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震监测设施距干扰源最小距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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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09号)《地震监测管理条例》已经2004年6月4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9月1日起施行。

总理温家宝二○○四年六月十七日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

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

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8.08.13•【字号】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7号•【施行日期】1998.08.13•【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已被修订•【主题分类】地质灾害正文河北省人民政府令(〔1998〕第7号)《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已经1998年7月16日省政府第9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发布施行。

省长叶连松一九九八年八月十三日河北省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防震减灾法》)和《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地震监测设施是指本省境内的国家、省、市和县(含自治县、县级市、区,下同)地震监测台(站)、遥测台网以及与地震监测有关的设施、设备和仪器。

本办法所称地震观测环境是指按照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要求划定的保护范围。

第三条对于违反《防震减灾法》、《条例》和本办法有关规定的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进行劝阻、检举或控告。

第四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地震观测环境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机构(以下简称地震工作部门)行使保护职权;各级公安机关和其他有关部门应依法配合地震工作部门做好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有关部门和企、事业单位应采取措施制止对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干扰行为,积极协助地震工作部门对干扰事件做出处理。

第二章保护范围第五条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一)地震台(站)内的地震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二)地震台(站)外的观测用山洞、仪器房、观测井(水点)、井房、观测线路、通信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专用堤坝、专用道路、避雷装置及其他设施;(三)地震遥测台网接收中心的观测设备、设施;(四)地震遥测台网的中继站、遥测点观测用房、地震传输设备、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五)地形变、地磁、重力、地电测线和测点的测量标志及其保护设施、测量场地以及专用道路等。

地震仪观测系统的调试与运行要点

地震仪观测系统的调试与运行要点

地震仪观测系统的调试与运行要点地震仪是一种用于测量地震产生的地震波的仪器,它在地震监测和研究中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了确保地震仪观测系统的正常运行,需要进行调试和优化。

本文将探讨地震仪观测系统的调试与运行要点,包括传感器安装、数据接收与处理、噪声干扰排除等方面。

第一,传感器的安装是地震仪观测系统调试的首要任务。

传感器的准确安装对于地震仪的测量结果至关重要。

在安装传感器时,应选择适当的地点,避免周围有振动干扰源。

对于地震仪传感器的固定,可以使用三脚架等支架来实现。

同时,还应注意传感器和参考物之间的距离,以及传感器与地面之间的接触情况。

第二,在数据接收与处理方面,需要保证地震仪观测系统能够准确地接收并处理地震信号。

首先,确保数据传输通道的稳定性。

可以采用有线或无线方式传输数据,但需要保证信号的可靠传递。

其次,选择合适的数据存储方式和格式,以便于后续的数据处理和分析。

另外,为了避免数据丢失或损坏,及时备份和存档数据也是十分重要的。

第三,噪声干扰是影响地震仪观测系统的常见问题之一。

在调试和运行过程中,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来排除噪声干扰。

首先,选择适当的仪器配置,例如使用低噪声放大器和滤波器等设备,以提高地震信号的捕获能力和抗干扰性。

其次,应避免在噪声较大的环境中布置地震仪。

在数据处理中,可以利用滤波技术和噪声抑制算法来减少噪声的影响。

除了上述要点,还有一些其他值得注意的问题。

例如,定期检查地震仪观测系统的工作状态,确保仪器的正常运行。

定期校准传感器和仪器,以确保准确的数据测量。

另外,及时进行故障排查和修复,以防止长时间的中断或故障对地震监测工作造成影响。

综上所述,地震仪观测系统的调试与运行是确保地震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重要环节。

通过合理的传感器安装、数据接收与处理、噪声干扰排除等工作,可以提高地震仪观测系统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对于地震监测工作的进行和地震灾害的预防和研究具有重要意义。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6) .doc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6) .doc

地震监测管理条例(2016)(2016年修订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三章地震监测台网的管理第四章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地震监测活动的管理,提高地震监测能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以及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

第三条地震监测工作是服务于经济建设、国防建设和社会发展的公益事业。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地震监测工作纳入本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家对地震监测台网实行统一规划,分级、分类管理。

第五条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地震监测的科学研究,推广应用先进的地震监测技术,开展地震监测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支持少数民族地区、边远贫困地区和海岛的地震监测台网的建设和运行。

