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农村土地纠纷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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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承包法课件解说

农村土地承包法课件解说
处罚措施
处罚措施包括罚款、吊销营业执照、 拘留等,具体处罚措施根据违规行为 的性质和情节轻重而定。
04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案例分 析
案例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的纠纷解决
总结词
通过案例了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解决方式
详细描述
本案例主要介绍了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的常见原因,包括权属不明确、合同 条款模糊等。通过案例分析,阐述了纠纷解决的原则和程序,包括协商、调解、 仲裁和诉讼等方式,强调了依法解决纠纷的重要性。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国际交流与合作
学习借鉴国际先进经验
推广中国经验
研究国外农村土地承包法律法规和实 践,为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改革提供 参考。
向国际社会介绍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 的实践成果,为其他发展中国家提供 有益借鉴。
加强国际合作与交流
参加国际组织、论坛等活动,与其他 国家开展合作项目,共同推进全球农 业发展。
意义
该法律的实施有利于维护农民的合法权益,提高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农业 生产的效益和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同时也有助于推动城乡一体化发展,缩小城 乡差距。
农村土地承包法的历史和发展
历史
我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经历了多次修订和完善,从最初的《农 业法》到现在的《农村土地承包法》,逐步明确了农村土地 的承包权利和经营权利,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和程序。
护土地的可持续利用,防止水土流失和土地沙化等。
农村土地承包的流转和继承
要点一
总结词
要点二
详细描述
农村土地承包的流转和继承是农村土地承包法规定的重要 内容,它明确了农村土地承包的流转和继承方式。
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的规定,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依 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在继 承方面,以家庭承包方式取得的林地和以其他方式取得的 农业生产经营项目可以继承。此外,在流转和继承过程中 ,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保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 益,维护土地的农业用途和社会公共利益。

农村土地承包法课件解说

农村土地承包法课件解说

具有建立相应流转市场的制度性规范,
推广科技和先进设备
2
提高土地流转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探索创新农业生产方式和方法,提高农
业生产效率和质量。
3
提高土地使用效益
扩大农村土地的经营管理规模,提高土 地的使用效益。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对农业生产的影响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从政策制定、农民租赁和农业经营管理等方面对农业生产的发展产生了重要影响。
承包期限
一般为30年左右,并按照预先确定的方案进行续期, 土地使用的稳定性得到了保障。
继承和交换
对于退耕还林土地、盘活沉睡土地等情况,应根据 法律规定对土地使用进行继承和交换。
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抵押
保障土地经营权的流转和抵押,是实现土地资源高效利用的关键。土地承包法允许农民将自己的土地承包经营 权流转给其他经营者,并对于流转的土地使用进行了详细的规定。
承包地权益确认
农民的承包合同既是土地管理的形式,也是生产者取得土地经营权的必要依据。确认和保护承包地权益是保障 农民利益的基础和前提。
颁发承包证
农民取得承包合同后,应该及时 申领承包证明,确保土地使用的 合法性。
确立承包农户
土地所有权的流转不应影响承包 合同的效力,确保承包农户的合 法权益。
承包地面积确认
农村土地承包法课件解说
本课件将详细介绍中国现有的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包括历史演变、法律定义、 合同规定、土地流转和承包期限等方面。通过本课件,您将更好地理解这一 制度在中国农村经济中的重要性。
立法背景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得益于中国政府对农村土地管理体制进行改革的决策。此前的土地实行国有化,破坏了土地 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并引发了涉及土地所有权转移的法律纷争。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共22页PPT资料

