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合集下载

承揽合同的相管法律规定(3篇)

承揽合同的相管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承揽合同的法律性质1. 合同性质:承揽合同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属于合同法调整的范围。

2. 合同分类:承揽合同属于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有特定标的合同。

3. 合同效力:承揽合同依法成立,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关系1. 当事人关系:承揽合同涉及当事人双方,即定作人和承揽人。

2. 定作人义务:定作人应当向承揽人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技术要求,支付报酬,接受工作成果。

3. 承揽人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保证工作质量,接受定作人的监督检查。

三、承揽合同的主要法律规定1. 承揽合同的形式《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四条规定,承揽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口头合同。

2. 承揽合同的订立《合同法》第二百四十五条规定,承揽合同的订立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3. 承揽合同的内容《合同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承揽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内容:(1)承揽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2)定作人的名称或者姓名、住所;(3)承揽的工作内容;(4)承揽的工作质量要求;(5)承揽的报酬;(6)承揽的期限;(7)工作成果的交付方式;(8)定作人的监督检查权利;(9)违约责任。

4. 承揽合同的履行(1)承揽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

(2)定作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

(3)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5. 承揽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合同法》第二百五十一条规定,承揽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当事人可以协商一致变更或者解除合同。

但是,因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6. 承揽合同的违约责任(1)承揽人未按照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2)承揽人未保证工作质量,造成定作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定作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定作人未按照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和技术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承揽关系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承揽关系过错责任如何划分

承揽关系过错责任如何划分承揽关系是由定作⼈和承揽⼈建⽴的⼀种法律关系,建⽴承揽关系,⼀般要签订承揽合同。

⽽承揽⼈在从事承揽活动的过程中,可能会造成⼈⾝伤害,那么承揽关系过错责任怎样划分?店铺⼩编整理相关知识,希望对⼤家有帮助。

⼀、承揽关系过错责任如何划分在承揽活动中,造成第三⼈损害或者⾃⼰损害的,定作⼈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定作⼈有过错除外《中华⼈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千⼀百九⼗三条【承揽关系中的侵权责任】承揽⼈在完成⼯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损害或者⾃⼰损害的,定作⼈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对定作、指⽰或者选任有过错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定作⼈的义务(1)合同约定由定作⼈提供材料的,应按约定提供材料。

(2)定作⼈因怠于答复等原因造成承揽⼈损失的,应当赔偿其损失。

(3)定作⼈中途变更承揽⼯作的要求,给承揽⼈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

(4)承揽⼯作需要定作⼈协助的,定作⼈有协助的义务。

(5)定作⼈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的正常⼯作。

(6)定作⼈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付报酬。

对⽀付报酬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当选规定仍不明确的,定作⼈应当在交付⼯作成果的同时⽀付。

⼯作成果部分交付的,定作⼈应当相应⽀付。

(7)当事⼈对保管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依照法律规定。

法律规定仍不明确的,由定作⼈⽀付。

(8)交付的⼯作成果毁损、灭失发⽣在定作⼈受领迟延后的,其风险由定作⼈承担。

通过上述分析知道,依据《民法典》的规定,承揽⼈在完成⼯作过程中造成第三⼈损害或者⾃⼰损害的,定作⼈不承担侵权责任。

但是,定作⼈存在过错的,定作⼈要承担⼀定的责任。

如果需要法律⽅⾯的帮助,读者可以到店铺进⾏咨询。

2024版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承揽合同司法解释

2024版承揽合同司法解释第一条承揽合同的定义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第二条承揽合同的成立承揽合同自承揽人和定作人意思表示一致时成立。

第三条承揽合同的形式承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

第四条承揽合同的内容承揽合同一般包括以下条款:(一)承揽人和定作人的名称或者姓名和住所;(二)承揽工作的内容;(三)承揽工作的数量;(四)承揽工作的质量要求;(五)承揽工作的期限;(六)报酬的数额及其支付方式;(七)材料的提供;(八)验收标准和方法;(九)违约责任;(十)解决争议的方法。

第五条承揽人的主要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承揽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对其完成的工作成果负责。

第六条定作人的主要义务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并提供承揽人完成工作所需的条件。

第七条承揽人的工作成果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应当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

第八条定作人的验收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方式对承揽人完成的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第九条定作人的变更请求定作人在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之前,可以要求承揽人变更工作内容、数量、期限等,但应当承担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条承揽人的变更请求承揽人在定作人变更工作内容、数量、期限等情况下,可以要求定作人支付由此产生的额外费用。

