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及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处置,必须遵守本规定以及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炸药,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品,湿易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物和腐蚀性物质等。
危险化学品列在按照国家标准发布的危险物品清单(GB12268)中;未列入危险货物清单的高毒化学品和其他危险化学品的目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卫生,质量检验等部门确定确定并发布。
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处理和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单位)中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状态。
在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或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健康保护和培训的培训。
紧急救援知识,并且只有通过考试后才能工作。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和使用以及危险废物的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一)国务院综合经济贸易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对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综合工作,对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和储存的企业,危险化学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包括用于运输的储罐)的设立,改建和扩建进行审查运输工具)市人民政府驻区人民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的部门,应当负责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由相应级别的人民政府决定,并按照本规定执行职责。
(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发放高毒化学品购置证明和许可证,检查和签发高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的安全,以及监督检查上述事项。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管理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涉及国家剧毒化学品名录中公布的所有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二、管理主体及职责一企业主要负责人对剧毒化学品的购买流程进行审批,对公司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二物资供应公司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保管、发放并建立台帐,对剧毒化学品供应单位的资质进行审查.三质检部负责分析类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用、保管、发放并建立台帐,对单位内的剧毒化学品进行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和日常安全监管.四保卫部负责向当地公安、安监部门报告本公司剧毒品的种类、数量、管理情况等.五各基层单位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申购、领用、保管、使用管理、建立台帐等.六安全环保部负责对剧毒化学品进行安全监管.三、管理规定一申购程序1、由使用单位提出采购申请,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批,要明确剧毒物品名称、数量及用途,报物资供应公司购买.2、供应公司购买剧毒化学品,应当凭公司出具的证明注明品名、数量、用途向公安部门申请领取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凭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向有资质的经营或生产单位购买.1经常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2临时需要购买、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应当持销售单位生产或者经营剧毒化学品资质证明复印件,向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签发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时,应当如实填写剧毒化学品准购证申请表,并提交注明品名、数量、用途的单位证明.3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由发证公安机关成册核发给本公司的,由本公司负责人按照制度规定审核签批使用.用完后应当及时将购买凭证的存根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4物资供应公司应当建立规范的购买凭证保管、填写、审核、签批、使用制度,严格管理.因故不再需要使用时,应当及时将尚未使用的购买凭证连同已经使用的购买凭证的存根交回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4、在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当向销售单位提供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按照购买凭证或者准购证许可的品名、数量购买,由物资供应公司购买经办人在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或者剧毒化学品准购证回执第一联和回执第二联上签字确认.5、回执第一联由物资供应公司购买经办人带回,并在保管人员签注接收情况后的七日内交原发证公安机关核查存档.二验收剧毒物品采购进入公司后,须由物资供应公司、使用单位和设备动力部三方共同验收.查看数量、包装情况、是否损漏、手续是否齐全、是否有合法的资质文件等情况.三入库保管1、经三方共同验收后的剧毒物品由物资供应公司与使用单位一起存入剧毒化学品专柜或专库.2、专柜和专库要标有剧毒品警示标志,性质相抵触的剧毒品严禁同柜存放,具有腐蚀性或需低温保存的剧毒品单独存放.3、剧毒物品专柜或专库由使用单位严格按照“五双”管理进行落实,经常检查,确保帐物相符.4、专柜和专库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种类、特性,在罐区、作业场所设置相应的监测、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降温、防毒、防雷、防静电、防渗漏、防护围堤或者隔离操作、密闭操作等安全设施设备,并按照国家标准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维护、保养,保证符合安全运行要求.5、在储存和作业现场设置通讯、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适用状态.四领用1、使用单位要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量、领用情况和用途如实记录,建立储存登记台帐和领用台帐,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或误用.2、使用单位领取人员必须至少两人一起领取,做好出入库的登记台帐.使用单位定期对库存情况进行盘存,确保帐物相符.