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2010】6号)
专硕毕业条件
专硕毕业条件专业硕士(英文名为Professional Master’s Degree,简称Professional Master或Master of Professional Studies,简称MPS)是指在学科专业教育的基础上,着重培养从事特定专业技术、管理和实践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的研究生教育形式。
专业硕士课程以应用型、专业化、实用化和职业化为特点,注重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实际操作技能,目标是培养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创新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对于专业硕士的毕业条件,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存在一定的差异,但一般都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修满规定学分:专业硕士的学制一般为2-3年,学生需要修满规定学分才能毕业。
学分的具体要求通常包括学科课程、专业核心课程、实践课程和选修课程等。
学生需要按照教学计划和课程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并取得相应的学分。
2. 完成研究性项目或实践实习:专业硕士课程通常会要求学生完成一定的研究性项目或实践实习。
研究性项目可能包括毕业设计、论文等,学生需要根据选题要求进行独立的研究工作,并撰写完整的研究报告。
实践实习可能包括实习调研、项目实践、实习报告等,学生需要根据实践要求参与实践活动,并撰写相关的实习报告。
3. 通过综合考核:专业硕士课程通常会进行综合考核来评估学生的综合能力。
综合考核的方式和具体内容可能因学校和专业的差异而有所不同,常见的考核形式包括学期考试、学位论文答辩、实践报告答辩等。
学生需要通过综合考核,才能获得毕业资格。
4.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专业硕士毕业生除了需要达到学校规定的学分要求和课程要求外,还需要符合学位授予的一系列条件。
具体条件包括学业成绩达到规定要求、学业诚信等方面的要求。
学校会根据相关规定对学生进行学位授予的审核,并授予相应的学位。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专业对于专业硕士的毕业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要求需要以相关学校的规定为准。
此外,不同的专业硕士可能还存在其他特定的毕业条件,如临床医学硕士需要通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等。
湖南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专业学位)
湖南大学授予硕士学位人员登记表(专业学位)
注:本表内容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各项内容请务必认真填写。
填表说明
1、录取类别
11国家计划内非定向;12国家计划内定向;23国家计划外委托;24国家计划外自筹;99其它。
2、学习方式
1全脱产;2半脱产;3、不脱产。
3、入学前学历
11博士毕业;12博士结业;13博士肄业;21硕士毕业;22硕士结业;23硕士肄业;24相当硕士毕业;31研究生班毕业;32研究生班结业;33研究生班肄业;41本科毕业;42本科结业;43本科肄业;44相当本科毕业;51大专毕业;52大专结业; 53大专肄业; 54相当大专毕业; 61中专毕业; 62中专结业;63中专肄业;64相当中专毕业; 99其它。
4、论文类型
1基础研究;2应用研究;3开发研究;9其它。
5、论文选题来源
11国家计委、科委项目;12国家经贸委项目;13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14国务院其他部门项目;21主管部门(部委级)项目;22省、市、自治区项目;31学校级项目;41国际合作项目;42自选项目;42其他项目。
6、学科门类、专业名称、专业代码、毕业学校代码参阅院(系)研究生教学秘书处的《高等学校学科、专业代码本》。
7、学位证书编号由研究生院学位办填写。
化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湖南大学化学化工学院
化学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 0703 学科级别:一级一、学科简介湖南大学化学一级学科涵盖无机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物理化学、高分子化学与物理等五个二级学科,并设有化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
目前,本学科有分析化学国家重点学科, 有机化学、无机化学湖南省重点学科, 化学生物传感与计量学国家重点实验室和先进催化教育部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本学科师资力量雄厚,有教授28人,其中有中科院院士3人,长江学者、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3人。
本学科近年来承担了国家“973”项目、“863”项目、国家科技攻关及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50余项。
我校化学学科通过国家“985工程”和“211工程”重点建设,学科综合实力得到提升。
化学计量学与化学生物传感技术,生命科学中的新分析方法,基于纳米尺度和单分子水平的生物分析化学,仿生催化与功能有机分子合成等研究方向在国际国内具有一定影响,界面物理化学与化学电源,无机功能材料与配位化学,功能高分子分子设计合成与性能等研究领域也形成了自己的优势和特色。
二、培养目标通过培养,使本学科硕士学位获得者掌握本领域内坚实的基础理论知识,掌握所从事的研究方向上系统的先进专门知识和实验技术,适应国民经济建设需要,面向现代化、面向世界、面向未来、能独立解决化学理论和化学实际问题;成为能胜任化学及相关领域教学和科学研究工作,德、智、体全面发展的高层次专门人才。
三、主要研究方向四、学制与学分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4年。
2、第一学年内完成所有课程学习。
五、课程设置注:跨学科攻读的硕士生,须根据本人研究方向补修本学科本科生骨干课程2门六、开题报告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
七、学位论文具体要求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的有关规定。
化学工程与技术学科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学科代码: 0817 学科级别:一级一、学科简介化学工程与技术一级学科包括化学工程、化学工艺、工业催化、应用化学和生物化工等五个二级学科。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章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我校具有学位授予权的学科、专业。
第三条凡是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社会主义制度,具有一定学术水平的公民,都可以依照本细则向我校申请相应的学位。
第二章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及其分委员会第四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由25人组成,任期3年,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任期相同。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可连选连任,连任委员任期不超过2届,连任委员人数不超过委员总数的2/3。
学位评定委员会设主席1人,副主席1-3人.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下设学位评定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学位办公室)。
第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从校学术委员会委员中产生。
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委员及组成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备案。
第六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履行以下职责:(一)作出授予或撤销学位的决定1.对申请硕士学位人员进行审批,作出授予硕士学位的决定;2。
对申请博士学位人员进行逐一审核,作出授予博士学位的决定;3.通过学士学位获得者的名单;4。
依照国家和学校有关规定,作出撤销学位的决定(二)审批和调整硕士学位授权点,审核博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申请材料;(三)审核新增博士生指导教师;(四)通过向国家申请授予名誉博士学位的人员名单;(五)按照有关规定,对研究生指导教师作出撤销导师资格、停止招生、限制招生的决定;(六)审核并推荐优秀博士留校人选;(七)研究和处理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研究生培养、学科建设等有关事项。
