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公布日期】2021.08.04•【字号】内工信中小字〔2021〕266号•【施行日期】2021.08.0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开展2021年中小企业发展环境第三方评估工作的通知各盟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按照《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有关要求,现组织第三方开展2021年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工作。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估实施单位本次评估委托中国中小企业发展促进中心承担。
二、评估范围本次评估以全自治区9个地级市,3个盟,2个计划单列市,共计14个盟市作为参评对象。
三、评估有关安排各地要充分发挥本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协调机制作用,配合第三方评估组完成好相关评估工作。
(一)评估工作由第三方机构独立组织,通过地方政府部门填报数据、开展企业问卷调查、查询统计数据、第三方穿行测试以及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开展。
评估内容包括各参评盟市 2020 年及2021上半年市场环境、法治环境、融资环境、创新环境、政策环境等方面。
(二)请各盟市于8月25日前组织本地中小微企业填报《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环境情况问卷调查》(附件四),由企业自行访问https://:8080/#/?city=neimenggu网址或手机扫描二维码(附后)。
样本企业选取要求:一是应覆盖被评估地区所辖的所有旗县区;二是包含中、小、微三种企业类型;三是覆盖一、二、三产等不同产业。
小程序二维码:(三)请各盟市中小企业主管部门真实准确填报《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环境评估调查表》(附件三)并盖章,与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于2021年8月30日前寄送至:北京市海淀区西直门北大街32号枫蓝国际A座1205B室;电子版(含扫描件)发送至:*****************。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59号文件精神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59号文件精神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4.29•【字号】内政办发[2001]19号•【施行日期】2001.04.2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国办发〔2000〕59号文件精神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政办发〔2001〕19号2001年4月29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金融机构:去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经贸委《关于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若干政策意见》(国办发〔2000〕59号,以下简称《意见》)。
1999年,自治区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联合印发了《关于大力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内党办发〔1999〕24号,以下简称24号文件)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以上两个文件精神,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意见》精神,进一步提高对中小企业地位和作用的认识,加大扶持中小企业的工作力度各地、各有关部门要认真学习领会《意见》精神,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经济发展中所处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加大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力度,树立全方位扶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观念。
鼓励和促进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合伙制和个人独资等各类中小企业的发展。
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扶持、服务为宗旨”,研究和探索按市场经济规律,运用宏观调控手段解决中小企业发展中的有关问题。
要充分认识中小企业在西部大开发中的作用,组织中小企业积极参与西部大开发。
积极研究制订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为中小企业发展创造宽松的政策环境。
二、鼓励和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政策措施(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目前,自治区和各盟市均已建立起了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但从各盟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的运行情况看,还存在着一定的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
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内蒙古自治区有关就业政策一、政策背景随着我国经济不断发展,就业问题成为了关系到社会稳定和人民幸福的重要问题。
内蒙古自治区是我国的重要省份之一,也面临着就业问题。
为了促进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发展和人民就业,制定相关的就业政策势在必行。
二、政策目标1. 提高就业率:通过实施相关政策,提高内蒙古自治区的就业率,减少失业人口数量。
2. 促进经济发展: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等方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
3. 改善人民生活: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质服务等方式,改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三、政策措施1. 支持中小企业: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贷款、税收减免等方面的支持,鼓励创新创业。
2. 加强职业培训:加大对职工培训力度,提高其技能水平和竞争力,为其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
3. 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加大对传统产业的改造和升级力度,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从传统产业向现代化、高端化方向发展。
4. 加强就业服务:建立完善的就业服务体系,提供更加全面、优质的就业服务,帮助求职者更快速地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
5. 鼓励创新创业:鼓励和支持创新创业,提供相关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为创新创业者提供更好的发展环境。
四、政策效果1. 就业率明显提高:实施相关政策后,内蒙古自治区的就业率明显提高,失业人口数量得到有效控制。
2. 经济发展快速增长:通过鼓励创新创业、支持中小企业等方式,推动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快速发展。