五使用1、剧毒化学品使用要根据生产需要,确定最低备料量和分析配比量,使用时必须至少两人在场,使用情况必须及时登记.2、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单位应当对剧毒化学品的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被盗、丢失、误用.六废弃及包装物的处理1、剧毒化学品的外包装不经过彻底检查,不经彻底洗刷干净,不得改作它用或出售.2、内包装瓶必须经过清洗之后用作留样或取样的器皿.七检查1、安全环保部和使用单位定期对剧毒化学品进行专项检查,检查情况要及时记录.2、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必须立即向公司领导和当地公安机关报告.八报备企业应当将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地点以及管理人员的情况,报当地公安部门和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的部门备案.九人员管理1、从事剧毒化学品装卸、操作、应急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术、职业卫生防护、介质安全资料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方可上岗作业.2、剧毒化学品专柜和专库为公司重点部位,不得让外来人员及与本公司无关的人员进入,因工作需要进入库房,应得到主管管理人员的批准,办好相关的手续,方可进入,同时应该做好登记工作.十个体防护1、所有操作或接触剧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配戴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劳动防护用品和器具应专人保管,定期检查或维护,保持完好.2、严禁直接接触剧毒化学品,不准在生产、使用场所饮食.工作结束后必须更换工作服、清洗后方可离开作业场所.3、剧毒化学品场所,应备有一定数量的应急解毒药品.十一环保管理盛装、研磨、搅拌剧毒化学品的工具,分析后剩余溶液必须经过解毒处理后排放,剩余剧毒化学品必须及时退库,不得乱扔、乱放、乱埋,严禁直接倒入下水道.四、检查与考核公司将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纳入内部检查、考核、评比内容,各使用单位及主管职能部门负责日常的检查、考核工作,安全环保部负责监管工作,并根据公司相关制度予以奖惩.五、编制依据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剧毒化学品购买和公路运输许可证件管理办法制定本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为加强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防止安全和环境污染意外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标准。
一、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职责、内容及要求、检查与考核。
二、管理内容及要求
1、严格按照采购计划购买原料类剧毒品,确保实行剧毒品定量采购和限量库存。
2、负责购买剧毒品的部门或人员应在购买前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到本地公安机关办理好相关手续。
3、剧毒品进入公司时,采购员、仓库保管员应同时到达收货现场核实剧毒品数量并签字认可,由仓库保管员办理入库手续。
三、剧毒品的发放、领用
1、在剧毒品发放、领料过程中所涉及的领料单必须经过使用单位和发放部门的领导签字批准。
2、化工物资公司仓库保管员在发放原料类剧毒品时,应通知专门人员到发货现场实施两人持有的双钥匙共同开锁程序。
3、使用人员使用剧毒品后必须记录使用数量,如有剩余应于当天及时返回原仓库,生产和操作现场不允许有剩余剧毒品存放。
四、剧毒品废弃包装物的处置
包装物(铁桶)迅速由使用单位将废弃包装物(铁桶)回收,并单独标识存放,收集到一定量时返回生产单位,不允许卖给私人和个体单位。
五、注意事项
1、凡从事购买、运输、储存、保存和使用剧毒品的人员,必须了解该物品的理化性质和安全操作方法,并经(安全科或安全部)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2、进入剧毒品仓库的所有人员必须穿戴好专用的劳动防护用品。
负责原料类剧毒品领料和使用的人员在实施过程中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离开。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湿可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品和腐蚀性物质。
危险化学品列入按照国家标准(GB12268)发布的《危险货物清单》,剧毒化学品和未列入危险货物清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清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主管部门会同公安部门办理,环保等部门管理。
卫生、质检等部门确认放行。
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装卸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安全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
具备应急救援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1)国务院综合经济管理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符合本条例的规定。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新建、改建、扩建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和容器(含运输用储罐)的企业,应当进行运输审核。
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
负责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综合监督管理工作。
危险化学品由同级人民政府确定,并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
(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进货凭证和许可证,核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督危险化学品道路运输安全以上是一个考试。
(3)质检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和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对包装材料和危险化学品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4)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重大危险化学品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有毒化学品事故的现场应急监测,以及进口危险化学品注册化学品。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易制毒化学品管理,规范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收购、运输和进出口,防止使用易制毒化学品生产药品,维护经济社会秩序,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对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收购、运输和进出口实行分类管理和许可制度。
有三类易制毒化学品。
第一类是可用于生产毒药的主要原料,第二类和第三类是可用于生产毒药的化学合成剂。
易制毒化学品的具体种类和品种,列于本条例附表。
如果易制毒化学品的分类和品种需要调整的,由国务院公安部门,与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主管部门、卫生主管部门和海关总署国务院提出建议,报国务院批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省、直辖市行政主管部门需要办理的,须报省、直辖市公安部门批准。
