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办法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作为电力工程领域的重要奖项之一,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这一评分表旨在评定和表彰在电力工程领域取得突出成就的中小型企业,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技术进步。
在本文中,我们将对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进行全面评估,并探讨其意义、评定标准和影响。
1. 意义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立,旨在鼓励和推动中小型企业在电力工程领域的发展。
通过评选出一批在工程建设、技术创新、质量管理等方面表现出色的企业,不仅可以为业内树立典范,还可以激励更多中小型企业积极投入到电力工程建设中。
另外,这一评分表还对行业的整体水平有着积极的推动作用,有助于提升电力工程的质量和技术含量,推动行业不断向前发展。
2. 评定标准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评定标准主要包括工程建设、技术创新、管理水平和社会影响等方面。
在工程建设方面,评委会将综合考量企业的工程规模、建设周期、工艺技术等方面的表现;在技术创新方面,会评定企业在技术研发、应用创新、专利拥有等方面的情况;在管理水平方面,会主要考察企业的质量管理体系、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等方面的表现;在社会影响方面,会评估企业在社会责任履行、员工福利保障、公益活动开展等方面的贡献。
3. 影响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一直以来都是业内关注的焦点,获奖企业将会受到行业和社会的广泛认可和好评。
这将为企业带来巨大的品牌价值和商业机会,有助于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和口碑;另外,获奖企业还可以借此机会提升自身在行业中的话语权和竞争力,获得更多的商业机会和资源支持。
对于整个行业而言,这一评分表的设立可以带动行业的技术创新和企业管理水平的提升,推动整个电力工程领域不断向前发展。
个人观点我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立,是行业发展的必然选择。
中小型企业在电力工程领域发挥着举足轻重的作用,其发展状况直接关系到整个行业的发展水平。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8年修订版)通知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作为中国电力行业的重要奖项之一,中小型优质工程奖的评选标准及评分表备受关注。
本文将从深度和广度两个方面对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进行全面评估,并就个人观点和理解进行探讨。
一、评选标准1. 项目背景和创新性在评选标准中,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是非常重要的一项内容。
评委会将根据项目的背景介绍和项目所展现的创新性进行评分。
在评分表中,对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应给予充分的描述和解释,以便评委了解项目的独特性和创新之处。
2. 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也是评选的重要考量因素。
在评分表中,需要详细展现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水平和技术应用,以及这些技术在市场中的实际应用效果。
评委会将根据评分表中所提供的信息对项目的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进行评估和打分。
3. 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在中国电力行业,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一直被高度重视。
在评选标准中,项目的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情况也是一个重要的评分项。
在评分表中,需要对项目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方面的表现进行详细描述和论证,以便评委了解项目对于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视程度和实际成效。
二、个人观点和理解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计对于评选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细致、全面地设计评分表,可以确保评选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专业。
在评分表中,将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方面作为评分项,不仅可以充分展现候选项目的综合实力,也可以从多个角度对项目进行客观评估。
评分表的设计也能够规范评选工作的程序和标准,确保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
总结与回顾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设计充分考虑了项目的背景和创新性、技术水平和市场应用、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多个方面,体现了评选工作的公正、客观和专业。
评分表的设计对于规范评选工作、确保评选结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具有重要意义。
以上是本文对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的评估和个人观点的阐述,希望能够对相关评选工作有所帮助。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20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电力建设工程高质量发展,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形式审查、合规性核实、工程核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含光热)、垃圾焚烧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100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或升压站电压等级220kV及以上);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焚烧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项未列入的,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6年版)》