第七条外国的组织或者个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和中华人民共和国管辖的其他海域从事地震监测活动,必须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合作进行,并经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批准。

从事前款规定的活动,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不得涉及国家秘密和危害国家安全。

第二章地震监测台网的规划和建设第八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由国家地震监测台网、省级地震监测台网和市、县地震监测台网组成。

专用地震监测台网和有关单位、个人建设的社会地震监测台站(点)是全国地震监测台网的补充。

第九条编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应当坚持布局合理、资源共享的原则,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相协调。

第十条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国家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根据全国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制定,并负责组织实施。

省级地震监测台网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或者机构,根据全国地震监测台网总体规划和本行政区域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制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范本(二篇)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范本(二篇)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护地震监测设施的完整性和地震观测环境的纯净度,规范和优化地震监测工作的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三条地震监测设施包括地震台站、地震仪器设备、数据传输和处理系统等。

第四条地震观测环境指地震监测设施所处的自然环境及周围人为活动的影响。

第五条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应当遵循科学、公正、透明、综合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原则。

第六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运维、改造和拆除,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和许可。

第七条各级地震监测机构应当配备专职的环境保护人员,负责监督和落实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第二章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及改造第八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选择合适的地理位置,远离人为活动噪声干扰和自然灾害影响。

(二)符合工程技术标准,确保设施稳定可靠且符合观测要求。

(三)配备先进的防护设备和系统,有效防范突发事故和恶劣天气带来的损害。

(四)合理利用自然资源,提高设施的能源利用效率,降低对环境的影响。

第九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和改造应当向相关环保部门进行申报,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

第十条建设和改造地震监测设施时,应当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确保生态环境的持续改善和健康发展。

第十一条地震监测设施的运维工作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确保设施正常运行和记录有效。

第三章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第十二条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包括以下内容:(一)保持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的自然景观和生态环境的完整性。

(二)减少人为活动对地震观测环境的干扰和污染。

(三)合理管理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的土地使用,防止违法占用和过度开发。

第十三条地震监测机构应当定期组织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地震观测环境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保护。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机构应当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推进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

长春富锋山地震台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可行性研究

长春富锋山地震台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可行性研究

长春富锋山地震台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可行性研究张晖【摘要】富锋山地震台位于北东向四平—长春断裂带附近,地下含水层发育,资源禀赋较好.从台站所在区域地震构造背景及水文地质条件入手,从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选址、地质构造、场地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并评估了场址周边环境影响因素,提出了项目建设的可行性意见.【期刊名称】《防灾减灾学报》【年(卷),期】2019(035)002【总页数】5页(P52-56)【关键词】地下流体;观测井;富锋山地震台;可行性研究【作者】张晖【作者单位】长春市地震速测速报中心富锋山地震台,吉林长春 130000【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315.720 引言地震孕育过程中会导致地下介质中水和气的化学成分和物理性质发生变化。

通过对地壳介质中地下流体的动态变化,可以获得孕震过程中及震前震后地下流体效应的信息。

国内外均开展了地震地下流体观测研究与实践。

我国于1966年邢台地震后,相继建立了大量地震地下流体观测台站,观测项目较多,积累了大量数据资料,并开展了几十年的地震预报实践,取得了一定的效果,获得了丰富的观测经验。

在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方面积累了较为成熟的经验,相继出台了如DB/T 20.1-2006行业标准《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地下流体台站》等一系列相关规范和标准,地下流体观测台网不断扩大并逐步完善,监控能力不断提高。

长春市地处松辽盆地东部边缘,伊通—舒兰断裂带从境内的双阳和奢岭之间穿过,过境长度约70 km。

全市幅员面积约20000 km2,目前仅在榆树市土桥镇有一口由煤田勘探井改造而成的模拟观测井,地下流体监控能力十分薄弱。

为更好地监控伊通—舒兰断裂带中段沿线地下流体异常变化,提高长春市地震监测预报能力,有必要在现有长春市富锋山地震台增设地下流体观测手段。

本文从台站所在区域地震构造背景及水文地质条件入手,从地下流体观测井建设选址、地质构造、场地条件、水文地质条件等方面进行了详细分析,并评估了场址周边环境影响因素,提出了台站地下流体观测手段建设的可行性意见。