第三条公安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商务部门、卫生部门、海关总署、物价部门、铁路部门、交通部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国务院生态环境部门负责全国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的相关行政部门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第四条易制毒化学品的包装和使用说明书应当标明产品的名称(包括学名和总称)、化学配方和成分。
第五条除本条例规定外,易制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收购、运输和进出口属于药品、危险化学品的,应当遵守法律和其他行政法规对药品、危险化学品的有关规定。
禁止走私或者非法生产、经营、购买、转让、运输易制毒化学品。
禁止使用现金或者实物经营易制毒化学品。
但是,合法购买第一类易制毒化学品制剂和第三类易制毒化学品的个人除外。
生产、经营、收购、运输和进出口易制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建立内部易制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第六条国家鼓励向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行政部门举报易制毒化学品违法行为。
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为举报人保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和有关行政部门对举报属实的,应当给予奖励。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1. 总则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环境污染,特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储存、运输、使用和处置的部门及人员。
3. 管理责任(1)企业负责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负总责。
(2)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培训。
(3)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确保员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4. 办理手续(1)在购入和使用剧毒化学品前,须向安全管理部门申请,并填写相关申请表格,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采购。
(2)储存和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场所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审批和备案。
5. 储存管理(1)存储地点:剧毒化学品须储存在专用、封闭的仓库内,远离明火、热源及其他化学品。
(2)标识:所有剧毒化学品必须做好标识,明确注明品名、危害性及安全注意事项。
(3)温湿度控制:定期监测储存环境的温度和湿度,确保符合规定要求。
6. 使用管理(1)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员工必须经过专门培训,并持有上岗证。
(2)使用过程中须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确保人身安全。
(3)应急救援设备(如洗眼器、淋浴器、急救箱等)应设在显著位置,并保持良好状态。
7. 运输管理(1)运输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使用符合标准的专用运输工具,并在运输过程中做好防护措施。
(2)运输过程中应保持车辆内通风,并配备相应的灭火器材和应急处理工具。
8. 废弃物管理(1)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必须按照国家和地方的相关法规进行处置,确保不对环境造成污染。
(2)处置作业应由专门的人员进行,严格执行废弃物处理手续。
9. 应急预案(1)制定剧毒化学品泄漏、火灾等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2)确保应急救援物资的充足,随时可用。
10. 监督检查(1)安全管理部门定期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2)建立安全记录制度,记录安全检查、培训和事故情况,以便追溯和改进。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公众、环境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结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单位使用、储存、销售、运输和处置剧毒化学品的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单位应制定专门的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并履行以下基本义务:1. 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2. 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责任和义务;3. 开展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4. 建立健全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存、使用、销售、运输和处置等管理制度;5. 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和装备,确保火灾、泄漏等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6. 每年进行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
第二章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和管理第五条剧毒化学品按照其毒性、危险程度和应急处理难度,分为A类、B类和C类。
1. A类剧毒化学品:具有极高毒性和危险性,一旦泄漏或误食会立即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限制使用。
2. B类剧毒化学品:具有高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有可能危及人体生命安全,需严格管理。
3. C类剧毒化学品:具有一定毒性和危险性,泄漏或误食可能对人体造成严重伤害,需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分类,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包括:1. 物品登记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和销售进行登记,并保持相关记录;2. 库存管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储存环境符合安全要求;3. 进出货记录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进出货流程进行备案和记录,确保流程清晰可查;4. 装卸作业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装卸过程进行规范,确保操作人员和周围环境的安全;5. 废弃物处理制度:对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进行专门的处理和处置,防止二次污染。