农村土地权属管理共22页PPT资料

(一)土地权属争议的含义:
土地权属争议,是指土地所有权或者使用权归 属争议。它一般发生在个人之间、个人与单位之 间、单位与单位之间。权属争议的特征是,争议 的土地权属不明确,土地所有权、使用权的归属 处于不确定状态,争议双方都有各自的主张。调 查处理土地权属争议,是指行政机关依法对因土 地所有权、使用权归属而发生的争议确定土地权 属,简称确权,是指依法对土地所有权或使用权 进行确认、登记的行为。
据此,可以得出如下结论:即农村土地归属不明时,适用 集体所有优先的推定。但《宪法》第9条对自然资源属性的广 义之地的所有权界定的规定是:“矿藏、水流、森林、山岭、革 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伞民所有;由 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 外。”《物权法》第48条和《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2条也做 了类似规定。显然,对于具有自然资源属性的广义之地而言, 上述规定体现的是国家所有优先推定,这与《宪法》第lo条、 《土地管理法》第8条和《物权法》第47条对农村土地集体所 有的优先推定相矛盾。这种矛盾不仅导致了对法律认识的分 歧,而且在法律适用上也出现了不一致的情况。实践中,政府 在处理涉及国家与集体土地权属争议时,采取的做法是困家 所有优先推定,而争议一旦诉至法院,法院的裁决则往往是 集体所有优先推定。这导致了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在法律适 用上相互对立的局面,对正确解决土地权属纠纷十分不利。
农村土地权 属管理
目录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二、农村土地权属管理现状 三、农村土地权属管理中存在的问题 四、解决农村土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权属管理问题的办

一、什么是农村土地权属管理
• 土地权属:土地权属是指土地产权的归属,是存在 于土地之中的排他性完全权利。它包括土地所有权

土地法学ppt课件

土地法学ppt课件
➢ (二)土地法学的研究目的:是以法律的形式,规范土 地在开发、利用、保护、改造过程中,一切对土地的作 为或不作为都牢固地建立在科学的基础上,以保证土地 的优化配置和合理、有效的保护和利用,以实现社会经 济和土地的可持续的发展。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三)土地法学的研究特点
➢ 特点之一:防患于未然 ➢ 特点之二:在于最大限度地促进人类幸福 ➢ 特点之三:从事物现状分析其自身矛盾确
➢二、我国立法权限
(一)国家权力机关的立法权限
➢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限 ➢ 修改宪法;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 法律。
➢ 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立法权限 ➢ 制定除应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本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 也就是说制定除刑法、民法、国家机构等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 在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基 本法律有权进行部分的修改和补充;有权解释宪法和法律;有 权撤销同宪法、法律相抵触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以及有关 的决定、命令等。
❖ 一、宪法 ❖ 二、法律 ❖ 三、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 ❖ 四、国务院所属部、委发布的行政规章 ❖ 五、地方法规 ❖ 六、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 ❖ 七、其他法的渊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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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节 土地法与其他法律部门的关系
➢ 一、土地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
➢ 宪法是根本大法,是制定一切法律的依据,属于第一层次;而 民法、刑法、经济法、行政法、诉讼法等则属于宪法以下的第 二层次的基本法。
二、各级政府在落实土地基本国策方面 承担的责任
➢ (一)组织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是各级政府的法定职责 ➢ (二)确保本辖区内耕地总量不减少是省级政府的法定义务 ➢ (三)国家实行占用耕地补偿制度 ➢ (四)国家实行基本农田保护制度 ➢ (五)非农业建设必须十分珍惜和合理使用土地 ➢ (六)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维护排灌工程设施,改造中、

征地拆迁ppt课件

征地拆迁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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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组织征地听证。市征地拆迁办对辖区人民政府及相关部 门报送的征地材料进行审查,拟订《征地听证告知书》, 报市国土资源局审定后,由辖区人民政府将《征地听证告 知书》送达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经营者及 相关权利人;对申请听证的,由市国土资源局依法组织召 开征地听证会;
九、征地报批。市征地拆迁办根据征地报批材料齐备情况, 按照有关规定拟订征地报批“一书四方案”,收集和组织 征地报批相关资料并协调市财政局或项目业主单位落实征 地报批费用后,将征地报批材料送市国土资源局审核后报 市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或国务院)审批;
十、缴纳报批费用。市财政局根据自治区国土资源厅缴费通 知单、市国土资源局缴费函及征地报批费用上缴财政单据, 办理征地报批费用上缴和入库工作,由市国土资源局协调 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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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流程
当征地的对象属于基本农田、基本农田以外的 耕地超过35公顷的、或者其它土地超过70公顷三 种情况的,必须由国务院批准。不属于这三类土 地的,则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 并报国务院备案。
1
拆迁是指取得拆迁许可的单位,根据城市建 设规划要求和政府所批准的用地文件,依法 拆除建设用地范围内的房屋和附属物,将该 范围内的单位和居民重新安置,并对其所受 损失予以补偿的法律行为。 征地拆迁 :凡土地,房屋被县级以上人民政 府批准征用,占有。房屋拆迁后,重新承受房 屋,土地所属!而对其成交价格,就是属于作 价补偿费和货币安置款!货币安置奖励费就是 指被拆迁人在规定的日期内同意拆迁并搬家, 拆迁方给与被拆迁人配合拆迁的奖励!一般是 房屋补偿费的10%左右(地方不同另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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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社会保障情况调查。辖区人民政府在市征地拆迁办、市 劳动保障局、市民政局及市卫生局的指导下,调查征地涉 及土地承包经营户人口、户数及其就业、社会保障情况, 编制被征地农民花名册,核定符合社会保障条件的人口、 户数,计算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费用及政府、个人的分担 份额,拟订《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实施方案(征求意见 稿)》,按规定公示后,报送市征地拆迁办审核、市劳动 保障局审定;

