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规定,现就“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制定本办法。
一、通用认定标准(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新类型案件;(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1.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3.涉外或港、澳、台犯罪的案件;4.单位犯罪的案件;5.职务犯罪案件;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7.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二)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疑难、复杂的刑事案件1.存在罪与非罪争议的案件;2.存在此罪与彼罪定性争议的案件;3.存在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可能的案件;4.涉嫌两个以上罪名的案件;5.三人以上的共同犯罪案件;6.申诉或再审案件;7.涉及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案件;涉及黑社会性质组织、恐怖组织、走私、毒品、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破坏金融秩序、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妨害公司企业管理秩序、侵犯知识产权、扰乱市场秩序等具有严重社会危害性的案件;8.1997年《刑法》修订之后颁布的《刑法修正案》中规定的新罪名案件,或者其他新类型案件。
杭州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规范(试行)【模板】
附件一:**市律师协会律师事务所收案收费规范(试行)编号:杭律协规A/2016-001 (2016年7月7日**市律师协会第八届理事会第五次会议通过)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律师事务所内部规范化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市律师协会章程》、《**市律师协会会员违规行为处分规则(试行)》等规定,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律师事务所是律师执业法定机构,任何法律服务都必须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接受当事人的委托。
不得以承办律师本人名义或其他方式接受委托。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应建立统一收结案、统一收费制度。
律师承办的所有法律事务必须在律师事务所中登记并办理事务所内部审批手续。
鼓励律师事务所采用规范的电子化办公系统进行收结案登记管理。
第四条律师事务所承办法律事务,除口头法律咨询、免费代书等简单业务之外,都必须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委托代理合同或辩护委托协议,告知风险;并在收案前进行利益冲突审查。
第五条律师事务所使用的各类专用法律文书应统一保管、登记领用,不得将加盖印章的空白合同文本、公函等文件交由律师个人或其他人员持有和使用。
第六条律师事务所不得指派非本所律师、本所非律师人员、正处于停止执业处罚中的律师等不符合执业要求的人员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
对于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必须完整地注明其身份,且不能单独指派其提供法律服务。
第七条律师在担任代理人或辩护人时,不得向处理案件的司法机关或仲裁机构等隐瞒律师真实身份,也不得在虽未隐瞒律师身份的情况下,仍然以公民或法律顾问等非律师的名义从事代理或者辩护工作,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八条在由多家律师事务所合作提供法律服务或者多家律师事务所在管理经营上存在关联关系的情况下,律师只能以其所注册的律师事务所名义提供法律服务。
第九条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或委托辩护协议应对报酬与费用的数额、计算方式、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作出明确、具体的约定,法律服务委托代理合同应交委托人一份。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律师及律师事务所
注册审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
•【公布日期】2001.03.06
•【字号】浙价费[2001]57号
•【施行日期】2001.01.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
正文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财政厅关于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费[2001]57号二00一年三月六日)
各市、县(市)物价局、财政局:
律师及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收费项目业经省财政厅、省物价局(浙财综字[2000]89号)批准设立。
现就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费、律师注册审验费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核定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费(项目编码0111400)标准为:
律师事务所注册审验费按上年业务量大小分以下3个档次:
年业务量100万元(含100万元)以上的每所每月3000元;
年业务量50--100万元(含50万元)的每所每月1600元;
年业务量50万元以下的每所每月800元。
二、核定律师注册审验费(统一编码0111500)的标准为:专职律师注册审验每人每月40元,兼职律师注册审验每人每月20元。
三、上述标准自2001年1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限暂定三年。
收费前按规定
到同级物价部门申领《浙江省行政事业收费许可证》,使用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的行政事业性收费票据,收费收入上缴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接受财政、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
收费的通知
【法规类别】基层法律事务
【发文字号】浙价服[2015]203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
【发布日期】2015.10.08
【实施日期】2015.11.15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
(浙价服〔2015〕203号)
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
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