第十一条承揽人的违约责任承揽人未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成果或者交付的工作成果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定作人的违约责任定作人未按照约定支付报酬或者未按照约定提供承揽人完成工作所需的条件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三条承揽人的权利承揽人有权要求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

第十四条定作人的权利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成果。

第十五条解决争议的方法承揽合同发生争议的,双方应当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六条司法解释的适用本司法解释适用于2024年1月1日以后订立的承揽合同。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一、主体资格审查。

1.1 承揽人与定作人的审查。

咱们得看看承揽人和定作人是不是具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

就好比你要跟一个小孩子或者神志不清的人签承揽合同,那肯定不行啊,这就像“病急乱投医”,后患无穷。

要查看营业执照、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确保双方都是能为自己行为负责的主体。

1.2 资质审查。

如果承揽的工作是需要特殊资质的,比如说建筑工程承揽,那承揽人必须得有相关的建筑资质才行。

没有资质就揽活,那简直是“赶鸭子上架”,不仅工程质量没保障,还可能违反法律法规。

二、合同内容审查。

2.1 工作内容与要求。

这部分得明明白白的。

承揽人到底要做什么工作,做到什么程度,定作人有啥特殊要求,都得写清楚。

不能模棱两可,要是含糊不清,到时候就会“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

比如说定制一批家具,家具的尺寸、材质、颜色、样式等细节都要详细规定。

2.2 报酬条款。

报酬是多少,怎么支付,啥时候支付,这些都得审查好。

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有没有预付款。

如果定作人不按时付钱,有没有违约金之类的规定。

这就像我们干活得知道自己能拿多少钱,什么时候拿,不然心里没底啊。

2.3 工作成果的交付。

交付的时间、地点、方式都要明确。

不能说承揽人做完了,定作人还不知道在哪拿成果。

而且对于成果的验收标准也要清楚,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双方另行约定的标准,这就如同“一把尺子量到底”,得有个准头。

三、风险承担与违约责任审查。

3.1 风险承担。

在承揽工作过程中,可能会出现各种风险,像原材料损坏、工作成果意外灭失等。

这时候谁来承担风险就得在合同里说清楚。

比如说承揽人在运输工作成果途中出了事故,成果损坏了,是承揽人自己承担损失还是定作人也得承担一部分,得有个说法。

3.2 违约责任。

双方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违约责任。

是赔偿损失、继续履行还是支付违约金。

违约金的数额或者计算方式也要明确。

如果没有违约责任条款,那合同就像没有牙齿的老虎,没有威慑力,一方违约了另一方也没办法。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甲方(定作人):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承揽人):___________________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鉴于甲方需要使用乙方之专业技术与能力以完成特定之承揽事项,经双方友好协商,特此签订本合同。

为明确各自义务与权益,甲乙双方在遵守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就承揽合同中定作人义务如下:一、付款义务1. 甲方应按照合同约定及时向乙方支付承揽费用。

具体支付时间、金额及支付方式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乙方有权要求甲方立即支付并承担违约责任。

二、技术资料提供义务1. 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与承揽业务相关的技术资料、数据、图纸等。

所提供的资料应符合国家规定,并保证不影响乙方的承揽工作。

若因甲方提供资料错误或不完整导致承揽工作延误或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协助义务1. 在承揽工作进行过程中,甲方应协助乙方解决现场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环境。

若因甲方未能履行协助义务导致承揽工作延误或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四、验收义务1. 乙方完成承揽工作后,甲方应及时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按照双方约定执行。

若甲方未能按时完成验收或无故拒绝验收,视为已验收合格。

2. 甲方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承揽工作存在质量问题,应当在合理期限内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

若因甲方未及时通知导致承揽工作无法按时完成,责任由甲方承担。

五、保密义务1. 甲方应对乙方提供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等予以保密,未经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若因甲方泄露商业秘密导致乙方损失,甲方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六、质量保证义务1. 甲方应保证承揽工作的目的合法且符合国家政策及法规要求。

B3《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B3《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3、中途变更工作要求的责任
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给承揽人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损失。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包括数量、规格、质量或设计等。同时,定作人变更合同约定的工作成果交付地点或接收单位,并因此使承揽人多支出费用的,应由定作人承担。
4、未按合同约定提供材料的责任
由定作人提供材料的,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材料。如果定作人所提供的材料不符合合同约定的,定作人应当负责更换、补齐或者采取补救措施,并应赔偿因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
5、未如期接受工作成果的责任
定作人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接受工作成果,否则,就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定作人除应当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规定偿付违约金外,还应当承担承揽人对该工作成果所实际支付的保管费、保养费。如果该项工作成果是由运输部门代运的,定作人还应当赔偿承揽人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承揽合同》定作人违反承揽合同应如何承担违约责任?
1、解除合同的责任 பைடு நூலகம்
定作人在承揽合同履行完毕之前的任何时候,都可以解除合同,但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必须赔偿损失。
2、逾期付款的责任
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如果定作人没有在合理期限内支付报酬或价款,承揽人可以变卖工作成果,用所得价款扣除其应得的报酬或价款。定作人还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承揽人偿付违约金;以酬金计算的,每逾期一天,按酬金总额的1‰ 偿付违约金。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李超案情甲为个体业主,准备开办一家美容院。

