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
(1068 字)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是指国家对计划年度内新增建设用地虽(包括建设占用农用地和未利用地)、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虽和耕地保有虽的具体安排。它是实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主要措施,是当年新增建设用地、建设项目用地预审、耕地开垦、土地整理审批的依据。
一、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管理原则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1、严格执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合理控制建设用地总虽,切实保护耕地特别是基本农田;
2、运用土地政策参与宏观调控,以土地供应引导需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
3、建设占用耕地与补充耕地相平衡;
4、优先保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和基础设施项目用地;
5、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
6、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保障土地的可持续利用。
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内容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内容主要包括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
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耕地保有虽计划指标等。
1、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分为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
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指标)。包括新增建设用地总虽和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及耕地指标。它依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国家宏观调控要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国家供地政策和土地利用的实际情况等因素确定。
2、土地开发整理计划指标。包括土地开发补充耕地指标和土地整理复垦补充耕地指标。它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土地开发整理规划、建设占用耕地、实现耕地保有虽目标等情况确定。
3、耕地保有虽计划指标。它依据国务院向省、自治区、直辖市下达的耕地保护责任考核目标确定。
三、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的执行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会同有关部
门,按照国家的统一部署,提出本地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建议,经同级人民政府审查后,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可以将上级下达的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分解,经同级人民政府同意后下达。
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实行指令性管理,不得突破。新
增建设用地计划中城镇村建设用地指标和能源、交通、水利、矿山、军事设施等独立选址的重点项目建设用地指标不得混用。没有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用地的,或者没有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指标擅自批准农用地转用的,按非法批准用地追究法律责任。土地开发整理补充耕地应当不低于土地开发整理计划确定的
指标。
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一经批准下达,必须严格执行。因特
殊情况需增加全国土地利用年度计划中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的,按规定程序报国务院审定。实际新增建设用地面积超过当年下达计划指标的,扣减下一年度相应的计划指标。
篇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2252字)
根据国土资源部《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管理办法》(国土
资源部令第37号)和国土资源部有关通知规定,按照统筹保发展、保资源、保民生、落实差别化管理的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编制了20xx年江苏省土地利用计划,经省政府同意,下达各地执行。
一、国土资源部下达我省20xx年土地利用计划
(一)新增建设用地总虽为27。09万亩,其中新增建
设占用农用地22。26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17。805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中,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重点项目建设占用耕地5。67万亩,城镇村建设占用耕地12。135万亩。
用于国务院、国务院有关部门及中央军委、解放军各总部批准或核准的独立选址建设项目新增建设用地总虽、农用地和耕地转用建设用地指标,由国土资源部在建设项目用地
审批时直接核销。
(二)补充耕地计划为26。1万亩,其中补充耕地义务虽
22。845万亩,增加补充耕地任务虽3。255万亩。
(三)新增建设用围填海计划为2。1万亩。
(四)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根据20xx年全国土地利
用计划要求,继续对保障性住房用地给予重点保障,对我省报国务院批准批次用地的9个城市,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在报批建设用地时由部审定并直接安排;其他4个城市和
县(市)的保障性住房用地计划指标,由省在下达的计划指
标中先行安排,年内根据具体落实情况报部核销。
二、全省20xx年度土地利用计划分配方案
(一)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根据计划分配原则,对省级及以下独立选址建设项目用地计划,按照“前期审批手续齐全,勘测定界完成,确属年内开工建设”的要求,按项目分批安排到各市、县,重点保障省级重点基础设施项目用地。省预留少虽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机动计划,主要用于重大产业项目“点供”、重大民生项目和考核奖励。其余城镇村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2。281万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计划9。6万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计划7。63万亩,按照地区经济发展、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土地集约利用和供地率、耕地保护等情况,经测算平衡后,分配到各市、县(市)
(二)补充耕地计划。根据各地近年来新增建设占用耕地情况,结合各地规划期内可补充耕地的土地后备资源和各地占补平衡补充耕地项目库情况,按补充耕地H、补充耕地
义务虽、增加补充耕地任务虽下达给13个省辖市,县(市、区)补充耕地计划由省辖市分解下达,报省厅备案。
(三)建设用围填海计划。根据《江苏沿海滩涂围垦及
开发利用规划纲要(20xx - 2020年)》安排的20xx - 20XX 年我省沿海滩涂围垦各围区建设用围填海规划,按沿海三市
所占比例,将国家下达我省的建设用围填海计划中的1。8万亩分解下达沿海三市,省留3000亩机动。
(四)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根据省政府
年初确定的全年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目标任务和我省保障
性安居工程建设标准的有关规定,我厅已于今年3月初编制
下达20xx年全省保障性安居工程新增建设用地计划12922亩,其中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10368亩,新增建设占用耕地8437亩。该项计划包含在下达给市县的城镇村计划范围内。
三、20xx年度土地利用计划使用要求
(一)落实节约优先战略,切实发挥土地利用计划的管
控作用。20xx年是我省开启基本实现现代化新征程的关键一年。面对当前复杂严峻的经济形势,扩内需、稳增长、促转型、惠民生任务繁重,土地管理面临更多新情况新问题,土地供需矛盾更加突出。各地要认真落实节约优先战略,正确处理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进一步完善符合国情省情的最严格的土地管理制度,以较少的土地资源消耗支撑更大规模的经济增长。紧紧围绕“稳增长、控物价、调结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