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初步设计说明(完整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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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步设计说明

第一章工程概况

一、区位条件

江山市贺村镇距江山市区10公里,浙赣铁路、205国道、46省道穿境而过,是江山市重要的工业基地、浙西商贸重镇。全镇总面积82.3平方公里,辖42个行政村、1个居委会,常住人口5.2万人,外来人口2.1万人。2002年11月被衢州市确定为四个经济强镇之一, 2005年被省委、省政府命名为省级文明镇。贺村镇作为经济强镇,通过几年的发展已初步形成建材水泥、竹木加工、机电、纺织服装、食品与饲料加工、文体用品等6个主导产业,经济实力在江山市行政区划调整过后的19个乡镇中排名首位。2005年全镇生产总值实现8.7亿元,比上年增45.7%,其中工业增加值7.3亿元,比上年增51.3%;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7.2亿元,比上年增55.2%,其中工业投入5.8亿元,比上年增55%;地方财政收入达3239.69万元,比上年增56%。农民人均收入约5000元。

江山市贺村镇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工程选址在贺村镇丰益村银碓山,地理位置优越,交通便捷,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贺村镇城镇总体规划的要求。贺村镇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工程建在新205国道边,背靠浙赣铁路,交通条件良好;基地远离居民区,不影响群众的生产和生活,周围环境适合项目的建设。基地与贺村镇区紧邻,道路、给水、排水、电力、通信等基础设施均已经敷设到区块,可以方便地与贺村镇基础设施网络衔接,也为基地三期的开发建设创造了良好的外部配套设施条件。

二、自然条件

1、地形地貌

项目所在地属丘陵平原地,从土壤资源来看,以黄色粘土为主,地层、地质条件好,坡度平缓,适宜项目建设。

2、气候气象

贺村镇属亚热带季风性气候区,受地形影响,兼盆地气候的某些特色。气候温和,四季分明,梅雨季节雨量集中。年均气温17.7度,年平均降雨量1658毫米,年无霜期255天,宜于农业生产。常年主导风向为东北风,主要灾害性天气有低温和寒流,梅雨及台风。

3、工程地质

沿线地址情况良好,基本属第三期黄土地区。

三、设计内容

本次项目内容为江山市贺村镇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一号路、二号路、三号路基础设施工程设计。设计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道路工程设计

2、给排水工程设计

3、交通工程设计

4、电力、电信工程设计

5、绿化景观工程设计

6、路灯工程设计

7、工程设计概算

第二章设计依据

一、设计依据

1、建设单位的设计委托

2、《江山市贺村镇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

3、关于江山市贺村镇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工程基础设施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浙发改农经[2006] 574号)

4、建设范围1/1000地形图

二、设计规范

1、《城市道路设计规范》(CJJ37-90)

2、《室外排水设计规范》(GB 50014-2006)

3、《室外给水设计规范》(GB 50013-2006)

4、《给水排水工程结构设计规范》(GBJ69-84)

5、《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99)

6、《城市道路和建筑无障碍设计规范》(JGJ50-2001)

7、《城市道路绿化规划与设计规范》(CJJ75-97)

8、《低压配电设计规范》 (GB5054-95)

9、《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50217-94)Π

10、《方便残疾人使用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设计规范》(JGJ-50-88)

11、《城市地下通信塑料管道工程设计规范》(CECS 165:2004)

12、其它相关规范要求

第三章道路工程

一、设计原则

1、满足城市总体规划及各规范的要求。

2、满足道路交通功能要求。

3、竖向在满足两侧地块标高要求和防洪要求下,考虑工程的土方平衡进行设计。

二、道路技术标准

1、道路等级:城市次干道Π:一号路、二号路

城市支路II:三号路

2、设计车速:城市次干道:V=40Km/h

城市支路:V=30Km/h

3、路面结构设计轴载:BZZ-100。

4、设计年限:混凝土路面30年。

三、平面设计

本次设计平面依据甲方提供的电子文本文件中所确定的坐标进行定位。

一号路,为城市道路次干路,道路设计起点为五号路,起点桩号为K0+000,终点为205国道,桩号为K0+636.578,本次道路设计全长为636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6米,与设计道路相交的规划道路由南向北依次为五号路、二号路、三号路、六号路、205国道。其中K0+157.870~K0+232.088段为一半径为500米的圆曲线,其余段为直线。

二号路,为城市次干路,道路设计起点为四号路,桩号为K0+000,终点为46省道,桩号为K0+473.130,道路设计全长为473米,道路规划红线宽16米,与设计道路相交的规划道路有西向东有四号路、一号路、六号路、46省道。设计范围内道路线型为一直线。

三号路,为城市道路支路,道路设计起点为四号路,桩号K0+000,终点为六号路,桩号为K0+381.027,道路设计全长为381米,道路规划红线宽度12米,与设计道路相交的道路有四号路、一号路、六号路。设计范围内道路线型为一直线。

本次设计道路沿线基本无拆迁,但由于道路所属范围为丘陵地区,地势复杂,高差变化较大,因此填挖土方量比较大。

四、纵断面设计

道路纵断面设计根据木材深加工基地三期可研的道路控制标高进行设计。由于设计道路范围地形较为复杂,高差变化大,本次道路纵断面设计结合规划用地控制标高,考虑路基土石方工程数量大小,依据规范要求确定的纵坡和坡长,拉坡时综合考虑行车安全、舒适、排水顺畅、造价经济。一号路道路设计最大纵坡2.471%,最小纵坡0.500%;二号路道路设计最大纵坡2.608%,最小纵坡0.94%;三号路道路设计最大纵坡0.692%,最小纵坡0.619%。

五、横断面设计

道路横断面设计应在规划红线宽度内进行。横断面形式、布置、各组成部分尺寸及比例按照道路类别、级别、计算行车速度、设计年限内的机动车道与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和人流量、交通特性、交通组织、交通设施、地下管线、绿化、地形等因素统一安排,以保证车辆和人行交通的安全畅通,具体为:

一号路:3.0m(人行道)+10.0m(机非混合道)+3.0m(人行道)=红线宽度16米。二号路:3.0m(人行道)+10.0m(机非混合道)+3.0m(人行道)=红线宽度16米。三号路:2.5m(人行道)+7.0m(机非混合道)+2.5m(人行道)=红线宽度12米。

六、路基设计

道路大部分位于山坡、农田,施工前应清除表层约25cm厚的杂填土或耕植土。结合管道施工,以降低地下水位,疏干土基。道路红线位于河塘及暗浜地段,若河塘底淤泥不深时,挖尽河塘底淤泥至原状土;若淤泥较深时,可抛石挤淤,一提高其承载力,清淤时河塘填挖成台阶形,然后用塘渣回填,塘渣最大粒径不超过15cm,含泥量不大于15%,每层压实厚度不大于30cm,分层填塘渣碾压至路槽底标高。

道路路基必须密实、均匀、稳定,要有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压实后的基层应平整、结实、结成板块,无松散现象,表面无明显粗细分离现象,12~15t压路机碾压后轮迹深度不大于5mm。压实后土基顶面回弹模量不小于25Mpa。

填方路段原地面高程以下的各种管道应先期做完。管道周围管顶以上50cm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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