湟源地震台数字地震记录的环境干扰分析及滤波器制作

湟源地震台数字地震记录的环境干扰分析及滤波器制作

不 同的滤波器。当地震信号频率谱与叠加的地震
噪声 有 明 显 不 同 时 , 通 滤 波 可 以 提 高 信 噪 比 带 (N S R)引。 如何 精确计 算 这一 阈值是 关键 。通过对 白天 干扰严重 、 但没有地震的连续 波形进行频谱分析
信号及噪声 , 关键是 如何从地震计采集到 的数据 样本中探测可能的信号。该信号是指在振幅、 形 状或频率成分上不 同于背景噪声 的有用信息 , 应 提高信噪比( N ) S R 来获取地震信号。当信号存在
表3 各 种 干 扰 源 优 势 频 率 图 5 滤 波 前 后 对 比 曲 线
3滤 器 作 波 制
由于 短周期 或 中周 期 噪声 具 有 面 波 特 性 , 噪 声 的水 平传 插 速度 有频 率 依 赖 性 , 接 近上 地壳 其 的剪切 波 速 度 与 P波 的视 水 平 传 播 速 度 和 所 有
剔 出干扰 的 目的 。
势周期 ( 真 为 不 同 的 仪 器 ) 不 同 。根 据 这 一 仿 会 结论 , 以针对 不 同 的震 中距 、 同的干 扰背 景制 可 不 作 出不 同的滤 波器 。
由此 可 以看 出 ,不 同 台站 有 不 同 的 干 扰 背 景 ,但是 通过分 析 本 台 干绕 源 ,确 定并 改变 FP c 和F 参 数 ,就可 以很 好 的 针对 不 同 的震 中距 有 其 优势周 期 、不 同的干扰 背 景其 干扰 周期 固定这
特 点 ,制作 出各 种 滤波 器 。在 实 际应 用 中 , 可 以将 数据 导 出并分 析 其 干 扰 特 性 , 在 MS P中 并 D
通 过改变 F F 。和 参数 达到 更好 的 滤波作 用 。
第 3期
白 占孝 , : 等 湟源地 震 台数 字地 震记 录 的环境 干扰 分析及 滤 波 器制作

地震地球物理台网典型观测环境干扰源管理模块

地震地球物理台网典型观测环境干扰源管理模块

SEISMOLOGICAL AND GEOMAGNETICOBSERV ATION AND RESEARCH第42卷 第2期2021年 4月Vol.42 No. 2Apr. 2021地震地磁观测与研究doi: 10. 3969/j. issn. 1003-3246. 2021. 02. 0100 引言按照《中国地震局关于加强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意见》(中震测发〔2010〕94号)中“地震台站在完成保证观测质量、良好运行维护等主体任务的同时,应发挥在异常核实、分析预报等方面的积极作用”的要求,在全国展开地震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跟踪分析工作,目前已成为一项重要常规工作任务,为地震预测预报提供了丰富的事件产品,推进了地球物理台网日常工作从观测为主向观测、应用并重的转变。

2014年,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跟踪分析平台的建成,实现了事件分析提取与录入、产品自动产出等功能(刘高川等,2015)。

随着各类观测事件的不断积累,发现观测环境干扰成为影响地球物理台网数据质量的重要因素之一,给后期数据处理和分析工作带来困扰(王莉森等,2017)。

因此,有必要对台站观测环境干扰信息进行调查,设计干扰源数据管理模块,用于管理影响台站观测的各类干扰源信息(台站及周边观测环境发生变化,显著改变观测量变化规律和特征,如日、月、年变化形态等,且对观测数据产生长期的、周期性的、频繁干扰)。

该模块集成在地球物理台网跟踪分析平台中,具备干扰源信息录入、审核、修改和产品自动产出等功能,使得监测人员可以有效管理干扰源信息,有助于提高地球物地震地球物理台网典型观测环境干扰源管理模块樊俊屹1) 刘高川1) 杨正纲2) 邹钟毅3)王建国4) 李杰飞1)1)中国北京100045中国地震台网中心 2)中国昆明650041云南省地震局3)中国山东264000烟台地震监测中心台4)中国天津300201天津市地震局摘要 随着地震数据跟踪分析工作的深入开展,发现环境干扰成为影响地球物理台网观测数据质量的主要因素之一,为此设计干扰源管理模块,为监测人员提供工作平台,对典型干扰信息进行有效管理。

