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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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04.29•【字号】九府厅发[2010]119号•【施行日期】2010.05.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九府厅发〔2010〕119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46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年四月二十九日九江市无障碍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加强本市城市无障碍设施的建设和管理,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等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配套建设无障碍设施及相关管理活动,适用本办法。

城市道路、公共建筑、居住建筑、居住区的具体范围,按照国家《城市道路和建筑物无障碍设计规范》和《老年人建筑设计规范》(两者以下简称《设计规范》)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无障碍设施,是指为保障残疾人、老年人等群体的通行安全和使用便利,在建设项目中配套建设的服务设施。

包括无障碍道路、建筑入口、电(楼)梯、厕所、标志、提示系统以及其它便于生活与相关活动的设施。

第四条本市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进行统筹规划、综合协调,加强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无障碍设施建设的监督管理。

市和县(市)、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市政设施范围内挤占、损毁无障碍设施的监督管理。

发改、公安、建设、财政、交通、民政、旅游、文化、教育、体育、卫生等部门应当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有关管理工作。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指为社会公众提供服务的基础设施,包括但不限于交通设施、教育设施、医疗设施、文化设施等。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直接关系到社会公众的生活质量和社会发展的可持续性。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至关重要。

首先,交通设施是城市公共服务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

合理的交通设施配置标准可以有效缓解交通拥堵,提高交通效率。

例如,城市道路的规划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密度确定车道数量、路口设置、公交站点等。

同时,城市地铁的建设也应根据城市人口规模和出行需求确定站点设置和线路规划,以满足不同区域居民的出行需求。

其次,教育设施是关系到社会未来发展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教育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孩子接受良好的教育。

例如,学校的建设应根据学生人数和教学资源确定教室数量、实验室设施、图书馆资源等。

同时,学校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学生的居住分布,方便学生的上下学。

再次,医疗设施是关系到公众健康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医疗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保障每个人都能及时获得医疗服务。

例如,医院的建设应根据人口规模和疾病类型确定病床数量、医疗设备配置、医生护士比例等。

同时,医院的位置也应考虑到患者的就医需求,方便患者就医和就诊。

最后,文化设施是关系到公众精神生活的重要公共服务设施。

合理的文化设施配置标准可以丰富公众的文化生活。

例如,图书馆、博物馆、剧院等文化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到人口规模和文化需求确定馆藏数量、展览空间、演出场地等。

同时,文化设施的位置也应考虑到公众的文化需求,方便公众的文化参与和享受。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是城市规划和社会发展中至关重要的一环。

科学合理的配置标准可以提高公共服务设施的利用效率,满足公众的实际需求,促进社会的健康稳定发展。

因此,政府部门和相关规划机构应根据城市规模和人口需求,建立健全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为社会公众提供更好的服务和保障。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但不限于道路、绿地、学校、医疗卫生设施、商业设施等。

这些设施的良好运行和适当的配套能够提供方便的交通、健康的生活环境以及便利的生活购物等服务。

因此,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

首先,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根据居民的需求来确定。

例如,学校是居住区必不可少的设施之一,应根据居民的人口规模和年龄结构来确定学校的数量和规模。

此外,医疗卫生设施的配套也是十分重要的,需要考虑居民的医疗需求和健康水平等因素。

商业设施的配套指标也需要根据居民的购物需求和消费水平来确定。

其次,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

城市规划和发展的目标是提供良好的生活环境和便利的公共服务设施。

因此,配套指标应根据城市的规划目标和发展计划来确定。

同时,经济实力也是影响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配套指标的重要因素。

城市发展需要投入大量的资金和资源,因此需要根据经济实力来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

除了居民的需求和城市的发展规划,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还需要考虑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居住区的空间布局需要合理规划,以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均衡分布和便利访问。

而环境容量则需要根据居住区的人口密度和环境质量等因素来确定,以提供适宜的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

综上所述,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需要综合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发展规划和经济实力以及空间布局和环境容量等因素。

合理的配套指标能够提高居民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品质,促进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政府和城市规划部门应该积极参与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和建设,确保合理的配套指标的实施,并提供良好的公共服务设施,以满足居民的需求,并提高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质量。

