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三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筑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了保障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维护施工现场人员的合法权益,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指的是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的各种场所和设施,包括土方开挖、基坑支护、模板支撑、钢筋工程、混凝土浇注、脚手架搭设、施工机械、电气设备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各方,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承包单位、劳务分包单位、建筑工程质量检测单位和其他涉及施工现场安全的单位。
第四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原则是安全第一、防范为主、综合治理、责任到位。
第五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目标是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和质量,避免事故发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第六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依法依规操作,严格遵守相关的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二)综合治理: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要综合考虑各种因素,采取合理的管理措施,以达到安全的目标。
(三)预防为主: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该以预防为主,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四)责任到位: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必须厘清各方的责任,各方要严格履行自己的职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七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应当建立起完善的管理体系,制定相应的管理规定和制度,明确各方的责任和义务。
第二章安全管理措施第八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配备足够数量和规格的安全防护设施和安全设备,包括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鞋、防护手套、防护服、防护网、警示牌等,确保施工人员的安全。
第九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置安全警示标识,明确危险区域和禁止区域,提醒施工人员注意安全。
第十条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应当设立安全监控系统,对施工现场进行实时监控和录像,以便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事故。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一、一般安全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按照规定佩戴安全帽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200元,第三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使用安全绳、安全带等防护设施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临时用电线路违规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违规使用电焊、切割等设备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5.未对施工现场进行专项安全检查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元。
二、施工材料和机械设备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使用质量不合格的施工材料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2.未按照规定进行机械设备的定期检查和维护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3.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无相应证件或证件过期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4.施工机械设备未经专业人员操作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三、施工现场环境卫生管理违规行为的处罚1.未及时清理施工现场垃圾和污水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500元,第二次罚款1000元。
2.施工现场卫生管理混乱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1000元,第二次罚款2000元。
3.占道施工污染周边环境者,处罚规定:首次罚款2000元,第二次停工处理。
四、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违规行为的处罚1.施工现场安全事故责任人玩忽职守者,处罚规定: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原因分析不到位者,处罚规定:首次警告,第二次罚款5000元。
3.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隐瞒不报者,处罚规定:罚款5万至10万元,同时停工处理。
五、整改不到位的处罚对于整改不到位的违规行为,将依法进行罚款处罚,并停工处理。
停工处理期间,违规行为必须进行整改,并在整改合格后方可重新施工。
六、其他情况对于未尽事宜或特殊情况,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上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的范文,不含分段语句。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对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根据《建设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等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二条外部安全防护不到位处罚1. 未按规定搭设围挡、警示标识以及设置安全通道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2. 擅自拆除、随意移动现场围挡、警示标识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3. 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导致人员伤亡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三条高处作业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罚1. 