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1.总则为减少事故的发生,实现公司制定的事故控制指标,依据奖优罚劣原则,充分体现公司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视,严格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更好地激励各单位、部门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2.奖励____年终考核在____分以上评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公司将给予颁发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牌(仅限各生产单位、工程部门、综合部、物资部),由有关单位、部门评选安全生产先进车间或科室,公司分别颁发安全生产先进车间或科室奖牌。
____年终考核在____分-____分评为安全生产合格单位,对该单位或部门不奖不罚。
____年终考核在____分以下评为安全生产不合格单位,对该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罚。
2.4安全生产先进班组由各生产单位评选推荐,名额比例按本单位班组数量的1:4,班组员工每人分别奖励____元。
评选要求如下:2.4.1全年未发生任何事故;2.4.2由各生产单位评选出若干个安全生产先进班组。
2.5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评选为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限于安委会成员中单位安全生产领导、安环部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名额比例按人数1:5,每人分别奖励____元,由各单位、部门进行推荐。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2)是指针对企业或个人在安全生产方面的表现,进行相应的奖励或惩罚的规定。
奖励方面:1. 完成安全生产目标或任务的企业或个人可以获得奖金、荣誉证书等奖励;2. 在安全生产中表现出色的员工可以获得奖励,包括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3. 提出或实施有效安全措施的人员可以获得奖励,例如技术改进奖、创新奖;惩罚方面:1. 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的企业或责任人将面临罚款、停产整顿等行政处罚;2. 违反安全操作规程或规定,造成轻微事故或违规的员工将受到警告、扣工资或降职等处罚;3. 故意隐瞒安全事故或提供虚假信息的人员将面临法律责任,可能会被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每个地区或企业的具体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可能有所不同,具体的执行以当地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4篇)
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管理工作之一,对于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企业的正常生产秩序,提高企业的发展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制定了一套科学合理的奖惩考核细则。
以下是对于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的相关规定。
一、奖励(一)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优秀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2%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二)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良好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1%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三)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达到合格的,每年按照当年企业年终总产值的0.5%予以奖励,并在企业内展示表彰。
(四)责任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指标持续三年达到优秀,给予负责人或者团队奖杯,并发放奖金。
(五)他人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并及时纠正,受到表扬,并颁发荣誉证书。
(六)员工提供安全生产改进建议并获得采纳,给予一定奖励。
二、惩罚(一)未按照规定参加安全培训的,处以罚款1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二)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处以罚款5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三)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检查的,处以罚款2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四)违反作业规程、操作规范的,根据情节轻重处以罚款,并扣除个人奖金。
(五)造成事故的,根据事故程度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罚款、停职、开除等。
(六)发现他人存在安全违规行为但不及时报告的,处以罚款100元,并扣除个人奖金。
(七)未按照规定整改安全隐患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处以罚款,并扣除个人奖金。
(八)安全责任区域发生连续三次及以上相同性质的安全事故的,责任人进行撤职或者降职处理。
以上对于安全生产奖惩考核细则的规定仅为一个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还需根据企业实际情况进行具体制定,并在内部广泛宣传,使员工充分认识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
同时,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监督考核机制,确保奖惩措施的公正性和可行性。
只有通过科学合理的奖惩制度,才能提高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预防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地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4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提高安全生产意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员工。
第三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奖惩管理制度,对违规行为进行惩处,对安全生产成绩进行奖励。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管理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
第五条本单位应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和技能。
第二章安全生产奖励管理第六条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杰出贡献的个人和集体,本单位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第七条个人奖励的条件包括:(一)在工作中发现隐患并及时报告;(二)在作业中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定进行操作;(三)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考核,并取得良好成绩;(四)在事故中救护受伤人员或有效遏制事故扩大;(五)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经长期考验取得良好成绩。
第八条集体奖励的条件包括:(一)连续一年及以上无重大事故;(二)在消防演习、安全检查中表现良好;(三)安全管理制度完善,措施到位,安全生产管理领域存在创新做法;(四)其他符合安全生产工作的突出表现。
第九条奖励范围包括:(一)荣誉证书;(二)奖金;(三)晋升职务;(四)其他形式的奖励。
第十条个人奖励的程序:(一)个人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报告;(二)员工所在部门汇总个人奖励申请,提出奖励方案;(三)奖励方案经过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四)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审批通过后,将奖励结果通知给奖励对象。