培训-201412钦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解读及实务42-优质课件

培训-201412钦州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法解读及实务42-优质课件

(一)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属于农村土 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但可以通过行政复议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行政争议不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该法所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是民事纠纷,不是行政争议,如果当事人 一方是行政机关的行政争议,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不应受理。因为 实践中,行政机关侵害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主要是违法征收集体所有土地行为, 所以该法第二条第三款规定,因征收集体所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不 属于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因公共利益需要征收集体所 有的土地及其补偿发生的纠纷主要涉及是否基于公共利益需要,是否符合法定的 权限和程序,征收补偿是否达到法定标准,补偿是否足额、及时等问题。这些纠 纷引发的当事人涉及行政机关,不应纳入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委员会的纠 纷受理范围,而应通过法定的行政复议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五)调解时效
1. 土地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几年? 答: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 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2.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受理申请是否有时间限制? 第二十三条 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决定受理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受理通知书、仲裁规则和仲裁员名册送达申请人;决定不 予受理或者终止仲裁程序的,应当自收到仲裁申请或者发现终止仲裁程序情形之 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一)出嫁、离婚、丧偶时承包地能否收回
分析:妇女在土地承包中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受到保护,这是农村土地承包 的重要原则和内容。《农村土地承包法》第六条规定:“农村土地承包,妇女和 男子享有平等的权利。承包中应当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剥 夺、侵害妇女应当享有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此外,对妇女在结婚、离婚或者丧 偶后土地承包经营权的保护,法律还作出了进一步具体的规定。

《乡土中国》PPT课件完美版

《乡土中国》PPT课件完美版

02
CATALOGUE
乡土社会特点分析
地理环境对乡土社会影响
01
02
03
自然环境
气候、地形、水文等因素 对农业生产方式产生直接 影响,进而塑造乡土社会 的经济基础。
资源分布
不同地区的资源分布状况 决定了乡土社会的产业结 构和发展方向,影响社会 关系和文化传统。
地理位置
乡土社会的地理位置对其 与外部世界的交流、互动 以及自身发展轨迹产生深 远影响。
乡土中国的家族制度具有鲜明 的特点,如家族意识强烈、家
族势力庞大等。
新型乡土中国构建路径探讨
传承与创新
在保持乡土文化特色的 基础上,注入现代元素 ,实现传统与现代的有
机结合。
法治与德治
建立健全法治体系,同 时发挥德治的作用,提 高乡土社会的治理水平