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

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

DB41/T 2599—2024煤矿地震监测站网技术规范1范围本文件规定了煤矿地震监测站网的建设、运行与维护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煤矿地震监测站网,其他矿山地震监测站网可参考使用。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内容通过文中的规范性引用而构成本文件必不可少的条款。

其中,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该日期对应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531.1—2004地震台站观测环境技术要求第1部分:测震GB 50011—2010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21—2001岩土工程勘察规范GB 50057—2010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223—2008建筑工程抗震设防分类标准GB 50343—2012建筑物电子信息系统防雷技术规范DB/T 17—2018地震台站建设规范强震动台站DB/T 22—2020地震观测仪器进网技术要求地震仪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3.1地震earthquake大地震动。

3.2矿震mining-induced earthquake因采矿活动引起的地震事件。

3.3地方性震级local magnitude用近震记录测定的地震震级。

用M L表示。

3.4面波震级surface wave magnitude用地震面波记录测定的震级,通常用水平向面波记录测定,以符号M s表示,用垂直向宽频带面波记.录测定的面波震级称为宽频带面波震级,用M s(BB)表示。

我国规定以它为标准,国外报导的地震震级一般也为面波震级,常用M来表示。

3.5矿震监测区mining-induced earthquake monitoring area以煤矿开采影响区为监测目标的区域。

3.6DB41/T 2599—2024地震计墩seismometer pier安放地震计的墩体。

3.7测震井seismometer well安放井下地震计的井。

4煤矿地震监测站网建设条件4.1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应建设煤矿地震监测站网:a) b) c) d) e)冲击地压煤矿;经评估或鉴定煤层(或顶底板岩层)具有冲击倾向性的煤矿;生产能力90万吨/年及以上的井工煤矿;在开采过程中频繁发生大于M L1.5矿震的煤矿;矿区周边地质构造复杂、附近有较大的断层结构,具有发生大于M L2.0天然地震风险的煤矿。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课件

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课件

第三十五条 新建、扩建、改建建设工程,应当达到抗震设防要求。 重大建设工程和可能发生严重次生灾害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国务院有关规定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按照经审定的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建设工程的地震安全性评价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进行地震安全性评价,并对地震安全性评价报告的质量负责。 前款规定以外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地震烈度区划图或者地震动参数区划图所确定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抗震设防;对学校、医院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应当按照高于当地房屋建筑的抗震设防要求进行设计和施工,采取有效措施,增强抗震设防能力。
第十四条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一级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五年以上,并具有高级技术职称; (二)熟悉本专业的技术和知识,掌握国内外先进技术和发展趋势,并能解决关键性技术问题; (三)具有承担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能力,并能独立编写评价报告; (四)掌握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并能结合实际工作熟练运用。 第十五条 申请地震安全性评价二级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从事与地震安全性评价相关工作三年以上,并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二)熟悉本专业的技术和知识,能应用国内外先进技术解决工程技术问题; (三)具有参加重大建设工程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的能力,并能独立编写地震安全性评价工作报告; (四)熟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地震安全性评价技术规范等,并能在实际工作中运用。
《地震预报管理条例 第255号令一九九八年十二月十七日实行 第三条 地震预报包括下列类型: (一)地震长期预报,是指对未来10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的预报; (二)地震中期预报,是指对未来一二年内可能发生破坏性地震的地域和强度的预报; (三)地震短期预报,是指对3个月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四)临震预报,是指对10日内将要发生地震的时间、地点、震级的预报。 第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社会散布地震预报意见及其评审结果第十七条 发生地震谣言,扰乱社会正常秩序时,国务院地震工作主管部门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管理地震工作的机构应当采取措施,迅速予以澄清,其他有关部门应当给予配合、协助。

2024年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2篇)

2024年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2篇)

2024年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第一章总述第一条为了强化地震监测工作、提升地震观测环境保护能力,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地震监测设施指为了进行地震监测而建设的地震测点、地震观测站、地震仪器设备和相关设施。

