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室门诊统筹考核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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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室门诊统筹考核管理规定

街道一体化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管理考核规定

为做好我街道一体化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管理工作,加强医保患者门诊就医管理,提高服务效率,根据医保相关规定结合我街道一体化卫生室门诊统筹支付办法及控费方案制定我街道一体化卫生室医保门诊统筹管理考核规定。

总则

一、根据医保有关政策结合我街道一体化卫生室门诊统筹支付办法及控费方案制定本规定。

二、中心相关科室和一体化卫生室都必须遵守本规定。

管理及职责

一、中心成立由中心主任、医保办、财务、医疗、护理、收款等科室负责人组成的领导小组负责各项工作的开展。

二、医保办负责一体化卫生室医保日常管理工作。

医保办的主要职责:

(一)根据实际情况拟定总体规划、年度实施计划及相应的规章制度。

(二)组织实施宣传医保相关政策。

(三)拟订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提高一体化卫生室工作人员的政策水平和服务质量。

(四)对一体化卫生室医保业务业务进行检查和考核,并向

领导小组提出奖惩意见。

(五)严格按照规定做好一体化卫生室医保日常管理。

(六)按时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确保数据准确。

(七)按时完成各种业务报表。

(八)按时完成上级业务部门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一体办负责做好一体化卫生室系统中医保医师信息的维护和药品、卫生材料、诊疗、检验等项目的维护和对照工作。

四、财务科负责相关资金的拨付,无特殊情况5个工作日内必须拨付到位。

五、一体化卫生室的职责

(一)按照医保规定进行诊疗活动,并按规定保存好医保病人的病历档案和处方。

(二)完成中心交办的医保相关工作,及时准确提供医保各种报表,协助中心做好医保政策的宣传工作。

(三)认真执行医保政策并按规定做好控费工作。

六、新进医师必须由本人填写《青岛市社会医疗保险服务医师登记表》经医保办审核并培训、考试合格后,报医保经办机构备案方可开展医保业务。

七、实行首问负责制。接诊人员对于自己不能解决的问题,应主动联系解决,确实不能当场解决的应向患者说明情况,留下联系电话,约定时间,等问题解决后,主动联系患者来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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