3. 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通过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优质服务等方式,改善内蒙古自治区人民的生活水平。
五、政策建议1. 加强宣传力度:加强对就业政策的宣传力度,让更多的人了解政策内容和效果。
2. 完善政策细节:进一步完善就业政策的细节,确保政策的实施效果。
3. 加强监管力度:加强对就业市场的监管力度,防止出现不合法、不规范的就业服务机构。
《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范文
《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篇一一、引言内蒙古地区作为我国重要的经济区域,中小企业在推动地区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优化产业结构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
本文将就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的现状、问题及应对策略进行深入探讨。
二、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1. 发展速度:近年来,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迅速,数量和规模不断扩大,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农牧业、能源、化工、制造、服务等各个行业。
2. 产业结构: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的产业结构逐渐优化,高新技术产业、绿色产业等新兴产业逐渐成为发展的重点。
3. 贡献程度:中小企业在推动内蒙古地区经济发展、增加财政收入、提供就业机会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为地区经济社会的稳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
三、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面临的问题1. 融资难:资金短缺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企业规模较小、信用体系不完善,很难从银行等金融机构获得足够的融资支持。
2. 人才匮乏: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对高素质人才的需求不断增加,但内蒙古地区由于地理位置、经济发展水平等因素,人才引进和培养存在一定的困难。
3. 市场竞争: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中小企业面临着越来越激烈的市场竞争,部分企业由于缺乏品牌影响力和市场竞争力,难以在市场中立足。
4. 政策支持不足:尽管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但在实施过程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如政策宣传不到位、执行力度不够等。
四、解决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对策1. 加强融资支持: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融资支持力度,完善信用担保体系,拓宽融资渠道,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同时,鼓励企业通过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方式筹集资金。
2. 人才培养与引进: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共同培养中小企业急需的高素质人才。
同时,通过优惠政策吸引人才来内蒙古地区发展,提高企业的人才储备。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的
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公布日期】2018.09.03
•【字号】内经信服指字〔2018〕396号
•【施行日期】2018.09.0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企业
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
理办法》的通知
内经信服指字〔2018〕396号
各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满洲里市、二连浩特市经济和信息化委、中小企业局: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推动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现将《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8年9月3日。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内容
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是指内蒙古自治区政府为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而出台的一系列政策措施。
以下是其中一些重要内容:1.支持民营企业发展。
鼓励民营企业参与重点领域投资,优先享受政策支持。
2.加强科技创新。
加大科技创新投入,支持科技企业发展,推动科技成果转化。
3.促进
农业现代化。
加强农业科技创新,推进农业产业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4.推进能源革命。
加快清洁能源开发利用,推进能源结构调整,促进能源
消费方式转变。
5.加强生态保护。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6.改善民生福祉。
加强社会保障体系建设,提高教育、
医疗、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
7.推进对外开放。
加强与“一带一路”沿线
国家合作,促进内蒙古与国际市场的对接。
8.加强基础设施建设。
加快铁路、公路、机场等基础设施建设,提高交通运输效率。
9.支持小微企业发展。
加大对小微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降低融资成本,促进小微企业发展。
10.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加强城乡基础设施建设,促进城乡经济社会协
调发展。
总之,内蒙古自治区53条措施旨在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发展,
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推动内蒙古向高质量发展转型。
《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范文
《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问题与对策》篇一一、引言内蒙古地区作为我国的重要经济区域,其中小企业的发展对于地方经济和全国经济都具有重要的意义。
然而,随着全球经济形势的不断变化和国内经济结构的调整,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本文旨在分析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的现状、存在的问题以及提出相应的对策,以期为该地区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提供参考。
二、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近年来,内蒙古地区的中小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涉及领域广泛,包括农牧业、制造业、服务业等。
这些企业在促进地方经济发展、提供就业机会、推动创新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同时,内蒙古地区的中小企业在政府政策的支持下,逐渐形成了具有地方特色的产业集群,为地区的经济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
