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隐私权的民法保护

合集下载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规定个人隐私是指个人私生活、个人信息和个人财产等事项,这些事项是个人自主权的重要体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对个人隐私的重视程度也日益提高。

为了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我国在《民法典》中设置了多项规定,以下是对这些规定的详细介绍。

一、个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在《民法典》中,个人隐私权属于个人权利,由法律保护。

第二十二条规定:“民事权利的保护应当尊重和保障人的人格尊严和自主权”。

第一百零六条规定:“公民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隐私等不可侵犯的人格权,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侵犯。

”通过上述规定,可以看出我国对个人的隐私权非常重视,将其列为不可侵犯的人格权之一。

二、个人信息保护个人信息是指可以识别个人身份的各种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普及,个人信息的泄露、盗用等问题越来越普遍,为此,《民法典》对个人信息进行了专门的保护。

第一百零七十五条规定:“个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单位和个人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经个人同意或者法律规定。

未经个人同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此外,第一百零七十六条还规定:“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个人信息安全,防止个人信息泄露、毁损、丢失。

”这些规定为个人信息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支持。

三、个人财产保护个人财产也是个人权利的一部分,是人民群众合法财产权益的重要组成部分。

随着经济发展和社会变迁,个人财产安全面临着不同形式的挑战和威胁。

为了保护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益,《民法典》对个人财产保护作出了规定。

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公民因自己的过失侵害他人财产权益的,应当承担侵害责任。

没有过失或者过失责任已经减轻的,不需要承担侵害责任。

”同时,第一百二十四条规定:“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非法侵入或者非法搜索。

”以上规定保障了公民的个人财产权益,让每个人都能够在合法的范围内享有自己的财产。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保护隐私权

常见法律案例及解析:保护隐私权

案例:保护隐私权案例一:张某在社交媒体平台上被曝光事实经过张某是一名普通大学生,他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了一些与学习和生活有关的内容。

某天,他突然发现自己的个人信息和照片被一位陌生网友转发到了一个公开的论坛上,并加上了一些恶意评论。

这一举动引起了一些网友的关注,并导致张某的个人隐私受到了侵犯。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111条,公民的个人信息和隐私受法律保护。

对于未经本人同意公开或者泄露个人信息的行为,可以认定为侵犯隐私权。

在该案中,张某在社交媒体平台上发布的内容应当被视为个人信息的一部分,他没有主动将这些信息公开给其他人。

因此,那位转发并评论张某个人信息的网友侵犯了张某的隐私权。

建议对于张某这样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1. 首先,进行相应的证据保全。

保存转发和评论的截图,以及与侵权行为相关的其他证据,以便后续通过法律手段维护权益。

2. 其次,与社交媒体平台进行联系,要求删除或屏蔽涉及个人隐私的信息。

根据《网络安全法》第41条,网络运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防止他们收集、存储的个人信息泄露或者被非法获取。

3. 最后,委托律师提起诉讼。

根据《民法通则》第3编第1章第2节的规定,受害人可以向法院请求停止侵害、消除妨碍、赔偿损失等法律保护。

案例二:李某被监控摄像头拍摄事实经过李某是一家大型企业的高级经理,他的办公室里安装了一套监控摄像头系统。

有一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私人谈话内容被员工通过监控摄像头拍摄并传播出去,这严重侵犯了他的隐私权。

律师解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条规定,盗用、拍摄、录音、传播他人的个人隐私,严重侵犯公民的人身权的,依法可以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

在该案中,李某的办公室里的监控摄像头原本是为了保护办公室的安全而设置的,但员工通过摄像头拍摄并传播了李某的私人谈话内容,这明显是对李某个人隐私的侵犯。

建议对于李某这样的受害者,可以采取以下措施来保护自己的隐私权: 1. 首先,进行证据保全。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我国民法典是我国首部统一的民事法律,它的颁布和实施,为我国民事法律体系的构建建立了坚实的基础。

民法典规定了人的基本权利,其中包括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本文将就我国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一一阐述。

一、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人的基本权利之一,是指个人在个人生活、自由、尊严等方面所享有的权利。

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自然人享有名誉权、肖像权、名字权、容貌权、隐私权、个人信息权、健康权等人身权利。

”从民法典的规定可以看出,我国确立了自然人隐私权的地位,并将其纳入了法律保护范围内。

同时,我国民法典还对隐私权的保护做出了以下规定:1. 禁止侵犯个人隐私权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六十一条规定,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侵犯自然人的个人隐私,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项规定旨在保护人民的隐私权在互联网时代得以得到有效维护。

同时,该条款还对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等方面做出了限制。

个人信息一旦被泄露,将会给个人带来不可挽回的损失和影响,因此该条款对于保护个人信息和隐私权具有重要意义。

2. 禁止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有些人可能会假冒他人行使隐私权进行反社会行为,为了防范和惩罚这类行为,我国民法典第二十四章第一百七十二条规定:假冒自然人行使隐私权的,应当赔偿由此给被假冒人造成的损失和利益费,并承担公开道歉等责任。

这项规定是为了保护人民的隐私权不被滥用,维护社会秩序和公共利益。

3. 禁止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随着现代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我国民法典第四十二章第二百四十四条对非法收集和使用个人信息作出了明确规定。