城乡融合
打破城乡二元结构,促 进城乡要素自由流动, 实现城乡一体化发展。
总结与展望:构建新型乡土中 国
本书主要观点总结回顾
01
02
03
04
乡土本色
中国社会的基层是乡土性的, 具有浓厚的乡土气息和地方特
色。
礼治秩序
乡土社会是“礼治”的社会, 注重传统和习俗的维持,而非
法律的强制。
血缘与地缘
乡土社会中,血缘和地缘是两 种重要的社会关系,对人们的 生活和交往产生深远影响。
家族制度
和规模化经营。
农村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问题
教育资源不足
农村地区教育资源相对匮乏,师资力量薄弱,教学设施不完善。
医疗保障不健全
农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滞后,医疗水平和服务质量有待提高 。
公共服务不均等
城乡之间在公共服务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农民享受不到与城市居 民同等的公共服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PPT课件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调解仲裁PPT课件
仲裁委员会的性质:中立。 仲裁委员会的设立:不按行政级别设置。 仲裁员的聘用:仲裁委员会自行聘用。
3.申请和受理
申请时效:二年 申请条件:直接厉害关系、明确被申请人、具体 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属于受理范围。 注意:不申请不理;受理审查为形式审查。
受理范围:
(一)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农村土地 承包合同发生的纠纷
2.未召开成立大会,无仲裁委员会章程
3.仲裁委员会名称不规范
4.未按照按照法律规定组成仲裁委员会
5.聘用仲裁员数量不足
(二)仲裁委员会办公室不符合要求
有正式批文 仲裁委员会工作人员不得少于5名 有固定电话号码,并对外公开 仲裁委员会办公室职责:案件受理、协助调
查取证,培训仲裁员,对仲裁员进行定期考 核。
5.开庭和裁决
开庭: 提前五个工作日通知; 开庭地点的选择; 当事人不到庭的处理; 庭审环节:调解、当事人陈述、提供证据、
质证、辩论、最后陈述。
裁决:
裁决意见的形成; 裁决书的制作; 裁决书的效力。
调解协议、调解书与裁决书
制作方式不同 法律效力不同
6.送达与归档
送达方式:直接送达、邮寄送达等,注意留存证据 归档:需符合国家档案局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
仲裁工作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
2013年,发布了全 国仲裁统一标识。
仲裁工作条件不断改善
仲裁工作成效显著,受到群众认可
总体来说,还面临许多问题: 仲裁机构没有设立; 仲裁委员会没有开展工作或运行不规范; 仲裁员不敢开庭裁案件;
(一)仲裁委员会设立不规范
1.没有经人民政府 批准正式设立
(三)开庭审理不够规范 着装规范 用语文明,注意审理技巧 充分保障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最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程序及疑难问题的处理PPT课件

最新农村土地承包仲裁程序及疑难问题的处理PPT课件

5、如何审查仲裁当事人是否合格?
• 第19条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 的申请人、被申请人为当事人。家庭承包 的,可以由农户代表人参加仲裁。当事人 一方人数众多的,可以推选代表人参加仲 裁。 与案件处理结果有利害关系的,可以 申请作为第三人参加仲裁,或者由农村土 地承包仲裁委员会通知其参加仲裁。 当事人、第三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参加 仲裁。
书面--答辩书 口头--记入笔录+签名、盖章或按指印 ●仲裁委送达(答辩后的送达) §25 送达内容:答辩书副本
(口头答辩需要送达吗)
送达时间:收到答辩书之日起5日内
• ●5日内作出终止仲裁程序决定§23