第七条学校学术委员会学位评定委员会一般每季度举行一次工作例会,主要内容是学位评定工作。
校学位评定委员会其它日常工作及受校学术委员会委托的事项等其它内容的会议,可由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主席决定召开会议时间。
学院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每季度校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召开前10天向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或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学位申请材料,学部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在前3天向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报送材料。
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
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硕士学位授权审核申请基本条件(试行)2017年3月目录一、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 (3)二、专业学位类别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申请基本条件 (5)金融(0251) (6)国际商务(0254) (7)法律(0351) (9)翻译(0551) (10)新闻与传播(0552) (11)工程(0852) (12)工商管理(1251) (13)公共管理(1252) (15)会计(1253) (17)旅游管理(1254) (19)工程管理(1256) (21)艺术(1351) (22)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申请基本条件一、已列入省级学位委员会新增硕士学位授予单位立项建设的普通高等学校。
二、原则上应是已获得学士学位授权8年以上。
拥有国家科研平台、承担国家科研任务、具有国内高水平师资队伍的普通高等学校,可不受年限限制直接申请。
三、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办学定位清晰、目标明确、特色鲜明,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落实到位。
拟开展硕士生教育的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必须是服务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亟需的应用型学科或专业学位类别。
四、应有师德高尚、业务水平优良的师资队伍;专任教师中具有博士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25%(艺术体育类高校的比例不低于5%),具有硕士以上学位教师的比例不低于80%,年龄结构合理,全日制在校学生人数与专任教师的比例不超过17:1(艺术体育类高校的比例不超过15:1),部分教师担任过硕士生导师,拟聘导师中应有一定比例的双师型教师及行业、企业专家。
五、现有本科生培养质量高,社会声誉良好。
近5年内一般应获得多项省部级及以上教学奖励、精品课程、卓越计划和通过专业认证,无重大学术不端事件。
已制定科学完整的硕士研究生培养方案,能够按方案开设高水平硕士生课程。
六、应具有一定的科学研究基础,目前承担多项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以及若干产教结合的横向科研项目。
近5年,师均年科研经费不低于4万元(文科单科性高校和艺术体育类高校不低于1万元)。
湖南大学研究生招生简章
湖南大学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09-09-28一、培养目标和招生专业类型我校2010年招收学术型硕士研究生和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
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审批设置的专业学位均招收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组织招生考试。
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毕业时颁发硕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硕士专业学位证书。
我校201 0年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学位类别有:法律硕士(非法学)、法律硕士(法学)、教育硕士、工程硕士、建筑学硕士、工商管理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体育硕士、艺术硕士、翻译硕士。
学术型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掌握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从事本学科基础性科学研究能力和创新精神的高级专门人才。
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培养目标是培养具有较强的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能够承担专业技术或管理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素养的高层次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报考条件(一)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组织的全国统一招生考试: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愿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品德良好,遵纪守法;2.考生的学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必须在研究生入学前取得本科毕业证书);(2)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3)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两年或两年以上(从高职高专毕业到录取为硕士生当年的9月1日)、国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和成人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达到与大学本科毕业生同等学力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a.在核心期刊上以第一或第二作者发表过文章;b.辅修过所报专业本科的全部主干课程;c.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水平考试。
(4)已获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的人员,可以再次报考硕士生,但只能报考委托培养或自筹经费的硕士;在校研究生报考需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
(5)自考生、网络教育考生须取得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证书后方可报考(截止至教育部规定的现场确认时间)。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
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研究生培养方案专业代码: 125100一、学科简介工商管理硕士(Master of Business Administration, MBA)专业学位主要是面向具有实践管理工作经验和具备一定管理素养的各专业大学毕业生实行的在职培养。
本学科拥有一支由理论水平高、实践经验丰富的师资队伍。
其中博士生导师22人,教授38人,副教授54人;并且聘请了60多位大型工商企业中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层管理人员作为MBA学员的企业兼职教师或导师。
本学科优秀的教师团队承担了大量的国家级、省级科研课题和企业横向课题,积累了丰厚的工商企业经营管理理论知识和管理实践经验,为提高MBA学员的职业素质和管理能力提供了坚实的保障。
二、培养目标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掌握宽广的现代管理知识和必要的经济管理基础理论、具备较强的实际工作能力、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需要、务实型的高层次综合管理人才。
在高度重视管理知识传授和管理能力培养的同时,将综合素质培养包括领导者的性格、品德、价值观等放在了重要位置。
三、主要研究方向四、学制与培养方式1.实行弹性学制,学习年限2至4年2.学分要求五、课程设置(续上表):注:1.团队训练。