未进行高处作业人员培训和考核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2. 高处作业现场未设置安全网、安全护栏等防护措施的,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3. 未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导致高处作业人员伤亡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四条施工机械设备安全管理不到位处罚1.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机械设备的检验、维护和保养的,处以罚款人民币3000元以上15000元以下;2. 不符合安全标准的施工机械设备未经检验投入使用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5000元以下;3.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人员未按规定进行培训和考核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4. 违反操作规程导致施工机械设备事故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五条现场安全责任人违规处罚1. 未按规定设立现场安全责任人的,处以罚款人民币2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2. 现场安全责任人未履行其安全管理职责导致事故发生的,处以罚款人民币5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3. 现场安全责任人故意逃避责任或者在事故发生后伪造、隐匿、销毁证据的,处以罚款人民币10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一、引言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保障施工工人的人身安全和生命健康的关键环节,也是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和工期的重要手段。
为加强对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监管和惩治违法行为,制定本处罚规定。
二、违法行为与处罚(一)违反施工许可证规定1. 以伪造、变造等手段获得施工许可证的,处行政拘留,并罚款不低于10万元;2. 未按施工许可证规定施工的,处罚款不低于5万元,并责令停工整顿;3. 未按照规定向有关部门报备施工计划和进度,超期未开始施工的,处罚款不低于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4. 擅自变更施工单位或承包单位的,处罚款不低于3万元,并责令恢复原状,撤销违规变更。
(二)违反安全生产规定1. 违反国家有关危险物品运输规定的,处罚款不低于5万元,并责令改正;2. 违反“八小时工作制”规定,强制工人超时工作的,处罚款不低于3万元,并责令停工整顿;3. 未组织好施工人员住宿和饮食等基本生活条件的,每人罚款不低于2000元,并责令整改;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教育的,处罚款不低于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三)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1. 未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设置围护栏的,处罚款不低于2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2. 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交通标志和警示标志的,处罚款不低于1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 未按照规定安装施工升降机或脚手架的,处罚款不低于5万元,并责令停工整顿;4. 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消防设施的,处罚款不低于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
(四)违反环境保护规定1. 未按照规定设置施工现场固体废物和污水处理设施的,处罚款不低于5万元,并责令停工整顿;2. 擅自排放污水或有害气体的,处罚款不低于3万元,并责令限期整改;3. 擅自倾倒施工废弃物、建筑垃圾等的,处罚款不低于2万元,并责令清理。
三、处罚执行对违法行为进行处罚后,责令受罚单位限期整改,并组织监督,确保整改措施落到实处。
施工现场安全罚款规定(3篇)
第1篇一、前言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提高施工现场管理水平,促进文明施工,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施工现场,包括建筑、安装、市政、交通、水利、电力等领域的施工现场。
三、罚款原则1. 依法依规:罚款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相关规定执行。
2. 公平公正:罚款应公平、公正,不得随意扩大或缩小。
3. 教育为主:罚款应起到警示和教育作用,促进施工现场安全管理。
4. 罚款与整改相结合:罚款的同时,应要求当事人进行整改,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四、罚款项目及标准1. 人员安全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者,每人次罚款50元。
(2)特殊工种不按要求系安全带的,每人次罚款200元。
(3)施工现场上班穿拖鞋、高跟鞋及赤膊者,每人次罚款50元。
(4)酒后进入施工现场施工者,每人次罚款100元,班组负连带责任罚款500元。
2. 施工现场环境违规行为(1)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人。
(2)用水用电后不关者,各罚款50元。
(3)电气开关、闸刀、保险盒、插座等缺乏防护盖或用铜线代替保险丝者,每处罚款100元。
(4)电焊机的电源线、焊钳或其他接地的绝缘破损、接线柱无防护罩者,每处罚款100元。
(5)电锯木机使用无尾刀,施工用电动机具使用时无安全防护设施者,每处罚款200元。
(6)施工现场随地大便者,罚款200元。
(7)施工现场随地小便者,罚款50元。
3. 施工现场管理违规行为(1)施工现场平面布置不符合规定,每处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2)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垃圾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3)废旧材料不按照现场总平面图布置位置堆放,不按时外运或废旧材料堆放场已满,不及时外运,每发现一次,罚款200-1000元,每拖延一天整改,罚款200元。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三篇)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处罚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违反规定使用不合格的施工材料或者使用不符合施工要求的设备工具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处以一定的罚款。