终止事由: §22
• ●仲裁委送达(终止程序后的送达)§23

送达对象:申请人 §23

送达内容:终止仲裁程序通知书
• 人民调解法第31、32、33条
7、仲裁后因双方自行达成和解协议,申请人 撤回仲裁申请的案件,如果再次申请仲裁的,
是否受理?
• 第32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后,可以自行 和解。达成和解协议的,可以请求仲裁庭 根据和解协议作出裁决书,也可以撤回仲 裁申请。
8、对于视为撤回仲裁申请的仲裁案件, 申请人再次申请仲裁的,是否受理?
如何确定管辖? •
3、如何审查申请条件?
• 第20条 申请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 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申请人与纠纷有直接的利害关 系; (二)有明确的被申请人; (三)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 由; (四)属于农村土地承包仲裁委员会 的受理
4、如何审查不予受理条件?要不要主动
审查(二)、(三)、(四)情形?
二、土地承包仲裁案件的受理
• (一)受理案件的一般流程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幻灯片PPT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幻灯片PPT
1、通过家庭承包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 依法采取转包、出租、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 流转。
2、 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1)平等协商、自愿、有偿,任何组织和个 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承包经营权 流转; (2)不得改变土地所有权的性质和土地的农 业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只限承包方使用。
第三条 承包耕地、园地、荒山、荒沟、荒丘、 荒滩等农村土地从事种植业生产活动,承包方依 法取得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后,应颁发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证予以确认。
承包草原、水面、滩涂从事养殖业生产活动的,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中华人民共 和国渔业法》等有关规定确权发证。
不得干涉承包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 活动;
(三)依照承包合同约定为承包方提供 生产、技术、信息等服务;
(四)执行县、乡(镇)土地利用总体 规划,组织本集体经济组织内的农业基础 设施建设;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13
三、 承包方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享有承包地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
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 置产品;
14
(4)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5)在同等条件下,本集体经济组织 成员享有优先权。 3、土地承包经营权采取转包、出租、 互换、转让或者其他方式流转,当事人双 方应当签订书面合同。采取转让方式流转 的,应当经发包方同意;采取转包、出租、 互换或者其他方式流转的,应当报发包方 备案。
国家实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制度。 农村土地承包采取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的 家庭承包方式,不宜采取家庭承包方式的荒山、 荒沟、荒丘、荒滩等农村土地,可以采取招标、 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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镇房屋拆迁、军转复退军人安置、纪检监察、劳动工资
保障等,这些占信访总量的60%多。土地问题占第二位。
房产之窗网(2005)记载,在2004年,中国共立案查处
土地违法违纪案件70646件,涉及土地面积就达3.5万
公顷。
3
土地问题是目前农民以法抗争的焦点 中央某媒体观众电话声讯关于三农问题的分类统计
20000
❖ 1.中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纠纷的 类别主要:
❖ (1)农村集体土地权属纠纷; ❖ (2)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纠
纷; ❖ (3)农村非农建设用地纠纷; ❖ (4)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纠纷。
9
❖ 2.从当前农村土地纠纷的发生数量和频率看, 主要有下列类型:
❖ (1)因法律和政策的变化引起的纠纷; ❖ (2)因土地承包引发的纠纷; ❖ (3)因土地征收补偿引发的纠纷; ❖ (4)因土地所有权界限不明引发的纠纷。
15000
10000
5000
0 土地问题
例 15312
村民自治 1612
民工工资 1301
农村税费 1195
农村教育 870
农村金融 632
社会治安 547
其它 835
农民维权的基本类型
4% 9% 6%
7%
5% 69%
土地问题 农村税费 村民自治 农民工工资 农村教育 其它
4
❖ 重视农村土地纠纷的意义: ❖ 农村土地纠纷已构成我国当前社会矛盾和
展对农村土地的需求越来越
多。这来自农村内、外部的
双重压力,使得农村土地利
益关系变的十分复杂和紧张。
2
❖ 当前,农村土地征收纠纷成为影响农村社会稳定的 重要因素。

因农村土地征收引发的上访、群体性事件占很大
比重。从2006年到2009年,省信访局接待的集体上访
案件,反映的问题集中在企业改制、土地征收征用、城
方,是至少两方主体的互动对立双方行为,强调各 方主体之间的对立关系以外化行为表现,非行为表 现的对抗情绪排除在冲突之外。 ❖ 纠纷与冲突相伴相生。纠纷是指发生在特定的 社会行为主体间,引起现存正常秩序的失衡的一种 利益对抗状态,突出表现为相互冲突的权利主张
6
(二)农村土地纠纷的概念

我国通用定义,认为,
中国农村土地纠 纷
1
一、 导言
❖ 土地问题一直是我国 “三农”问题的核心。不管 是在过去、现在、还是将来, 土地的收人、就业、保障等 基本功能始终是存在的。
❖ 土地对农民的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义不言
而喻。然而,人多地少是我
国的基本国情。众多的农业
人口与稀缺的耕地资源构成
了尖锐的矛盾。更为严重的
是工业化、城市化的迅猛发
土地权属纠纷是指因土地所
有权、使用权和他项权利归
属而发生的争议,其发生在
个人之间、个人与法人之间、
其他经济组织之间,以及法
人、其他经济组织相互之间。
❖ 农村土地纠纷主要指农
村土地权属纠纷,农村土地
承包经营权纠纷其实也是一
种特殊的土地权属纠纷。农
村土地纠纷的实质是权属纠
纷。
7
8
(三)农村土地纠纷的类别
纠纷的重要组成分。农村土地纠纷在数量和规 模上不断扩张,中国作为一个农业大国、农民 大国,土地纠纷对其社会、政治、经济等方面 的影响,无疑是不容忽视的。 ❖ 农村土地纠纷引发的社会问题将成为我国 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障碍,从而影响和谐社 会的建构。

