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
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2017-2018年度四川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和计算公式以下为2017年5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的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及交通事故赔偿标准:一、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
二、全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元,用于计算残疾赔偿金。
三、全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为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四、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为元,用于计算被抚养人生活费。
下面是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及各项赔偿计算公式: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1.医疗费赔偿计算公式为: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50元/天×住院天数。
3.营养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为50元/天。
4.受害人误工费赔偿计算公式为: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例如,年收入为9万元,误工费赔偿金额为(元÷12月÷30日)×误工天数。
致残的误工时间可计至定残前一天,按三年的平均收入计或参照当地相同或相近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
5.护理费赔偿计算公式为:护理费赔偿金额=陪护人的原收入×陪护时间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因残不能恢复自理能力的可计20年。
6.交通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
7.住宿费赔偿计算公式为: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二)受害人因伤致残的赔偿范围8.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为:1)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受害人在60-74岁之间: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2018年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工伤死亡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工伤死亡赔偿标准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享受主体支付主体:工伤保险基金(用人单位没有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支付。
)享受主体:因工死亡职工直系亲属(包括父母、子女、配偶)。
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对工亡职工直系亲属的物质补偿,因此,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应参照法定继承的规定,在第一顺序继承人之间平均分配。
二、丧葬费在丧葬过程中发生的费用包括:1、为安排死亡人生前好友和亲属遗体告别仪式租用场地的费用、为死亡人整理遗容费、火化费、运尸费、尸体冷藏停放费、预定灵车、骨灰寄存、购买墓碑等支出的费用;2、规定允许土葬的地方,为安葬死亡人的未超过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标准的墓穴占地面积使用费、购买棺材费用,在许多农村安排为死亡人送葬的亲朋好友宴席等支出的必要费用,等等。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1、配偶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40%,其条件是配偶依靠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并且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者工伤死亡职工配偶男年满60周岁、女年满55周岁。
2、其他亲属每人每月可获得职工本人工资的30%,其他亲属,指的是工伤死亡职工亲属中除配偶之外的子女、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人。
其他亲属申请供养亲属抚恤金的条件是:(1)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的;(3)工伤死亡职工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其祖父、外祖父年满60周岁,祖母、外祖母年满55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子女已经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孙子女、外孙子女未满18周岁的;工伤死亡职工父母均已死亡或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其兄弟姐妹未满18周岁的。
3、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也就是说,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配偶为孤寡老人,则其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50%。
4、如果工伤死亡职工的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等为孤寡老人,或者其子女、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等为孤儿,则他们每人每月可获得的供养亲属抚恤金为职工工资的40%。
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背景介绍自贡市是中国四川省的一个地级市,按照我国法律规定,当人身受到损害时,有权向责任方要求经济赔偿。
为了保障人身损害赔偿的公正性和合理性,各个地区都会制定相应的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本文主要介绍了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的赔偿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根据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人身损害赔偿包括以下几个项目:1.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因人身损害事故导致受害人需要进行医疗治疗的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诊断费、检查费、药品费等。
2.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因受害人的伤势导致无法正常工作,从而造成经济损失的费用。
误工费的计算可以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资和受伤期间的工作天数来确定。
3. 护理费护理费是指因受害人的伤势需要雇佣护工或他人进行护理而产生的费用。
护理费的计算可以根据护工的工资和护理时间来确定。