第三条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指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的环境,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准确观测地震活动的能力。

第四条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应当依法组织和实施,采取综合防治措施,强化监测设施的建设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二章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第五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根据地震活动的实际情况和需求,合理规划地震监测设施的布局。

第六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要求,确保设施的安全可靠、准确敏感。

第七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充分考虑地震活动可能带来的影响,选择合适的地点和建设方式。

第八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环境保护要求,避免对周边环境造成重大污染和破坏。

第九条地震监测设施的建设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格执行设施维护、检修和更新工作,确保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地方各级政府应当加强对地震监测设施建设的组织和管理,确保设施按照规划建设、有效运行。

第三章地震观测环境保护第十一条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应当符合相关环境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第十二条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应当加强监测和监管,防止环境污染和破坏对观测数据的干扰。

第十三条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应当保护植被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生态平衡,防止土地退化和水源污染。

第十四条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应当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环境问题,确保环境质量符合要求。

第四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对于地震监测设施建设中违法违规行为的,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对于地震监测设施周围环境保护不达标的,责令改正,并依法追究相应责任。

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条例的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民事赔偿责任。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条例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探讨地震台站监测环境的保护问题

探讨地震台站监测环境的保护问题
报 的参 照点 , 这不 仅 会 影 响对 该 地 区地 震 趋 势 的
收 稿 日期 :0 8— 5—2 20 0 0
破 坏 。 由于受 地 方 保 护 主 义 和经 济 利 益 的 驱使 , 有 些 地方 政府 部 门只强 调 “ 以经济建 设 为 中心 ” ,
作者简介 : 斌 ( 9 1~ ) 男 , S E 18 , 江苏盐城人 , 助理工程师 ,0 7年毕业 于华东师 范大学 , 主要从事地震监测及分析预报研究。 20 现
旦某 个 地 震 台 站 的 地 震 监 测 环 境 遭 到 破
意识 并没 有 随着 经 济 的 发 展 而 提高 , 国有 绝 大 全
部分 台站 周 围 的地 震监 测 环境 均受 到不 同程度 的
坏, 不但该台站多年积累的资料将报废 , 而且 , 不 管 在空 间上还 是在 时 间上将 失 去一个 分 析地震 预
的信 息将 是伪 信 息 , 用这 些 伪 信 息 进 行地 震 分 析
预报 和相 关 研 究 , 然 会 得 出错 误 的 结论 。 如果 必

个 地震 台站 不 能提供 真 实 可靠 的地 震 监 0 息 信
资料 , 必将 失 去地震 台站 的主要 功 能。
2 3 会 无 法排 除环 境 干扰 成分 .
测 仪器 不一定 停 止 工 作 , 震 监 测 数 据 通 常不 会 地
中断 , 受干 扰 的监 测数据 会 出现异 常形 态 , 但 而且
往往 同地 震前 兆 信 息 混 合 在 一起 , 这就 增 加 了地
震 预报 的复杂性 和难度 。要完 全排 除各类 环境 干 扰 成分 十分 困难 , 因此 地 震 监 测 环境 的保 护 就 显
1 地震 监 测 环境 保 护 的 重要 性

关于地震地下水观测井建设的若干问题

关于地震地下水观测井建设的若干问题

关于地震地下水观测井建设的若干问题车用太;鱼金子;朱成英【摘要】根据有关的国家与地震行业技术标准,结合建井的实践经验,论述了地震地下水观测井的定位、观测井结构设计与钻井施工的技术要求.【期刊名称】《内陆地震》【年(卷),期】2014(028)003【总页数】7页(P195-201)【关键词】井位;井结构;钻井施工;地震地下水观测井【作者】车用太;鱼金子;朱成英【作者单位】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北京100029;中国地震局地质研究所,北京100029;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地震局,新疆乌鲁木齐830011【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P315.7地震地下水观测主要是指井水位、井水温度与井水流量等的观测。