第二十五条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分为申报材料初审、现场复查、 评审、审定及表彰等阶段。
第二十六条 申报材料初审,主要审查申报材料是否符合本办法的规定。 第二十七条 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 (一) 首次会
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 2.播放 DVD 光盘; 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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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水土保持验收文件(水利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水土保持评估报告 (有资质的生态建设评估机构);
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 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 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 8.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 会); 9.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10.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四)境外工程应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项目立项文件(业主提供); 2.工程施工承包商务合同(首页、造价页、签章页); 3.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 4.工程竣工验收签证书; 5.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 6.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上级单位出具); 7.业主单位的评价意见; 8.中方驻外大使馆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 见。 上述申报材料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 (五)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1.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 2.工程质量评价报告(首页、结论页、签章页); 3.工程新技术应用验收文件; 4.工程绿色施工验收文件; 5.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
附件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2016 版)
第一章 总 则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最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2018版)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年版)
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中国电力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提高电力工程施工的质量,包括持续改进施工技术、引进先进技术、培养人才、完善管理制度等。
然而,在各种工程项目中,总会存在一些追求更高施工标准的企业和团队,这些企业和团队在工程设计、施工管理、技术创新等方面都有着出色的表现和优秀的成绩。
为了表彰这些优秀的企业和团队,中国电力特地设立了“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来鼓励这些优秀企业和团队在未来的电力工程项目中再创佳绩。
一、评审标准评审委员会将会根据以下评审标准来评定获奖企业和团队:1.工程设计评审委员会将从工程设计的角度来考虑电力工程方案的创新性、可行性、可维修性、可操作性和可重复性等因素。
2.施工管理评审委员会将从施工管理的角度来评价电力工程项目的实施过程,包括施工工期管理、进度控制、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等方面。
3.技术创新评审委员会将从技术创新的角度考虑电力工程项目应用的新技术和新材料以及创新的施工方法和施工组织等方面。
二、评审方法1.初评评审委员会对于所有申报获奖的项目进行初始筛选。
评审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资料中提供的信息,包括工程设计文件、施工过程记录、实际施工成果等内容进行评审。
2.现场评审评审委员会将对入选的申报项目进行现场考察和评审,以了解工程项目的具体情况,并对相关人员进行面谈。
现场评审主要包括对工程项目实施方案的技术和管理情况进行细致的了解和考察,包括施工现场运作、质量检查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评估。
3.评审结果公示评审委员会将综合初评和现场评审的结果,确定获奖企业和团队。
评审结果将会进行公示,及时通知相关企业和团队。
三、评审委员会中国电力的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是由来自电力行业的顶尖专家组成的。
这些专家具有丰富的电力工程经验和工程管理经验,可以为电力工程的优质评审提供有力的支持和指导。
四、评审周期评审周期包括初评和现场评审两个部分。
初评部分将在评审委员会确定获奖入围名单后进行,现场评审部分将在初评部分成功后进行。
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申报条件
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申报条件第六条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应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工程开工时,应根据工程总体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计划,并在工程中组织实施。
(三)建设期和考核期未发生一般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一般及以上质量责任事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