4. 交通费交通费是指因受害人受伤需要就医或参与诊疗活动所产生的交通费用,包括车费、车辆维修费、过路费等。
5. 伤残赔偿金伤残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伤残而给予的经济赔偿。
伤残程度通常按照国家标准进行评定,不同程度的伤残对应着不同的赔偿金额。
6. 精神损害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人身损害事故导致受害人产生精神痛苦和心理伤害而给予的经济赔偿。
精神损害赔偿金的计算较为复杂,一般根据法院判决的具体情况来确定。
计算方式2018年自贡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中规定了不同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
1. 医疗费的计算方式医疗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受害人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进行确定。
也可以参考医院的收费标准和相关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
2. 误工费的计算方式误工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受害人的实际工资和受伤期间的工作天数进行确定。
一般采用受害人工资的一定比例进行计算,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地区的相关规定来确定。
3. 护理费的计算方式护理费的计算一般是根据护工的工资标准和护理时间进行确定。
2017年-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7年-2018年四川(成都)交通事故赔偿标准(最新车祸赔偿标准)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人身损害赔偿案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7年5月1日到2018年4月30日期间的,适用以下数据进行计算:1、全省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8335元2、全省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11203元3、全省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0660元4、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10192元5、2016年四川省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54425元,比上年增加3959元。
分行业门类看,农、林、牧、渔业40087元,增长5.4%;采矿业50006元,增长4.5%;制造业46228元,增长6.7%;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业79969元,增长9.7%;建筑业44151元,增长6.8%;批发和零售业43622元,增长5.9%;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62903元,增长5.6%;住宿和餐饮业34491元,增长3.4%;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72527元,增长6.9%;金融业82847元,增长3.3%;房地产业51720元,增长9.7%;租赁和商务服务业47585元,增长6%;科学研究、技术服务业82348元,增长4.5%;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43431元,增长8.3%;居民服务、修理和其它服务业36218元,增长8.9%;教育业68597元,增长9.9%;卫生和社会工作78874元,增长11.2%;文化体育和娱乐业54297元,增长8.6%;公共管理、社会保障和社会组织71074元,增长11.6%。
(1)实际计算过程中应该先扣出交强险应赔偿部分12.2000万元(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行赔偿,医疗费最高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最高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最高限额为2000元),超过部分再按责任分担;(2)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一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口(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一的,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金或死亡赔偿金;(3)人身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一年,超过诉讼时效后如对方拒绝赔偿将有可能导致索赔失败,所以建议当事人遇到类似问题时最好及时聘请专业交通事故律师代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2018年乐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乐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乐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2018年乐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是:一、医疗费医疗费是指受害人接受医学上的检查、治疗和康复所必需的费用主要包括:挂号费、检验费、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及其他必要的医疗费用。
因侵权行为诱发受害人其他疾病的医疗费用,应当根据侵权行为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原因力比例等实际情况,予以适当赔偿对因果关系和原因力大小难以确定的,参照专业鉴定机构的鉴定结论由人民法院自行确定。
(一)挂号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挂号凭据为凭证进行赔偿。
(二)检验费。
基于诊断和治疗伤情的需要,应经治单位的要求进行检验所支出的费用,均应进行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检查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证进行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进行不必要检验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进行检验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三)医药费。
基于伤情治疗和康复的需要,按经治单位的处方购买药品所花的费用,均应予以赔偿。
赔偿数额根据经治单位的处方单据、诊断证明和相应的收费凭据加以确认,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购买与伤情治疗和身体康复无关的药品或其他物品所支出的费用,致害人不予赔偿。
(四)治疗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治疗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五)住院费。
一般以就诊治疗单位的诊断证明和住院单据为凭进行赔偿,但有证据证明受害人伤情显著轻微不需住院或伤情已经痊愈应当出院而仍然住院所支付的住院费,致害人不予赔偿。
未经初诊治疗单位允许,擅自转院接受治疗和购买药品所支付的费用不予赔偿,但受害人有正当理由的除外。
二、误工费误工费是指受害人因身体受到伤害不能正常工作所减少的正当收入。
计算误工费应考虑误工时间和受害人的正当收入标准:(一)误工时间。