中国地震地下水观测已有近50年的历史,全国统一建网观测也有30多年的历史。

我国的地震地下水观测网中的观测井多是由石油、地质、冶金、煤炭等兄弟部门提供的矿产与地下水勘测孔经过筛选与改造而成的。

该网几十年来为地震前兆监测与地震预测研究做出了重要贡献[1-3],然而也发现不少观测井不完全满足地震前兆监测与地震预测研究的需求,于是“九·五”开始各省、市、自治区地震局与部分市、县地震部门及一些大型国有企业,新建了一批观测井,如黑龙江省的新林4井、山东省的沂源井、江西省南昌台新井、陕西省石泉井、湖北省九峰井、四川省西昌市井、泸沽湖井及三峡坝区库首区井网、金沙江水库区观测网等。

根据上述的建井实践,我国已初步建立了有关的建井技术标准[4-6]。

当然,“十·五”期间,有些省也新建了一批观测井,但并没有严格按着建井技术要求建设,观测的效果不佳。

据初步了解,近年来新疆、广西、吉林等省、自治区也将建设一批新的观测井,其他省、市、自治区也会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将逐渐建设新的地震地下水观测井。

由此可见,新一代地震地下水观测井建设的任务已摆在各级地震部门的面前。

笔者以有关技术标准为依据,结合近年来协助各地建井的经验,就有关井位的勘选、井孔结构设计、钻井施工等问题,从科学技术角度进行讨论。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三篇)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三篇)

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章名】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保障地震监测预报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地震监测设施,是指地震台(站)监测设施、地震遥测台网设施和其他地震监测设施。

本条例所称地震观测环境,是指保障地震监测设施得以正常发挥工作效能的周围各种因素的总体。

第三条地震监测设施所在地的人民政府负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责任。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对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工作,负责监督、检查、指导和协调。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义务。

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

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对危害、破坏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的行为,都有权检举、控告。

第六条保护地震监测设施及其观测环境,应当尽量避免或者减少对国家、集体和个人造成损失。

【章名】第二章保护范围第七条地震监测设施的保护范围:(一)地震台(站)内的地震监测仪器设备、设施;(二)地震台(站)外的观测用山洞、仪器房、观测井(水点)、井房、观测线路、通信设施、供电设施、供水设施、专用堤坝、专用道路、避雷装置,及其附属设施;(三)地震遥测台网接收中心的观测设备、设施;(四)地震遥测台网的中继站、遥测点观测用房、地震传输设备、供电设备,及其附属设施;(五)地形变、地磁、重力、地电测线和测点的测量标志及其保护设施、测量场地以及专用道路等。

第八条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是指地震监测设施周围不能有影响其工作效能的干扰源的最小区域。

干扰源距地震监测设施的最小距离见附表一、附表二、附表三;未列入有关附表的铁路、电气化铁路、高压输电线、发电厂、建筑群、无线电发射装置等其他干扰源距地震监测设施的最小距离,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会同有关部门通过现场实测确定。

【章名】第三章保护措施第九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管理地震工作的部门应当将本行政区域内地震监测设施的分布地点及其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通报同级公安机关和城乡规划部门。

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题库

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题库

防震减灾知识竞赛题库一、单项选择题1、国家地震灾害紧急救援队正式组建于_ C、2001年4月_____。

2、由于地震的作用而直接产生的地表破坏、各类工程结构类的破坏,及由此而引发的人员伤亡与经济损失,称为_ A、原生灾害_____。

3、由于工程建(构)筑物的破坏而随之造成的诸如地震火灾、水灾、毒气泄漏、爆炸、放射性污染、海啸、滑坡、泥石流等灾害,称为_B、次生灾害_____。

4、由地震灾害引起的各种社会性灾害,如瘟疫、饥荒、社会动乱、人的心理创伤等,称为C、诱发灾害5、1976年唐山发生7.8级地震,使整个城市的建(构)筑物破坏,顷刻间化为一片废墟。

这次地震造成灾害的原因是由于当时唐山地区的建设A、没有考虑抗震6、1960年,摩洛哥艾加迪尔的一个旅馆,在5.8级地震的袭击下成为一堆瓦砾,它遭到破坏的原因是它B、建在活断层上7、1964年日本新泻地震造成多栋建筑倾倒、下陷,其原因是它C、位于软弱地基上8、1985年在离墨西哥首都墨西哥城约400公里的海域连续发生了8.1级和7.5级强烈地震,给远离震中的墨西哥城造成了严重的震害和经济损失,其原因是墨西哥城_ C、建于软弱地基上_____。

