下是一些典型案例:1. 2018年,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工伤骨折案。
施工工人张某因违反操作规程,导致起重机臂折断,砸中另一位工人王某的腿骨。
王某被紧急送医,经诊断为重度骨折。
法院审理后判决张某因过失致人骨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2. 2016年,某化工企业发生爆炸事故,导致多名员工骨折。
其中一名工人刘某因擅自操作设备而引发爆炸,导致两名同事骨折。
刘某被指控犯有过失致人骨折罪,法院最终判处其有期徒刑两年。
3. 2014年,某制药公司发生一起工伤骨折案。
员工李某在操作机械时疏忽大意,导致同事王某手部多处骨折。
经医院诊断,王某的手部功能受到严重影响。
法院判决李某因过失致人骨折,判处有期徒刑一年。
4. 2012年,某食品加工厂发生一起工伤骨折案。
工人张某使用不合格的机械设备进行操作,导致同事刘某的手部骨折。
法院经审理认为张某严重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对刘某生命和健康造成了严重影响,判处其有期徒刑三年。
5. 2010年,某建筑工地发生一起工伤骨折案。
施工工人王某在高空作业时未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导致一名过路行人受到掉落物砸中导致骨折。
王某被指控犯有过失致人骨折罪,最终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一年。
这些案例中的工伤骨折导致他人身体受伤,使案件成为刑事案件。
法院根据事故的具体情况以及被告人的行为认定,判处相应的刑罚。
这些案例提醒人们在工作中要高度重视安全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以避免类似的事故发生。
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
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劳动工伤案例汇总表案例一:李某的房屋坍塌李某是一名建筑工人,在工地上从事高空作业。
一天,由于工地管理不善,导致他所在的房屋坍塌,致使他摔下悬空的高处,造成严重头部和脊柱受伤。
经过鉴定,该工伤事故属于工地管理不善导致违章搭建,使李某受伤。
李某向雇主提起劳动工伤赔偿诉讼,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
案例二:王某的烧伤事故王某是一名厨师,在繁忙的餐馆从事炒菜工作。
一天,炉灶发生故障,造成火焰突然蔓延,导致王某身体大面积烧伤。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餐馆疏于维护厨房设备,使炉灶发生故障,并且没有提供必要的灭火设备和培训工作人员如何应对火灾紧急情况。
王某通过法律途径向餐馆索要劳动工伤赔偿,成功获得一定的经济赔偿。
案例三:张某的机器压伤事故张某是一名工厂工人,在日常工作中需要操作机器。
一天,由于机器没有及时维修,导致一块重物突然脱落,使得张某的手和腿部被重物压伤,造成严重骨折。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工厂未及时修理机器导致的,工厂需要承担一定的责任。
张某向工厂提起劳动工伤索赔诉讼,最终获得了一定的赔偿金额。
案例四:赵某的化学品中毒事故赵某是一名实验室技术员,在日常工作中经常接触各种化学品。
不幸的是,由于实验室管理混乱,导致化学品泄漏,使得赵某不慎吸入有毒气体,产生中毒反应。
经过调查,该事故是由于实验室管理不善,未按照规定进行化学品储存和操作,导致工人生命安全受到威胁。
赵某通过法律途径向实验室索要劳动工伤赔偿,最终得到了相应的赔偿款。
以上是劳动工伤案例的汇总表,这些案例展示了因为工作环境不安全或者管理不善,导致劳动者受伤的情况。
在这些案例中,劳动者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终获得了一定的经济赔偿。
同时,这些案例也提醒了雇主和企业重视劳动保护,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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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伤案例》目录001 个体工商户都得参加工伤保险? (2)002 冒用他人身份证工作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03 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否按照工伤处理?不能的话怎么办? (2)004 在单位中因厮打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2)005 装卸工在工作间隙休息时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 (2)006 上班时间提前开溜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 (2)007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如何举证? (3)008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遭到伤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否须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 (3)009 “串岗”中受到伤害是工伤吗? (3)010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是否算工伤? (4)011 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不慎摔伤或者碰上是否可以按因工负伤处理? (4)012 在工作时间从事非本职工作而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4)013 陪领导游玩出事故,算不算工伤? (5)014 职工因工作积劳成疾算不算工伤? (5)015 在单位集体食堂就餐发生食物中毒能否认定为工伤? (6)016 工作时间在厕所滑到致死,能否认定为工伤? (6)017 单位司机违章驾驶,造成交通事故而伤亡的能否认定为工伤? (6)018 企业职工参加单位的集体活动时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 (6)019 职工在单位集体宿舍受伤能否算是工伤? (7)020 工作中受到精神伤害,能否要求工伤赔偿? (7)001 个体工商户都得参加工伤保险?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个体工商户应当参加。