该条规定:“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非法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依法责任,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这表明,个人信息的保护已成为了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是个人的隐私内容,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地址、电话号码、电子邮件地址、银行账号等等。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民法学教育大学生如何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作为大学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是至关重要的。

在日常生活和学习中,我们可能会面临各种各样的法律问题和风险,因此了解民法相关内容,学会运用法律保护自己的权益,是每个大学生都应该具备的基本素养。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给出建议,帮助大学生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一、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民法知识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首先要加强法律意识,了解基本的民法知识。

大学生在校期间,可以通过选修相关的法学课程,提高对法律的理解和运用能力。

此外,还可以通过阅读相关的民法学教材、参与法学社团等方式,深入了解民法的基本概念、原则和适用范围,为保护自己的权益打下坚实的法律基础。

二、维护个人隐私权保护个人隐私权是大学生保护自己合法权益的重要方面。

在现代社会,个人信息泄露的风险日益增加,因此大学生要特别注意保护个人隐私。

首先,要加强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意识,避免随意泄露个人隐私。

其次,要妥善保管个人重要证件和文件,防止丢失或被他人盗用。

如果发现个人信息被泄露或盗用,应及时采取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隐私权。

三、规范网络使用,防范网络侵权互联网已经成为大学生学习和生活的重要工具,但同时也伴随着一些风险和挑战。

要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需要规范网络使用,防范网络侵权。

首先,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个人账号和密码,避免被他人盗用。

其次,要遵守网络版权法律法规,不要在没有授权的情况下转载他人的作品,包括文字、图片、音视频等。

如果发现网络侵权行为,应及时向相关部门举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明确合同权益,防范合同纠纷在学习和生活中,大学生可能会签订各种合同,如租房合同、实习合同等。

为了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大学生需要明确合同权益,防范合同纠纷的发生。

首先,要认真阅读合同条款,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保障。

其次,要注意合同的签订形式和法律效力,确保合同的有效性。

如果合同纠纷发生,应及时咨询法律专业人士,采取合适的法律手段解决争议。

青少年隐私法律案例(3篇)

青少年隐私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社交媒体的兴起,青少年在日常生活中越来越依赖网络进行沟通、学习和娱乐。

然而,青少年在享受网络便利的同时,也面临着隐私泄露的风险。

近年来,青少年隐私法律案例频发,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本文将以一起典型的青少年隐私法律案例为切入点,分析青少年隐私法律保护的相关问题。

二、案例介绍(一)案情简介2019年,某中学女生小王(化名)在社交媒体上发布了一张个人照片,照片中显示其在家中裸睡。

不久,该照片被网友转发,迅速在网络上传播。

照片的传播给小王带来了极大的心理压力,她无法正常学习和生活。

经过调查,发现照片传播者是小王的同学小李(化名)。

小王将小李及其家长告上法庭,要求赔偿精神损害。

(二)法院判决法院审理后认为,小李未经小王同意,将小王的隐私照片上传至网络,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的规定,判决小李及其家长赔偿小王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5万元。

三、案例分析(一)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隐私权是公民依法享有的对其个人生活、信息、住所等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权利。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也对隐私权进行了明确规定。

(二)青少年隐私法律保护的特殊性1. 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较弱:与成年人相比,青少年心理承受能力较弱,面对隐私泄露,更容易产生自卑、焦虑等心理问题。

2. 青少年网络素养不足:青少年在网络使用过程中,往往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容易成为隐私泄露的受害者。

3. 青少年法律意识淡薄:部分青少年对隐私权等法律知识了解不足,无法有效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三)案例启示1. 提高青少年网络素养:家长和学校应加强对青少年的网络素养教育,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意识。

试论大学生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试论大学生隐私权的法律保护
进 行支 配并 排 除他 人干 涉 的一种 人格 权 。
二 、 大 学 生 隐 私 权 的 界 定 及 主 要 内容
美 国法 学 家 萨 莫 尔 ・ 伦 和 路 易 斯 ・ 兰 戴 斯 在 沃 布
《 哈佛 法 学评 论 》 第 四期 上发 表 了 《 隐 私权 》 一 论
文 ,从 此 将 隐私 权 的理 论 探 索 与 制 度 构 建 问 题 引 入 法 学 研 究 与 法 律 实 践 。 目前 , 随着 社 会 文 明 、 科 学 技 术 手 段 、传 播 媒 介 的进 一 步 现 代 化 .人 们
私 权 保 护 的 专 门条 款 ,对 隐 私 权 相 关 的规 定 零 碎
分 散 ,不 系 统 、不 明确 ,缺 乏 一 整 套 完 整 、 系 统 的 隐 私 权 保 护 法 律 制 度 ,只 是 散 见 于 《 法 》 宪 、
隐 私权 的保 护 而 言 。还 未 得 到应 有 的重 视 .大 学
年 满 1 岁 ,既 是 具 有 民事 行 为 能 力 的 自然 人 , 8周
也是 法 律 意 义 上 的 公 民 ,应 该 享 有 法 律 法 规 赋 予
的 隐私 权 。其 次 ,大 学 生 在 大 学 校 园 中学 习 、生 活 ,其 隐私 权要 受 到 学 校 行 政 管 理 权 和 学 校 知 情 权 的 限制 。学 校 为 了维 护 教 学 、生 活 的 有 序 状 态
生 隐私 权 遭 受 侵 犯 的事 件 时有 发 生 。这 对 大 学 生
的成 长 以及 社 会 的稳 定 极 为不 利 。 因此 。如 何 保
《 民法 通 则 》 《 法 》 及 司法 解 释 中 ,明显 滞 后 、 刑
于 西 方发达 国家 。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与网络安全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与网络安全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与网络安全随着信息时代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隐私权和网络安全成为了当代社会中备受关注的话题。