团队训练必须在开题前完成;“外聘专家”是指具有硕士学位及以上学历或具有高级职并在企业或政府、事业单位居于高层管理职务的现任管理者。
2.专业方向论坛。
讲座与论坛主题的选择多依据企业界新热点,企业管理实际中遭遇的共性问题,展开富有思辩性与启发性的专题活动;旨在拓宽学员视野,改善心智模式,感悟商界最新管理理念,解读政策走势,激活创新思维,培养多维度认知视角与多元化思维模式。
例如:湖南大学MBA企业家系列论坛;湖南大学前沿HR职业发展系列论坛;中国最佳企业雇主的品牌建设与育人之道;中国经济发展与企业家精神。
六、开题报告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标准,具体要求见《湖南大学工商管理硕士(MBA)专业学位研究生开题规范要求》(见附件1)。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 湖大研字[2010]5号
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大研字[2010]5号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为进一步规范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制度,建立研究生培养质量的监督机制,增强学位论文的创新性,切实提高研究生学位论文质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我校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博士学位论文评阅由研究生院统一办理,硕士学位论文评阅由各学院办理。
第三条涉密学位论文评阅按照《湖南大学涉密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管理条例》办理。
第四条原则上博士学位论文实行“双盲”评阅,即送审的学位论文及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均隐去导师和博士生的姓名,评阅专家信息对导师和博士生保密。
符合《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中“免除双盲评审”标准的博士生,可聘请5位本学科具有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的校外专家对其论文进行评阅,其中省外专家不少于3人。
评阅专家名单由学院提出,报研究生院审批。
第五条博士学位论文送审:(一)博士生在完成培养计划、发表学术论文达到要求、其学位论文经其指导老师和培养单位审核后,可进行学位论文送审。
(二)博士生填写《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和《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指导老师和培养单位签署送审意见后报研究生院审核。
(三)为保证专家评阅时间,博士生应在答辩前2个月将《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位论文送审申请表》1份、《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书》5份、格式规范的博士学位论文5份送交研究生院。
(四)研究生院委托外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聘请相关专业的教授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对论文进行评审。
第六条专家评阅意见返回后,评阅结果在研究生院网站上进行公布。
第七条博士学位论文专家评阅意见的处理:(一)若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结论为“尚未达到博士学位论文要求”,或者有3位及以上评阅专家结论为“一般”,或者有2位及以上评阅专家建议“不予答辩”时,不能组织答辩,由博士生在1年内修改或补充论文,重新送审。
逾期未能重新送审或重新评阅仍未通过的,博士生必须重新开题,重新撰写学位论文。
湖南大学专业硕士毕业基本要求
湖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一、前言为明确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要求,保证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及各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要求。
二、培养目标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或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掌握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必要的实验、分析、检测或计算的方法和技术;掌握一门外语技能,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掌握和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能力要求专业学位硕士通过学习和训练应达到以下要求:1.熟悉本专业(或职业)领域中相关的文献资料,获得所从事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所需的背景知识。
2.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掌握所从事领域相关的先进理论与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实际问题。
3.具备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了解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善于发现与学习并掌握新的理论、方法,应用先进思想和经验,具有开拓创新的思维与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位论文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要运用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所研究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体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具体形式应以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为依据。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条件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申请条件一、课程要求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完成所有专业课程的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
一般情况下,硕士研究生需修满30-40学分,博士研究生需修满30-60学分。
申请人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合理安排课程学习和修读学分。
二、学术要求1.学术成绩:申请人在攻读学位期间,学术成绩应达到优良水平。
一般要求平均绩点在3.0以上(满分4.0),或平均分在80分以上(满分100分)。
2.学术成果:申请人需在攻读学位期间发表学术论文或参加学术会议,并取得一定的学术成果。
具体要求根据不同专业和学校规定而有所不同。
三、实践要求1.实习实践:申请人需按照学校要求进行实习实践,并提交实习报告和实践成果。
实习实践是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有助于申请人将所学理论知识应用于实际工作中。
2.实验室工作:对于需要实验室工作的专业,申请人应按照导师和实验室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实验室工作,并提交实验报告和研究成果。
四、学位论文学位论文是申请硕士学位的重要依据,申请人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要求,认真完成学位论文的撰写工作。
学位论文应符合学术规范,具有一定的创新性和实用性。
五、英语水平申请人的英语水平应达到国家四级或以上水平,或托福、雅思等国际标准化考试中的同等水平。
对于英语水平未达到要求的学生,需参加学校组织的英语培训或考试。
六、综合素质1.学术道德:申请人应遵守学术道德规范,不得抄袭、剽窃他人成果。
在学术研究中应注重数据真实性、客观性,保持科学严谨的态度。
2.团队协作:申请人应具备良好的团队协作精神,能够积极参与团队工作,与团队成员共同完成研究任务。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正文:----------------------------------------------------------------------------------------------------------------------------------------------------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授权部分学位授予单位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试行办法([86]学位字001号1986年4月15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一、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批准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位授予单位,是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委托行使审批权。