(一)担任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人以及刑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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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离婚诉讼收费标准标准
浙江离婚诉讼收费标准标准浙江离婚诉讼收费标准。
一、引言。
离婚诉讼是一项复杂的法律程序,其中包括了很多方面的费用支出。
为了明确规定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浙江省制定了离婚诉讼收费标准,以便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能够清楚地了解相关费用支出的情况。
二、收费标准。
1. 律师费用。
在离婚诉讼中,律师的聘请是非常重要的。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是由律师事务所自行制定,但是必须要合理合法。
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通常是按照案件的复杂程度、工作量和律师的经验来确定的。
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应当事先了解清楚律师费用的收费标准,并签订书面协议。
2. 法院费用。
在进行离婚诉讼时,当事人需要向法院支付一定的诉讼费用。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离婚诉讼的诉讼费用是按照案件的价值来确定的,一般是按照一定比例收取。
此外,当事人还需要支付一些其他的法院费用,如送达费、调解费等。
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向法院咨询清楚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
3. 财产分割费用。
在离婚诉讼中,财产分割是一个重要的环节。
当事人需要支付一定的费用来进行财产的评估和分割。
根据浙江省的规定,财产分割费用是由当事人自行支付的,通常是按照财产评估的工作量和费用来确定的。
当事人在进行财产分割时,需要咨询清楚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并与对方当事人协商确定。
4. 其他费用。
除了上述提到的费用之外,离婚诉讼中还可能涉及到一些其他费用,如调查取证费用、鉴定费用等。
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支付相关费用,并咨询清楚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
三、结语。
离婚诉讼的收费标准对于当事人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时,需要了解清楚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以便能够合理地安排相关费用支出。
同时,当事人还需要注意,选择律师和咨询法院时,要咨询清楚相关费用的收费标准,避免因为费用问题而产生纠纷。
希望当事人在进行离婚诉讼时,能够依法合理地支付相关费用,顺利解决离婚问题。
浙江省物价局 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简介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简介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位于杭州西湖畔,以“服务多于法律”为宗旨,强化服务意识,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为当事人提供高效、便捷的法律服务,让当事人切实体验到法律服务的价值。
浙江四乔律师事务所注重法律服务的专业化方向,在合同纠纷、房地产纠纷、医疗纠纷、刑事辩护、电子商务、互联网金融等专业服务领域均有专业律师负责,基本做到律师的专业化方向定位。
专业团队经济纠纷律师团队:寇迪律师、魏宁宁律师、邹祺明律师劳动纠纷律师团队:姚青律师、陈瑞慧律师、李光瑞律师婚姻家事律师团队:应吉吉律师、寇迪律师、史俊律师刑事辩护律师团队:寇迪律师、姚青律师、徐晓安律民商案例1、接受杭州某影视公司委托,向其员工追讨被侵占的公司巨额财产,并在短时间内成功追讨所有全部款项;2、接受杭州某广告公司委托,为其提供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3、接受李某某委托,通过协商谈判方式让杭州某知名开发商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60万。
5、接受杭州某公司委托处理劳动者自愿放弃社保离职后又索赔巨额经济补偿金案,最后挽回公司巨额损失。
6、接受刘某等12名劳动者委托,向某健康产品武汉有限公司追讨欠薪,并成功庭外和解,追回所有欠薪。
7、接受杭州某教育公司委托,代理员工主张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案件,以微信聊天记录、证人证言作为证据,证明公司已经提出签订劳动合同并发送劳动合同文本,成功驳回员工的诉请。
刑事案例一、不予起诉案例:1、2016年,刘某因涉强奸罪被杭州市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寇迪律师接受委托后经过多次会见及认真阅卷,发现证据存在多处疑点,寇迪律师及时与人民检察院公诉科进行沟通,并建议人民检察院对该案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西湖区人民检察院最终对被告人刘某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2、2017年,鹿某因涉嫌贩卖毒品被杭州市拱墅区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
寇迪律师为查明案件事实前后9次会见犯罪嫌疑人。
经过仔细研究,辩护人多次前往检察院与办案检察官沟通,说明案件情况和辩护意见,并提交对鹿某依法不应当被认定为犯罪的法律意见书。
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2011-06-21 03:12:55.0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店铺⼩编整理了最新的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内容,欢迎您的阅读!⼀、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审刑事案件1、侦查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2、起诉阶段,16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3、审判阶段,25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律师作为刑事⾃诉案件原告⼈或公诉案件被害⼈的代理⼈参加诉讼的,律师服务收费按照上述标准执⾏。
(⼆)办理⼀审民事(经济)案件1、案件受理费,1000元/件2、有争议标的的,收取案件受理费后,按照下列费率分档累进计费:基准收费⽐率(1)争议标的1万元以下(含1万元),免收。
(2)争议标的1万元以上⾄10万元部分(含1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3%-20%(3)争议标的10万元⾄50万元部分(含5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2%-20%(4)争议标的50万元⾄100万元部分(含100万元),上下浮动幅度1.5%-20%(5)争议标的100万元以上部分,上下浮动幅度0.5%-20%(三)仲裁案件按⼀审民事(经济)案件标准收费(四)代理⾏政案件1、没有财产争议的(1)办理⾏政复议案件,25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2)办理⼀审⾏政案件,2500元/件,上浮不超过20%,下浮不限。