第三章安全设施和装备第七条单位应根据剧毒化学品的特点和储存、使用等环节的需要,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和装备,包括:1. 储存设施:剧毒化学品专用储存仓库应符合国家有关要求,设有防火、防爆等专门装置;2. 防护设施:剧毒化学品操作区域应设置明显的禁止入内标识,并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如防毒面具、防护服等;3. 泄漏控制设施:剧毒化学品使用区域应设置快速响应的泄漏控制设施,如泄漏报警器、安全泄漏设施等;4. 废弃物处理设施:剧毒化学品废弃物应单独存放,并建立相应的处置设施,如废弃物收集器、废液处理设备等;5. 灭火设备:剧毒化学品场所应配备相应的灭火设备,并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有效性。
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一、概述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剧毒性、易引起严重危害的化学物质。
为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和运输,本公司特制定本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所有涉及剧毒化学品的职工,包括但不限于采购、收储、使用、运输和处理剧毒化学品的人员。
三、职责和义务1. 公司①明确剧毒化学品管理的责任,设置专门的管理人员负责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和监督;②提供必要的经费,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③组织开展剧毒化学品的培训,提高职工的管理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④定期进行剧毒化学品的检查和评估,及时修订管理制度,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2. 管理人员①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和管理,确保操作符合标准规范;②制定剧毒化学品的使用计划,并进行有效的监督和管理;③对职工进行培训,提高其剧毒化学品安全防范意识;④定期检查剧毒化学品的存储条件和设备设施的完好程度;⑤对剧毒化学品事故进行处理,并及时上报有关部门。
3. 职工①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不得擅自更改、替代剧毒化学品或其包装;②配戴个人防护装备,遵守操作规程,降低事故的发生概率;③检查剧毒化学品的标识和包装,确保其完好;④发现剧毒化学品泄漏、变质等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管理人员,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和处理。
四、剧毒化学品的采购1. 采购流程①根据实际需要和用量,编制采购计划;②选择正规厂家或供应商,签订合同并提供相应证明文件;③严格按照合同规定的品种、数量及质量要求进行验收;④对采购到的剧毒化学品进行登记,保留相关凭证。
2. 采购文件①采购计划:包括剧毒化学品的种类、规格、数量等信息;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包括产品质量、运输方式、运输条件等;③供货商资质证明:包括企业资质、产品质量证明等;④用途及存储条件:明确剧毒化学品的用途和要求的存储条件。
五、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和使用1. 储存要求①剧毒化学品专用仓库:设立剧毒化学品仓库,保证储存条件符合国家标准;②分区分级存储:根据剧毒化学品的性质和危险程度,划分存放区域,并按照规定进行分级存储;③安全设施:设置防火、防盗、防爆装置,配备防毒面具、防护服等个人防护装备;④标识标志:对剧毒化学品进行明确的标识和警示,确保易识别和防误操作;⑤温湿度控制:根据剧毒化学品的要求,对储存环境进行控制。
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
剧毒化学品管理要求
目的:
为了加强化学药品的安全管理,防止有毒、有害危险化学药品外流引起安全事故。
现根据公司剧毒危险化学药品的使用情况制订如下安全管理制度。
一、做好剧毒化学品出入库登记、定期检查、单独存放、双人保管、双人领用、双人签字等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
储存仓库需具备铁门、铁窗、铁柜、双锁、领用时双人才能开启,并进行登记、签字确保账物相符。
一、因生产装置需要需购买有害、有毒及危险化学品,应先由车间拟出购物申请,经领导批准后方能购买。
购回的化学品应立即入库、上帐;使用有害及危险化学品应注意安全,防止环境污染,同时作好记录。
二、明确责任,专柜存放,专人管理。
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
三、严密防范,防止重大突发事件发生。
妥善保存易燃、易爆及有毒化学品,并有专人定期检查,在进行装置剧毒化学品使用中、有害及危险化学品应教育员工注意安全,并防止化学药品流出公司
三、发生剧毒物品被盗、丢失、流失、事故等情况及时报告县公安局治安大队。
1。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3篇)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为切实加强剧毒化学品管理,严防丢失、被盗、被抢和中毒事故的发生,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____令第____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公安机关有关剧毒化学品治安管理工作的要求,特立此剧毒化学品“五双”安全保卫制度。
1.实行双人保管制度收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互相监督。
每月盘点库存物资一次,发现差错及时追查弄清。
2.实行双人领用制度发货时坚决做到双人在场,做到按提货单上的品名、规格、数量、价格发货,不弄虚作假。
3.实行双把锁制度由双人保管剧毒化学品仓库钥匙,并采取必要的保安措施,防止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误售、误用;如发现剧毒化学品丢失、被盗、或者销售、误用时,必须立即追查和上报有关人员,并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4.实行双本帐制度由双人做好剧毒化学品的进销记帐工作,并对剧毒化学品的产量、流向、储存量和用途如实记录。
各人做各人的帐,并由两人每日核对帐务,做到帐货相符。
5.双人验收制度剧毒危险品进库时,双人到场验收,核对送货单数量,签具回单,核对无误入库,双人记帐。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2)是指针对剧毒化学危险品的特殊性质和危险性,制定的一系列规章制度,旨在保障人员生命安全和保护环境,防止剧毒化学危险品造成事故和灾害。
剧毒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危险品管理要求:明确剧毒化学危险品的定义、分类、标识、包装等基本要求,确保危险品的正确识别、储存和使用。
2. 储存管理:规定剧毒化学危险品的储存条件、储存容器的选择和维护、仓库布局等细节,确保危险品的安全储存。
3. 运输管理:明确剧毒化学危险品在运输过程中的要求,包括车辆选择、包装标识、安全装载、驾驶员培训等,保证危险品运输过程中的安全。
4. 使用管理:规定剧毒化学危险品的合理使用方法和注意事项,包括操作规程、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等,防止事故发生。
5. 应急管理:建立剧毒化学危险品事故应急预案和应急处置措施,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处理并保护相关人员和环境。
剧毒化学品管理条例规定
第一条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保护环境,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必须遵守本条例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危险化学品,包括爆炸物、压缩气体和液化气、易燃液体、易燃固体、自燃物、湿可燃物、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物、药品和腐蚀性物质等。