三、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尽管内蒙古地区的中小企业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发展过程中仍面临诸多问题。
首先,企业规模小、资金短缺是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因素。
由于资金链紧张,很多企业无法扩大生产规模,限制了企业的发展潜力。
其次,人才短缺也是一大问题。
由于地理位置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影响,内蒙古地区吸引和留住人才的能力较弱,这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此外,市场竞争力弱、管理水平低、技术创新能力不足等问题也制约了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四、解决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问题的对策针对内蒙古地区中小企业发展中的问题,提出以下对策:1. 加强政策支持。
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制定更加优惠的税收政策和金融政策,帮助企业解决资金短缺问题。
同时,应加强人才培养和引进政策,提高地区的人才吸引力。
2. 推动产业升级。
鼓励中小企业加强技术创新和产品升级,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
同时,应积极发展新兴产业,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推动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
3. 强化市场监管。
加强市场监管力度,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防止不正当竞争和垄断行为的发生。
同时,应加强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和竞争力。
内蒙古中小企业发展现状及对策研究
( 2 ) 负债较少 。 内蒙古 中小企业 发展 的一个 主要原
因是负债 少 ,发 展资金 主要依 赖于 自有资金 和私 人关 系, 银行贷 款少 , 因而不需要承担 和支付银行贷 款利息 , 在 一定程 度上降低 了企业经 营成本 。 ( 3 ) 总资产贡献率较 高。内蒙古 中小企业 的快速发 展 得益于总资产贡献率较 高 , 而这又是 由于内蒙古 中小 企 业较注重成本降低和对利 润的追求 , 从 而能够 保证拥 有一定的获利能力 。 2 . 制约 因素 ( 1 ) 技术创新能力低 。内蒙古 中小企业 的发展 主要 得益于较少 的负债经 营 , 技术创 新在 中小 企业的发展 中 的作用还不突 出, 并未成 为带动 内蒙古 中小企业发展 的 关键 因素 。 如 内蒙古 中小企业 9 0 %以上分 布在 劳动密集 型 的传统资源初级加 工行 业 , 进入高科技 领域 的中小 工 业企业 占比只有 2 . 5 4 %。 ( 2 ) 生产经营能力低 。 内蒙古 中小企 业 的劳动生 产 率和产 品销售率较 低 , 不 能够及时地根 据市场需求 创新 性地开发和生产市 场所需要 的产 品。 ( 3 ) 产 品深加 工率低 。内蒙古 中小 企业生产处 于初 级加 工阶段 和原始加 工状态 , 产 品加工 率较低 , 产 品深 加工率更低 。
中小企业遍 布内蒙古十二个盟市 , 涉及 1 6 个行业 。 2 . 产权 多元化 , 民营经济为主 内蒙古 中小企业 投资 主体和所 有制结 构呈 现 多元 化, 而且 以 民营经济为主体 。内蒙古 中小企业 的 9 9 %是 民营企业 , 民营企业 的 9 9 %是 中小企 业 , 中小企业 与 民
微小, 实力弱 , “ 生得快 、 长得快 、 死得快 ” 是其 明显特征 。 二、 内蒙古 中小企 业总体 的发展水平 我们 主要对 内蒙古 主导产 业之 一 的呼和浩 特市农 畜产品加工业 中小企业进 行 了问卷调查 和深度访谈 , 通 过经 营管理水平 、 发 展能力 、 社会效 益及 环境效 益来评 价 内蒙古 中小企业 总体 发展水平。 内蒙古 中小企 业发展 低于 国家标准值 , 处 于较 落后 的低水平发展 阶段 。 1 . 整体经营管理水平低 于标 准值 内蒙 古 中小 企业 在企业 经营管 理水平 的 总得分 比 标准值低 了 4 . 5 %。其 中, 内蒙古 中小企业 的产 品生产经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正文:----------------------------------------------------------------------------------------------------------------------------------------------------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扶持小型微型企业加快发展八条措施的通知内政发〔2015〕46号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各委、办、厅、局,各大企业、事业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扶持小型微型企业(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健康发展的工作部署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政策,切实改善小微企业发展条件,进一步激发小微企业创业创新活力,现就进一步扶持小微企业加快发展提出以下八条措施。
一、降低准入门槛(一)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特定行业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外,取消有限责任公司、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制。
不再限制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发起人)的首次出资比例,不再限制公司全体股东(发起人)的货币出资金额占注册资本的比例,不再规定公司股东(发起人)缴足出资的期限,公司股东出资实行认缴登记制,公司实收资本不再作为工商登记事项(除27个行业暂不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外)。
将企业年度检验制度改为企业年度报告公示制度。
简化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手续。
探索实行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登记制度。
责任单位:自治区工商局、地税局、质监局,内蒙古国税局等部门,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各旗县(市、区)人民政府。
(二)国务院以清单方式明确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以外的,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
切实做好国务院和自治区人民政府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的落实和衔接工作,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现状与对策一、背景介绍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中国的重要区域,中小企业发展在推动当地经济增长、就业创业等方面起着关键作用。
然而,当前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如融资难、市场竞争激烈等。
因此,本文将从现状分析和对策提出两个方面,探讨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的问题和解决办法。
二、中小企业现状分析1.发展环境分析内蒙古自治区作为一个资源丰富的地区,拥有丰富的煤炭、石油、天然气等资源,这为中小企业的发展提供了机会。
同时,内蒙古自治区地处内陆,交通不便,市场覆盖面相对较小,这对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一定的限制。
2.融资难题中小企业在发展过程中常常面临融资难的问题。
由于缺乏担保条件和信用背景,很多中小企业很难获得银行贷款,这制约了它们的发展。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地区经济发展不平衡,金融资源相对匮乏,这也加大了中小企业融资的困难。