指受害人因受伤害而耽误工作的时间量。
误工时间一般应当参照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或者法医鉴定予以认定,也可以按照受害人的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等情况来确定。
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在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的。
根据这些法律规定,人身损害赔偿标准主要包括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交通费、住宿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赔偿金等内容。
首先,医疗费是指被害人因受伤或者患病所支出的合理的医疗费用,包括住院费、手术费、药品费、康复费等。
根据被害人受伤的情况,四川省规定了相应的医疗费用赔偿标准,以保障被害人的基本医疗需求。
其次,护理费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需要他人护理的被害人所支出的合理费用。
根据被害人的护理需求和护理时间长短,四川省制定了相应的护理费用赔偿标准,以保障被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此外,误工费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导致被害人无法从事正常工作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误工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以保障被害人的经济权益。
营养费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导致被害人需要额外补充营养而产生的费用。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需要额外补充营养而产生的费用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以保障被害人的身体健康。
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住院期间,被害人需要额外支出的伙食费用。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住院期间需要额外支出的伙食费用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以保障被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交通费和住宿费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就医期间,被害人需要额外支出的交通费和住宿费。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就医期间需要额外支出的交通费和住宿费应当得到合理的赔偿,以保障被害人的基本生活需求。
残疾赔偿金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导致被害人残疾而应当得到的赔偿。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残疾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以帮助被害人重新融入社会。
最后,精神损害赔偿金是指因受伤或者患病导致被害人精神受到损害而应当得到的赔偿。
四川省规定了被害人因精神受到损害应当得到相应的赔偿,以帮助被害人恢复正常生活。
总之,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的制定,旨在保障被害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2018年凉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凉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凉山十级伤残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背景在2018年,凉山地区发布了十级伤残赔偿标准,旨在为因意外事故导致伤残的人员提供合理且公正的赔偿。
本文将介绍这些赔偿标准的具体项目以及计算方式。
赔偿项目十级伤残赔偿标准包含了多个项目,以覆盖不同程度的伤残情况。
下面是这些项目的详细介绍:1.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是评估被伤残者日常生活活动自主完成的能力。
该项目根据评估结果,赔偿相应的金额。
2. 劳动能力劳动能力是评估被伤残者工作能力的指标。
根据评估的结果,赔偿金额将根据伤残程度和影响程度进行调整。
3.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是对被伤残者心理和精神状态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结果赔偿。
4.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是评估因伤残引起的经济损失,并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赔偿。
5. 医疗费用医疗费用是指因伤残导致的医疗支出,包括手术费、住院费、康复费等。
赔偿金额将根据实际的医疗费用进行计算。
6. 护理费用护理费用是评估因伤残需要的护理服务,根据评估结果进行赔偿。
7. 器械支持费用器械支持费用是评估因伤残需要使用的辅助器械,根据评估结果给予相应的赔偿。
8. 交通费及误工费交通费及误工费是指因伤残导致的交通及工作能力损失所产生的费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赔偿。
计算方式根据凉山地区制定的赔偿标准,对于上述的每一个赔偿项目,都有相应的计算方式。
下面是几个典型的计算方式示例:1. 生活自理能力生活自理能力的赔偿金额根据被伤残者的自理能力评级来确定。
评级分为十级,每级对应不同的金额。
2. 劳动能力劳动能力的赔偿金额主要根据被伤残者的工作收入进行计算。
根据伤残程度和影响程度,相应地调整工作收入的比例。
3. 精神损害精神损害的赔偿金额根据被伤残者的精神状态评估结果进行确定。
评估结果分为几个等级,每个等级对应不同的赔偿金额。
4. 经济损失经济损失的赔偿金额主要根据被伤残者因伤残产生的直接经济损失进行计算。
关键词2018年凉山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关键词2018年凉山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关键词2018年凉山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根据2018年的凉山伤残等级赔偿标准,赔偿项目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等。
医疗费医疗费是指伤残人士在治疗和康复过程中发生的医疗费用。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医疗费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50%计算。
二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40%计算。
三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30%计算。
四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20%计算。
五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10%计算。
误工费误工费是指伤残人士因伤残导致的无法正常工作所造成的经济损失。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误工费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100%计算。