审核工作必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暂行实施办法》和《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审定学位授予单位的原则和办法》三个文件的精神,按照第三批学位授予单位审核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坚持标准,严格要求,保证质量,公正合理。
二、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权学科、专业的学科范围和条件。
(一)学位授予单位自行审批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学科范围是:综合大学和师范院校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和理学门类,以及综合大学中与理学密切相关的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理工科院校的工学门类以及与工学门类密切相关的理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医学院校的医学门类各学科、专业;农林院校和科研机构的农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科学院各学部的理学和工学门类各学科、专业;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哲学、经济学、法学、文学、历史学门类的各学科、专业。
(二)属于上述门类的学科、专业,应具备下列条件才可自行审批:1.在《高等学校和科研机构授予博士和硕士学位的学科、专业目录》(试行草案)(简称《专业目录》,下同)中的一级学科范围内,首批和第二批授权学科、专业点中,至少有一个学科、专业已有博士学位授予权,或者至少有两个学科、专业已有硕士学位授予权。
湖南大学研究生对发表论文的毕业要求
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提及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湖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含导师)。
学术论文必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且均不包含增刊。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文学、历史学、哲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期刊上;(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上;或在SCI、EI、SSCI、A&HCI检索源期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被收录。
(三)理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并被SCI收录;或者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并至少被SCI检索1篇;或者在本学科SCI分区为2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被SCI收录。
(四)工学学科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SCI分区为3区及以上国际学术期刊上;或者在本学科领域的重点期刊或有代表性的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重点期刊至少1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免除“双盲”评审:(一)理学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 分区为2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工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分区为3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上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关于印发《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
湖大研字[2011]9号关于印发《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学院,校机关各部、处,各直属单位:现将《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二○一一年三月二十三日主题词:研究生 专业 办法 印发件 通知湖南大学办公室 2011年3月23日印发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专业实践是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过程中重要的环节,是提高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保证。
为保证我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实践工作的顺利进行,切实有效地对研究生的专业实践进行全过程管理、服务和评价,确保专业实践质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各培养单位和指导教师应高度重视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的专业实践工作,在国家和学校政策的指导下,整体规划,统筹协调,主动与企事业单位建立多种形式的合作,积极推进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培养与用人单位实际需求的紧密联系,为学校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提供长期、稳定的专业实践基地。
二、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在学期间,要求进行半年至一年的专业实践。
专业实践应在完成全部课程学习后进行,特殊情况下可采取课程学习与专业实践交替进行的方式。
三、专业实践必须是面向本专业类别或领域的实际工作,内容包括科学研究、专业调研、专业实验、专业实习等。
四、专业实践应贯彻和体现“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校内实践和校外实践”相结合、“专业实践与论文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专业实践可采取以下几种方式灵活进行。
(一)由学科组织和选派学生进入学校研究生校外培养基地或研究生工作站,结合论文工作进行专业实践。
(二)由导师结合自身所承担的企事业单位科研课题,安排学生结合论文工作到现场进行专业实践。
(三)进入企事业单位,参与科研或工程项目,或从事技术岗位、管理岗位、案例模拟训练以及其他形式的实践等。
湖南大学研究生对发表论文的毕业要求内容
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为进一步规范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学术论文的要求,提高我校研究生培养质量和学位授予质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申请我校博士、硕士学位人员适用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中提及研究生在学期间发表的论文必须研究生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且湖南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含导师)。
学术论文必须与其学位论文相关且均不包含增刊。
第三条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论文送审前,在学期间发表与博士学位论文研究内容相关的学术论文应符合以下条件:(一)文学、历史学、哲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期刊上;(二)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上;或在SCI、EI、SSCI、A&HCI检索源期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1篇并被收录。