所以有雇工的个体商户也需要参加。
002 冒用他人身份证工作的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职工冒用他人身份证与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不存在影响劳动关系效力的其他因素,如法定劳动年龄、法定资质等,不影响工伤认定。
003 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能否按照工伤处理?不能的话怎么办?在校实习生不算正式人员,与用人单位没有确立实质的劳动关系,实习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一般不会受理。
只能依照人身损害的有关法律规定进行处理。
004 在单位中因厮打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3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适用该条款,应满足三个条件: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判断职工某一事故伤害是否属于工伤,应同时满足工伤认定的积极条件和消极条件。
这里所说的消极条件指第16条第1项规定的禁止认定工伤情形:“职工因故意犯罪伤亡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为工伤。
”作为禁止认定为工伤的“违法行为”应限定在受伤职工“故意犯罪的“,如果因第三人的故意犯罪行为导致伤害的,当然不能作为禁止理由。
就工伤认定的积极条件而言,要判定工作的暴力等意外能否认定为工伤的关键因素,是看伤害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导致”。
我们判断某一受伤行为是否属于因工作原因或因履行工作职责,应从行为人的工作职责出发进行分析。
具体而言,职工所受伤害必须与履行职责相关,是因履行职责而受到伤害,履行职责和受伤之间有因果关系。
所谓履行工作职责,指的是根据劳动合同及单位的工作安排,职工履行职务义务而遭受意外损坏,则符合条例第14条第3项规定。
005 装卸工在工作间隙休息时受伤是否可以认定为工伤?应认定。
因为,装卸工的休息时间是劳动者保持体力,为继续工作做准备的必要行为。
对于劳动者来说,只要此次工作尚未完成,在整个过程的时间和装修场所都应属于其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
工伤的认定是不考虑职工的过程问题的,即只要不属于《工伤保险条例》中规定不应当认定为工伤的情形,都应当认定为工伤。
006 上班时间提前开溜发生交通事故算不算工伤?王某,一家单位驾驶员,单位规定上下班时间为上午8时至下午5时,中午有一小时的休息时间。
单位的管理制度明确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凡请假外出的人员,需要履行请假手续,得到部门领导批准后方可外出。
一天下午,王某4:30骑自行车离开单位,4:50在回家路上与一辆机动车相撞导致受伤。
事后,王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认为其是在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要求认定工伤。
经调查核实,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为,单位规章制度明确且一贯要求职工外出按规章制度执行。
事故当天,王某在正常工作时间内,未履行请假手续,也无其他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私自提前回家的行为属于擅自离岗。
不属于正常的下班,在此过程中受到的交通事故不能作为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伤害来处理,故不予认定。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上下班途中”既包括职工正常工作的上下班途中,也包括职工加班加点的上下班途中。
按此意见,“正常工作”应当是指按照用人单位规定的已为制度化遵守的工作时间,也包括用人单位默示的习惯化遵守的时间。
王某在正常工作时间擅自离岗的行为,其主观目的不是为了完成生产工作任务,其行为不仅与工作没有关系,损害了用人单位的利益,而且也不符合工伤保险的基本原则,因此不应被认定为工伤。
007 未签订劳动合同,在申请工伤认定时应如何举证?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认为是工伤的,用人单位不认为是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用人单位拒不举证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可以根据受伤害职工提供的证据依法作出工伤认定结论。
未签订劳动合同但只要证明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可以认定为工伤。
例如:登记表、考勤表、工资册等证据。
根据相关规定,在没有书面了劳动合同的情况下,用人单位又不承认与劳动者之间存在事实劳动关系,则劳动者可以通过以下几个方面来收集证据,以证明之间存在的关系:(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员工发放的“工作证”(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008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遭到伤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是否须经职工所在单位同意?不是!《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五条“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为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的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职工所在单位是否同意(签字、盖章),不是必经程序。