第十一条集体奖励的程序:(一)部门经理或安全管理人员将奖励建议汇总;(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组织评审;(三)评审通过后,将奖励建议报送单位领导审批;(四)单位领导审批通过后,将奖励结果通知给奖励对象。
第三章安全生产惩处管理第十二条对于安全生产中的违规行为,本单位应采取相应的惩处措施。
第十三条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一)未按照规定佩戴个人防护用品;(二)未按照规定使用生产设备和物品;(三)擅自改动设备和设施;(四)未按照规定穿戴工作服、工作鞋;(五)违规抽烟;(六)不按规定进行报警和疏散;(七)执行与安全生产相关的巡检、检修以及安全管理流程等任务不到位;(八)其他与安全生产相关的违规行为。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安全生产工作是保障企业和员工生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安全的重要工作。
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需要制定相应的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个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具有较高职业素质和技能的员工进行表彰并给予奖励。
2. 安全生产成果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果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技术创新、安全经验分享等方面的成果。
3. 安全检查合格奖:对企业或部门在安全检查中通过合格的评定,没有发现安全隐患的进行奖励。
4. 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绩的企事业单位进行奖励,鼓励其在安全生产管理方面作出更多贡献。
二、惩罚制度:1. 违章违规处罚: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操作程序,造成安全事故或者安全隐患的个人进行处罚,包括扣发工资、警告、记大过等惩罚措施。
2. 安全责任追究:对在事故中直接或间接负有责任的相关人员进行追责,包括调离岗位、停职、辞退等处罚措施。
3. 安全教育培训:对因安全意识不足导致安全事故或隐患的个人进行安全培训,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4. 经济赔偿:对因违法违规行为导致的损失进行经济赔偿,并追究法律责任。
三、实施细则:1. 奖惩程序:奖惩决定由上级主管部门或企事业单位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确保奖惩程序的公平、公正和透明。
2. 奖惩依据:奖惩决定应明确依据相应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遵循法律程序和原则。
3. 奖惩记录:对奖惩决定进行登记和记录,累积个人或单位的安全记录,便于综合评价和激励。
4. 奖惩效果评估:定期对奖惩措施的实施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调整和改进奖惩制度。
以上是一个简单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奖惩措施和程序应根据不同的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2)是指企业或组织为了促进安全生产工作的开展,对工作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表现进行奖励或处罚的规定和具体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一、安全生产奖励制度:1.安全生产创新奖: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创新性安全措施或设备的员工,授予安全生产创新奖,奖励现金500元及荣誉证书。
2.安全生产表彰奖:根据年度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授予安全生产表彰奖,奖励现金200元及奖状。
3.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员工,授予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奖励现金100元及奖状。
4.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为企业做出重大贡献的集体,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奖励现金500元及奖状。
5.安全生产奖学金: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没有违章操作记录的员工,每年可以申请一次安全生产奖学金,奖励现金1000元及奖状。
二、安全生产惩罚制度:1.安全违章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根据违章情况进行相应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罚款、暂停工作等。
2.安全责任追究:对于因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事故的人员,将进行严肃的责任追究,包括停职检查、降低职务、甚至开除。
3.安全教育培训:对于频繁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员工,将进行针对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加强其安全意识和责任感。
4.安全拖欠工资:对于在工作中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的员工,可以视情况拖欠其部分或全部工资。
5.安全生产黑名单:对于因安全违章行为被处罚的员工,将记录在安全生产黑名单中,影响其今后的晋升、考核和奖励机会。
三、奖惩执行和监督:1.奖惩执行机构:设立奖惩执行小组,负责对奖惩决定的执行和监督。
2.奖惩申请和审批:员工可以向所在部门的安全生产负责人提交奖惩申请,经过审核后,由奖惩执行小组进行审批。
3.奖惩公示:对于获得奖励或受到惩罚的员工,将在企业内部公示,宣扬榜样,警示他人。
4.奖惩评估和调整:每年进行一次奖惩评估,根据实际情况,对奖惩制度进行调整和优化。
通过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能够有效地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则,提高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减少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5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是指在企业或组织中为了确保安全生产,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和处罚的具体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1. 奖励措施:- 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出色的个人或团队,可给予奖励,例如奖金、奖状、荣誉称号等。
- 为安全生产先进单位或个人颁发荣誉证书,并在企业内部和外部进行宣传表彰。
- 对于发现并成功防范事故风险的个人,可给予技术、业务等方面的培训和晋升机会。
2. 处罚措施:- 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警告、扣减绩效奖金等经济处罚。
-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事故的个人或团队,可进行停职、降职、解雇等严厉处罚。
- 确保处罚措施公正公平,并建立监督机制,避免滥用职权和打击报复现象的发生。
3. 实施细则:- 制定明确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理解和遵守。
- 建立安全评估和管理机制,对风险进行评估并采取相应措施来防范事故发生。
-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对安全事故的应急响应能力。
- 通过考核和评价来评估员工的安全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价结果进行奖惩。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的示例,具体的规定和措施需要根据不同企业或组织的实际情况进行制定。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二)以下是一份典型的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表现奖:对表现出色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2. 安全生产创新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卓越创新的个人或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3. 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奖:对安全生产工作优秀的团队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4. 安全生产个人技能比赛奖:对在安全生产技能比赛中表现出色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奖品等形式。