(三)理学学科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检索源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其中至少1篇发表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并被SCI收录;或者在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并至少被SCI检索1篇;或者在本学科SCI分区为2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1篇论文并被SCI收录。
(四)工学学科至少有1篇发表在本学科SCI分区为3区及以上国际学术期刊上;或者在本学科领域的重点期刊或有代表性的CSCD核心库期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其中重点期刊至少1篇。
第四条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符合下列条件的,可申请免除“双盲”评审:(一)理学学科的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 分区为2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二)工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SCI分区为3区及以上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2篇。
(三)文学、历史学、哲学、经济学、管理学、法学、艺术学学科博士研究生在本学科领域有代表性的国际学术期刊上发表并被SCI、SSCI收录论文不少于2篇;或者在湖南大学学术委员会上公布的重点学术期刊上发表论文不少于3篇。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专业硕士学位是高等教育中的一种学位,是对本科毕业生进行专业学术深造的一种学位。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是指对于申请获得专业硕士学位的学生,需要满足哪些条件和标准才能获得该学位的规定。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学位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需要明确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
学生在申请获得专业硕士学位时,需要满足一定的学分要求和学业成绩要求。
学分要求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修满一定数量的学分,这些学分包括专业课程学分、学位论文学分等。
学业成绩要求是指学生在学习期间需要取得一定的成绩,通常是平均成绩不低于一定分数。
这些基本要求对于保障学位的质量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其次,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需要明确学位论文的要求。
学位论文是专业硕士学位申请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对学生在学习期间所取得成果的总结和展示。
学位论文的要求包括选题的科学性和前瞻性、研究方法的合理性和可行性、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实用性等。
学位论文的要求对于保障学位的学术水平和研究能力具有重要意义。
另外,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需要明确学生的实习和实践要求。
专业硕士学位是一种应用型学位,学生需要在学习期间进行一定的实习和实践活动,以提高自己的实际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
实习和实践要求包括实习的时间和地点、实践活动的内容和要求等。
这些实习和实践要求对于保障学位的实用性和应用性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需要明确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
专业硕士学位的授予不仅仅是对学生学术水平的认可,还需要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进行评价。
综合素质要求包括学生的思想品德、科研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方面。
这些综合素质要求对于保障学位的全面性和综合性具有重要意义。
综上所述,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是高等教育质量保障的重要内容,对于保障学位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标准需要明确学位授予的基本要求、学位论文的要求、实习和实践要求以及学生的综合素质要求,以确保学位的质量和专业性。
湖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
湖南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制度汇编第一部分综合管理湖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南大学研究生奖助学实施办法湖南大学校长奖学金实施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学术道德规范实施细则湖南大学研究生参加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资助办法湖南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与招生资格审核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指导教师工作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教学秘书工作条例湖南大学研究生教学事故认定及处理暂行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离校手续办理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发放规定第二部分学位管理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湖南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申请人员发表论文的规定湖南大学重点期刊目录湖南大学研究生发表科研论文署名的规定关于我校启用万方数据“相似性检测”的系统有说明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评阅实施办法湖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湖南大学研究生优秀学位论文评选办法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双盲评阅)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免双盲评阅)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答辩流程图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湖南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学位论文规范第三部分培养管理湖南大学研究生学籍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培养工作暂行规定关于严格执行研究生学制的通知湖南大学关于修订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性意见关于制定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补充通知湖南大学关于修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的指导意见湖南大学校外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选聘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教学管理实施细则湖南大学学生注册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课程修读、考核与成绩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公派出国留学研究生选派实施办法湖南大学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奖励资助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毕业(学位)论文开题报告暂行规定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中期检查办法湖南大学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专业实践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学科综合考试暂行规