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规范
研究生如何进行学术规范研究生阶段是学者们进行高水平学术研究和创新的重要阶段。
为了确保研究的有效性和可靠性,以及与学术界的规范要求保持一致,研究生应当高度重视学术规范。
本文将介绍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遵守的基本规范,其中包括学术诚信、研究伦理和学术写作规范。
一、学术诚信学术诚信是研究生进行学术研究时应当遵守的基本原则之一。
研究生应保证自身的研究成果真实、可信,不得以任何形式伪造、篡改或隐瞒数据、研究方法、结果或结论。
此外,研究生还应尊重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抄袭他人研究成果,必须正确引用他人的观点、数据和研究成果,并在文中明确标注出处。
在学术交流和合作中,研究生还应遵守共同进步、平等互利的原则,不得利用他人的研究成果获取个人利益。
任何违反学术诚信的行为都将严重损害个人声誉,对于学术界的信任也造成不良影响。
二、研究伦理研究伦理是指研究人员在进行研究时应当遵循的伦理规范。
研究生应明确了解自己所从事的研究领域的伦理规定,并在研究过程中严格遵守。
特别是涉及人类或动物的研究,必须获得相关伦理审查委员会的批准,并尊重被调查对象的权益,保护他们的隐私和个人信息。
此外,研究生还应确保实验设备的使用安全,遵守相关的实验室规章制度,保护个人和他人的生命安全。
三、学术写作规范学术写作规范是研究生在撰写学术论文或研究报告时应当遵守的要求。
研究生应确保文章的逻辑严密、表达准确,并按照规范的格式撰写。
在写作过程中,应注意以下几点:1. 文章结构:学术文章通常包括引言、文献综述、研究方法、结果与讨论、结论等几个部分。
研究生应按照规范的结构编写文章,确保每个部分内容的连贯性和一致性。
2. 引用与参考文献:研究生在撰写学术论文时,引用他人的观点或使用他人的研究成果时,应正确标注出处,并准确列出参考文献。
引用文献时应符合学术规范,不得随意编造或省略引用资料。
3. 语言风格:学术论文应以正式、准确、简洁的语言风格进行写作。
研究生在撰写论文时,应注意使用专业术语,避免口语化的表达和不严谨的用词。
研究生学术规范
研究生学术规范研究生学术规范是指研究生在学术研究过程中应遵循的规范和要求。
研究生是高等教育中的优秀学员,承担着深入研究、创新和推进学术发展的责任。
因此,严格遵守学术规范是研究生必不可少的基本素养。
本文将从研究生学术诚信、学术论文撰写和学术道德几个方面探讨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重要性及具体要求。
一、研究生学术诚信研究生学术诚信是学术研究的基石,体现了研究生对学术道德的尊重和遵循。
研究生应该遵循以下几点:1. 建立诚实守信的科研态度。
研究生在论文撰写、科研实验等环节应当真实、客观、勤奋、严谨,不得伪造、篡改实验数据或抄袭他人成果。
2. 严禁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研究生在进行文献综述时应注明引用来源,并对引用内容进行适当的标注和解读。
在撰写论文时,应规范使用引用格式和引用标注,严禁抄袭他人成果。
3. 尊重合作原则。
研究生应当遵守学术团队的合作约定,树立良好的合作意识,不得以个人名义发布本应作为团队合作成果的研究结果。
二、学术论文撰写学术论文是研究生展示研究成果和学术水平的重要途径,严禁存在剽窃、抄袭等学术不端行为。
研究生在撰写学术论文时应注意以下几点:1. 文章结构合理。
学术论文应包括引言、研究背景、研究目的、研究方法、研究结果、讨论与分析以及结论等部分。
每个部分应按照逻辑顺序展开,内容之间要有紧密联系。
2. 文字表达准确。
研究生在撰写学术论文时应注意语句的准确性和规范性,避免出现含糊不清、模棱两可的表述。
专业术语使用要准确无误,语言简洁明了。
3. 引用规范且及时。
学术论文撰写过程中应及时引用前人的研究成果,并标明引用来源。
引文格式应符合学术期刊的要求,并在参考文献部分进行详细列举。
三、学术道德学术道德是研究生应当具备的品质和操守,涉及到学术交流、学术竞赛、学位论文等方面,研究生应当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知识产权。
研究生在进行学术研究时应尊重知识产权,不得侵犯他人的学术成果和专利权益。
在学术交流中,要注重对他人成果的尊重和引用。
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着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
天大校研〔2010〕15号(关于发布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5号签发人:钟登华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津大校研〔2007〕5号)文件进行了修订。