2. 未按照规定组织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教育培训或没有足够的安全警示标识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3. 违反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规定,存在违规接线、临时用电线路不合理等安全隐患的,由监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4. 未按照规定进行周边安全防护或者没有设置警示标识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5. 施工现场违反规定进行高处作业,如无防护措施、操作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培训等,由监管部门责令停工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6.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如噪声、粉尘、废水处理等问题,由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7. 未按照规定进行危险化学品的储存、使用和处理等,造成安全隐患的,由监管部门责令整改,并可以处以一定的罚款。
8.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等,责任人将被追究刑事责任,并可能会面临罚款、停工整改等处罚。
以上是一般情况下的处罚规定,具体的处罚标准和措施可能因地区和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在进行施工前,相关责任人应详细了解当地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处罚规定,严格遵守,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文(二)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管理处罚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现场的安全行为,确保施工作业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国建筑工程施工实际情况,制定本处罚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机构和个人,包括工程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施工单位,以及工程监理单位、勘察单位等。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3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第一条: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工人安全,保障施工工程质量和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条模版。
第二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条模版适用于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在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过程中发生的违法行为。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可分为警告、罚款、停工整改、责令限期改正、暂扣或吊销承包资质等处罚方式。
第四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法行为及相应的罚则:1.未按规定配备安全防护设施,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罚款金额为500元至3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4.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5.未按规定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6.未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演练,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7.未按照规定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标牌,罚款金额为500元至2000元;8.未按照规定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9.违反施工现场消防管理规定,罚款金额为1000元至5000元;10.违规行为致使安全生产事故发生,罚款金额为5000元至10000元,并依法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第五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有发生违法行为,经现场负责人核实后,应当立即按照相关规定给予以上处罚。
第六条: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记录将被留存并作为相关单位和个人的信用评估参考。
第七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如对处罚有异议,可以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相关主管部门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查核实和处理。
第八条: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应当密切配合相关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积极落实整改要求,并主动采取措施预防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九条:对于多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施工单位和施工工人,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给予更严厉的处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主要由以下几个方面进行规定:
1. 违反安全生产规定:施工现场违反相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或规章制度的,可处以警告、较重罚款、停工整顿等处罚措施。
具体处罚额度根据违法行为的性质、情节和造成的后果而定。
2. 安全设施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未按照规定进行设置或者设置不符合要求的,可以要求停工整顿并处以较重罚款,直至设施符合要求为止。
3. 施工机械设备不符合要求:施工现场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未按照规定进行检验和维护,或者不符合安全规范的,可以要求停工整顿并处以较重罚款,直至机械设备符合要求为止。
4. 员工违规作业:施工现场员工在操作过程中未按照安全规程进行作业,且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的,可以对违规人员进行停工整顿、工资处罚等措施。
5. 施工现场事故:如果因为施工现场管理不当导致事故发生,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应依法承担刑事责任,并同时处以金钱赔偿和其他法定处罚。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规定还需根据当地的法律法规进行规定,并可能根据不同行业和工程类型有所不同。