定湖南大学考场规则湖南大学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证管理办法湖南大学教室管理规则湖南大学多媒体教室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博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流程湖南大学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流程湖南大学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管理工作流程湖南大学硕士研究生教务管理工作流程湖南大学研究生信息管理系统使用说明湖南大学研究生成绩查询与成绩异动审核表关于认真做好研究生学历证书电子注册照相工作的通知第四部分研究生工作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湖南大学优秀研究生和优秀研究生干部评选办法湖南大学学生学杂费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国家助学贷款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学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湖南大学研究生兼任助管工作实施办法湖南大学本科教学助理制度试行办法湖南大学学生请销假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学生违纪处理办法湖南大学学生申诉管理办法湖南大学学生维护校园秩序和建设文明校园的若干规定湖南大学学生宿舍管理办法湖南大学校园交通安全管理规定第一部分综合管理湖南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名称及代码一、博士学位授权学科1.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5个)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502外国语言文学0602中国史0701数学0702物理学0703化学0714统计学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8电气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5软件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1305设计学2.博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127个)010102中国哲学020101政治经济学020102经济思想史020103经济史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5世界经济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01国民经济学020202区域经济学020203财政学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6国际贸易学020207劳动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020210国防经济0202Z1金融工程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5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110军事法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民展史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2俄语语言文学050203法语语言文学050204德语语言文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50206印度语言文学050207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8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9欧洲语言文学0502010亚非语言文学05020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60201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203历史地理学060204历史文献学060205专门史060206中国古代史060207中国近现代史060208世界史070101基础数学070102计算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应用数学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070201理论物理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4等离子体物理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6声学070207光学070208无线电物理0702Z1纳米光电子学0702Z2微纳器件与集成070301无机化学070302分析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Z1化学生物学0714统计学080101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2固体力学080103流体力学080104工程力学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与理论080204车辆工程080501材料物理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080801电机与电器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902电路与系统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3系统工程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Z1高性能计算0812Z2信息安全与保密技术99J1物联网工程99J2智能科学与技术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4建筑技术科学081401岩土工程081402结构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1703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1705工业催化082301道路与铁路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5软件工程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1305设计学一、硕士学位授权学科1.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41个)0101哲学0201理论经济学0202应用经济学0301法学0302政治学0305马克思主义理论0401教育学0403体育学0501中国语言文学0502外国语言文学0503新闻传播学0601考古学0602中国史0701数学0702物理学0703化学0710生物学0714统计学0801力学0802机械工程0804仪器科学与技术0805材料科学与工程0807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0808电气工程0809电子科学与技术0810信息与通信工程0811控制科学与工程0812计算机科学与技术0813建筑学0814土木工程0817化学工程与技术0823交通运输工程0830环境科学与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5软件工程1007药学1201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工商管理1204公共管理1305设计学2.