作为一种法律文本,民法典对于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和网络安全的维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以及对网络安全的重视。

一、民法典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个人隐私权是个人信息保护的核心,也是人们享有的一项重要权利。

民法典对于保护个人隐私权作出了明确规定。

根据《民法典》第1114条规定:“自然人的姓名、肖像、隐私、名誉、姓名权、荣誉权是法律保护的对象。

”这表明民法典确立了对个人隐私权的保护原则。

在现实生活中,个人信息的泄露和滥用已经成为一个严重的问题。

因此,民法典的出台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个人可以通过民法典提供的规定,来维护自己的姓名权、肖像权和隐私权,保护个人信息不受未经授权的获取、使用和公开。

二、民法典对网络安全的重视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网络安全已成为全球性的问题。

在这个背景下,民法典给予了网络安全保护的重要地位。

首先,民法典规定了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

根据《民法典》第1144条规定:“网络服务提供者应当采取技术和其他必要措施,保护网络安全,防止网络信息泄露、丢失、被窃取或被非法篡改。

”这表明了对网络安全的要求,要求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必要措施确保网络的安全。

其次,民法典也规定了对网络犯罪的打击和制裁。

根据《民法典》第1169条规定:“通过计算机网络、电话网络或者其他网络方式非法获取、销售或者提供他人的个人信息、信用卡信息、电信信息等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条款对通过网络进行的犯罪行为进行了法律的制裁,保护了网络信息的安全。

三、加强个人隐私权和网络安全的保护对于个人隐私权和网络安全的保护,单纯依靠法律的规定是远远不够的。

加强个人隐私权和网络安全的保护需要政府、企业和个人共同努力。

政府应加强立法和监管,完善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违法行为的成本,加大对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

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3篇)

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引言个人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其个人信息、私人生活以及个人身份的自主保护权利。

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个人隐私权日益受到重视。

我国法律体系对个人隐私权的规定主要体现在宪法、民法、刑法、网络安全法等多个法律文件中。

本文将对我国个人隐私权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一、宪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是我国最高的法律,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原则性规定。

第38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

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侮辱、诽谤和诬告陷害。

第39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住宅不受侵犯。

禁止非法搜查或者非法侵入公民的住宅。

第40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

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这些规定为个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宪法依据。

二、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是我国民事法律的基础,对个人隐私权进行了详细规定。

第一编总则:第一百一十条:民事主体享有生命权、身体权、健康权、姓名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隐私权、婚姻自主权等权利。

第一百一十一条: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二编人身权:第九百九十条: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过度处理个人信息,并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保障其信息安全,防止信息泄露、损毁、篡改等。

第九百九十一条:个人信息处理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买卖、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

第九百九十二条:个人信息处理者违反本法规定,侵害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三、刑法层面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对侵犯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刑事处罚的规定。

第二百五十三条:违反国家有关规定,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

法学专业毕业论文论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的宪法保护公民隐私权,作为一项重要的个人权利,受到宪法保护。

本文将从法学专业的角度出发,探讨公民隐私权在宪法中的保护,以及与其他相关权利的平衡。

一、公民隐私权的概念和意义公民隐私权是指个人对于其个人信息和私生活的自主控制权。

这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的搜集、使用和披露,以及与他人的私人交往、私人住所等方面的权利。

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的意义,首先,它是个人尊严的体现,能够保障公民在社会中的自由与平等。

其次,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对于社会稳定和发展也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

二、宪法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可以从多个方面来进行分析和解释。

其中,以下几个原则是比较重要的:1. 人权保护原则:宪法作为一部保障公民基本人权的法律,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宪法的规定,每个公民都有享有隐私权的基本权利。

2. 法律保护原则:在宪法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有时候会有所限制,这就需要通过其他法律的具体规定来实现。

例如,个人信息的收集和使用需要遵守相关法律的规定,并获得公民的明确同意。

3. 公共利益原则:尽管公民隐私权受到宪法的保护,但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受到公共利益的制约。

在必要的情况下,国家可以依法对公民的隐私进行合理的限制,例如保护国家安全、刑事调查等。

三、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由于公民隐私权是一项复杂的权利,其保护也面临着许多难题和挑战。

在法律实践中,对于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可以采取以下几种方式:1. 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完善:国家可以通过立法的方式明确规定公民隐私权的界定和保护范围,制定相关的法律和法规。

同时,对于违反公民隐私权的行为进行惩处。

2. 法律监督的加强:法律监督是保障公民隐私权的重要手段。

通过设立独立的监管机构,对于涉及公民隐私权的案件进行严正的执法。

3. 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加强公民隐私意识的普及教育,提高公众对于个人信息保护的重视程度。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