对于一个居住区来说,公共服务设施的配套指标不仅关乎城市的发展,也直接影响着居民的生活品质和幸福感。

在确定合理的配套指标时,除了考虑居民需求、城市规划和经济实力等因素,还应该综合考虑人口流动性、社会资源分配、社区发展需求等方面。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设置规定
200~500
——
17、书店
书刊及音
响制品等
300~1000
——
18、市场
以销售农副
产品和小
商店为主
设置方式应根据气候特点与当地传统的集市要求而定
居住区1000~1200
小区500~1000
居住区1500~2000
小区800~1500
19、便民店
小百货、
小日杂
宜设于组团的出入口附近
——
——
20、其他第三产业设施
30、居(里)委会(社区用房)
——
300~1000户设一处
30~50
——
31、物业管理
建筑与设备维修、保安、绿化、环卫设施等
——
300~500
300




32、供热站或热交换站
——
——
根据采暖方式确定
33、变电室
——
每个变电室负荷半径应大于250m;尽可能设欲其他建筑内
30~50
——
34、开闭所
——
2、服务半径不宜大于1000 m
3、教学楼应满足冬至日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
18班≥11000
24班≥12000
30班≥14000
医疗卫生
5、医院
含社区
卫生服
务中心
1、宜设于交通方便、环境较安静地段
2、10万人左右则应设一所300~400床医院
3、病房楼应满足冬至日照不小于2h的日照标准
12000~18000
零售、洗染、
美容美发、
照相、影视文化、休闲娱乐、
洗浴、旅店、综合修理以及辅助就业设施
具体项目规模不限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发展至关重要。

本文将就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进行探讨,以期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一定的参考。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中,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基本生活需求。

而在人口较为分散的地区,则可以适当减少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密度,以避免资源浪费。

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综合考虑城市的整体人口规模、人口密度分布情况,以及未来的人口增长趋势,从而科学合理地确定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充分考虑不同人群的需求。

城市中存在着不同年龄、不同职业、不同收入水平的居民群体,他们对于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也各不相同。

因此,在制定配置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满足不同群体的需求。

比如,在学校周边需要配置更多的文化娱乐设施,而在老年人聚集的社区则需要配置更多的医疗保健设施,以此来满足不同人群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整体规划。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人口规模、产业结构、交通状况等都会发生变化,这就需要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城市未来的发展规划,预留一定的调整空间,以便随着城市的发展变化而及时调整配置标准,确保公共服务设施能够与城市发展保持同步。

最后,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还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注重节约资源、保护环境,避免资源浪费和环境污染。

在制定标准时,需要考虑到设施的合理布局、节约能源、减少碳排放等因素,确保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能够符合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要求。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需要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不同人群的需求、城市发展规划以及可持续发展的要求。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江西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8•【字号】赣府字〔2023〕73号•【施行日期】2023.12.1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批复九江市人民政府:你市《关于恳请审批〈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九府文〔2023〕29号)收悉。

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九江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是九江市空间发展的指南、可持续发展的空间蓝图,是各类开发保护建设活动的基本依据,请认真组织实施。

《规划》实施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十五届四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落实长江经济带发展等国家区域重大战略,着力高标准建设长江经济带重要节点城市、区域制造业中心、区域文旅中心和航运中心、国家历史文化名城。

二、筑牢安全发展的空间基础。

到2035年,九江市耕地保有量不低于385.9288万亩,其中永久基本农田保护面积不低于342.6413万亩;生态保护红线面积不低于6320.33平方公里;城镇开发边界面积控制在734.47平方公里以内;单位国内生产总值建设用地使用面积下降不少于40%;用水总量不超过省下达指标,其中2025年不超过24亿立方米。

严格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抓好生态保护红线管控。

严格河湖水域空间管控,优化沿江沿湖港口岸线利用和工业园区空间布局,严格管控化工园区,建设美丽长江岸线江西段。

明确自然灾害风险重点防控区域,落实战略性矿产资源、历史文化保护等安全保障空间,全面锚固高质量发展的空间底线。

九江城东片区最新规划!学校医院俱全!

