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足口病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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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足口病密切接触者医学隔离观察工作方

案》

[日期:

来源:枝江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作者&投稿人:万涛[字体:大中小] 2009-04-11]

一、手足口病密切接触者定义

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诊断病例发病前后7日内,有过密切接触(共同生活、共同玩耍、直接接触等)的0~6岁组儿童。

1、发现1例手足口病病例时,全班儿童为密切接触者;

2、同一个幼儿园3天内发现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全园儿童为密切接触者;

3、学前班或小学班级3天内发现2例及以上手足口病病例时,全班儿童为密切接触者。

二、密切接触者的调查

1、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⑴手足口病临床诊断病例或实验室诊断病例确定之后,由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其监护人(父母、祖父母、其他看护人等)进行流行病学调查,询问儿童的发病日期(开始发热或皮疹出现日期);

⑵调查发病日期前后7日内密切接触(共同生活、共同玩耍、直接接触等)的0~6岁组儿童,确定密切接触者名单(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方式);

⑶调查每一名密切接触者与病例的最后1次接触的时间,确定居家隔离观察期限(最后1次接触病例之后7日);

⑷通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联系人),通知内容为密切接触者名单(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和隔离观察期限。

2、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

确定密切接触者所属社区防保医生/村医为责任人(报告人);登记联系方式;通知内容为密切

接触者名单(家长姓名、儿童姓名、性别、年龄、详细住址、联系方式)和隔离观察期限。

3、社区卫生服务站/村卫生室社区防保医生/村医责任人(报告人)上门核实密切接触者及其联系人情况,每天上门巡视、指导和进行日报告。

三、医学观察

1、居家医学观察

要求密切接触者不要外出,按规定期限(最后1次接触病例之后7日)完成居家医学观察。看护人和家庭成员尽量减少外出,接触儿童前后洗手,外出前后洗手。

2、观察内容

入户巡视,对3岁以下儿童每日2次(上午、下午各1次),对3~6岁组儿童每日1次;

⑴量体温;

⑵检查儿童手掌、脚掌、口腔和臀部有无皮疹;

⑶观察儿童每天精神状态。

四、日报告

社区卫生站/村卫生室每日下午4点之前,将密切接触者当日情况(姓名、住址、隔离观察期、体温、皮疹、精神等)报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乡镇卫生院每日下午5点之前报告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二日9点进行逐级上报。

五、医学观察的终止

1、医学观察期间密切接触者如出现发热、皮疹或精神差等症状,由社区防保医生/村医护送转诊乡镇卫生院进行排查,由后者决定留观或进入定点医院治疗。

2、医学观察期间(7天)密切接触者如无异常(发热、皮疹或精神差等),按期终止医学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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