3.市场竞争激烈随着内蒙古自治区经济的不断发展,各行业市场竞争日益激烈。
中小企业面临着来自大型企业的竞争压力,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拓展能力相对较弱,导致市场份额难以提升。
三、中小企业发展对策1.政府支持政策政府应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政策扶持力度,包括提供贷款贴息、税收优惠政策等,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同时,加强财政支持,增加中小企业的研发投入,加强科技创新能力。
2.加强企业合作中小企业可以通过与大型企业合作,共享资源,提高技术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力。
此外,加强企业之间的合作,实现互利共赢,也是中小企业发展的有效途径。
3.优化创业环境农村地区中小企业发展潜力巨大,政府应加大对农村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提供更多的创业支持政策和服务。
同时,加强对中小企业创新能力的培训和提升,提供更好的创业环境和孵化器。
4.拓宽融资渠道除了依赖传统的银行贷款外,中小企业应积极开拓其他融资渠道,例如发行债券、股权融资等。
同时,建立多层次资本市场,为中小企业提供更多的融资机会。
关于促进内蒙古中小企业又删发展的思考
方向和工作 目 标。 不断出台鼓励政策, 持续推进各类示范工
程 的实施 , 引导 中小企业朝 着正确的 方向健康 发展 。 二是 重点扶 持。 面对 量大面广 的中小 企业 , 有 限的财政、
二是 政 策 环 境 不 断 优化 。 为贯 彻 落 实 国 发3 6 号 文件 精 神, 2 0 0 9 年7 月1 4 日自治区 人民政 府 印发了《 关于 进 一步促 进
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 内政发【 2 0 0 9 】 6 6 号) , 出台T 2 0 条扶持
行政、 金融资源不可能实现全面覆盖。 同时, 中小企业发展 政策 。 为认真 贯彻 落实国发 1 4 号文件精 神, 2 0 1 2 年7 月3 O 日 , 自
阶段各 异 , 类 型 多样 , 必须 分类 指导 , 以点带 面。 我 们把 创新 治区人 民政府 印发了 《 关于 促进 小型微 型 企业持 续健 康 发展 型、 成长 型、 劳 动密集型 中小 企业作为扶 持重点 ,“ 十二五” 期 的意见 》( 内政发 [ 2 0 1 2 1 8 8 号) , 出台了 5 9 条具体 的政 策 措施 。 间, 全 区重点扶 持 1 0 0 0 户创 新型 成长型 工 业中小 企 业 , 5 0 0 户 我 区中小 企 业 扶 持 政 策 正 由应 急扶 持 、 框 架 构建 向稳 定 支 生产 性服 务业 中小 企业 , 5 0 个自 治 区级小 微企 业创 业基 地 以 持、 完善 体系转 变 。
策调整 , 受冲 击的首先是 中小企 业特 别是 小微 企业 。
四是完善服务。 中小企业 “ 小、 散、 弱” 的特点决定了他
五 是创 办容 易 , 稳 固度低 。 随 着创 业环 境 的改 善和 准入 们在发展中会遇到许多 自 身难以解决的问题, 需要完善的社 门槛 的 降低 , 中小企 业创办容 易, 同时又 是最不稳 固的群体 , 出生率 、 关 闭率高 , 生命周期短 、 更替频繁 , 正 所谓 “ 生得快 、 长得快、 死得快” 。 据统 计, 全 国 中小企 业 平均 生存 期 为 2 . 9
金融支持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问题
当前,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区60%以上的GDP和50%以上的税收,提供了75%以上的就业岗位和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
支持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对于我国经济克服国际金融危机影响、保持平稳较快发展,具有重要战略意义。
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若干意见》,2010年,中国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做好中小企业金融服务工作的若干意见》,2012年2月1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更是明确指出,小型微型企业是提供新增就业岗位的主要渠道,是企业家创业成长的主要平台,是科技创新的重要力量。
自治区党委、政府出台了《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全民创业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意见》、《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意见》、《关于促进小型微型企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等文件,并实施了全区工业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以创业带就业”工程、生产性服务业领域中小企业发展工程等“三大示范工程”,分类引导中小企业科学发展,带动中小企业集群化发展和非资源型产业发展,从政策层面努力优化中小企业发展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又好又快发展,使之成为“十二五”时期实现经济发展、社会和谐的重要支撑点。
同时,将2011~2015年分别确定为全区促进中小企业政策落实年、服务年、创新年、集群化发展年、质量效益年。
金融作为现代经济的核心,作用举足轻重。
发挥好金融的支持保障作用,对于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中小企业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一、金融支持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不足和存在的问题2009年以来,我区多数中小企业的能源、原材料成本同比上涨15%左右,企业用工成本上涨20%以上,加之受金融危机和国内经济整体下行影响,订单减少,产品积压增多,一些中小微企业利润空间缩小、甚至亏损、生存维艰。
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滞后成为制约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问题。
资金缺口较大、融资难成为制约中小企业发展的瓶颈,与中小企业对我区经济增长的贡献度不相匹配。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规范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和《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企〔2012〕96号),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由中央和自治区本级财政预算安排,主要用于支持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技术进步、结构调整、转变发展方式、扩大就业,以及改善服务环境等方面。
第三条专项资金根据中央财政下达及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预算指标安排使用,并按照财政部和工信部印发的《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实施项目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中型、小型、微型企业的划分标准,按照工信部统计局发改委财政部四部委印发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
第五条专项资金的使用和管理要符合国家和自治区宏观政策、产业政策和区域发展政策,并遵循公开透明、定向使用、科学管理、加强监督的原则,加强对社会资金的引导,扩大政策受惠面,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
第六条专项资金由自治区财政厅、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共同管理。