2、有财产争议的按⼀审民事(经济)案件的标准收费。
(五)其他(1)重⼤、疑难、复杂案件:刑事案件的范围:1、⿊社会性质团伙犯罪、⾛私犯罪、毒品犯罪、贪污贿赂经济犯罪案件;2、涉及刑法分则规定的妨害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破坏⾦融管理秩序罪、⾦融诈骗罪三类罪中新型罪名的刑事案件;3、被告⼈被指控触犯⼆个以上罪名,或犯罪集团⾸犯、主犯,或被告为两名以上的共同犯罪;4、经市级以上律师协会确认、并出具批⽂的特殊案件。
民事、⾏政、仲裁案件的范围:1、当事⼈⼀⽅⼈数在3⼈及3⼈以上的共同诉讼案件;2、直接体现经济价值,但⽆诉讼标的的知识产权纠纷案、不正当竞争纠纷案、商誉权、名誉权纠纷案;3、经市级以上律师协会确认、并出具批⽂的特殊案件。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
律师费如何收取标准律师费的收取标准根据案件类型、地区、案件难易程度、所费时间精力等因素来衡量。
律师费的收取方式主要有以下几种:1. 按件收费:根据案件类型和难易程度,律师费在不同范围内协商确定。
例如,代理民事诉讼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在800元至10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则根据财产标的额分段累进计算。
2. 按标的额比例收费:对于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按照争议标的额的不同比例分段累进计算。
如山东省的规定,争议标的额在1万元至1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5%至6%;1000万元至10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4%至5%;10000万元至50000万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3%至4%;50000万元至1亿元的部分,律师费率为2%至3%;1亿元以上的部分,律师费率为1%至2%。
3. 计时收费:对于某些案件,如代理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等,律师费按照工作时间长短计时收费。
如代理国家赔偿案件,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在800元至8000元不等;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则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50%收取。
4. 阶段收费:对于刑事诉讼案件,律师费按照侦查阶段、审查阶段等不同阶段收费。
如侦查阶段,提供法律咨询每次300元至500元;申请取保候审每件500元至3000元;代理申诉和控告每件1000元至10000元。
审查阶段,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为1500元至12000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收费为民事诉讼案件收费标准的70%。
需要注意的是,以上收费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收费以实际情况为准。
律师费的收取应遵循公开公平、自愿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不同地区、不同律所和律师的收费标准可能会有所不同。
在实际操作中,律师费的收取应在律师与委托人之间协商确定。
胡林烽、杨华玉等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
胡林烽、杨华玉等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案由】民事合同、无因管理、不当得利纠纷合同纠纷借款合同纠纷民间借贷纠纷【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10.17【案件字号】(2021)浙07民终4309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徐晋金莹楼晋【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胡林烽;杨华玉【当事人】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胡林烽杨华玉【当事人-个人】胡小平胡林烽杨华玉【当事人-公司】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代理律师/律所】李晓阳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李晓阳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李晓阳【代理律所】浙江宾虹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中级人民法院【终审结果】二审维持原判【原告】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被告】胡林烽;杨华玉【本院观点】杨华玉与胡林烽的微信聊天记录显示,胡林烽称“余了100万”,杨华玉回“好的”,综合全案证据以及各方当事人陈述,该组证据只能说明双方协商过胡林烽一方先暂扣该100万,但并不能必然证明该笔00万元款项就是归还了2019年10月30日、2019年12月10日两笔合计100万元的借款,故对华昱公司、胡小平就该组证据所主张的证明目的不予采信。
根据案涉双方的诉辩意见,本案有以下几个争议焦点,具体分析如下:一、就涉案350万元借款,华昱公司是否已至少向胡林烽归还借款本金2436310元。
华昱公司、胡小平的该项主张不能成立,理由如下:第一,从审查情况看,借款发生期间,华昱公司向胡林烽经营的公司大量。
【权责关键词】附条件委托代理合同合同约定证据不足新证据关联性质证证明责任(举证责任)诉讼请求维持原判执行诉讼标的【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更新时间】2021-12-20 02:49:28胡林烽、杨华玉等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胡小平民间借贷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浙江省金华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判决书(2021)浙07民终4309号当事人上诉人(原审被告):武义华昱门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浙江省武义县白洋街道牛背金工业区(浙江宇信门业有限公司厂区内)。
2020年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0326
