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回填土取样标准
回填土取样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之欧阳体创编
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取样规范标准
回填土取样规范标准1. 引言回填土取样是施工过程中的一项重要工作,其目的在于评估回填土的质量和性能,保证工程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本文档旨在规范回填土取样的标准和步骤,以确保取得准确可靠的样品。
2. 取样位置和数量2.1 取样位置- 回填土取样应遵循以下原则:- 取样点应覆盖整个回填区域,并保证取样点的间距均匀分布;- 取样点应远离污染源,如废水排放口、垃圾堆放区等。
2.2 取样数量- 取样数量应根据回填土的面积和深度进行合理确定;- 一般情况下,每平方米的回填土应取不少于2个样品。
3. 取样方法3.1 掘土法取样- 掘土法取样是常用的取样方法之一,具体步骤如下:- 根据取样点的位置,用挖掘机等工具开挖合适大小的坑洞;- 从坑底开始,以逆时针或顺时针方向,沿坑壁挖取样土;- 取样时应尽量保持样品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3.2 取芯法取样- 取芯法取样适用于较硬的回填土,具体步骤如下:- 使用取芯器将样芯沿取样点的纵向方向插入土壤中;- 插入深度应根据回填土的厚度进行合理确定;- 插芯后,将取芯器从土壤中取出,保持样芯的完整性和代表性。
3.3 其他取样方法- 根据具体情况,还可以采用其他取样方法,如样桶法、曲线铅锤法等。
选择合适的取样方法应考虑回填土的性质和取样环境等因素。
4. 取样记录和保存4.1 取样记录- 每次取样应当详细记录以下信息:- 取样点的编号和位置;- 取样方法和工具;- 取样日期和时间;- 相关现场环境及注意事项。
4.2 取样保存- 取样后,应及时将样品装入合适的,并密封标记;- 样品的保存应避免暴露在阳光、雨水和污染源等影响因素下;- 样品应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前,应存放于适当的温度和湿度条件下。
5. 结论本文档详细介绍了回填土取样的规范标准和步骤,包括取样位置和数量、取样方法、取样记录和保存等方面的内容。
按照这些规范进行回填土取样,将能够获得准确可靠的样品,为后续工程质量评估提供有力依据。
回填土取样标准---精品管理资料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回填土取样规定
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之欧阳术创编
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取样规定
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室内回填土取样规范
室内回填土取样规范篇一:建筑回填土环刀取样每组取几个环刀样建筑回填土环刀取样每组取几个环刀样?填土压实后土的实际干密度的测定:可采用环刀法取样,其取样组数为:基坑回填每 20~50m3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每层按长度20~50m3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每层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填方每层按取样一组。
取样部位应在每层压实后的下半部每单位工程不应少于3点,1000平米以上工程,每100平米至少应有1点,3000平米以上工程,每300平米至少应有1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1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1点.篇二:回填土取样标准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 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
回填土技术要求及实验取样规定一、一般规定:1 施工材料的规定:1.1 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 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 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1.3.1 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 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 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 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 作业条件2.1 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 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 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 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杂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 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1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 填土前,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 操作工艺3.1 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械压实5,6遍。