九江城东片区最新规划!学校医院俱全!

九江城东片区最新规划!学校医院俱全!在5月28日在《九江市中心城区金安组团控制性详细规划》出炉以后今天小编从九江市自然资源局网站获悉《九江市城东港区沿江工业基地控制性详细规划》来啦我们快一起来看看吧一、规划范围本次规划范围为东起磐石水泥厂,南接杭瑞高速,西至金安组团和三号工业园组团,北以长江为界,总用地面积约10.53km2。

城东港现状图二、规划期限本次规划确定的规划期限与《九江市城市总体规划(2017-2035)》保持一致,规划现状基准年为2017年,规划期限为2017-2035年。

三、功能定位规划区发展定位为:城东港区临港物流中心、九江市绿色食品产业基地。

四、人口和用地规模规划总用地面积1052.91ha,其中城市建设用地面积981.92ha,港口用地16.86ha,非建设用地54.13ha。

规划居住区人口约5万人。

五、规划结构最终方案规划区总体布局为“一心三轴四片区”。

一心:以新港镇镇区为主的综合服务中心。

三轴:滨江产业发展轴、纵向产业发展轴、生活服务轴四片区:产业发展区、服务配套区、港口物流区、石化生活区。

六、控制单元和配套设施管理单元划分图规划区分为1个编制单元,3个管理单元。

规划区公共服务设施规划按配套类别进行区域级、居住区级和居住小区级三级进行分级配置,主要包括行政办公、教育科研、医疗卫生、文化体育、社会福利、社区服务等设施。

七、用地布局1、居住用地居住用地分为两个部分,分别为西侧的石化生活区和中部的新港镇区,分别容纳人口为1.5万人、3.5万人。

二类居住用地面积为145.67ha,占建设用地的14.84%。

2、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公共服务设施规划规划安排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26.07ha,占建设用地2.66%。

行政办公用地:规划行政办公用地6.33ha,主要为保留荷塘社区管理用地、城东港基地办公室、新港镇政府等办公用地,占建设用地的0.64%。

文化设施用地:规划于新港镇区新港镇政府东侧安排一处文化活动中心。

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方案

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方案

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方案1.引言1.1 概述概述:九江市是中国江西省的一个地级市,拥有悠久的历史和丰富的文化底蕴。

随着城市的发展,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方案成为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对该规划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和分析,以期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供有益的参考。

该规划方案的实施将为九江市的经济、社会和环境带来重大影响,因此对该方案的深入了解和分析具有重要意义。

1.2文章结构文章结构部分的内容可以包括以下内容:本文将首先介绍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的概述,包括规划的背景和目的。

然后将详细解析三区三线规划的要点,包括规划的具体内容和实施方案。

最后对于三区三线规划进行总结,并展望未来可能的发展方向,提出相关建议。

整个文章结构清晰,逻辑性强,旨在为读者提供全面的了解和分析。

1.3 目的本文旨在介绍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方案,旨在通过对该规划方案的概述和要点的详细介绍,为读者提供对该规划方案的全面了解。

同时,文章也意在展望该规划方案的未来发展,并提出对该规划方案的建议,以期能够为九江市的城市发展和规划建设提供参考和借鉴。

2.正文2.1 三区三线规划概述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是指在九江市内划分出三个主要发展区域,同时规划建设三条交通干线,旨在促进城市的整体发展和提升城市的基础设施。

这一规划方案是为了更好地满足城市发展的需要,提高居民生活质量,提升城市竞争力而制定的。

三区三线规划的主要目标是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推动经济增长,改善交通状况,提升城市形象。

通过合理划分城市发展区域和规划交通干线,可以有效引导城市发展方向,优化资源配置,提高城市整体运行效率。

在规划实施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到城市内部的各项资源和条件,合理安排规划区域的功能布局,促进产业发展和环境保护的协调发展。

同时,交通干线的规划建设也需与城市发展规划相协调,便于居民出行和货物运输,提高城市交通效率。

总的来说,九江市三区三线规划旨在通过科学规划和合理布局,推动城市的可持续发展,提升城市功能和形象,为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环境和更便利的交通条件。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