(四)投产并使用一年及以上且不超过三年的电力工程项目。
(五)容量和规模:1、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力发电工程(含燃机);2、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线路长度50公里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3、装机容量1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4、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5、容量为1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6、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垃圾发电、生物质发电、储能工程等其他的电力工程;7、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工程、管网工程、环保工程、海水淡化工程、直接空冷岛等电力配套工程。
(六)申报整体工程应通过达标投产验收;申报单项工程应通过工程质量验收并办理竣工移交签证文件。
(七)工程设计合理、先进。
(八)积极推广应用“五新”及建筑业十大新技术,工程获得省(部)级及以上专利、工法、科技成果、QC小组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的工程项目,至少获省(部)级科技成果、QC小组成果奖各1项。
2、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项目,至少获省(部)级科技成果奖、QC小组成果奖各3项。
(九)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满足设计要求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项目先进水平。
(十)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力行业也在不断发展壮大。
而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高,不仅对电力行业的发展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同时也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因此,为了鼓励电力行业中小型企业提高工程建设质量,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办法应运而生。
一、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意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电力行业中的一项重要评选活动,旨在表彰电力行业建设的优秀工程,提升电力企业的品牌形象,加强电力企业的竞争力。
而围绕中小型电力企业的评选,则更加突出了鼓励和推动这些企业提高建设工程质量的意义。
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在电力行业中占据着重要的地位,提高中小型企业的建设质量,对于整个电力行业的发展具有深远的影响意义。
另一方面,中小型企业在技术和资金上相对较弱,加强对中小型企业的评选和支持,可以引导这些企业更好地面对市场压力,促进电力行业的长期健康发展。
二、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规则和程序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是经过认证的评选活动,其规则和程序比较严格。
具体来说,评选遵循“公开、公正、公正、客观”的原则,组织评选过程中规范评选程序,保障评选公正性和客观性。
具体规定如下:1.评选单位的确认。
评选企业必须是在国家认可的电力行业内从事设计、施工、监理、科研、咨询、设备生产等方面的企业。
2.奖项设置。
评选设优秀设计奖、优秀施工奖、优秀监理奖、优秀研究咨询奖、优秀设备制造奖及优秀工程经理奖六个奖项。
评选的中小型电力企业可以选择自己参与其中的某个奖项,也可以参与多个奖项。
3.评选标准。
评选主要以该企业在建设电力工程方面的技术能力、建设质量、工程管理、工期控制等方面的表现为标准,且以该企业自己最优秀的工程为主要评选依据。
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中小型评选的支持措施除了严格规范的评选程序和标准,电力行业在中小型电力企业评选的支持上也下了不少努力。
具体措施如下:1.政策扶持。
政府对于中小型电力企业在技术、资金等方面的扶持力度不断加大,如对中小型企业进行税收减免、优惠利息等方面的政策扶持,给电力企业提供了更好的市场环境。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
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评选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国家《质量振兴纲要》、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方针,鼓励电力建设的工程项目法人、设计、施工、调试、监理、生产等单位树立创优意识,加强质量管理,推动我国电力工程进一步提高整体质量水平,创造更多的优质工程,把我国电力工业建设成世界一流水平,为我国电力建设事业发展服务,特制定本评选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国境内建设的,单机容量为 300MW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或改建火电工程以及在我国境内建设的电压为 220kV 及以上的新建、扩建送变电工程。
其他电站和送变电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每年评选一次,从获优工程中推荐最具代表性的项目申报鲁班奖或国家优质工程奖(金奖或银奖)。
优质工程的评审工作由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负责组织实施。
第四条评选全国电力行业优质工程本着自愿申报、严格审查、重点抽查、资料核查、动态考核、客观公正评价的原则开展。
各主管单位或省电建协会(行协)应积极引导,以评优促创优,以创优促管理,以管理促精品。
评选工作要讲究实效,力戒形式主义。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五条申报电力行业优质工程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电力建设项目应符合国家基本建设程序。
(二)建成移交生产运行时间已满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工程建设和评审考核期间,未发生人身死亡责任事故和工程重大质量事故。
(三)工程实现了达标投产(通过了主管单位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或主管单位委托我协会进行的达标投产验收)。