5. 安全生产优秀员工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安全管理经验丰富的个人进行奖励,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荣誉证书等形式。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模版(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奖惩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企业(以下简称“公司”)内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有效预防和控制事故和隐患的发生。
第四条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并根据员工的违规行为程度和后果进行相应的奖励或处罚。
第二章奖励与表彰第五条公司将设立安全生产奖励机制,以激励员工加强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工作水平。
第六条奖励可以包括以下形式:(一)嘉奖信:对在工作中积极参与安全培训的员工进行嘉奖,鼓励员工保持良好的安全行为。
(二)奖金:根据员工在工作中落实安全制度和规定的表现,公司将给予一定的奖金作为资助。
(三)荣誉称号:对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表彰,赋予其荣誉称号,如“安全标兵”、“安全先锋”等。
(四)旅游奖励: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知识竞赛,优胜团队或个人将获得公司给予的旅游奖励。
第七条公司将定期举行安全生产表彰大会,对表现突出的员工进行公开表彰,并对其进行物质或精神上的奖励。
第八条员工可以向公司提名其他员工获得安全工作奖励,提名应当附带事实依据和证明材料,公司将对提名进行审核并做出决策。
第三章处罚与惩戒第九条对于违反安全工作制度或规定的员工,公司将进行相应的处罚或惩戒。
第十条处罚的形式包括以下几种:(一)警告:对于轻微的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进行口头警告,并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以便作为今后处罚的依据。
(二)记过:对于较为严重的安全违规行为,公司将给予员工记过处分,记录在员工档案中一年。
(三)降级: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且后果较为严重的员工,公司将给予降低岗位职级或待遇的处罚。
(四)开除:对于严重违反安全规定或造成重大事故的员工,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罚。
第十一条在进行安全生产工作处罚时,公司将注重以下原则:(一)重罚重奖:对于严重违规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员工,将给予相应的严厉处罚,以起到警示作用。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4篇)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是为了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管理与监督,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确保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而制定的规定。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1. 奖励制度:a. 奖励先进工作者和先进集体,包括个人和团队奖项,如先进工人、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等。
b. 奖励提出有效安全管理措施的员工,如安全技术改造方案、安全规章制度的优化改善等。
c. 奖励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及预防工作中的优秀个人和集体。
2. 处罚制度:a. 处罚不按规定进行个人防护的员工,如不戴安全帽、不穿防护服等。
b. 处罚不按规定操作设备、操作工艺导致事故的员工。
c. 处罚未及时报告、处置安全事故的责任人员。
d. 处罚不按规定规范执行安全操作程序的员工。
3. 考核制度:a. 考核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完善度,包括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培训和教育情况、隐患排查和整改情况等。
b. 考核各岗位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能力,通过模拟演练、考试等方式进行。
c. 考核事故隐患排查和整改的及时性和有效性。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企业还可以根据自身行业特点和安全生产管理需要进行具体的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规定(2)1.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安全生产工作的绩效考核,保证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
2.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3.职责:由安全质监部归口管理并实施。
4.过程:4.1考核依据:各部门日常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内容包括设备维护、安全管理、事故、安全宣传、培训、年初的安全生产指标的完成情况等涉及安全生产的内容。
4.2考核分类:4.2.____月度考核:每月____号之前,安全质监部根据上月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完成情况,对部门上月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分。
____年终考核:年终考核结合月度考核的评分以及当年事故情况、安全生产指标完成情况综合评价。
4.3安全奖设立及发放标准参照附A《嘉燃集团____年安全奖设置办法》4.4考核与安全奖挂钩标准4.4.1非安全生产岗每月的安全生产基本奖____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的平均分以及安全生产配合工作的综合评分____本岗位安全生产基本奖;安全生产配合工作包括安全宣传、安全培训以及演练会议等其他安全生产活动的配合参与情况,如有发生,在公司所有部门的安全生产考核评分的平均分基础上每人次分扣____分。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责任考核奖惩制度第一条:根据《建筑法》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的规定,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考核内容:1、各级各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
2、施工人员工伤控制指标(按公司年度管理目标要求)。
3、现场安全达标率目标(合格率____%,优良率按公司要求)。
4、创建文明工地目标(按公司管理目标要求)。
第三条:管理目标:1、建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体系,配齐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2、项目部制定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并制定措施,确保目标实现。
3、项目部首先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控制、安全达标、文明施工)并将安全责任目标分解到人,责任落实,各项目部有人抓,有人管,实现目标管理。
4、施工管理人员要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持证上岗。
5、做好伤亡事故的统计报告工作。
第四条:安全责任:1、项目经理对实现本工程的安全管理目标负总责。
2、各级生产负责人对实现安全管理目标负直接领导责任。
3、各管理人员按各自的安全职责,为实现安全管理目标努力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项目上的代理人,对项目施工中安全生产负总责,必须严格执行国家的法规、法令和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规章制度,加强领导,群防群治,确保安全生产。
第五条:考核办法:1、实现逐级考核的办法,项目部接受公司考核;项目部对所属管理人员进行考核。
2、各级要制定具体考核办法,考核成绩与各级领导及管理人员工作业绩挂钩,列入各项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
3、考核结果作为年终经济兑现和评定先进、实行奖罚的主要依据。
第六条。