5
二、 农村土地纠纷概述
❖ (一)冲突与纠纷 ❖ 冲突是一种对立的状态,必然要求有对立的双
10
❖ 3.以发生纠纷的主体可以分 为以下几类:
❖ (1)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 ❖ (2)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
土地争议; ❖ (3)村民小组与村委会之
间的土地争议。
11
❖ 1.农户之间的土地争议 ❖ 案例1:2000年,普村沈山家中发生变故,为减轻家庭承担的农业负担,
他将自己的1.2亩承包田转让给了邻居钟琴,自己则赴广州务工。当时, 沈山承诺以后不再要回该块田,但条件是该田块所承担的税费都要由钟 琴承担。2004年,土地确权时,沈山回到村里,后悔当初的决定,于是 找到钟琴,要求其归还自己的农田。钟以自己家庭为这块田承担了四年 的税费负担为理由,提出如果沈山坚持要回农田,就必须按照每年300 元(当时的亩平均负担水平)共计1200元的价格补偿。双方发生争执,村 委会进行了调解。由于对方坚持不让步,沈山又顾及自己和家庭以后在 村庄生活中的脸面,以及双方的关系,最终放弃了索要土地的要求。 ❖ 按照政策规定,土地确权要严格依照1998年“二轮延包”时土地的 经营状况。也就是说,谁在1998年种这块田,谁就应该成为土地确权的 法律主体。因而,沈山完全有理由要回自己的农田,但是这种做法却得 不到村庄舆论的支持。在大部分村民看来,“当初为了逃避税费而放弃 耕种,现在政策好了又要回自己的田,天下哪有这样的好事”。作为一 个在村庄中口碑不错,且老实本分的村民,沈山就此接受了一种并不符 合“政策精神”的安排。
❖ 农户之间的土地纠纷在三类纠纷中数量最大。此类土地 纠纷的解决方式中却充满着规则的混乱和不确定性。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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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农户与村委会之间的土地争议 ❖ 案例2:1992年冬,张村村委会与本村二组群众协商,将位于白云山脚下
的200多亩旱地收回以用于村办石榴园的建设,并口头约定,石榴园受 益后,村委会与农户之间按四、六分成,并且这片旱地的“三提五统” 等费用不再由二组原农户承担,而由张村全体村民分摊。由于品种及地 理等方面的原因,石榴园建成后没有产生任何效益,荒芜严重。2000年, 村干部将整个石榴园折合面积200亩,以每年每亩50元的价格承包给外 地人黄某经营30年,承包费5年一交。当时农民对此没有任何异议,但 随着惠农政策的实施,以及农产品价格的上涨,群众种田积极性高涨, 加之石榴园建成以来,二组群众没有得到任何收益,而承包人在经营花 卉苗木生产的同时,部分种粮耕地还享受了粮食补贴,二组群众的心理 不平衡,开始要求收回耕地。但张村的村委会和黄某签订的合同已经在 公证部门进行了公证,一旦村委会违约,就必须赔偿黄某在石榴园上的 投资以及违约补偿,而没有任何集体经济支撑的张村村委会来说根本不 具备这个条件。
然而,并非所有农户都如沈山这样。一些农户敢于置村庄情面于不 顾,利用对自己有利的国家政策,成功要回了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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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农户与农户之间土地纠纷的发生从整体上看都与两个因 素有关:其一,是原有转让的不规范。农户之间一般是以口头 协议为主,没有明确的法律保障。其二,是政策变化带来的 不同预期。即,从土地意味着负担到土地价值凸现的形势逆 转超乎了农户的预期,利益的突然出现极大地改变了农户对 土地的态度。土地市场行情的变化搅动了一系列历史的权属 问题,这也是新的地权秩序建立中所面临并要克服的主要障 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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