自治区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并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会同自治区财政厅确定专项资金年度支持重点,印发年度项目申报通知,建立专项资金项目管理系统,审定实施方案,并对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
第二章支持内容及方式第七条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促进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结构调整和优化.重点支持中小企业技术进步和技术改造,创建和保护自主知识产权及加强品牌建设,提升“专精特新"发展能力,加强与大企业协作配套,稳定和扩大就业,开展节能减排和安全生产,挖掘和保护特色传统工艺和产品,发展国家重点培育的产业,提升经营管理水平等.(二)改善中小企业特别是小型微型企业服务环境。
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解读
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解读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北方重要的经济区域之一,为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内蒙古自治区出台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对内蒙古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进行解读。
首先,内蒙古自治区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等方面。
在企业所得税方面,内蒙古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减半征收的优惠政策。
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年营业收入不超过3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年营业收入不超过10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以按照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这相比于一般企业所得税税率25%的税率有了明显的降低,为小微企业提供了更大的发展空间。
此外,内蒙古自治区还出台了一系列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政策,帮助小微企业降低运营成本。
根据相关规定,企业在支付差旅费和劳务费用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计算,并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减少了企业的税负。
其次,内蒙古自治区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些适用于不同行业和特定区域的税收标准。
比如,在科技创新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对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在区域发展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对特定的开发区、园区和经济开发区内的小微企业给予一定比例的税收减免。
此外,内蒙古还为小微企业提供一些灵活的税收政策。
比如,在税款缴纳方面,内蒙古自治区允许小微企业根据自身经营状况选择一次性缴纳一年的税款,减少了企业的税负压力。
在税收申报方面,内蒙古自治区提供了线上申报和线下申报两种方式,方便了企业的税务管理。
总之,内蒙古自治区为小微企业提供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和税收标准,包括企业所得税减半征收、差旅费和劳务费用税务处理等方面。
这些政策和标准的出台,为小微企业减轻了税负,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
企业应积极了解和运用这些优惠政策和标准,以推动自身的持续发展。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
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发文字号】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25号【发布部门】内蒙古自治区人大(含常委会)【公布日期】2019.09.26【实施日期】2019.12.01【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省级地方性法规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二十五号)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现予公布,自2019年12月1日起施行。
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中小企业促进条例(2019年9月26日内蒙古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改善中小企业经营环境,保障中小企业公平参与市场竞争,维护中小企业合法权益,促进中小企业健康发展,发挥中小企业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扩大就业、改善民生、促进创业创新的重要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小企业促进法》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自治区行政区域内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活动适用本条例。
国家法律、法规已经作出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条例所称中小企业,是指依法设立的,符合国家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
第三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坚持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在政策、融资、营商环境等方面主动为中小企业提供指导、帮助和服务,引导中小企业制度创新,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增强自我发展能力。
第四条旗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政务诚信和公共法律服务建设,完善对企业家的容错帮扶机制,依法保护中小企业及其出资人的财产权、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第五条中小企业应当依法经营,遵守法律、法规,遵循诚信原则,规范内部管理,提高经营管理水平;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第六条自治区人民政府统筹全区中小企业促进工作,制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内蒙古经济的重要支柱
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内蒙古经济的重要支柱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是内蒙古经济的重要支柱呼和浩特市作为内蒙古自治区的首府和最大城市,对于内蒙古的经济发展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
而在呼和浩特市的经济体系中,中小企业被认为是内蒙古经济的重要支柱。
本文将从几个方面探讨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在内蒙古经济中的地位与作用。
一、中小企业对内蒙古经济发展的贡献中小企业在呼和浩特市的经济发展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首先,中小企业是经济发展的重要推动力量。
这些企业以其灵活的机制和快速的决策能力,能够迅速适应市场需求变化,为内蒙古经济的快速发展提供稳定的动力。
其次,中小企业是就业的重要来源。