经201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天津大学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陈志华;联系电话:)主题词:研究生教育学术规范△通知(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着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天大校研〔2010〕15号(关于发布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5号签发人:钟登华关于发布《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的通知各学院及各有关单位: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国家法律和教育部的相关文件要求,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学校对《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津大校研…2007‟5号)文件进行了修订。
经2010年第7次校长办公会讨论通过,现予以发布,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天津大学二○一○年八月三十日(联系人:陈志华;联系电话:27403736)主题词:研究生教育学术规范△通知(共印3份)天津大学校长办公室2010年8月30日印发附件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硕士生学术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
硕士生学术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学术规范是硕士生在撰写学术论文时必须严格遵循的标准。
它旨在确保学术研究的严谨性、真实性和可信度。
本文将介绍硕士生学术论文写作的学术规范,包括文献引用、文字编辑、结构组织等方面,并对相关问题进行逐一分析和解决。
一、文献引用文献引用是学术论文中必不可少的一环,它能有效支撑和证明作者的观点和论证。
在引用文献时,硕士生应该准确、规范地引述相关资料。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学术规范:1. 引用格式:学术论文中常用的引用格式有美国心理学会(APA)引用格式、现代语言协会(MLA)引用格式和芝加哥大学引用格式等。
硕士生应根据自己所在学科领域的要求选择适当的引用格式,并始终保持一致性。
2. 引用内容:引用资料的内容应准确、完整,并包括作者、标题、出版时间等基本信息。
引用内容应与原文保持一致,不得修改或简化作者的观点。
3. 引用顺序:引用文献的顺序应按照出现的先后顺序排列,并在论文末尾列出参考文献。
每一篇引用资料都应在正文中给予明确的引用标注,以便读者查证。
二、文字编辑文字编辑是学术论文写作中的重要一环,它直接关系到读者对论文内容的理解和接受程度。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学术规范:1. 语言表达:硕士生应使用准确、简明的语言表达自己的观点和论证。
避免使用口语化或俚语化的词汇,优先选择专业术语和正式用语。
同时,还应注意语法和拼写的准确性,确保文章的语句通顺、规范。
2. 文章结构:学术论文应包括引言、方法、结果和讨论等部分。
引言部分应简要介绍研究背景和研究问题,并概述自己的研究目的和重要性。
方法部分应详细描述研究的实施过程,以便其他研究者能够复制和验证结果。
结果部分应准确、客观地呈现研究所得的数据和实验结果。
讨论部分应对结果进行解释和分析,并与前人研究进行比较和对照。
三、结构组织结构组织是学术论文写作中的关键一环,它直接关系到论文的逻辑性和层次感。
以下是一些重要的学术规范:1. 章节安排:学术论文应有清晰的章节结构,并按照引言、正文和结论的顺序进行组织。
关于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授予学位最低要求的规定
关于对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博士研究生
申请答辩、授予学位最低要求的规定
为提高博士学位授予质量,加强对博士生科研能力和学术论文写作能力的培养,天津大学第九学位分委会对2009年3月及以后入学的全日制博士研究生申请答辩及授予学位发表论文要求如下(化机专业要求同机械学科): 一.申请答辩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2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
3.至少发表1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并发表1篇EI收录期刊论文。
4.博士生应满足以上发表论文要求才能申请答辩。
如申请提前进行学位论文答辩,则需至少发表2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论文。
二.获得博士学位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至少发表1篇SCI收录二区及以上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2.至少发表3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
3.至少发表2篇SCIE收录期刊论文并发表2篇EI收录期刊论文。
三.博士生所发表的SCI收录论文中至少有1篇是在英文刊物上的文章。
四.学院尊重各学科及各位导师根据实际情况对学生适当提出更高的发表论文要求。
五.发表论文必须经过导师同意,且论文内容为学位论文内容,并在附于学位论文后的“发表论文情况说明”中注明每篇文章所对应的学位论文具体章节.
