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地管理奖惩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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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地奖惩管理制度

一、总则

1、项目经理是与公司签定合同,承接公司分包工程的主要责任人,在起组织工人进行施工的过程中,获取相应的利润并承担相应的风险的人。项目经理应服从公司工程部经理与监理的领导,应遵守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

2、此管理制度分为《处罚》与《奖励(暂行)》两部分。

3、公司将本着严格管理,奖罚透明的原则对项目经理给予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4、对于项目经理的奖罚需履行申报程序。

5、下述各项奖罚规定最终解释权属北京顺通起亚建筑装饰有限公司。

二、奖励

1、凡得到锦旗、表扬信,牌匾或其他客户赠与的奖励物品上出现个人名字的(监理、工长)均得到奖励。

2、由客户服务部核实后,给予被表扬人奖励。

3、锦旗50元/面,表扬信20元/封,其他牌匾或奖杯等非常规奖品一律100元/个。

4、每次进行的处罚有20%奖励给优秀的工队。

5、每三月评选一次优秀工地,并颁发100—500元的奖金给予鼓励。

6、对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者,给予100—1000元的奖金。

7、由工队介绍的客户给予工队1%的提成。

8、受表扬人接到奖励后向工程部经理申报,经核实后当月发工资时兑现。

三、处罚

1、根据承包协议书,若工期减少十天,须填写工期保证书,并在保证书内按质量完工,否则按拒绝接单处理,并延迟每天罚款50-100元每天。

2、根据施工内容,合理做出施工进度计划表,组织工人进场开工前24小时内须将计划表等表格交付与公司工程部存档,违者罚款100元。

3、对各程序进行组织安排,施工合同的签收,落实工程预付款的情况,配合设计师技术或现场交底,配合客户核实预算,并到物管处办理入场施工手续,违者罚款100元。

4、施工队应严格按照报价单、图纸、合同附件上所规定程序、工艺标准、权利、义务关系执行,如发现不执行者,视其情节轻重给予项目经理200—10000元的处理。

5、施工队在工程项目施工质量上如不符合相应的质量要求,视其情节轻重,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200—5000元的罚款处理,同时,也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所造成的损失。

6、施工队如若在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偷工减料,以次充好,视情节轻重,公司将给予工程队500-5000元的罚款。

7、对于不按规定持证上岗的水电工人,一经发现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一次性罚款500元处理。

8、项目经理如未及时按公司工程监理提出的问题按质量、工期整改单要求,在限定日期内完成,公司将对项目经理进行200—500元的罚款的处理,并对其所属工地款项进行冻结,若中途更换项目经理,项目经理还要承担因此而给公司带来的损失。

9、负责人接到客户的质量反馈应及时妥善处理,不得对公司隐瞒实情;如导致客户到工程部进行投诉的一律给予项目经理500元罚款的处理;到公司客户服务部进行投诉的给予项目

经理罚款1000元的处理;项目经理如因投诉处理不及时最终导致客户到市场进行投诉的给予项目经理罚款5000元处理,并承担因此对公司造成的声誉和经济损失。

10、工队应保证工期按合同规定时间如期完成,如遇停电、停水增加工作量等原因延误工期,项目经理需填写延期单据,并要求客户签字确认,否则视同无故拖延工期,则每拖延一天,给予项目经理合同总额1%的罚款处理。

11、施工中不允许乱搭、乱接线路或将线头直插电源,不允许有裸露线头,保护好各类锁抠孔,如发现一次,给予项目经理罚款500元的处理;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均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

12、施工现场禁止吸烟,如发现一个烟头,给予项目经理罚款20元的处理;发现现场吸烟者,给予当事人50元罚款处理。施工队人员须有现场防火意识,并熟练使用灭火器等器材,施工现场如未设置消防灭火器材,将给予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的处理,并由项目经理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13、现场严禁工人酒后上岗,发现一次,给予当事人2000元处罚。并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产生的一切责任。

14、施工现场严禁出现任何打扑克,赌博等任何影响施工进度的事情,违者罚款200-500元。15、施工现场严禁用明火、电炉等做饭、取暖,一经发现,公司将对施工人进行罚款500--1000

元的处理,并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16、现场负责人必须做到断电、关好总水罚后再离开现场,否则一经发现公司将给项目经理100元的罚款处理,由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

17、严格按照工地流程手册执行施工程序流程,负责各道工序的自检,自检合格后及时通知工程监理和顾客再检并签字认可,须提前24小时,若未通知自行下道工序,未按照公司流程程序执行者,视情节轻重罚款100-1000不等。

18、施工队员必须保护好业主遗留的任务物品包括甲供材料,严禁未经业主同意带走任何业主的东西,若违反项目经理处以200-500不等处罚并赔偿业主损失,严重者将交送公安机关处理。

19、施工现场严禁非登记注册人员进入,如发现将给予项目经理罚款200元/人的罚款处理,并由项目经理承担因此产生的责任。

20、项目经理要定时对施工队进行企业文化、安全教育、质量控制、成品保护、文明施工、文明用语、工人不准说等内容进行培训,由于项目经理未对施工队进行教育、培训致使施工人员违返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要给项目经理罚款500—1000元的处理。并由项目经理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21、施工人员进入小区及施工现场必须着装工作服、工帽,佩带工牌。如未穿公司统一服装给予项目经理200元/人的罚款,未带工帽给予项目经理50元/人的罚款,未佩戴胸牌给予项目经理50元/人的罚款。

22、施工现场、窗户、栏杆等处必须张贴公司规定的标识及各项管理制度的宣传物,如发现不张贴、不填写、不执行者将给予项目经理200--500元的罚款处理。(若小区不准,须文字说明与证明人签字。)

23、施工现场必须保证每日清扫两次,每个房间须设垃圾投放袋一个。并保持材料堆放的整齐,要做到文明施工;如发现现场杂乱、材料堆放无序、施工产生的垃圾未按指定地点堆放、倾倒,公共走道脏、乱等,公司将给予项目经理罚款200--500元的处理。

24、本市以内严禁吃住在客户家,违反此规定者给予500—1000元的处罚。以外的工地,生活用品须摆放有序,按照公司指定要求码放,违反此规定者给予项目经理200—500元罚款。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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