2020浙江省最新律师收费标准【政府指导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完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的通知浙价服〔2015〕203号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贯彻落实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促进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业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放开部分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4〕2755号)和《浙江省定价目录》(2015版)规定,现就完善我省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大幅缩小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律师和基层法律服务收费范围。
律师事务所和基层法律服务机构提供的下列法律服务项目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二)担任公民请求支付劳动报酬、工伤赔偿,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的代理人,以及担任涉及安全事故、环境污染、征地拆迁赔偿(补偿)等公共利益的群体性诉讼案件代理人;(三)担任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的代理人。
上述以外的其他法律服务收费全部放开,实行市场调节。
二、律师事务所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律师服务的收费标准按《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执行。
三、基层法律服务机构依法开展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的法律服务,其收费标准为:(一)代理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1500-8000元/件。
(二)代理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行政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4.8-6.4%,最低收费1500元;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4-4.8%;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3.2-4%;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2.4-3.2%;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1.6-2.4%;1000万元以上:0.8-1.6%。
担任二审代理、异地办案差旅费、诉讼费、仲裁费司法鉴定费等,依照律师服务收费规定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根据《浙江省律师法》第十六条的规定,浙江省律师的收费标准主要有以下几项:1、依法参加诉讼或者仲裁的代理人应当遵守国家有关规定和行业风俗;向当事人收取合理的代理费。
2、对于不能量化到具体数额中的工作内容,由当事人和律师自行协商确定代理费用。
3、对于一般性法律服务,如书面意见函、文书复核、民间借贷纠纷处理等;应在1000-5000元之间进行合理界定。
一、浙江律师费收取标准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的案件有: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政府指导价收费标准(一)代理刑事案件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1000万元以上:1-2%(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1)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2)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二、律师高额收费怎么办1.律师高额收费的,由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价格法》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
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第一条为规范律师事务所的计时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科学、合理地确定律师办理法律服务的有效工作时间以及收费金额,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五条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按照规定应当实行政府指导价的法律事务,律师服务计时收费标准为每小时200—3000元人民币。
第三条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时,应当告知委托人或与委托人商定计时收费的有关问题,包括计费的时间单位、单位时间计费标准、计时的业务范围、计时的计算原则、途中时间和出庭时间、谈判时间的计算方法、二人以上承办业务的计时原则、律师工作时间的估算、律师工作时间的确认、结算时间、方法,并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明确。
律师事务所也可以根据所委托的律师业务的实际情况,事先在委托代理(收费)协议中与委托人约定进行估算或确定据以收费的律师工作时间。
第四条律师计费工作时间,是指律师办理法律事务的工作时间,计费工作时间包括但不限于律师从事下列工作的时间:(一)律师同委托人或当事人谈话,包括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案情的介绍,听取委托人或当事人对办理案件的要求,依法对委托人或当事人的有关问题做出解答以及和委托人或当事人研究、交换对案件的看法等;(二)律师审阅委托人提交的各种文件资料;(三)律师案件调查,包括向犯罪嫌疑人、当事人、被害人、证人和有关单位调查取证等;(四)律师会见涉及案件或者项目的相关人员;(五)律师查阅案件材料,包括到公安机关、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查阅和复制案件有关材料,向其他有关机关、单位查阅与案件有关的资料等;(六)律师研究、分析案情或者项目情况;(七)律师起草、制作各种诉讼文书和法律文书工作,包括起草、制作起诉状、答辩状、辩护词、代理词、上诉状、申诉书、再审申请书、合同书、法律意见书、律师信函及其他法律文件等;(八)律师出庭;(九)律师参与案件或者项目的调解、洽谈或者谈判工作;(十)律师代办各类手续或事项;(十一)律师为所办业务之需进行信息交流;(十二)律师为办理法律事务的在途时间(含合理停留时间);(十三)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采取律师计时收费的工作。
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
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指在浙江省范围内,律师事务所或律师个人向委托人收取法律服务费的相关规定。
律师费用的收取标准直接关系到律师服务质量和律师职业道德的保障,也是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下面将就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和《浙江省律师收费管理办法》,律师费用应当在受托人与委托人之间自由约定,但是应当合理。
律师费用的收取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其次,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种形式,按案收费、按时间收费、按件收费和混合收费。