凡在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和个人,公司给予表扬、记功、发放一次性奖金,授予荣誉称号奖励。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
2、在劳动保护、安全生产方面有较大发明、技术改进或者提出重大合理化建议的。
3、防止和避免重大伤亡事故或事故搭救中有功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五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在电力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到奖惩分明,依据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结合我厂安全生产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贯彻“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于实现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的单位,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中做出贡献,取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对于发生事故或影响全厂安全生产目标实现的单位和个人,在安全工作中严重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者给予重罚,情节严重的要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第三条实施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要把教育同行政、经济手段结合起来。
在奖励上,要坚持精神鼓励与物质奖励相结合;在处罚上,要坚持以教育为主,惩教结合的原则,健全良好的安全奖励机制。
第四条安全生产奖惩实施中要坚持“有章可循、有法必依、按章处罚、依法办事”的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考核,调动职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控制事故,实现安全生产良性循环,为企业取得最佳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创造良好条件。
第五条奖励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单位人员。
处罚适用范围,适用于全厂各分场、分公司、部室等,适用于在厂区内承包工程的外包工程队伍及人员、临时作业人员。
第六条安全奖励、处罚程序及方法:1.为我厂安全生产做出突出贡献的厂属单位、个人,均应受到安全奖励。
由各单位依据本细则规定,提报“申请奖励”材料,并由单位行政正职和专业安全员签属意见,于每月____日前报厂安监部。
2.安监部对各单位提报的“申请奖励”材料,认真核实后提出奖励意见,并经生产厂长批准。
3.对于在安全生产中发生的设备障碍及以上事故、人身轻伤及以上事故,发生人为责任造成的事故未遂,发生的各类误操作、人身触电、高处坠落、机械伤害、违章指挥(无论有无后果)、违章作业等,由安监部全体人员研究、讨论后形成初步处罚意见,交厂安全生产考核小组依据本细则处罚规定予以考核。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是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实际情况制定的,旨在激励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一、奖励规定:1. 严格按照安全生产规定执行,未发生任何事故的部门、车间、班组或个人,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2. 发现并及时上报安全隐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3. 勇敢救助他人,成功避免事故发生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嘉奖;4. 在安全生产培训、演练中积极参与,表现突出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表扬和奖励;5. 提出卓有成效的安全生产改进建议,被采纳并实施的个人或团队,可以给予个人或集体奖励。
二、惩罚规定: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个人、部门或班组,要按照相应责任划分进行追责,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等纪律处分;2. 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丧失生命的事故责任人员,要追究其刑事责任;3. 工作中渎职不尽责,对安全隐患漠视或不及时报告的责任人员,要予以相应处罚;4. 擅自修改、拆卸、遮挡安全设备或使用不合格的安全装备的责任人员,要予以相应惩罚;5. 违反规定,泄露公司机密、商业秘密或个人信息的责任人员,要追究其相应责任。
企业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对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进行细化和具体化,并在内部进行公示和宣传,让员工清楚知道奖惩措施的具体要求和目的,形成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觉遵守的意识。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二)安全生产是企业的重要任务,为了确保员工的安全,并促进安全工作的开展,企业需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下面是一个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工作水平,确保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稳定,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合同工、临时工和外包人员等。
第三条本规定所提及的安全生产包括但不限于:生产场所的安全、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过程的安全、消防安全、环境安全等。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3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一、奖励规定1.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工作奖励政策,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奖励。
2.奖励对象包括但不限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发现并报告重大安全隐患,防止事故的发生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积极参与培训和宣传工作,增强员工安全意识的个人和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提出切实可行的安全改进措施,减少安全隐患的个人和单位。
二、奖励措施1.个人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先进个人、优秀员工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晋升或晋级机会,提供更好的发展平台。
2.单位奖励措施:可以给予物质奖励,如奖金、奖品等;可以给予荣誉奖励,如安全生产示范单位、安全生产先进单位等荣誉称号;可以给予税务、财务等优惠政策。
三、惩罚规定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中违规、违法行为,依法予以处罚。
2.对于造成事故发生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3.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进行严肃处理,包括降职、撤职、解聘等。
四、责任追究1.对于安全生产工作不到位,导致事故发生或安全隐患被曝光的单位和个人,根据责任追究制度进行追责。
2.对于对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责任的管理人员,根据“一岗双责”原则进行追责。
3.对于封锁、妨碍或阻扰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行为,依法予以处罚,并追究法律责任。
注意:以上为一般性的奖惩规定,各地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实际情况和法律法规进行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实施细则(2)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公司安全目标的实现,根据中国华电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安全工作奖惩管理办法(a 版)》结合部门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安全生产贯彻实行“以责论处”和“重奖重罚”的原则。