六.研究生发表或录用的学术论文均要求本人为第一作者或导师为第一作者、本人为第二作者,且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学生要求单位署名为天津大学化工学院。
如提交的发表论文材料存在弄虚作假、一稿多投等行为,相关责任人将受到严肃处理。
分委会主席:
院章:
天津大学第九学位分委会。
研究生学术规范讲座20111116_定版_
第二阶段(2002-2005)
2002年,中国科学院学部科学道德建设委员会组织了“我国科学道德与学风问题 ”的研究,该研究于2004年呈报国务院。 2002年,教育部发布《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推动了各高校的科 研诚信制度建设 社会科学的科研和教育机构开始制定相关政策
第三阶段(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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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科研道德建设的新趋势
3.1 科研不端行为治理的国际化 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不再局限于国家内部,国家间的合作、 国际组织的介入标志着科研不端行为的治理的国际化。如:
世界经合组织(OECD)于2007年2月22-23日在日本东京召开 专题讨论会。会后经讨论会审阅,于同年6月25日发表了《确保 科学诚信和预防不端行为的良好实践的报告》(Report on Best Practices for Ensuring Scientific Integrity and Preventing Misconduct )。 为了便于开展全球层面的信息交流与对话,商讨科研不端行为治 理和科研诚信建设行动议程,2007年9月17-19日,由欧洲科学 基金会(ESF)和美国卫生与福利部下属的科研诚信办公室(ORI )共同发起并组织的世界首次科研诚信大会在葡萄牙首都里斯本 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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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治理模式的变迁及其背景
1.3 治理模式发生了怎样的转变? 内化模式
科研道德规范,在日常的科学实践中,一般通过“师徒”关系得 到传承和强化 只有当某种危机出现时,才会通过科学家的自觉的道德反思或谴 责表达出来
制度化模式
科研道德规范,在日常的科学实践中,一般通过一种比较完善的 制度体系,系统地和社会化地表达出现 科研道德规范被以符号化(或文本化)的方式得到表达。当某种 危机出现时,即可以按照已有的规范要求对其对其加以识别,按 照既有的程序及规则进行处理,并且通过对不端行为的惩罚,对 社会起到警示的作用
2017年版天津大学毕业论文格式要求及模板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7年2月14日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说明统一规范我校博士、硕士学位论文格式,有利于以学位论文为载体的科研成果的收集、存储、处理、加工、检索、利用、交流和传播。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参照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在征求学校研究生教育督导组专家和部分学院意见的基础上,制订了《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用版)》,对天津大学研究生论文的封面、扉页、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等格式进行了规范。
现正式发布,请天津大学博士、硕士研究生依照本规定进行学位论文撰写。
如对《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版)》有意见或建议,请联系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
天津大学研究生院2016年10月24日联系人:刘家骥联系电话:电子邮箱:职能部门: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学位办办公地址:北洋园校区行政楼A-314室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学术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也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参照GB/T 7713.1—2006《学位论文编写规则》,GB 7713-87《科学技术报告、学位论文和学术论文的编写格式》和GB/T 7714—2005《文后参考文献著录规则》等标准,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 论文的结构学位论文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附录;(10)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1)致谢。
天津大学研究生毕业发表论文及学位申请规定