(四)工程设计(主要指厂区布局、主要建筑及构筑物、生产工艺系统及设备选型)合理,符合国家、电力行业颁发的设计标准和规范要求。
(五)电力建设工程施工中质量管理严格,按国家、行业颁发的施工技术规程、规范及质量验评标准进行实测实量,认真进行施工和调试质量的检验及评定。
单位工程优良率,建筑施工达到 70% 及以上、安装施工达到 90% 及以上,工程项目质量总评分在 95 分及以上(由质检部门核查)。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随着中国电力工业的快速发展,提升电力工程建设质量和水平已成为行业发展的重要目标。
为了表彰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鼓励全行业推行更高质量的工程建设,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成立,并制定了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范围包括电力建设工程中的新建、改造、扩建和维护工作,包括但不限于火力发电、水力发电、核电、风电、太阳能光伏电力、输变电工程、电气设备等领域的工程项目。
二、评选条件(一)项目建设单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具备专业技术实力,完成项目后能够正常运营。
(二)项目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相关工程标准,设计合理、施工精细、技术先进、质量可靠。
(三)项目建设对环境保护有积极贡献,符合环保要求,对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四)在项目建设过程中,遵守社会责任和职业道德,与施工单位、员工、配套供应商、生态环境等各方面建立良好关系。
三、评选时间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举办一次,评选工作一般在当年的4-6月份进行。
具体时间和程序由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选委员会决定。
四、评选程序(一)报名:项目建设单位先自愿报名,评选委员会按照报名情况和工程建设质量现场考察情况,决定哪些项目进入初评阶段。
(二)初评:根据报名材料以及项目建设、运营、运维等多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评,初评出10-20个优质工程。
(三)复评:对初评出来的优质工程进行现场复评,旨在准确了解工程建设全过程,深入了解工程建设的技术难点、施工难点等,以及工程质量的安全、可靠性和可持续性等指标。
(四)公示:将复评的结果公示,对优质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关键技术、先进经验、优秀工程师和技术人员等进行宣传,展现中国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实力和成果。
五、颁奖方式成功入选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单位和个人将得到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荣誉称号以及奖金等。
奖金数额由评选委员会根据实际情况提出建议,由电力行业协会或者商会等进行发放。
六、总结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评选办法结合电力工程建设实际情况,设定合理、科学的评选标准和程序,充分考虑到工程建设质量、环境保护、社会责任等各个方面的要求,以具有专业性和权威性的方式表彰电力工程建设中的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为电力工程建设质量的提升做出了重要贡献。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
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摘要:一、引言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概述1.奖项背景2.评选标准3.评选程序三、评分表具体内容详解1.工程设计2.工程质量3.工程进度4.工程投资5.技术创新6.环保与节能7.安全管理四、评分方法与评分标准1.评分方法2.评分标准五、案例分析六、总结与展望正文:一、引言随着我国电力事业的快速发展,中小型优质工程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凸显。
为了表彰和推广优秀的中小型电力工程,提高工程质量和管理水平,中国电力企业联合会设立了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
本文将详细介绍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帮助读者了解评选标准和程序。
二、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评分表概述1.奖项背景中国电力中小型优质工程奖成立于20XX年,旨在表彰在电力领域取得优异成绩的中小型工程项目。
评选活动每年举办一次,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获奖项目将获得政府有关部门的表彰和奖励。
2.评选标准评选标准主要包括工程设计、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技术创新、环保与节能、安全管理等方面。
以下将分别进行详细介绍。
3.评选程序评选程序分为初审、复审和终审三个阶段。
初审阶段主要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核,复审阶段重点评价项目的各项指标,终审阶段对复审结果进行综合评审,最终确定获奖项目。
三、评分表具体内容详解1.工程设计工程设计评分主要考虑项目的设计理念、设计水平、设计创新等方面。
评选部门将根据项目的设计文件、图纸、专利等相关资料进行评价。
2.工程质量工程质量评分关注项目的施工工艺、材料质量、验收情况等方面。
评选部门将通过现场考察、工程验收报告等材料进行评价。
3.工程进度工程进度评分侧重于项目的计划执行情况、进度管理、工期延误等方面。
评选部门将根据项目的施工计划、实际完成情况和进度报告进行评价。
4.工程投资工程投资评分主要考虑项目的投资效益、投资控制、成本管理等方面。
评选部门将根据项目的投资预算、实际投资和成本核算报告进行评价。
(奖罚制度)2020年最新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及境外工程)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7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得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的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奖罚制度)2020年最新版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奖评审办法(含中小型及境外工程)