9、一般来说同样震级的地震,震源深度越大,对地面造成的破坏C、越小10、《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实施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它公布的时间是_ A、1997年12月29日11、《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的实施为做好防震减灾工作提供了法律依据和保障。

它的施行时间是_ B、1998年3月1日12、我国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是:“实行预防为主、防御与A、救助______相结合”。

13、《地震预报管理条例》施行的时间是A、1998年12月17日______。

14、《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保护条例》施行的时间是C、1994年1月10日15、《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施行的时间是_1995年2月11日16、1974年4月22日,江苏省溧阳县发生5.6级地震,全县倒塌和毁坏房屋7.9万间。

安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

安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

安县地震监测设施和地震观测环境的保护范围观测名称地点经度纬度保护范围安县安昌测震台北川县安昌镇104.431°31.638°0.2至10公里安县花荄测震台安县花荄镇联丰3组104.573°31.560°0.2至10公里安县地倾斜、钻孔应变、重力台安县花荄镇联丰3组104.573°31.560°0.2至3公里安县塔水强震台安县塔水镇初级中学0.2至10公里保护范围的最小距离视干扰源种类确定,不同的工程设施有不同的距离要求,详见《地震监测设施距离干扰源最小距离表》地震监测设施距离干扰源最小距离表观测名称干扰源种类距离(KM)备注测震台采石场人工爆破源 3.0距拾震器距离主要公路、机械化农场 1.0岩石破碎机、重型机械、飞机场、铁路 5.0水库中小型 3.0大型10.0建筑物高大建筑物0.2低建筑物0.03大型输油输气管道10.0地下金属管道0.3、0.5距地电布极区距离:前数变压器(30至50KW间)、小型30KW以下0.03、0.05大型变压器(≥50KW) 0.1、0.2变电所(1000KW) 1.0、2.0直流电焊机 1.0、1.5地电观测高压输电线35KW 0.30、0.50字为地电阻率观测,后数字为地电场观测110KW 0.50、0.50220KW 0.80、1.0带避雷线的高压输电线杆或铁塔0.5、1.0两线一地制交流变压器(≥500KW) 2.0、10.0高速公路0.5、0.5普通铁路0.5、1.0电气化铁路 1.0、10.0工业用抽水井0.3、0.1地下流体观测同层开采或注水井观测层渗透系数K≤5M/d 0.50 距观测井距离,距氦气、氢气观测室距离观测层渗透系数5.1-49.9m/d1.50观测层渗透系数≥50M/d 3.00各类机械振动干拢0.01地壳形变观测地倾斜台洞体应变台重力台深层抽注水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大型水库3.00 距台址离主干公路、铁路、大型仓库 1.00钻孔应变台大型抽、注水站、大型水库 1.00冲床等振动源大变压器电机天线铁公路0.20GPS观测深层抽注水、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大型水库3.00 各方向水平视线高度角15度以上无阻挡物铁路0.20公路0.05超高压线0.10观测名称干扰源种类最小距离备注地磁观测铁路 1.00距地电磁台距离铁路枢纽 5.00电气化铁路(交流电) 1.00地铁35.00公路一般公路0.50干线公路0.30飞机场 2.00小型机械厂0.30机械钢铁等厂厂内总计有500吨以上钢铁 1.00厂内总计有1000吨以上钢铁 2.00厂内总计有10000吨以上钢铁 3.00高压输电线/v(交流3.5×104 0.3011×1040.8022×104 1.00电) 50×104 1.50发电厂功率/W 2×107 5.00 5×1078.00 20×10710.00通讯电缆0.30大功率发射台/EW 15×104 2.00 35×104 2.50采石场人工爆破源0.50建筑多层高层楼建筑区 1.50 两层楼建筑区0.50平房区0.30。

地震应急监测点选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地震应急监测点选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

地震应急监测点选址数据采集技术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在震中区应急监测选址时采集数据的基本要求,包括数据种类、数据类型、格式、字段定义和表达方式,以及存储及应用技术要求。