硕士学位授权二级学科(205个)010101马克思主义哲学010102中国哲学010103外国哲学010104逻辑学010105伦理学010106美学010107宗教学010108科学技术哲学020101政治经济学020102经济思想史020103经济史020104西方经济学020105世界经济020106人口、资源与环境经济学020201国民经济学020202区域经济学020203财政学020204金融学020205产业经济学020206国际贸易学020207劳动经济学020209数量经济学020210国防经济0202Z1金融工程030101法学理论030102法律史030103宪法学与行政法学030104刑法学030105民商法学030106诉讼法学030107经济法学030108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030109国际法学030110军事法学030201政治学理论030202中外政治制度030203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030204中共党史030206国际政治030207国际关系学030208外交学030501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030502马克思主义发展史030503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研究030504国外马克思主义研究030505思想政治教育040101教育学原理040102课程与教学论040103教育史040104比较教育学040105学前教育学040106高等教育学040107成人教育学040108职业技术教育学040109特殊教育学040110教育技术学040301体育人文社会学040302运动人体科学040303体育教育训练学040304民族传统体育学050101文艺学050102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103汉语言文字学050104中国古典文献学050105中国古代文学050106中国现当代文学050107中国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分语族)050108比较文学与世界文学050201英语语言文学050202俄语语言文学050203法语语言文学050204德语语言文学050205日语语言文学050206印度语言文学050207西班牙语语言文学050208阿拉伯语语言文学050209欧洲语言文学0502010亚非语言文学0502011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050301新闻学050302传播学0601考古学060201史学理论及史学史060203历史地理学060204历史文献学060205专门史060206中国古代史060207中国近现代史060208世界史070101基础数学070102计算数学070103概率论与数理统计070104应用数学070105运筹学与控制论070201理论物理070202粒子物理与原子物理070203原子与分子物理070204等离子体物理070205凝聚态物理070206声学070207光学070208无线电物理0702Z1纳米光电子学0702Z2微纳器件与集成070301无机化学070302分析化学070303有机化学070304物理化学070305高分子化学与物理0703Z1化学生物学071001植物学071002动物学071003生理学071004水生生物学071005微生物学071006神经生物学071007遗传学071008发育生物学071009细胞生物学071010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071011生物物理学071012生态学0714 统计学080101一般力学与力学基础080102固体力学080103流体力学080104工程力学080201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080202机械电子工程080203机械设计与理论080204车辆工程080401精密仪器及机械080402测试计量技术及仪器080501材料物理化学080502材料学080503材料加工工程080701工程热物理080702热能工程080803动力机械及工程080804流体机械及工程080805制冷几低温工程080806化工过程机械080801电机与电器080802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080803高电压与绝缘技术080804电力电子与电力传动080805电工理论与新技术080901物理电子学080902电路与系统080903微电子学与固体电子学080904电磁场与微波技术081001通信与信息系统081002信号与信息处理081101控制理论与控制工程081102检测技术与自动化装置081103系统工程081104模式识别与智能系统081105导航、制导与控制081201计算机系统结构081202计算机软件与理论081203计算机应用技术0812Z1高性能计算0812Z2信息安全与保密技术99J1物联网工程99J2智能科学与技术081301建筑历史与理论081302建筑设计及其理论081304建筑技术科学081401岩土工程081402结构工程081403市政工程081404供热、供燃气、通风及空调工程081405防灾减灾工程及防护工程081406桥梁与隧道工程081701化学工程081702化学工艺081703生物化工081704应用化学081705工业催化082301道路与铁路工程082302交通信息与工程及控制082303交通运输规划与管理082304载运工具运用工程083001环境科学083002环境工程0831生物医学工程0833城乡规划学0835软件工程100701药物化学100702药剂学100703生药学100704药物分析学100705微生物与生化药学100706药理学1201 管理科学与工程120201会计学120202企业管理120203旅游管理120204技术经济及管理120401行政管理120402社会医学与卫生事业管理120403教育经济与管理120404社会保障120405土地资源管理1305设计学二、专业学位(20个)工商管理硕士建筑学硕士工程硕士法律硕士公共管理硕士会计硕士教育硕士体育硕士翻译硕士艺术硕士金融学硕士应用统计硕士税务硕士国际商务硕士保险硕士资产评估硕士汉语国际教育硕士新闻传播硕士文物与博物馆硕士审计硕士关于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湖大研字[2007]10号)为适应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需求,提高研究生教育水平和创新能力,根据教育部《关于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加强研究生培养,进一步提高培养质量的若干意见》(教研发[2005]1号)的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现就加强和改进我校研究生教育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和改进研究生培养与管理工作1.把好研究生入口关,进一步优化研究生教育的层次和学科结构。
关于公布《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8号)
《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此次国务院学位办批准的一级学科博士点共100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共3806个。
其中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初审并经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复审通过的一级学科博士点632个,研究生院单位自行审核通过的一级学科博士点372个;各省级学位委员会审核通过的一级学科硕士点3262个,研究生院单位自行审核通过的一级学科硕士点544个。
甘肃省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兰州理工大学机械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控制科学与工程土木工程兰州交通大学机械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管理科学与工程甘肃农业大学园艺学西北师范大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数学物理学地理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兰州理工大学数学物理学力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工商管理兰州交通大学地理学力学仪器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与工程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电气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建筑学水利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甘肃农业大学生物学食品科学与工程林学农林经济管理公共管理甘肃中医学院临床医学中西医结合西北师范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应用经济学法学社会学民族学外国语言文学艺术学生物学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化学工程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公共管理兰州商学院理论经济学管理科学与工程工商管理西北民族大学社会学马克思主义理论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畜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甘肃政法学院法学工商管理兰州生物制品研究所基础医学中国地震局兰州地震研究所地球物理学地质学宁夏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宁夏大学民族学数学水利工程畜牧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宁夏大学哲学理论经济学法学民族学教育学中国语言文学外国语言文学物理学化学地理学生物学力学机械工程电子科学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土木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作物学园艺学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学位授予单位名称一级学科名称宁夏大学畜牧学兽医学宁夏医科大学生物学基础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中医学药学公共管理北方民族大学民族学中国语言文学数学材料科学与工程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北京交通大学】新增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和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2011-3-15 