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评审方法(含中小型、境外工程,2017 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使科技创新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公司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照现行国家法律、法例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是我国电力建设行业工程质量的最高荣誉奖。
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每年展开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本着公司自发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判定赞同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切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获取中国电力优良工程奖的项目中,介绍拥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良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惯例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余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出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1—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公司或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公司能够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以下状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赞同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点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要环境污染事故和重要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 500kV 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 100 公里及以上);2.装机容量 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 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 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 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 600MW及以上的核电惯例岛工程;7.单机容量 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 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以上种类未含,工程造价 5 亿元及以上的其余电力工程。
《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修订版
附件1: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办法(2018年修订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开启高质量发展新时代,规范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优质工程奖是经中共中央、国务院确认设立的工程建设领域跨行业、跨专业的国家级质量奖。
第三条国家优质工程奖弘扬“追求卓越,铸就经典”的国优精神,倡导提升工程质量管理的系统性、科学性和经济性,宣传和表彰设计优、质量精、管理佳、效益好、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的工程项目。
第四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工程应当符合国家倡导的发展方向和政策要求,综合指标应当达到同时期国内领先水平。
第五条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企业建设的工程项目(包括境外工程)均可以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活动。
第六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工作由中国施工企业管理协会(以下简称中施企协)组织实施。
第二章评选范围第七条参与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的项目应为具有独立生产能力和完整使用功能的新建、扩建和大型技改工程。
第八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评选包括下列工程:(一)工业建设工程;(二)交通工程;(三)水利工程;(四)通信工程;(五)市政园林工程;(六)建筑工程。
前款工程具体评选范围见附录1。
第九条下列工程不列入评选范围:(一)国内外使、领馆工程;(二)由于设计、施工等原因而存在质量、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三)工程建设及运营过程中发生过一般及以上质量事故、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和环境污染事故的工程;(四)已正式竣工验收,但还有甩项未完的工程。