因此,在进行施工现场管理时,建议参考当地相关法律法规并进行合规操作,以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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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二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是确保施工工作顺利进行和保障工人安全的重要措施之一。
在施工现场安全管理中,如果发现有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就需要进行相应的处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秩序和安全。
下面是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细则范文,供参考。
一、一般安全管理规定1. 未佩戴安全帽:扣罚款100元,直至佩戴安全帽为止。
2. 未佩戴安全带: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听取安全教育后方可上岗。
3. 未经安全培训上岗:扣罚款3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参加安全培训后方可上岗。
4. 施工区域未进行警示标识:扣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警示标识。
5. 工地堆放材料或设备不整齐:扣罚款100元,并要求整理材料或设备。
6. 违规吸烟、明火作业:扣罚款500元,并限制当天上岗,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可继续上岗。
7. 临时用电线路存在安全隐患: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不得使用临时用电线路。
8. 未按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清理:扣罚款2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清理。
二、机械设备安全管理规定1. 未按照规定使用机械设备:扣罚款500元,并限制当天使用,必须进行安全培训后方可继续使用。
2. 未正常维护机械设备: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进行维护和检修。
3. 未按规定操作机械设备: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操作,必须接受操作培训后方可继续操作。
4. 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未按规定戴防护用具:扣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戴上防护用具。
三、高处作业安全管理规定1. 未戴安全帽进行高处作业: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作业,必须佩戴安全帽后方可继续作业。
2. 未使用安全防护网进行高处作业:扣罚款300元,并要求立即安装安全防护网。
3. 高处作业时未系好安全绳:扣罚款100元,并要求立即系好安全绳。
4. 高处作业时未按规定进行安全交底:扣罚款200元,并限制当天作业,必须进行安全交底后方可继续作业。
四、危险化学品管理规定1. 未按规定储存危险化学品:扣罚款500元,并要求立即整改储存方式。
工地施工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总则为确保工地施工安全,保障施工人员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罚款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参与工地施工的单位和个人。
二、罚款范围及标准1. 个人违规行为罚款标准:(1)进入施工现场未佩戴安全帽,罚款3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20元。
(2)高空作业未佩戴防护设施或防护用品,罚款100元;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50元。
(3)特殊工种无证上岗,罚款2000元;另罚栋号管理人员1000元,直接造成经济损失的追究一切责任,情节严重的将移交法律部门。
(4)电工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未穿戴绝缘鞋、手套,按规范施工,违章作业罚款1000元;对栋号班组长罚款500元。
(5)对现场道路不及时清理,每次罚款200元。
(6)现场使用材料未堆放整齐,各工种未做到话完清场,达不到文明工地标准,按栋号罚款2000元,对现场栋号管理人员罚款1000元。
(7)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服从指挥、听从安排、文明施工,不允许打架斗殴,如发生打架斗殴,双方各罚5000元,其次在解决其他事情,情节严重的移交法律部门。
(8)电焊机使用未配备专用电焊机箱,违章操作罚款500元(检查罚款只限当天)。
(9)各工队施工现场未搭设木工棚,电锯无防护罩,接电不规范,罚款1000元。
2. 单位违规行为罚款标准:(1)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罚款10000元。
(2)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罚款20000元。
(3)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罚款30000元。
(4)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事故处理,罚款50000元。
三、处罚程序1. 对违规个人和单位,由现场管理人员进行查处,并填写《工地施工安全罚款记录表》。
2. 罚款由单位统一缴纳,个人罚款由本人缴纳。
3. 罚款缴纳后,现场管理人员将《工地施工安全罚款记录表》报相关部门备案。
四、附则1.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制度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实施细则制度一、总则二、责任主体1.施工单位:施工单位为建设项目的实际承建单位,负有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法定义务。
2.监理单位:监理单位为建设项目的监督检查单位,负有监督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的职责。
三、违规行为和处罚措施1.施工单位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不按规定编制施工方案,或不按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的,处罚金额为合同金额的5%;(2)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0元;(3)未按规定组织安全教育培训,或未及时更新安全教育培训资料的,罚款3000元;(4)未按规定配置必要的安全设施,或安全设施损坏未及时修复的,罚款5000元;(6)未按规定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7)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8)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罚款5000元;(9)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交接班,罚款3000元;2.监理单位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2)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巡查,或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罚款5000元;(4)未按规定组织安全事故应急演练的,罚款5000元;(5)未按规定做好施工现场交接班,罚款3000元;(6)未按规定组织施工单位的安全教育培训,罚款3000元;四、处罚流程1.发现违规行为: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通过日常检查、巡查、交底等形式发现违规行为。