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3•【字号】九府字〔2024〕40号•【施行日期】2024.06.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九江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的请示》(九自然资文〔2024〕183号)收悉,经市政府研究,同意你局拟定的出让方案,请依法依规组织好宗地出让工作。

2024年6月13日附件1市城区五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方案一、九江职大原农校地块(一)基本情况。

该宗地位于京九路以南、龙开河故道以东,宗地面积35782.27平方米(合53.6734亩)。

四至范围:东至九江市田家炳实验中学、南至南海路、西至龙开河绿线、北至京九路。

(二)土地利用规划条件。

1.宗地主要经济技术指标:容积率≤1.3,建筑密度≤40%,绿地率≥20%。

用地性质为中小学用地,土地使用年限50年。

2.总平面图规划设计要求、配套设施要求、竖向设计要求、停车与地下空间利用要求、建筑设计要求、亮化要求、绿化景观市政设施设计要求和其他要求详见出让用地规划条件审批表2024年第(ZB010)号。

3.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1)关于海绵城市、绿色建筑、装配式建筑等相关建设指标详见九江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的《建设条件核实》。

(2)该地块在建设开发过程中如发现地下文物或疑似地下文物,应当立即停止施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护现场,及时向文物行政主管部门报告,经文物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建设。

(3)出让范围内地面建筑物由土地受让方自行拆除,相关费用由土地受让方自理。

(4)竞得人须严格执行九江市工改办《关于实施九江市中心城区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多测合一”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江西省“多测合一”管理服务平台选取一家测绘单位,为建设单位从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到竣工验收提供全套测绘服务。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公共服务设施??????61>.0.1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和其他八类设施。

6.0.2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配建水平,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并应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和同时投入使用。

6.0.3居住区配套公建的项目,应符合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规定。

配建指标,应以表6.0.3规定的千人总指标和分类指标控制,并应遵循下列原则:6.0.3.1各地应按表6.0.3中规定所确定的本规范附录A第6.0.6条中有关项目及其具体指标控制;6.0.3.2本规范附录A第A.0.6条和表6.0.3在使用时可根据选用的规划组织结构类型和规划用地四周的设施条件,对配建项目进行合理的归并、调整,但不应少于与其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应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6.0.3.3当规划用地内的居住人口规模界于组团和小区之间或小区和居住区之间时,除配建下一级应配建的项目外,还应根据所增人数及规划用地周围的设施条件,增配高一级的有关项目及增加有关指标;公共服务设施控制指标(平方米/千人)表6.0.3略注:①居住区级指标含小区和组团级指标,小区级含组团级指标;②公共服务设施总用地的控制指标应符合表3.0.2规定;③总指标未含其它类,使用时应根据规划设计要求确定本类面积指标;④小区医疗卫生类未含门诊所;⑤市政公用类未含锅炉房。

在采暖地区应自行确定。

6.0.3.4地处流动人口较多的居住区,应根据不同性质的流动人口数量,增设有关项目及增加相应面积;6.0.3.5在Ⅰ、Ⅶ建筑气候区和处于山地的居住区,其商业服务设施的配建项目和面积可酌情增加,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6.0.3.6旧区改造和城市边缘的居住区,其配建项目与千人总指标可酌情增减,但应符合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的有关规定;6.0.3.7凡国家确定的一、二类人防重点城市均应按国家人防部门的有关规定配建防空地下室,并应遵循平战结合的原则,与城市地下空间规划相结合,统筹安排。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7.03.08•【字号】九府厅发[2007]23号•【施行日期】2007.03.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的通知(九府厅发[2007]23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共青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各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各有关单位:《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已经2007年3月8日第5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七年三月八日提升园区发展水平、优化园区产业布局指导意见为进一步明确各园区产业定位,优化园区产业合理布局,加快工业园区产业集聚和发展,提升园区发展水平,特制定本指导意见。

一、发展思路1、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壮大园区经济总量为目标,以提高园区发展水平为主线,围绕优势资源、优势产业、优势企业,优化产业布局,使全市园区产业集中度明显提高,产业集聚力明显增强,主导产业带动作用更加有力,产业竞争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得到全面提升,为推进产业经济发展及新型工业重镇建设进程提供强有力的产业支撑。