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答辩及申请学位的相关规定(2011版)二零一一年八月目录相关规定 (1)附件一:管理与经济学部关于国际期刊分级的建议原则 (8)附件二: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 (10)附件三:管理与经济学部学术论文与学位论文相关性核查表 (15)附录1:UT/DALLAS界定的24种期刊 (16)附录2:金融时报45种期刊 (17)相关规定一、博士学位申请1、学术论文发表要求结合管理与经济学部的学科特点,在管理与经济学部第十学位评定分委会及第十四学位评定分委会上会的博士研究生,申请学位时,在满足天大校研〔2010〕11号(天津大学关于硕士、博士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要求的规定)的基础上,应满足管理与经济学部规定的以下条件之一:a.至少发表1篇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b.至少发表2篇被SCIE或SSCI或A&HCI收录的学术论文。
c.至少发表3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c.1.其中至少有1篇被SCIE或EI(期刊)或SSCI或A&HCI收录;c.2.若3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有1篇为EI(会议)收录,另外两篇中至少有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A类期刊,或另外2篇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期刊。
d.至少发表4篇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d.1.4篇核心学术期刊中至少有一篇为天津大学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d.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e.以同等学力在职申请博士学位的博士研究生须在天津大学界定的学术期刊范围发表4篇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为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且必须满足以下条件之一:e.1.2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中至少有1篇为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中文B类以上期刊。
e.2.至少加发1篇管理与经济学部界定的“国际一般期刊”。
注:⑴管理与经济学部国际期刊界定原则(详见附件一);⑵管理与经济学部中文学术期刊分级列表(详见附件二);⑶天津大学界定的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是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⑷天津大学界定的核心学术期刊论文是指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
天津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天津大学硕士论文格式要求1、题目:应简洁、明确、有概括性,字数不宜超过20个字。
2、摘要:要有高度的概括力,语言精练、明确,中文摘要约100200字;3、关键词:从论文标题或正文中挑选3~5个最能表达主要内容的词作为关键词。
4、目录:写出目录,标明页码。
5、正文:论文正文字数一般应在3000字以上。
论文正文:包括前言、本论、结论三个部分。
前言(引言)是论文的开头部分,主要说明论文写作的目的、现实意义、对所研究问题的认识,并提出论文的中心论点等。
前言要写得简明扼要,篇幅不要太长。
本论是论文的主体,包括研究内容与方法、实验材料、实验结果与分析(讨论)等。
在本部分要运用各方面的研究方法和实验结果,分析问题,论证观点,尽量反映出自己的科研能力和学术水平。
结论是论文的收尾部分,是围绕本论所作的结束语。
其基本的要点就是总结全文,加深题意。
6、谢辞:简述自己通过做论文的体会,并应对指导教师和协助完成论文的有关人员表示谢意。
7、参考文献:在论文末尾要列出在论文中参考过的专著、论文及其他资料,所列参考文献应按文中参考或引证的先后顺序排列。
8、注释:在论文写作过程中,有些问题需要在正文之外加以阐述和说明。
9、附录:对于一些不宜放在正文中,但有参考价值的内容,可编入附录中。
关于大学的论文范文大学精神与大学生法律意识关键词:大学精神;大学生法律意识摘要:大学精神的最基本的内涵是科学精神和人文精神,法律应是人文科学精神的结晶,但大学主体之一的大学生,其法律意识却并未与时俱进,这与大学精神危机不无关系。
因此,要加强大学生法律意识建设,解决大学人文精神与科学精神的缺失问题已刻不容缓。
中图分类号:G40-055 文献标志码:A一大学生法律意识与大学精神的缺失大学精神是一个在历史和不同的社会情境中变化、发展着的概念,有着不同的表述:有的从大学理念、价值观念、行为准则方面进行理解,卢铁城在《刍议大学精神与川大精神》一文中指出大学精神就是指一所大学最为核心和高度抽象的价值追求和品格特征;刘宝存先生把大学精神定义为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所形成的约束大学行为的价值和规范体系的独特气质;乔玉香在《现代大学精神及其培育》一文中提出,大学精神的本质是大学在长期的发展过程中积淀而成的相对稳定的、具有特色的并为大学人所认同、追求、遵循的理想、信念、价值观、传统和行为准则等组成的体系,它是大学文化的精华,是大学发展过程中理性与感性、共性与个性、隐性与显性、历史性与现实性、深刻性与大众性的统一。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通过严格的检查,对本科毕业生授予正式文凭,为学生提供有效保证。