2.立案调查:根据发现的违规行为,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立案调查,进行相关证据的收集和整理。
3.处罚决定:根据调查情况,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依法制定处罚方案,经相关负责人审批后,出具处罚决定书。
4.执行处罚: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依据处罚决定书,对违规当事人进行相应罚款,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5.记录备案:施工单位或监理单位对每一起处罚决定进行记录,并将相关资料备案。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罚款
一、目的为确保施工现场安全生产,预防事故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旨在通过实施罚款措施,强化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水平。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施工现场的所有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
三、罚款项目及标准1. 施工单位未按照规定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每处罚款1000元。
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每处罚款2000元。
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检查的,每处罚款3000元。
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防护设施的,每处罚款5000元。
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安全通道的,每处罚款6000元。
6.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设施的,每处罚款7000元。
7.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设置应急救援设施的,每处罚款8000元。
8.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安全监测的,每处罚款9000元。
9.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的,每处罚款10000元。
10.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管理的,每处罚款15000元。
11.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废弃物处理的,每处罚款20000元。
12.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文明施工的,每处罚款30000元。
13.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的,每处罚款50000元。
14.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的,每处罚款100000元。
15.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的,每处罚款200000元。
四、处罚程序1. 施工单位、施工人员、监理单位、监理人员等相关人员在施工现场违反本制度规定的,由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责任人进行调查核实。
2. 调查核实后,安全管理责任人应根据罚款标准,对违规单位或个人作出罚款决定。
3. 罚款决定书应明确违规事实、罚款金额、缴纳期限等内容。
4. 受罚款单位或个人应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罚款。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是指针对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对相关责任人和单位进行处罚的具体规定。
具体处罚规定可能因地区和法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下是一般常见的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1. 责任人(施工负责人)违反规定,导致事故发生的,可以处以罚款、警告、责令停工等行政处罚,同时可能承担刑事责任;
2. 未按照规定配备或使用必要的安全设施和器具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3. 未经安全评估或未按照安全评估要求施工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限期改正;
4. 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违反个人防护措施,危害施工安全的,可以处以罚款、警告;
5. 施工现场未有效组织施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的,可以处以罚款、责令整改;
6. 施工现场存在严重安全事故隐患,拒不整改的,可以责令停工整顿,吊销相关证照,追究刑事责任。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处罚规定可能会根据地区和法规的不同而有所调整和变化,因此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管理时,应当遵守相应的法规和规定,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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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
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第一篇:施工现场违章处罚规定一、违反安全管理1.分包(分项)工程无安全措施方案或无书面安全技术交底的,罚款500~1000 元;2.安全管理小组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到期不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3.各类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人罚款200元。
超期未复证者按无证者处理;4.施工队长或管理人员强令施工人员违章冒险作业者,予罚款500元。
二、违反安全防护措施1.脚手架、龙门架、井架、塔吊未按《建设工程安全技术管理手册》有关规定搭设或未办理相应的验收挂牌制度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2.各类施工机具未设防护棚和安全操作规程、无防护挡板,转动部位无防护罩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3.各种预留孔和临边无安全防护措施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4.各类电气设备无可靠保护接地或保护接零装置的,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