2、发展定位通过优化产业布局、促进产业聚集、提升发展水平,推动工业园区的跨越性发展,努力把工业园区打造成产业经济发展的主区域、工业经济发展的主引擎、推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的主战场。

二、发展目标1、经济总量明显扩张。

2007年全市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利税总额均增长50%以上,分别达到287亿元、38亿元以上。

其中,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达到50亿元以上,出口创汇2000万美元以上。

至2010年,全市工业园区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1400亿元,利税总额166亿元;突出培植一批主营业务收入超百亿元的工业园区,其中,九江经济开发区主营业务收入力争达到400亿元,湖口工业园200亿元,永修云山经济开发区160亿元,德安工业园148亿元,瑞昌工业园120亿元,其他工业园区力争达到50亿元以上。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2.04.15•【字号】九府发〔2022〕9号•【施行日期】2022.04.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发展规划正文江西省九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已经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2022年4月15日九江市“十四五”服务业发展规划为加快构建特色鲜明、优质高效、富有活力的高质量现代服务业体系,进一步提升全市服务业发展规模、层次和竞争力,更好地融入新发展格局,根据《关于新时代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服务业创新发展大纲(2017—2025年)》《九江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结合九江实际,制定本规划。

规划期限为2021至2025年。

一、规划背景(一)发展基础。

“十三五”以来,九江始终坚持以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双轮”驱动,推动生产性服务业与生活性服务业同步发展,服务业发展态势积极向好,总量规模持续扩大,新兴业态蓬勃发展,载体建设成效显著,成为全市经济转型发展的新引擎,为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奠定了坚实基础。

——总量规模跃上新台阶。

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突破1477.84亿元,总量位居全省第三位,年均增速达到9.2%,成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引擎。

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为45.6%,较“十二五”末提升了近5个百分点,服务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逐步提高。

2020年,服务业税收收入达220.26亿元,占全市税收比重达47.5%,较“十二五”末提高了4.3个百分点。

2019年,全市服务业就业人数115.55万人,占全社会从业人员比重达37.43%,较“十二五”末提高2.56个百分点,成为吸纳社会就业的主要渠道。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16.12.27•【字号】九府厅字〔2016〕187号•【施行日期】2016.12.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公布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通知九府厅字〔2016〕1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庐山西海风景名胜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已经2016年12月22日第4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公布。

编制《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对公共服务事项实行目录管理,是政府转变职能、优化服务、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的重要举措。

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简化优化公共服务流程方便基层群众办事创业工作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16〕15号)要求,参照《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抓紧完成本地《公共服务事项清单》的编制、公开工作。

各地、各部门要深入广泛宣传,及时在政府门户网站、政务服务网、部门网站和行政服务大厅等平台和场所公布本地、本部门公共服务事项清单。

各地、各部门要按照“互联网+政务服务”的要求,组织精干力量,尽快将公共服务事项要素录入江西政务服务网事项梳理平台,部署在江西政务服务网“公共服务”板块,推进公共服务事项网上申报、网上受理、网上办理,切实提高服务效率,提升服务水平,更好地方便群众办事创业。

附件:1.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类224项)2.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单位名录类199项)3.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场馆信息类31项)4.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政策文件类26项)5.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通知公告类7项)6.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常见问题类12项)7.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服务连接类209项)8.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普通信息类66项)2016年12月27日附件1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办事指南类224项)附件2九江市市本级公共服务事项清单(单位名录类199项)。

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

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对于一个城市的居民来说至关重要。

一个好的布局能够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交交流和文化繁荣。

本文将从各个方面探讨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的重要性和影响。

首先,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医院、学校、邮局、公园、娱乐场所等。

这些设施的布局需要考虑到居民的需求和方便性。

例如,医院的布局应该分布在城市的各个区域,这样居民就能够随时享受到医疗服务而不需要长时间的等待。

同时,学校的布局也需要考虑到每个区域的人口密度和学龄儿童的数量,以保证每个孩子都能够接受教育。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需要考虑到城市的整体规划。