二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80%计算。
三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70%计算。
四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60%计算。
五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50%计算。
护理费护理费是指伤残人士因伤残导致需要长期进行护理的相关费用。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护理费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100%计算。
二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80%计算。
三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60%计算。
四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50%计算。
五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40%计算。
残疾赔偿金残疾赔偿金是指因伤残导致的身体功能减退所造成的损失的赔偿。
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残疾赔偿金的赔偿标准也不同。
具体的计算方式如下:一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10年期工资总额计算。
二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9年期工资总额计算。
三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8年期工资总额计算。
四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7年期工资总额计算。
五级伤残:按照伤残鉴定等级的6年期工资总额计算。
计算方式根据以上的赔偿项目和具体计算方式,可以通过以下步骤来进行赔偿金额的计算:1. 首先,确定伤残等级。
2018年四川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国家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国家赔偿标准一、行政赔偿范围1.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2.非法拘禁或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3.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4.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其他违法行为;6.违法实施罚款、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财物等行政处罚的7.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行政强制措施的8.违反国家规定征收财物,摊派费用的9.造成财产损害的其他违法行为。
《国家赔偿法》第五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行政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行政机关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2.因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自已的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3.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刑事赔偿范围《国家赔偿法》第十五、十六条规定了刑事赔偿的范围:1.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2.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3.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4.刑讯逼供或者以殴打等暴力行为或者唆使他人以殴打等暴力行为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5.违法使用武器,警械造成公民身体伤害或者死亡的6.违法对财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追缴等措施的7.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罚金、没收财产已经执行的。
《国家赔偿法》第十八条同时规定了国家不承担刑事赔偿责任的几种情形:1.因公民自己故意作虚伪供述,或者伪造其他有罪证据被羁押或者被判处刑罚的;2.依照刑法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不负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3.依照刑事诉讼法第十一条规定不追究刑事责任的人被羁押的4.行使国家侦查、检察、审判、监狱管理职权的机关的工作人员与行使职权无关的个人行为5.因公民自伤、自残等故意行为致使损害发生的6.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国家赔偿程序赔偿方式国家赔偿法规定:国家赔偿以支付赔偿金为主要方式。
2018年德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德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德阳人身损害赔偿标准2018年德阳人身损害赔偿内容:一、医疗费按照票据确定医疗费二、住宿费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C 年龄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A 年龄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C 年龄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四、丧葬费《最高院人损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五、残疾赔偿金《最高院人损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18年交通事故伤残四川赔偿标准是什么1、医疗费医疗费根据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结合病例、诊断证明等相关证据确定,据实结算。
2、误工费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费=误工的时间×因误工减少的收入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关于误工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3、护理费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费=护理的人数×护理的时间×护理人员的收入护理的人数: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
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关于护理费的举证等欢迎来电咨询。
4、交通费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5、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一般为每日30至50元住院伙食补助费=每日补助30元×住院天数6、营养费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1. 引言工伤赔偿标准是保障职工权益的重要法规,其所涵盖的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直接关系到工伤职工的赔偿金额。