3.2 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 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回填土取样标准
回填土取样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回填土取样规范指南
回填土取样规范指南一、引言回填土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一种材料,它对工程的稳定性和持久性具有重要的影响。
为了保证回填土的质量,采用科学的取样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文将介绍回填土取样规范的指南。
二、取样地点选择1.取样地点应充分代表回填土的整体情况,要考虑回填土的种类、用途和厚度等因素。
2.取样地点应避免有明显变形或破坏的区域,如有需要,可通过推土机或挖掘机等手段将其修复后再进行取样。
三、取样设备和工具1.取样设备包括:手锤、扁铲、钢尺等。
2.取样容器应为干净、无杂质的塑料袋或密封容器。
四、取样方法1.根据取样地点的具体情况,先进行一次预观察,判断回填土的密实程度和湿度等情况。
2.在取样点附近,用扁铲或手锤将表层土壤清除至回填土表面,使得样品不受外来物质的影响。
3. 用指甲刮取约10cm深的回填土样品,同时注意避免指甲上的污染物。
4.将取得的样品放入干净的塑料袋或密封容器中,并及时封口,以避免湿度的变化。
5.对于大面积的回填土,需采用多点取样的方法,将不同点的样品混合均匀后装入容器中。
五、取样数量1.根据回填土的种类和用途确定取样数量,可以根据工程量的比例来计算。
2.取样数量要足够保证试验结果的可靠性,一般建议每个取样点取样量不少于500g。
六、样品保存和运输1.取样完成后,应及时将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分析。
2.样品运输过程中应避免暴露在阳光下和高温环境中,以防止样品的腐烂或变质。
3.样品运输中应防止与其他物质接触,避免污染或混杂。
七、取样记录1.在取样过程中,应详细记录取样点的位置、回填土的性质和条件等信息。
2.样品编号和取样日期等信息也应一并记录,以便后续的分析和比对。
八、质量控制1.取样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人为因素对取样结果的影响。
2.实验室分析过程中应遵循相关的标准操作规程,确保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九、结论回填土的质量对于工程的稳定性和可持续性具有重要的影响,因此采用科学的取样方法是必不可少的。
本指南介绍了回填土取样的基本规范和方法,希望能对相关工作提供一定的指导和帮助。
回填土取样标准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 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回填土取样规定
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二、取样须知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
回填土取样规范要求
回填土取样规范要求1. 引言本文旨在制定回填土取样规范要求,以确保回填土取样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 取样方法2.1 选择取样点:取样点应代表整个回填土的特征,根据回填土体积的大小和分布确定取样点的数量和位置。
2.2 取样工具:采用合适的取样工具,如锹、铲、取样管等,保证取样过程中不会对回填土质量造成污染。
2.3 取样过程:遵循以下步骤进行取样:- 清理取样点周围的杂物,确保取样点的纯净;- 使用取样工具在取样点中取得一定数量的回填土;- 将取得的回填土放入取样袋或中;- 封好取样袋或,确保取样的密封性和完整性。
2.4 取样频率:根据回填土的性质和用途确定取样频率,以确保取得代表性的样品。
3. 取样记录3.1 取样标识:每个取样点应有独立的取样标识,确保样品可以被正确识别和追踪。
3.2 取样记录表:每次取样应填写取样记录表,包括取样点编号、取样时间、取样人员等信息。
3.3 样品保存:取样结束后,样品应妥善保存,避免受到外界污染或损坏。
4. 实验分析4.1 实验方法:根据回填土的性质和用途,选择合适的实验方法进行分析,如颗粒分析、含水率测试等。
4.2 实验数据记录:将实验结果记录在实验数据表中,包括样品编号、实验方法、实验结果等信息。
4.3 数据分析:根据实验数据对回填土的性质和用途进行分析,评估其适用性和质量。
5. 结论与建议根据实验分析结果,得出对回填土使用的结论和建议,提供合理的回填土使用方案。
6. 参考文献列出本文所参考的相关文献,确保取样规范要求的科学性和可靠性。
以上为回填土取样规范要求的文档。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
土方回填见证、取样要求以及技术处理措施1. 引言在土方工程中,土方回填是一项关键性的工作。
为了保证回填土的质量和稳定性,需要进行土方回填见证、取样以及技术处理措施的实施。
本文将详细介绍土方回填见证的目的、取样要求以及常见的技术处理措施。
2. 土方回填见证的目的土方回填见证是为了确保回填土的质量和稳定性,在进行土方回填工程时,通过见证人员和相关部门的参与,对土方回填过程进行监测和记录,以便后续的验收和评估。
土方回填见证的目的包括:•确保回填土符合设计要求和标准;•验证回填土的质量和稳定性;•监测回填土的施工过程,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供可靠的数据和证明,用于工程验收和评估。
3. 取样要求为了保证回填土取样的准确性和代表性,有以下几项要求:•取样点的选择:取样点应在回填土体的不同位置进行,包括回填体的顶部、中部和底部,以及临近土体的交界处。