按案收费是指律师根据案件的复杂程度和工作量,与委托人事先约定收取一定费用;按时间收费是指律师按照实际工作时间收取费用;按件收费是指律师按照办理案件的数量收取费用;混合收费是指以上几种方式的结合。
另外,律师费用的具体数额应当根据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考虑,案件的复杂程度、案件的价值、律师的工作经验和专业水平、案件的紧急程度、委托人的经济能力等因素。
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向委托人提供明细的收费清单,并在合同中明确约定收费标准和支付方式。
此外,律师在收取费用时还应当遵守律师行业的相关规定,不得收取违法费用或者超出合理范围的费用。
对于律师费用的争议,委托人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或者律师协会进行投诉,也可以向相关监管部门进行投诉举报。
总的来说,浙江省律师费用收取标准是保障委托人合法权益的重要保障,律师在收取费用时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不得损害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希望各位委托人在选择律师时,能够对律师费用有所了解,合理合法地与律师进行费用约定,以保障自身的合法权益。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收费是指律师在为委托人提供法律服务时所收取的费用。
律师事务所的收费标准是律师收费的一个重要参考依据,也是律师行业规范的重要内容之一。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是根据浙江省司法厅发布的《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收费行为的通知》制定的,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一、收费项目。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将律师收费项目分为咨询费、代理费和其他费用三类。
其中,咨询费是指律师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所收取的费用;代理费是指律师为当事人代理诉讼、仲裁和非诉讼法律事务所收取的费用;其他费用是指律师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生的其他费用。
二、收费标准。
根据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律师事务所可以依据律师收费项目的不同,按照工时费、成功费、固定费用等方式收取费用。
具体收费标准应当合理、公平、合法,不得损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三、收费程序。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规定了律师收费的程序,包括收费前应当与当事人签订书面合同,明确收费标准、收费方式、收费依据等内容;收费时应当向当事人出具收据或者发票等。
四、收费监督。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强调了收费的监督和管理,要求律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完善的收费管理制度,接受律师协会和司法行政机关的监督。
对于违反收费规定的律师,将依法进行严肃处理。
五、收费纠纷解决。
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还规定了律师收费纠纷的解决方式,当事人对律师的收费有异议时,可以向律师事务所提出书面申请,律师事务所应当及时进行调解,协商解决。
总之,浙江省律师收费标准的出台,有利于规范律师收费行为,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律师行业的健康发展。
律师事务所应当严格遵守收费标准,提高服务质量,为当事人提供更加优质的法律服务。
同时,当事人在选择律师时,也应当了解相关的收费标准,理性选择律师,共同维护法律服务市场的良好秩序。
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
【发布单位】81103【发布文号】【发布日期】1999-12-30【生效日期】1999-12-30【失效日期】【所属类别】地方法规【文件来源】中国法院网浙江省基层法律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1999年12月30日)第一条第一条为了保障基层法律服务所和委托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基层法律服务所的服务收费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及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第二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是经司法行政部门批准在我省农村及城市街道设立的法律服务组织。
第三条第三条基层法律服务所接受委托人的委托,提供下列服务,可收取服务费。
(一)解答法律询问;(二)代写法律事务文书;(三)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四)代理非诉讼法律事务;(五)应聘担任法律顾问;(六)主持调解纠纷;(七)办理见证事项。
第四条第四条基层法律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管理,其中代理参加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服务收费由省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其它服务项目收费由市地物价部门制定和调整。
第五条第五条代理民事、经济、行政诉讼服务收费标准中准价和浮动幅度详见附表(以下简称《收费标准》)。
第六条第六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向委托人提供具体的法律服务应根据服务项目的工作量、易难程度,与委托人在规定的收费中准价和浮动幅度内协商确定收费标准。
除简易法律咨询、制作法律文书外,法律服务所收取的服务费数额、收费方式等,均应与委托人以书面形式予以明确,并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提供收费细目及计算办法说明。
第七条第七条在法律服务中发生的下列费用由委托人另行支付:(一)鉴定费;(二)赴外地调查办案所需差旅费;(三)基层法律服务所为当事人垫付的其它费用。
第八条第八条基层法律服务所协助司法助理员(司法所)开展法制宣传教育等基层司法行政工作,不得收费。
第九条第九条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受托担任二审民事、经济、行政诉讼的代理人,未代理过同一案件一审的,按《收费标准》收费;代理过同一案件一审的,按《收费标准》80%收费。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