”009 “串岗”中受到伤害是工伤吗?“串岗”,在工作中是指私自帮助本单位其他岗位从事非本职工作,此种工作状态称为“串岗”。
“串岗”实际从事的是非本职工作,可以肯定此种行为在一定程度上违反了公司的规章制度,那么在工伤认定方面怎样看待此问题呢?对此,我国法律并没有直接规定,需要从劳动法的法理入手解决此类问题。
首先,《工伤保险条例》开篇就指出立法目的,“为了保障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换职业病的职工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工伤预防和职业康复,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制定本条例”。
由此可见,我国劳动法侧重保护职工的合法权利,在保护劳动者权利方面充分体现了我国法律的倾向性,即在不违背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时,要以保障劳动者合法权利为前提对相关问题作出法律上的解释。
“串岗”虽然是违背企业规章的行为,但究其行为本质仍然是为企业牟利,客观上也是为企业创造经济利益而受伤的。
所以应予以认定为工伤。
010 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是否算工伤?退休返聘人员因工负伤是否认定为工伤,我国的法律并为明确的规定。
退休人员如果回聘到企业单位的,发生工伤事故,应当依据用人单位与退休返聘人员的协议来处理,或参照《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认定为工伤,并享受工伤待遇。
但是,如果地方性的实施办法或者细则对此类问题作了明确规定,排除这种情况认定为工伤的,应当根据具体规定来执行。
参照《最高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关于离退休人员与现工作单位之间是否构成劳动关系以及工作时间内受伤是否适用<工伤保险条例>问题的答复》(2007)行他字第6号:即: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第六十一条等有关规定,离退休人员受聘于现工作单位,现工作单位已经为其缴纳了工伤保险费,其在受聘期间因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应当适用《工伤保险条例》的有关规定处理。
011 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不慎摔伤或者碰上是否可以按因工负伤处理?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6项规定,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认定为工伤。
由该条可以看出,职工在上下班途中认定为工伤的情形只有一种,即发生交通事故且事故主要责任不在职工本身。
那么职工在上下班的途中不慎摔伤或者不慎碰上显然不属于上述情形。
因此,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因路滑或没看清路等原因,自己不慎摔伤、碰伤,或者遭受到其他意外事故造成了伤、残、死亡的,都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给予工伤保险待遇。
012 在工作时间从事非本职工作而受伤能否认定为工伤?袁某系某机械厂电焊工,2005年10月21日上午9时许,因焊接工作中急需用铁板原料,袁某到剪板房取铁板,剪板房工人不在,袁某便自行开启剪板机剪铁板,在入铁板时,被剪板机切伤左手。
当日被单位送往医院诊治,医院诊断为: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小指离断伤,住院25天。
袁某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劳动局受理后,向其所在单位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
该厂提交书面材料,证明袁某正常工作职责是对起重机进行焊接,无权到下料车间下料,其工作时间串岗,违反操作规程,私自操作设备致伤,不是履行本职工作。
劳动局认为,袁某虽是自行操作剪板机,但其目的是为了工作,是在工作场所、工作时间、因工作原因受伤。
其受伤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14条第1项规定。
该厂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法院经审理认为,《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用人单位认为不是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举证责任。
本案,劳动局受理袁某的工伤认定申请后,向所在单位发出限期举证通知书,单位未提供任何证据证明有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的情形。
因此,依据证据规则,应认定袁某受伤与工作有关。
袁某自行开动剪板其工作动机是为了单位利益,并非为自己谋取私利,客观上也是为单位创造经济效益而受伤,因此应当认定为工伤。
劳动局做出袁某属因工负伤的决定,证据充足,适用法律正确,应予维持。
厂方认为袁某违反操作规程、私自操作设备致伤,可以按违反劳动纪律进行处理。
据此可见,《工伤保险条例》并未将是否在本职工作岗位上工作规定为认定工作的法定条件,也未将职工离开本职岗位到其他工作岗位受伤作为认定工伤的法定排除条件。
《关于处理工伤争议有关问题的复函》第6条对职工在工作时间、工作区域因工作原因造成的伤亡,即使职工本人有一定的责任,都应认定为工伤。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解释<企业职工工伤保险试行办法>中“蓄意违章”的复函》蓄意违章是专指十分恶劣的、有主观愿望和目的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