民法典如何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在当今数字化、信息化高速发展的时代,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问题日益凸显。

我们的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联系方式、家庭住址等,在各种场合被收集、存储和使用。

与此同时,个人隐私也面临着被侵犯的风险,如非法监控、骚扰电话、垃圾短信等。

这些问题不仅给我们的生活带来了困扰,甚至可能威胁到我们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民法典》的出台,为保护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安全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

它明确了个人隐私和个人信息的定义,规定了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条件,以及个人在个人信息处理活动中的权利等。

首先,《民法典》明确了个人隐私的定义。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这一定义涵盖了多个方面,从个人的日常生活到内心的隐秘想法,都在法律的保护范围之内。

例如,他人未经允许闯入我们的住宅,或者在我们的私人空间安装摄像头进行监控,这就侵犯了我们的私人生活安宁。

再比如,未经我们同意,公开我们的日记、信件等私密信息,也属于侵犯隐私的行为。

其次,《民法典》对个人信息的定义和范围进行了明确。

个人信息是以电子或者其他方式记录的能够单独或者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特定自然人的各种信息,包括自然人的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件号码、生物识别信息、住址、电话号码、电子邮箱、健康信息、行踪信息等。

这一规定使得个人信息的保护有了明确的对象和范围,避免了在法律实践中的模糊和争议。

在处理个人信息方面,《民法典》规定了应当遵循的原则和条件。

处理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符合下列条件:(一)征得该自然人或者其监护人同意,但是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二)公开处理信息的规则;(三)明示处理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四)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

这就要求处理个人信息的主体,如企业、政府部门等,必须依法依规进行,不能随意收集、使用和泄露个人信息。

大学生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大学生经典法律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引言大学生作为国家未来的栋梁,在成长过程中难免会遇到各种法律问题。

本文将通过分析几个具有代表性的大学生法律案例,探讨大学生在日常生活中可能遇到的法律风险,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以期帮助大学生增强法律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二、案例一:网络侵权案例简介:某大学生在未经他人同意的情况下,将他人的照片上传至网络,并在网络上传播,导致他人名誉受损。

案例分析:1. 侵权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十三条,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肖像、姓名、名誉等,构成侵权。

2. 法律责任:本案中,大学生未经他人同意,擅自使用他人照片,侵犯了他人的人格权,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法律建议:1. 在网络使用他人作品时,务必征得他人同意,尊重他人的人格权。

2. 在网络上发布信息时,应遵守法律法规,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

三、案例二:合同纠纷案例简介:某大学生在校期间,与某商家签订了一份兼职协议,约定大学生在商家处兼职,商家支付一定报酬。

然而,大学生在兼职期间,商家未按时支付报酬,导致双方产生纠纷。

案例分析:1. 合同效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条,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时生效。

本案中,大学生与商家签订的兼职协议合法有效。

2. 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法律建议:1. 在签订合同前,仔细阅读合同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到违约行为,应及时采取措施,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四、案例三:校园贷案例简介:某大学生在急需用钱的情况下,通过校园贷平台借款,然而,借款到期后,大学生无法按时还款,导致债务越滚越大。

案例分析:1. 校园贷风险:校园贷存在高利率、暴力催收等问题,对大学生造成严重危害。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九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

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

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2020年5月28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这部法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是新中国第一部以法典命名的法律,对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具有重大意义。

为了让读者更好地理解民法典的内容,本文将对民法典中的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解读。

在现代社会,隐私权和个人信息的保护问题备受关注。

为了更好地保护人民群众的人格权,我国民法典在现有法律规定的基础上,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作出了专门规定。

民法典人格权编第六章“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中,不仅对隐私、个人信息及其处理等基本概念作出了清晰的界定,还明确了禁止侵犯隐私权的行为类型,处理个人信息应遵循的原则和合法性要件,以及个人信息的合理使用。

此外,民法典还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关系问题作出了规定。

在理解和适用民法典中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方面,有以下三个问题需要重视。

第一个问题是隐私权和隐私的涵义。

隐私权是指自然人就其隐私所享有的不受侵害的权利,是一种具体的人格权。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第一款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从隐私这个词的本身就可以看出,隐私有两个特点:一是“隐”,即并非公开的状态,如果已经被自然人自行公开或合法公开,就不是隐私;二是“私”,即私人的事情,与他人权益、公共利益等无关。

因此,隐私仅仅是自然人所拥有的。

只有自然人针对隐私才享有需要法律保护的精神利益。

法人、非法人组织并不存在隐私的问题。

本文介绍了民法典对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保护的规定,并对隐私权和隐私的涵义进行了解释。

了解这些规定和概念对于维护人民群众的人格权具有重要意义。

我国法律将隐私分为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私人生活安宁包括广义和狭义两种,其中狭义的私人生活安宁指的是自然人个人的生活不受他人非法侵扰的状态。

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

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

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隐私权是个人的一项基本权利,确保个人信息得到保护,而不会被他人滥用或侵犯。

在当今信息时代,随着科技的发展和互联网的普及,个人隐私权面临了新的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在2021年1月1日起实施的中国民法典中,对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就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进行阐述。