本文主要介绍四川省在2018年的工伤赔偿标准,并详细描述了赔偿项目和计算方式。
2.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根据四川省人民政府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2018年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如下:最低工伤保险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0%计算。
最高工伤赔偿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00%计算。
3. 赔偿项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四川省的工伤赔偿项目包括以下内容:3.1 医疗费工伤职工的医疗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包括住院费、手术费、治疗费、护理费、康复费等。
医疗费用的支付标准与医疗费用清单相关,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3.2 工亡职工的抚恤金和丧葬费工亡职工的抚恤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支付标准为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具体比例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确定。
丧葬费按照一定标准进行支付。
3.3 伤残赔偿金对于因工致残的工伤职工,根据伤残程度的不同,支付相应的伤残赔偿金。
伤残赔偿金的计算方式为:伤残赔偿金 = 基本赔偿金 × 伤残等级系数其中,基本赔偿金按照全省职工月平均工资的一定比例确定,伤残等级系数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4 工资补偿金工伤职工因工作能力下降而降低或丧失工资收入的,将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工资补偿金。
工资补偿金按照工伤职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支付期限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
3.5 其他补偿除了上述赔偿项目外,根据工伤职工的实际情况,还可以预支生活费、交通费等其他补偿。
4. 计算方式根据四川省的工伤赔偿标准,工伤赔偿金额的计算方式如下:工伤赔偿金额 = 医疗费 + 抚恤金 + 丧葬费 + 伤残赔偿金 + 工资补偿金 + 其他补偿需要注意的是,每个赔偿项目的具体计算方式和支付标准都由省级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规定,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2018年-2019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8-2019年四川省(成都市)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计算标准根据四川统计局2018年2月28日发布的《2017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0,727元(注:用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2、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21,991元(注:用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城镇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227元(注:用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受害人的残疾赔偿金和死亡赔偿金);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1,397元(注:用于2018年3月至2019年2月期间法庭辩论结束时计算四川省范围内人身损害案件农村户籍被扶养人生活费)。
2018-2019年四川省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计算方法为:1、残疾赔偿金=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农村居民)人均收入×伤残系数×赔偿年限残疾赔偿金根据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或者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或者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标准,自定残之日起按20年计算。
60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1岁减少1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即受害人在60岁以下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2、残疾辅助器具费=适用普通器具的合理费用残疾辅助器具费按照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标准计算。
伤情有特殊需要的,可以参照辅助器具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相应的合理费用标准。
辅助器具的更换周期和赔偿期限参照配制机构的意见确定。
3、丧葬费=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6个月丧葬费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18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2018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背景介绍工伤是指在工作岗位上因工作而受到的意外伤害或职业病。
根据中国的《劳动保险条例》,受到工伤的劳动者可以得到相应的工伤赔偿。
成都作为中国西部的经济中心城市,也有相应的工伤赔偿标准。
2018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根据成都市人民政府发布的《成都市工伤保险金评定办法》,2018年成都工伤赔偿标准如下:1. 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伤残程度进行划分,最低标准为200元/月,最高标准为600元/月。
2. 工伤医疗费:根据劳动者实际发生的医疗费用给予报销,最高不超过8万元。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按照伤残等级进行划分,最低标准为2万元,最高标准为18万元。
4. 伤残津贴:按照伤残等级和工资进行计算,每月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最低标准为70%。
5. 丧葬补助金:按照遗属的与亡者的关系和亡者的工资进行计算,最低标准为1万元。
赔偿项目根据成都市工伤保险金评定办法,工伤赔偿包括以下项目:1. 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期间按照伤残程度给予每月一定金额的伙食补助。
2. 工伤医疗费:包括劳动者因工作导致的医疗费用,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给予报销。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程度给予一次性的补助金。
4. 伤残津贴:根据劳动者的伤残等级和工资进行计算,每月支付一定比例的工资。