同时,要根据回填土的性质和设计要求,选择代表性的取样点。
•取样方法:采用标准取样方法进行,如挖孔取样法、环状取样法等。
在取样过程中,要避免污染和掺杂其他杂质。
•取样数量:取样数量应根据回填土的规模和工程要求确定。
一般来说,取样数量应大于等于3个,并根据需要进行增加。
•取样容器:采用无污染的密封容器进行取样,避免外界污染和水分散失。
4. 技术处理措施为了提高土方回填的质量和稳定性,可以采取以下常见的技术处理措施:•轧实处理:通过机械轧实设备,对回填土进行轧实处理,提高其密实度和稳定性。
•加盖处理:对于需要保护的土方回填区域,可以采用加盖处理的方式,即在回填土表面铺设防护材料,如土工布、草皮等,增加稳定性和抗冲刷能力。
•排水处理:对于容易积水的土方回填区域,在回填过程中,可以采取排水措施,如设置排水管道、挖掘排水沟等,保证回填土体的排水通畅。
•复合处理:综合运用多种技术处理措施,如轧实、加盖、排水等,提高土方回填的整体性能和稳定性。
5. 总结土方回填见证、取样以及技术处理措施在土方工程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回填土取样标准
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1、采取的土样应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取样量应能满足试验的需要.2、鉴于基础回填材料基本上是扰动土,在按设计要求及所定的测点处,每层应按要求夯实,采用环刀取样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现场取样必须是在见证人监督下,由取样人员按要求在测点处取样,而取样、见证人员,必须通过资格考核.(2)取样时应使环刀在测点处垂直而下,并应在夯实层2/3处取样.(3)取样时应注意免使土样受到外力作用,环刀内应充满土样,如果环刀内土样不足,应将同类土样补足。
回填土取样标准
回填土取样标准(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一、取样数量土样取样数量,应依据现行国家标准及所属行业或地区现行标准执行。
(一)依据《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和《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02)取样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量。
每50-100m2面积内应有一个检验点,根据检验结果求得压实系数。
(环刀法)(二)依据《建筑地基处理技术规范》(JGJ79-2002)取样当取土样检验垫层的质量时,对大基坑每50-100m2应不少于1个检验点;对基槽每10-20m应不少于1个点;每单独柱基应不少于1个点。
(环刀法)1、整片垫层(1)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30-5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10-15m2布置一个。
(2)面积>300m2时;环刀法为50-100m2布置一个;贯入法为20-30m2布置一个。
2、条形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环刀法每20m至少布置一个;贯入法每5m至少布置一个。
3、单独基础下垫层(1)参照整片垫层要求。
(2)每个单独基础下垫层不少于两个测点。
(四)依据《城市道路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5-1997)取样土路基、石灰土垫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人行道路基、土路肩检测频率:每100m测2点。
(环刀法)砂砾、碎石垫层、三渣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
(灌砂法)二灰土底基层检测频率:每层1000m2测1点(环刀法)进出口斜坡土基检测频率:每个测1点。
(环刀法)(五)依据《市政排水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程》(DBJ08-220-1996)取样沟槽覆土、沟槽回填填砂胸腔部分和管顶以上500内检测频率:两井之间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环刀法)(六)依据《市政桥梁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DBJ08-228-1997)取样基坑填土的检测频率:每座墩、台或每仓驳岸、防汛墙,每层测一组,每组3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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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一般规定:
1施工材料的规定:
1.1回填土:宜优先利用基槽中挖出的优质土。
回填土内不得含有有机杂质,粒径不应大于50mm,含水量应符合压实要求。
1.2石屑:不应含有有机杂质。
1.3填土材料如无设计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
1.3.1碎石、砂土(使用细、粉砂时应取得设计单位同意)和爆破石渣,可作表层以下的填料。
1.3.2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粘性土,可作各层的填料。
1.3.3碎块草皮和有机含量大于8%的土,仅用于无压实要求的填方。
1.3.4淤泥和淤泥质土一般不能用作填料,但在软土或沼泽地区,经过处理且含水量符合压实要求的,可用于填方次要的部位。
2作业条件
2.1填土基底已按设计要求完成或处理好,并办理验槽签证。
2.2基础、地下构筑物及地下防水层、保护层等已进行检查和办好隐蔽验收手续,且结构已达到规定强度,基础分部经质监站验收通过。