危险化学品列入按照国家标准(GB12268)发布的《危险货物清单》;剧毒化学品和未列入危险货物名录的其他危险化学品名录,由国务院经济贸易综合管理部门会同公安、环境保护等部门管理。
卫生、质检等部门确认放行。
国务院交通运输部门。
危险化学品安全装卸储存单位(以下简称危险化学品安全单位)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
危险化学品单位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处置的人员,必须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专业技能、职业卫生防护和培训培训。
具备应急救援知识,考试合格后方可工作。
第五条对危险化学品的生产、销售、储存、运输、使用和危险废物处置进行监督管理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履行职责:(1)国务院经济综合管理部门和各省人民政府经济贸易管理部门,自治区、直辖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的企业,危险化学品包装材料、容器(含运输用储罐)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进行运输审查政府和县级人民政府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
部门负责国家危险化学品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
危险化学品由本级人民政府决定,依照本条例履行职责。
(2)公安部门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核发剧毒化学品进货凭证和许可证,检查签发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许可证,监督道路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3)质检部负责发放危险化学品和包装容器生产许可证,对包装材料和危险化学品容器的产品质量进行监督检查,并对上述事项进行监督检查。
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大学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一、制定依据及适用范围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生命财产安全,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运输、储存保管、领取使用等行为,防止事故发生,更好地为教学、科研服务。
根据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第三条凡学校购买、运输、储存、使用和销毁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二、管理体制及职能划分第四条根据《XX大学实验室化学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XX市公安机关的相关要求,学校对剧毒化学品管理实行学校、学院(中心)、实验室分级负责制。
(一)保卫处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代表学校与各学院(中心)签订《XX大学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书》;2.负责校级剧毒化学品库房的安全保卫工作;3.监督检查有关单位做好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管理工作。
(二)实验室及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全校实验室剧毒化学品采购和安全管理工作。
1.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的购置审批手续、集中采购、储存保管;2.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领用与回收等日常管理工作;3.负责剧毒化学品及化学废弃物的报废处置工作;4.负责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中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三)学院(中心)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工作。
1.制定本单位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相关规章制度及应急预案;2.与各实验室负责人、院级化学品管理员签订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责任书;3.组织并审定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购置计划;4.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的监督和管理工作;5.负责本单位剧毒化学品报废及废弃物处置工作。
(四)实验室(具体使用单位)负责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安全管理工作。
1.各实验室必须建立健全本单位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2.制定相应的剧毒化学品事故处理应急措施;3.指定专人对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使用过程进行管理;4.实验室应与剧毒化学品使用人员签订剧毒化学品安全使用责任书;5.负责本实验室剧毒化学品废弃物的收集保管。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一、制度目的本制度旨在明确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的必要性,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领用、存储、使用、报废和处置等环节,保障从业人员及公众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同时防范环境污染风险,维护社会公共安全。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剧毒化学品的生产、经营、运输、储存、使用和处置等单位和部门。
所有从事剧毒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三、管理要求1.剧毒化学品的购买、领用、存储、使用、报废和处置环节(1)采购:采购剧毒化学品应遵循法律法规要求,向具有相应资质的供应商购买。
采购时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确保所采购的剧毒化学品质量合格。
(2)领用:领用剧毒化学品时,应按照实际需要领取,严禁超额领用。
领用时应确保符合相关的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
(3)存储:剧毒化学品的存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法规和标准。
存储场所应具备有效的防火、防泄漏等安全设施,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查。
(4)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确保使用过程的安全。
使用后应及时做好清理,避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5)报废:剧毒化学品的报废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禁随意倾倒或排放。
报废时应做好相应的安全处理措施,确保不会对环境和公众健康造成影响。
(6)处置:剧毒化学品的处置应交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理,严禁私自处置或非法转让。
2.确保储存容器符合安全标准(1)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容器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的相关安全标准,确保容器的密封性、耐压性和防泄漏性能。