5. 丧葬补助金:根据遗属与亡者的关系和亡者的工资进行计算,给予一定金额的丧葬补助。
计算方式1. 住院伙食补助费的计算公式如下:住院伙食补助费 = 月标准金额 × 伤残程度其中,月标准金额最低为200元,最高为600元。
2. 工伤医疗费的计算公式如下:工伤医疗费 = 实际医疗费用工伤医疗费最高不超过8万元。
3.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计算公式如下: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 伤残等级 × 2000元伤残等级最低为1级,最高为9级。
4. 伤残津贴的计算公式如下:伤残津贴 = 工资 × 伤残等级 × 0.7伤残津贴最低为70%的工资。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工伤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工伤赔偿标准一、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29条第3款规定:“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
” 第45条规定:“经办机构与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在平等协商的基础上签订服务协议,并公布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辅助器具配置机构的名单。
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民政部门等部门制定。
”第46 条规定:“经办机构按照协议和国家有关目录、标准对工伤职工医疗费用、康复费用、辅助器具费用的使用情况进行核查,并按时足额结算费用。
”根据该规定,受害人获得工伤事故医疗费赔偿有前提条件,即除紧急情况外,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且其各项费用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在满足上述条件后,受害人可获得医疗费赔偿。
二、停工留薪期间工资第一、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第二、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第三、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第四、停工留薪期内因工伤导致死亡的,按因工死亡处理享受全部的工亡待遇; 第五、一至四级伤残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死亡的,其近亲属可以享受丧葬补助金和供养亲属抚恤金待遇停工管理。
四、护理费(一)依据护理期间的不同,可以把护理费分为三类:1、是受害人在治疗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2、是受害人在伤情治愈后的康复期间,需要他人帮助而付出的护理费;3、是受害人因残疾而永久性丧失生活自理能力,需要他人的长期持续帮助而支出的护理费。
注:在受害人住院治疗期间,医院统一安排的护士护理的费用,因为已纳入医疗费的范围,因而不应列入护理费。
2018年四川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轻伤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四川轻伤害赔偿标准2018年四川省轻伤害赔偿标准:1、医疗费医药治疗费的赔偿,一般应以所在地治疗医院的诊断证明和医药费、治疗费、住院费的单据或病历、处方认定。
必要时,可以委托法医予以鉴定。
所在地治疗医院,一般是指距离受害人住所或侵权行为发生地较近的医院。
受害人先后到数个距离基本相等的医院治疗的,一般应认定最先就诊医院的医疗费,但该医院治疗失误或有其他特殊情况的除外。
应经医务部门批准而未获准擅自另找医院治疗的费用,一般不予赔偿。
受害人重复检查同一科目而结果相同的,原则上应仅认定首次的检查费用,但治疗医院确需再行检查的除外。
如检查结果不一致,确诊之前的检查费用均应认定。
受害人擅自购买与损害无关的药品或治疗其他疾病的,其费用不予赔偿。
受害人确需住院治疗或观察的,其费用应予赔偿。
但出院通知下达后故意拖延,或治疗与损害无关的疾病而延长住院时间的,其延长期间的住院费不予赔偿。
受害人进行与损害有关的必要的补救性治疗的费用,应予赔偿。
在诉讼过程中,治疗尚未结束的,除对已经治疗的费用赔偿外,对尚需继续治疗的费用,经有关医疗机构证明或者经调解双方达成协议的,可以一次性给付;也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告知受害人在治疗结束后另行起诉。
2、误工费受害人误工日期,应当按其实际损害程度、恢复状况并参照法医鉴定或者治疗医院出具的证明等认定。
受害人的实际误工日期少于休假证明的,应以其实际的误工日期认定;实际误工日期多于休假证明的,一般应当根据休假证明认定。
受害人确需休养但无休假证明的,可在征求法医或治疗医院的意见后酌情处理。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的赔偿应当按照其收入的实际损失计算。
固定收入,包括工资、资金及国家规定的补贴、津贴,但不包括特殊工种的补助费。
奖金,以受害人上一年度本单位人均奖计算,超出奖金税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的,以计征起点为限。
受害人受害前由于自身原因无奖金收入的,其次奖金不予计算。
四川眉山地区2018年工亡赔偿项目标准及人身损害致死赔偿项目标准
第一部分2018年四川地区因公死亡的赔偿项目及标准一、一次性工亡补助金。
标准为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全国统一)。
2018年全国一次性工亡补助金为36396元×20=727920元。
二、丧葬补助金。
标准为:6个月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
如眉山市2017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为5290元×6=31740元。
三、供养亲属抚恤金。
标准为: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的亲属。
其中:配偶每月40%,其他亲属每人每月30%,孤寡老人或者孤儿每人每月在上述标准的基础上增加10%。
核定的各供养亲属的抚恤金之和不应高于因工死亡职工生前的工资。
供养亲属待遇的计算年限,参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被扶养人生活费根据扶养人丧失劳动能力程度,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性支出和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标准计算。
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十八周岁;被扶养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二十年。
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四、如果发生工伤时存在医疗抢救等情况,还要包括住院期间的治疗费、护理费、营养费、交通费,以实际开支为准。
第二部分人身损害致死的赔偿项目及标准赔偿项目主要有:死亡赔偿金、丧葬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就医治疗支出的各项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包括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交通费、住宿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支出的交通费、住宿费和误工损失等其他合理费用。
一、按城镇居民计算(农村户口但经常在城市居住、生活、工作满一年的,也视同城镇户口)1、死亡赔偿金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眉山2017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31130x20=622600元。