5.电气开关箱不符合安全用电标准要求的、电源箱乱接乱拉或严重违章的,每发现一处罚款100~500元。
6.手持照明灯、危险场所不使用安全电压或潜水泵无漏电保护装置的,每发现一处对总包单位罚款200 ~500元。
7.乙炔瓶使用时无回火防止器、气管卡夹不紧、皮管破裂等原因造成泄气的,每发现一处罚款200~500元。
8.特种设备无各类保险、限位装置或安全保险装置失灵的,每发现一处罚款 500~1000元。
三、违反文明施工及车辆行驶1.不按规定在施工区域乱倾倒建筑垃圾或泥土的,每次处罚1000~5000元。
2.每发现一起随地大小便的,罚款1000元;四、违章、违纪1.进入施工区域不戴安全帽者,每次罚款50元;2.高处作业不系或不按规定挂好安全带者,每次罚款100元;3.厂房结构吊装或屋面作业不挂设安全网的,罚款500元;4.施工现场无登高设施或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罚款1000元;5.禁烟区域抽烟者每次对总包单位罚款50元;6.未经意,乱拆脚手架、栏杆、跳板、安全网、坑洞盖板、塔架地锚缆绳、机电设备、构筑物的支撑、衬垫等安全设施或机电设备的保险装置、安全警告标志及信号等,每发现一处罚款500元;7.起重作业违反“十不吊”,明火作业违反“十不烧”者,每次罚款100~500元,不听劝告者应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8.凡违反各工种操作规程,不按安全交底及有关施工程序施工操作者、高处抛物、落物或违反起重、电气、危险品安全管理规定者,每发现一次罚款100~500元;9.未经许可擅自进入禁止区域或乱动电柜、电器、机械开关者的,每次罚款100~500元,酿成后果加倍罚款并对施工人员逐出施工现场处罚;10.每发生一起斗殴事件的,罚款1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11.每发生一起偷盗的,罚款2000元,情节严重的送至司法机关处理。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旨在规范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
以下是具体的处罚规定,以供参考:一、一般规定1. 施工企业应当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管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安全工作。
2. 施工企业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条件。
3. 监理单位应当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并整改存在的安全隐患。
4. 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单位或个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
二、处罚对象1. 施工企业:包括总承包单位、分包单位等。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和管理施工现场的单位。
3. 参建单位:包括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等。
三、主要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1. 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2. 未按规定进行安全培训-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补齐安全培训。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限期补齐安全培训。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3. 发生施工事故未报告-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报告。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报告。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4. 未按规定进行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1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5. 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 轻微情况:施工单位给予警告,并限期整改。
- 一般情况:处以罚款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并限期整改。
- 严重情况:处以罚款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并责令停工整顿。
以上仅列举了部分违规行为及处罚措施,具体处罚根据实际情况综合考虑。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
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
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三篇)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1)赤脚、穿拖鞋、不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违反其中之一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2)高空作业不佩带安全带者,每人每次罚款50元;(3)违章用电,私接乱拉,发现一次,罚款200元;(4)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5)施工现场混乱,发现一次,罚款200元;(6)工地范围内乱丢垃圾、乱倒剩饭、菜渣者,罚款50元;(7)不按规定文明施工,没有作到工完场地清者,罚款200元;(8)施工人员在施工现场抽烟,经检查发现,按每人次50元罚款;检查发现地上有烟蒂、烟盒的,罚款50元/支;(9)交叉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要保护好现场设备、阀门、管道等设施,若因施工单位未采取保护措施,造成现场设备、阀门、管道等损坏,所导致的经济损失和工期拖延,由施工方负责并罚款5000-10000元;(10)施工人员在施工的同时,不得大声喧哗,不得人为制造非施工原因的噪音、粉尘,如有投诉,罚款200元/次;(11)施工现场,施工人员严禁打架斗殴,酗酒闹事等行为,一旦发现将给予500-1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12)各施工单位必须保证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通畅,禁止将通道、道路用于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如需临时存放,必须提前与扩建办进行沟通。
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在施工场地通道及周边道路堆放施工材料或设备,一经发现,将给予500元罚款。
(13)施工现场消防器材不得挪为它用或变更消防器材的位置,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14)施工现场禁止随意搭建临时工棚等设施,施工单位如需搭建临时设施,必须向扩建办提出申请并得到同意后,方可实施。
在未得到扩建办同意的情况下,擅自搭建临时工棚等设施,一经发现,拆除临时设施并给予500元罚款。
施工现场管理处罚办法(二)是建设工程领域中为了规范施工现场管理、维护施工安全和保证工程质量而制定的法规。
