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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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影响
摘要目的:探讨妊娠合并糖尿病对母儿的影响。方法:筛选出20例妊娠合并糖尿病(gdm)患者为gdm组,取同期20例正常孕妇为对照组,对其临床经过和母儿影响进行回顾性分析。结果: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gdm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05)。
gdm诊断标准:①血糖测定:2次或2次以上空腹血糖≥58mmol/l;
②葡萄糖耐量试验(ogtt):我国采用75g葡萄糖耐量试验,指空腹12小时后口服葡萄糖75g,空腹56mmol/l、1小时 103mmol/l,2小时86mmol/l、3小时67mmol/l,其中2项或2项以上达到或超过正常值,可诊断为gdm。
妊娠并发症诊断标准:①巨大儿:指胎儿体重≥4kg者或临床测量宫高≥40cm及b超查双顶径>10cm时绝大部分为巨大儿。②羊水过多:指妊娠期间羊水量超过2000ml,产前b超羊水指数>18cm或羊水最大暗区垂直深度测定>7cm。③妊娠期高血压疾病(子痫前期):血压≥140/90mmhg,孕20周后尿蛋白≥300mg/24小时或(+),伴有上腹部不适、头痛等症状。④产后出血:指胎儿娩出后24小时内产后出血量超过500ml者。⑤早产:指妊娠满28周至不满37足周分娩者。
治疗方法:患者入院后予糖尿病饮食,根据每个gdm患者的体重、孕周、胎儿大小及血糖水平综合计算热卡及三大营养素的比例,然后不断修正。本组20例饮食治疗,常规监测孕妇血糖变化:包括三餐前05小时、2小时、晚22时的血糖值,1~3天后血糖19例在
正常范围,1例患者饮食控制不满意,餐后2小时血糖波动在8~
10mmol/l,于孕38周行剖宫产术。
统计学方法:所有统计计算用spss115统计分析软件进行。
结果
对孕妇的影响:巨大儿、羊水过多、子痫前期、产后出血、早产等妊娠期并发症发生率,gdm组明显高于对照组差异显著p<0 01;gdm组的剖宫产率和产后出血高于对照组,p<005;而胎膜早破、感染的发生率两组无统计学差异。见表1。
对围生儿的影响:gdm组巨大儿、早产、新生儿窒息、胎儿宫内窘迫与对照组相比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1),gdm组新生儿平均体重3800g,对照组新生儿平均体重为3400g。两组相比差异显著(p<001)。
讨论
gdm对母儿影响:gdm对母儿的影响及影响程度取决于糖尿病的病情及血糖控制水平,gdm组孕妇并发症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糖尿病的微血管病变使毛细血管壁的基底膜增厚,管腔变窄组织供血不足,肾脏血管改变时肾缺血,肾脏的渗透性增加出现蛋白尿,促进了妊娠期高血压疾病的发生,故gdm组先兆子痫的发生率明显高于对照组。胎儿高血糖高渗性利尿致胎尿排出增多,羊水中葡萄糖浓度增加而引起高渗作用等均可能与羊水过多的发生有关;羊水过多又可导致胎膜早破、早产等发病率升高,糖尿病孕妇抵抗力下降,易合并泌尿系感染。孕妇高血糖过量的营养物质经过胎盘进入胎儿体
内一方面为胎儿的过度发育提供了物质基础;另一方面刺激了胎儿胰岛β细胞的增生,分泌过多的胰岛素导致胎儿高胰岛素血症,过多的胰岛素使胎儿合成代谢旺盛,胎儿细胞摄取氨基酸,加快组织蛋白质的合成,降低脂解,导致胎儿体重比同孕龄的胎儿大,巨大儿发生率增加,从而导致难产、产道损伤、手术产的几率增加,产程延长易发生产后出血。此外,新生儿脱离母体高血糖环境,高胰岛素血症仍存在,若不及时补充糖则易发生低血糖,高胰岛素血症具有拮抗糖皮质激素促进肺泡ⅱ型细胞表面活性物质合成及释放的作用,使胎儿肺表面活性物质产生及分泌减少导致胎肺成熟延迟,增加了新生儿呼吸窘迫综合征的发生。
糖代谢异常孕妇的管理:①饮食疗法:加强对gdm的研究和管理是降低2型糖尿病的重要途径。若饮食控制良好,孕晚期无并合症,胎儿宫内状况良好,应等待至近预产期终止妊娠,因gdm胎儿肺成熟较正常胎儿延迟7~10天。②药物治疗:磺脲类及双胍类降糖类药均能通过胎盘,干扰胎儿代谢,有导致胎儿死亡和畸形的危险。因此孕妇不宜口服降糖药物治疗。对饮食治疗不能控制的糖尿病,胰岛素是主要的治疗药物。
本研究中gdm孕妇早产率高于对照组,另外羊水过多、妊娠期高血压疾病也是引起早产的原因。应重视gdm患者的产后随诊,降低糖尿病的发生率。
参考文献
1 乐杰.妇产科学.第6版.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5:159.
2 尹国武.妇产科疾病并发症诊断治疗学.北京:军事医学科学出版社,2008:128.
3 顾美皎.临床妇产科学.北京:人民卫生出版社,2001:2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