在美容院装修完成后,雇请无高处作业资质的乙为其提供保洁服务。

口头约定:乙负责美容院房间内的清洁整理并擦拭一至三楼门窗玻璃;劳务费为1000元,两天内完工。

乙在擦拭三楼窗户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慎坠落楼下,导致颅脑损伤,多部位骨折,为治疗花费10万元。

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用人者责任,请求判令甲向其赔付医疗费用10万元。

解析本案涉及两个争议问题:一是乙向甲提供劳务的合同究竟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直接影响着甲所承担的是用人者责任还是定作人责任;二是如果确认为承揽合同,定作人甲的过失如何判定,又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一、非典型承揽合同的认定问题承揽合同系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取得报酬的合同。

就种类而言,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典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对有体物的制作和变更,例如房屋的维修、服装的定制;还可以是无体之精神的创作,例如电脑软件设计、广告设计、美术作品创作,这些是借有体物予以形体化的体现。

1特殊场合下,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所提供的仅仅是劳务的实施,虽然仍然要求此种劳务须具有完成特定结果的特性,但实务上做合同类型上的区分却颇有难度,这种形态的承揽合同姑且称之为“非典型承揽合同”。

这里所谓的典型与非典型的区分,更多的是出于对承揽合同认定难易程度上的考量。

(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区分在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具体处理上,首先是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

判断合同性质主要是审查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而不是单纯看合同名称,现实中并不排除有雇主为了规避承担雇佣合同责任,而以“承揽”命名合同的情形。

在实务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时不易区分。

据一般的学理认识,区分标准如下:(1)承揽合同以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供给仅仅是手段或过程,而雇佣合同劳务本身即为目的;(2)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获得报酬,雇佣合同中提供劳务即获得报酬,而有无工作结果在所不问;(3)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具有独立性,而受雇人则须听从雇主指令,具有从属性。

司法审判中定作人过失责任的认定

司法审判中定作人过失责任的认定

Vol.33No.7Jul.2012第33卷第7期2012年7月赤峰学院学报(汉文哲学社会科学版)Journal of Chifeng University (Soc.Sci )加工承揽合同是我国《合同法》规定的15种有名合同之一。

多年来,围绕加工承揽合同承揽人的责任问题国内学者的论述颇为透彻,而对于定作人过失责任的研究则略显单薄。

近年来,相关案例在社会上不断出现,敦促我们对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10条对定作人的责任作了一分为二的区分:一方面,在定作人在履行自身义务存在过失时,必须承担责任;另一方面,在承揽人履行自身义务存在过失时,则定作人不必承担责任。

由此可知,定作人的过失认定是和定作人的义务密切相关,定作人的义务则主要是指其在定作、指示或选任等方面的安全保障义务。

但如何认定定作人行为存在“过失”,《解释》并没有明确,必须通过法院的审判实践确定。

一、何谓定作人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是行为人违背应承担的义务而应承担的法律后果,当定作人的过失行为违背了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了他人人身损害时,就要承担赔偿责任。

法院在审查定作人是否因过失行为侵害他人人身权益时,必须首先明确其在承揽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否承担安全保障义务。

一般认为定作人的安全保障义务包括以下内容:(一)定作人的选任义务选任义务,意指定作人对承揽人的选择,这种选择不仅仅是具体个人的选择,更是对该个人所具有的资质、条件和能力的合理判断和选择。

在开始承揽工作之前,应选择符合规定资质、条件、有能力完成承揽工作的承揽人。

就资质选任而言,几乎每一类特殊行业都有相关的准入资格,如建筑业、高空作业和高速交通工具维修等。

特殊行业的从业资格要求,一般会同时包括承揽人的执业资格要求、承揽人的工作场所要求和承揽人的实践能力要求,这是对工作质量和工作安全的双重保障。

定作人在资质选任上的错误,自然可以认定为过失。

如:车主雇用的司机运货途中发生轮胎故障,在维修过程中,因车主事先未将车辆存在安全隐患的事实(两个月前更换过轮辋锅顶)予以告知,导致轮辋爆破,造成维修人员伤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定义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定义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定义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是指在合同中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工作或提
供服务的一方。