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可对违反施工现场管理规定的主体进行处罚。
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
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引言:在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是至关重要的。
合理的安全管理措施能够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为了进一步加强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规范施工单位的行为,制定了2023年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以此来规范施工行为,预防和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
一、安全生产责任建筑工程施工单位应当明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加强安全生产的组织和管理。
施工单位的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员以及其他与安全管理直接相关的人员,应当参加国家组织的安全生产管理培训,并取得相应的岗位资格证书。
对于未参加培训或者未取得岗位资格证书的人员,依法予以罚款。
二、危险源管理1.危险作业必须进行专项方案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书的编制与审核,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进行操作。
若发现危险作业未进行专项方案和特种作业人员安全作业证书的编制,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若存在违规操作且造成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施工现场应在容易发生火灾、爆炸、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工艺设备和工作区域设置防火、防爆、通风设施,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
若发现施工现场缺乏相应设施,责令立即安装完善,并处以相应罚款;若存在严重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施工现场噪声、粉尘、振动等对周边环境的污染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若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施工场地管理1.施工现场应有明确的施工区域划分,并配备相应的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杆等。
若发现施工现场没有明确划分施工区域或未配备防护设施,责令立即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施工现场发生人员坠落、被挤压等重大安全事故的,责令停工整改,并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刑事责任。
2.施工现场必须对各种设备、起重机械等进行有效的维护和检修。
若发现施工现场设备维护不当或检修不到位,给工人和周围环境造成安全威胁的,责令立即停工整改并处以相应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工整改,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三篇)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办法和违章处罚第一条、安全生产责任制:1、项目部未按规定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处罚500-3000元。
2、项目部各级管理人员未按责任制执行,处罚项目承包人xx 元。
3、分包工程中无安全生产指标,处罚分包责任人xx元。
4、项目部未按规定在施工现场悬挂各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5、未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员,处罚项目承包人1000元。
6、项目部管理人员对安全工作不作为,处罚500元。
7、施工现场未建立13本台帐的罚款xx元;建立不全和填写不及时的罚款500元。
以上条文如违反除接受处罚外,并责令项目部立即整改完善。
第二条、目标管理:1、项目部未制定安全管理目标(伤亡事故指标,安全、文明施工目标),处罚xx元。
2、未进行安全责任目标分解或无责任目标考核规定,处罚项目部1000元。
3、考核办法未落实或抓落实力度不够,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三条、施工组织设计和专项方案:1、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预防措施、文明施工和环保措施的,处罚项目部xx元。
2、施工组织设计未经审批,无人签字或代签字,处罚按相应管理制度文件处理。
3、按规定就编制专项安全方案而未编制,处罚项目部xx元。
4、应编制的应急预案,而未编制的,处罚项目部1000元。
5、应急预案未作演练、培训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第四条、安全技术交底:1、项目无安全技术书面交底的,处罚xx元。
2、交底针对性不强、不全面、未履行签字手续的,处罚500-1000元。
第五条、安全检查:1、项目部无安全检查制度,处罚xx元。
2、安全检查无记录处罚1000元。
3、对查出的安全隐患未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的,处罚1000元。
4、对重大危险隐患已书面提出而未如期完成,处罚xx元。
以上条文如有违反必须执行处罚,并责令现场立即整改。
第六条、安全教育:1、无安全教育制度,入场工人未进行安全教育,处罚xx元。
2、无具体教育内容或变换工种时而未进行安全教育的,处罚200-1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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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规定
为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生安全责任事故,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文明施工规范》、《工程施工现场管理问题性质认定及处罚规定》,结合本合同段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现阶段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
桥涵结构物、防护工程: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施工现场未设置安全标志。
有存在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和有关设施未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2、施工现场从业人员未按有关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包括安全帽、安全带、劳保服、劳保鞋)。
3、安全设施、器材的安装、使用、报废不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未对安全设施、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检测。
4、特种作业人员无持证上岗。
