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案
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2)
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 (2)实施方案一、实施目的为优化孕产妇门诊服务,提升孕产妇的健康水平和满意度,创建孕产妇健康档案,进行系统化、信息化管理和监测。
实现为孕产妇提供一站式全方位服务,以提高孕产妇的健康保健水平。
二、实施内容1、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对每位孕产妇建立清晰、规范的健康档案,包括每次门诊就诊情况、体格检查数据、化验检查与报告、医嘱及其执行情况、孕检报告、病历记录、住院收治信息等。
2、实施孕妇体质及孕期保健评估对孕妇进行健康评估,根据评估结果实施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和指导管理。
包括身高、体重、血压等生理指标量化检查,孕妇健康问题调查与问卷调查;针对性指导孕期保健措施、生活方式,指导产后护理、孕后康复等。
3、实施孕期保健计划建立全面的孕期保健计划,包括孕妇饮食营养、孕期锻炼、孕妇心理、孕期疾病预防等方面的全面指导,实现孕妇科学合理且安全的生产。
4、信息化管理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网络平台,实现孕产妇健康信息管理、档案传输、通知提醒等信息化服务。
三、实施步骤1、制定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制定详细的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包括规范建档程序、建档内容、健康评估与保健计划等方面的实施步骤,明确管理流程和标准。
2、开展培训开展孕产妇医生、护士等健康管理人员的培训,掌握实施方案的操作流程、健康档案建立、健康评估与健康指导方法等信息。
3、购置设备购置孕产妇健康信息管理系统,包括计算机、网络设备、医疗器械等,实现信息化管理。
4、实施方案在严格的管理流程和标准下,对每个孕产妇进行健康档案建立、健康评估、疾病监测与预防、健康指导、信息管理等方面的全方位服务。
四、实施效果通过建立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科学合理规划孕期保健和监测孕期健康状况,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指导建议。
建立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能够方便医护工作人员查阅,更好地为孕产妇服务,充分优化了孕产妇门诊服务的质量和效果,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和医疗质量。
最新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全套)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 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 1 次产前检查。
1. 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孕13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 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 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 进行孕中期(孕16 ~20 周、21 ~24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 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 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 进行孕晚期(孕28 ~36 周、37 ~40 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 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 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 1 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生活质量和健康状况的要求也越来越高。
孕产妇健康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之一。
孕产妇健康直接关系到母婴双方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对社会稳定和发展也有着直接的影响。
而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在我国的建设和完善,对于促进孕产妇健康、提高生育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项目目标本项目的目标是通过实施基本公共卫生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和生育率,降低孕产妇死亡率,推动孕产妇健康事业的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三、项目内容1.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对所有孕产妇建立健康档案,详细记录孕产妇的健康状况、孕期信息、产后复查等内容。
2.开展妇科健康教育:定期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宣传和教育活动,提高孕产妇对孕期保健和产后康复的认识。
3.孕妇体检和孕早诊断:定期组织孕产妇进行孕期体检,及时发现和治疗可能对胎儿和孕妇产生影响的疾病。
4.孕产妇营养管理:通过合理的膳食搭配和营养补充,提高孕产妇的营养水平,保障胎儿和孕产妇的健康。
