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绩效评价报告-福建科技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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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度福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专项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和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开展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科财函〔2017〕26号)有关要求,福建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省科技厅)对2016年度福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以下简称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开展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并形成本自评报告。

一、项目概况

为落实科技部、中组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印发《边远贫困地区、边疆民族地区和革命老区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国科发农〔2014〕105号)的通知精神,加快我省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充分发挥科技人员在扶贫开发中的积极作用,福建省科学技术厅、福建省委组织部、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扶贫办公室等联合发布了《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闽科农〔2014〕2号)。根据该方案,2016年,选派360名科技人员到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开展科技服务;每年为我省23个省级扶贫开发重点县培养50名本土科技人员和农村科技创新创业人员。选派人员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年2万元标准补助,培养工作经费按照每人每天120元标准补助。项目目标:积极推动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科技人才队伍建设,为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科技人才服务和智力支持,促进当地产业的发展。

二、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

(一)评价过程

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直部门2016年度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闽财绩函〔2017〕1号)精神,省科技厅成立了由省科技厅主要领导任组长,科研条件与财务处处长任副组长,科研条件与财务处、专项分管处室、省纪委驻厅

纪检组等相关处室共同组成的专项支出绩效自评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领导小组”),并委托具有科技评估经验的厅直属单位省科技信息所评估部成立绩效自评工作实施小组(以下简称“自评工作实施小组”)具体承担。

自评工作实施小组依据福建省科技厅上报的《2016年度财政支出项目绩效目标表》中的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绩效目标,结合专项的具体特点,构建了包括3个一级指标,12个二级指标和27个三级指标的专项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采用目标比较法、因素分析法及专家评议法等评价方法,对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2016年度的资金投入、过程和产出效益等方面进行全面客观地评价。

(二)绩效分析

按照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和评分标准,经专家评价,该专项财政支出绩效评价自评分数94.7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

1.项目投入绩效分析

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实施周期为2016年7月—2017年6月,与计划月份相符。

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绩效目标设置都与年度任务的计划数相对应,与预算确定的项目资金量相匹配;绩效目标进行了细化,并分解为具体的绩效指标;指标清晰、可衡量;完成了期初编制目标数;立项申报审批等工作规范,依据充分。

该专项2016年度预算安排资金936万元,实际到位资金936万元,但到位时间与计划时间略有延迟。实施中,实际支出804万元,资金使用率85.9%。其中,选派人员补助工作经费720万元已全部拨付到资金使用单位及派出单位,培训科技人员经费54万元,平和县科技人员培训费30万元已拨付培训单位并全额支出。

2.项目过程绩效分析

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按照《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人才支持计划科技人员专项计划实施方案》的流程及职责分工组织专项的实施工作;资金拨付与使用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执行,使用符合项目预算批复用途,不存在截留、挤占、挪用等情况;相关的会计核算规范。

3.产出与效益绩效分析

省级扶贫计划科技人才专项扶贫开发重点县23个,选派中级职称或硕士研究生以上学位的科技人员360人,按规定课时培训科技人员50人。该专项围绕当地特色产业、支柱产业发展的技术、人才、项目等需求,开展科技科技服务工作,对带动当地相关产业经济增长,增加农民收入等方面,起到较大的促进作用。根据专家评价,该专项的实施将极大推动当地农业科技和区域相关产业的发展,对相关领域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传统产业竞争力、培育龙头企业等起到较大促进作用;同时在人才培养方面也取得了较大的成效;对保护生态、环境、节约能源等也起到重要作用;并极大提高了当地的科技创新能力,培养了一批科技扶贫服务队伍。根据问卷调查,服务对象满意度为88.86%。

三、存在问题

1、科技人员服务机制有待进一步提高。目前的科技人员服务机制建设方面还处在探索阶段,特别是在科技人员奖励方面还缺少有力的奖励措施,影响了科技人员扶贫工作的积极性。

2、科技扶贫工作的考核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目前虽有每年对选派的科技人员进行年度的考核工作,各地市科技局执行开展年终的总结工作,但考核的内容未进行指标化,无法进行系统的考核评价。

3、专项经费开支范围过窄,不符合实际工作需要。科技扶贫工作的中服务项目类型不同,服务内容也存在较大差异,而目前经费开支范围过窄,难以满足各种类型项目经费使用的要求。

四、有关建议

绩效评价的时间段与项目实际实施周期不匹配,对绩效目标评价工作的开展带来了不必要的困难。科技计划项目的实施周期往往都超过一年,项目绩效目标申报时,设立的项目绩效目标通常是项目的整个实施周期完成后的绩效目标,这个周期往往是几年,即便是一年的周期也往往是跨年度的,而许多项目都是在下半年靠近年尾才开始立项实施。因此,用整个实施周期的绩效目标去考评才刚开始

开展几个月的项目,不合理,为考评工作带来额外的难度。以本项目为例,财政厅于2016年的11月在下达经费,整年只对不到两个月的期间内的经费支出进行考评,而项目在下半年才开始启动,各项工作才刚开展,项目的成效很难在短时间体现。建议绩效考评的时间段应与项目实际实施的周期相匹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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