11:07:00日前,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印发《关于下达2010年审核增列的博士和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名单的通知》(学位[2011]8号),在2010年启动的新一轮学位授权审核工作中,我校新增应用经济学、数学、物理学、电子科学与技术和控制科学与工程等5个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新增法学、外国语言学、新闻传播学、生物学、动力工程及工程热物理、建筑学、化学工程与技术、地质资源与地质工程等8个硕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教育部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 教学司〔2009〕22号】
行什么丰胸产品效果好丰胸效果如何收集整理关于编制201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的通知教学司…2009‟22号各省级高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2010年研究生招生工作要深入落实科学发展观,着力提高研究生选拔培养质量,特别是要加大研究生教育结构调整优化力度,进一步增加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规模,提高研究生培养的社会适应性和竞争力。
各招生单位要按照“分列招生计划、分类报名考试、分别确定录取标准”的原则,统筹安排学术型和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考试各项工作,并做好专业目录编制工作。
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招生计划安排经商我部发展规划司,2010年全国硕士生招生总规模在编制专业目录时按46.5万名安排,与去年持平。
各招生单位在编制专业目录时,招生规模原则上先按2009年前期下达规模数和后期新增专业学位研究生实际录取数之和安排(专业学位实际录取数超过计划的按计划数安排),其中2009年后期新增的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以及2009年前期计划中招收专业学位的计划数仍用于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同时各招生单位要从以往安排的学术型研究生招生计划中划出5%到10%的比例行什么丰胸产品效果好丰胸效果如何收集整理安排到专业学位研究生招生计划之中。
二、招生学科、专业和专业学位类别设臵(一)学术型研究生招生学科、专业1.招生单位招生目录中公布的学科、专业必须是本单位经国务院学位办批准或备案的硕士学位授权点。
2.招生专业目录中使用的学科、专业名称及代码应严格执行教育部•关于启用†招收研究生的学科、专业名称代码册‡的通知‣(教学司…2006‟20号)要求,对不同学科门类下相同的学科、专业,招生单位的同一院(系、所)只能使用与该学科、专业名称相对应的一个专业代码。
上述代码册中的工商管理硕士(120280)、法律硕士(030180)、软件工程硕士(081280)、建筑学硕士(081380)、教育硕士(040180)以及后增的公共管理硕士(120480)、汉语国际教育硕士(050180)等专业学位代码2010年起不再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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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大学专业硕士学位授予基本要求
一、前言
为明确专业学位硕士的培养要求,保证培养质量,促进专业学位硕士教育的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教育部关于加强和改进专业学位教育工作的若干意见》、《教育部关于做好全日制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工作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及各专业学位的设置方案,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要求。
二、培养目标
所培养的硕士研究生应具有科学严谨和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掌握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理论基础和系统的专门知识;具有较强的运用现代科学理论和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的能力或从事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产品、新设备的开发能力;掌握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实际问题必要的实验、分析、检测或计算的方法和技术;掌握一门外语技能,能够熟练阅读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国内外科技资料和文献;掌握和了解本学科领域的现状和发展趋势。
三、能力要求
专业学位硕士通过学习和训练应达到以下要求:
1.熟悉本专业(或职业)领域中相关的文献资料,获得所从事行业领域开展工作所需的背景知识。
2.能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掌握所从事领域相关的先进理论
与方法,解决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实际问题。
3.具备在实践工作中发现和分析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对所需解决的问题能提出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
4.了解本专业(或职业)领域的发展前沿,善于发现与学习并掌握新的理论、方法,应用先进思想和经验,具有开拓创新的思维与能力。
5.具有较强的沟通、交流与组织协调能力。
四、学位论文
1.学位论文选题应来源于应用课题或现实问题,必须要有明确的职业背景和应用价值。
2.论文必须做到理论联系实际。
论文要运用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对所研究课题进行分析、研究并提出解决策略或方法,体现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3.学位论文可采用调研报告、应用基础研究、规划设计、产品开发、案例分析、项目管理、文学艺术作品等形式,具体形式应以各专业学位设置方案为依据。
(1)以应用基础研究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论文撰写必须在较扎实的专业理论基础之上进行,应广泛并针对性地吸收国内外关于所研究课题的研究成果。
参考文献不少于30篇,其中外文文献不少于5篇。
论文撰写应符合《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论文字数一般为1到2万字。
(2)以调研报告等文字形式撰写学位论文时,应做到体例结构规范,方法科学、合理,观点明确,阐述准确、清晰,并有一定的创造性,论文格式应参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撰写规范》。
论文字数不少于1万字。
(3)以设计或作品等形式提交学位论文时,设计或作品应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各教学指导委员会确定的撰写规范。
五、论文答辩与学位授予
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和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工作,经指导教师及学院审查同意,可提请论文评阅和答辩。
学位论文评阅通过后,可组织论文答辩。
答辩委员会成员组成由各学院审批。
答辩委员会一般应由3至5名本学科及相关学科的正、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的专家组成,原则上应有1至2名研究生本人单位以外的实践部门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及以上的专家参加。
达到培养目标、通过论文答辩的研究生,经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通过,可被授予专业学位。
其它未尽事宜,如学位申请人资格审查、论文评阅、论文答辩会程序、学位申请等事项,按照《湖南大学研究生学位授予工作细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