2.3大型土方回填前应根据工程特点、填料种类、设计•压实系数、施工条件和压实工艺等合理确定填料含水量、每层填土厚度和压实遍数等施工参数。
重要的填方工程和路基,其参数通过压实测试来确定。
2.4室内地台和管沟的回填,应在完成上下水道安装(经试水合格)或间墙砌筑,并将填区内的积水和有机朵物等清除干净后再进行。
2.5在建(构)筑物地面以下的填方,若填筑厚度小于0.50m,应清除基底上的草皮和垃圾;若填筑厚度小于lm,应清除树墩及割去长草。
2.6填土询,应做好水平高程的测设,基坑(槽)或沟坡边上按需要的间距打入水平桩,室内和散水的墙边应有水平标记。
3操作工艺
3.1当填方基底为积土或耕植土时,如设计无要求,可采用推土机或高程机
械丿土实5〜6遍。
3.2在水田、沟渠或池塘上填方,应先排水疏干,挖除淤泥,换填砂砾或抛填块石等方法处理后再行填土。
3.3填筑粘性土,应在填土前检验填料的含水率。
含水量偏高时,可采用翻松晾晒,均匀掺入干土等措施;含水量偏低,可预先洒水湿润,增加压实遍数或使用大功率压实机械等措施。
3.4使用碎石类土或爆破石渣作填料时,其最大粒径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於(当使用振动辗压时,不得超过每层铺填厚度的昭)。
铺填时,大块料不应集中,且不得填在分段接头处或填方与山坡连接处。
若填方场内有打桩或其他特殊工程时,块(漂)石填料的最大粒径不应超过设计要求。
3.5填料为砂土或碎石类土(充填物为砾土)时,回填前宜充分洒水湿润,可用较重的平板振动器分层振实,每层振实不少于三遍。
3.6回填土应水平分层找平夯实,分层厚度和压实遍数应根据土质、压实系数和机具的性能参照《建筑地基与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2002)有关规定。
3.7路基和密实度要求较高的大型填方,宜用振动平辗压实。
使用自重8〜15t 的振动平辗压实爆破石渣类土时,铺土厚度一般为0.6〜1.5m,宜先静压,后振压。
辗压遍数应曲现场试验确定,一般为6〜8遍。
辗压机械压实填实,应控制行驶速度,一般不应超过2km/h。
3.8墙柱基回填应在相对两侧或四侧对称同时进行。
两侧回填高差要控制,以免把墙挤歪;深浅两基坑(槽)相连,应先填夯深基坑,填至浅基坑标高时,再与浅基坑一起填夯。
3.9分段分层填土,交接处应填成阶梯形,每层互相搭接,其搭接长度应不少于每层填土厚度的两倍,上下层错缝距离不少于l.Omo
3.10挡土墙背的填土,应选用透水性较好的土,如石屑或掺入碎石等,并按设讣要求做好滤水层和排水盲沟。
3.11混凝土、砖、石砌体挡土墙,必须在混凝土或砂浆达到设计强度后才能回填土方,否则要作护壁支撑方案,以防挡土墙变形倾覆。
3.12管沟内填土,应从管道两边同时进行回填和夯实。
填土超过管顶0.5m 厚时,方准用动力大夯,但不宜用振动平辗压实。
3.13.管沟回填土,管顶上部200mm以内应用砂子或无块石及冻土块的土, 并不得用机械回填;管顶上部500mm以内不得回填直径大于100mm的块石和冻土块;500mm 以上部分回填土中的块石或冻土块不得集中。
上部用机械回填时,机械不得在管沟上行走。
冬期回填时管顶以上50cm范圉以外可均匀掺入冻土,其数量不得超过填土总体积的15%,且冻块尺寸不得超过100mm。
3.14对有压实要求的填方,在大夯或辗压时,如出现弹性变形的土(俗称橡皮土),应将该部分土方挖除,巧用砂土或含砂石较大的土回填。
3.15采用机械压实的填土,在角隅用人工加以夯实。
人工填土,每层填土疗度为150mm,夯重就为30〜40kg;每层片度为200mm,夯重应为60〜70kg。
大夯要领为“夯高过膝,一夯压半夯,夯排三次"。
夯实基坑(槽)、地坪,行夯路线由四边开始,夯向中间。
3.16填方基土为朵填土,应按设计要求加固地基,并妥善处理基底下的软硬点、空洞、旧基、暗塘等。
填方基土为软土,应根据设讣要求进行地基处理。
如无设计要求时,应按现行规范的规定施工。
二、回填土试验规定
常用标准、规范、规程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 — 2002)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丄质量验收规范》(GB50202 — 2002)
《土工试验方法标准》(GB/T50123-1999)
1、回填土施工试验如何评定
如设计有具体的最小干密度值要求,回填土施匸试验所得干密度值不小于此值时,判定为合格;如设计•无具体的最小干密度值要求,而提出以压实系数作为控制指标时,施匸单位应向试验单位委托申请“土壤击实”试验,求得最大干密度和最佳
含水率,回填土施工试验所得干密度值不小于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系数的值时判定为合格。
2、一般规定
每层填土压实后都应做干容重试验,用环刀法取样,基坑每20〜50m 长度取样一组(每个基坑不少于一组);基槽或管沟回填,按长度20〜50m取样一组;室内填土按100〜500m2取样一组;场地平整按400〜900m2取样一组。
对灰土地基、砂和砂石地基、土工合成材料地基、粉煤灰地基、强夯地基、注浆地基、预压地基,其竣工后的结果(地基强度或承载力)必须达到设讣要求的标准。
检验数量,每单位工程不少于3点,1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100 平方米至少应有一点,3000平方米以上工程,每300平方米至少应有一点。
每一独立基础下至少应有一点,基槽每20延米应有一点。
在压实填土的过程中,应分层取样检验土的干密度和含水率。
检验所得的干密度值不小于最大干密度乘以压实系数所得值时,检验结果为合格;对碎石土干密度其检验结果不得低于2.0g/cm3。
填方、筑基、基坑、基槽、管沟的回填取样,可用环刀法,采用灌砂(或灌水)法取样时,取样数量可较环刀法适量减少,并注意正确取样的部位和随机性。
建筑物地基施工所用的原材料(砂、石子、水泥、石灰、粉煤灰等)的质量、检验项目、批量和检验方法,应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规定。
3、常规检测项口
干密度;击实试验(确定最大干密度和最佳含水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