5.孕期健康指导:针对孕期不同阶段的特点,为孕妇提供健康指导,帮助孕妇度过孕期。
6.孕妇心理健康管理:关注孕产妇的心理健康,建立心理支持体系,帮助孕产妇缓解焦虑和压力,保持心情愉快。
7.产后康复指导:对产后的孕产妇提供康复指导和恢复训练,促进身体的恢复和健康。
四、项目实施方案1.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的内容包括孕产妇的基本信息、婚育史、个人史、家族史、孕期信息、产后康复等内容。
定期更新档案,并建立信息共享机制,实现跨部门数据共享。
2.建立妇科健康宣传教育机制,开展孕产妇健康知识的宣传和普及活动。
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如电视、广播、报纸、网络等进行宣传,同时在社区、学校、医院等场所设置宣传展示板,定期开展宣传教育活动。
3.定期组织孕产妇进行孕期体检和孕早诊断,确保孕产妇在孕期的健康。
4.通过建立孕产妇营养管理制度,提供孕产妇所需的营养指导和营养补充。
3、孕产妇保健管理实施方案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目标免费向全辖区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全辖区早孕建册率达到90%,产后访视率达到90%。
二、项目范围与职责(一)项目范围街道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职责(1)与区(市)妇幼保健所(院)、有关医院及社区服务站(卫生室)、计生服务站建立工作联系,按照妇幼信息管理要求上报孕产妇保健信息并定期进行质控。
(2)开展孕产妇保健服务项目,免费为辖区孕产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一次孕期保健,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在产妇出院后3-7天进行1次产后访视及产后42天健康检查,做好工作登记、上报、录入和分析工作。
(3)针对妇女保健相关问题,进行健康教育;开展孕期保健、母乳喂养咨询指导、计划生育技术咨询指导、常见疾病防治知识的宣传并设有宣传栏。
(4)协助区市妇幼保健机构开展孕产妇死亡调查工作及妇幼信息质量控制工作。
(5)做好高危妊娠的筛查、管理并做好登记随访工作。
5.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人员(1)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妇女数,及时了解孕情、督促孕妇进行孕期保健,到定点机构建立《孕产期保健手册》、产后访视及产后健康检查。
(2)督促高危孕妇增加随访次数。
(3)做好妇女保健健康教育知识宣传。
(4)做好妇幼卫生信息工作并协助做好质量控制。
三、项目工作内容(一)免费提供孕产妇产前保健服务。
为辖区内居住的孕妇免费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开展孕期保健,进行3次规范的产前检查,2次产前随访。
1.孕早期保健管理。
(1)孕12周前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2)询问。
主要包括孕妇一般情况、月经史、生育史、家庭史、过去病史、本次妊娠史、(3)体格检查。
主要包括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浮肿、妇科或产科检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实施方案根据《陕西省卫生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均等化项目指导方案(实行)的通知》和省卫生厅、财政厅联合下发的《关于认真做好0-36月儿童和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全县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一)早孕建卡率≥90%;(二)产前健康管理率≥90%;(三)产后妇女访视率≥90%。
二、项目范围与对象范围:全县25个乡镇卫生院和县孕产妇保健服务中心为主体的医疗保健机构。
对象:县域区内所有孕产妇。
三、服务内容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项目包括:孕情摸底调查;早孕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信息录入,统计汇总;产前随访服务5次(含胎儿生长发育状况评估);高危孕妇筛查、随访、监督指导与管理;产后访视3次(产后7天、14天、28天);产后42天健康检查;县、乡、村保健服务指导与例会;培训、指导、评估。
(一)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和县妇幼保健院孕产期保健中心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以及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新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一、服务对象辖区内常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3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健康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检查。
1.进行孕早期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13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母子健康手册》。