定作人通常是根据委托人的要求或指示来完成工作,并且在合同中对完成工作的质量和时间承担责任。

定作人可能是个人、公司或其他组织,具体身份取决于合同的性质和内容。

从法律角度来看,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通常被认为是合同的执
行主体,他们有责任按照合同的约定完成工作,并且要求按照合同
获得报酬。

定作人在合同中可能会承担特定的义务和责任,例如按
时完成工作、保证工作质量符合约定标准等。

定作人的权利和义务
通常会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以确保双方的权益得到保护。

除了法律角度,从商业角度来看,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扮演着
至关重要的角色。

他们通过提供专业的服务或完成特定的工作来满
足委托人的需求,从而赢得委托人的信任和满意度。

定作人的专业
能力、信誉和服务态度对于合同的顺利执行和双方合作关系的发展
至关重要。

此外,定作人在承揽合同中也需要考虑风险管理和合同履行的
可行性。

他们需要评估自身能力和资源是否能够满足委托人的要求,
同时也需要考虑合同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规避或应对。

总之,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是指承担委托人委托的工作或提供服务的一方,在合同中承担特定的责任和义务,同时也是合同执行的主体,其在合同中的角色和作用至关重要。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7篇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7篇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7篇篇1一、概述本合同协议旨在明确在承揽关系中,定作人所应承担的义务,以确保双方权益,促进合作顺利进行。

定作人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项义务,以保证承揽工作的顺利开展和完成。

二、定作人义务1. 付款义务:定作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承揽费用。

具体支付时间、方式和金额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定作人未能按时支付,应承担违约责任。

2. 技术支持义务:定作人有义务向承揽人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包括技术资料、设计要点等。

定作人应确保提供的资料准确无误,如因技术资料错误导致承揽工作失误,定作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3. 协调沟通义务:定作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与承揽人保持良好的沟通,及时传达需求变更、意见反馈等信息。

定作人应积极配合承揽人的工作,共同推进项目进展。

4. 验收义务:定作人应按照合同约定对承揽成果进行验收。

验收标准、程序和方法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如承揽成果符合合同约定,定作人应按时予以接收并支付尾款。

5. 保密义务:定作人对承揽过程中涉及的技术秘密、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

定作人不得擅自泄露或向第三方提供相关信息,如有违反,应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6. 协作义务:定作人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应协助承揽人解决现场问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确保承揽工作顺利进行。

7. 质量保障义务:定作人应确保所提供的原材料、设备符合合同约定,如因原材料、设备质量问题导致承揽成果不符合要求,定作人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违约责任如定作人未能履行上述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支付违约金、赔偿损失等。

具体违约责任和赔偿标准应在合同中明确约定。

四、其他事项1. 不可抗力:如因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定作人无法履行义务,应及时通知承揽人,双方协商解决方案。

2. 争议解决: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交仲裁机构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3. 合同变更与解除:本合同一经签订,双方应严格遵守。

如需变更或解除,应协商一致并签订书面协议。

承揽合同施工受伤谁负责

承揽合同施工受伤谁负责

承揽合同施工受伤谁负责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各类建筑工程如雨后春笋般涌现。

在建筑工程中,承揽合同是一种常见的合同形式,它涉及到承揽人和定作人之间的权益关系。

在承揽合同施工过程中,如果承揽人受伤,那么责任应由谁来承担呢?首先,我们需要了解承揽合同的定义和特点。

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的工作,并将工作成果交付给定作人,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点:一是承揽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能力,以保证施工的质量和安全;二是承揽人应当自备施工所需的工具、材料等,并承担施工过程中的风险;三是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并承担工作成果的责任。

在承揽合同施工过程中,如果承揽人受伤,那么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首先,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自身的过失或者不当行为导致受伤,那么责任应由承揽人自行承担。

因为承揽人在签订合同时,应当了解施工过程中可能存在的风险,并应当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防范。

如果承揽人没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而导致自身受伤,那么承揽人应当为自己的过失负责。

其次,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定作人的原因导致受伤,那么定作人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例如,定作人提供的设计方案存在缺陷,或者提供的材料不符合要求,导致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受伤,那么定作人应当为自己的过错负责。

此外,如果定作人没有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报酬,或者迟延支付报酬,导致承揽人施工过程中受伤,那么定作人也应当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承揽人在施工过程中,由于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导致受伤,那么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

如果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是承揽人无法预见、无法避免并且无法克服的,那么承揽人可以免除责任。