第一章隐私权的概述根据民法典的规定,隐私权是公民享有的一项权利。

该权利包括了公民个人生活、住宅、通信、通信秘密以及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

对于公民的个人生活和住宅,任何组织或个人都不能未经许可侵入或侵犯。

同时,个人的通信内容及通信秘密也受到法律的保护,无论是以什么形式进行的通信,都不得被侵犯。

个人信息的保护更是民法典对隐私权保护的核心内容。

第二章个人信息的保护个人信息的保护是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方面。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处理需要经过公民的同意,并且应当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进行。

同时,组织或个人在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时,应当遵守必要原则,确保收集的信息与收集目的相符合。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民对于个人信息的访问、更正、删除等权利,使公民能够更好地掌握和管理自己的个人信息。

第三章隐私权的保护责任在民法典中,明确规定了违反隐私权的行为所承担的法律责任。

侵犯他人隐私权的组织或个人将承担民事责任,包括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

同时,对于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犯他人隐私权的,还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这一规定使得违法侵犯隐私权的行为受到法律严惩,保护了公民的隐私权不受侵害。

第四章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机制为了更好地保护公民的隐私权,民法典中还规定了公民隐私权的保护机制。

公民有权依法请求停止侵犯、消除影响、恢复名誉等。

如果公民的隐私权受到侵害,可以通过诉讼等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公民对于隐私权保护机构的行为有监督和投诉的权利,保障了公民在隐私权保护中的利益。

结论民法典对隐私权的保护作出了明确规定,为个人隐私权提供了更加坚实的法律保障。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

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近年来,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快速发展和个人信息的广泛传播和利用,个人隐私保护面临着日益严峻的挑战。

为了保护市民的个人隐私权益,我国于2021年正式施行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该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和侵权问题进行了明确规定,旨在建立健全的个人信息保护体系和法律机制。

本文将探讨民法典对个人隐私的保护与侵权法规定,以期加深对此的认识与理解。

一、个人隐私权的确立与保护在民法典中,个人隐私权被视为公民的一项基本人格权利,受到法律的保护和尊重。

《民法典》第111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按照法律规定自主选择个人信息的权利,其他组织和个人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

”这一规定为个人隐私的保护确立了明确的法律基础和法律保障。

为了切实保护个人隐私的合法权益,《民法典》对违反个人隐私权的行为进行了明确禁止和追责规定。

对于非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的行为,《民法典》第113条规定:“他人非法侵犯公民个人信息权益的,应当停止违法行为,恢复受害人的名誉,消除影响,项目区拟制定‘土地征收与补偿管理办法’此次征收涉及的法律责任扩大不仅限于距离‘三权分设’只需继续深化。

悔过自新”,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对于违法收集、使用、加工、传输个人信息已经造成严重后果的,法律还可以根据情节严重性追究刑事责任。

此外,民法典还规定了公民在发现个人隐私权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法院请求采取保护措施,制止和排除侵权行为。

法院可以依法采取扣押、封存、勒令支付保证金等措施,防止继续侵害个人隐私权。

这一规定的出台,进一步保障了公民的个人隐私权益。

二、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建设《民法典》的实施加强了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建设。

根据该法典的规定,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加工和传输必须遵守合法、正当和必要的原则。

未经个人同意,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加工和传输个人信息。

个人信息保护的法律机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个人信息保护的责任主体:法律规定了个人信息处理者的义务和责任。

大学生隐私法律案例分享(3篇)

大学生隐私法律案例分享(3篇)

第1篇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时代的到来,个人隐私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大学生作为特殊群体,其隐私权益同样受到法律的保护。

本文将通过一个真实案例,分享大学生隐私法律的相关知识,以提高大学生的法律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一、案例背景小王是一名大学二年级的学生,他在一家知名电商平台注册账号购买商品。

在使用过程中,小王发现电商平台未经其同意,将他的购物信息、浏览记录等个人数据用于广告推送。

小王认为自己的隐私权益受到侵犯,遂向电商平台提出投诉。

二、案例分析1. 隐私权的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权包括个人生活秘密权、个人生活安宁权、个人个人信息保密权等。

2. 案例中隐私权的侵犯在本案中,电商平台未经小王同意,收集、使用其个人数据,侵犯了小王的隐私权。

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未经同意收集个人信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一条,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公开收集、使用规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被收集者同意。

(2)过度收集个人信息。

电商平台在收集小王个人信息时,未遵循最小必要原则,过度收集了小王的购物信息、浏览记录等。

(3)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个人信息。

电商平台在收集、使用小王个人信息过程中,未采取有效措施保障小王个人信息安全,导致小王隐私泄露。

3.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侵权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电商平台应承担以下法律责任:(1)停止侵权行为。

电商平台应立即停止收集、使用小王个人信息的行为。

(2)消除影响。

电商平台应采取必要措施,消除对小王隐私权的侵害。

(3)赔偿损失。

电商平台应赔偿小王因隐私权被侵害所遭受的精神损害赔偿。

三、启示与建议1. 提高法律意识。

大学生应加强对隐私权的认识,了解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在现代社会,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人们权利意识的不断提高,隐私权的保护变得愈发重要。