第三章评选条件第十条国家优质工程奖获奖项目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建设程序合法合规,诚信守诺;(二)创优目标明确,创优计划合理,质量管理体系健全;(三)设计水平先进,获得省(部)级优秀设计奖或中施企协组织评定的工程建设项目优秀设计成果;(四)获得工程所在地或所属行业省(部)级最高质量奖,具体名单见附录2;(五)科技创新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奖或科技示范工程;(六)践行绿色建造理念,节能环保主要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同时期国内先进水平;(七)通过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一年以上四年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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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含中小型、境外工程)评审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升电力建设工程质量水平,促进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保障投资效益,规范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活动,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以下简称“中电建协”)依据现行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标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每年开展一次评审活动,中电建协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本着企业自愿的原则组织申报,按网络申报、现场复查、会议评审、审定批准等程序进行。
第四条申报工程应符合国家能源建设发展理念,工程建设质量的综合指标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先进水平。
第五条中电建协本着优中选优的原则,从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项目中,推荐具有代表性的工程,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
第二章基本规定第六条申报工程应是火力发电(含核电常规岛)、水电水利(含抽水蓄能)、输变电、风力发电、光伏发电、储能及其他新能源电力工程。
第七条申报工程应投产并使用一年且不超过三年。
第八条申报单位应是建设单位、工程总承包单位或主体施工单位。
主体工程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建的,应明确一个主申报单位牵头申报。
申报单位应是电力建设企业且是中电建协会员单位,非电力建设企业可以是主体施工单位之一。
第九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得申报:1.未核准或停建、缓建的工程;2.存在质量隐患、安全隐患、功能性缺陷的工程;3.配套环保工程未正常投运的工程;4.存在有甩项的遗留工程;5.工程建设全过程发生过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责任事故、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不良社会影响事件的工程。
第十条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50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10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49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5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300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6.单机容量600MW及以上的核电常规岛工程;7.单机容量180MW及以上的燃气发电工程;8.单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9.装机容量4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10.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5亿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
第十一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申报工程容量和规模要求:1.电压等级110kV及以上的输变电工程(线路长度50km及以上);2.装机容量25MW及以上的风力发电工程;3.发电容量20MW及以上的光伏发电工程;4.装机容量250MW及以上的水电水利工程(含抽水蓄能);5.单机容量125MW及以上的火电工程(含燃机);6.单机容量15MW及以上的垃圾及生物质发电工程;7.装机容量20MW及以上的分布式能源工程(含供热机组);8.以上类型未含,工程造价1.5亿元及以上或建安工作量2000万元及以上的其他电力工程;9.工程建安工作量1500万元及以上,且具有独立使用功能的单项工程,如燃料、管网、环保、储能、海水淡化、直接空冷、节能减排改造等电力配套工程。
第十二条申报工程应按工程质量目标,制定创建优质工程规划和实施细则,并在工程建设全过程中组织实施。
第十三条工程设计应符合现行国家能源政策导向,且先进、合理。
第十四条工程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指标应满足设计值和合同保证值,且达到国内同期、同类工程先进水平。
第十五条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便于快捷检索利用。
第十六条工程经过不少于两次的地基基础、主体结构中间检查,并通过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
第十七条工程已通过新技术应用及绿色施工专项评价。
第十八条工程已通过达标投产验收。
第十九条工程已通过质量评价,并应符合下列规定:1.火电工程按《电力建设施工质量验收及评价规程》(DL/T 5210系列)的规定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2.输变电、水电、风电、光伏工程按中电建协《电力建设工程质量评价管理办法(2012版)》进行整体工程质量评价,质量评价总得分85分及以上;3.火电、水电、输变电、风电、光伏工程质量评价也可按照新版电力行业标准、团体标准及配套使用的质量评价系统软件进行评价。
4.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可不进行质量评价,但拟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且符合相应国家级奖项评选办法的中小型及单项工程应进行质量评价;5.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质量评价总得分92分及以上。
第二十条在工程建设过程中,积极推广应用国家重点节能低碳技术、建筑业十项新技术及“五新”技术,研发并获得专利、工法、科技进步奖及QC成果奖。
1.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2项;2.申报中国电力优质工程(中小型、单项)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1项。
3.推荐申报国家级优质工程奖的工程,至少获省(部)级科技进步、QC成果奖各3项;第二十一条同期核准的变电站(换流站)和线路工程,可作为一个输变电工程申报,也可分别申报。
第二十二条分多期核准连续建设的风力、光伏发电工程,升压站、中控楼等共用的,可多期合并申报,也可各期独立申报。