3.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4.开展孕早期生活方式、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5.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检查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中期(孕16~20周、21~24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高危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产妇出院后1周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为加强和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进一步做好全县孕产妇全程动态管理与服务,预防和减少孕产妇和婴儿死亡,切实保障母婴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孕产妇妊娠风险评估与管理工作规范》、《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试行)》及《卫计委关于加强母婴安全保障工作的通知》、《卫健委关于印发武威市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明确职责,实行统一管理(一)县卫生健康局1.落实孕产期保健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制订全县孕产期保健工作规范实施细则和工作流程(包括高危孕产妇、危重孕产妇管理方案与措施等内容),并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
2.建立健全县内孕产期保健工作管理体系、孕产期系统保健服务网络和高危孕产妇转诊、会诊和抢救网络,公开县区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转诊、会诊网络流程,以及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中心名单与联系方式,明确职责,统一管理。
3.成立县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我县开展孕产期保健服务中相关工作的协调,尤其是危重孕产妇急救过程中的协调,保障急救转诊网络的畅通;组织调度县危重孕产妇急救专家组成员参加指导各级医疗机构的抢救治疗工作,采取综合措施,严格控制孕产妇死亡。
4.组建以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内科、外科、急诊科、麻醉科、重症医学科、输血科等相关学科业务骨干为成员的县级危重孕产妇和新生儿急救专家组。
专家组负责制定抢救流程,规范应急预案,开展危重、疑难孕产妇抢救工作,并对县内孕产妇急救中心进行检查、指导、评估。
5.组建由妇产科、新生儿科(儿科)和妇幼保健等相关学科专家组成的孕产期保健技术指导组。
技术指导组负责对孕产期保健专业人员的培训、孕产期保健工作的技术指导、质量控制等。
6.由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妇计中心)组建县级产科质量管理机构,设专人负责县级孕产妇管理组织协调工作。
产科质量管理机构在母婴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负责县级产科质量的监督和管理,高危孕产妇追访的协调和落实;开展产科等级评审,提升产科服务质量;了解并掌握各医疗卫生机构高危孕产妇的发生、治疗、管理和转归情况。
产房孕产妇实施健康分级的五色管理
产房孕产妇实施健康分级的五色管理方案概述该方案通过将孕产妇健康状态分为五个等级,并使用对应的五种颜色进行标识和管理,以实现对不同健康状况孕产妇的有针对性管理。
五色管理等级1. 绿色:代表孕产妇的健康状况良好,不存在明显的健康问题。
2. 黄色:代表孕产妇存在一些轻微的健康问题,但对产妇和胎儿的健康影响较小。
3. 橙色:代表孕产妇存在一定程度的健康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管理措施。
4. 红色:代表孕产妇存在较为严重的健康问题,需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进行处理。
5. 紫色:代表孕产妇出现危急情况,需要立即进行抢救和处理。
五色管理措施在实施五色管理的过程中,我们将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以保证每位孕产妇都能够得到适当的关注和服务。
1. 绿色管理:对于健康状况良好的孕产妇,我们将提供常规的服务和护理,以保障其身体和心理的健康。
2. 黄色管理:对于存在轻微健康问题的孕产妇,我们将加强对其健康状况的监测,并提供相应的健康指导和咨询服务。
3. 橙色管理:对于存在一定程度健康问题的孕产妇,我们将加强健康干预措施,如心理疏导、药物治疗等,以减轻症状和提高身体恢复能力。
4. 红色管理:对于存在较为严重健康问题的孕产妇,我们将立即采取紧急救治措施,如手术、生命支持等,以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安全。
5. 紫色管理:对于出现危急情况的孕产妇,我们将立即进行抢救和处理,同时通知相关医疗团队进行紧急救治。
结论通过产房孕产妇实施健康分级的五色管理,我们能够更好地对不同健康状况的孕产妇进行有效管理和关怀,提高孕产妇的生产质量和生育安全水平。
这一管理方案将在实践中逐步完善并得到广泛应用,以促进孕产妇健康管理工作的进一步发展和提高。
2016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整改计划
2016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整改计划为建立有效的促进孕产妇健康管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全面落实上级有关妇幼卫生保健工作要求,切实履行妇幼卫生的公共职能,保障母婴健康,降低孕产妇和婴儿的死亡率,控制和减少出生缺陷,全面提高出生人口素质。
根据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订2016年孕产妇健康管理整改计划。
一·加强孕产妇管理。