浙江省律师收费服务标准(2011年8月1日执行)浙价服〔2011〕212号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各市、县(市、区)物价局、司法局:为规范律师服务收费行为,维护委托人和律师事务所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司法部《关于印发<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发改价格〔2006〕611号)精神,现就我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及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律师服务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代理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为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咨询、代理申诉和控告、申请取保候审,担任被告人的辩护人或自诉人、被害人的诉讼代理人,以及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其收费实行政府指导价,具体收费标准见附件;律师事务所提供其他法律服务的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律师事务所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案件难易程度,律师社会信誉、服务能力、可能承担的风险和责任,以及委托人的支付能力等,在规定的范围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数额。
二、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
单独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
同一律师事务所曾代理前一阶段的,后一阶段起诉讼代理收费标准按不高于前一阶段收费标准的70%执行。
代理各类诉讼案件的申诉,按照一审诉讼案件收费标准执行。
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件的民事诉讼部分,按照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反诉案件的收费,可在本诉案件收费的基础上与委托人协商确定。
民事诉讼、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同时涉及财产和非财产关系的,可按较高者计算。
三、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
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认定标准及相关办法由省律师协会另行制定,报省物价局、省司法厅备案。
四、国内诉讼案件涉外或者涉港、澳、台法律事务的,由律师事务所参照外国或港、澳、台地区律师事务所驻我国代表机构办理同类法律事务的收费标准,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收费数额。
浙江省律师协会重大、疑难复杂案件认定 及 计时收费办法
浙律协〔2011〕36号印发《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的通知各市(省直)律师协会,金华市律师协会义乌办事处: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第五条第三款的规定,省律协制定了《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和《浙江省律师服务计时收费规则》,已经常务理事会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及时转发至各律师事务所参照执行。
执行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请及时告知省律协。
二○一一年七月二十日—1—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中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认定标准及适用办法根据浙江省物价局、浙江省司法厅《关于制定律师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浙价服〔2011〕212号)第三条规定,现就“重大、疑难、复杂诉讼案件”的认定标准及其适用,制定本办法。
一、通用认定标准(一)由中级以上人民法院一审的案件;(二)符合法院、检察院、公安、司法行政等机关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标准的案件;(三)引起社会普遍关注、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四)新类型案件;(五)涉外或涉港、澳、台的案件;(六)办案机关决定需要其他专业人士参与的案件,但由一般翻译与鉴定人员参与的简易案件除外;(七)案情复杂、涉及三个以上法律关系的案件;(八)异地办理(即在律师事务所所在地级市行政区划以外办理)的非明显简易的案件;(九)工作量明显较大的案件;(十)其他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一致,作为重大、疑难、复杂的案件。
二、刑事案件具体认定标准—2—(一)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的刑事案件1.在县(市、区)域以上范围内具有较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或被地级市以上媒体、网络以及境外媒体报道引发社会关注的案件;2.由地级市以上司法机关负责侦查、起诉、审判的案件;3.涉外或港、澳、台犯罪的案件;4.单位犯罪的案件;5.职务犯罪案件;6.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案件;7.存在政治性、群体性、敏感性因素及其他对社会稳定有较大影响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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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
一、代理刑事案件
侦查阶段:1500-8000元/件
审查起诉阶段:1500-10000元/件
一审审判阶段:2500-25000元/件
代理刑事自诉案件或者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可按照上述标准酌减收费。
二、代理民事诉讼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根据诉讼标的额,按照下列比例分段累计收费:
10万元以下(含10万元):6-8%,收费不足2500元的,可按2500元收取。
10万元以上至50万元(含50万元):5-6%
50万元以上至100万元(含100万元):4-5%
1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500万元):3-4%
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1000万元):2-3%
1000万元以上:1-2%
三、代理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
(一)不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2500-10000元/件。
(二)涉及财产关系的行政诉讼、国家赔偿案件,按照涉及财产关系的民事诉讼案件标准收费。
注:附件中的收费标准,为诉讼案件一审阶段的收费标准,代理二审、死刑复核、再审、执行案件的,按照一审阶段收费标准执行;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由律师事务所按不超过标准上限5倍的幅度内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