对认真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并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特殊贡献的____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发生事故班组和有关责任人给予批评和处罚,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由司法部门直接追究刑事责任。
工厂安全生产奖惩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厂安全生产管理,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安全生产水平,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本厂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厂所有员工、承包商及临时用工。
第三条本规定的宗旨是激励员工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共同维护工厂安全生产环境。
第二章奖励第四条奖励原则:1. 公正、公平、公开;2. 鼓励先进,鞭策后进;3. 实事求是,注重实效。
第五条奖励形式:1. 表彰奖励;2. 经济奖励;3. 荣誉奖励。
第六条奖励条件:1. 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积极参与安全生产活动,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显著成效;3.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4. 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工厂安全生产;5. 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勇于担当,成绩显著。
第七条表彰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或集体,给予表彰,颁发荣誉证书;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个人或集体,授予“安全生产标兵”、“安全生产先进工作者”等荣誉称号。
第八条经济奖励:1.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对安全生产有显著贡献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2. 对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表现突出,有效避免或减少事故损失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3. 对防止重大安全生产隐患,保障工厂安全生产的员工,给予一次性经济奖励。
第九条荣誉奖励:1.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晋升、评优、评先等优先考虑;2. 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员工,给予荣誉证书和奖品。
第三章惩戒第十条惩戒原则:1. 严肃认真,实事求是;2. 惩前毖后,治病救人;3. 触犯刑律的,依法处理。
第十一条惩戒形式:1. 警告;2. 记过;3. 留用察看;4. 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惩戒条件:1. 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不服从安全生产管理,违反劳动纪律,造成安全隐患;3. 在安全生产事故中,负有直接责任;4. 阻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提供虚假情况;5. 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六篇)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为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意识,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减少职业危害和事故发生,特制定本规定:一、奖励制度1、奖励的原则。
严格标准、按绩施奖、人人平等。
2、奖励的形式。
以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
3、奖励的等级。
精神奖为嘉奖、记功。
物质奖为两个档次,分别为____元、____元。
4、奖励的条件:(1)具有较强的安全意识,遵守规章制度,对发现公司内部异常现象及时反映和报告,防止事故发生,减少损失。
(2)严格按照岗位操作规程作业,对其操作可能存在的隐患提出问题或提出合理化改进意见的。
奖励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奖励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二、惩罚制度1、惩罚的原则。
依据事实、处罚恰当、人人平等。
2、惩罚的形式。
以行政处罚和物质处罚相结合。
3、惩罚的等级。
行政处罚为申诫、记过。
物质处罚最低罚金____元、最高罚金____元,情节严重,薪资降低____%(时间一年)。
4、惩罚的条件:(1)安全意识差,不听从安全检查督促的。
(2)不严格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影响安全生产的。
(3)消极怠工,粗心大意,不负责任、玩忽职守影响安全。
处罚决定后,以书面形式下达,并在会议上宣布,将“处罚决定”纳入办公室归档。
三、本制度自制定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励和惩罚制度(二)是一种管理手段,旨在激励企业和个人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促进工作场所安全,减少事故发生。
安全生产奖励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奖励个人: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物质奖励(例如奖金、礼品等)或者荣誉奖励(例如表彰信、荣誉证书等);2. 奖励团队:对于团队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取得的显著成绩,可以给予团队奖金或者集体奖励,以激励团队精神和协作能力;3. 奖励部门:对于整个企业或某个部门在安全生产方面的出色表现,可以给予部门奖励或者提供额外资源支持,以示鼓励和支持;4. 奖励纪律:对于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可以采取奖励纪律,即在严惩的前提下,给予相关人员一个机会改正错误,以避免再次发生类似的事故。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5篇)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一、奖惩规定:1、凡在安全生产中成绩突出,具备下列条件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给予荣誉或物质奖(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凡在施工中发险情时排除万难除或避免了事故或重大事故的发生,项目经理部班组或个人给予奖励。
(2)对安全设施,安全技术措施有创新,在生产实践中取得显著效果者,根据创新效果在大小,对创新者给予不同的奖励。
(3)对于能严格安全管理创优良达标的项目经理部,给予奖励。
(4)对坚持原则,抵制违章指挥,违章作业,避免事故和重大事故发生的个人或班组给予奖励。
2、奖励金额的来源和办法奖励金额的来源从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规章制度的个人、单位罚款项目中列支,不足部分由总公司列支,但处罚资金专款专用,不得列支它用。
奖励办法:(1)项目部:工程开工后接受市建委安站的监督和检查,以安站确定的安全达标工地,为依据给予奖励。
(2)班组和个人:项目工程部根据班组和个人的业绩报总公司安全部门审核,领导批准,给予奖励。
奖励的金额:项目部:工程达标后奖励制度1000-____元;班组:班组集体奖励金额平均每人____元;个人:根据贡献大小奖励金额____元。
二、违章处罚规定:无专项用电方案、照明回路未分开、布线混乱达不到要求的工地,用电未经安站验收的工地三、对违章者的处罚:1、总公司安质部门对项目经理部进行安全检查,开具整改通知书和处罚通知书一式三份,由项目经理签字后,转交总公司财务科,由内部银行代扣。
2、对于多次违章不改的违章者,建议除处罚外,应消除出场或下岗。
3、对违章者处罚项目,总公司对项目部处罚,再由项目部落实到违章者。
四、考核办法由总公司安技科对各项目部开展定期检查和不定期抽查,以考核项目部。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2)是为了规范企事业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持续稳定运行的一套规则。
以下是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细则的一般内容:一、奖励方面1. 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没有发生事故的单位或个人,可以给予奖励。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四篇)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为加强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管理,提高安全意识,树立安全生产优先的思想,特制定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
