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9潮阳区创新举措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激励机制do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汕头农村基层组织建设工作情况通报
第59期
中共汕头市委组织部2012年9月14日
潮阳区创新举措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激励机制
潮阳区在深入基层开展实地调研,摸清村(社区)班子与党员干部队伍现状、存在问题及工作思路、工作机制等方面情况并建立工作台账的基础上,找准着力点和突破口,创新教育载体,创新选培举措,创新工作制度,创新激励机制,建立健全村(社区)干部队伍管理激励机制。
创新教育载体,提高村级干部队伍能力素质。在全区村(社区)中深入开展创建“精神状态好、能力素质好、团结协作好、服务群众好、廉洁自律好”的“五好”村级班子和争当“大局观强、学习力强、引领力强、执行力强、约束力强”的“五强”干部活动,建设实干高效、阳光进取、正气廉洁的村级干部队伍。加大村(社区)干部教育培训力度。区委组织部、区委党校联合举办了3期培训班,对全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村(居)委会主任进行集中培训;各镇(街道)采取多种形式
对其它村(社区)“两委”干部进行全面轮训,共培训村(社区)“两委”成员2800多人次;推进农村干部参加汕头大学“村官班”进修学习,提升村级干部队伍遵守法纪、执行政策、解决问题、服务群众的能力。
创新选培举措,破解村级干部后继乏人难题。结合干部挂职锻炼,从镇(街道)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推荐选派一批后备干部到班子软弱涣散、党组织书记出缺且在本村找不到合适人选的后进村担任党组织书记。全区共下派15名镇(街道)干部担任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实施村级党组织建设“育苗”行动,把抓好村级后备干部队伍建设列入镇(街道)党(工)委一把手工程,规定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必须亲抓村级后备干部的物色和培养工作,切实做到一岗一备。今年以来,共物色培养村级后备干部961人,其中“两委”正职后备人选227人,举办后备干部培训班5期376人次。下半年,将安排村(社区)书记、主任、治保主任后备人选到镇(街道)机关部门跟班学习。实施大学生村官培养计划,西胪镇积极实施大学生村官递进培养计划,全镇共有7名大学生担任“两委”成员、15名大学生成为文书、计生等主要业务骨干,计划至明年换届实现每个村(社区)都有大专以上人才到村任职。
创新工作制度,促进“两委”班子规范运作。建立健全村(社区)民主议事决策制度。全面落实汕头市《村级重大事项民主决策票决制实施意见》,对村级重大事项先由村(社区)党支部、村(居)委会和经联社三个方面提出决策事项的议题,再由“两委”班子联席会议讨论确定要提交村(居)民代表会议的决策议题,征求党员群众代表意见后,报镇(街道)纪委和有关部门审核批准,最后提交村(居)民会议或村(居)民代表会议进行票决。实行镇(街道)干部包村(居)工作责任制度。
规定镇(街道)包村(居)干部负责指导村(居)“两委”工作、监督村(居)两委决策,协助抓好经济建设、化解矛盾纠纷等工作,参与村(居)班子召开的所有重要会议、参与村(居)党员群众集体活动,参与村(居)班子工作,及时解决“两委”难协调的问题,提升村级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建立健全农村基层组织工作的量化考核制度。研究草拟了《潮阳区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潮阳区镇(街道)党(工)委抓村级党组织建设工作责任制考核办法》,强化对村(社区)“两委”干部的工作考核,要求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年终要在区委全委会上就抓村级基层组织建设工作作专项述职并接受测评,有效促进镇(街道)党(工)委抓农村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创新激励机制,激发村级干部干事创业热情。建立村(社区)干部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修订完善区委2010年出台的《关于村、社区干部工资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关于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正常增长的有关规定,明确各镇(街道)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收入水平,按照不低于当地劳动力平均收入水平的原则,逐步提高村(社区)干部的工资待遇。今年来,文光街道、棉北街道、金浦街道、海门镇等镇(街道)调整提高村(社区)干部工资报酬300至600元,使村党组织书记月各项报酬最高达2800元左右。同时,为减轻村级集体经济的负担,提高村(社区)干部收入保障水平,该区从今年1月起,把村(社区)书记、村(居)主任和其他“两委”干部每月财政统发的岗位补贴由原来的1000元、900元、800元分别提高到1300元、1100元和900元,并由区财政按100元/人月的标准对全区的村(社区)书记、村(居)主任给予通讯费补贴。建立完善离任村(社区)干部生活补助制度。规定对
正常离任的任村(社区)“两委”成员,任职10年以上(含10年)的可按本人离任前的月工资报酬百分比计发月生活补助,其中党(总)支部书记按90%、党(总)支部副书记和村(居)委会主任按85%、其余“两委”成员按80%计发;对任职不满10年的可按任满一届1000元标准由村(社区)发给一次性补助。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助资金主要由村(社区)自筹,并负责发放,区财政按200元/人月的标准下拨任职10年以上的离任村(社区)“两委”成员生活补助资金。目前,全区共有793名符合条件的离任干部享受了区财政生活补助。建立完善村(社区)干部考核奖励制度。实行村干部业绩考核奖励报酬制度,对完成年度完成岗位目标和各项突击性任务好的村干部,按《关于印发<汕头市潮阳区农村财务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规定,根据村的人口规模给予每个村干部每年最高不超3400元的奖励。建立农村干部的政治成长激励机制。积极推荐优秀村支部书记担任各级“两代表一委员”,目前,全区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普遍担任了镇党代表和人大代表,272个村(社区)中有约40%的党支部书记担任了区级以上党代表,有67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担任了区级以上人大代表。积极为优秀村干部提供政治发展空间,今年,有2名村(社区)党支部书记考取了镇公务员。在推荐各级表彰人选时注重将名额向基层倾斜,充分调动基层干部的工作积极性。
报:省委组织部,省委基层办,市委常委,市政协主席、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副市长
送: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协办公室,各区(县)委书记
发:各区(县)委组织部、基层办,镇、涉农街道
(共印130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