内蒙古作为一个资源型经济区域,中小企业的发展能够为大量的劳动力提供就业机会,有效推动了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此外,中小企业还能够引领和带动其他产业的发展,形成良性的产业链和价值链,进一步促进了内蒙古经济的发展。
二、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的现状和问题然而,尽管中小企业在内蒙古经济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但它们面临着一些共同的问题。
首先,中小企业的规模较小,资金和技术力量相对不足,面临着融资难题。
由于缺乏资金支持,这些企业往往无法扩大生产规模,提高产品质量和技术创新能力。
其次,中小企业在管理方面也存在一定的不足。
由于经验和资源的限制,这些企业往往难以从事市场调研和战略规划,导致经营效益低下。
此外,市场竞争的加剧和不完善的法律法规体系也给中小企业的发展带来了阻碍。
三、促进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的发展为了进一步发挥呼和浩特市中小企业在内蒙古经济中的作用,有必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加以支持。
首先,政府应当加大对中小企业的扶持力度。
通过提供财政补贴、减免税费和给予贷款支持等方式,增强中小企业的创业信心和发展动力。
其次,加强中小企业的创新能力培养。
通过加强科研机构和企业的合作,提高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能力,推动产业升级和转型发展。
此外,建立健全的市场监管机制,完善法律法规,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有利于创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促进中小企业的健康发展。
内蒙古中小企业品牌战略促进工程实施方案-文件附件
附件一:内蒙古中小企业品牌战略促进工程策划实施方案一、活动背景:内蒙古中小企业局的数据显示,内蒙古中小企业数量占全部企业总数的98%以上,从经济地位来看,中小企业创造了全区50%以上的税收、60%以上的G DP、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成果,提供了80%以上的城镇就业岗位、90%以上的新增就业岗位,已经成为推动内蒙古经济发展、扩大社会就业、促进工业化、城镇化和农牧业现代化发展的重要力量。
但是,根据我们长期服务内蒙古的中小企业的经验和总结发现,内蒙古中小企业在品牌建设方面存在严重不足!因为对于中小企业来讲,衡量其竞争力和实力在于其是否打造了一个具有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品牌!如果不在发展中系统打造属于自己的品牌,中小企业终将无法实现“做大做强”。
而现在内蒙古的中小企业在品牌建设上普遍存在三点误区:1.认识不到品牌建设的重要性。
认为中小企业不需要打造品牌,认为打造品牌是大企业该做的事情。
殊不知,大品牌均是在中小企业阶段就开始了建设和打造品牌的工程,才有了今日的大品牌。
对于品牌认识的误区还有:产品质量过硬,技术先进就是品牌,实则产品品质只是品牌的基础,并非品牌;以为有了商标保护就是品牌!实则商标只是法律上的注册和保护,若不在消费者的大脑中进行注册和保护,就没有多少意义;知道的人多就是品牌,但若在当地听说过你的品牌的名称,而不知道这个品牌代表啥?都不算是真正的品牌。
当今时代产品会更新换代,包装会不断翻新、技术会不断进步,设备会不断升级,而唯有品牌才是百年企业发展之根本。
2.认为打造品牌就要花很多的钱。
认为中小企业没有资金实力打造品牌,认为打造品牌花费大价钱。
然而若策划有方,策略制胜,不需要花大价钱就能建设和打造一个品牌。
打造品牌是在企业的采购、生产、销售、物流全过程贯穿的一个工程。
如果产品包装出彩,品牌形象出色,活动策划到位,花较少的费用也能推进品牌建设。
再说品牌建设是无形资产的积累,是一种投资。
3.对于打造品牌没有头绪。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
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22.07.06•【字号】呼财购〔2022〕33号•【施行日期】2022.07.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政府采购正文呼和浩特市财政局关于落实自治区财政厅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一、强化采购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的主体责任按照《呼和浩特市本级采购人政府采购工作责任制管理办法(试行)》(呼财购规〔2021〕1号)文件要求,采购人应按照“谁采购、谁负责”的原则,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履行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第一责任人职责,并对执行结果负责,采购人及其主管部门应对所管理的政府采购专项资金实施绩效评价。
二、严格落实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政策严格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财库〔2022〕19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关于贯彻落实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的通知》(内财购〔2022〕778号)要求,对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采购人应当全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超过200万元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超过400万元的工程采购项目,除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明确规定外,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今年采购人面向中小企业的预留份额由30%以上阶段性提高至40%以上,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对非预留部分的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给予小微企业的价格扣除优惠,由6%--10%提高至10%--20%,对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向小微企业分包的项目,评审优惠幅度由2%--3%提高至4%--6%,以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三、降低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成本一是按照《呼和浩特市政府采购电子卖场关于供应商征集实行即审即入等事宜的通知》(呼政采字〔2022〕26号)文件要求,对中小企业供应商实行“即征即用”“零门槛”入驻电子卖场。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
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11.02•【字号】内政办发[2008]68号•【施行日期】2008.11.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企业正文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立服务中小企业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内政办发〔2008〕68号2008年11月2日)各盟行政公署、市人民政府,自治区有关委、办、厅、局,各有关企业、事业单位:中小企业是自治区经济结构的重要组成部分。