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辖区内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具体目标是年度辖区内:(一)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村卫生室、为其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1次孕早期随访。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型、尿常规、肝功能、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2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一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及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加强孕产妇随访工作,做好孕产妇的跟踪随访。
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并落实孕24周后到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继续进行产前检查和住院分娩。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保健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急诊。
(三)孕25~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产前随访,重点孕妇应在有助产资质的医疗保健机构进行,并酌情增加次数。
孕产妇妇幼管理制度
孕产妇妇幼管理制度一、孕产妇保健管理制度1. 孕产妇预防保健管理制度(1)孕产妇健康管理档案对孕妇进行全面健康评估和建档,包括孕前健康状况、孕期体重管理、孕期血糖、血压监测等内容,建立详细的健康档案,供医护人员及时查阅和分析,为孕妇提供个性化的健康管理服务。
(2)孕妇定期体检制定孕妇定期体检计划,包括孕初、孕中、孕晚和分娩前的多次体检,并提供孕妇唯一专属的专业医疗团队进行全方位评估和指导,确保孕妇的身体健康和胎儿的健康发育。
(3)孕产妇营养管理针对孕妇的不同体质和孕期特点,制定合理的营养膳食方案,提倡孕期饮食均衡、多样化,保证孕妇及胎儿的各项营养需求,预防孕期疾病发生。
2. 产妇产后保健管理制度(1)产后健康评估产后立即对产妇进行健康评估,包括伤口愈合情况、子宫恢复情况、哺乳状况等,及时发现和处理产后并发症,确保产妇康复。
(2)产妇康复护理建立完善的产妇康复护理机制,包括营养膳食、产后体形恢复、心理疏导、哺乳指导等内容,提供个性化的康复护理服务,促进产妇身心健康。
3. 婴幼儿管理制度(1)新生儿护理建立新生儿护理标准,包括新生儿出生后的第一时间抢救、新生儿母乳喂养、新生儿营养、新生儿疫苗接种等内容,确保新生儿的健康成长。
(2)婴幼儿健康管理制定婴幼儿健康管理计划,对婴幼儿进行定期体检、生长发育评估、营养喂养指导、疫苗接种等内容,提供全方位的健康管理服务,确保婴幼儿的健康成长。
二、人员配备及培训制度1. 医护人员配备建立孕产妇妇幼管理团队,包括妇产科医生、产科护士、助产士、儿科医生、儿科护士等专业人员,确保孕产妇及婴幼儿得到全面的健康管理和护理。
2. 专业培训定期开展孕产妇妇幼管理相关的专业培训,包括孕产妇健康管理、产妇产后护理、婴幼儿护理、心理疏导等内容,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服务质量。
三、设施及设备管理制度1. 妇产科病房建立符合国家卫生标准的妇产科病房,配备先进的产房设备、新生儿护理设备、婴幼儿护理设备等,为孕产妇及婴幼儿提供安全、舒适的医疗环境。
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2)
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实施方案(2)实施方案: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一、目的通过建立和实施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提升孕产妇的健康管理水平,降低孕产期风险,保障孕产妇和胎儿的健康。
二、实施内容1. 档案建立在孕妇首次来院就诊时,由医生负责建立孕产妇健康档案,其中包括孕妇的基本信息、孕期记录和产后恢复情况等。
档案包括纸质和电子版本,确保信息的安全和可靠。
2. 健康评估孕产妇门诊内设专门的健康评估区域,由资深产科医生和护士团队进行健康评估。
评估包括孕期高危评估、胎儿发育评估、妇科疾病筛查等内容,以及产后恢复和乳房护理等方面的指导。
3. 个性化管理根据孕妇的个体特点和需要,实施个性化的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
针对不同高危因素,制定个性化的预防与管理措施,包括营养指导、体重控制、胎儿监测和妊娠疾病管理等。
4. 多学科协作孕产妇门诊实行多学科协作机制,包括产科、儿科、营养科、心理咨询等专科医生参与。
“孕产妇会诊制度”也将建立,确保孕产妇疑难情况能够及时得到多学科专业意见。
5. 随访服务孕产妇建档后将进行定期的随访服务,由售后服务团队负责。
随访拟制情况包括孕期随访、产后随访和儿童健康管理等,通过电话、在线问诊或者亲临门诊的方式进行,以确保孕产妇在怀孕和生产过程中得到全面的关怀和指导。
6. 家庭自我管理孕产妇门诊将鼓励和支持孕产妇和家庭进行自我管理,包括充分了解孕妇保健知识、积极参与产后护理和乳房护理等。
为此,门诊将提供相关材料和培训,提高孕产妇和家庭的健康意识和能力。
三、管理机制1. 管理团队孕产妇门诊健康档案管理的实施需要建立由产科主治医生、护士和营养师组成的管理团队。
团队成员要具备丰富的产前乳房护理和产后护理经验,熟悉各类孕产妇常见疾病诊疗和预防知识。
2. 档案管理门诊将建立完善的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系统,确保信息的整合和统一。
负责档案管理的人员要具备良好的信息管理和保密意识,确保信息的安全性和真实性。
3. 评估和改进门诊将定期对孕产妇健康档案管理工作进行评估和改进。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
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在孕产妇管理工作中,为了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水平和生育率,确保孕期安全和产后康复,需要进行科学合理的分级管理。