如果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是承揽人可以预见、可以避免并且可以克服的,那么承揽人不能免除责任。

总之,在承揽合同施工过程中,如果承揽人受伤,责任的承担需要根据不同情况进行分析。

无论是承揽人自身的原因,还是定作人的原因,或者是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意外事件,都应当根据具体情况来确定责任的承担。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

承揽合同审查的重点及方法一、主体资格审查。

1.1 承揽人资格。

承揽合同中,首先得看看承揽人的资格。

这就好比找个工匠干活,得看看他有没有那手艺,有没有相关的资质。

要是承揽一些特殊工程,比如建筑工程之类的,没有资质那可不行,就像没驾照开车,那是违法的。

咱得确保承揽人有能力完成工作任务,可不能找个半吊子来瞎糊弄。

1.2 定作人资格。

定作人的资格也不能忽视。

定作人得有权利来定制这个东西或者要求这个服务。

比如说,企业定作一批带有自己商标的产品,得是合法拥有这个商标使用权的企业才行。

要是没有这个权利,那整个承揽合同就像是建立在沙滩上的城堡,根基不稳。

二、合同内容审查。

2.1 工作内容与要求。

这是承揽合同的核心部分。

要把工作内容写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

不能含含糊糊,像雾里看花似的。

比如说,定作一个衣柜,那尺寸、材质、颜色、样式都得详细规定。

要是只说做个衣柜,那最后做出来的可能和定作人想的差了十万八千里。

而且对于工作的要求,也要有明确的标准,是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还是双方另行约定的特殊标准,得确定下来。

2.2 报酬条款。

报酬怎么算,什么时候给,这都得审查好。

报酬就像干活的动力源泉。

是一次性支付,还是分期支付,得在合同里写清楚。

不能到时候双方为了钱的事儿扯皮。

就像那句俗语说的,亲兄弟,明算账。

要是报酬规定不明确,那双方的关系很可能就因为钱变得紧张起来。

2.3 工作成果交付。

工作成果啥时候交付,交付的地点、方式等都要明确。

这就好比送快递,得知道送到哪儿,怎么送。

如果没有明确的交付规定,可能会导致货物积压或者找不到交付地点的混乱局面。

三、合同履行审查。

3.1 承揽人的履行。

承揽人得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

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如果承揽人偷工减料或者拖延时间,那就像过河拆桥一样不地道。

定作人可是付了钱的,就得得到相应的成果。

3.2 定作人的履行。

定作人也不能光等着收成果,也要履行自己的义务。

比如提供必要的协助、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等。

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第10条)

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第10条)

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释义: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第10条)【条文】第十条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定作人不承担赔偿责任。

但定作人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有过失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主旨】本条规定的是定作人指示过失责任。

1.承揽人在完成定作工作过程中,造成第三人损害的,原则上由承揽人承担责任。

2.如果承揽人造成的损害,是由于定作人定作、指示或选任有过失的,定作人承担侵权责任。

3.承揽人在执行定作加工中造成自己损害的,应当严格区分。

首先,应当严格区分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的区别。

其次,属于承揽合同的,承揽人的损害应当自己承担。

再次,只有承揽人的损害是由于定作人的指示有过错并有因果关系的时候,才能够由定作人承担责任。

最后,如果双方的合同关系属于劳务合同,则按照工伤事故的原则处理。

4.区分承揽合同和劳务合同的界限,在于前者即承揽合同的劳动者所交付的标的是劳动成果,后者劳务合同的劳动者交付的标的是劳动。

这是二者最基本的区别。

【释义】在我国的侵权行为法体系中,目前,尚没有对于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民事责任的规定,法学界对此也没有开展深入的研究。

究其原因,主要是把定作人指示过失侵权责任混同于承揽合同责任,或者将其作为承揽人个人的侵权责任或承揽人、定作人的共同侵权责任,对此有必要进行区分。

(一)定作人指示过失致害责任的概念和法律特征定作人指示过失的侵权民事责任,是指承揽人在执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因执行定作人的有过失内容的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而对第三人造成损害或者造成自身损害的,应由定作人承担损害赔偿的特殊侵权民事责任。

定作人指示过失侵权责任具有下列法律特征:第一,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具有特定的承揽合同关系。

在定作人与承揽人之间,存在特定的承揽合同关系。

依照该合同,承揽人为定作人加工承揽事项,定作人是合同的权利人,承揽人是合同的义务人。

第二,侵权行为是在执行承揽合同过程中发生的。

执行承揽合同,也就是完成承揽事项。

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

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

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
根据民法典规定,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程中存在过失,致使承揽人在完成工作过程中对第三人或自身造成伤害的,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其他情形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关于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制人有责任的问题,下面由我为大家详细解答。