2、丧葬费标准::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计算。
2017-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
2017-2018年四川省⼈⾝损害(交通事故)赔偿标准四川全省各地法院受理的机动车交通事故等⼈⾝损害赔偿案件,⼀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7年5⽉1⽇到2018年4⽉30⽇期间的,适⽤四川省统计局2017-3-4发布的《2016年四川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统计调查数据进⾏计算:
1、全省城镇居民⼈均可⽀配收⼊ 28335元
2、全省农村居民⼈均纯收⼊ 11203元
3、全省城镇居民⼈均消费性⽀出 20660元
4、全省农村居民⼈均年⽣活消费⽀出 10192元
⼀审法庭辩论终结时间在2017年5⽉1⽇之后的,将启⽤新的赔偿,到时另⾏规定。
(1)⼈⾝损害(交通事故)的赔偿项⽬包含但不限于医疗费、⽣活补助费、营养费、交通费、护理费、误⼯费、伤残(死亡)赔偿⾦、精神损害抚慰⾦。
(2)实际计算过程中应该先扣出交强险应赔偿部分(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内先⾏赔偿,医疗费最⾼限额为1万元,死亡伤残最⾼限额为11万元,财产损失最⾼限额为2000元),超过部分再按责任分摊;
(3)伤残赔偿⾦或死亡赔偿⾦农村标准只有城镇标准的三分之⼀左右,受害者虽然是农村户⼝(或者未征地农转居),但只要具备“经常居住地在城镇”或者“主要收⼊来源地为城镇”两个条件之⼀的,应当按城镇标准计算伤残赔偿⾦或死亡赔偿⾦。
具体依据为《最⾼院关于审理⼈⾝损害案件的司法解释》。
(4)⼈⾝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是⼀年,超过诉讼时效后如对⽅拒绝赔偿将有可能导致索赔失败,所以建议当事⼈遇到⼈⾝损害(交通事故)问题时及时聘请专业律师代理,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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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赔偿项目-计算方式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标准
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内容:
一、医疗费
按照票据确定医疗费
二、住宿费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护理人员实际发生的
住宿费;受害人死亡,受害人亲属办理丧葬事宜指出的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
计算公式《最高院人损解释》:
城镇居民:按上一年度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计算
A 年龄X≤60岁 22368元/年×20年=44736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22368元/年×(80-X)年=*元
C 年龄X≥75岁 22368元/年×5年=111840元
农村居民:按上一年度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计算
A 年龄X≤60岁: 7895元/年×20年=157900元
B 年龄60岁≤X≤75岁 7895元/年×(80-X)=*元
C 年龄X≥75岁 7895元/年×5年=39475元
四、丧葬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以六个月总额
计算。
新标准尚未发布,老标准为:37924元/年÷2=18962元
五、残疾赔偿金
《最高院人损解释》: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伤残等级赔偿系数注:道路交通事故受伤
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3.6等级划分:本标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的伤残状况,将受伤人员伤残成都划分为10级,从第1级(100%)到第10级(10%),每级相差10%。
城镇标准:十级:44736元,九级:89472元,八级:134208元,七级:178944元,六级:223680元,五级:268416,四级:313152元,三级:357888,二级:402624,一级:447360元。
农村标准:十级:15790元,九级:31580元,八级:47370元,七级:63160元,六级:78950元,五级:94740元,四级:110530元,三级:126320元,二级:142110元,一级:15790元。
六、误工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国家赔偿的标准]月工资=32784元/年÷12月=2732元/月日工资
=2732元/月÷21.75日=125.6元/日(劳社部发【2008】3号)无收入证明,参照同行业或相近
行业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计算。
七、护理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
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
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本地司法实践操
作标准80元/天】
八、交通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
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九、住院伙食补助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四川省行政事业单位差旅费管理办法》(【川财行[2007]227号】2007.9.6)第13条确定: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为50元/日【本地司法实践操作标准为30元/天】
十、营养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营养费根据受害人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的意见确定。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最高院人损解释》:
1.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以下数据仅指受害人为唯一抚养人的赔偿指数)
A 年龄X≤18岁: 15050元/年×(18-X)年=*元
B 年龄60岁≤X≤75岁 15050元/年×(80-X)年=*元
C 年龄X≥75岁 15050元/年× 5年=75250元
2.农村按农村标准依此计算。
十二、精神抚慰金
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情况酌情认定。
四川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项目:
一、医疗费
二、住宿费
三、死亡赔偿金
四、丧葬费
五、残疾赔偿金
六、误工费
七、护理费
八、交通费
十、营养费
十一、被抚养人生活费
十二、精神抚慰金
四川人身损害计算方式
2018年四川省人身损害赔偿标准数据:
1、全年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2368元
2、人均消费性支出16343元
3、全年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7895元,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6127元
5、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年生活消费支出 6,1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