目前,全区中小工业企业已发展到近12万户,2007年完成工业总产值5186.3亿元,同比增长37.2%,中小企业为推动自治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为进一步落实自治区“一个产业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和“一个园区带动百户中小企业工程”,创造条件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壮大,同时推动自治区邮政系统物流、金融、商函及电子商务服务等业务的发展,自治区人民政府决定建立由自治区经委、金融办和内蒙古邮政公司组成的服务中小企业的协调联动机制。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指导思想围绕党的十七大提出的“坚持平等保护物权,形成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竞争、相互促进新格局”和“推进公平准入,改善融资条件,破除体制障碍,促进个体、私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发展”等新要求,利用社会各方面的力量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良好的外部发展环境和条件,进一步推动我区中小企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联动机制工作内容根据申请,选择有发展前景、经营状况好、资信度高的中小企业,提供融资、培训、市场营销、物流等综合配套服务,同时帮助有关中小企业落实信贷担保和资信证明等。
(一)自治区成立服务中小企业协调联动机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审定完善各专项服务方案并组织实施,通报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具体问题。
(二)各盟市根据中小企业发展情况,成立相应工作机构,形成统一完善的沟通互动、综合服务网络体系。
内蒙古发展中小企业促进就业的公共政策研究
因此 , 创办速度更快 , 使得小企业数量众多 ,整体 上 提供社 会 的就业 机会 多 。
( )中小 企 业 多 为劳 动 密集 型企业 ,进 人 门 - 槛低 它能 够 吸纳更 多 的劳动力 ,创 造更 多 的就 业机 会 ,在增 加就业 方 面起 到相 当大 的作 用 。我 国 国有 企业 的下 岗职 工多 在4岁 上下 ,文 化 、技 术水 平较 0 低 ,中小企 业规模 小 、经 济活 动过程 简易 、技术 装 备简单 、管 理 和技术难 度不 大 的特点 ,使企 业 在吸 收职工 时 ,对就业 人 员 的年 龄 、学历 、体力 、技 术 上 的要 求不 高 ,进 入 门槛低 ,为解决 再就业 问题 提 供 了很 大空 间 。虽 然从 单个 企业来 看 ,中小 企业 创 造 的就业 岗位 比较 有 限 ,但 整体上 在 中小企 业就业
资助。
【 作者简介 】张丽,内蒙古财经学院讲师 ,硕士,研 究方向 :公 共管理 、公共政策; 孔春梅 ,内蒙古财 经学院教
授 ,研 究方 向 :公 共 管理 、人 力 资 源 管理 。
近些 年 ,随着 国际金 融危机 的影 响 ,我 国的经
济发展速度减缓 , 就业压力与 日俱增 ,新增劳动力 数量庞大 、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 、大学生群体就 业困难等等,都给我 国的就业带来沉重的负担。内 蒙古 自治 区就业 状况更 是不 容乐 观 ,首 先 ,劳动力 供大 于求 的矛盾 尖锐 ,并且 由于 内蒙古 人 口基 数 过 大 ,就业市场还将持续面临巨大压力。其次 ,产业 结构与就业结构矛盾突出,19 ~ 0 8 98 20 年间,内蒙 古产业结构与就业 结构总体呈逆行变 动趋势 。最 后 ,劳 动 力 及 失业 人 员素 质 低 ,就 业 机 会 相 应 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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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自治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十三五”规划(2016-2020年)本规划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促进中小企业发展规划(2016-2020)》、《内蒙古自治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等编制,提出了“十三五”时期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指引,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履行职责提供依据。
一、发展基础和面临形势(一)发展回顾“十二五”时期,自治区党委、政府高度重视中小企业发展,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全区各级各部门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一系列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强化中小企业“工作、政策、融资、公共服务”四大体系建设,多措并举,全区中小企业实现了平稳较快发展。
规模效益稳步提升。
2015年末,全区中小企业总量达到28.8万家,年均增长14.5%。
其中,工业中小企业3.3万家,比2010年的2.4万家增长了37.5%。
全区规上工业中小企业4232家,工业总产值13771亿元,主营业务收入13125亿元,实现利润842亿元。
每年吸纳就业人数18.8万人,占城镇新增就业人数的70%。
发展环境不断优化。
国家和自治区密集出台了一系列扶持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基本建立了中小企业政策体系,围绕提高政策到位率,探索实施了中小企业重大政策落实部门责任分解、承诺报告制度、多部门联合督查、第三方调查、盟市中小企业工作考核制度,初步构建了横向多部门协同,纵向自治区、盟市、旗县(市、区)三级联动的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落实体系。
持续精简下放行政审批事项,自治区本级先后取消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223项,盟市、旗县(市、区)行政审批事项普遍减少40%,非行政许可事项全部取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持续深化,简政放权向纵深推进;深入推进商事制度改革,实施“三证合一”登记制度,准入门槛逐步降低,市场营商环境不断优化。
累计减免中小企业各类税费200亿元左右,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财税支持中小企业的力度不断加大,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累计安排8.17亿元,争取国家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4.05亿元。
创新能力不断增强。
“十二五”以来,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年均增长30%以上、专利申请量和授权量年均增长60%以上,创造了全区65%的发明专利、75%以上的企业技术创新和80%以上的新产品开发。
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总数237家、自治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28家、自治区企业研发中心214家。
融资服务持续加强。
积极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力度,实现小微企业贷款增速、户数、申贷获得率“三个不低于”目标。
培育26家企业在新三板挂牌,737家企业在内股交挂牌,累计直接融资3334.36亿元,拓宽了融资渠道。
2013年自治区设立中小企业“助保金贷款”引导资金,全面推进“助保贷”融资服务,全区12个盟市、51个旗县(市、区)累计为703户中小企业放贷31.9亿元。
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全区基本建成了“1+14+N”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网络,为中小企业提供信息、投融资、创业、人才与培训、管理咨询、技术创新与质量、市场开拓、法律等八大类服务。
目前,平台注册企业22932家,注册服务机构2679家,年服务企业数量20万余次。
全区创建自治区级小微企业创业基地99家,入驻企业7141家,基地内企业产值296.7万元。
全区拥有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34家,孵化面积超过60万平方米。
(二)面临形势“十三五”时期,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中国制造2025、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一带一路、京津冀协同发展、西部大开发、新一轮东北振兴等重大战略持续推进,“互联网+”行动计划发布实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方兴未艾。