本方案旨在建立一套孕产妇分级管理体系,实施有效的管控措施,保障孕产妇的权益和安全。
二、目标1.建立科学合理的孕产妇分级管理体系,根据孕妇的身体状况、妊娠情况和产后恢复条件进行分类管理。
2.实施有效的健康教育和宣传工作,提高孕产妇的健康意识和健康行为。
3.加强医疗机构对孕产妇的监测、评估和治疗,提高孕产妇的医疗服务质量。
4.建立孕产妇管理的追踪与评估机制,持续改进管理工作。
三、管理流程1.孕妇分级1.1孕妇的分级将根据孕妇的健康状况、妊娠情况和产后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1.2对孕妇的分级将采用定期的体格检查、妊娠初期筛查、妊娠分娩情况的监控等手段进行。
1.3孕妇将分为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三个级别进行管理。
2.健康教育与宣传2.1建立科学合理的孕产妇健康教育体系,包括孕前保健、孕期营养、生育知识等内容。
2.2通过各种渠道宣传健康意识和行为,如定期扩音、宣传册、宣传栏等。
2.3进行孕前孕后检查的健康宣教,提供相关的宣传资料和指导。
3.医疗服务3.1医疗机构将根据孕产妇的分级,提供相应水平的医疗服务。
3.2高风险孕产妇将得到高级医院的专家团队的关注和治疗。
3.3中、低风险孕产妇可以选择就近的社区医疗机构接受基本的妇产保健服务。
4.追踪与评估4.1建立孕产妇分级管理的跟踪和评估机制,对孕期和产后的管理效果进行评估。
4.2对孕期和产后的重症病例进行分析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
4.3通过建立孕产妇管理档案,实现全程信息管理和跟踪。
四、实施措施1.建立工作小组,负责制定和推动孕产妇分级管理工作的实施。
2.制定分级标准和评估方法,确保科学合理地对孕产妇进行分级。
3.加强对民众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孕产妇健康管理的意识和行动。
4.加强医疗机构的妇产科医护人员培训,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路径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 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 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3.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生活方式、心理、运动和营养 指导外,还应告知和督促孕妇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 断(包括15~20周唐氏筛查和24~28周糖尿病筛查)。
4.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出现危急征象 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进行孕晚期(孕28~36周、37~40周各一次)健康教育和指 导。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 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妊娠风险分级为“紫色”的孕产妇,应当按照传染病防治 相关要求进行管理,并落实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肝母婴传播综合干 预措施。
产后风险评估与管理
医疗机构在进行产后访视和产后42天健康检查时, 应当落实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规范有关要求,再次 对产妇进行风险评估。如发现阳性症状和体征,应 当及时进行干预。
(2)黄色标识(一般风险):妊娠风险一般。孕妇基本情况存在一定危 险因素,或患有孕产期合并症、并发症,但病情较轻且稳定。
(3)橙色标识(较高风险):妊娠风险较高。孕妇年龄≥40岁或BMI≥28, 或患有较严重的妊娠合并症、并发症,对母婴安全有一定威胁。
(4)红色标识(高风险) :妊娠风险高。孕妇患有严重的妊娠合并症、 并发症,继续妊娠可能危及孕妇生命。
问责
(1)对妊娠风险分级为“橙色”的孕产妇,应当建议其在县级及 以上危重孕产妇救治中心接受孕产期保健服务,有条件的原则上应当 在三级医疗机构住院分娩。
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方案新桥镇20xx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孕产妇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xx年版)》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免费向全镇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二、项目职责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孕产妇信息,开展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孕产妇保健项目,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做好工作数量登记,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
三、项目工作内容(一)孕早期健康管理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 1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方案
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通过全面实施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为孕产妇提供安全、有效、规范、便捷的保健服务,对高危孕产妇要加强管理、跟踪随访,提高孕产妇保健管理率,降低孕产妇、围产儿死亡率。