(2)储存容器应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发现损坏或不符合标准的应及时更换。
3.制定安全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1)制定针对剧毒化学品的安全防护措施,包括个人防护、环境监测等方面的具体要求。
(2)制定应急预案,明确应对突发事件的流程和责任人,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处理。
四、监督检查1.监督检查部门: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应接受相关部门和机构的监督检查,包括但不限于公安、环保、卫生等部门。
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5篇)
危险剧毒化学品管理制度第一条总则1、目的为加强对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保证安全生产,保障职工、群众生命财产的安全、保护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危险、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凡在厂内使用和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必须严格遵守本管理制度。
3、主题内容本管理制度规定了危险、剧毒化学品的采购、销售、收发、装卸、储存、使用及报废处理。
4、职责范围4.1供应部负责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2销售部负责销售采购危险、剧毒化学品。
4.3仓库负责保管、发放采购的危险、剧毒化学品。
4.5以安全科为主,各职能部、车间负责监督本制度执行。
第二条危险、剧毒化学品的分类5、具有燃烧、爆炸、腐蚀、毒害等性质,在生产、贮运、使用中能引起人身伤亡、财产受到损毁的化学物品,均属危险化学品或剧毒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按其性质和贮运要求分为:爆炸物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易燃固体。
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有机过氧化物、毒害品和腐蚀品七大类。
6、有些虽然不属于危险化学品,但容易引起燃烧的化学品也应加强管理。
第三条危险、剧毒化学品采购制度7、凡我厂生产用的原材料系危险化学品的如:氯化钡、硫酸、电视等各种有机氧化物引发剂以及其他易燃易爆、剧毒化学试剂类物品。
供应采购时须持有公安部门签发的危险、剧毒化学品购买凭证。
8、供应部采购危险化学品,应办妥准运手续,并向负责运输的人员交待清楚运输危险化学品的要求及注意事项。
采购危险化学品必须根据本厂生产的实际需要及贮存条件进行采购。
9、采购新增加的危险化学品时,应向生产计划部、总工办及提出采购要求的部门了解清楚该品种的性能,属哪类危险化学品,在到达供应单位后,必须向供应单位复核该物品的性能,并将了解的情况通知生产部门。
第四条危险化学品销售制度10、本公司生产的剧毒化学品如:液氯,危险化学品如:盐酸、烧碱及各类属于危险化学品性质的物品。
销售人员必须查验前来采购人员的危险品采购证、准运证后方可开票,在开票时应把采购证号码抄录在单据上,收下准购证并附在票证后。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5篇)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一、制度目的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较高毒性的化学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安全带来巨大危害。
为了防止剧毒化学品的泄漏和事故发生,保障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此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剧毒化学品相关工作的人员,包括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使用、储存、运输等环节。
三、责任与义务1. 雇主责任:雇主有责任提供员工必要的剧毒化学品安全培训,并确保他们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2. 员工责任:员工必须遵守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参加安全培训,正确佩戴个人防护装备,并及时报告发现的安全问题。
3. 安全专家责任:安全专家有责任对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使用、运输等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并提出改进建议。
四、剧毒化学品的采购与储存1. 采购: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只能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采购,并保留相关文件备查。
2. 储存: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必须放在专门的存放仓库,仓库应符合相关安全要求,保持通风良好,禁止与其他物品混存,并设有醒目的警示标识。
五、剧毒化学品的使用与操作1.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使用必须经过培训合格的人员操作,严禁未经授权的人员接触剧毒化学品。
2. 操作: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应佩戴好防护装备,如手套、口罩、防护服等,并遵循剧毒化学品安全操作规程。
六、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与交接1. 运输: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必须由符合相关资质要求的运输企业进行,运输过程中必须采取安全措施,防止泄漏和事故发生。
2. 交接:剧毒化学品的交接必须在指定的场所进行,由特定的人员负责,交接记录必须详细记录,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七、剧毒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理1. 急救:在发生剧毒化学品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相应的急救措施,如保持通风,控制泄漏等,并及时报警。
2. 处理: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组织人员进行事故处理,清理泄漏物,并安排专业公司进行处理。
3. 报告:剧毒化学品事故发生后,必须立即上报相关部门并做好相关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和处理工作。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
剧毒化学品是指那些具有毒性、腐蚀性和其他危害性质的化学品,其生产、储存、使用和运输都存在一定的风险。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制定了《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对剧毒化学品的管理和使用进行了严格规定,以确保社会安全和公众健康。
首先,剧毒化学品的生产和经营必须取得相应的许可证,相关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设施,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生产,确保产品质量和安全。
同时,对于剧毒化学品的销售和购买也要进行登记备案,严格控制剧毒化学品的流通渠道,防止非法销售和使用。
其次,剧毒化学品的储存和使用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储存场所必须具备防火、防爆、防腐蚀等条件,严格控制储存量和储存方式,确保不发生泄漏和事故。
