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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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供参考)
资料收集整理: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副主任、高级合伙人、资深律师张洪
关于如何做好法律援助这一课题,要说简单其实也不难,要说困难也不无道理。这是为什么呢?因为法律援助这一项工作说起来很简单,实施起来却不是那么一回事儿。问题主要是出在我们很多人,包括基层干部在内,他们都不知道什么是法律援助。既然什么是法律援助都不知道,又怎么能够做好法律援助工作呢?
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汇集了一批具有丰富执业经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而且还有不少国家注册的法律援助志愿者,在法律援助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今天,我就给大家讲讲如何做好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的相关问题,供大家参考。
一、什么是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和法律援助志愿者,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免费的法律帮助,以保障其合法权益得以实现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也就是说,如果市民因为经济困难无钱聘请律师为其解决法律纠纷,可以向法律援助机构申请法律援助,经审查确认满足一定条件后,政府将为其提供免费法律服务;如果该市民是特殊刑事案件当事人,比如未成年人或者盲聋哑人被指控犯罪,或者被指控的犯罪可能被判处死刑,即使没有委托辩护人,人民法院也将为其指定律师提供免费辩护。简单点说,就是国家建立的一种为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人员免费提供法律帮助的制度,所需相关费用由政府支付。
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推进,法律体系日趋复杂,聘请专业人士解决法律问题以弥补自身法律知识和诉讼技能的不足逐渐成为必要,特别是一些刑事案件涉及当事人的基本人权,如果缺乏专业人士的帮助,当事人的权利可能受到不法侵犯,但高昂的律师费使很多经济上比较拮据的公民望而却步。为了保障“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这项宪法基本原则的实现,保障公民不因个体经济状况的差异导致法律保护的不平等,国家设立了法律援助制度。
法律援助是现代法治国家对其公民承担的一项基本义务。法律援助经费的最主要来源是财政拨款,国家拨付一定的资金,成立专门机构,组织专门人员为公民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在我国目前阶段,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完全是免费的,也就是说,在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情况下,受援助的人员的法律服务费用将由政府来买单。
二、法律援助的服务范围和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法律援助志愿者会为当事人提供下列的帮助:
(1)咨询:就公民提出的法律问题提供专业解答。
(2)代书:主要是起草法律文书,为诉讼或非诉讼程序的开始提供文书准备。
(3)非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和解、调解、仲裁等;
(4)诉讼法律援助:代理当事人参加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在刑事诉讼中担任被告人(犯罪嫌疑人)的辩护人或公诉案件被害人、自诉人的代理人。
获得法律援助(不包括咨询服务)的途径主要有两个:申请法律援助和人民法院对特殊刑事案件指定辩护。
一般情况下,公民获得法律援助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审查满足一定的条件,才被批准获得法律援助。所有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和部分刑事法律援助的获得是以当事人的申请为前提的。
在一些特殊的刑事案件中,为了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如果被告人没有委托辩护人,即使没有提出申请,人民法院也会为被告人指定辩护人。在人民法院指定辩护的情况下,法律援助机构应当提供法律援助。
获得法律援助的途径(不包括咨询服务)
申请:
所有行政法律援助
所有民事法律援助
部分刑事法律援助
指定辩护:
应当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可以指定辩护的刑事案件
当然,现实生活中的一些法律服务机构、律师事务所、法学院校、社会团体也在开展一系列的法律援助工作,这是社会法律援助。正如四川高扬律师事务所,一贯开展的法律援助工作收效就很明显,该所强调“为穷人免费服务,只赚富人的钱”,去年以来该所公益法律事务部不但在律所内部开展法律援助工作,还走出律所,与国家法律援助机构合作,承担法律援助义务。
三、如何申请法律援助
如果仅就相关问题进行法律咨询,可以登门、电话、书信等方式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而无须提出专门的申请。各地法律援助机构,在工、青、妇、老、残等社会组织和监狱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依托司法所设立的法律援助工作站一般都设有专人接待公民的法律咨询;另外,全国大部分地方开通了148(或12348)法律咨询电话,拨打电话是一种方便的咨询方式;如果登门咨询或拨打电话都不方便的话,还可以书信方式提出当事人的法律问题,法律援助机构也将以书信方式为其提供专业解答。
如果当事人想获得咨询以外的更进一步的法律援助服务,必须向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经法律援助机构审查认为符合法定的要件后,才会作出提供法律援助的决定。
(1)到哪里申请法律援助?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民申请民事、行政法律援助,应当向义务机关或义务人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具体来说:
a.请求国家赔偿的,向赔偿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b.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向提供社会保险待遇、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或者发给抚恤金、救济金的义务机关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c.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向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d.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向支付劳动报酬的义务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e.主张因见义勇为行为产生的民事权益的,向被请求人住所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如果当事人申请刑事法律援助,应当向办理案件的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所在地的法律援助机构提出申请。
(2)申请须提交哪些材料?
a.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的身份证明,代理申请人还应当提交有代理权的证明。
b.经济困难的证明。从前面的介绍可以看出,国家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的一个重要目的就是为了保障经济困难的群众也请得起律师或其他法律服务代理人、打得起官司,因此,一般情况下,公民申请获得法律援助必须提供能够证明自身经济状况比较困难的材料。但在特定情况下可以不提供经济困难证明。
c.与所申请法律援助事项有关的案件材料,主要是一些能够证明案情的材料。
目前阶段,法律援助还不能覆盖困难群众的全部法律需求,能够获得法律援助的事项主要是一些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事项。当事人申请法律援助的事项必须符合法律规定范围,法律援助机构将根据当事人提供的材料作出判断。
(3)不提供完整的材料会有什么后果?
相关材料是一般情况下申请法律援助必须提供的材料。法律援助机构如果认为当事人提交的证件、证明材料不齐全,可以要求当事人作出必要的补充或者说明。如果申请人未按要求作出补充或者说明,申请将被视为撤销。
(4)经济困难证明
经济困难的衡量尺度是客观的,被称为经济困难标准。只要申请人符合经济困难标准,就可以被认定为经济困难。如果申请人的住所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与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不一致,应当以受理申请的法律援助机构所在地的经济困难标准为准。目前全国大部分地区参照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来确定经济困难标准。经济困难标准将会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法律援助需求的变化等因素而适时调整。申请法律援助时,应事先向当地的法律援助机构咨询当地的经济困难标准尺度。
经济困难证明是指法律援助机构用来审查和确定申请人是否符合经济困难标准的证据材料和证明文件。
经济困难证明包括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农村特困户救助证、五保供养证、设区的市、县总工会发放的特困职工证、人民法院给予司法救助的决定、民政部门出具的其它社会救济证明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