第二章奖计第一条奖励对象:本单位的员工、班组、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表现。
第二条奖励内容:奖励对象根据其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贡献程度,可获得以下奖励:1. 安全奖金:表彰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出色表现,发放一定金额的安全奖金。
2. 荣誉称号:授予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安全生产优秀班组、安全生产示范部门等荣誉称号,还可颁发奖牌、证书等。
3. 事项奖励:给予参与事故防控、隐患排查等特定安全活动,并取得显著成绩的员工,发放一定金额的事项奖励。
4. 奖励假期:给予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额外的奖励假期。
第三章惩处第一条惩处对象:本单位的员工、班组、部门或其他相关单位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不良行为。
第二条惩处措施:对于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不良行为的对象,可进行以下惩处措施:1. 警告:口头或书面警告,并进行相应的教育和培训。
2. 记过:在员工档案中记录警告事项,并限制晋升、加薪等。
3. 调岗或降职:对于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员工,可以考虑调整其工作岗位或降低职务。
4. 绩效扣减:在员工考核中对违规行为进行扣分,影响其绩效评定。
5. 终止劳动合同: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造成较大损失或后果的员工,终止其劳动合同。
第四章法律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实施中如涉及相关法律法规的问题,应以相关法律法规为准。
第五章附则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由本单位安全生产部门负责解释。
本《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生产奖惩管理规定(二)一、目的为了杜绝发生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现象,把反违章特别是反习惯性违章作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对所有安全生产行为的管理。
三、职责:安全生产奖惩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人资部协助。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六篇)
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为强化公司的安全管理,防事故于未然,坚持以思想教育为主,行政手段和经济手段为辅,奖惩与个人利益挂钩的原则,确保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特制定本制度。
一、常规奖惩管理第一条:奖惩原则:公司奖惩制度本着“有功必奖,有过必罚,奖罚结合”的原则,与员工岗位职责挂钩,与服务质量和经济效益相结合。
第二条:奖惩方式1.奖励方式。
公司实行精神奖励(给予一定荣誉)和现金奖励。
2.惩罚方式。
行政处分和现金处罚(从当月工资中扣除并通报)。
第三条:奖惩种类和标准1.奖励种类:奖惩按等级大小分为不同的种类。
奖励有嘉奖、记功、记大功三种:惩罚有警告、记过、记大过三种。
2.奖惩标准;嘉奖一次发给奖金____元,记功一次____元,记大功一次____元。
与之相对,警告一次扣薪____元,记过一次扣薪____元,记大过一次扣薪____元。
3.两个嘉奖相当于一个记功,两个记功相当于一个记大功;一年内被记三个大功者,公司给予破格晋升3级工资。
4.两个警告相当于一个记过,两个记过相当于一个记大过;若一年内被记三个大过者,予以开除。
5.功过可以相抵。
6.员工必须服从领导工作安排,领导交办的工作,督办第一次未办的,记警告一次;督办第二次未办的,记过一次;督办第三次未办的,记大过一次。
7.员工出现____元以上罚款时,直接上级同时被罚(被罚金额为员工罚款金额的____%)。
按规定,公司对有下列表现的员工给予奖励:1.嘉奖(1)完成本部门计划指标,产生良好经济效益的。
(2)向公司提出合理化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良好经济和社会效益的。
(3)遵守公司各项规章制度,思想进步,团结互助,事迹突出者。
(4)维护公司各项财经纪律,抵制歪风邪气,事迹突出者。
(5)其他对公司做出贡献,总经理认为应给与奖励的。
2.记功(1)维护公司利益,为公司争得荣誉,防止或挽救事故与经济损失有功的。
(2)工作有较大影响,工作绩效比较突出者。
3.大功(1)工作有重大突破,突出表现,为公司创造较大经济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2)完成公司重要工作,成绩非常突出者。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6篇)
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及实施细则一、目的完善安全激励,强化安全管理,对违章和事故的处理实施控制。
二、管理程序1、日常性安全奖励基金的提取及使用2、奖励基金的提取。
结合项目部的具体情况,项目部每年初,从年度工资总额中提留____%-____%作为本年度的安全奖励专用基金。
即安全监察部提出奖励意见,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3、安全奖励专用基金由公司财务部门单独建账,由安全监察部统一掌握使用。
4、对各类事故和施工中的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行为,百分之百地进行处罚登记。
并将罚款纳入安全奖励专用基金,不得挪作它用。
5、发包单位预留分包单位结算款的____%作为安全管理基金,其中____%用于安全管理,____%作为安全奖励基金,此项奖励基金用于奖励分包单位,由安全监察部门掌握使用。
6、日常性安全奖励基金的使用:有下列表现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由项目经理部随时给予奖励。
奖励标准为:奖励个人____元;奖励单位____元。
7、有下列表现之一的,项目部应给予奖励或授荣誉称号:(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制度,在改善劳动条件、防止工伤事故及职业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
(2)消除事故隐患,避免了事故发生的部门或个人。
(3)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并采取措施防止了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的部门或个人。
(4)在安全技术、工程安全管理方面积极采用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有重大发明创造或科学研究成果,成绩显著的部门或个人。
(5)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在劳动安全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
(6)项目经理部各部门正职充分发挥安全第一责任者的作用,实现项目部全年无人身伤亡事故、无机械设备事故、无火灾事故、无道路交通责任事故,成绩显著的部门和有关人员。
(7)现场文明施工或生活环境治理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或个人。
(8)分包单位按本制度的要求,认真开展安全施工管理工作并接受本项目部在安全施工方面监督和指导,在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部门和个人。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4篇)
安全生产的奖惩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为了促进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稳定发展和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而制定的一种管理制度,它以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相结合的方式,通过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评估和监督,对优秀表现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最终实现安全生产目标的达成。
下面将从奖励和惩罚两个方面,详细介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1. 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为了激励员工积极参与安全生产工作,提高安全生产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企业可以设立安全生产绩效考核奖励制度。