5、施工现场使用花线的。
6、施工现场的变(配)电设备未按规定备有灭火器材和高压安全用具。
7、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未按有关规定拉接,架设;电气、线路老化,电器损坏、失修严重。
8、电动设备,电动外露部位未按规定安设防护罩。
各种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有专用开关和装漏电保护器,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开关,所有用电负荷要接地。
残旧不全开关禁用,不能用铜、铁线作保险丝。
9、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m。
10、严禁一切人员在提升架、吊机的吊篮上落及在提升架井口或吊物下操作、站立、行走。
11、基坑开挖深度超过2m,未做防护栏及上下人行爬梯;危险处未设红色警示灯。
12、高空作业未按规定搭好脚手架及作业平台,未在平台外侧设栏杆,施工人员未按规定绑扎安全带和戴安全帽。
采用多层作业或桥下通车、行人等立体施工未布设安全网。
13、高处作业与地面联系未有专人负责,未配置通讯设备
14、高处作业所有梯子不得缺档和垫高,同一架梯子不得二人同时上下,在通道处(或平台)使用梯子未设置围栏。
15、高处作业材料运输未按规定用安全牢固运输工具,未有人专人指挥,对未用完材料未及时运送回地面适合的地方堆放。
16、高边坡防护作业未按规定搭设牢固的脚手架。
砌石工程必须自下而上砌筑。
片石需小,不得在脚手架上进行。
护墙砌筑时,墙下严禁站人。
抬运石块上架,跳板应坚固,并设防滑条。
17、高处抹面、勾缝作业未按规定先上后下。
严禁在砌筑好的坡面上行走,上下必须用爬梯。
架上作业时,架上不准有人操作或停留,不得上面砌筑,下面勾缝同时进行。
18、夜间施工未有足够的照明,在人员上下及运输道外,均应设置固定的照明设施。
照明系统安装未符合规范,未按规定安装设漏电保护装置,未选用安全电压。
19、施工现场脏、乱、积水严重,场内没有排水措施;施工现场运输道路阻塞,坑洼不平和雨后泥泞;乱堆放,用剩废弃材料未及时清理干净。
20、搅拌机四周,拌料处及施工现场内有大量(03m3以上)废弃砂浆和混凝土,未及时清理。
21、施工现场搅拌机前和运输车辆清洗处未设沉淀池,搅拌机降尘设备损坏、无效或闲
置未用。
22、严禁从高空抛掷材料、工具、砂泥及一切什物。
桥涵构造物施工现场及未按规定设防火措施,未备有灭火器材,防止电焊火花贱落在易燃物料上。
24、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器材未进行维护、保养,消防器材过期失效。
25、挖孔桩第一节护壁未高于孔口250mm,未按规定做好孔口防护措施,孔桩开挖未按规定的距离进行跳挖。
26、挖孔桩挖孔较深或有渗水时,未及时采取孔壁支护及排水、降水等措施,未严防坍孔。
27、挖孔桩人工挖孔,对孔壁的稳定及吊具未进行检查;孔顶出土机无专人管理;挖孔暂停时,孔口无罩盖及标志。
28、挖孔桩孔内挖土人员头顶部位未设置护盖。
相邻两孔中,一孔进行浇筑砼时,另一孔桩挖孔人员未停止作业。
29、挖孔桩人工挖孔,无人检查孔内气体情况,挖孔作业前,未用鼓风机将孔内空气排出更换。
未有专人进行有毒气检测未做好记录就下孔作业。
30、人工挖孔深度超过10m时,未采用机械通风。
当应用风镐凿岩时,未加大送风量,吹排凿岩产生的石粉。
31、挖孔桩孔内岩石需爆破时,未采取浅眼爆破法,未控制炸药用量,未按国家现行的《爆破
安全规程》有关规定的办理。
32、施工现场的消防重点部位,未配备充足的消防设施器材。
土方工程、防护工程:
33、人工开挖土方与操作人员之间,未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横向间距不小于2m,纵向不小于3m。
34、人工土方开挖未按规定自上而下顺序放坡进行。
严禁采用挖空底脚的操作方法。
35、高陡边坡处施工规定:
a) 作业人员未按规定绑系安全带;
b) 边坡开挖中如遇地下水涌出应先排水,后开挖;
c) 开挖工作应与装运作业面相互错开,严禁上、下双重作业;
d) 弃土下方和有滚石危及范围内的道路,应设警告标志,作业时坡下严禁通行。
坡面上的操作人员对松动的土、石块未及时清除。
严禁在危石下方作业、休息和存放机具。
36、机械在危险地方作业时,未设明显的安全警告标志,未设专人站在操作人员能看清的地方指挥,驾机人员只能接受指挥人员发出的规定信号。
37、机械在边坡,边沟作业时,应与边缘保持必要的安全距离,使轮胎(履带)压在坚实的地面上。
38、配合机械作业的清底、平地、修坡等辅助工作应与机械作业交替作业。
机上、机下人员未密切配合,协同作业。
当必须在机械作业范围内同时进行辅助工作时,应停止机械运转后,辅助人员方可进入。
39、会车时应轻车让重车。
通过窄路、十字路口、交通繁忙地段转弯时,应注意来往行人及车辆。
重车运行,前后两车间距必须大于5m;下坡时,间距不小于10m,并严禁车上乘人。
车道应有专人维修,悬崖陡壁处应设防护栏杆。
40、当工地场地发生交通堵塞,地面出现陷车(机),机械运行道路发生打滑,防护设施毁坏失效,或工作面不足保证安全作业时,未按规定暂停施工,待恢复正常后方可断续施工。
41、车辆、机械“带病”行驶,司机、操作员违章作业。
第二条、办公室、生活区、工棚、加工场
凡有下列问题之一为违章
1、办公场所和员工宿舍未设置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或者封闭、堵塞办公场所、员工宿舍出口。
2、工棚、仓库、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棒等大工率电器。
3、办公室、宿舍、生活区污水、污物、生活垃圾未及时清理。
4、食堂管理混乱,无食品卫生工作负责人;伙食内外脏乱,炉具不洁净。
5、炊事人员无身体健康证和卫生知识培训证,未穿整洁工作服,个人卫生差。
6、水电设施未按规定由专业人员安装和管理,任何个人不得乱装电线使用发热类电器。
7、未按规定配置灭火器材;不准在办公生产区内生火和躺在床上吸烟。
8、未按好安全用电、线路;未按规定装漏电保护装置;未注意节约用电,未做到人离关电。
9、办公、生活区未按规定设置保卫值班员,未实行24小时值班,并禁止闲人进入。
10、未严格按照建筑工棚电气安装工程规范和技术管理设置用电设施及布设线路。
禁止无证电工安装、修理电气设备,禁止使用伪劣电器插头,拉线开关及无保险装置或带花线的插座拖板。
禁止使用铜、铁、铅丝作保险丝。
11、禁止在工棚使用液化石油气。
禁止在工棚使用蜡烛、煤油灯照明。
禁止在工棚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12、未定期打扫工棚,严防垃圾杂物等易燃烧物碰上火种产生火灾。
13、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时,未按规定穿戴好工作服、绝缘鞋、电焊手套和鞋盖,未戴好防护镜或面罩。
14、加工场作业人员工作完毕未按规定清理场地,灭绝火种。
未切断电源就离开。
第三条、在例行检查、安全生产、治安综合治理检查中,发现有违章行为,对施工单位(或个人)处以每项100元的罚款。
要求限期整改,并组织复查,验收,未予整改及整改未达到要求的,除强制执行到整改合格外,并做好记录加重处罚。
第四条、文明施工
1、单项工程的施工现场无安全员的,每处罚款100元。
2、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按规定佩戴安全帽、不穿上衣、穿拖鞋的每次每项罚款100元
3、施工现场管理人员不佩戴工作证,每人/次罚款100元。
4、路基施工作业面、便道不及时洒水降尘的,每次罚款200元。
5、桥梁施工过程中的泥浆及废弃物等,须在该工程完工时即时清除干净,违者罚款1000元。
6、施工废料乱堆乱放的,每次罚款200元。
7、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直接排入农田、耕地、沟渠和水库,严禁排入饮用水源,违者每次罚1000元。
8、施工现场未采取有效措施,造成水源污染、空气污染等不良后果,引起群众抗议、投诉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处罚的,每次罚款10000元。
9、弃土、弃渣占农田果园、堵塞水道以及造成水土流失的,每次罚款1000元。
10、水土保持防护措施不完善,造成水土流失,污染当地农田水利的,每次罚款5000元。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