本科
毕业生应在毕业时间内完成本科课程教学规定的学时、学分。
只有完成就读学分和学术研
究规定的学分,科研能力达到规定的标准,才有资格毕业。
只有完成本科课程教学规定的基本学分,具备学术研究能力,才有资格参加毕业考试。
毕业后,学生还必须符合本科学业的规定,经过毕业审查,交纳学费,才能颁发毕业证书。
毕业生所受学位成绩应达到学校规定的本科毕业生要求。
毕业研究论文选题须符合毕
业学位论文申请时间表所求要求,并应于毕业审查前公布。
学生在研究论文撰写、口头答
辩等内容上,要保障质量,达到本科毕业要求。
天津大学硕士毕业要求是,学生必须完成学校要求的学年、学分和本科课程教学规定
的学时、学分,学术研究能力达到本科毕业要求,能撰写有效的学业论文,在口头答辩中
能很好地展示自己对毕业课题和科研成果的认识,才能被授予硕士学位。
学位论文应针对
研究课题展开深刻的讨论,在撰写学位论文时应注意安排有效的学位论文讨论,并最终通
过口头答辩后,才能获得硕士学位。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参考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参考文献必须符合有关参考文献的引文规范。
3.研究生署名“天津大学”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否则,在学位授予时不予认可。
发表学术论文有其他作者的署名也必须征得署名者的同意。
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4.研究生毕业以后发表的署名包含有导师姓名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在标注天津大学承担的基金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5.研究生对于在天津大学期间做出的学术成果不允许以其他单位名义发表。
封面及论文格式规定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扉页及摘要样例样例3:工程硕士学位论文适用对象:非全日制工程硕士天津大学工程硕士学位论文格式图三 中文摘要 图四 英文摘要注:“中文论文题目”、“英文论文题目”、“摘要”、“ABSTRACT”字体为宋体加黑二号字,其余为宋体四号字。
中文论文题目姓名图一 论文封面 书脊 图二 扉页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见《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扉页及摘要样例》)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天津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封面、扉页及摘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里的“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见附件)(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Removed_天大校研〔2012〕7号(天津大学对研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12
1. 研究生本人自行申请,经导师对成果确认无误后,将申请表、 论文首页等相关材料报送学工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后,学工部和财 务处配合完成奖励发放工作;
2. 研究生在 2013 年 1 月 1 日以前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 2013 年 12 月 31 日之前仍不被领取的自动作废,不再发放奖励。
3. 自 2013 年 1 月 1 日起,研究生发表的高水平论文在学工部公 布奖励。
究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规定》(待确定),对研究生领取
论文奖励的办法规定如下:
一、申请办理时间:
每年两次办理论文奖励领取事宜
______2__4_1______3___2_1_“_”__________________4__2__40__12_“_”0__12__03__“2_•_”042_“_0•__”83__“0_”_0_7_1__3—2__0__—1__45__80_1_42__84__42“__”56_l“_”4_0_“3”_0_5_0_28“_”01“_”07_“9”0_“0”2“2”•30”“0”“”093124820302130
天津大学 2012 年 12 月 31 日
(联系人:杨冬;联系电话:27406642)
