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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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五篇
【篇一】为切实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提升城市道路环境、改善城区交通秩序,进一步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按照市政府办《关于印发〈 XX 市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咸政办函〔 20XX〕72 号)要求,结合我委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以打造“良好的停车环境、安全的交通环境、美好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坚持以问题为导向,加强日常管理精细化。针对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盲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引发出来的交通隐患,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开展综合整治行动。重点排查各项工作中的交通隐患,确保道路交通安全整治行动扎实开展。
组织领导市城管执法委成立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成员、副主任尹荣华同志任组长,副调研员胡细汉同志任副组长,委市容环卫科、市政园林科及委属市环卫局、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市政管理处、停车中心主要
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容环卫科,阮家传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三、工作步骤整治行动从 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20 年 6 月 30 日,具体分为三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阶段 (20XX 年 11 月 1 日至 20XX 月
11 月 30 日)。印发整治方案,部署整治任务,委属相关单位要把业务工作与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加强安全隐患排查力度。
(二)集中整治阶段 (20XX 年 12 月 1 日至 2020 年 5 月 31 日)。委属相关单位根据实施方案和统一部署,集中开展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占道经营、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用人行道、报废车辆长期占道停放、市政设施安全隐患、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等行为,确保道路干净、交通安全。
(三)巩固提高阶段 (2020 年 6 月 1 日至 6 月 30 日)。根据整治阶段的情况总结工作经验做法,对自查和排查出来的重点问题,建立长效监管机制,确保整治成果不反弹。
四、工作措施(一)加强马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委属相关单位要加大马路市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对排查出来的马路市场和其他占用道路影响交通安全的隐患,收集整理资料,及时上报委市容环卫科,并开展综合治理。对严重影响
交通安全且短期内难以取缔的马路市场,要实行挂牌督办,限期搬迁,坚决取缔。(责任单位:
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市政管理处)(二)加强城区违停车辆专项整治。一是从严查处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违法停车行为。针对中心城区车辆乱停乱放,随意占道乱象的现象,重点区域安排专人引导车主规范有序停放,影响通行秩序一律拖移现场,严管严罚;
二是严格执行“五个一律”。无法无证的违停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一律交由公安交警部门依法处理;对相关职能部门履职不力,造成专项整治效果不佳的,一律问责。(责任单位:
停车中心)(三)加强中心城区堵点集中整治。一是全面排查中心城区各大堵点,如:
商业中心、学校、菜场等人流量、车流量较大的路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治方案,加强部门联动,明确责任分工,进一步推进城区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是细化中心城区停车位规划方案,完善中心城区所有路段可以施划的停车泊位,全面做到应规尽规、应划尽划;三是加快小微停车场的建设。在火车站、商业区等城区重点地段“见缝插针”,建设小微停车场,缓解城区“停车难”问题。(责任单位:
停车中心、市市政管理处)(四)加强各类交通安全隐患整治。一是做好城区破损路面、下水道、井盖的维修补缺等工作,不断健全城市基础设施。加强设施精细化管理,保障道路设施外观平整行车舒适、排水设施畅通无积水隐患、结构设施安全正常运行。坚持不懈抓好安全工作,将安全工作作为重中之重,压实责任、强化管理、加强应急抢险,确保不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
二是严格执行建材(渣土)密闭运输规定,防止车辆带泥上路。严厉查处货运车辆在城区道路抛洒滴漏和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三是及时清理清运垃圾,加快推进城乡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及时冲洗城区污染的路面;四是对影响交通安全树木要及时修剪,特别是匝道、十字路口转弯处的低矮植物以及影响交通信号灯等园林植物等。(责任单位:
市市政管理处,综合执法一、二、四大队,市环卫局,温泉、永安园林办)五、工作要求(一)高度重视。委属各单位相关负责人要高度重视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按照“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按照职责分工,真正把工作要求、责任落实到基层、第一线。
(二)密切协作配合。要切实加强部门联动,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密切配合开展道路交通整治的各项工作。加强信息
共享,构建相互联系、相互支持的工作机制,形成整治工作的强大合力。
(三)严格考核督办。委属各单位要做好相关台账,并及时上报道路安全整治工作情况。市城管执法委将开展明察暗访,定期考评通报,将考评结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数据。
【篇二】一、组织机构成立罗源县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县公安局副局长林茂建担任,副组长由交警大队大队长吴智钰、应急管理局局长游永棋、县交通运输局局长郑国忠、县公路分局局长孙枝荣担任,成员由县委宣传部、县教育局、县交警大队相关科室、各乡镇(开发区)副乡(镇)长,各派出所分管领导组成。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办公室主任由交警大队副大队长刘荣兼任,负责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指导。
二、整治重点(一)重点整治路段:
城市道路、国省县干道和农村事故多发路段,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危险路段和临水临崖隐患路段。
(二)重点整治车辆:
旅游客运、公路客运、“营转非”等大客车,校车、危化品运输车、重中型货车、渣土车及农村“五小车辆”。
(三)重点整治驾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