民法作为调整平等主体之间人身关系和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在保护公民隐私权方面发挥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探讨民法对隐私权的保护及其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

一、隐私权的概念与内涵隐私权是指自然人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秘密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收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它涵盖了个人生活的多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个人的身体隐私、通讯隐私、家庭隐私、社交隐私等。

私人生活安宁意味着个人有权在自己的生活空间内不受他人的无端干扰和侵犯。

例如,未经许可的闯入他人住宅、跟踪、骚扰等行为都可能侵犯这一权利。

私人信息秘密则包括个人的生理信息、健康状况、财务状况、社交关系、个人喜好等。

这些信息在未经本人同意的情况下,他人不得擅自获取、传播或利用。

二、民法对隐私权保护的法律规定我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对隐私权的保护。

其中,第一千零三十二条规定:“自然人享有隐私权。

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这一规定为隐私权的保护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

此外,《民法典》还在人格权编中对个人信息的保护作出了规定,因为个人信息与隐私权密切相关。

个人信息的处理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原则,不得过度处理,并应保障信息主体的知情权、决定权等权利。

三、民法对隐私权保护在法律实践中的应用(一)侵权行为的认定在法律实践中,判断某一行为是否构成对隐私权的侵犯,需要综合考虑多个因素。

首先,要看行为人的行为是否具有违法性,即是否违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规定或者违背了公序良俗。

其次,要考虑行为人的主观过错,是故意还是过失。

再者,需要确定是否存在损害后果,如受害人的精神痛苦、社会评价降低等。

最后,还要判断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

例如,某公司未经员工同意,在工作场所安装摄像头对员工进行监控,这种行为就可能构成对员工隐私权的侵犯。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飞速发展,个人信息泄露事件频发,隐私权保护问题日益凸显。

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为隐私权的法律保护提供了法律依据。

本案中,张某某因某科技公司侵犯其隐私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该公司承担侵权责任。

二、案情简介张某某,女,某公司员工。

2019年5月,张某某在该公司工作期间,发现公司内部存在泄露员工个人信息的行为。

经过调查,张某某发现该公司将员工的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等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

张某某认为,该行为侵犯了其隐私权,遂向法院提起诉讼。

三、法院审理1. 法院认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条的规定,公民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

某科技公司未经张某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

2. 法院进一步认为,某科技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有义务保护员工的个人信息,确保信息安全。

然而,该公司在管理过程中存在疏漏,导致张某某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犯了其合法权益。

3. 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立即停止侵犯张某某隐私权的行为,并赔偿张某某精神损害抚慰金人民币10万元。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侵犯张某某隐私权,主要基于以下几点:1. 隐私权的法律地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明确规定了公民的隐私权,将其作为一项基本人格权利予以保护。

本案中,张某某的个人信息属于其隐私范畴,依法受到法律保护。

2. 侵权行为的认定:某科技公司未经张某某同意,将其个人信息上传至公司内部网络,供部分员工查阅,侵犯了张某某的隐私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一条的规定,未经他人同意,擅自公开他人隐私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3. 侵权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一十二条的规定,侵权人应当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侵权责任。

本案中,法院判决某科技公司停止侵犯张某某隐私权的行为,并赔偿其精神损害抚慰金。

大学生隐私法律案例研究(3篇)

大学生隐私法律案例研究(3篇)

第1篇摘要:随着互联网的普及和大数据技术的发展,大学生隐私权问题日益凸显。

本文通过对一起大学生隐私泄露案件的剖析,探讨大学生隐私权的法律保护,分析当前隐私保护的法律困境,并提出相应的法律建议。

一、案例背景某高校大学生小李在参加一次网络问卷调查时,无意中泄露了自己的个人信息。

不久,小李接到了一个陌生电话,对方自称是某贷款平台的客服,声称小李在网络上提交了贷款申请。

小李对此感到困惑,因为自己从未申请过贷款。

经过一番调查,小李发现个人信息已经被泄露,并造成了严重的经济损失。

于是,小李将涉事平台告上法庭,要求赔偿损失。

二、案例分析1. 案例涉及的法律问题(1)隐私权:隐私权是指个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生活、行踪、通讯、名誉、荣誉等方面的自由权利。

在本案中,小李的个人信息被泄露,侵犯了其隐私权。

(2)个人信息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处理者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不得泄露、篡改、损毁个人信息。

(3)网络平台责任:网络平台作为信息传播的重要渠道,对平台内用户信息的保护负有重要责任。

在本案中,涉事平台未能有效保护用户个人信息,导致小李的隐私权受到侵害。

2. 案例的法律困境(1)法律滞后:随着互联网的快速发展,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尚不完善,存在一定的滞后性。

在本案中,虽然《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实施,但针对大学生隐私保护的条款相对较少。

(2)证据收集困难:在隐私权侵权案件中,当事人往往难以收集到足够的证据证明侵权行为的存在。

在本案中,小李需要提供充分的证据证明个人信息被泄露,这对于普通大学生来说具有一定的难度。

(3)维权成本高:大学生在维权过程中,可能面临高昂的诉讼费用和律师费用。

这导致部分大学生在遭受隐私权侵害时,选择放弃维权。

三、法律建议1. 完善个人信息保护法律制度(1)加强对大学生隐私权的保护: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中,增加针对大学生隐私保护的条款,明确网络平台、教育机构等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责任。