______2__4_1______3___2_1_“_”__________________4__2__40__12_“_”0__12__03__“2_•_”042_“_0•__”83__“0_”_0_7_1__3—2__0__—1__45__80_1_42__84__42“__”56_l“_”4_0_“3”_0_5_0_28“_”01“_”07_“9”0_“0”2“2”•30”“0”“”093124820302130
五、其他 1.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天津大学关于奖励研究生发表被 SCIE 或 EI 收录学术论文的暂行规定》(津大校发〔2005〕64 号)同时 废止。 2. 本科生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的奖励参照本奖励规定执行。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研究生论文写作要求的规定
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试行稿)学位论文是学位授予单位研究生培养质量的重要标志,是研究生本人在学期间从事科学研究的成果体现,是对研究生综合能力的考核,是研究生申请学位的主要依据。
为保证我校研究生学位论文的质量,实现我校学位论文格式的规范化,特制定《天津大学关于博士、硕士学位论文统一格式的规定》。
1、论文结构要求学位论文应采用汉语撰写;一般由十一部分组成,依次为:(1)封面,(2)扉页,(3)独创性声明、学位论文使用授权说明,(4)中文摘要,(5)英文摘要,(6)目录,(7)正文,(8)参考文献,(9)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10)附录,(11)致谢。
各部分具体要求如下:(1)封面(采用天津大学统一印制的封面)论文题目:应是整个论文总体内容的体现,要引人注目,力求简短,严格控制在25字以内。
学科专业:以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发布的学科专业目录中的二级学科为准。
指导教师:除工程硕士写两名指导教师外(含一名企业导师),其他一般只能写一名指导教师。
(2)扉页(见样例)(3)独创性声明和论文使用授权说明:《独创性声明》和《学位论文版权使用授权书》里的“学位论文作者签名”和“导师签名”均不能为空,否则不提交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学位。
(见样例)(4)中文摘要中文摘要应将学位论文的内容要点简短明了地表达出来,约500~800字左右(限一页),字体为宋体小四号。
内容应包括工作目的、研究方法、成果和结论。
要突出本论文的创新点,语言力求精炼。
为了便于文献检索,应在本页下方另起一行注明论文的关键词(3-7个)。
(见样例)(5)英文摘要内容应与中文摘要相同。
字体为Times New Roman小四号。
(见样例)(6)目录标题应简明扼要并标明页号。
(7)正文硕士学位论文一般要求不少于3万字;博士学位论文一般不少于5万字。
内容一般包括:国内外研究现状、理论分析、计算方法、实验装置和测试方法、实验结果分析与讨论、研究成果、结论及意义。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则
天津大学研究生学则为切实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加强和完善研究生学籍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 树立优良校风,促进研究生在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把研究生培养成为素质优良的高层次专门人才,依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学则。
本学则适用于学历教育的研究生。
入学与注册第一条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录取的新生,参加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或被保送),经教育部批准录取的考生,即取得我校学历教育研究生入学资格。
第二条新生须在规定的日期内,凭天津大学研究生院录取通知书,在规定的日期内办理入学手续。
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期报到者,须事先请假并附有关证明,经研究生院批准,可延期报到,但延期报到最迟不得超过两周。
第三条新生报到后须按招生规定进行复查。
合格者,交相关费用后准予注册,取得学籍。
第四条在体检复查中发现患有疾病不能坚持学习者, 经本校医院证明在短期内可以治愈的,经个人申请,研究生院批准,可保留入学资格一年, 离校治疗。
保留入学资格的新生,须在下一学年开学前两个月向研究生院提出入学申请, 经县级以上医院证明和本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重新办理入学手续。
第五条新生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入学资格:(一)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两周不报到者;(二)入学复查不合格者;(三)保留入学资格期满的新生未按规定申请入学,或是虽申请入学,但经复查不合格者;(四)有徇私舞弊行为者。
第六条我校硕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两年半,博士学位研究生学制一般为三年,硕博连读生学制一般为五年。
第七条 研究生一般不得延长学习年限,因特殊原因必须延期毕业者,应提前提出“天津大学研究生学籍异动”申请,经指导教师同意,学院主管院长审批,报研究生院批准。
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半年,博士生延长期一般不超过两年。