在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佩戴个人防护装备,避免直接接触和吸入有害物质,确保作业人员的安全。
此外,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也是一个重要环节,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规,采取专业的运输工具和设备,确保运输过程中不发生泄漏和污染,防止事故的发生。
对于剧毒化学品的运输人员也要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危机处理能力。
最后,对于剧毒化学品的废弃物处理也要严格规范,采取专业的处理方式,确保不对环境和人体造成危害。
废弃物的收集、运输、处理都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防止造成二次污染和危害。
总的来说,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管理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努力,加强监管和管理,提高安全意识和技术水平,确保剧毒化学品的安全生产和使用。
只有这样,才能有效防范化学品事故的发生,保障社会的安全和稳定。
希望全社会都能重视剧毒化学品安全管理,共同营造安全的生产和生活环境。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
剧毒化学品管理规定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编制依据 24 术语和定义 25 工作职责 26 工作规定 37 相关规定 58 记录5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剧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 m(气体)或 2.0mg/L(蒸气)或 0.5mg/L(尘、雾),经皮 LD50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免试验数据。
4.3 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五双制度”“五双制度”是指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5 工作职责5.1 供应部5.1.1 负责剧毒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5.1.2 负责收集所购剧毒化学品经销商安全数据表。
5.1.3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5.2 安全环保部5.2.1 负责编制公司剧毒化学品名录。
5.2.2 负责办理公司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使用许可证、年检与备案等管理工作。
5.2.3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支持。
5.2.4 负责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协助剧毒化学品处置。
5.2.5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
5.2.6 负责组织从事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活动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5.3 质检部5.3.1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技术方面的支持。
5.3.2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技术方面的审核。
5.4储运部5.4.1 负责剧毒化学品运输、保管与发放的管理工作。
5.4.2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5.4.3 负责组织剧毒化学品处置。
5.4.4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
5.5 厂、职能部门5.5.1 负责所需剧毒化学品需求计划的编制,并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储存和保管。
5.5.2 负责所需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
5.6 公司分管领导5.6.1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的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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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目的 22 适用范围 23 编制依据 24 术语和定义 25 工作职责 26 工作规定 37 相关规定 58 记录5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剧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1 目的为规范剧毒化学品的采购、储运、保管和使用等管理工作,防止意外流失,造成不良后果和危害,特制定本规定。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剧毒化学品的管理。
3 编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44号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4 术语和定义4.1 剧毒化学品剧毒化学品是指具有非常剧烈毒性危害的化学品,包括人工合成的化学品及其混合物(含农药)和天然毒素。
4.2 剧毒化学品毒性判定界限:大鼠试验,经口LD50≤50mg/kg,经皮LD50≤200mg/kg,吸入LC50≤500pp m(气体)或2.0mg/L(蒸气)或0.5mg/L(尘、雾),经皮LD50的试验数据,可参考免试验数据。
4.3 剧毒化学品管理的“五双制度”“五双制度”是指双人收发、双人记帐、双人双锁、双人运输、双人使用。
5 工作职责5.1 供应部5.1.1 负责剧毒化学品供应商的资质审核。
5.1.2 负责收集所购剧毒化学品经销商安全数据表。
5.1.3 负责剧毒化学品的采购、5.2 安全环保部5.2.1 负责编制公司剧毒化学品名录。
5.2.2 负责办理公司剧毒化学品准购证、使用许可证、年检与备案等管理工作。
5.2.3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安全技术支持。
5.2.4 负责剧毒化学品包装物、容器的安全监督和检查。
协助剧毒化学品处置。
5.2.5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
5.2.6 负责组织从事采购、储存、运输、使用剧毒化学品活动人员的培训和取证工作。
5.3.1 负责提供剧毒化学品采购、储存、运输、使用技术方面的支持。
5.3.2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技术方面的审核。
5.4储运部5.4.1 负责剧毒化学品运输、保管与发放的管理工作。
5.4.2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设施的维护和保养。
5.4.3 负责组织剧毒化学品处置。
5.4.4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
5.5厂、职能部门5.5.1 负责所需剧毒化学品需求计划的编制,并负责使用过程中的储存和保管。
5.5.2 负责所需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
5.6 公司分管领导5.6.1 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的批准。
5.6.2 负责剧毒化学品需求计划的批准。