该制度可以根据员工的安全生产工作成绩进行评估,评选出优秀人员,并给予奖金、荣誉证书、表彰信函等奖励。
2. 安全先进个人、团队奖励企业可以设立安全先进个人、团队奖励制度,每年或每季度评选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表现突出的个人和团队,并给予奖金、奖品、荣誉称号等奖励,激励员工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不断创新、提高。
3. 安全思想创新奖励为了鼓励员工提出安全生产管理方面的创新意见和建议,企业可以设立安全思想创新奖励制度。
通过评选出优秀的安全思想创新,给予奖金、提升职位等奖励,推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的提升。
4. 安全培训奖励为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企业可以设置安全培训奖励制度。
凡是参加并通过企业组织的安全培训活动的员工,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如发放学习证书、奖金或个人积分等。
二、惩罚制度1. 安全违规纪律处分针对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违法违规行为,企业应当制定相应的纪律处分制度,并进行公示和告知。
对于违规行为,可以给予警告、罚款、责令停工整顿、降低绩效考核等处罚措施,对于严重违规行为,甚至可以解聘、追究刑事责任等。
2. 安全责任制度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安全管理责任和义务。
对于没有履行安全责任,或者履行不力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应当依法追究责任。
3. 安全生产考核扣分对于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隐患、未能按照规定进行整改或发生安全事故的企业,可以根据情况进行扣分,并将扣分结果公示。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5篇)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是指为了提高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遏制和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增加员工安全意识和责任感,对安全工作进行奖励和惩罚的一种管理制度。
该制度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奖励激励和惩罚约束,促使企业各级管理者和员工自觉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生产管理,从而提高企业整体的安全生产水平。
奖励和惩罚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核心内容,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 奖励措施:- 安全生产奖金:对于无安全事故或事故率较低的部门或个人,给予一定奖金或福利待遇。
- 荣誉表彰:对于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或团队,进行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或奖牌。
- 岗位晋升:通过安全生产工作表现突出的个人,可以获得晋升的机会,提高职位和薪资待遇。
- 学习培训机会:对于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学习的员工,提供相应的学习和培训机会,提高技能和知识水平。
2. 惩罚措施:- 罚款:对于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导致安全事故发生的个人或部门,按照一定标准进行罚款。
- 反面示范:对于安全责任心不强,违反安全规定的个人或部门,进行通报批评或公开曝光。
- 停工整顿:对于存在严重安全隐患、违规操作或安全管理不力的部门,暂停生产并进行整顿。
- 责任追究:对于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个人或部门,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并进行相应的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应该合理公正,严格按照公司的规章制度进行执行。
同时,应该加强对安全生产奖惩制度的宣传和培训,确保员工明确制度内容和执行方式,增强员工的安全责任心和安全意识。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2)1、为了严肃各项规章制度,确保安全生产,特制订本单位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2、全体职工,在保证安全生产中,有成绩或过错者,均按本制度的规定进行奖惩。
3、本厂职工必须自觉地遵守厂各项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安全生产的有关指示、决定,并相互督促检查,制止一切违章行为,确保安全生产。
奖励:4、具下列条件之一者,根据其功绩大小,分别给予适当的奖励。
(1)工作一贯积极,认真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在安全生产中成绩显著,对国家有相当贡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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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坚决贯彻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规定》,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进一步加大安全工作的奖惩力度,对在安全生产中作出显著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奖励;对由于失职、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以致造成事故、障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应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惩处;情节严重触犯刑律者,由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现依照《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省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奖惩规定》和供电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公司电力生产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第2条本规定适用于供电公司所辖市(县)供电局、供电分局、公司、直属单位所从事的生产、基建、多经等一切与安全生产有关的活动。
第3条本规定由安监部考核,工会、人董部、监察室监督执行。
第4条本规定所定各项处分条款如有轻于上级有关处分规定的,则按上级规定执行。
第二章奖励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对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和任务的集体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贡献显著者,给予重奖。
第5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领导集体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到位。
2、全面完成年度安全生产奋斗目标,所采取措施扎实有力。
(1)全年未发生因人员责任造成中断公司安全记录的事故,未发生火灾事故和同等责任及以上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对社会造成严重影响的其它事故;(2)全年未发生人身轻伤事故;(3)全年未发生因人员责任造成的一类障碍和恶性未遂事故;(4)生产班组连续两年无异常和未遂事故。
3、积极采用和推广加强职工安全教育的思想方法和工作方法,安全生产工作成绩突出。
4、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所在集体人员中无严重违章违纪行为。
第6条每年在全公司围开展“安全生产标兵”评选活动,凡符合条件,经投票推选和公司“双文明建设领导小组”审定,由公司授予“安全生产标兵”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安全生产标兵”评选办法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第7条凡符合下列条件者,经公司安委会讨论确定,由公司授予“优秀安全监察(督察)人员”荣誉称号,并通报表彰,给予一定奖励;对其中成绩突出者上报省电力公司和市政府表彰、奖励:1、对安全监察(督察)工作有高度责任心,敢抓敢管,忠于职守,当好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参谋,使本单位安全形势逐年好转,安全管理水平和安全监察(督察)工作水平不断提高并有所创新。