本校在职硕士研究生延长期不超 过一年。
经批准延期的研究生,延长期内的生活费由本人(或导师)解决。
同时须向学院交 纳补偿培养费和设施费。
延长期满仍不能毕业的研究生按肄业或结业处理。
天大校研〔2010〕13号(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
天津大学文件天大校研…2010‟13号签发人:钟登华天津大学关于学术期刊论文界定的有关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学科建设和教师队伍建设,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提升科研水平,鼓励我校师生积极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更好地符合学术评价体系及学科评估的要求,我校将学术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被SCIE、EI、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核心学术期刊论文”和“一般学术期刊论文”。
一、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根据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提供的《JCR期刊影响因子及分区情况》,将JCR(JOURNAL CITATION REPORTS)检索源期刊中一区、二区和三区期刊收录的论文界定为高水平学术期刊论文。
二、被SCIE、EI、SSCI和A&HCI收录的论文(一)SCIE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科学引文数据库(Science Citation Index Expanded);(二)EI是指美国工程信息公司(Engineering Information Inc.)制作的工程索引数据库(Engineering Index);(三)SSCI是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社会科学引文索引(Social Science Citation Index);(四)A&HCI指美国科学情报研究所(ISI)制作的艺术与人文引文索引数据库(Arts & Humanities Citation Index);SCIE、SSCI、EI和A&HCI均指网络版,即可通过网络检索到,有检索号即可。
三、核心学术期刊论文(一)在《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SCD)的核心库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国科学引文数据库》(China Science Citation Database)由中国科学院文献情报中心编制。
(二)在《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的来源期刊上发表的论文《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CSSCI)由南京大学中国社会科学研究评价中心编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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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弘扬求是创新精神和严谨治学的优良学风,维护学术道德,规范学术行为,严明学术纪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国家法律,教育部《关于加强学术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第21号令》、《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天大校发〔2010〕10号)、《天津大学学生违纪处分规定》(津大校发〔2005〕42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校研究生教育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本规范适用于规范具有天津大学学籍的全日制研究生、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的研究生和已经取得天津大学学位人员在校期间的学术行为。
第三条对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应当坚持程序正当、证据充分、依据明确、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的方针;应当坚持公平、公正原则,坚持教育与处理相结合的原则,坚持研究生申诉权的保障原则。
第二章学术道德规范
第四条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必须严格遵守以下学术道德规范:
1.凡引用他人已经发表或未发表的成果、数据、观点等,均应明确说明并详细列出有关文献的名称、作者、年份等细节,已经出版的文献还要列出出版机构、出版地和版次等内容。
2.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包括学位论文)必须将参考文献全部列出,重要参考文献和未公开发表的文献应主动向导师汇报或交导师审阅。