一、承揽合同纠纷哪些情况定作人有责任
1、如果发生承揽合同纠纷,定制人需要对定作、指示或者选任中的过失行为承担赔偿责任。

2、法律依据:《人身损害赔偿司法解释》第十条。

二、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怎么办
1、根据民法典规定,承揽合同定作人未履行付款义务的,承揽人可以留置工作成果,或者拒绝交付工作成果。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七百八十三条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或者有权拒绝交付,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在承揽合同纠纷中,只有定作人在定作、指示或者选任过程中存在过失的,才需要对承揽人或者第三人的损害承担赔偿责任,除此之外,定作人是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的。

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

承揽方与定作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承揽方与定作方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

承揽⽅与定作⽅的违约责任包括哪些⼀、承揽⽅与定作⽅的违约责任承揽合同是承揽⼈按照定作⼈的要求完成⼯作,交付⼯作成果,定作⼈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的违约责任:⼀、未按合同规定的质量交付定作物或完成⼯作,定作⽅同意利⽤的,应当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的,应当负责修整或调换,并承担逾期交付的责任;经过修整或调换后,仍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定作⽅有权拒收,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赔偿。

⼆、交付定作物或完成⼯作的数量少于合同规定,定作⽅仍然需要的,应当照数补齐,补交部分按逾期交付处理;少交部分定作⽅不再需要的,有权解除合同,因此造成的损失由承揽⽅赔偿。

三、未按合同规定包装定作物,需返修或重新包装的,应当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因此⽽⽀付的费⽤。

定作⽅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要求赔偿损失的,承揽⽅应当偿付定作⽅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

因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造成定作物毁损、灭失的,由承揽⽅赔偿损失。

四、逾期交付定作物,应当按照合同规定,向定作⽅偿付违约⾦;合同中⽆具体规定的,应当⽐照中国⼈民银⾏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付部分的价款总额计算,向定作⽅偿付违约⾦;以酬⾦计算的,每逾期⼀天,按逾期交付部分的酬⾦总额的千分之⼀偿付违约⾦。

未经定作⽅同意,提前交付定作物,定作⽅有权拒收。

五、不能交付定作物或完成⼯作的,应当偿付不能交付定作物或不能完成⼯作部分价款总值10%——30%或酬⾦总额20%——60%的违约⾦。

六、异地交付的定作物不符合合同规定,暂由定作⽅代保管时,应当偿付定作⽅实际⽀付的保管、保养费。

七、实⾏代运或送货的定作物,错发到达地点或接收单位(⼈),除按合同规定负责运到指定地点或接收单位(⼈)外,并承担因此多付的运杂费和逾期交付定作物的责任。

⼋、由于保管不善致使定作⽅提供的原材料、设备、包装物及其它物品毁损、灭失的,应当偿付定作⽅因此造成的损失。

九、未按合同规定的办法和期限对定作⽅提供的原材料进⾏检验,或经检验发现原材料不符合要求⽽未按合同规定的期限通知定作⽅调换、补齐的,由承揽⽅对⼯作质量、数量承担责任。

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定(3篇)

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承揽合同的概念和特征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具有以下特征:1.承揽合同是诺成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即可成立,不以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为合同成立的要件。

2.承揽合同是双务、有偿合同。

承揽合同当事人互负对待给付义务,承揽人完成一定工作,定作人支付报酬。

3.承揽合同是不要式合同。

承揽合同可以采用书面形式,也可以采用口头形式。

4.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工作为标的。

承揽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完成一定工作,并交付工作成果。

5.承揽合同以工作成果的交付为标的。

承揽合同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在于取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

二、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主要包括以下方面:1.合同法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是规范承揽合同的基本法律,对承揽合同当事人权利义务、合同成立、效力、履行、违约责任等作了明确规定。

2.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除合同法外,以下法律法规也对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民法典》对合同法的规定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对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指导意义。

(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解释(一)》《合同法解释(一)》对合同法的相关条款进行了解释,对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

(3)《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相关规定《民法典》合同编对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如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合同履行、违约责任等。

3.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的规定部分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承揽合同的法律适用也具有一定的指导作用,如《浙江省承揽合同条例》等。

三、承揽合同的法律规定1.承揽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1)承揽人的权利承揽人有权要求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报酬,并有权要求定作人提供必要的材料、设备等。

(2)承揽人的义务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并按照约定交付工作成果。

(3)定作人的权利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保证工作质量,并有权要求承揽人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关系(2篇)