2、制订的安全措施周密,采取的事故防措施得力,避免了事故或杜绝了频发性事故的发生。
第8条被授予公司“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安全生产标兵”和“优秀安全监察(督察)人员”的集体和个人由公司统一进行表彰奖励。
在公司表彰奖励前,上述先进集体和个人如发生否决条件者,则取消表彰奖励资格。
第9条对在安全生产中发现重大隐患或制止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违章行为避免事故发生的人员,由公司按有关规定单独给予奖励。
第三章惩处本规定仅对因失职、违章行为造成事故、障碍、未遂事故的责任者进行责任追究,并给予相应惩处;对日常工作中未造成后果的管理违章、行为违章者按公司其它规定予以处理。
第10条事故当事人的责任依据事故调查所确认的事实对照国家电力公司《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有关规定予以确定。
对事故、障碍、未遂事故责任者的惩处原则是:由于故意违章或责任心不强、工作失职以致发生事故者从严;由于事先对事物、事情认识不足或存在公认的客观因素以致发生事故者酌情处分(处分尺度必须掌握在各项条款的围)。
第11条事故处分分为行政处分和经济惩处,凡受行政处分者按《供电局职工待岗管理实施细则》执行,对事故单位的经济考核也按公司《经济责任制及奖金分配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12条行政处分等级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
对责任较轻、不够行政处分的有关人员可给予待岗、停发综合奖、通报批评等处理。
第13条事故责任者的惩处:1、发生特大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二年及以上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二十五项反措不落实,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降级及以上处分。
2、发生责任性重大电网、设备和火灾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3、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及以上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记大过及以上处分;(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4、发生一般人身死亡或死亡与重伤合计达3-9人的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开除留用察看一年至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对直接责任者所在车间(工区)级领导及所在班组的班组长负领导责任的,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4)对事故责任单位的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5)职能部室人员或单位专职由于有关反措、安措不落实,管理不到位,现场监察、检查不力,工作失职,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至行政记过处分。
5、工作严重失职或严重违章造成恶性误操作并导致严重后果的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大过至开除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开除留用察看一年处分;(3)对负领导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
6、发生一般误操作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7、由于失职或违章造成一般电网、设备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至记大过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8、发生一般电网、设备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性质和后果严重的视情节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停发2个月综合奖;(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9、发生责任一类障碍和性质严重的未遂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停发3个月综合奖至行政警告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停发1个月至6个月综合奖处分;(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及事故责任班组的班组长应负事故领导责任的,停发1-3个月综合奖。
10、发生人身重伤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至行政警告处分。
如发生触电、高处坠落人身重伤事故,视情节可给予行政记过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1个月至6个月处分,情节严重的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3)对事故责任单位的领导及事故责任班组的班组长应负事故领导责任的,停发1-3个月综合奖。
11、发生人身轻伤事故:(1)对负主要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
如发生触电、高处坠落人身轻伤事故,视情节可给予行政警告处分;(2)对负次要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视情节可给予待岗3个月处分;(3)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半个月综合奖。
12、发生一般障碍、未遂事故及安全异常:按情节对主、次要责任者停发300~1000元综合奖。
第14条对违章的处理:1、公司安全生产督察队在现场检查中所发现的违章违纪行为按公司《违章考核规定》考核。
2、对性质严重的违章违纪行为,除了给予经济惩处外,还应在公司各类新闻媒介上予以公开曝光。
3、对严重违章行为责任者的处理:(1)凡发生带负荷拉、合刀闸;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刀闸);带接地线(接地刀闸)合断路器(刀闸);不论是否导致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记过及以上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3个月综合奖。
(2)凡发生不验电接地,不挂地线进行违章作业,不论是否导致事故: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及以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3)凡高处作业,不系安全带或安全绳失去保护者,不论是否导致后果:对负主要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次要责任者给予待岗3个月及以上处分;对负领导责任者停发1个月综合奖。
4、凡发生上述严重违章行为的责任班组和变电所取消当年荣誉称号(含等级班组)的评比资格。
第15条同一单位一年重复发生人员责任事故和严重违章行为的要加重惩处,对责任单位、部门的有关领导给予行政警告及以上处分。
第16条对上级反措不能及时贯彻落实或对两措落实不到位致使同类不安全情况重复发生的,对有关责任者给予行政警告以上处分。
第17条上述各类事故和违章中,直接责任者的处分同主要责任者;重要责任者比照主要责任者降低一级处分;一定责任者比照次要责任者降低一级处分。
第18条发生事故、责任障碍、恶性未遂事故不按规定上报,隐瞒事故的重要情节,向调查人员出示虚假证明或提供伪证,躲避调查的,对责任者的处理按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有关容执行。
第19条本章中所涉及的事故单位,对党委(支部)书记的行政处分比照本单位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
第20条发生第13条1-4类事故时,公司行政正职、有关分管副职的处分按国家电力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规定》的有关容执行;党委书记的行政处分比照行政正职按同奖同罚的原则处分,党处分由上级党组织根据情况决定。
第21条各类事故奖惩经审定后如发现虚假或隐瞒事故情节,一经查实,将重新并加重处分,对领导及有关人员进行全公司通报批评。
第四章奖惩管理第22条事故发生经确认是当事人违章、失职等个人行为造成,而事故责任单位领导一贯重视安全,制度齐全,技术监督落实,考核管理较为严格,安全实绩也一直较好的,对该单位领导的处分按规定的权限报省电力公司或经公司安委会同意,降低一级处分或酌情处分。
如事故责任者工作表现一贯很突出,且事故发生时没有违章及失职行为的,经公司安委会同意,可降低一级处分或酌情处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