6 工作规定6.1 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审核与审批6.1.1 储运部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操作规程的编制,储运部负责人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质检部负责剧毒化学品储存、运输操作规程技术方面的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6.1.2 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所使用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的编制,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安全方面的审核,质检部负责剧毒化学品使用操作规程技术方面的审核后,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
6.2 剧毒化学品的采购6.2.1 使用厂、职能部门购买剧毒化学品时,应填写FTYNMC-27-R-40J1《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并附上有关剧毒化学品的安全数据表,经厂、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安全环保部负责人审核,报公司分管领导审批准后,方可购买。
6.2.2 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将批准的《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及时提供安全环保部。
安全环保部负责将批准购买的剧毒化学品登记备案,报地方公安机关,并负责办理剧毒化学品准购证。
6.2.3 供应部凭剧毒化学品准购证,按FTYNMC-27-R-40J1《剧毒化学品申购单》申请的品种和数量向取得危险剧毒化学品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的供应商采购,并在合同中规定发生泄露事故时供应商和承运商所应承担的责任与义务,同时要求剧毒化学品应随货物提供与该剧毒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安全技术说明书,并在包装(包括外包装件)上加贴或者栓挂与包装内剧毒化学品完全一致的化学品安全标签。
6.2.4 供应部在剧毒化学品到货前10天告知相关厂、职能部门及保管人员,并详细告知物品的名称、数量、生产厂家、一般性能和危害性。
6.3 剧毒化学品的运输和交接6.3.1 供应部负责剧毒化学品运输和交接的管理与协调。
运输和交接应严格按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及剧毒化学品运输操作规程的要求执行。
6.3.3 运输剧毒化学品,要严格遵守交通、消防、治安等法规。
6.3.4 由第三方负责承运剧毒化学品时,必须委托已取得相关资质的运输单位运输。
6.3.5 运输剧毒化学品时必须配备押运人员,行车人员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车辆严禁搭乘无关人员,途中应经常检查剧毒化学品的数量、外观、状态有无异常,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
车辆中途临时停靠、过夜,应安排专人看管。
6.3.6 承运人自受货后至送达交付前应负保管责任。
货物交接双方,必须点收点交,填写交接记录,签证手续完备。
6.3.7 收货时,收货人应认真核对运单上所填写货物的编号、品名、规格、件数、净重、总重、收发货地点、时间以及所提供的单据是否符合规定。
6.3.8 收货人在收货时,如发现差错、破损,应及时报告安全环保部,在安全环保部指导下协助承运人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并在交接记录上据实记载。
6.4 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保管6.4.1 供应部负责剧毒化学品的储存与保管工作。
储存应严格按剧毒化学品储存操作规程执行,同时应严格按照《物资检验入库管理规定》办理入库手续,且应指定专门人员负责保管,按《剧毒化学品管理台帐》的要求建立专门管理台帐,写清楚剧毒化学品入库、出库时间和数量、库存等项目,并由出入库人员签字,做到账物相符。
6.4.2 剧毒化学品储存在满足《物资仓库管理规定》的同时,还必须符合剧毒化学品相应国家法规及标准规定的储存条件,凡储有剧毒化学品的仓库,必须贴好剧毒化学品标签,同时按照公安部门的管理要求,实行“五双制度”。
6.4.3 保管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着装,进入库内必须按规定穿戴适合的劳动保护用品以防中毒。
6.4.4 供应部的库房保管人员每天在上下班都要进行一次数量、外观、状态、储存条件等是否符合要求的检查,遇有异常情况应立即报告,供应部每星期都要进行一次专项检查,并按《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的要求做好记录。
6.4.5 任何人发现剧毒药品丢失、泄漏、被盗事故都应及时向公司安全环保部报告,公司安全健康环保部应及时向当地公安机关及煤制油化工公司安健环部报告。
6.5 剧毒化学品的领用6.5.1 供应部按照《物资出库管理规定》办理出库手续,且剧毒化学品的领用要坚持专人审批、专人领用、专人保管。
6.5.2 使用厂、职能部门要指定双人领取,剧毒化学品领取和发放必须各有两人同时进行,双方签字。
6.6.3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适合的劳动防护用品,劳动防护用品及工作服穿后不能带回家。
6.6.4 使用剧毒化学品时必须有两人以上操作。
使用剧毒药品的房间严禁无关人员进入。
6.6.5 使用厂、职能部门剧毒化学品的必须配备专用存放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不得与易燃易爆品同室存放, 严格执行双人、双锁保管制度。
6.6.6 剧毒化学品如有丢失,使用厂、职能部门应立即报告给安全环保部,由安全环保部上报当地公安部门。
6.6.7 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厂、职能部门必须严格落实安全防护措施,并建立事故应急预案和措施。
6.7 剧毒化学品使用后的处理6.7.1 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将剧毒化学品的原包装容器退回库房,不得丢失和擅自处理。
6.7.2 剧毒化学品使用后废渣、废液、废气等,由相应的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收集,由安全环保部与当地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联系,统一送到当地有资质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单位集中处理,严禁私自乱倒污染环境。
6.7.3 剩余剧毒化学品使用厂、职能部门负责退回库房,并写明退回编号、品名、数量等。
6.7.4 过期或需报废的剧毒化学品由供应部统一存放,由安全环保部确认、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要求,交当地公安部门处置。
6.7.5 供应部负责每月向安全环保部提供公司剧毒化学品存储与使用情况。
安全环保部部负责每月向当地公安部门上报公司剧毒化学品存储、使用情况。
6.8 记录与台帐的管理记录与台帐应按《文件控制程序》要求进行保管与管理。
7 相关文件记录控制程序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物资检验入库管理规定物资仓库管理规定物资出库管理规定8 记录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剧毒化学品管理台帐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剧毒化学品申购单剧毒化学品管理台账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剧毒化学品管理台账危险类别:一类、二类、三类。
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福州耀隆化工集团公司年月日至年月日剧毒化学品专项检查记录试剂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