一个好的规划能够提供一个和谐的生活环境,吸引人们居住和定居。

例如,公园和娱乐场所的布局应该分布在整个城市,以提供身心休闲的场所。

这不仅能够改善居民的生活质量,也能够促进居民之间的社交交流和文化繁荣。

再次,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需要考虑到交通的便利性。

一个好的交通网络可以方便居民的出行,提高居民的生活质量。

例如,邮局应该布局在交通便利的地方,方便居民寄送和领取包裹。

此外,公共交通工具的布局也需要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分布,以方便居民前往各个设施。

此外,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也需要考虑到城市发展的未来需求。

一个好的布局应该能够适应人口的增长和城市功能的扩展。

例如,市区的商业中心应该分布在各个居住区周边,以方便居民购物和娱乐。

此外,文化设施如图书馆、剧院等也需要有合理的分布,以满足市民的文化需求。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对于一个城市的居民来说至关重要。

一个好的布局能够提供便利和舒适的生活环境,同时也能够促进社交交流和文化繁荣。

因此,城市规划者需要充分考虑居民的需求、城市的整体规划、交通的便利性和未来需求,来合理布局城市居住区的公共服务设施。

只有这样,才能够构建一个宜居、宜业、宜游的城市。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能够有效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

因此,建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对于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的特点。

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需要配置更多的公共服务设施,如公园、体育场馆、文化活动中心等,以满足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

而居住区域则需要更多的便民设施,如便利店、药店、社区医疗服务中心等,方便居民日常生活。

通过科学的人口普查和居住区域规划,可以确定不同区域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使之更加符合实际需求。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应当考虑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

随着城市的发展,人口数量和居住区域会发生变化,因此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也需要具有一定的灵活性和可调整性。

在城市规划中,应当预留一定的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以适应未来的发展需求。

同时,也需要根据城市发展的实际情况,及时对现有的公共服务设施进行调整和改善,以保证其能够满足市民的需求。

另外,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还应当注重公平和公正。

城市的不同区域和不同居民群体,对公共服务设施的需求有所差异,因此在配置标准时需要考虑到不同群体的需求差异,避免资源的不均衡分配。

同时,也需要注重对弱势群体的关爱和支持,加大对特殊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力度,以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需求。

总之,科学合理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是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居住区域特点、城市发展规划和未来需求、公平公正等因素,建立起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体系,才能更好地满足市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高城市的整体功能和形象,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公共服务设施是城市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质量具有重要意义。

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因此,本文将围绕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展开讨论,旨在为城市规划和建设提供参考和指导。

首先,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充分考虑人口密度和分布情况。

在人口密集的城市区域,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应当更加密集,以满足居民的日常需求。

而在人口稀少的郊区或乡村地区,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可以相对稀疏一些,但也要保证基本的服务覆盖范围。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根据不同区域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制定。

其次,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

比如,针对老年人和儿童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更加注重便利性和安全性,例如增加无障碍设施、设置儿童游乐场所等。

而对于青少年和青壮年群体,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可以更多考虑到休闲娱乐和健身锻炼等方面的需求。

因此,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应当因地制宜,充分考虑到不同人群的需求差异。

此外,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相互配合。

在城市规划和建设的过程中,应当充分考虑到公共服务设施的布局和空间利用,使其与周边环境协调一致,既方便居民使用,又能美化城市环境。

同时,公共服务设施的配置标准还应当与城市交通、环境卫生等相关设施相互配合,形成一个完善的城市公共设施网络。

综上所述,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制定和执行,需要充分考虑到人口密度、不同人群的需求以及与城市规划和建设的协调配合。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才能更好地满足居民的日常生活需求,提升城市的宜居性和便利性。

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公共服务设施配置标准的研究和执行,为城市的发展和居民的生活提供更好的支持和保障。

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

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

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公布日期】2023.12.22•【字号】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0号•【施行日期】2024.05.01•【效力等级】其他设区的市地方性法规•【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城乡规划,建筑市场监管正文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2023年第20号《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已由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于2023年9月27日通过,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于2023年11月30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九江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3年12月22日九江市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管理条例(2023年9月27日九江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2023年11月30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批准)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规划第三章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建设第四章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移交与监督管理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配置和管理,完善城市功能,营造良好居住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江西省城乡规划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居住区配套设施的规划、建设、移交和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市辖区内具体适用范围和县(市)实行城市管理的区域,分别由市、县(市)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