浅谈大学生隐私权及其保护

浅谈大学生隐私权及其保护

摘要:隐私权是一项基本的人格权。

所谓个人隐私,就是指那些与他人无关或当事人不愿别人知道的个人信息、私事及领域。

本文基于大学生隐私权的含义和内容的解释,探讨侵犯大学生隐私权的行为表现,继而分别从立法、高校教育管理观念转变以及大学生法制观念及维权意识培养等方面探讨大学生隐私权保护的有效对策。

关键词:大学生隐私权高校管理隐私权保护1大学生隐私权的一般含义隐私权是一种基本的人格权利,是指公民享有的私人生活安宁与私人信息依法受到保护,不被他人非法侵扰、知悉、搜集、利用和公开的一种人格权。

在自然人中,大学生属于具有一般公民共性和自身特性的特殊群体,其身份特殊性可通过其隐私权略见端倪。

具体来讲,大学生隐私权有四大特点:一是主体是在校大学生;二是客体是在校大学生的个人隐私,包括私人空间(比如大学生的箱包、衣柜以及在合理范围内使用的公共空间)、私人信息(姓名、性别、身份证号、学习成绩等个人基本信息以及家庭信息等)、私人事务(即大学生所进行的无关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的私事);三是内容指的是大学生对其个人隐私享有支配权、隐瞒权和维护权;四是具有让渡性,受知情权的限制。

基于《高等教育法》,高校为确保管理工作有效开展,大学生与高校管理有关的个人信息不再受到隐私权的法律保护,需要让渡部分必要的隐私来实现高校的管理权和知情权。

这也是权利与义务对等原则的体现。

2侵犯大学生隐私权的行为表现2.1学生基本信息的泄露学校为了管理方便,经常收集学生的学号、姓名、性别、联系方式、身份证号和家庭信息(包括家庭成员、家庭住址和联系电话等等),这虽然是学生的个人隐私,但在教育管理过程中往往由于高校的信息保护措施不到位,常常导致学生信息泄漏。

高校在行使教育管理权的过程中,一切调用学生隐私信息的活动必须是在限定范围内,而且要出于管理目的,除此之外的行为均属于隐私泄露行为,涉及隐私侵权的内容。

换而言之,高校必须基于合法目的和合法手段来使用学生的隐私信息,但是现实情况是一些高校的教育管理者法制意识淡薄,对隐私权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以致在学生个人信息管理过程中偶尔出现信息泄漏甚至信息非法买卖的情况。

我国法律有关大学生隐私权的规定及思考

我国法律有关大学生隐私权的规定及思考
私 材 料 或 以书 画 、 口头 形式 宣 传 他人 隐私 , 致人 名 誉 受 到损 害 的 , 照 按 侵 害 他 人 名 誉 权 处 理 。 上 述 规 定 为 民 事审 判 涉 及 个 人 隐 私 遭 受侵 犯 ”
杂 的司法 实践 提供 指导 , 必 须对 如 下法律 问题 予 以厘清 : 的法律 地位 、 就 高校 高校 学 生隐私权 、 学校 管理 权 与学 生隐私权 的 冲 突与平 衡 问题等 因此 , 强对 高校 学生 隐私权 法律保 护 的研 究具有 重 大理论价值 和 实践 意义 。 加 关键 词 大 学生 隐私 权 中 图分 类号 : 905 D 2.
的隐私权必须置 于宪法的直接保护之下。 首先, 确立 隐 私 权在 宪 法 中 的地 位 、 认 隐私 权 的 基水 人 权 地 位 。 承
为最 高 人 民法 院 《 于 贯 彻 执 行 ( 关 中华 人 民共 和 国 民法 通 则 ) 干 问题 我 国隐私权的宪法保护是一种间接依据 , 若 其价值基础包涵在第 3 、8 73 的 意 见》 弥 补 。 该 司法 解 释 第 10条 第 l款规 定 : 以书 面、 所 4 “ 口头 等 条款 的人格权规定 [, 『 但其保护的具体 内容体现 在随后的第 3 | 9条、0 4
形式宣扬他人隐私或者捏造 事实公然丑他人人格, 以及用侮辱、 诽 谤等方式损害他人名誉, 成一 定影响的 , 当认定为侵害 公民的名 造 应 誉 行 为 ” 9 3年 8月 7 日最 高 人 民法 院 在 《 于 审 名誉 案 件 若 干 t9 关 问题的解答》 则进一步明确指出, 对未经他人同意, 自公布他人隐 “ 擅
因而 , 嗣 人 享 有 的权 利 是先 于 宪 法 存 在 的 , 美 自然 的 、 固有 的权 利 , 实 质上就是 自然权利, 这种 自然权利是应该受到宪法保护的。 以我国 所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学位论文评阅提示一、西南政法大学法律硕士专业的硕士学位论文类型分为:基础性理论研究、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

二、论文的正文篇幅要求为:基础性理论研究论文不低于2万字,属于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与调研报告的学位论文,不低于1.5万字。