本规范适用于3级以上地震发生后应急监测点数据的采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8207.1—2008防震减灾术语第1部分:基本术语GBZT18207.2—2005防震减灾术语第2部分:专业术语GB/T17798—2007地理空间数据交换格式GB17740—1999 地震震级的规定DBZT58地震名称确定规则3术语和定义GB/T18207.1—2008›GB/T18207.2—2005sGB/T17798—2007界定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文件。

为了便于使用,以下重复列出了GB/T18207.1—2008、GBfr18207.2—2005、GB/T17798—2007中的某些术语和定义。

3.1矢量数据vectordata由几何元素所表示的数据。

[GB/T17798—2007,定义3.34]3.2地震earthquake大地震动。

包括天然地震(构造地震、火山地震)、诱发地震(矿山采掘活动、水库蓄水等引发的地震)和人工地震(爆破、核爆炸、物体坠落等产生的地震)。

一般指天然地震中的构造地震。

[GB/T18207.1—2008,定义3.1]3.3地震应急EarthquakeEmergency破坏性地震发生前所做的各种应急准备以及地震发生后采取的紧急抢险救灾行动。

[GB/T18207.1—2008,定义6.1]3.4测震台(站)seismographstation布设固定观测的地震仪,用于连续观测地面运动的地震台。

3.5基岩bedrock底岩上面最主要的牢固固结的地质层,它的力学性能不同于覆盖层,而且是匀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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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00.50
110KV
0.500.50
220KV
0.801.00
带避雷线的高压输电线杆或铁塔
0.501.00
两线一地制交流变压器(≥500KVA)
2.0010.00
高速公路
0.500.50
普通铁路
0.501.00
电气化铁路
1.0010.00
工业用抽水井(站)
0.30 0.10
3
地磁观测
铁路
1.00
距地磁台距离
铁路枢纽
5.00
电气化铁路(交流电)
1.00
地铁
35.00
公路
干线
0.50
一般
0.30
飞机场
2.00
小型机械厂
0.30
机械、钢铁等厂
厂内总计有500吨以上钢铁
1.00
厂内总计有千吨以上钢铁
2.00
厂内总计有万吨以上钢铁
3.00
高压输电线电压/ V(交流电)
3.5×10000
0.30
11×10000
1.50
两层楼建筑区
0.50
平房区
0.30
4
地下流体观测
同层开采或注水井
观测层渗透系数K≤5 /d时
0.50
距观测井距离
观测层渗透系数5.1---49.9m/d时
1.50
观测层渗透数K≥50m/ d时
3.00
各类机械振动干扰
0.01
距氦、氢气观测室距离
5



变观测
地倾斜台洞体应变台重力台
深层抽、注水,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大型水库
2
地电观测
地下金属管道
0.300.50
距地电布极区距离:前数字为地电阻率观测,后数字为地电场观测
变压器(容量30——50KVA之间、小型用电设备
(30KVA以下)
0.030.05变压器(容ຫໍສະໝຸດ ≥50KVA)0.100.20
变电所(1000KVA)
1.002.00
直流电焊机
1.001.50
高压输电线
35KV
地震监测设施距干扰源最小距离表


观测名称
干扰源种类
最小距离
(KM)
备注
1


地震台
遥测地震台
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
3.0
距拾震
器距离
主要公路、机械化农场
1.00
岩石破碎机、重型机械、飞机场、铁路
5.00
水库
中大型
3.00
大型
10.00
建筑物
高大建筑物
0.20
低建筑物
0.03
大型输油、输气管道
10.00
0.80
22×10000
1.00
50×10000
1.50
发电厂功率/ W
2×10000000
5.00
5×10000000
8.00
20×10000000
10.00
通讯电缆
0.30
发射台功率/ W(电视转播台)
15×10000
2.00
35×10000
2.50
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
0.50
建筑
多、高层楼建筑区
3.00
距台址距离
主干公路、铁路、大型仓库
1.00
钻孔应变台
大型抽、注水站,大型水库
1.00
压模机、冲床等大型振动源,大型变压器、电机,电台发
0.20
GPS观测
深层抽、注水,采石场等人工爆破源、大型水库
3.00
各方向水平视线高度角落15度以上无阻挡物
铁路
0.20
公路
0.05
超高压电线
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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