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文化产业成经济增长新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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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成经济增长新亮点
为了加快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中央从国家战略高度对文化产业做出了宏观布局和规划。按照省委、省政府制定的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总体部署,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方位、多元化、多层次发展文化产业,与全省经济结构调整、推动产业升级紧密结合,切实将文化产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在加快文化强省建设的进程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自2010年起,文化产业的统计正式纳入了国家统计制度,国家统计局制定并发布了《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方案》(国统字[2010]133号)和文化产业统计制度。执行国家统计局下发的制度和核算方案后,统计围改为文化产业法人单位部分。以下对文化产业的核算与分析,均按照国家统计局所认定的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统计结果。
一、2010年文化产业发展情况
(一)文化产业总量情况
文化产业发展速度保持较快增长。2010年,全省生产总值为22943亿元,比上年增长12.2%;其中,第三产业增加值6453亿元,增长10.5%。在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中,文化产业的发展速度进一步提高。2010年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实现增加值367.13亿元,同比增长15.9%。年增速高出同期GDP增速3.7个百分点,高出第三产业增速5.4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规模持续扩大。文化产业单位数不断增长,吸纳就业能力不断增强。截止2010年底,全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17196个,比2008年增加951家;从业人员46.03万人,比2008年增加4.22万人。法人单位从业人员年增长4.97%,高于全社会从业人员1.3%的增长速度;占全社会从业人员的比重为0.76%,比2008年提高了0.06个百分点。
文化产业经济效益进一步提高。2010年,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从业人员人均实现增加值7.98万元,较2008年增加1.72万元,比全部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高4.18万元,比第三产业从业人员人均增加值高3.89万元。分文化产业类别看,
人均增加值最高的是“网络文化服务”(13.23万元),其次为“广播、电视、电影服务”(9.38万元)和“和服务”(9.05万元);最低的是“文化艺术服务”(5.02万元)。
随着产业规模的扩大和经济效益的提高,文化产业越来越成为全省经济增长的新亮点,在国民经济发展中所占的地位也越来越重要。
(二)文化产业部结构情况
1、文化产业分层发展情况
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包括新闻服务、和服务、广播电影电视服务以及文化艺术服务等类别,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16.02万人,实现增加值127.66亿元。
文化产业的“外围层”包括以互联网信息为主的网络文化服务,以旅游、娱乐为主的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和以广告、会展、文化商务代理为主要容的其他文化服务等类别,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9.84万人,实现增加值69.61亿元。
文化产业的“相关层”包括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和销售活动,2010年共有从业人员20.18万人,实现增加值169.86亿元。
文化产业法人单位的结构“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中:从业人员之比为34.8:21.4:43.8;增加值之比为34.8:19.0:46.2。
2010年省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主要指标
2、分类别发展情况
在全省文化产业的核心层和外围层中,发展速度最快的是文化艺术服务,全年实现增加值22.69亿元,增长32.9%;其次是其他文化服务,实现增加值18.85亿元,增长31.6%;其他类别依次为:网络文化服务,全年实现增加值1.88亿元,同比增长30.0%;和服务,实现增加值74.86亿元,增长24.0%;文化休闲娱乐服务,实现增加值48.88亿元,增长4.7%;广播、电视、电影服务,实现增加值30.06亿元,增长1.0%。
在文化产业相关层的行业中,“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行业实现增加值158.92亿元,同比增长17.6%;“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销售”行业实现增加值10.94亿元,同比增长18.6%。
从九个大类比重情况看,从业人员、增加值占比最高的均为文化用品、设备及相关文化产品的生产,分别为40.8%和43.2%;其次是和服务,分别为18.0%和20.4%,文化休闲娱乐服务位居第三,分别为14.8%和13.3%。
(三)文化产业分行业发展情况
在多年的培育和发展中,全省已初步形成了跨越第二、第三产业,涵盖了《文化产业分类标准》80个行业领域的较完整的文化产业发展体系,具备了较好的产业基础。
在文化产业法人单位中,工业企业实现增加值198.53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4.1%,比2009年增长18.6%,显示出工业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及设备的生产企业)占据全省文化法人单位的半壁江山,其中规模以上工业实现增加值159.87亿元,同比增长16.8%,规模以下工业实现增加值38.66亿元,同比增长27.2%。
批发零售贸易企业(从事文化产品及设备批发零售的企业)实现增加值21.13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5.8%,同比增长14.6%;其中限额以上批零企业实现增加值11.74亿元,增长14.5%,限额以下批零企业实现增加值9.39亿元,增长14.6%。
文化服务业实现增加值145.66亿元,占全部法人单位增加值的39.7% ,同比增长12.6%;其中服务业企业实现增加值93.68亿元,增长11.5%,行政事业单位实现增加值49.99亿元,增长14.7%,社会团体及其他实现增加值1.99亿元,增长11.6%。
2010年文化及相关产业核算表
在法人单位中,实现增加值在前十位的行业为:工艺美术品制造业(105.34亿元)、包装装潢及其他印刷业(34.44亿元)、机制纸及纸板制造业(23.06亿元)、其他计算机服务业(16.77亿元)、电视业(14.00亿元)、书报刊印刷业(12.96亿元)、报纸出版业(12.39亿元)、广告业(11.29亿元)、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