第二十三条申报的境外工程应是我国电力建设企业在境外承包,并执行中国工程建设标准或国际主流标准的工程。
第三章申报第二十四条中国电力优质工程采取网络申报的方式,申报单位登录“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网络申报评审系统”(以下简称“网络申报评审系统”),自主注册申报用户,进行工程申报。
第二十五条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见附件1)2.工程简介(1500字以内),内容包括:(1)工程概况;(2)工程建设的合规性;(3)工程质量管理的有效性;(4)建筑、安装工程质量优良的符合性;(5)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及节能减排的先进性;(6)工程独具的质量特色;(7)工程获奖情况(含专利及省部级及以上工法、科技进步、QC成果奖);(8)经济效益和社会责任。
3.工程建设合规性证明文件:(1)项目核准文件(发改委);(2)土地使用证(国土行政部门),至少应提供土地部门对申办材料受理并通过审定的报批证明(县级及以上土地行政部门);(3)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建设单位编制);(4)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有资质的第三方编制,并报水土保持方案审批机关报备);(5)档案验收文件(上级主管单位组织,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参加);(6)消防验收文件(地方消防部门);(7)竣工财务决算报告(首页、结论页和盖章页);(9)水电水利枢纽工程竣工验收文件(项目核准部门委托的验收委员会);(10)工程投产后质量监督评价意见(电力工程质量监督站);(11)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证明(地方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4.其他相关证明文件(1)工程(机组)移交生产签证书(启动验收委员会);(2)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3)工程质量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质量评价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4)工程新技术应用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5)工程绿色施工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6)工程地基及结构专项评价报告(有资质的电力建设机构出具,首页、结论页、签章页);(7)工程获奖证书(含省部级及以上科技进步奖、QC成果奖等)。
5.工程照片15张,照片应有题名,JPEG格式,3M及以上。
其中工程全貌3张,与工程结构和隐蔽工程相关的3张,主体设备安装工程4张,质量特色部位5张。
6.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5分钟,MPG 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参见本条2.工程创优简介)。
第二十六条境外工程申报应提交下列资料:1.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申报表。
2.工程简介(内容同第二十五条)。
3.其他相关证明文件(如含外文,需附对照翻译的中文):(1)工程立项批文或中标通知书;(2)承建单位对外承包工程经营资格证书;(3)工程施工承包合同和技术协议(首页、承包范围页、造价页、签章页、工程执行的技术标准条款页);(4)主体工程质量验收标准的对标说明(应注明标准的国别);(5)工程竣工验收或移交生产签证书;(6)环保、水保验收文件或当地政府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7)建设期无一般及以上安全、质量事故证明(申报单位的上级单位出具);(8)工程使用情况的评价(业主单位出具);(9)工程质量水平、先进设计证明材料(当地政府部门或第三方机构出具);(10)工程达标投产验收文件(按国内电力行业标准执行);(11)中方驻外大使馆经济商务参赞处对工程质量和使用情况的书面评价意见;(12)工程获奖证书(含国内、境外获奖,国内获奖应省部级及以上)。
4.工程照片(要求同第二十五条)。
5.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专题汇报片,应附配音,播放时长8分钟,MPG 格式,300M及以上(主要内容同第二十五条2.工程创优简介)。
第二十七条申报资料应填写完整,证明文件应内容齐全、真实有效、签章清晰。
第二十八条中电建协组织中国电力建设专家委员会(以下简称“专家委员会”)专家按本办法的有关规定对申报资料进行初审。
通过初审的工程,进入现场复查阶段。
第四章现场复查第二十九条专家委员会根据申报工程类型及专业覆盖情况组织若干工程现场复查组,对工程现场进行复查。
第三十条现场复查的主要内容及方法:1.首次会(1)主申报单位简要汇报工程质量情况;(2)播放反映工程质量特色的DVD专题汇报片;(3)参建单位补充汇报;(4)听取工程质量监督站对工程质量监督评价意见。
2.现场复查(1)现场复查工作包括现场实体质量检查,档案及项目文件核查,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核查。
(2)现场复查按“现场复查结果表”(见附件2)中的全部内容进行核查。
(3)现场复查前,主申报单位应认真组织自查。
复查时,向复查组提供自查的“现场复查结果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各一份,以便现场核查。
(4)“现场复查结果表”中“复查要点”栏内的项目为现场复查时必查项目。
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未列入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主要试验检验项目,可由复查组成员增加复查项目,续在“复查要点”栏内,作为复查结果评定基数。
(5)主申报单位应提供合规性证明文件及各类获奖证书原件,供复查组成员现场核查。
(6)现场复查组编制“中国电力优质工程现场复查报告”(见附件3)。
3.末次会(1)复查组成员对现场复查情况进行讲评。
(2)复查组组长通报工程现场复查报告的主要内容。
(3)主申报单位表态发言。
第三十一条境外工程通过申报资料预审后,中电建协将组织专家组赴境外工程项目现场,对主体工程的重要部位、关键工序和主要试验检验项目进行现场实体质量检查和项目文件核查,并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填写“现场复查结果表”。
第五章会议评审第三十二条中电建协负责组建中国电力优质工程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评审委员会”),评审委员会由发电、电网、电建等集团公司工程质量管理负责人及电力建设资深专家等17~21人组成,设主任委员1名,副主任委员2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