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关系(2篇)

第1篇一、引言承揽合同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合同类型之一,它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接受工作成果并支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关系主要包括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承揽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以及承揽人与国家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本文将从这三个方面对承揽合同适用的法律关系进行分析。

二、承揽人与定作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承揽人的权利义务(1)权利1)获得报酬的权利。

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后,有权要求定作人支付报酬。

2)要求定作人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等协助的权利。

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权要求定作人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等,以便顺利完成工作。

3)要求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的权利。

承揽人有权要求定作人按照约定支付预付款,以保证工作的顺利进行。

(2)义务1)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

2)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保守定作人的商业秘密。

3)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资料、设备等的义务。

承揽人应当妥善保管定作人提供的资料、设备等,防止遗失或损坏。

2.定作人的权利义务(1)权利1)要求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的权利。

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按照约定完成工作,并保证工作质量。

2)监督承揽人履行合同的权利。

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度、质量等进行监督。

3)要求承揽人保密的权利。

定作人有权要求承揽人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保守其商业秘密。

(2)义务1)按照约定支付报酬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支付承揽人的报酬。

2)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等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按照约定提供必要的资料、设备等,以便承揽人顺利完成工作。

3)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的义务。

定作人应当协助承揽人完成工作,如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等。

三、承揽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1.承揽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主要包括以下几种:(1)承揽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

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承揽合同中定作人的义务:甲方(委托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乙方(承揽人):姓名/名称:住所/地址:证件类型及号码:联系电话:为保障双方权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一、委托内容甲方授权乙方负责处理以下委托事项:(包括但不限于)二、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2)提供必要的资料、信息、相关证件;(3)要求乙方保守与委托事项有关的保密信息;(4)要求乙方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履行义务;(5)其他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提供承揽服务及相关专业意见;(2)依照约定对委托事项进行处理;(3)按期完成委托事项,并交付相关文件和资料;(4)维护委托方的合法权益并保守相关机密信息;(5)其他应履行的法定义务。

三、合同履行方式1.合同履行方式:(1)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和乙方各持一份;(2)合同的有效期为_____年,届满后,需要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续签合同;(3)双方可以通过电子邮件、传真、快递等方式进行沟通。

2.变更、解除、终止(1)本合同的变更、解除、终止需要经过双方协商一致;(2)合同的解除、终止需要按照法律规定处理。

四、违约责任1.本合同任何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任何一条款或者全部条款的,属于违约,应承担违约责任;2.双方违约的,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各方均应认真履行合同。

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因违反中国法律法规而无效,不影响本合同其他条款的效力。

六、争议解决1.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若协商不成,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2.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签订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揽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3篇)

承揽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承揽合同,是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在我国经济生活中具有广泛的应用,涉及到各行各业。

承揽合同中,承揽人的责任是合同法中的重要内容,对维护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详细阐述承揽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

二、承揽人的定义承揽人,是指依照承揽合同约定,完成一定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并接受定作人给付报酬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三、承揽人的责任的法律规定(一)承揽人的基本义务1. 亲自完成工作承揽人应当亲自完成承揽合同约定的工作。

承揽人不得将承揽合同约定的工作转包给第三人,除非定作人同意。

否则,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要求承揽人承担违约责任。

2. 按时、按质完成工作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质量完成工作。

承揽人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定作人因此遭受的损失。

3. 保守秘密承揽人应当保守定作人提供的资料、技术秘密等,不得泄露给他人。

承揽人泄露定作人提供的资料、技术秘密等,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4. 按约定交付工作成果承揽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时间、地点、方式交付工作成果。

承揽人未按约定交付工作成果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二)承揽人的违约责任1. 违约金的承担承揽人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应当按照约定承担违约金。

约定违约金的,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款的百分之二十;没有约定违约金的,应当按照实际损失赔偿。

2. 损害赔偿承揽人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损害赔偿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3. 返工、重作承揽人未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定作人可以要求承揽人返工、重作。

返工、重作的费用由承揽人承担。

4. 消除影响承揽人泄露定作人提供的资料、技术秘密等,给定作人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消除影响的义务。

(三)承揽人的责任免除1. 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导致承揽人无法按时、按质完成工作的,承揽人不承担违约责任。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非典型承揽合同的判定及定作人过失的责任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案情
甲为个体业主,准备开办一家美容院。