三、应用性专题、案例分析、调研报告型的硕士学位论文必须要有案例材料作为支撑,案例材料计算在正文篇幅的字数内。

注(其余要求见网页):西南政法大学网站->研究生部网页->法律硕士->培养要求->关于规范法律硕士学位论文的通知提示:《论大学生隐私权的民法保护》是论文法律硕士学位论文评阅参考标准硕士学位论文论大学生隐私权的民法保护On the Civil Protection of Student Privacy作者姓名:童娟指导教师:王洪教授西南政法大学Southwest University of Political Science and Law内容摘要“隐私”作为一个具有严格法学意义的词汇,只有近几十年的历史。

法学意义上的隐私,又称为私人生活秘密,是指与公共利益和群体利益无关的,当事人不愿公开、不愿为人知晓的私人生活。

当隐私被法律化、权利化之时,其就转变为了我们所熟悉的隐私权。

换言之,隐私权是隐私的法律化、权利化。

一般而言,人身要素分为了物质性人身要素和精神性人身要素,隐私权是一种无形的、以信息为内容的精神性人身要素。

隐私权是民事主体所依法享有的对其私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人领域进行支配的一种人格权,它划定了个人空间与公共空间的界限,通过此种界限的划分,其发挥着保障个人内心世界的安宁、维护个人人格独立、人格自由和人格力量的作用。

隐私权这一概念并非为各国立法所接受,但是,各国立法却不约而同的对其进行保护。

正如我们将各种类型的合同统称为合同一样,隐私权也有多种类别。

大学生这一特殊群体的隐私权保护在司法实践中还趋于空白,对其研究的深度不够,亟待立法中给予回应。

本文从民法角度围绕大学生隐私权的保护问题,深入探讨了大学生隐私权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责任承担等问题,并对如何保护我国大学生隐私权进行了初步的探讨。

本文共计2万3千字左右,由五部分组成,现就内容兹分述如下:在文章的引言部分,通过对于现阶段大学生隐私权保护的现状进行简要的说明,我们提出了大学生隐私权保护的问题。

在文章的第一部分,我们对于隐私权的相关问题进行了理论探讨。

主要包括隐私权的历史沿革、立法例和隐私权的内容等问题进行了探讨,为下文大学生隐私权的展开奠定了理论基础。

在文章的第二部分,我们主要探讨了大学生隐私权的内涵与特点、大学生隐私权的内容以及大学生隐私权民法保护的背景和意义等诸多理论问题进行研究,以期对大学生隐私权的理论问题和现实问题有清醒的认识。

在文章的第三部分,我们就侵犯大学生隐私权的归责原则、构成要件和责任形式进行探讨,以期通过厘清该理论问题,为立法奠定扎实的基础。

在文章的第四部分,我们结合前文中所探讨的问题,提出我们对于大学生隐私权与高校知情权相互协调的建议。

关键词:大学生;隐私权;归责原则;构成要件;知情权AbstractPrivacy,as a strict legal sense of the word ,has a history of recent decades. Privacy,on the legal sense,also known as private life secret, which is independent from public interest and group , and clients are unwilling to open, and do not want to be known by the others . After the legalization of private, it changes into privacy which is familiar with us. In other words, privacy is a legalization of privacy. Generally speaking, there are two types of personality, material personality and spiritual personality, and privacy is an invisible and with information content of spiritual personality. Privacy is a personality enjoyed by civil subject entitled by law, in which he or she has dominance over his or her private information, private activities and private areas. It defines the boundaries between personal space and public space, and by thus division, it plays the function of protecting of personal inner peace of the world, maintaining an independent personality and character and personality of free. The concept of privacy is not acceptable for other national legislation, while it is widely protected by national legislation spontaneously. As we name various types of contracts as contract, privacy also has a variety of categories. Students as a special group, whose privacy protection in judicial practice has become a blank, and the depth of its research is not enough, urgent needs of legislation. In this paper, author discussed deeply in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components and accountability of student privacy and has a preliminary study on how to improve the system of privacy, from the perspective of civil law protection of college student privacy.This article has a total of 23,000 words, and is composed of six parts, hereby described as follows on the contents:In the introduction to the article, through a brief description of the current situation of student privacy protection, we propose a problem about student privacy protection.In the first part of the article, we have a theory discussion on privacy related issues, include history of privacy, privacy legislation and its content, and lay a theoretical foundation for the college student privacy protection.In the second part of the article, we mainly talk about the content and features of college students privacy, the connection between student privacy and privacy, the manifestation of college violating privacy, the background and significance of civil protection to students privacy, and hope to have a clear understanding on theoretical and practical problems on college students privacy.In the second part of the article, we have a discussion on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and elements about violating student privacy, and wish to lay a solid foundation for the legislation by clarifying the theoretical issues.In the fourth part of the article, combining the previously discussed issues, we make our civil protection advice on student privacy.Key words:college students; privacy; responsibility principle; elements;the right of know目录引言 (1)一、隐私权的概述 (2)(一)法学意义上的隐私 (2)(二)隐私权的历史沿革及立法例概述 (3)1.隐私权的历史沿革 (3)2.隐私权的立法例 (4)(三)隐私权的概念和内容 (6)二、大学生隐私权之民法保护的特殊性 (7)(一)大学生隐私权的含义和特点。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