参考文献必须符合有关参考文献的引文规范。
3.研究生署名“天津大学”或导师姓名(不论第几作者)所发表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否则,在学位授予时不予认可。
发表学术论文有其他作者的署名也必须征得署名者的同意。
在标注各级基金项目资助时,必须经过导师或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4.研究生毕业以后发表的署名包含有导师姓名的学术论文原始稿件必须经过导师审核和书面同意,在标注天津大学承担的基金项目资助时,也必须经过项目负责人书面授权。
5.研究生对于在天津大学期间做出的学术成果不允许以其他单位名义发表。
6.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完成的实验成果和数据等资料,毕业时应上交所在(本)实验室或导师。
第五条天津大学研究生在科学研究和学术活动中,不应有下列违反学术道德的行为:
1.侵占、抄袭、剽窃他人学术成果(包括论文成果、技术报告和研究数据)。
2.篡改、伪造研究数据(包括试验数据、调查数据等);隐瞒不利数据从而用于伪造创新成果和新发现。
3.隐瞒、伪造、篡改原始实验记录,或实验记录严重短缺,与所发表论文不相一致。
4.将本课题组已有研究成果在自己的论文中不加标注而明示或暗示为自己完成的。
5.伪造学术论文、学术报告(包括请他人代写文章或代他人写文章、学术报告等)。
6.在未参与工作的研究成果中署名。
7.发表学术论文时未经别人同意使用别人署名,或未经项目负责人同意标注资助基金项目。
8.故意藏匿、隐瞒在学期间利用天津大学的条件完成的科研成果和科学发现。
9.发表学术论文一稿多投。
10.虚开、伪造或篡改发表文章接受函或录用通知。
11.以不正当手段影响研究成果鉴定、奖学金评定、论文评阅、论文答辩和考试成绩等。
12.伪造导师或专家推荐信及其他评定(或审批)意见,伪造导师、领导或专家签名。
13.在论文致谢中表达对本论文工作无直接关系人员的感谢。
14.盗用、贩卖或擅自传播本课题组技术专利、专有数据、保密资料等未公开的技术成果。
15.其他违背公认的学术道德准则的行为与表现。
第三章对涉嫌学术失范行为的处理
第六条校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负责受理研究生学术失范问题的举报、投诉。
第七条违反学术规范的在校全日制研究生视情节和后果轻重,分别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的处分,并附加下列处理:
1.处分公布后的十二个月内不得评定优秀奖学金、不得评定各类荣誉称号、不得申请国家助学贷款。
2.已获优秀奖学金者,停止发给未发的奖学金。
3按《天津大学硕士、博士学位工作实施细则》相关规定,对情节严重者,将取消其申请学位资格。
4.开除学籍的研究生,其善后问题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处理,并按学校相关规定办理离校手续。
第八条违反学术道德规范,受到纪律处分的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给予下列处理:
撤消所有通过该项违反学术道德行为而获得的各项资格,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学位申请资格。
第九条违反学术道德规范,情节严重的,受到纪律处分的已获得学位人员,校学位办递交校学位委员会讨论,由校学位委员会决定是否撤消其学位。
第十条违反学术道德特别严重而触犯法律者,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四章处理规程
第十一条天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校学位办)在发现研究生涉嫌学术失范行为后,即组织进行相应调查。
第十二条校学位办通知学术失范行为所在的学院,学院应在5个工作日内组成不少于3人的调查小组(调查小组人数应为奇数,也可以是校外相关学术领域的专家)对学术失范行为的事实进行调查和认定。
调查小组须在10个工作日内向学院提交调查报告和认定结论。
学院依据调查结果,参照本规范第七、八、九条提出书面处理意见,并将书面处理报告连同调查材料在5个工作日内交校学位办。
校学位办进一步核实材料,如有必要可再组织专家复审。
第十三条校学位办对相关材料进行审定后,报送校长办公会议,做出相应的处分决定;对已获学位人员给予撤消学位的处理,需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讨论决定。
第十四条处分、处理决定作出后,要及时送达失范人员本人。
第十五条处分、处理决定送达失范人员本人后,失范人员对处分、处理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在5个工作日内向学校提出申诉。
在申诉期内未提出申诉的,学校不再受理其提出的申诉。
第十六条学校对学术失范研究生作出的处分可采取适当的方式在学校适当范围内予以公布。
学院在收到学术失范研究生的处分决定后要做好相应的教育工作,处分决定书必须记入失范研究生档案。
对专业学位研究生、同等学力申请学位研究生以及已经取得学位人员的处理意见均应通知其工作单位并记入其档案。
第十七条在学校作出处理决定之前,一切程序和资料原则上均在保密范围之内,所有涉及人员不得泄露调查等情况。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范由天津大学学位与学科建设办公室负责解释。
本规范自下发之日起实施。
2007年发布的《天津大学研究生学术规范(试行)津大校研〔2007〕5号文件)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