内蒙古发展处于大有作为的重要战略机遇期,随着国家促进内蒙古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若干意见和支持民族地区发展政策的深入落实,特别是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提出的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促进新型工业化、城镇化、信息化、农牧业现代化和绿色化“五化”协同等一系列战略举措的稳步推进,我区中小企业将迎来多重叠加的发展机遇。
政策红利将不断释放,传统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与传统制造业加速融合,新一代信息技术与传统产业加速融合,生产的网络化、智能化、绿色化特征日趋明显,智能制造、网络制造、绿色制造、创新联盟、服务型制造、生产性服务业等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跨领域、协同化、网络化的创新平台正在重组创新体系。
特别是我区加快建设国家重要能源基地、新型化工基地、有色金属生产加工基地、绿色农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战略性新兴产业基地和国内外知名旅游目的地为重要抓手,着力转变发展方式、转换发展动能,打造新引擎、构建新支撑,走出一条质量更高、效益更好、结构更优、后劲更足、优势充分释放的发展新路子,我区中小企业发展空间日益广阔。
国家及自治区将进一步制定出台一系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财税、融资、创业、创新、社保、公共服务等政策体系将更加完善。
随着简政放权纵深推进、深化商事制度改革,中小企业发展的市场环境、政策环境和服务环境更加优化,中小企业创业创新的活力将持续增强。
国际经济形势将更趋复杂,国内正值经济发展“三期叠加”阶段,多种矛盾聚合,经济下行压力依然较大;我区中小企业发展仍面临诸多的经营压力,资本、土地、用工等要素成本持续维持高位,融资难、融资贵等问题尚未根本破解;我区正处在转型升级攻坚阶段,传统产业产能过剩,新兴产业占比不高,中小企业素质性和结构性矛盾依然突出,创新能力不足、人才缺乏等问题逐渐显现,中小企业转型升级难度较大。
综合判断,“十三五”时期,我区中小企业发展机遇与挑战并存,机遇远大于挑战。
只要准确把握国内外发展形势,充分发挥我区优势,抢抓发展机遇,强化转型升级与创新思维,转变发展方式,提高发展质量,就能赢得发展新优势,实现发展新跨越。
二、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及主要目标(一)总体思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把握引领经济新常态,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为主线,以推进中小企业“工作、政策、融资、公共服务”四大体系建设为重点,优化发展环境,激发中小企业创业创新活力,培育和打造经济发展新动能,增强全区中小企业的综合实力和创新能力,提高中小企业的发展质量效益和竞争力,促进全区中小企业持续稳定健康发展,为自治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创业兴业,做大总量规模。
突出中小企业在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培育和壮大市场主体,推动创业兴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做大总量规模。
加强政府创业兴业指导和政策扶持,完善创业服务,激发企业发展活力,提高企业创业兴业、吸纳就业和经济增长的能力。
——坚持创新驱动,推动转型升级。
全面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培育一批创新示范和新业态、新模式,加快形成创新支撑体系。
激发市场活力,引导中小企业依靠创新升级获得竞争优势,全面提升综合竞争能力,推动转型升级。
——坚持示范引领,推进提质增效。
遵循中小企业成长规律和不同发展阶段的特点,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培育工程,培育形成一批主营业务突出、竞争能力强、成长性高、创新能力强的典型示范企业,推动中小企业向“专精特新”发展。
——坚持深化改革,营造发展环境。
破除各类体制机制障碍,持续改进服务方式,提高政府管理与公共服务能力;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营造更加有利于中小企业的发展环境,让改革红利为中小企业发展提供持续动力。
(三)主要目标“十三五”时期,我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总体目标是:——总量规模进一步扩大。
全区中小企业整体发展质量和效益稳步提高,各类市场主体活力持续增强,吸纳就业能力进一步得到发挥,对经济发展的支撑作用进一步巩固。
全区中小企业总数超过46万家,增长10%,每年吸纳城镇新增就业人数平均达到20万人。
——创新能力进一步增强。
全区中小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品牌建设能力不断增强,研发投入和科研人员数量较快增加。
全区中小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1.8%,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3件,发明专利申请量达到申请总量的30%,培育一批在国内、国际市场具有相当竞争力、细分行业领先的科技型中小企业。
——企业素质进一步提升。
中小企业管理水平进一步提高,人力资源结构进一步优化,人员素质进一步提升,安全生产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进一步增强,诚信经营水平进一步提高。
中小企业品牌影响力不断提升。
——发展环境进一步优化。
简政放权、商事制度和财税金融改革等取得显著成效,企业负担进一步减轻,经营环境更加公平,政务服务更加高效。
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建成覆盖面广、管理规范、适应需求、高效便捷、可持续发展的中小企业服务体系。
三、主要任务(一)推进创业兴业,激发发展活力。
大力培育创业主体。
整合资源,协同推进,努力营造大众创业的良好氛围,鼓励和支持创业者打破传统束缚和限制,采取各种合规、有效的方式努力创业。
举办各类创新创业大赛,为创业者提供展示和交流的平台。
加大对国内外高层次创业人才的引进力度,鼓励高校、科研院所科研人员和企业高管创业,积极引导支持留学归国人员、高校毕业生和返乡农民工等各类人群创业。
推进创业载体建设。
支持各地利用闲置厂房、楼宇、各类园区、产业集群、孵化基地等,开展小微企业创业创新基地建设,为创业者和企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工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
加强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能力建设,引导基地向平台化、智慧化和生态化方向发展,重点培育一批特色鲜明、运行规范、示范带动作用强的自治区小型微型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
鼓励和支持大型企业、行业领军企业发挥技术优势、人才优势和市场优势,为中小企业提供技术研发、成果转化、营销推广等合作机会,帮助产业链上下游中小企业创业兴业。
积极推进各类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园、众创空间等建设,拓展中小企业创业载体。
加快企业成长培育。
围绕促进小微企业创业和转型发展主题,逐步建立“创办、培育、成长”三位一体的“中小企业培育工程”推进机制。
加大对初创期、早中期科技型小微企业支持力度,使之成为“创业之星”、“成长之星”企业,壮大新生小微企业群体。
选择一批潜力大、成长性好,以及具有一定资金实力、技术和管理经验丰富的小微企业,加快利用信息技术、互联网及智能装备,培育壮大成为“小巨人”企业。
(二)推动创新发展,增强发展动力。
培育壮大创新主体。
强化中小企业创新主体地位,支持中小企业建立专业化技术(研发)中心,鼓励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设立国家级、自治区级企业技术中心,增强中小企业科技创新活力与核心竞争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