在美容院装修完成后,雇请无高处作业资质的乙为其提供保洁服务。

口头约定:乙负责美容院房间内的活洁整理并擦拭一至三楼门窗玻璃;劳务费为1000元,两天内完工。

乙在擦拭三楼窗户时,未采取防护措施,不慎坠落楼下,导致颅脑损伤,多部位骨折,为治疗花费10万元。

乙诉至法院,要求甲承担用人者责任,请求判令甲向其赔付医疗费用10万元。

解析
本案涉及两个争议问题:一是乙向甲提供劳务的合同究竟是雇佣合同,还是承揽合同?这直接影响着甲所承担的是用人者责任还是定作人责任;二是如果确认为承揽合同,定作人甲的过失如何判定,乂如何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一、非典型承揽合同的认定问题
承揽合同系指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特定的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取得报酬的合同。

就种类而言,承揽合同主要包括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检验合同等。

典型的承揽合同,一般是对有体物的制作和变更,例如房屋的维修、服装的定制;还可以是无体之精神的创作,例如电脑软件设计、广告设计、美术作品创作,这些是借有体物予以形体化的体现。

1特殊场
合下,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所提供的仅仅是劳务的实施,虽然仍然要求此种劳务须
具有完成特定结果的特性,但实务上做合同类型上的区分却颇有难度,这种形态的
承揽合同姑且称之为非典型承揽合同”。

这里所谓的典型与非典型的区分,更多的是出丁对承揽合同认定难易程度上的考量。

(一)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区分
在区别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的具体处理上,首先是看当事人是否有约定。

判断合同性质主要是审查双方约定的权利义务,而不是单纯看合同名称,现实中并不排除有雇主为了规避承担雇佣合同责任,而以承揽”命名合同的情形。

在实务中,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有时不易区分。

据一般的学理认识,区分标准如下:(1)承揽合同以工作成果为目的,劳务供给仅仅是手段或过程,而雇佣合同劳务本身即为目的;(2)承揽人完成工作成果获得报酬,雇佣合同中提供劳务即获得报酬,而有无工作结果在所不问;(3)承揽人提供的劳务具有独立性,而受雇人则须听从雇主指令,具有从届性。

(4)承揽人一定条件下可将劳务转授他人为之,受雇人的劳务则须亲自为之。

2至丁有学者在论著中列出的,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与雇佣合同中的雇佣人是否承担连带赔偿责任有所不同3,并非区分合同
类别的标准,仅是区分以后带来的法律效果的差异,丁区分本身无意义。

非典型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所提供的仅是劳务的实施,前述标准还需进一步推敲。

(1)合同目的判断。

承揽合同在完成一定工作之后一般需要交付工作成果,但工作成果并非有体物,而是无形劳务之结果,则不为一般意义的交付。

因而,在
判断是否为承揽合同时,就不宜考虑是否具备有体物工作成果或物质形态体现的工
作成果的交付。

(2)取得报酬方式的判断。

定作人按照工作成果而非劳务时间支付报酬,并不是说承揽合同一定要在工作成果完成后再支付报酬,实务中也存在定作人预付部分或全部报酬的情况。

当然,在雇佣合同中,如果是长期用工,雇主一般都会定期支付报酬。

然而,在某些需要长时间完成工作成果的承揽合同中,并不能排除定作人分期支付报酬的情况。

在短期用工中,以是否定期支付报酬为判断标准显然也不可行。

(3)所提供劳务是否具有独立性的判断。

按照控制理论,判断被雇主雇请的人在引起他人人身或财产损害时的身份究竟是承揽人还是雇员,其最根本的标准是控制标准,如果雇主对引起损害发生的人享有控制权,则引起他人损害发生的人在侵权法上的身份就是雇员;反之,则为承揽人。

4在承揽人仅提供劳务的承揽合同中,定作人在关注劳动成果的同时,对劳务过程也很关注,甚至指示整个劳务过程。

这乂是否能够说明定作人是在控制”承揽
人呢?可以这样理解,定作人因其本身具有检验、监督承揽人的义务,乂由丁这种合同的特殊性,如果不对劳务过程监督,工作结果就很难保证。

换言之,定作人关心的仍是工作结果,对劳务过程的监督仅仅是保证工作成果顺利完成的手段而已,也应认定为承揽合同。

(4)由丁不具有人身专届性,承揽人可以将工作转予他人执行,这也是认定承揽合同的一个标志,无需赘言。

区分非典型承揽合同与雇佣合同更多的是事实问题,而非法律问题。

以本案为例,甲为了保证美容院的正常开业,在装修完成后,与乙达成口头协议,要求乙对美容院内外做活洁卫生。

按照一般逻辑,甲对合同的需求是两天内完成美容院的内外活洁工作,而对丁乙采用何种劳动工具、工作方式并不关注,即甲关注的是最终的劳。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