一、服务内容(一)产前检查(5次)第一次:(孕12周前)①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健全《孕产妇保健手册》。
②询问孕妇一般情况、月经史、生育史、既往史、家族史及本次妊娠史等。
③体格检查:发育、营养、体重、血压、巩膜、甲状腺、乳房、乳头、心、肺、肝、脾、四肢、妇科或产科检查。
④初产妇和有难产史的经产妇骨盆外测量。
⑤实验室检查血常规或尿常规和血型。
⑥高危筛查。
⑦将询问情况、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初查记录上。
⑧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引导孕妇避免接触致畸因素,告知孕早期疾病、药物等对胚胎的不良影响。
第二次:(孕16-20周)1、产科检查: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②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等。
2、实验室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常规、尿常规。
3、重点进行出生缺陷的产科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将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
5、开展自我监护方法指导,分娩准备教育和母乳喂养指导。
6、发现有异常的高危孕妇,要按照转诊程序及时上转上级医疗保健机构,填写双向转诊反馈单,定期随访。
第三次:(孕21—24周)1、产科检查: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②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
2、实验室检查:必要时复查血、尿常规。
3、指导孕期保健知识和膳食营养搭配进行高危筛查,开展自我监护及危险症状自我识别方法指导。
筛查出的高危孕妇规定实行专人专案管理。
4、将产科检查、实验室、孕期指导结果填写在〈孕产妇保健手册〉的复查记录上。
第四次:(孕25—36周)1、产科检查:①询问孕妇健康状况;②查体重、血压、宫高、腹围、胎位、胎心、先露、浮肿。
2、实验室:建议复查血、尿常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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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产妇健康管理项目工作方案
孕产妇保健服务是妇幼保健服务的重要内容,对降低孕产妇死亡率、保障儿童身体健康起着重要作用。
根据《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规范(2015年版)》和省卫生厅、省财政厅、省计生委《关于促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逐步均等化的实施意见》(苏卫社妇[2009]9号)的精神,结合我镇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
免费向全镇孕产妇提供基本保健服务,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促进经济发展,建设和谐社会。
二、项目职责
与相关部门建立工作联系,及时沟通孕产妇信息,开展孕期保健产前检查、产后访视等孕产妇保健项目,开展孕产妇保健健康教育,做好工作数量登记,加强孕产妇保健信息管理。
三、项目工作内容
(一)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并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
1.孕12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抗体检测等实验室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2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二)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三)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28~36周、37~40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及时转诊。
(四)产后访视
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在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五)产后42天健康检查
1.乡镇卫生院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助检
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喂养6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四、项目组织与管理
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服务纳入常规妇幼保健业务管理,建立孕产妇手册由孕妇居住地的妇幼保健机构、镇卫生院为其提供,村级医疗保健机构都要做好孕产妇保健信息收集、上报、管理工作。
五、项目执行时间
2015年10月1日至2016年9月31日。
六、项目实施督导与考核
每月向妇幼保健机构报告项目工作进展情况。
(三)考核指标及解释
1、早孕建册率=辖区内怀孕12周之前建册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2、合格产前检查率=辖区内按照规范要求,在孕期接受5次产前保健服务的人数/该地该时间段内活产数×100%。
3、产后访视率=辖区内产后28天内的接受过一次及以上产后访视的产妇人数/该地区该时间段活产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