本条例所称城市居住区,是指城市中住宅建筑相对集中布局的地区,包括新建居住区和既有居住区。

本条例所称配套设施,是指对应城市居住区分级配套规划建设,并与居住人口规模或者住宅建筑面积规模相匹配的生活服务设施,主要包括市政公用设施、基层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交通场站及社区服务设施、便民服务设施、商业服务业设施等设施。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九江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3.24•【字号】九府厅发[2009]32号•【施行日期】2009.03.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的通知(九府厅发〔2009〕32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开发区、共青城开发区管委会,云居山-柘林湖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市政府有关部门,市直及驻市有关单位: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O九年三月二十四日九江市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实施方案城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是为了方便残疾人、老年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而实施的一项民生工程、德政工程,体现了党和政府对弱势群体的关爱,也是建设现代化城市、提高城市品位、优化城市环境的重要内容。

为加快我市无障碍设施建设步伐,提高无障碍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创建全国无障碍设施建设城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进一步推进我市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建设,提升城市功能,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强工兴城,争得九江应有地位。

二、目标要求“十一五”期间,我市全面推进无障碍设施建设,新建、改建和扩建的城市道路、公共建设、居住建筑切实建设无障碍设施,城市既有道路和建筑应按照无障碍建设的要求有计划改造,加快民航、铁路、交通、教育、卫生、银行等行业无障碍建设,加强信息交流无障碍建设,提高全社会无障碍意识。

初步形成我市无障碍化的基本格局。

三、工作任务(一)无障碍设施管理和宣传制定无障碍设施建设与管理办法。

市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将无障碍设施建设作为城市建设和改造的重要内容,将无障碍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多渠道筹措资金,并拨出专门经费用于无障碍建设的组织管理。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
中统一管理的通知
【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
【发文字号】九府厅字[2014]160号
【发布部门】九江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4.12.31
【实施日期】2014.12.3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九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的通知
(九府厅字〔2014〕16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庐山管理局,九江经济技术开发区、八里湖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市直及驻市各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城乡规划监督管理的通知》(国发〔2002〕13号)精神,根据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严格执行城镇总体规划集约节约利用建设用地的意见》(赣府厅发〔2014〕34号)要求,进一步加强对城乡规划的监督和管理,充分发挥城乡规划的“龙头”作用,促进九江市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经市政府研究,对中心城区城乡规划实行集中统一管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城乡规划编制。

除工业园区的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九江市规划局和所在区共同编制外,其他区域的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专项规划一律由九江市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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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江市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规划指引
注:①本表适用于九江市中心城区内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

有条件的区和县级市可以此表为下限制定适宜的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

②本表中“区域统筹”公共服务设施是指服务规模超过居住区,需要进行区域统筹的面向居住生活服务的公共设施。

③●为应设置的项目,○为宜设置的项目。

④本表人口规模采用“标准户”的概念,取户均3.2人,人均住宅建筑面积31 m2,每户100 m2的住宅建筑面积作为1个标准户,建立公共服务设施与居住开发总量的对应关系。

⑤表中括号内数值为旧城改造或用地不足时允许采用的指标。

⑥表中居住区指标不含小区和组团指标,小区指标含组团指标。

⑦表中未明确用地面积的,可结合其它建筑设置。

要求首层设置的项目,若集中设置在公共服务中心大楼,规划设置要求视具体情况确定。

⑧综合文化活动中心的指标中不包含电影院面积。

⑨除菜市场之外的商业服务设施,按照每千人300-1000 m2,即每标准户1-3.3 m2控制建筑面积总量。

商业设施宜独立用地或集中设置。

⑩居住区及小区内不得设置扰民设施。

商业服务内容包括综合百货、超市、餐饮、中西药店、书报、银行、储蓄所、小型影视厅、电信营业所、美容、综合修理、再生资源回收站等。

餐饮项目宜独立设置,将其噪声和气味的影响减至最低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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